素问识
作者:上师
吴云:此篇言保合天真。则能长有天命。乃上医治未病也。志云:上古。谓所生之来。天真。天乙所生之真元也。简按易系辞。上古穴居而野处。又上古结绳而治。老子云。其中有精。其精甚真。庄子渔父篇。真者。精诚之至也。荀子。真积力久。黄庭经曰:积精累气以为真。
昔在 书尧典序。昔在帝尧。聪明文思。光宅天下。孔颖达正义云。郑玄云。书以尧为始。独云昔在。使若无先之典然也。诗云。自古在昔。言在昔者。自下本上之辞。言昔在者。从上自下为称。故曰使若无先之者。据代有先之。而书无所先。故云昔也。
弱而能言 史记正义。引潘岳哀弱子篇。其子未七旬曰弱。吴云:弱。始生百日之称。未知所本。
幼而徇齐 高云:徇。循同。简按礼记曲礼。十年曰幼。通雅云。史。黄帝幼而 齐。注。 。迅也。齐。疾也。家语。作 齐。大戴礼。作慧齐。智按尔雅。宣徇。遍也。 。乃徇之讹。言圣哲遍知而神速也。考王。徇。训疾。马本作 齐。并非也。西都赋注。引孔安国尚书传注。徇。循也。
长而敦敏 郑注乐记。敦。厚也。王注训信。未见所据。
成而登天 成。王注为鼎之成。未允。马云:史记正义。以十五为成。则不宜曰登天。若训为道之成。则登天亦或有之。张云:谓治功成。登天。史记。家语。大戴礼。并作聪明。盖从昔在黄帝至此。略记帝始末。为小序。犹书序耳。此篇。全元起本。在第九卷。王移冠篇首。固宜矣。
张以登天为升遐。(礼记檀弓。告丧曰天王登遐。易明夷。初登于天。竹书纪年曰。帝王之殁曰陟。陟。升也。谓升天也。)而黄帝登云天。出于庄子。史记封禅书。载鼎湖骑龙之事。而论衡子华子。辨其虚诞。盖其说之来远矣。故马吴诸注。皆从王说。
天师 马云:天。乃至尊无对之称。而称之为师。又曰天师。简按黄帝称天师。见庄子徐无鬼。韩诗外传。及说苑云。黄帝即位。宇内和平。思见凤凰之象。以召天老。天老。盖天师耳。
皆度百岁 马云:度。越也。简按玉篇。度。与渡通。过也。
人将失之耶 千金:作将人失之耶。
岐伯 汉司马相如传。诏岐伯使尚方。注。张揖曰。岐伯者。黄帝太医。属使主方气也。又艺文志。大古有岐伯俞 。吴云:岐。国名。伯。爵也。简按又有雷公。而未知黄帝时有五等之爵。
对曰 甲乙序例云:诸问。黄帝及雷公。皆曰问。其对也。黄帝曰答。岐伯之徒。皆曰对。简按朱子论语注云:凡君问。皆称孔子对曰者。尊君也。
其知道者 马云:凡篇内言道者五。乃全天真之本也。
和于朮数 马云:法天地之阴阳。调人事之术数。术数所该甚广。如呼吸按跷。及四气调神论。养生养长养收养藏之道。生气通天论。阴平阳秘。阴阳应象大论。十损八益。灵枢本神篇。长生久视。本篇下文饮食起居之类。简按广雅。数。术也。庄子天道。有术数存焉。释文。引李注云:数。术也。史记仓公传。问善为方数者。索隐云。数。音术数之数。抱朴子云。夫仙人以药物养身。以术数延命。王注欠详。
起居有常 家语王肃注。起居。犹动静也。
以酒为浆 吴云:古人每食。必啜汤饮。谓之水浆。以酒为浆。言其饮无节也。简按周礼。有浆人。
孟子:箪食壶浆。汉鲍宣传。浆酒藿肉。张衡思玄赋。斟白水为浆。孝子传。辇义浆以给过客。皆其证也。
以妄为常 吴云:上古之人。不妄作劳。今则以妄为常。言其不慎动也。
醉以入房 汉艺文志。房中者。情性之极。至道之际。是以圣王制外乐。以禁内情。而为之节文。说文。房。室在旁也。
以耗散其真 新校正引甲乙。耗。作好。似是。今甲乙作耗。
不知持满 范蠡云。持满者与天。荀子宥坐篇。子路云。持满有道乎。
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 潘之恒黄海云。皆谓之三字。句法甚妙。前人注多不解。愚以为谓之者。语之也。语之。云何也?即下八字是也。言圣人之教不择人。而皆语之以避虚邪贼风之有时。惟通文意者自解之。不必令俗辨。时。即八节八风之时。注解是。简按据潘氏此说。不必依全元起太素。而改易字句。自通。
