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胆乙肝丙小肠,丁心戊胃己脾乡,庚属大肠辛属肺,壬属膀胱癸肾脏,三焦阳府须归丙,包络从阴丁火旁,阳干为表阴干里,脏腑表里配阴阳。 【按】旧云:三焦亦向壬中寄,包络同归入癸方。夫三焦为决渎之官,犹可言壬,而包络附于心主,乌可云癸?况二脏表里,皆相火也,故改正之。 〖注〗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阳干也,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阴干也。阳干为表为腑,阴干为里为脏,故曰:脏腑表里配阴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