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纲】仲景曰。阳脉濡弱。阴脉弦紧者。更遇温气。变为温疫。
【目】苏颂曰。此前热未已。又感温气。温热相合。故变为温疫也。
王肯堂曰。按叔和伤寒例云。伤寒热病未已。再遇风寒湿而各变为一病也。何止于温。既曰再遇温热变为温毒矣。又曰再遇温气变为温疫。是何温之再遇。而有二病之异。且疫者。特感非时之气。众人病一般也。如冬应寒而反大温。人感冬温而病。则所谓温疫。如春夏应温热而反大寒。人感暴寒而病。则所谓寒疫也。何待再遇于异气耶。若云再遇温气。变为温疫。是伤寒再遇异气而变病也。再遇异气而变病。未必众病相似。安可以疫言。伤寒例云。阳脉濡弱。阴脉弦紧。此温疫之脉也。活人书注此脉于冬温条下。是以温疫冬温合为一病。殊不知冬温特感非时之气耳。温疫是伤寒再遇于异气也。岂可合为一病。此理未明。故书此以俟明哲。愚谓感温热而为温毒。感温气而为温疫。此乃有微甚之分。但疫字疑误。恐当作疾字。若作疫字。则冬温又何一家长幼病相似也。
一家病相似。方可言疫。况此伤寒热病未已。再遇温气而病。何至一家相似哉。
附录:寒疫、时疫论
吴绶曰。寒疫。乃天之暴寒为病也。凡四时之中。天令或有暴风寒之作。人感之而即病者。名曰寒疫。其症与正伤寒同。但暴寒为轻耳。治法。若初作头痛憎寒拘急。或呕逆恶心。中脘痞闷。或饮食停滞不化。或腹中作痛。未发热者。藿香正气散。加减一二味主之。已发热者。十味芎苏散汗之。若身痛骨节疼而发热者。人参羌活散加葱白、葛根、生姜、汗之。或神术汤亦汗。若自汗者。不宜再汗。九味羌活汤。若热不解。或变别症。宜从正伤寒条内治之。
朱肱曰。仲景云。冬温之毒。与伤寒大异。盖伤寒者。伤寒气而作。冬温者。感温气而作。寒疫者暴寒折人。非触冒之遇。其治法不同。所施温凉寒热之剂亦异。不可拘以日数。发汗吐下。随症施治。要之治热以寒。温而行之。治温以清。冷而行之。治寒以热。凉而行之。治清以温。热而行之。以平为期。不可以过。此为**。
王肯堂曰。时疫者。乃天行暴厉之气流行。凡四时之令不正者。乃有此气行也。若人感之。则长幼相似而病。又互相传染。其作与伤寒相似。然伤寒因寒而得。此乃疫气。不可与寒同论也。法当辟散疫气。扶正气为主。若多日不解。邪热传变何症。宜从伤寒变症条内选用。惟发散药则不同。
凡发散汤剂。藿香正气散、芎芷香苏散、人参败毒散、十味芎苏散、十神汤。皆可用。
韩祗和曰。春应温而清气折之。责邪在肝。或身热头疼目眩呕吐。长幼率相似。升麻葛根汤、解肌汤。四时通用败毒散。夏应暑而寒气折之。责邪在心。或身热头痛腹满自利。长幼率相似。
射干汤、半夏甘桂汤。秋应凉而大热折之。责邪在肺。湿热相搏。民多病瘅。喘咳。金沸草散、白虎加苍术汤。病瘅发黄。茵陈五苓散。冬应寒而大温折之。责邪在肾。宜葳蕤汤。
朱震亨曰。冬温为病。非其时而有其气者。冬月严寒。君子当闭藏。而反发泄于外。专用补中带表药。
陶华曰。春分后夏至前。不恶寒而渴者。为温病。用辛凉之药微解肌。不可大发汗。急症见者。
用寒凉之药。急攻下。切不可误汗误下。当须识此。表症不与正伤寒同治。里症同。
夏至后。有头疼发热。不恶寒而渴者。为温病。愈加热者。
为热病。止用辛凉之药解肌。不宜大汗。里症见。急攻下。表症不与正伤寒同治。里症同。
立秋后。霜降前。有头疼发热。不恶寒。身体痛小便短者。为温病。亦用辛凉之药加燥以解肌。
亦不宜汗。里症见者。宜攻下。表症不与正伤寒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