阴阳者,太极初开,始为一昼之所分也。应象者,天地之阴阳,人身之阴阳,皆有形象之可应也。

    天地之阴阳,应象于人身,人身之阴阳,应象于天地,五运五行,应象无方,此篇为《五营运大论》之提纲,故曰《阴阳应象大论》。

    黄帝曰∶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。

    阴阳者,有名无形,本于太极,乃上天下地之道也。

    万物之纲纪。

    天地之大,万物生焉,故阴阳者,乃万物之纲纪。纲,大纲;纪,散纪也。

    变化之父母。

    万物之多,变化出焉。物极,谓之变;物生,谓之化;变者,化之渐;化者,变之成。变化之道,本于阴阳,故阴阳者,变化之父母。

    生杀之本始。

    变化之父母,即生杀之本始。杀,犹死也,化则生,变则死,本始,父母之谓也。

    神明之府也。

    阴阳主万物变化生杀,是神明之府也。阴阳不测之谓神,阴阳昭着之谓明。府者,神明之所居也。

    治病必求于本。

    神明所居,乃阴阳之本,故治病必求于本。如阴阳反作,病之逆从,必求于本之所在而治之。

    故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

    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,故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。

    阴静阳躁。

    阴阳者,万物之纲纪,故阴静阳躁,静而有常,则为纲,躁而散殊,则为纪。

    阳生阴长,阳杀阴藏。

    长,上声,下同。藏如字,下收藏同。阴阳者,生杀之本始,故阳生而阴长,阳杀而阴藏。

    阳化气,阴成形。

    阴阳者,变化之父母,故阳化气,阴成形,言阳化而为气,阴变而成形。

    寒极生热,热极生寒,寒气生浊,热气生清,清气在下,则生飧泄,浊气在上,则生 胀,此阴阳反作,病之逆从也。

    ,音真,余篇仿此。治病必求于本,故寒极生热,是热之本于寒也。热极生寒,是寒之本于热也。

    寒气为阴,故生浊,热气为阳,故生清,清气在下,则生飧泄,言轻清之气,不从于上,而逆于下,则生飧泄之病矣。浊气在上,则生 胀,言重浊之气,不从于下,而逆于上,则生 胀之病矣。是阴阳相反,从逆失宜,故曰此阴阳反作,病之逆从也,知反作逆从而为病,则治病必求于本矣。

    故清阳为天,浊阴为地,地气上为云,天气下为雨,雨出地气,云出天气,故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,清阳发腠理,浊阴走五脏,清阳实四肢,浊阴归六腑。

    阴阳相通,上下相感,是神明之府也。故清阳为天,光明者也,浊阴为地,神变者也。地气上为云,阴通于阳也,天气下为雨,阳通于阴也。天气下为雨,而曰雨出地气,从下而上,然后从上而下也,地气上为云,而曰云出天气,自上而下,然后自下而上也。阴阳上下,既神且明,故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,是九窍神明之府也。清阳发腠理,浊阴走五脏,是外内神明之府也。清阳实四肢,浊阴归六腑,是表里神明之府也。下文云,清阳上天,浊阴归地,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纲纪,此之谓也。此寒热清浊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之上下者如此。