恬淡虚无 老子曰:恬淡为上。庄子曰:恬 无为。淮南子曰:静漠恬澹。所以养性也。和愉虚无。所以养德也。李善洞箫赋注。广雅曰。恬。静也。说文曰。 。安也。又曰: 。安也。盖 澹淡 通用。
美其食 新校正云。别本。美。一作甘。简按此盖本于老子。千金。亦作甘。
其民故曰朴 新校正云。曰。作日。为是。又唐人日曰二字。同一书法。详见于顾炎武金石文字记。
嗜欲 甲乙。嗜。作色。
愚智贤不肖 灵本藏篇云。无愚智贤不肖。无以相倚也。
故合于道 新校正云。全元起。作合于道数。千金同。
人年老 卫气失常篇。人年五十以上为老。曲礼。说文。并云。七十曰老。
天数然也 吴云:天畀之数。汪云。天癸之数也。
女子七岁 褚氏云。男子为阳。阳中必有阴。阴之中数八。故一八而阳精升。二八而阳精溢。女子为阴。阴中必有阳。阳之中数七。故一七而阴血升。二七而阴血溢。阳精阴血。皆饮食五谷之实秀也。
天癸 张云:天癸者。天一之气也。诸家俱即以精血为解。然详玩本篇。谓女子二七天癸至。月事以时下。男子二八天癸至。精气溢泻。是皆天癸在先。而后精血继之。分明先至后至。各有其义。焉得谓天癸即精血。精血即天癸。本末混淆。殊失之矣。夫癸者。天之水干名也。故天癸者。言天一之阴气耳。气化为水。因名天癸。其在人身。是谓元阴。亦曰元气。人之未生。则此气蕴于父母。是为先天之元气。第气之初生。真阴甚微。及其既盛。精血乃王。故女必二七。男必二八。而后天癸至。天癸既至。在女子则月事以时下。在男子则精气溢泻。盖必阴气足。而后精血化耳。阴气阴精。譬之云雨。云者。阴精之气也。雨者。阴气之精也。未有云雾不布。而雨雪至者。亦未有云雾不厚。而雨雪足者。然则精生于气。而天癸者。其即天一之气乎。可无疑矣。质疑录云。天癸者。天一所生之真水。在人身。是谓元阴云云。简按甲乙作天水。吴氏诸证辨疑。妇人调经论云。天癸者。天一生水也。当确张说耳。管子云。人水也。男女精气合。而水流形。家语云。男子八月而生齿。八岁而龀。二八十六岁而化。女子七月生齿。七岁而龀。二七十四而化。(又见大戴礼。)韩诗外传云。男子八岁而龆。十六而精化小通。女子七岁而龀。十四而精化小通。(通雅云。小通。言人道也。)亦可以互证焉。又按王注。任冲流通。经血渐盈。应时而下。天真之气降。与之从事。故云天癸也。此似指为月事。马氏因讥之。然应象大论。调此二者。王注。调。谓顺天癸性。而治身之血气也。知其意亦似与张意略符焉。(马氏直为阴精。张氏已辨其误。志聪高氏并云。天癸。天一所生之癸水也。乃全本于张注。薛氏原旨云。天癸者。非精非血。乃天一之真。故男子亦称天癸。亦复同。)
太冲脉 新校正云。太素。甲乙。作伏冲。简按冲脉起于胞。上循脊里。为经络之海。伏冲之名。盖因此欤。阴阳离合论王注。太冲者。肾脉与冲脉合而盛大。故曰太冲。
月事 济人论云。灵秘曰。女子自生日起。至五千四十八日。而天癸至。由是身中血脉周流。如地之水脉浸润。乃一月一经。外应潮候。(出月令广义每月令。按五千四十八日。约十三年半。)
真牙 简按真。与 通。仪礼既夕礼。右 左 。疏云。 。谓牙两畔最长者也。释文。 。丁千反。后魏书徐之才传。武成生 牙。之才拜贺曰。此是智牙。生智牙者。聪明长寿。
丈介襂 大戴礼。丈者长也。夫者扶也。言长制万物者也。王充论衡云。人形一丈。正形也。名男子为丈夫。又云:不满丈者。失其正也。
六八阳气衰竭于上 张云:阳气。亦三阳气也。甲乙无竭字。并似是。
颁白 马云:颁。斑同。简按孟子。颁白者。赵岐注。颁。斑也。头半白斑斑者也。
形体皆极 东京赋。马足未极。薛注。极。尽也。
受五脏六腑之精 简按此正与主不明则十二官危。十一脏取决于胆。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。文法同。
乃能泻 白虎通云。肾之为言。泻也。以窍泻也。
筋骨解堕 马云:懈惰同。简按甲乙作懈惰。礼月令。季秋之月行春令。则暖风来至。民气解惰。
