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感四时六淫之邪。而病身热者。今人悉以伤寒名之。是伤寒者。热病之总名也。

    其因于寒者。自是正病。若夫因暑因湿。因燥因风。因六淫之兼气。或非时之戾气。发为风温、湿温、温病、寒疫等症。皆类伤寒耳。病热虽同。所因各异。不可概以伤寒法治之。且伤寒正病绝少。类症尤多。

    苟不辨明。未免有毫厘千里之差。准绳独以类症弁诸首。亦以辨症为先务也。用仿其意。首列类症。凡同伤寒之例而治者十一症。不同者八症。共一十九症。庶临症者得其先务云。

    x冬温 春温 寒疫 热病 湿温 风温 霍乱 痉 湿痹 风湿 中  x(以上十一症同伤寒施治)

    x伤食 痰 脚气 内痈 虚烦 蓄血 黄耳 赤胸 x(以上八症不同伤寒施治)

    自霜降以后。天气寒冷。感之而病者。伤寒也。

    霜降以后。当寒不寒。乃更温暖。因而衣被单薄。以致感寒而病者。冬温也。

    邵评∶冬温者。冬时受邪而即病者也。症多客寒包火。

    春时天道和暖。有人壮热口渴。而不恶寒者。温病也。以辛温药汗之。则坏矣。若天令尚寒。

    冰雪未解。感寒而病者。亦伤寒也。

    邵评∶春温病有两种。冬受寒邪不即病。至春而伏气发热者。名曰春温。若春令太热。外受时邪而病者。

    此感而即发之春温也。辨症之法。伏气春温。初起但热不寒而口渴。此自内而发出于外也。感而即发之春温。初起微寒。后则但热不寒。此由肺卫而受也。

    三月以后。八月以前。天道或有暴寒。感之而病者。时行寒疫也。此寒疫亦伤寒也。不得以正疫治之。

    夏至以后。时令炎热。有人壮热烦渴。而不恶寒者。热病也。热病与中暑相似。但热病脉盛。中暑脉虚。

    邵评∶热病中暑两病。同在夏天。故必以脉辨之。热病脉盛。大而有力。中暑脉虚。弦而芤细。

    夏月有病。头痛谵语。自汗。身不甚热。两胫逆冷。四肢沉重。胸腹满而渴者。湿温也。

    其人常伤于湿。因而中暑。湿热相搏。故发此病。不可发汗。

    头痛身热自汗。与伤寒同。而脉尺寸俱浮。身重默默。但欲眠鼻鼾。语言难出。四肢不收者。风温也。不可发汗。

    病呕吐而腹痛泄泻。恶寒发热。或吐或利。而发热者。霍乱也。

    身热足寒。头项强急。恶寒时头热面赤。目脉赤。独头摇。卒口噤。背反张者。痉也。

    太阳病。发热无汗。反恶寒者。为刚痉。发热汗出。不恶寒者。为柔痉。

    邵评∶以有汗无汗。恶寒不恶寒。分别刚柔二痉。刚为寒。柔为风。

    太阳病。关节痛而烦。脉沉而细。此名湿痹。其候小便不利。大便反快。但当利其小便。

    病者一身尽痛。发热晡剧。脉浮而濡。额上微汗。不欲去衣被。或四肢浮肿。此风温也。不可大汗。若汗大出。风去湿不去。但令微微似欲汗出者。风湿俱去也。

    太阳中热。 是也。发热恶寒。身重而痛。汗出而渴。脉微弱。以上十一症。同伤寒施治。

    头痛发热。与伤寒同。而身不痛。右关短滑。左脉和平者。伤食也。中脘必痞闷。亦有停食兼感寒者。

    人迎气口脉俱大。

    憎寒发热。恶风自汗。胸满气上冲咽。不得息。与伤寒相似。而头不痛。或时痛时止。

    其脉紧而不大者。痰也。痰在上焦。则寸口脉沉滑。或沉伏。痰在中焦。则右关脉滑大。有气郁。则沉而滑。夹食。则短而滑。凡脉弦滑者。有痰饮。偏弦者主饮。沉弦者。有悬饮内痛。

    发热憎寒头痛。肢节痛。呕恶。与伤寒相似。而痛起自脚。脚膝肿痛。两胫肿满。或枯细。大便坚者。脚气也。

    脉浮数发热。洒淅恶寒。若有痛处。饮食如常者。内痈也。胸中隐隐痛。振寒脉数。咽干不渴。口中咳。时出浊唾腥臭。久而吐脓者。肺痈也。小腹重皮急。按之痛。便数如淋。久必便脓血。时时汗出。复恶寒。脉滑而数者。肠痈也。胃脘隐隐而痛。手不可近。

    胃脉沉细。人迎逆而盛者。胃脘痈也。

    烦热与伤寒相似。而脉不浮紧。头不疼。身不痛。不恶寒。或烦时头亦痛。烦止而痛止者。虚烦也。

    发热如伤寒。而其人有所从高坠下。 扑损伤。或盛怒叫呼。或强力负荷。无何而病。小便自利。

    口不甚渴。按胸胁脐腹间有痛处。或手不可近者。蓄血也。(以上出准绳)

    发热恶寒。脊强背直。有似痉状。耳中策策作痛者。黄耳也。此属太阳。风入肾经。以荆防败毒散、加蝉蜕、黄芩、赤芍、紫荆皮。寒邪重者。以小续命汤、加白附、天虫、天麻。外治法。用苦参磨水滴耳中。

    发热恶寒头痛。似伤寒。而胸膈赤肿疼痛者。赤胸也。属少阳风热。以荆防败毒散、加芩、连、栝蒌、元参、赤芍、升麻、紫荆皮、大便燥实加大黄。外治法。用三棱针刺其血。则肿消痛止矣。(黄耳赤胸出伤寒奥旨)以上八症。不同伤寒施治。

    按伤寒类症虽多。惟温热关于伤寒为尤重。以今之伤寒。大半属于温热也。且治法与伤寒不侔。伤寒入足经。而温邪兼入手经。伤寒宜表。而温邪忌汗。伤寒药宜辛温。而温邪药宜辛凉。苟不辨明。必有误治。故兹集特参以温热立论。而以温热之法为兼治焉。凡列于太阳症内。

    是伤寒正病。而列于阳明少阳经中。其症都兼温热。盖少阳木火之原。阳明湿热之薮。其风温温热之邪。自是同气之感。他如霍乱脚气等症。治法各备本门。

    邵评∶此数句。分别伤寒温热之来路不同。治法用药之各异。大宜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