    水为阴,火为阳,阳为气,阴为味。

    在天为寒,在地为水,故水为阴。在天为热,在地为火,故火为阳。阳主轻清,故阳为气,阴主重浊,故阴为味。

    味归形,形归气,气归精,精归化。

    味归形,五味归于形藏也。形归气,形藏归于阳气也。气归精,阳气归于阴精也。精归化,阴精归于变化也。

    精食气,形食味,化生精,气生形。

    申明气归精,乃精食气也,味归形,乃形食味也,精归化者,化生精也,形归气者,气生形也。

    味伤形,气伤精,精化为气,气伤于味。

    又申明形虽食味,而味亦伤形;精虽食气,而气亦伤精;虽气化生精,而精化亦为气;虽气生此形,而气亦受伤于形。形者,味也,不言形而言味者,以味归形,形食味也。

    阴味出下窍,阳气出上窍。

    味为阴而重浊,故出下窍,气为阳而轻清,故出上窍。

    味浓者为阴,薄为阴之阳,气浓者为阳,薄为阳之阴。

    味为阴,而阴中有阳,故味浓者为阴,若味薄,则为阴中之阳;气为阳,而阳中有阴,故气浓者为阳;若气薄,则为阳中之阴。

    味浓则泄,薄则通,气薄则发泄,浓则发热。

    申明味浓为阴者,味浓则下泄也,薄为阴之阳者,味薄则宣通也,气薄阳之阴者,气薄则发泄。言虽发散,仍下泄也。气浓为阳者,浓则发热,言既发散,且温热也。

    壮火之气衰,少火之气壮,壮火食气,气食少火,壮火散气,少火生气。

    少,去声,阴阳气味,贵得其平。壮火,亢盛之火,即相火也。少火,和缓之火,即君火也。亢盛之壮火宜衰,和缓之少火宜壮。夫壮火何以宜衰?以壮火食气故也。少火何以宜壮?以气食少火故也。所谓壮火食气,实壮火散气也,所谓气食少火,实少火生气也。

    气味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。阴胜则阳病,阳胜则阴病,阳胜则热,阴胜则寒,重寒则热,重热则寒。

    重,平声。分而言之,气为阳,味为阴。合而言之,气不离味,味不离气,故气味辛甘,从中达外,主能发散,故为阳气,味酸苦,从中上下,主能涌泄,故为阴。阴胜则阳病者,酸苦之味太过,则阴胜而阳斯病矣,阳胜则阴病者,辛甘之味太过,则阳胜而阴斯病矣。夫阳胜则过热,阴胜则过寒,今阴胜则阳病,乃重寒则热之义也。阳胜则阴病,乃重热则寒之义也。

    寒伤形,热伤气,气伤痛,形伤肿。故先痛而后肿者,气伤形也。先肿而后痛者,形伤气也。

    寒为阴邪,故寒伤形。热为阳邪,故热伤气。气伤则痛,痛,周身无形之气也。形伤则肿,肿,周身有形之形也。故先痛而后肿者,先伤气而后伤形也;先肿而后痛者,先伤形而后伤气也。此水火气味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之形气者如此。

    风胜则动,热胜则肿;燥胜则干;寒胜则浮,湿胜则濡泻。

    干,音干,下同,余篇仿此。五行之气,应于经脉,木气为风,故风胜则经脉为之振动矣。火气为热,热胜则经脉为之痈肿矣。痈肿为热,与上文周身之寒肿不同也。金气为燥,燥胜则经脉为之干枯矣。水气为寒,寒胜则经脉如运枢之外浮矣。土气为湿,湿胜则经脉为之濡润而下泻矣。

    天有四时五行,以生长收藏,以生寒暑燥湿风。人有五脏化五气,以生喜怒悲忧恐。

    天之四时五行,应人之五脏五气,四时则春生夏长,秋收冬藏。五行则水为寒,火为暑,金为燥,土为湿,木为风,故天有四时五行,以生长收藏,以生寒暑燥湿风。其在于人,有五脏化五气,心气主喜,肝气主怒,脾气主悲,肺气主忧,肾气主恐,以生喜怒悲忧恐。

    故喜怒伤气,寒暑伤形,暴怒伤阴,暴喜伤阳。厥气上行,满脉去形,喜怒不节,寒暑过度,生乃不固,故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,故曰冬伤于寒,春必病温,春伤于风,夏生飧泄,夏伤于暑,秋必 疟,秋伤于湿,冬生咳嗽。

    重,平声。人之志意起于内,故喜怒伤气,天之邪气起于外,故寒暑伤形,举喜怒而悲忧恐在其中,举寒暑而燥湿风在其中,在天则寒为阴,暑为阳,在人则怒为阴,喜为阳。故卒暴而怒,则伤吾身之阴气,卒暴而喜,则伤吾身之阳气。厥气上行者,真气有伤,则厥逆之气上行也。满脉去形者,厥逆之气满于经脉,则神离形体而去也。此喜怒不节,寒暑过度,则阴阳不和,生乃不固。夫喜怒不节,乃暴怒伤阴,暴喜伤阳,寒暑过度,未有明言,故又曰,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,如天寒而受寒邪,是谓重阴,重阴必有阳热之病,天暑而受热邪,是谓重阳,重阳必有阴寒之病,此亢害自然之理,故举《生气通天论》之言,以足上文之意,秋伤湿而冬咳嗽,冬伤寒而春病温,即重阴必阳之意也。春伤风而夏飧泻,夏伤暑而秋 疟,即重阳必阴之意也。此四时五行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之五脏五气者如此。此一节,言天地之寒热清浊,水火气味,四时五行,而应象于人身也。

    帝曰∶余闻上古圣人,论理人形,列别脏腑,端络经脉,会通**,各从其经,气穴所发,各有处名, 谷属骨,皆有所起,分部逆从,各有条理,四时阴阳,尽有经纪,外内之应,皆有表里,其信然乎?