不过尽八八 马云:此言年老而有子者。王注以为所生之男女。其寿止于八八七七之数者。非。韩氏医通云。男八岁至六十四。女七岁至四十九。即大衍自然之数。简按阳主进。阴主退。天道之常理。盖大衍之数。五十有五。加九之阳数。则为六十四。乃进之极也。减六之阴数。则为四十九。乃退之极也。故男女真阴。至于此而尽矣。亦天地之常数也。
真人 说文。真。仙人变形而登天也。从匕目 八。所以乘载之。徐锴曰。真者。仙也。化也。匕者。化也。反人为匕。从目。卤莽不能识。 。隐也。八。乘风云也。庄子云。真人。伏戏黄帝不得友。淮南子云。真人者。性合于道。能登假于道。精神反于至真。是谓真人。
提挈天地 淮南子。提挈天地。而委万物。高诱注。一手曰提。挈。举也。
至人 庄子云。不离于真。谓之至人。又云:至人无已。神人无功。圣人无名。文子云。天地之间。有二十五人也。上五。有神人真人道人至人圣人。次五。有德人贤人智人善人辨人云云。
淳德 张云:淳。厚也。简按思玄赋。何道真之淳纯。注。不浇曰淳。
八远之外 淮南地形训云。九州岛之外。乃有八 。亦方千里。八 之外。乃有八 。亦方千里。注。 。犹远也。
被服章 高云:服。衣也。章。冠也。张云:五服五章。尊德之服。皋陶谟曰。天命有德。五服五章哉。简按孔安国注云:五服。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。尊卑彩章各异。高注。以章为章甫(殷冠)之义。误也。此三字。新校正为衍文。当然耳。
举不欲观于俗 观。古玩切。高云:其举动也。不欲观于习俗。是也。
以恬愉为务 淮南子云。恬愉无矜。注。恬愉。无所好憎也。
辨列星辰 书尧典。历象星辰。注。辰。日月所交会之地也。左传昭七年。日月之会。是谓辰。王注非是。
逆从阴阳 张云:阳主生。阴主死。阳主长。阴主消。阳主升。阴主降。故贤人逆从之。王注近迂。
将从上古 张云:将。随也。简按汉书郊祀歌。九夷宾将。
高删大论二字。云。君臣问答。互相发明。则曰论。无君臣之问答。则曰篇。余皆仿此。吴云:此篇。言顺于四时之气。调摄精神。亦上医治未病也。简按司马迁云。春生夏长秋收冬藏。此天地之大经也。弗顺则无以为纪纲。故四时之大顺不可失。宋姜锐着养生月录一卷。采本篇首一段文。附逐月服饵药方。尊生者宜识之。
发陈 发散陈敷之义。张训陈为故。然据下蕃秀容平等。则以气象而言。王注为是。
万物以荣 尔雅。木谓之华。草谓之荣。
广步于庭 志云:广。宽也。缓也。简按仓公曰。车步广志。以适骨肉血脉。巢源。作阔步于庭。
被发 庄子云。老聃新沐。方将被发而干。史记。箕子披发阳狂。
春气之应 吴云:天道发生。人事应。故曰应。
夏为寒变 志云:木伤而不能生火。故于夏月火令之时。反变而为寒病。简按巢源。作夏变为寒。
华英 张云:言神气也。
秋为 疟 张云:心属火。王于夏。夏失所养。故伤心。心伤则暑气乘之。至秋而金气收敛。暑邪内郁。于是阴欲入而阳拒之。故为寒。火欲出而阴束之。故为热。金火相争。故寒热往来。而为 疟。简按 疟。即疟耳。详见于疟论。
冬至重病 简按据前后文例。四字恐剩文。
容平 志云:容。盛也。万物皆盛实。而平定也。简按容。盛也。见说文。即盛受之义。非盛实之谓。王马张并为容状之容。乃与发陈蕃秀闭藏自异旨。圣济经注云:容而不迫。平而不偏。是谓容平。此说似是。五常政大论。以金平气为审平。说苑曰。秋者天之平。
与鸡俱兴 志云:鸡鸣早而出埘晏。与鸡俱兴。与春夏之早起少迟。所以养秋收之气也。
冬为飧泄 张云:肺伤则肾水失其所生。故当冬令。而为肾虚飧泄。简按飧。本作餐。又作 。说文。餐。吞也。玉篇。飧。水和饭也。释名。飧。散也。投水于中自解散也。列子说符注。 。水浇饭也。盖水谷杂下。犹水和饭。故云飧泄也。
若伏若匪 宋本。匪。作匿。无今详以下七字注。简按匿得押韵。
春为痿厥 吴云:肾气既伤。春木为水之子。无以受气。故为痿厥。痿者。肝木主筋。筋失其养。而手足痿弱也。厥。无阳逆冷也。
