一、是编写内外二种,首列其要,次及其余。合之则诸法毕备,分之仍各有妙用,弃俗从雅,庶览者得有流别,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。
一、医分必分症类次,兹则从法集方。有一病而诸门俱入者,以其各有治法,故不以类聚,不欲紊其成法也。
一、柏云手抄有《市语宗派神用运技》一卷,言多不经,启后人渔利之私,急为芟削,间采一、二入《绪论》中,以广见闻。
一、顶、串、截为走医三**,以譬三才也。未流辄妄定成数,有九顶、十三串、七十二截等目,每自夸于人,辄曰:某某得几顶、几串、几截,其法甚秘,云罕有全知者。不知以类统计,宁止区区者。余因尽发其秘,非欲矜己之长,良由济世一端,多多益善也。外有九种、十三根等法,能拔骨髓诸毒,然不肖疡科,每窃以取利,种毒留根,变小成大,实则为利浅而受害深,宁弃而不录。
一、禁法之大莫如水法,次则祝由,兹录其小者,绝扰屏嚣,均无妨于大雅。其有近于巫、觋所为者,概在所摈。
一、方用单行奏功最捷,药有制品取效更神,针灸辅药力所不及也。故列药外百物,又推恩所宜及也。故列医外奇病所以毕其法,药戏所以备其趣,皆以神妙用而奏厥功也,因并存之。
一、药品尚真,奚录伪焉?曰:所以着奸也!知其术,始不受其愚,而作伪者更无以巧取浓利,殆犹删诗不去郑、卫之意。矧其中有可用者,若假象皮膏之收口,假**之定痛,着效更捷子真,亦方术所不废也。至若蒙汗、麻沸等方,予皆有之,而不备录者,恐易以启奸,且
一、取虫为走医第一要法,而选元尤有起死回生之术。无此二门,则无由见神,故兼存不废。
一、是书初着,尚有灵穴经、奇脉经、灵草经、识症论、变症论及阳取、阴取、隔二、隔三诸法,当另为一编以问世。
一、是书采录得于柏云手抄者十之三,《百草镜》、《救生海》者十之三,《养素园》及《江闽方本》者十之三,其一则传于世医者,悉汇而成帙。盖筌蹄由始例得并志焉。
一、丸散云刀圭者,分方寸匕之一准,如梧桐子大也。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为度。五匕者,即今五铢钱边五字者,抄之不落为度。一撮者,四刀圭也(匕即匙也)。
按恕轩先生原订有内、外二编,凡例所论,总内、外而言之。兹所刊者,惟内编四卷。如水法、祝由、药外、医外、药戏、取虫、选元诸条皆内编所不载。今年正月,从越中藏书家觅得外编,如获拱宝。匆次不暇细校,录付仍嘱吴君平格补注,行将以次开雕,以公同好。
光绪庚寅五月望迈孙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