    别,音逼,下俱同。处,去声。帝即以寒热清浊,水火气味,四时五行,申明阴阳应象之理,义有未尽,谓上古圣人,能体天地之阴阳,而应象于人身,必能以人身之阴阳,而应象于天地,故问于岐伯曰∶余闻上古圣人,论理人形,于人形之中,而列别脏腑,本脏腑而端络十二经脉,端、直,络、横也。于十二经脉之中,而会通手足三阳三阴之**,其于脏腑经脉**,各从其经,气穴所发,各有处有名,小会之 ,大会之谷,连属于骨,皆有所起,六气分部,或逆或从,各有条理,四时阴阳,尽有经常之纲纪,外内之应,皆有浅深之表里,其信然乎?

    岐伯对曰∶东方生风,风生木,木生酸,酸生肝,肝生筋,筋生心,肝主目。

    岐伯举五运五行,三才相合之理以对曰∶东方生风,谓风,乃东方春生之天气也,风生木,木生酸,谓五行五味之归于地也,酸生肝,肝生筋。肝者,人之脏。筋者,人之体。谓五脏五体之属于人也,人有五体,而五体复有所生,故筋生心,人有五脏,而五脏各有所主,故肝主目。

    其在天为玄,在人为道,在地为化。

    人之脏体本于地,地之行味本于天,是天气之所在,即地气人气之所在,故就天之至微者,而推论之,其在天为玄,玄者,于穆而深微也,在天为玄,则在人为道,道者,平坦而共由也,在天为玄,则在地为化,化者,变化易生物也。

    化生五味,道生智,玄生神。

    所谓在地为化者,化生五味,所谓在人为道者,道生智,所谓在天为玄者,玄生神。

    神在天为风,在地为木,在体为筋,在脏为肝,在色为苍,在音为角,在声为呼,在变动为握,在窍为目,在味为酸,在志为怒。

    在天为玄,玄生神,是神者,天之主也,神为天之主,则无在非神,试就神之所在而推论之,神在天为风,则东方生风,神之所在也;在地为木,则风生木,神之所在也,在体为筋,在脏为肝,则肝生筋,酸生肝,亦神之所在也;至于在色、在音,在声、在变动,在窍、在味、在志,亦无非神之所在也;各随天之五气,地之五行,人之五脏,而应象者也,故为苍、为角、为呼,为握、为目、为酸、为怒、惟东方风木之肝脏为然耳。

    怒伤肝,悲胜怒,风伤筋,燥胜风,酸伤筋,辛胜酸。

    怒者肝之情,故怒伤肝,悲类乎忧,悲为脾情,亦为肺情,故悲胜怒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风伤筋,燥胜风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酸伤筋,辛胜酸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,以明天地之气味而归于人也。

    南方生热,热生火,火生苦,苦生心,心生血,血生脾,心主舌。

    南方生热,谓热乃南方夏火之天气也,热生火,火生苦,火乃地之五行,苦乃物之五味,谓五行五味之归于地也。苦生心,心生血,心为人之脏,血为人之体,谓五脏五体之属于人也。五体复有所生,故血生脾,五脏各有所主,故心主舌。

    其在天为热,在地为火,在体为脉,在脏为心,在色为赤,在音为征,在声为笑,在变动为忧,在窍为舌,在味为苦,在志为喜。

    神者,天之主也,其神在天为热,则南方生热,神之所在也。在地为火,则热生火,神之所在也。在体为脉,脉者血也。在脏为心,则心生血,苦生心,亦神之所在也,至于在色为赤,在音为征,在声为笑,在变动为忧,在窍为舌,在味为苦,在志为喜,惟南方火热之心脏为然耳。