清净光明者也 净。马本张本作静。李云:当作静。简按天气清净以下。至未央绝灭。王注为言天以例人。马吴张并同。特志聪云。上节论顺四时之气。而调养其神。然四时顺序。先由天气之和。如天地不和。则四时之气。亦不正矣。故以下复论天地之气焉。今考经文。王注虽取义深奥。却似混淆不明。当以志聪说为得焉。
云雾不精 诗疏云。有云则无露。无云乃有露。尔雅云。天气下地气不应曰 。地气发天不应曰雾。精。晴同。史天官书。天精而景星见。注。精。即晴。汉书京房传。阴雾不精。高云:精。犹极也。未详何义。
交通不表万物命故不施 王吴志高并以表下为句。马张李则以命下为句。吴云:阴阳二气。贵乎交通。若交通之气。不能表扬于外。则万物之命。无所施受。无所施受。则名木先应而多死。张云:独阳不生。独阴不成。若上下不交。则阴阳乖。而生道息。不能表见于万物之命。故生化不施。简按吴说似是。故。固同。
菀 张云:菀。郁同。马云: 。稿同。简按诗小弁。菀彼柳斯。释文。菀音郁。志云:菀。茂木也。 。禾秆也。误。
未央绝灭 张云:央。中半也。阴阳既失其和。则贼风豪雨。数为残害。天地四时。不保其常。是皆与道相违。故凡禀化生气数者。皆不得其半。而绝灭矣。简按诗小雅。夜未央。注。夜未半也。王训央为久。
未见所出。
身无奇病 吴云:谓无寒变 疟飧泄痿厥之类也。马云:本经。有奇病论。大奇病论。○简按自天气者清净。至生气不竭。一百二十四字。与四气调神之义不相干。且文意不顺承。疑佗篇错简也。
心气内洞 马云:内洞者。空而无气也。灵五味论。有辛走气。多食之令人洞心。正与内洞之义相似。简按外台引删繁论。载本篇文。作内消。
肺气焦满 张云:肺热叶焦。为胀满也。简按盖谓肺胀喘满等证。王云。焦。谓上焦。误也。
独沉 甲乙。作浊沉。新校正云。太素。作沉浊。简按据上文焦满。甲乙为是。吴云:肾气独沉。令人膝 重。是也。滑云:沉痼而病也。
太阴不收少阴不藏 简按以太阳少阳例推之。此以时令而言之。乃太阴少阴。疑是互误。灵阴阳系日月云。心为阳中之太阳。肺为阳中之少阴。肝为阴中之少阳。脾为阴中之至阴。肾为阴中之太阴。春秋繁露云。
春者少阳之选也。夏者太阳之选也。秋者少阴之选也。冬者太阴之选也。
春夏养阳秋冬养阴 高云:夫四时之太少阴阳者。乃万物之根本也。所以圣人春夏养阳。使少阳之气生。太阳之气长。秋冬养阴。使太阴之气收。少阴之气藏。养阳养阴。以从其根。简按高氏此解。贯通前章。尤为切当。王注诸家。及朱彦修说。并似失章旨焉。千金脾劳门云。春夏养阳。秋冬养阴。以顺其根本矣。肝心为阳。脾肺肾为阴。逆其根则伐其本云云。与高意符焉。神仙传。魏武帝问养生大略。封君达对曰。圣人春夏养阳。秋冬养阴。以顺其根。以契造化之妙。全本此篇。
浮沉生长之门 马云:言生长则概收藏。滑云:浮沉。犹出入也。
苛疾 礼记。疾痛苛痒。郑注。苛。疥也。管子。常之巫审于死生。能去苛病。注。烦苛之病。杨慎云。苛。小草也。(出说文)今但知为苛刻之苛。盖苛疾。烦苛之小疾。王云。苛者。重也。张云:苛。虐也。皆为苛罚苛政之苛。吴云: 同。尤非也。
愚者佩之 李冶古今 云。王注。圣人心合于道。故勤而行之。愚者性守于迷。故佩服而已。冰说非也。佩。背也。古字通用。果能佩服于道。是亦圣人之徒也。安得谓之愚哉。滑云:佩。当作悖。吴云:佩。与悖同。古通用。简按古今 之说是。
不治已病治未病 灵逆顺篇。上工治未病。不治已病。七十七难。金匮要略首篇。甲乙经五脏变篇。皆可参考。
铸兵 宋本。兵。作锥。志高亦同。并误也。
夫自古通天者 王注六节脏象云。通天者。谓元气。即天真也。然形假地生。命惟天赋。故奉生之气。通系于天。禀于阴阳。而为根本也。宝命全角论曰。人生于地。悬命于天。天地合气。命之曰人。四气调神大论曰。阴阳四时者。万物之终始也。死生之本也。此其义也。简按此解颇明备。
生之本本于阴阳 志云:凡人有生。受气于天。故通乎天者。乃所生之本。天以阴阳五行。化生万物。
故生之本本乎阴阳也。简按吴以生字接上句。未稳贴。
六合 高诱注淮南云。孟春与孟秋为合。仲春与仲秋为合。季春与季秋为合。孟夏与孟冬为合。仲夏与仲冬为合。季夏与季冬为合。故曰六合。一曰。四方上下为六合。
