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方之法为绳墨。大小缓急奇偶复。小方剂少饮须徐。大方剂兼宜顿服。恋膈味薄自缓迟。 攻下气浓乃峻促。奇谓单奇只一法。偶方相合如配匹。复重并制三四方。病谓寒温反佐术。 剂和**实类聚。各据方隅更审悉。大抵处方要在合宜而用。不可务取品味。数多过制。越此反不为效矣。本草云。三百六十五种内。相须者止二十种。其单行者七十一。相使者九十。畏者七十八。相恶者六十。相反者十八。相杀者二十六。是以丹溪先生曰。余以某药治某病。某药监某药。某药为引经。其意则得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