    喜伤心,恐胜喜,热伤气,寒胜热,苦伤气,咸胜苦。

    喜者心之情,故喜伤心。恐者肾之情,故恐胜喜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心脏,五脏之神,而属于阳,故不言脉而言气,热伤气,寒胜热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苦伤气,咸胜苦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。

    中央生湿,湿生土,土生甘,甘生脾,脾生肉,肉生肺,脾主口。

    中央生湿,天也,湿生土,土生甘,地也,甘生脾,脾生肉,人也,**复有所生,故肉生肺,脾脏复有所主,故脾主口。

    其在天为湿,在地为土,在体为肉,在脏为脾,在色为黄,在音为宫,在声为歌,在变动为哕,在窍为口,在味为甘,在志为思。

    哕,音诲,余篇同。神者,天之主也,其神在天为湿,则中央生湿,神之所在也。在地为土,则湿生土,神之所在也。在体为肉,在脏为脾,则脾生肉,甘生脾,亦神之所在也。至于在色为黄,在音为宫,在声为歌,在变动为哕,在窍为口,在味为甘,在志为思,惟中央湿土之脾脏为然耳。

    思伤脾,怒胜思,湿伤肉,风胜湿,甘伤肉,酸胜甘。

    思者,脾之情,故思伤脾,而怒胜思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湿伤肉,风胜湿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甘伤肉,酸胜甘,伤于味,味相胜也。

    西方生燥,燥生金,金生辛,辛生肺,肺生皮毛,皮毛生肾,肺主鼻。

    西方生燥,天也。燥生金,金生辛,地也。辛生肺,肺生皮毛,人也。皮毛复有所生,故皮毛生肾。

    肺脏复有所主,故肺主鼻。

    其在天为燥,在地为金,在体为皮毛,在脏为肺,在色为白,在音为商,在声为哭,在变动为咳,在窍为鼻,在味为辛,在志为忧。

    神者,天之主也。其神在天为燥,则西方生燥,神之所在也。在地为金,则燥生金,神之所在也。

    在体为皮毛,在脏为肺,则肺生皮毛,辛生肺,亦神之所在也,至于在色为白,在音为商,在声为哭,在变动为咳,在窍为鼻,在味为辛,在志为忧,惟西方燥金之肺脏为然耳。

    忧伤肺,喜胜忧,热伤皮毛,寒胜热,辛伤皮毛,苦胜辛。

    忧伤肺,喜胜忧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热伤皮毛,寒胜热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辛伤皮毛,苦胜辛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。伤于气者,皆本气自伤,此热伤皮毛,则金受火刑,以明自伤受伤,皆可伤也,热伤皮毛则寒胜其热,乃自然之理也。

    北方生寒,寒生水,水生咸,咸生肾,肾生骨髓,髓生肝,肾主耳。

    北方生寒,天也。寒生水,水生咸,地也。咸生肾,肾生骨髓,人也。骨髓复有所生,故髓生肝,肾脏复有所主,故肾主耳。

    其在天为寒,在地为水,在体为骨,在脏为肾,在色为黑,在音为羽,在声为呻,在变动为栗,在窍为耳,在味为咸,在志为恐。

    神者,天之主也。其神在天为寒,则北方生寒,神之所在也。

    在地为水,则寒生水,神之所在也。在体为骨,在脏为肾,则肾生骨髓,咸生肾,亦神之所在也。至于在色为黑,在音为羽,在声为呻,在变动为栗,在窍为耳,在味为咸,在志为恐,惟北方肾脏之寒水为然耳。

    恐伤肾,思胜恐,寒伤血,燥胜寒,咸伤血,甘胜咸。

    恐伤肾,思胜恐,伤于情者,情相胜也。肾脏五脏之精,而属于阴,故不言骨而言血,寒伤血,燥胜寒,伤于气者,气相胜也。咸伤血,甘胜咸,伤于味者,味相胜也。土能胜水,当云湿胜寒,今云燥胜,以明寒湿同类,燥土之气,以胜水气之寒也。此天之五方五气,地之五行五味,人之五脏五体,而有阴阳之应象者如此。

    故曰∶天地者,万物之上下也,阴阳者,血气之男女也,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也,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。