九州岛 淮南坠形训云。神农大九州岛。桂州迎州神州等是也。至黄帝以来。德不及远。惟于神州之内。分为九州岛。王注所载九州岛。见书禹贡。
十二节 志云:骨节也。两手两足。各三大节。简按王注为十二经。非也。春秋繁露云。天数之微。莫若于人。人之身有四肢。每肢有三节。三四十二。十二节相待。而形体立矣。天有四时。每一时有三月。三四十二。十二月相受。而岁数终矣。六节脏象论。无五脏十二节五字。此节之义。当考灵邪客篇。淮南天文训。
其气三 高云:凡人之生。各具五行。故其生五。五行之理。通贯三才。故其气三。简按六节脏象论云。故其生五。其气三。三而成天。三而成地。三而成人。此其气三。成三才。则高注难从。而王马吴并云。天气地气运气。张则云。三阴三阳。俱未允焉。太平经云。元气有三名。太阳太阴中和。出后汉书襄楷传注。其气三。或此之谓与。杨上善太素注云:太素分为万物。以为造化。故在天为阳。在人为和。在地为阴。(出弘决外典钞。)三十一难杨玄操注云:天有三元之气。所以生成万物。人法天地。所以亦有三元之气。以养身形。六十六难虞庶注云:在天则三元五运。相因而成。在人则三焦五脏。相因而成也。素问曰。其气三。其生五。此之谓也。
数犯此者 志云:人禀五行之气而生。犯此五行之气而死。有如水之所以载舟。而亦能覆舟。故曰此寿命之本也。
苍天之气 张云:天色深玄。故曰苍天。简按诗。彼苍者天。王为春天误。
传精神 张吴并云。传。受也。
此谓自伤气之削也 马吴诸注。伤下句。简按据王注。八字一句为是。
阳气者若天与日 马云:本篇所重。在人卫气。但人之卫气。本于天之阳气。惟人得此阳气以有生。故曰生气通天。惟圣人全此阳气。苛疾不起。常人则反是焉。灵枢禁服篇云。审察卫气。为百病母者。信哉。本篇凡言阳气者七。谆谆示人以当全此阳气也。
不彰 高云:若失其所。则营运者不周于通体。旋转者不循于经脉。故短折其寿。而不彰着于人世矣。简按史记五帝本纪。帝挚立。不善崩。索隐曰。古本。作不着。音张虑反。犹不着明。
阳因而上 高云:天气清净。明德惟藏。故天之默运于上也。当以日光明。是故人身之阳气。因之而上。阳因而上。其体如天。卫外者也。其体如日。此阳气之若天与日也。
因于暑汗 王注云:此则不能静慎。伤于寒毒。至夏而变暑病也。此说非也。朱震亨详辨之。当考格致余论。
烦则喘喝静则多言 张云:暑有阴阳二证。阳证因于中热。阴证因于中寒。此节所言。言暑之阳者也。
故为汗出烦躁。为喘。为大声呼喝。若其静者。亦不免于多言。盖邪热伤阴。精神内乱。故言无伦次也。
汗出而散 张云:热病篇曰。暑当与汗。皆出勿止。此之谓也。简按张云:此言暑之阴者。非也。志云。天之阳邪。伤人阳气。两阳相搏。故体如燔炭。阳热之邪。得吾身之阴液而解。故汗出而散也。高云:若伤暑无汗。则病燥火之气。故体如燔炭。
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 朱氏格致余论云。湿者土浊之气。首为诸阳之会。其位高而气清。其体虚。浊气熏蒸。清道不通。沉重而不爽利。似乎有物以蒙冒之。失而不治。湿郁为热。热留不去。大筋 短者。热伤血不能养筋。故为拘挛。小筋弛长者。湿伤筋不能束骨。故为痿弱。因于湿。首如裹。各三字为句。文正而意明。高云。大筋连于骨内。 短则屈而不伸。小筋络于骨外。弛长则伸而不屈。○朱氏新定章句。因于寒。体若燔炭。汗出而散。因于暑。汗。烦则喘喝。静则多言。因于湿。(句)首如裹。(句)湿热不攘。(句)大筋 短。小筋弛长。短为拘。弛长为痿。因于气为肿云云。简按马张志高并循原文而释。吴及九达。薛氏原旨等。从朱氏改定。
弛长 弛。宋本。作 。按弛。 同。说文。弓解也。张璐曰。先搐瓜蒂散。次与羌活胜湿汤。
因于气为肿 张云:卫气营气脏腑之气。皆气也。一有不调。皆能致病。因气为肿。气道不行也。
简按高云:气犹风也。阴阳应象云。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。故不言风而言气。因于气为肿者。风淫末疾。四肢肿也。此注难从。震亨云。脱简。误。
