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四难曰。十变又言阴井木。阳井金。阴荥火。阳荥水。阴俞土。阳俞木。阴经金。阳经火。阴合水。阳合土。阴阳皆不同。其意何也。然。是刚柔之事也。阴井乙木。阳井庚金。阳井庚。庚者乙之刚也。阴井乙。乙者、庚之柔也。乙为木。故言阴井木也。庚为金。故言阳井金也。余皆仿此。

    丁曰。经言刚柔者。谓阴井木。阳井金。庚金为刚。乙木为柔。阴荥火。阳荥水。壬水为刚。丁火为柔。阴俞土。阳俞木。甲木为刚。己土为柔。阴经金。阳经火。丙火为刚。辛金为柔。阴合水。阳合土。戊土为刚。癸水为柔。

    杨曰。五脏皆为阴。阴井为木。荥为火。俞为土。经为金。合为水。六腑为阳。阳井为金。荥为水。俞为木。经为火。合为土。以阴井木配阳井金。是阴阳夫妇之义。故云乙为庚之柔。庚为乙之刚。余并如此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所克者为妻。谓孤阳不生。孤阴不长。故井荥亦名。夫妇刚柔相因而成也。

    六十五难曰。经言所出为井。所入为合。其法奈何。

    杨曰。奈何犹如何也。

    然。所出为井。井者东方春也。万物之始生。故言所出为井也。所入为合。合者、北方冬也。阳气入脏。故言所入为合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人之阳气。随四时而出入。故春气在井。夏在荥。秋在经。冬在合。其所取气穴。皆随四时而刺之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春夏主生养。故阳气在外。秋冬主收藏。故阳气在内。人亦法之。

    六十六难曰。经言肺之原。出于太渊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右手掌后。鱼际下。是脉之大会。故云肺之原。出于太渊。

    杨曰。穴在掌后是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针经言。五脏有俞无原。原与俞共一穴所出。难经又言。五脏有原所出。乃亦针经中俞穴也。两义皆通也。

    心之原。出于大陵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掌后两筋间陷中。此是心包络之原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在掌后两骨间。

    肝之原。出于太冲。

    虞曰。在足大指本节后二寸是。又曰。足大指本节后二寸或一寸半是也。

    脾之原出于太白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足内侧核骨下。

    肾之原。出于太溪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足内踝后跟骨间是也。

    少阴之原。出于兑骨。

    丁曰。神门穴是也。此是真心之脉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此皆五脏俞也。所以五脏皆以俞为原。少阴真心脉也。亦有原在掌后兑骨端陷者中。一名神门。一名中都。前云心之原出于大陵者。是心胞络脉也。凡云心病者。皆在心包络脉矣。真心不病。故无俞。今有原者。外经之病。不治内脏也。

    胆之原出于丘墟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足外踝下微前是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足内踝后微前也。

    胃之原。出于冲阳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足跗上五寸骨间动脉是也。

    三焦之原。出于阳池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陷中是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手表腕上也。

    膀胱之原。出于京骨。

    丁杨曰。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。

    大肠之原出于合谷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大指次指间虎口内。

    杨曰。手大指岐骨间。

    小肠之原出于腕骨。

    丁曰。在小指腕骨内。

    杨曰。在手腕陷中。指腕者。误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以上十二经。皆配之五行。其五行行胜之年。于王前先泻其原。不足之年。先补其原。即此原也。