    此举天元纪大论之言,以明天地阴阳水火之义,上天下地,万物在其中,故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。血阴气阳,男女籍以生,故阴阳者,血气之男女也。阴阳左右旋转,为血气循行之道,故左右者,阴阳之道路也。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,为天地阴阳之应验,故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。

    阴阳者,万物之能始也。

    天地之阴阳,血气之阴阳,左右之阴阳,水火之阴阳,凡此阴阳者,乃万物之能始也,易曰∶坤以简能,干知大始,此之谓也。

    故曰∶阴在内,阳之守也,阳在外,阴之使也。

    《生气通天论》岐伯曰∶阴者,藏精而起亟。即阴在内,而为阳之守也,阳者,卫外而为固,即阳在外而为阴之使也。岐伯举此,以明阴阳为万物之能始,故内外相应如是也。

    帝曰∶法阴阳奈何?

    承岐伯阴阳应象之论,欲人取法阴阳而调治之,以合圣人论理人形之道,故问法阴阳奈何。

    岐伯曰∶阳胜则身热,腠理开,喘粗为之俯仰,汗不出而热,齿干以烦冤,腹满,死,能冬不能夏。

    ,犹俯也;冤,屈抑也。法阴阳者,阴阳不可偏胜,如阳胜则火热有余,而身热,热气在表,则腠理开,热气在里则喘粗,表里皆病则为之俯仰,汗不出而内外皆热也,齿干,津液竭也,以烦冤腹满死者,津液既竭,又心烦而屈抑不舒,腹满而土气内绝,故死。虽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。冬时寒冷,阳胜可容,夏时炎暑,不堪煎厥矣。

    阴胜,则身寒汗出、身常清,数栗而寒,寒则厥,厥则腹满,死;能夏不能冬。

    数,音朔。阴胜则水寒有余,而身寒,寒气在表则汗出身常清,寒气在里则数栗而寒,表里不相接,故寒则四肢厥,四肢厥者,生阳不达于外,厥则腹满死者,土气复绝于内,故死,虽不即死,亦能夏不能冬。夏时炎暑,阴胜可容,冬时寒冷,不堪凛冽矣。

    此阴阳更胜之变,病之形能也。

    寒病而至于冬,则阴气更胜,热病而至于夏,则阳气更胜,故曰此阴阳更胜之变。或能冬而不能夏,或能夏而不能冬,故曰病之形能也。是阴阳不可偏胜,偏胜则病也。

    帝曰∶调此二者奈何?

    承阴阳偏胜之意,复问调此二者奈何?

    岐伯曰∶能知七损八益,则二者可调,不知用此,则早衰之节也。

    阴阳二气本于天真,能知天真之七损八益,则阴阳二者可调。七损者,女子以七为纪,月事贵乎时下,故曰损;八益者,男子以八为纪,精气贵乎充满,故曰益。知七损八益,则阴平阳秘,故二者可调,不知用此损益之法,而调治之,则早衰之节也,节,犹候也。

    年四十,而阴气自半也,起居衰矣。年五十,体重耳目不聪明矣。年六十,阴痿,气大衰,九窍不利,下虚上实,涕泣俱出矣。故曰∶知之则强,不知则老。

    试举早衰之节而略言之,年四十而阴精之气,自失其半也,故起居衰矣,年五十,体重,则耳目不聪明矣,年六十,阴痿,则气大衰,九窍不利,下虚上实,涕泣俱出矣。故曰∶知之则强。能知七损八益,则身强。不知则老,不知七损八益,则身老也。

    故同出而名异耳。

    同出于斯世之中,而强老之名则异耳。

    智者察同,愚者察异,愚者不足,智者有余。有余则耳目聪明,身体轻强,老者复壮,壮者益治。

    察同者,于同年未衰之日,而省察之。智者之事也。察异者,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,愚者之事也。愚者察异,故愚者不足,智者察同,故智者有余。有余,则年五十体重,耳目不聪明者,今则耳目聪明,而身体轻强。年六十,阴痿,气大衰者,今则老者复壮,年四十而阴气自半者,今则壮者益治矣。

    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,乐恬 之能,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,故寿命无穷,与天地终,此圣人之治身也。

    圣人治世,本无为而有为,恬 虚无,体同于天,故能论理人形,列别脏腑,端络经脉,会通**,而如帝之所问也。此言阴阳秉在天之神,而应象无方、惟圣人能取法而调治之。

    天不足西北,故西北方,阴也,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。地不满东南,故东南方,阳也,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。

    圣人寿命与天地终,则人之形体即天地之形体也。天为阳,人身耳目为阳,天不足于西北,是阳体不足于阴方,故西北方,阴也,人身右为西北,而人右耳目,不如左耳目之明也。地为阴,人身手足为阴,地不满东南,是阴体而不足于阳方,故东南方,阳也,人身左为东南,而人左手足,不如右手足之强也。

    帝曰∶何以然?