四维相代 高云:四维相代者。四肢行动不能。彼此借力而相代也。简按马张并以四维为四肢。是也。王注筋骨血肉。未允。志聪汪昂并云。四时也。亦未详何据。痹论云。尻以代踵。脊以代头。四维相代。与此同义。震亨以为衍文。误。
阳气者烦劳则张 王氏溯洄集云。夫阳气者。人身和平之气也。烦劳者。凡过于动作皆是也。张。主也。谓亢极也。精。阴气也。辟积。犹积迭。谓怫郁也。衣褶谓之襞积者。亦取积迭之义也。积水之奔散曰溃。都。犹堤防也。 。水流而不止也。夫充于身者。一气而已。本无异类也。即其所用所病而言之。于是乎始有异名耳。故平则为正。亢则为邪。阳气则因其和以养人而名之。及其过动而张。亦即阳气亢极而成火耳。阳盛则阴衰。故精绝。水不制火。故亢火郁积之甚。又当夏月火旺之时。故使人烦热之极。若煎迫然。气逆上也。火炎气逆。故目盲耳闭。而无所用。此阳极欲绝。故其精败神去。不可复生。若堤防之崩坏。而所储之水。奔散滂流。莫能以遏之矣。夫病至于此。是坏之极矣。王氏乃因不晓都字之义。遂略去此字。而谓之若坏。其可乎哉。又以此病。纯为房患。以胀为筋脉 胀。以 为烦闷。皆非是也。简按圣济总录。载人参散。治煎厥气逆。头目昏愦。听不闻目不明。七气善怒。(人参。远志。赤茯苓。防风。各二两。芍药。麦门冬。陈皮。白朮。各一两。上为末。每服三钱。水一盏半。煎至八分。去滓温服。不计时候。日再服。)
辟积 辟与襞同。司马相如传。襞积褰绉。师古注。襞积。即今之裙褶。高云:重复也。汪昂云。如衣襞积。并本于王履之解。张云:病也。误。
溃溃乎若坏都 马云:都所以坊水。简按礼檀弓。 其宫而猪焉。郑玄注。猪。都也。南人谓都为猪。郦道元水经注。水泽所聚。谓之都。亦曰潴。张高为都城之都。误。
乎 。考韵书。音聿。从子曰之曰。水流也。又奔 。疾貌。卷末释音。古没切。音骨。烦闷不止也。此从日月之日。书洪范。 陈其五行。注。 。乱也。义盖取于此。又考韵书。 。波浪声。又涌波也。由此观之。 义不太远。然于坏都。则 字似衬。
大怒则形气绝 马云:形气经络。阻绝不通。奇病论云。胞之络脉绝。亦阻绝之义。非断绝之谓。高本形下句。注云:形者。悻悻然见于其面也。气绝者。怒则气上不接于下也。简按高注误。
薄厥 吴云:薄。雷风相薄之薄。汪云。薄。迫也。简按圣济总录。赤茯苓汤。治薄厥暴怒。怒则伤肝。气逆胸中不和。甚则呕血鼽衄。(赤茯苓。人参。桔梗。陈皮。各一两。芍药。麦门冬。槟榔。各半两。上为末。每服三钱。水一盏。生姜五片。同煎至八分。去滓温服。不计时候。)
其若不容 马云:胸腹 胀。真若有不能容物者矣。吴云:纵而不收。其若不能为容止矣。志云:筋伤而弛纵。则四体若不容我所用也。简按吴志似是。王意亦当如此。
汗出偏沮 马云:人当汗出之时。或左或右。一偏阻塞而无汗。则无汗之半体。他日必有偏枯之患。
吴云:沮。止也。张云:沮。伤也。坏也。志高并云。湿也。简按沮。王为沮泄之义。诸注不一。考千金作袒。
又养生门云。凡大汗勿偏脱衣。喜得偏风半身不遂。(巢源。引养生方同。)灵刺节真邪云。虚邪偏客于身半。其入深。内居荣卫。荣卫稍衰。真气去。邪气独留。发为偏枯。乃其作袒似是。下文曰汗出见湿。曰高粱之变。曰劳汗当风。皆有为而发疾者。其义可见也。
痤痱 说文。痤。小肿也。玉篇。疖也。韩非子。弹痤者痛。巢源云。肿一寸至二寸。疖也。痱。玉篇。热生小疮。巢源云。人皮肤虚。为风邪所折。则起隐疹。寒多则色赤。风多则色白。甚者痒痛。搔之则成疮。又巢源。有夏月沸疮。盖痱。即沸。从 者。痤。详下文王注。
高粱 孟子。膏粱之味。赵岐注。细粱如膏者也。朱注。膏。肥肉。粱。美谷。简按山海经。都广之野。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。郭璞注。言味好皆滑如膏。外传曰。膏粱之子。刘会孟云。嘉谷之米。炊之皆有膏。盖赵注较优。王注与赵同。