    十二经皆以俞为原者。何也。然。五脏俞者。三焦之所行。气之所留止也。三焦所行之俞为原者。何也。然脐下肾间动气者。人之生命也。十二经之根本也。故名曰原。三焦者、原气之别使也。主通行三气。经历于五脏六腑。原者、三焦之尊号也。故所止辄为原。五脏六腑之有病者。取其原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脐下肾间动气者。丹田也。丹田者、人之根本也。精神之所藏。五气之根元。太子之腑也。男子以藏精。女子主月水。以生养子息。合和阴阳之门户也。在脐下三寸。方圆四寸。附着脊脉两肾之根。其中央黄。左青。右白。上赤。下黑。三寸法三才。四寸法四时。五色法五行。两肾之间。名曰大海。一名溺水。中有神龟。呼吸元气流行。则为风雨。通气四肢。无所不至也。肾者、分为日月之精。虚无之气。人之根本也。脐者、人之命也。分为一名太中极。一名太涃。一名昆仑。一名持枢。一名五城。五城有真人。即五帝也。五城之外有八使者。即八卦神也。八使者。并太一为九卿。八卦之外有十二楼。楼有十二子也。并三焦神为二**夫。又并四肢神为八十一元士。脐中央名太一君之侯王。王天大将军。特进侯。主人身中万二千神也。郊在头上脑户中。庙在项后顶上。社在脾左端。稷在大肠穷。风伯在八门。八门在脐旁。雨师在小肠穷。四渎云气在昆仑。弱水在胞中。所以备言此者。欲明肾为人生之本焉。故知丹田者。性命之本也。道士思神。比邱坐禅。皆行心气于脐下者。良为此也。故云原者。三焦之尊号也。三焦合气于肾故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在天则三元五运相因而成。在人则三焦五脏相因而成也。素问曰。其气三。其生五。此之谓也。

    启玄子曰。人之所存。秉五行之运用。征其本始。从三气以生成。此则天地之原气也。故五脏六腑有病皆取其原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三焦者、是十二经根本。是生气之原也。为臣使之官。宣行荣卫。所以在阳经辄有其原也。

    井荥俞经合图    (此图明其经络始终五脏六腑之原。)

    手厥阴心包络之经。起于中冲穴。在手中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天池穴。在腋下乳后一寸。着胁肋间是也。

    手太阴肺之经。起于少商穴。在手大指内侧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中府穴。在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间是也。

    手阳明大肠之经起于商阳穴。在手大指次指之侧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迎香穴。在鼻孔旁禾上是也。

    手太阳小肠之经。起于少泽穴。在手小指之端。去爪甲下一分是也。终于听宫穴。在耳内珠子上是也。

    手少阳三焦之经。起于关冲穴。在手小指次指之侧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耳门穴。在耳前起肉缺者是也。

    手少阴真心之经。起于少冲穴。在手小指内侧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极泉穴。在腋下筋间动脉是也。

    灵枢经曰。少阴独无俞者不病乎。言外经病而脏不病也。是治外不治内也。故少阴真心应君火之位。故不治内而治外也。

    足厥阴肝之经。起于大敦穴。在足大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期门穴。在不容旁一寸五分二肋端是也。

    足阳明胃之经。起于厉兑穴。在足大指次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头维穴。在面五行额角发际本神旁一寸五分是也。

    足太阳膀胱之经。起于睛明穴。在目内  泪孔边是也。终于至阴穴。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

    足少阴肾之经。起于涌泉穴。在足心陷中。屈足卷指宛宛中是也。终于俞府穴。在璇玑旁二寸巨骨下是也。

    足少阳胆之经。起于窍阴穴。在足小指次指之端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瞳子穴。在目外眦五分是也。

    足太阴脾之经。起于隐白穴。在足大指内侧之间。去爪甲角如韭叶是也。终于大包穴。在渊腋下三寸九肋间是也。

    六十七难曰。五脏募皆在阴。而俞在阳者。何谓也。然。阴病行阳。阳病行阴。放令募在阴。俞在阳。

    丁曰。人背为阳。腹为阴。是言五脏俞皆在阳者。背俞也。故肺俞二穴。在第三椎下两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心俞二穴。在第五椎下两旁、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肝俞二穴。在第九椎下两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脾俞二穴。在第十一椎下两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肾俞二穴。在第十四椎下两旁。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是也。肺之募。中府二穴。在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间是也。心之募。巨阙一穴。在鸠尾下一寸是也。脾之募。章门二穴。在季胁下直脐是也。肝之募。期门二穴。在不容两旁一寸五分是也。肾之募。京门二穴。在腰中季胁本是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腹为阴。五脏之募皆在腹。故云募皆在阴。背为阳。五脏之俞皆在背。故云俞皆在阳。内脏有病。则出行于阳。阳俞在背也。外体有病。则入行于阴。阴募在腹也。故针法云。从阳引阴。从阴引阳。此之谓也。