    何以在左则耳目明,而手足不强,在右则手足强,而耳目不明。

    岐伯曰∶东方,阳也。阳者,其精并于上,并于上,则上明而下虚。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,西方,阴也。阴者,其精并于下,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,故其耳目不聪明,而手足便也。

    便,平声。人身南面而立,左东右西,左者乃东方阳也,阳者,其精并于上,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,故使左耳目聪明,而左手足不便也,右者乃西方阴也,阴者,其精并于下,并于下,则下盛而上虚,故其右耳目不聪明,而右手足强便也。

    故俱感于邪,其在上,则右甚,在下则左甚,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,故邪居之。

    一身形气,俱感于邪,其病在上,则上为阳,而右虚,故右甚,右甚即阳体而不足于阴方之义,其病在下,则下为阴,而左虚,故左甚,左甚即阴体而不足于阳方之义,此天地阴阳之所不能全,而人身有左右阴阳之不足也,故邪居之。

    故天有精,地有形,天有八纪,地有五里,故能为万物之父母。清阳上天,浊阴归地,是故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纲纪。故能以生长收藏,终而复始。

    里,理通。人身应天地者,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,而神明之所主也。精,精华也,故天有精。形,形体也,故地有形。八纪,春夏秋冬,二分二至,八节之大纪也,故天有八纪。五里,东南西北中,五方之道理也,故地有五里。既有精,有形,复有纪,有里,故能为万物之父母。清阳上天,天有精也,浊阴归地,地有形也,动者天之纪,静者地之理,是故天地之动静,皆神明之纲纪,故能以生长收藏,终而复始,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也。

    惟贤人上配天,以养头,下象地,以养足,中傍人事,以养五脏。

    圣人为无为之事,乐恬 之能,以欲快志于虚无之守,惟贤人则上配天,以养头,下象地,以养足,中傍人事,以养五脏,盖圣人无为以合天地,贤人则有为以合天地也。

    天气通于肺。

    人身配天象地,而天地之气亦通于人,肺位居高,主周身之气,而天气与之相通。

    地气通于嗌。

    嗌,咽嗌也。嗌受水谷,下接胃口,而地气与之相通。

    风气通于肝。

    肝属木,其气风,故风动之气,与之相通。

    雷气通于心。

    心属火,火炎上,故雷气与之相通。

    谷气通于脾。

    脾土之气,灌于四旁,故四旁空谷之气,与之相通。

    雨气通于肾。

    雨气即水气,肾寒主水,故雨水之气与之相通。

    六经为川。

    三阴之经主五脏,三阳之经主六腑,六经为川者,三阴三阳之六经,如川之流而脉络贯通也。

    肠胃为海。

    人籍后天水谷以生,肠胃受盛水谷,如海之大,而众流所归也。

    九窍为水注之气。

    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,耳目鼻口,前后阴,皆有水津以贯注,故九窍为水注之气。

    以天地为之阴阳,阳之汗,以天地之雨名之,阳之气,以天地之疾风名之。暴气象雷,逆气象阳。

    五脏六经,肠胃九窍,上合天地,有阴有阳,皆以天地为之阴阳,故人身阳气宣发之汗,可以天地之雨名之,人身阳热营运之气,可以天地之疾风名之,其一时忿怒之暴气,可以象雷鸣之鼓击,其暴气未平之逆气,可以象阳火之亢热。

    故治不法天之纪,不用地之理,则灾害至矣。

    天地之阴阳,即人身之阴阳也,人身之阴阳,即天地之阴阳也。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纪,不用地之五里,则灾害至矣。