足生大丁 足。新校正读为饶。吴为能。张为多。潘楫医灯续焰云。足生者。必生也。并为是。春秋繁露云。阴阳之动。使人足病喉痹。足字用法。正与此同。巢源云。丁疮初作时。突起如丁盖。故谓之丁疮。令人恶寒。四肢强痛。兼忉忉然牵疼。一二日疮便变焦黑色。肿大光起。根强。全不得近。酸痛。皆其候也。
受如持虚 张云:热侵阳分。感发最易。如持空虚之器以受物。
王注。俗曰粉刺。粉刺见肘后。千金作粉滓。巢源云。嗣面者。面皮上有滓如米粉者。是也。又外台有粉 。玉篇。 。与 同。字书。 。并是查字。巢源又云:查疽。隐脉赤起。如今楂树子形。亦是风邪客于皮肤。血气之所变生也。是即外台所谓面 。其时生鼻上者。谓之酒 。与王注粉刺之 自异。
志云:面鼻赤瘰也。此亦面 。与王注异。(王注按豆。即豌豆。见唐六典注。)
柔则养筋 高云:上文大怒气绝。至血菀而伤筋。故曰:阳气者。精则养筋。所以申明上文阳气不柔。而筋无所养也。
大偻 吴云:为寒所袭。则不能柔养乎筋。而筋拘急。形容偻俯矣。此阳气被伤。不能柔筋之验。
简按脉要精微曰。膝者。筋之府。屈伸不能。行则偻附。筋将惫矣。大偻义正同。高云:背突胸窝。乃生大偻。此乃龟背。恐非是。
马云:鼠 之属。志云:金匮所谓马刀侠瘿。简按说文。颈肿也。慧琳藏经音义。引考声云。。久疮不瘥曰 。巢源。有九 三十六 。李 入门云。 。即漏也。经年成漏者。与痔漏之漏相同。但在颈则曰瘰漏。在痔则曰痔漏。又云:凡痈疽久则脓流出。如缸瓮之有漏。
留连肉腠 王注。久瘀内攻。结于肉理。知肉腠即肉理。金匮云。腠者。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。为血气所注。理者。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。仪礼公食大夫礼。载体进奏。注。奏。谓皮肤之理也。又乡饮酒礼。皆右体进腠。注。腠理也。阴阳应象大论王注。腠理。谓渗泄之门。高云:肉腠或空或突而如嵝。而难愈也。汪以四字接下句。而释之云。寒气留连于肉腠之间。由俞穴传化。而薄于脏腑。则为恐畏惊骇。此阳气被伤。不能养神也。此说恐非是。
俞气化薄 吴云:俞。输同。有传送之义。马云:各经皆有俞穴。(此非井荥输经合之输。凡一身之穴。皆可曰俞。)邪气变化依薄。传为善畏及惊骇之疾。畏主心肾。(阴阳应象云。喜伤心。恐胜喜。又恐伤肾。思胜恐。)骇主肝言。(金匮真言云。其病发惊骇。)简按王以俞为背俞。恐非也。
营气不从 马云:唯阳气不固。则营气者。阴气也。营气不能与卫气相顺。而卫气逆于各经分肉之间。
亦生痈肿之疾矣。吴云:不从。不顺也。肉理。腠理也。简按楼氏纲目改定。乃生大偻。营气不从。逆于肉理。乃生痈肿。陷脉为 。留连肉腠。俞气化薄。传为善畏。楼云。营气不从。逆于肉理。乃生痈肿十二字。旧本元误在及惊骇之下。夫阳气因失卫。而寒气从之为偻。然后营气逆而为痈肿。痈肿失治。然后陷脉为 。而陷留连于肉腠焉。盖其所改定。虽不知古文果然否。其说则颇明备。故附存于此。
魄汗 吴云:魄。阴也。阴汗不止。张云:汗由阴液。故曰魄。马云:肺主藏魄。外主皮肤。故所出之汗。亦可谓之魄汗也。简按数说并误。魄白古通。礼记内则。白膜作魄膜。淮南修务训云。奉一爵酒。不知于色。挈一石之尊。则白汗交流。战国策鲍彪注。白汗。不缘暑而汗也。(楚策)阴阳别论。魄汗未藏。王注流汗未止。
形弱而气烁 马云:魄汗未尽。穴 未闭。形体弱而气消烁。乃外感风寒。致穴 已闭。当发为风疟。
疟论。言疟之为证。非独至秋有之。四时皆能成疟也。简按王注有至于秋秋阳复收之言。故论及之。
风疟 此即疟耳。必非有一种风疟者。金匮真言云。秋善病风疟。又云:夏暑汗不出者。秋成风疟。
刺疟云:风疟。发则汗出恶风。疟论云。夫 疟皆生于风。俱可证也。
故风者百病之始也 张云:凡邪伤卫气。如上文寒暑湿气风者。莫不缘风气以入。故风为百病之始。