    六十八难曰。五脏六腑。各有井荥俞经合。皆何所主。然。经言所出为井。所流为荥。所注为俞。所行为经。所入为合。井主心下满。

    吕曰。井者木。木者肝。肝主满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井法木以应肝脾。位在心下。今邪在肝。肝乘脾。故心下满。今治之于井。不令木乘土也。

    荥主身热。

    吕曰。荥者火。火者心。心主身热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荥为火以法心。肺属金。外主皮毛。今心火灼于肺金。故身热。谓邪在心也。故治之于荥。不令火乘金。则身热必愈也。

    俞主体重节痛。

    吕曰。俞者土。土者脾。脾主体重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俞者。法土应脾。今邪在土。土必刑水。水者肾。肾主骨。故病则节痛。邪在土。土自病则体重。宜治于俞穴。

    经主喘咳寒热。

    吕曰。经者金。金主肺。肺主寒热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经法金应肺。今邪在经。则肺为病。得寒则咳。得热则喘。今邪在金。金必刑木。木者肝。肝在志为怒。怒则气逆乘肺。故喘。何以然。谓肝之支别。从肝别贯膈上注肺。脉要精微论曰。血在胁下。令人喘逆。此之谓也。治之于经。则金不刑于木矣。

    合主逆气而泄。

    吕曰。合者水。水主肾。肾主泄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合法水应肾。肾气不足。伤于冲脉。则气逆而里急。肾主开窍于二阴。肾气不禁。故泄注。邪在水。水必乘火。火者心。法不受病。肝木为心火之母。为肾水之子,一忧母受邪。二忧子被刑。肝在志为怒。忧则怒。怒则气逆。故也。此五行更相乘克。故病有异同。今治之于合。不令。水乘火。则肝木不忧。故气逆止。邪不在肾。则无注泄。以上井荥俞经合。法五行应五脏。邪凑其中。故主病如是。善诊者审而行之。则知自病。或相乘虚则补之。实则泻之。

    此五脏六腑。其井荥俞经合所主病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此是五脏井荥俞经合也。经言井主心下满者为肝病。即逆满。当取其诸井以主其心下满也。荥主身热者。荥者、火也。故身热。当取其诸荥以主其热也。俞主体重节痛。俞者、土也。故令体重节痛。当取其诸俞以主其体重节痛也。经主喘咳寒热。经者、金也。故喘咳而发寒热。当取其诸经以主其喘咳寒热也。合主逆气而泄。合为水。水主泄。当取其诸合以主逆气而泄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以上井荥俞经合之生病。各依其时而调治之。谓四时之邪。各凑荥俞中留止也。

    六十九难曰。经言虚者补之。实者泻之。不实不虚。以经取之。何谓也。然。虚者补其母。实者泻其子。当先补之。然后泻之。不实不虚。以经取之者。是正经自生病。不中他邪也。当自取其经。故言以经取之。

    丁曰。此经先立井荥俞经合配象五行。即以十二经中各有子母。递相生养。然后言用针补泻之法也。假令足厥阴肝之络中虚。即补其足厥阴经合。是母也。实即泻足厥阴经荥。是子也。如无他邪。即当自取其经。故言以经取之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春得肾脉为虚邪。是肾虚不能传气于肝。故补肾。肾有病则传之于肝。肝为肾子。故曰补其母也。春得心脉为实邪。是心气盛实。逆来乘肝。故泻心。心平则肝气通。肝为心母。故曰泻其子也。不实不虚。是诸脏不相乘也。春得弦多及但弦者。皆是肝脏自病也。则自于足厥阴少阳之经而补泻焉。当经有金木水火土。随时而取之也。

    七十难曰。经言春夏刺浅。秋冬刺深者。何谓也。然。春夏者。阳气在上。人气亦在上。故当浅取之。秋冬者。阳气在下。人气亦在下。故当深取之。

    丁曰。春夏刺浅。秋冬刺深者。经言春夏剌井荥。从肌肉浅薄之处。秋冬刺经合。从肌肉深厚之处。此是因时随所在刺之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经言春气在毫毛。夏气在皮肤。秋气在分肉。冬气在筋骨。此四时之气也。其四时受病。亦各随正气之深浅。故用针者治病。各依四时气之深浅而取之也。