    故邪风之至,疾如风雨。

    灾害之至,将于瞬息,故邪风之至于人身而发病,则疾如风雨。

    故善治者,治皮毛。

    邪之中人,始伤皮毛,故善治者治皮毛。

    其次治肌肤。

    留而不去,则入于肌肤,故其次治肌肤。

    其次治筋脉。

    留而不去,则入于筋脉,故其次治筋脉。

    其次治六腑。

    留而不去,则入于腑,故其次治六腑。

    其次治五脏。治五脏者,半死半生也。

    留而不去,则入于脏,故其次治五脏,治及五脏,则半死半生,可不慎欤。

    故天之邪气,感则害人五脏,水谷之寒热,感则害于六腑,地之湿气,感则害皮肉筋脉。

    上文皮肌筋脉腑脏之病,有因于天者,有因于地者,有因于人者,故天之邪气,感于人身,则害人五脏。邪气,风寒暑湿燥火也。人之水谷之寒热,感于人身,则害六腑。水谷寒热,饮食失宜,或寒或热也。

    地之湿气,感于人身,则害皮肉筋脉,因于湿者,下先受之,故曰地之湿气。

    故善用针者,从阴引阳,从阳引阴,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,以我知彼,以表知里,以观过与不及之理,见微得过,用之不殆。

    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,故善用针以治之者,知阳病必行于阴也,当从阴以引之,而出于阳。知阴病必行于阳也,当从阳以引之,而离于阴。以右治左,以左治右,缪刺之法也。以我知彼,以我之神,会彼之神也。以表知里,视其表阳,知其里阴也。以观过与不及之理,言以我知彼,以表知里,所以观其太过与不及之理,而为用针之法也。故必见微得过,过,失也,病始于微萌,而得其过失之所在,然后用针以治之,而不至于危殆也。

    善诊者,察色按脉,先别阴阳,审清浊,而知部分,视喘息,听音声,而知所苦,观权衡规矩,而知病所主,按尺寸,观浮沉滑涩,而知病所生,以治无过,以诊则不失矣。

    分,去声。未针之先,必以脉诊,故善诊者,察色脉,别阴阳,审色之清浊,而知面王之部分,视气之喘息,听言之音声,而知脏腑之所苦,观权衡规矩,脉应四时,而知病之所主,按下尺上寸,以观三部之浮沉滑涩,而知病之所生,能如是也,以之施治,则无过愆,以之为诊,则不失矣。

    故曰∶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,其盛可待衰而已,故因其轻而扬之,因其重而减之,因其衰而彰之。

    言病之始起也,可刺之而已其病。方其盛也,可待其自衰,乃刺之,而已其病。故因其病轻之时,而发扬之,乃始起刺已之意也,因其盛重之时,而衰减之,乃其盛待衰之意也,因其衰减而彰明之,乃衰而刺已之意也,此善诊而为刺之之法也。

    形不足者,温之以气,精不足者,补之以味。

    不行刺法,但以气味之药治之,凡形体不足,而羸瘦者,当以阳分之气药温之,阳气为能外达也;阴精不足而虚弱者,当以阴分之味药补之,阴味为能内滋也。

    其高者,因而越之。

    可吐而已。

    其下者,引而竭之。

    可下而已。

    中满者,泻之于内。

    可消而已。

    其有邪者,渍形以为汗,其在皮者,汗而发之。

    其有邪者,邪从汗解,故当渍形以为汗,申明渍形为汗,乃其邪病之在皮者,是可汗而发之也。

    其 悍者,按而收之。

    病气 悍,是当按收,恐正气之并脱也。

    其实者,散而泻之。

    病气内实,是宜散泻,恐邪气之过实也。

    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,阳病治阴,阴病治阳,定其血气,各守其乡,血实,宜决之,气虚,宜掣引之。

    掣作掣导也。凡此施治之法,当审其阴阳,以别柔刚,阴阳者,天地之道也,柔刚者,干刚坤柔,亦天地之道也,阳盛则阴虚,故阳病当治其阴,阴盛则阳虚,故阴病当治其阳。定其血气,定其病之在血在气也。各守其乡,血病勿使伤气,气病勿使伤血也。血实宜决之,勿使伤气矣,气虚宜掣引之,勿使伤血矣。此一节,言人身之阴阳形体,而应象于天地,是当法天地之阴阳,以为延医之善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