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阴病。二三日咽痛者。可与甘草汤。不瘥者。与桔梗汤。

    风邪入少阴之经。其脉贯肾络肺。循喉咙。系舌本。邪气循脉上行。故二三日咽痛。然此所谓咽痛者。非比前篇阴盛迫阳之证。可以通脉四逆汤。引火归源为治也。中风本属阳邪。乃客热内犯少阴之经耳。邪气轻微。

    故二三日才见咽痛一证。但终属病发于阴。不必骤用寒凉。故仅用甘草汤以和缓其邪。即凤髓丹用甘草以缓肾急之意也。如不瘥者。又与苦辛之桔梗。以清肺气。利咽喉。同甘草和之而已。

    x甘草汤方 x 甘草(二两)

    上一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温服七合。日一服。

    x桔梗汤方 x 桔梗(一两乃苦桔梗非甜桔梗也) 甘草(二两)

    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分温再服。

    少阴病。咽中痛。半夏散及汤主之。

    前条云二三日咽痛。初邪尚轻。故但以甘草桔梗汤和缓阳邪。清肺下气而已。此条云咽中痛。则阳邪较重。

    故以半夏之辛滑。以利咽喉而开其粘饮。仍用桂枝以解卫分之风邪。又以甘草和之。后人以半夏辛燥。

    桂枝温热而疑之。不知少阴咽痛。阴经之阳邪。非半夏之辛滑。不足以开咽喉之锁结。风邪在经。非桂枝之温散。

    不能解卫分之阳邪。况所服不过一方寸匕。即使作汤。亦一二方寸匕。煎三沸。待小冷而少少咽之耳。且半夏本滑而不燥。桂枝亦温而不热。少少用之。亦复何害。

    x半夏散及汤方 x 半夏(洗) 桂枝(取皮) 甘草(炙以上各等分)

    以上三味。各别捣。筛已。合治之。白饮和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若不能散服者。以水一升。煮七沸。内散一两方寸匕。更煎三沸。下火令小冷。少少咽之。(论附注中)

    少阴病。咽中伤。生疮不能语言。声不出者。苦酒汤主之。

    前人以一咽痛。而有治法三等之不同。遂至议论纷出。不知第一条咽痛。少阴之邪气轻微。故但以甘桔和之而已。

    其二条。因经邪未解。痛在咽中。痰热锁闭。故以半夏开豁。桂枝解散。此条则咽已生疮。语言不能。声音不出。邪已深 入。阴火已炽。咽已损伤。不必治表。和之无益。故用苦酒汤。以半夏豁其咽之利。鸡子白以润咽滑窍。

    且能清气除伏热。皆用开豁润利。收敛下降而已。因终是阴经伏热。虽阴火上逆。决不敢以寒凉用事也。

    x苦酒汤方 x 半夏(如枣核大十四枚洗净破) 鸡子(一枚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壳中)

    上二味。内半夏着苦酒中。以鸡子壳置刀环中。安火上。令三沸。去滓。少少含咽之。不瘥。更作三剂服之。

    少阴之阴热上攻。终非三阳之热邪可比。故始终禁用寒药。然非辛温滑利。不足以开上焦痰热之结邪。

    故用半夏为君。郁热上蒸。则上焦天气不清。所以咽中伤烂。肺受火刑。金实无声。故语言不能。声音不出。

    肺为人身之天气。象形以为用。故以鸡子白之清凉滑窍为臣。李时珍云。卵白象天。其气清。其性微寒。卵黄象地。其气浑。其性温。兼黄白而用之。其性平。精不足者补之以气。故曰卵白能清气治伏热。目赤咽痛诸疾。

    形不足者补之以味。故卵黄能补血。治下利胎产诸疾。卵则兼理气血。故治上列诸疾也。阴火上逆。非寒凉可治。

    当用酸敛以收之。故用味酸性敛之苦酒为佐。使阴中热淫之气敛降。如雾敛云收。则天清气朗而清明如故矣。

    谓非穷理尽性。格物致知。而能用意如是耶。今之优人。每遇声哑。即以生鸡子白啖之。声音即出。亦此方之遗意也。

    少阴病。下利咽痛。胸满心烦者。猪肤汤主之。

    少阴下利。本属脏寒。然中风阳邪所感。因少阴之脉。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。入肺中。循喉咙。挟舌本。其支者从肺出络心。注胸中。阳邪入络。故咽痛胸满而心烦。皆阴经之伏热也。寒凉既不利于阴经之治。而温药又非伏热所宜。故仲景不得已。旁出奇治。而以猪肤汤主之。盖以滋养肾脏之真阴。滑利咽喉之逆气。润下其心胸之客热。

    使邪气贴服。而不犯寒热之禁忌。其斯以为圣乎。

    x猪肤汤方 x 猪肤(一斤甘寒)

    上一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五升。去滓。加白蜜一升。白粉五合。熬香和相得。温分六服。

    猪肤一味。方中向未注明。以何者为肤。致使前后注家。议论纷然各异。如吴绶谓 猪时刮下黑肤也。方有执谓本草不载。义不可考。说者不一。用者不同。然既曰肤。当以 猪时所起之皮外毛根之薄肤为是。王好古以为猪皮。尚论云。若以为 猪皮外毛根薄肤。则 劣无力。且与熬香之说不符。但用外皮。去其内层之肥白为是。

    其说颇通。若果以 猪时毛根薄肤。则薄过于纸。且与垢腻同下。熬之有何香味。以意度之。必是毛根深入之皮。

    尚可称肤。试观刮去毛根薄肤。毛断处。毛根尚存皮内。所谓皮之去内层。极为允当。盖以猪为北方之水畜。肤近毛根。取其色黑而走肾滋阴。加白蜜之滑润。以利咽润燥。风从卫入。以北方之性。引少阴之邪。仍向皮毛而消散。则客热可除。至于白粉五合。亦未明言是何谷之粉。致历代注释。俱无分辨。愚考之本草。李时珍云。惟粟之味咸淡。气寒下渗。乃肾之谷也。肾病宜食之。虚热消浊泄痢。皆肾病也。渗利小便。所以泄肾邪也。降胃火。

    故脾胃病宜之。以此拟之。既曰熬香。味亦可啖。仲景所用。或此意也。成氏以为益气断利。意亦相同。或有所自。

    未可知也。但毫不置辨为异耳。后人但能讥其随文顺释。而亦无片言分剖。何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