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霜降至春分,冬月发者,为正伤寒。表证见者,用辛热之药大发汗。里证见者,用寒凉之药急攻下。此与非时伤寒不同治。方论开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交春分至夏至前,有头疼发热,不恶寒而渴者,为温病,用辛凉之药微解肌,不可大发汗。里证见者,用寒凉之药急攻下。若误下之,未必为害,误汗之,变不可言,当须识此。三月后得此证者,为晚发,治法同表证,不与冬时正伤寒同治法,里证治相同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交夏至后,有头疼发热,不恶寒而渴,此名温病,愈加热者,名热病,只用辛凉之药微解肌,不宜大发汗。里证见者,只用大寒之药急攻下。表证不与正伤寒同治法,里证治相同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交秋至霜降前,有头疼发热,不恶寒,身体痛,小便短者,名温病,亦用辛凉之药加燥剂以解肌,亦不宜大发汗。里证见者,用寒凉药急攻下。表证不与正伤寒同治法,里证治相同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其春、夏、秋三时,有患头疼身热,亦有恶寒者,即是感冒非时暴寒之轻,非比冬时正伤寒之重,俱用辛凉之剂小发汗。若里证见者,用寒凉之药急攻下。表证不与正伤寒同治法,里证治相同。

    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其四时,有患头疼,发热恶寒,身体倦痛,骨腿酸疼,自汗出,口微渴,脉空浮大而无力,名劳力感寒证,当用温凉之剂温经散寒,切禁大发汗。里证见者,中和之剂加转药微下之,不可急攻利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其四时,有患头疼,身热恶寒,老幼相传者,名时疫证,用辛凉之药微解表。里证见者,急攻下。从病制宜,不与正伤寒同治法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若先起头疼,发热恶寒,已后传里,头疼恶寒皆除,而反怕热,发渴谵语,或潮热自汗,大便不通,或揭去衣被,扬手掷足,或发斑黄,狂乱,此为阳经自表传入阴经之热证,俱当攻里,下之。设或当下失下,而变出手足乍冷乍温者,因阳极发厥,即阳证似阴,名阳厥,急当下之。又有失于汗下,或本阳证,误投热药,使热毒入深,阳气独盛,阴气暴绝,登高而歌,弃衣而走,骂詈叫喊,燥渴欲死,面赤眼红,身发斑黄,或下利赤黄,六脉大,名阳毒发斑证,用酸苦之药,令阴气复而大汗解矣。如大便实者,又当大寒之药下之。此与发狂不同治。

    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若初病起无头疼,无身热,就便怕寒厥冷,腹痛呕吐,泻利不渴,蜷卧沉重,战栗,脉沉细,此为直中阴经真寒证,不从阳经传来,当用热药温之。如寒极而手足厥冷,过乎肘膝者,因寒极发厥,名阴厥,急当救里,温之。此与阳厥不同治。又有初病起,外感寒邪,内伤生冷,内既伏阴,内外皆寒,或本真阴,误投凉药,使阴气独盛,阳气暴绝,以致病起手足厥冷,腰背强重,头眼眶痛,呕吐烦闷,下利腹痛,身如被杖,六脉沉细,渴饮不下。已后毒气渐深,入腹攻心,咽喉不利,腹痛转甚,心下胀满,结硬如石,燥渴欲死,冷汗不止,或时郑声,指甲面色青黑,速灸关元、气海,须服大热之剂温之,此名阴毒,令阳气复而大汗解矣。

    若夏月大发热,头疼燥渴,背恶寒,微汗,脉虚无力,口齿燥者,名中暑,用寒凉之剂清之。

    方论开在杂证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若病患身微热,烦躁,面赤戴阳,欲坐卧于泥水井中,脉来沉细无力,此阴发躁,名阴躁,当用辛热之药温之,不宜凉剂。误用之,其躁急渴甚,必死矣。若病患身冷,脉沉细而疾,虽烦躁,不欲倾水入口者,此名阴盛格阳,亦用大热之剂温之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失于汗下,使热邪传里,燥渴谵语,小水自利,大便黑,小腹硬痛,或身黄,是下焦蓄血如狂证。此与阳狂不同治,宜下尽黑物则愈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初得病与表热,但狂言烦躁不安,精采不与人相当。此因热结膀胱,其人如狂,太阳经之里证也,自有太阳经之里药治,不与阳狂同治法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小水不利,大便实,小腹满,燥渴谵语,怕热,身目黄,此名湿热发黄,轻则疏利,重则大下。此与血证发黄不同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失于汗下,血热不散,故成发斑,大抵不宜发汗,轻则化之,重则下之。起于胸腹,先红后赤者,曰发斑。起于手足,先红后黄者,曰蚊迹。临病之际,宜详审焉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少阴证,恶寒发热,无头疼,误以大发汗,使血从耳、目、口、鼻中出者、名阴血,多不治。此与鼻衄阳血不同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太阳证,发热恶寒,头痛,或微喘,鼻中出血者,为衄血,名阳血,须分点滴成流。

    此与阴血不同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失于汗下,邪热传里,使水涸粪燥,大便不通,必发谵语,或心下硬痛,下利纯清水,燥渴,口出无伦语,亦谵语,凡此皆实,当寒凉之剂下之。又有汗多亡阳,或下后利不止,身疼痛,或自利清谷,谵语者,凡此皆虚,当辛热之剂温之。此与狂言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余热不除,蕴在心包,使精神短少,冒昧昏沉,睡中言语一二句者,名独语,宜凉剂清之。此与谵语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因汗下后正气虚而本音失,则郑重语散不知高下,大小便自利,手足冷,名郑声,宜中和之剂治之。此与独语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瘥后交接淫欲,无病患反得病者,名阴阳易,宜清凉解毒之剂治之。此与女劳复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瘥后交接淫乐,不因易自病后发者,名女劳复。与前阴阳易同治法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失于汗下,或因汗下后虚,令人气逆不相接续者,名短气,分虚实治之。此与喘证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失于汗下,或因饮水过多,令人抬肩撷肚,气逆上者,名发喘,分表里水气治之。此与短气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麻黄汤证,误下之,心下满闷不痛者,名痞气,分虚实治之。此与结胸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桂枝汤证,误下之,心下满硬而痛,名结胸,分缓急治之。此与痞满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证,病一阳经,或三阳经同病不传者,名合病,分在经过经治之。此与并病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证,一阳经先病未尽,又过一经之传者,名并病,分在经在腑治之。此与合病不相类。

    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或汗下太过,或恣饮冷水,水寒相搏,虚逆,声浊恶而长,名哕。此与干呕不相类。

    轻则和解疏利,重则温散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热在胃口,与谷气并,热气上熏,无物,名干呕,分实热水气治之。此与哕证不相类。

    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有头疼,发热恶寒,脉沉,此名太阳脉似少阴,当辛温之剂散之。与少阴证不相类。

    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无头疼,止则发热恶寒,脉沉,此名少阴证似太阳,当辛温之剂散之。与太阳证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头疼,恶寒身热者,名表热,以辛散之。与里热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无头疼,无恶寒反怕热,燥渴口苦,舌干谵语,大便实,名里热。此与表热不相类。

    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头疼,身热恶寒者,名表恶寒,当辛甘散之。此与里恶寒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

    一伤寒,无头疼,无身热而恶寒,厥冷蜷卧,不渴,或吐泻腹痛,战栗者,名里恶寒,当辛热之剂温之。此与表恶寒不相类。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,不再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