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后中邪死、鬼打死各方参看。原有灯须存灯,无灯切不可用灯照。急用生半夏末,约一豆大,吹入两鼻;取母鸡冠血搽面上,干则再搽,即醒。

    又方∶樟木,烧烟熏之,即醒。

    又方∶不得用灯火照,并不得近前急唤,但痛咬其足跟及足大拇趾,频频呼其名,以口水唾其面,再灌姜汤,必活。

    又方∶移动些小卧处,徐徐唤之,即醒。

    又方∶用管吹其两耳,以皂角末如豆大许吹两鼻,得喷嚏则气通,三四日者尚可救。

    又方∶酒调苏合丸灌之。

    又方∶用艾烧两足大拇趾向上生毛处,三七次,或烧鬼哭穴亦可(鬼哭穴见前吊死方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