    春夏各致一阴。秋冬各致一阳者。何谓也。然。春夏温必致一阴者。初下针。沉之。至肾肝之部。得气引持之阴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经言春夏养阳。言取一阴之气以养于阳。虑成孤阳。致者、都也。及也。言到于肾肝。引持一阴之气。肝肾乃阴也。

    秋冬寒必致一阳者。初内针。浅而浮之。至心肺之部。得气推内之阳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经言秋冬养阴。言至阴用事。无阳气以养其阴。故取一阳之气以养于阴。免成孤阴也。心肺。乃阳也。故言至心肺之部也。

    是谓春夏必致一阴。秋冬必致一阳。

    杨曰。入皮三分。心肺之部。阳气所行也。入皮五分。肾肝之部。阴气所行也。阳为卫。阴为荣。春夏病行于阳。故引阴以和阳。秋冬病行于阴。故内阳以和阴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杨氏所注言三分为心肺之部。五分为肝肾之部。此乃玄珠密语。分天地气而言之。故有三分五分之说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人之肌肤。皆有厚薄之处。但皮肤之上。为心肺之部。阳气所行。肌肉之下。为肾肝之部。阴气所行。其春夏阳气上胜。所用针沉。手内针至肾肝之部。得气引持阴气。以和其阳气。故春夏必致一阴也。秋冬阴气下降。所用针浮。手至心肺之部。得气推内针入。引持阳气。以和其阴气也。故秋冬必致一阳也。所以经云。春夏必致一阴。秋冬必致一阳也。

    七十一难曰。经言刺荣无伤卫。刺卫无伤荣。何谓也。然。针阳者。卧针而刺之。刺阴者。先以左手摄按所针荥俞之处。气散乃内针。是谓刺荣无伤卫。刺卫无伤荣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人之荣为阴。卫为阳。二者为之表里。其卧针取之。恐伤于荣也。针荣先以左手摄按所刺之穴。令阳散而内针者。盖恐伤于卫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入皮三分为卫气。病在卫。用针则浅。故卧针而刺之。恐其深伤荣气故也。入皮五分为荣气。故先按所针之穴。待气散乃内针。恐伤卫气故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三阴三阳。各主气血。至有多少不同。故圣人说行针之道。无令至有伤于荣卫也。血气形志篇曰。太阳多血少气。少阳少血多气。阳明多气多血。厥阴多血少气。少阴多气少血。太阴多气少血。

    启玄子注曰。血气多少。天之常数。故用针之道。常泻其多也。

    七十二难曰。经言能知迎随之气。可令调之。调气之方。必在阴阳。何谓也。然。所谓迎随者。知荣卫之流行。经脉之往来也。随其逆顺而取之。故曰迎随。调气之方。必在阴阳者。知其内外表里。随其阴阳而调之。故曰调气之方。必在阴阳。

    丁曰。夫荣卫通流。散行十二经之内。即有始有终。其始自中焦注手太阴一经一络。然后手阳明注一经一络。其经络有二十四。日有二十四时。皆相合。此凡气始至而用针取之。名曰迎而夺之。其气流注终而内针。出而扪其穴。名曰随而济之。又补其母亦名曰随而补之。泻其子亦名曰迎而夺之。又随呼吸出内其针。亦曰迎随也。此者是调阴阳之法。故曰必在阴阳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荣气者。常行不已。卫气者。昼行于身体。夜行于脏腑。迎者、逆也。随者、顺也。谓卫气逆行。荣气顺行。病在阳。必候荣卫。行至于阳分而刺之。病在阴。必候荣卫行至于阴分而刺之。是迎随之意也。又迎者、泻也。随者、补也。故经曰迎而夺之。安得无虚。言泻之则虚也。随而济之。安得无实。言补之则实也。调气之方。必在阴阳者。阴虚阳实。则补阴泻阳。阳虚阴实。则补阳泻阴。或阳并于阴。阴并于阳。或阴阳俱虚。或阴阳俱实。皆随病所往。而调其阴阳。则病无不已。

