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朱砂一钱二分(水飞净),真麝香一分二厘,梅花冰片一分二厘,净**一钱五分,红 于 妇 上药专治金疮、跌打损伤、骨断筋折、血流不止者,先以药七厘烧酒冲服,复用药以烧酒调敷伤处。如金刃伤重,或食嗓割断,不须鸡皮包扎,急用此药干掺,定痛止血,立时见效。并治一切无名肿毒,亦用前法调服。得此方者,调治殴诸伤,无不应手立儿。

    凡受伤之时,或仓卒无药,或乡僻无良医,恐伤轻变重,伤重致死多矣。地方官如虔合此药,遇有验伤,随时施用,不独伤轻者立愈,即伤重者亦可救,不啻救二命,实阴德无量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