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逐水也;故能治恶寒、身体四肢及骨节疼痛,或沉重,或不仁,或厥冷,而旁治腹痛、失精、下利。

    【考证】

    大乌头煎证曰:绕脐痛,若发,则自出汗、手足厥冷。

    乌头汤证曰:历节疼痛、不可屈伸。

    乌头桂枝汤证曰:腹中痛、逆冷、手足不仁。

    以上三方,乌头皆五枚而为君药也。

    桂枝附子汤证曰:身体疼痛、不能自转侧。

    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证曰:前证而小便不利。

    大黄附子汤证曰:胁下偏痛。

    天雄散,证阙。(说在术部)

    以上四方,附子皆三枚。

    桂枝甘草附子汤证曰:疼烦不得伸屈。

    附子汤证曰:背恶寒。又曰:身体痛、手足寒、骨节痛。

    以上二方,附子皆二枚。

    四逆汤证曰:下利清谷不止、身疼痛。又曰:手足厥冷。

    真武汤证曰:腹痛。又曰:四肢沉重、疼痛自下利。

    桂枝加附子汤证曰:四肢微急、难以伸屈。

    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证曰:恶寒。

    附子粳米汤证曰:切痛。

    麻黄附子甘草汤,证不具也。(说在麻黄部)

    麻黄附子细辛汤,证不具也。(说在细辛部)

    附子泻心汤证曰:恶寒。

    桂姜草枣黄辛附汤,证不具也。(说在术部)

    以上九方,附子皆一枚。

    上历观此诸方,其证一是皆水病也。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条曰:一服觉身痹;半日许再服,三服都尽,其人如冒状,勿怪;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,未得除故耳。乌头桂枝汤条曰:初服二合,不知,即服三合,又不知,复加至五合。其知者,如醉状。得吐者,为中病也。此二者,言附子逐水瞑眩之状也。凡附子中病,则无不瞑眩。甚者脉绝色变,如死人状。

    顷

    【互考】

    凡附子、大戟、甘遂之类,同逐水气。而其用之也,随毒所在。附子主水气,而骨节及身体桂枝加附子汤,附子一枚。桂枝附子汤,附子三枚。四肢微急、难以屈伸者,用附子一枚。身体疼烦、不能自转侧者,用附子三枚。随其痛剧,易附子亦有多少。则附子之功,可得而知也。

    《本草纲目》曰:天雄散,治失精。其说曰:暖水脏益精,误矣。仲景以天雄逐水耳。

    精也

    【辨误】

    《本草纲目》曰:附子性大热。又云:大温。夫味之辛酸苦甘咸,食而可知也。性之寒热温凉,尝而不可知也。以不可知也为知,一测诸臆,其说纷纷,吾孰适从。夫仲景用附子以逐水为主,而不拘热之有无也。若麻黄附子细辛汤、大黄附子汤,其证岂得谓之无热乎?

    学人察诸。

    孔子曰:名不正,则言不顺。有是哉?今所谓中风者,非古所谓中风也。仲景氏曰:头痛发热、恶风有汗者,名曰中风。今所谓中风,则肢体不遂者而其说 于《金匮要略》及《千金效也,而设一论。更建曰:类中风。盖类也者,类似也。而《金匮》、《千金》之所谓中风,岂类《伤寒论》之所谓中风乎?不类也,宜其不得其治也。为则朝夕苦思,参考仲景氏之方,今所谓中风者,身体疼痛不仁,而往往附子之证也,今举一二而征焉。乌头桂枝汤证曰:手足不仁、身疼痛也。去桂加术汤证曰:身体疼烦、不能自转侧。桂枝加附子汤证曰:四肢微急、难以屈伸。今有此证而用此方,无一不中。中则瞑眩,疾乃瘳。吾故曰:今所谓中风者,非古所谓中风。而仲景氏用附子剂者也,不可不知矣。

    【品考】

    附子 今用本邦之乌头也。出于奥州南部津轻松前者,是为上品。今汉客来鬻者,盐藏而非自然之物也,其功能不与古人所论同也。李时珍曰:及一两者难得,但得半两以上者皆良。今汉客来鬻者,大及二两,小不下半两。本邦之乌头,与时珍所说,其轻重只同;而其效与古人之所用,亦只同也。于是乎吾不用彼而用此也。《博物志》曰:乌头、附子、天雄,一物也。《广雅》曰:奚毒附子也。一年为侧子,二年为乌喙,三年为附子,四年为乌头,五年为天雄。为则按:其效皆同,而后世辨别之不可从矣。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