    虞曰。迎、取也。乃五行六气。各有胜复。假令木气有余之年。于王前先泻其化源。玄珠密语曰。木之行胜也。苍埃先见于林木。木乃有声。宫音失调。倮虫不滋。湿雨失合。先于十二月泻其化源。故曰迎也。不足之年。补于化源。故曰随也。调气之方。必在阴阳者。言引外至内。引内至外也。谓月生无泻。月满无补。定人之呼吸。观日之寒温。从阳引阴。从阴引阳。春夏致一阴。秋冬致一阳。故曰调气之方。必在阴阳也。知其内外表里者。谓察脉之浮沉。识病之虚实。以外知内。视表如里。故曰。知其内外表里也。随其阴阳而调之者。谓各随病在何阴阳脉中而调治之也。

    七十三难曰。诸井者。肌肉浅薄。气少。不足使也。刺之奈何。然。诸井者、木也。荥者、火也。火者木之子。当刺井者。以荥泻之。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。泻者不可以为补。此之谓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诸井在手足指梢。故言肌肉浅薄也。井为木。是火之母。荥为火。是木之子。故肝木实。泻其荥。肝木气虚不足。补其合。泻之复不能补。故言不可以为补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冬刺井。病在脏。取之应井。刺井者。则泻其荥。以去其病。故经曰。冬阴气紧。阳气伏。故取井以下阴气。逆取荥以通阳气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不至而至。故春乃泻荥也。

    七十四难曰。经言春刺井。夏刺荥。季夏刺俞。秋刺经。冬刺合者。何谓也。然。春刺井者邪在肝。夏刺荥者邪在心。季夏刺俞者邪在脾。秋刺经者邪在肺。冬刺合者邪在肾。

    丁曰。其言春刺井者。谓邪在肝。无令肝木邪害于脾土。故刺诸井也。夏刺荥者。谓邪在心。无令心火邪害于肺金。故刺诸荥也。季夏刺俞者。谓邪在脾。无使脾土邪害于肾水。故刺诸俞也。秋刺经者。谓邪在肺。无令肺金邪害于肝木。故刺诸经也。冬刺合者。谓邪在肾。无令肾水邪害于心火。故刺诸合也。此是断五邪之原法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用针微妙。法无穷。若不深达变通。难以救疾者矣。至如此说。则是变通之义也。经云。冬刺井。春刺荥。此乃云春刺井。夏刺荥。理极精奇。特宜留思。不可固守以一概之法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春刺井。夏刺荥。季夏刺俞。秋刺经。冬刺合。乃经之**也。七十三难。以言春刺于荥。此乃休王未毕。火夺木王。法曰实邪。故泻之于荥。所以经言泻者不可以为补也。

    其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肾、而系于春夏秋冬者。何也。然。五脏一病辄有五也。假令肝病。色青者。肝也。臊臭者。肝也。喜酸者。肝也。喜呼者。肝也。喜泣者。肝也。其病众多。不可尽言也。四时有数而并系于春夏秋冬者也。针之要妙。在于秋毫者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人之五脏系于四时。五脏一病辄有五者。谓五声、五色、五味、五液、五香、(按此二字疑衍。)五臭。若持针者。皆能断其五邪。令中病原。故知针之要妙。在于秋毫。不可不通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五脏六腑病。各有形证。今略举肝家一脏以为法尔。虽言春刺井。夏刺荥。若一脏有病。脉亦随之。诊而取之。假令肝自病。实则取肝中火泻之。虚则取肝中木补之。余皆仿此。即秋毫微细之意也。言用针微细若秋毫矣。

    虞曰。五脏各有声色臭味液。以为形证。以合四时井荥俞经合。而行补泻之法也。微妙之理。若秋毫之在目也。

    七十五难曰。经言东方实。西方虚。泻南方。补北方。何谓也。然。金木水火土。当更相平。东方、木也。西方、金也。木欲实。金当平之。火欲实。水当平之。土欲实。木当平之。金欲实。火当平之。水欲实。土当平之。东方肝也。则知肝实。西方肺也。则知肺虚。泻南方火。补北方水。南方火。火者、木之子也。北方水。水者、木之母也。水胜火。子能令母实。母能令子虚。故泻火补水。欲令金不得平木也。经曰。不能治其虚。何问其余。此之谓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四方者。五行之正位也。其王应四时。即春应东方木。夏应南方火。秋应西方金。冬应北方水。长夏应中央土。南方火实胜西方金。即北方水来复胜。火水且待争。反害于肺。今当先泻南方火。实即还北方水。肺金得平也。平者、调四方虚实之法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五行以胜相加。故木胜土。金胜木。木、肝也。金、肺也。肺气虚弱。肝气强实。木反凌金。金家不伏。欲来平木。金木若战。二脏则伤。故用针者。诊知其候。则须泻心。心气既通。肝气则复。又补于肾。肾家得气。传而养肝。肝气已定。则肺不复来平肝。然后却补脾气。脾是肺母。母气传子。子便安定。故曰不能治其虚。何问其余。此之谓也。一本说杨氏曰。金克木。今据肝家一条以例五脏。假令东方木肝实。西方金肺虚。肝木实凌肺金虚。金本克木。木伏金。肝欲制肺。肺乃不伏。二脏争胜。反害于火。宜泻其心。心属火。火者木之子。子气既通。肝虚则伏。肝气既复。则肺不复来。然后补其脾。脾是肺母。母气授子。子气便实。故言母能令子实。子能令母虚。不能治其虚。何问其余。

    虞曰。五脏五行。更相平伏。宜凭补泻以调治之。素问曰。邪气盛则实。真气夺则虚。以下凡有虚实。皆准此也。经言木实金虚。泻火补水也。夫木实者。谓木有余。则土遥畏之。土畏之。则金无所养而令金虚也。若不泻火。火必盛而烁金。金乃仇雠于木。金木相胜。而致两相刑克。故泻火。火者木之子。子合母气。木亦不实。火亦不平。金土亦无所畏。乃行气养于金也。金虚者。乃补水御火。补水养木。御火火不平金。养木木亦安复。故曰子能令母实也。木有余。则土乃畏木。土不能传气与金。金乃虚。故曰母能令子虚也。

    七十六难曰。何谓补泻。当补之时。何所取气。当泻之时。何所置气。然。当补之时。从卫取气。

    虞曰。肺行五气。溉灌五脏。通注六经。归于百脉。凡取气须自卫取气。得气乃推内针于所虚之经脉浅深分部之。所以补之。故曰。当补之时。从卫取气。此之谓也。

    当泻之时。从荣置气。

    虞曰。邪在荣分。故内针于所实之经。待气引针而泻之。故曰。当泻之时。从荣置气。置者、取也。迎也。

    其阳气不足。阴气有余。当先补其阳。而后泻其阴。

    虞曰。假令胆不足。肝有余。先补足少阳。而后泻足厥阴也。

    阴气不足。阳气有余。当先补其阴。而后泻其阳。

    虞曰。反于上法。

    荣卫通行。此其要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此是阴阳更虚更实之变。须通荣卫。病则愈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其当补之时。从卫取气。卫者、阳也。故从卫取气。方其补也。当泻之时。从荣置气。荣者。阴也。故从荣置气。置荣而后泻之。阴阳有余不足。当先补其不足。然后泻其有余。故得荣卫通行。即是持针之要妙。故言其要也。

    七十七难曰。经言上工治未病。中工治已病者。何谓也。然。所谓治未病者。见肝之病。则知肝当传之与脾。故先实其脾气。无令得受肝之邪。故曰治未病焉。中工治已病者。见肝之病。不晓相传。但一心治肝。故曰治已病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素问曰。春胜长夏。长夏胜冬。冬胜夏。夏胜秋。秋胜春。此四时五行相胜之理也。人之五脏有余者行胜。不足者受邪。上工先补不足。无令受邪。而后泻有余。此是治未病也。中工持针。即便泻有余。故言治已病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五脏得病。皆传其所胜。肝病传脾之类是也。若当其王时。则不受传。即不须行此方也。假令肝病当传脾。脾以季夏王。正王则不受邪。故不须实脾气也。若非季夏。则受肝邪。便当预令实脾气。勿令得受肝邪也。如此者。谓之上工。工、犹妙也。言妙达病源者也。其中工未能全解。故止守一脏而已。

    七十八难曰。针有补泻。何谓也。然。补泻之法。非必呼吸出内针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补者呼则出针。泻者吸则内针。故曰呼吸出内针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谓用针补泻之法。呼吸取生成之数为之。

    然知为针者信其左。不知为针者信其右。当刺之时。必先以左手厌按所针荣俞之处。弹而努之。爪而下之。其气之来。如动脉之状。顺针而刺之。得气因推而内之。是谓补。动而伸之。是谓泻。不得气。乃与男外女内。不得气。是谓十死不治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凡欲下针之法。先知穴处。便以左手按之。乃以右手弹其所接之处。脉动应在左手之下。仍即以左手指按之。然后循针而刺之。待气应于针下。因推入荣中。此是补也。若得气便摇转而出之。此是泻也。若久留针而待气不至。则于卫中留针。待气久不得。又内入于荣中。久留待气。如其三处气候不应于针者。谓阴阳俱尽。不可复针。如此之候。十人十死。故云十死不治。卫为阳。阳为外。故云男外。荣为阴。阴为内。故云女内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自卫得气。推之以所虚之分。开穴出针。曰补也。自卫取气。引针开穴出针。曰泻也。候吸内。针呼尽出针。曰先补后泻。反此行之。则曰先泻后补也。玄珠密语称其补泻法云。按之得气。内于天部。天部得气。推之至地部。天地气相接则出针曰泻。反此行之曰补。与此义相反。

    丁曰。知为针者。信其左。谓左手先按所刺之穴。以其气来。如动脉而应其手。即内其针。亦是迎而夺之。为之泻气过而顺针而刺之。是为随而济之也。其男子阳气行于外。女人阴气行于内。男子则轻手按其穴。女子则重手按其穴。过时而气不至。不应其左手者。皆不可刺之也。刺之则无功。谓气绝。故十死不治也。何待留针而候气也。

    七十九难曰。经言迎而夺之。安得无虚。随而济之。安得无实。虚之与实。若得若失。实之与虚。若有若无。何谓也。然。迎而夺之者、泻其子也。随而济之者、补其母也。假令心病。泻手心主俞。

    虞曰。心病却泻手心主俞。心者法不受病。受病者、心包络也。手心主者、则手厥阴心包络也。包络中俞者、土也。心、火也。土是火子。乃泻其俞。此乃泻子也。

    是谓迎而夺之者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迎谓取气。夺谓泻气也。

    补手心主井。是谓随而济之者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心火井木。今补心主之井。谓补母也。木者、火之母也。随谓自卫取气。济谓补不足之经。

    所谓实之与虚者。牢濡之意也。

    虞曰。牢濡。虚实之意也。

    气来牢实者为得。濡虚者为失。故曰若得若失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此是当脏自病。而行斯法。非五脏相乘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五脏虚即补其母。是谓随而济之。实则泻其子。是谓迎而夺之。况欲行其补泻。即先候其五脏之脉。及所刺穴中如气来牢实者。可泻之。虚濡者。可补之。若持针不能明其牢濡者。故若得若失也。

    八十难曰。经言有见如入。有见如出者。何谓也。然。所谓有见如入者。(滑氏本义云。有见如入下。当欠有见如出四字。)谓左手见气来至。乃内针。针入。见气尽。乃出针。是谓有见如入。有见如出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欲刺人脉。先以左手候其穴中之气。其气来而内针。候气尽乃出其针者。非迎随泻补之穴也。谓不虚不实。自取其经。施此法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此还与弹而努之、爪而下之相类也。

    八十一难曰。经言无实实虚虚。损不足而益有余。是寸口脉耶。将病自有虚实耶。其损益奈何。然。是病非谓寸口脉也。谓病自有虚实也。假令肝实而肺虚。肝者、木也。肺者、金也。金木当更相平。当知金平木。假令肺实而肝虚。微少气。用针不泻其肝。而反重实其肺。故曰。实实虚虚。损不足而益有余。此者中工之所害也。

    丁曰。中者、伤也。谓昧学之工。不能明其五脏之刚柔。而针药误投。所以反增其害。十人全八。能知二脏也。令肝虚肺实二脏之病。全六反增其害也。

    杨曰。上工治未病。知其虚实之原。故补泻而得其宜。中工未审传病之本。所治反增其害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