上下不并 吴云:阳谓之上。阴谓之下。阳中有阴。阴中有阳。谓之并。言风寒为病之久。则邪气传变。阳自上而阴自下。谓之不并。是水火不相济。阴阳相离。简按王解并字为交通。与吴之意符焉。
良医 王充论衡云。医能治一病。谓之巧。能治百病。谓之良。故良医服百病之方。治百人之疾。
阳气当隔 马云:隔者。乖隔不通之谓也。简按隔。非噎隔之隔。王马并引三阳结谓之隔。恐非也。
反此三时 志云:平旦日中日西也。
形乃困薄 马云:未免困窘而衰薄矣。
起亟也 吴。改为守也。马云:营气藏五脏之精。随宗气以营运于经脉中。而外与卫气相表里。卫气有所应于外。营气即随之而起。夫是之谓起亟也。张云:亟。即气也。阴阳应象曰。精化为气。即此藏精起气之谓。亟。音气。志云:阴者主藏精。而阴中之气。亟起以外应。阳者主卫外。而为阴之固也。汪云。起者。起而应也。外有所召。则内数起以应也。如外以顺召。则心以喜起而应之。外以逆召。则肝以怒起而应之之类也。简按数说未知孰是。汪解似易晓焉。且王意亦似当然。
并乃狂 张云:并者。阳邪入于阳分。谓重阳也。简按与王注异义同意。
阳不胜其阴 高云:阴寒盛也。阴寒盛则五脏气争。争。彼此不和也。
陈阴阳 张云:犹言铺设得所。不使偏胜也。吴云:陈。设也。简按王陈读循。未详所据。
气立如故 张云:人受天地之气以立命。故曰气立。然必阴阳调和。而后气立如故。首节所谓生之本于阴阳者。正此两节之谓。简按王云。真气独立。似明切焉。
风客淫气 王注痹论云。淫气。谓气之妄行者。简按说文。淫。浸淫随理也。徐云。随其脉理。而浸渍也。马云:风来客之。浸淫以乱营卫之气。则风薄而热起。似不妥贴。
因而饱食 张云:此下三节。皆兼上文风客淫气而言也。风气既淫于外。因而饱食。则随客阳明云云。简按下文有三因字。故有此说。
肠 为痔 吴云:肠中 沫。壅而为痔。简按续字汇。 。肠间水。盖本于本篇而释者。窃考 本是癖。以其肠间辟积之水。故从水作 。外台癖饮。或作 饮。与庄子 之 义迥别。肠 二字。素灵中凡十见。多指赤白滞痢而言。唯本篇云。肠 为痔。盖古肠垢脓血。出从谷道之总称。王下一而字。云肠 而为痔。吴乃扩其意以释之。固是也。张云:为肠 为痔。而下痢脓血也。此似卤莽读去者。马云:其肠日常 积。渐出肛门而为痔。此岂以 为襞之义乎。难从。
因而强力 吴张并从王注。而为强力入房。马志高则为强用其力。简按下文云。肾气乃伤。则王注似为得矣。
阳密乃固 巢源。作阴密阳固。(出十二卷冷热病候)考下文云。阳强不能密。阴气乃绝。则巢源误。志云:此总结上文之义。而归重于阳焉。
是谓圣度 高云:上文云。圣人陈阴阳。内外调和。故复言因而和之。志云:是谓圣人调养之法度。
因于露风 马云:此上文见雾露之谓。王注以露为裸体者。非。志云:露。阴邪也。风。阳邪也。在天阴阳之邪。伤吾身之阴阳。而为寒热病矣。张云:因露于风者。寒邪外侵。阳气内拒。阴阳相薄。故生寒热。简按张注与王意稍同。
洞泄 阴阳应象。作飧泄。论疾诊尺。作后泄肠 。知洞泄即是飧泄。邪气脏腑病形云。洞者。食不化。下嗌还出。甲乙作洞泄。盖洞筒同。说文。筒。通箫也。徐云。通洞无底。汉元帝吹洞箫。注。与筒同。水谷不化。如空洞无底。故谓之洞泄。巢源。洞泄者。痢无度也。水谷痢候。引本篇文详论之。当参考。又见小儿洞泄下利候。王氏准绳云。餐泄。水谷不化而完出。是也。史记仓公传。 风。(太平御览。作洞风。)即此也。或饮食太过。肠胃所伤。亦致米谷不化。此俗呼水谷利也。邪气留连。盖至夏之谓。高云:邪气留连。至夏乃为洞泄。
疟 千金。作●疟。(说具于疟论。)
秋伤于湿上逆而咳 张云:湿土用事于长夏之末。故秋伤于湿也。秋气通于肺。湿郁成热。则上乘肺金。故气逆而为咳嗽。简按溯洄集云。湿乃长夏之令。何于秋言。盖春夏冬。每一时各有三月。故其令亦各就其本时而行也。若长夏则寄旺于六月之一月耳。秋虽亦有三月。然长夏之湿令。每侵过于秋而行。故曰秋伤于湿。(秋令为燥。然秋之三月。前近于长夏。其不及则为湿所胜。其太过则同于火化。其平气则又不伤人。此经所以于伤人。止言风暑湿寒。而不言燥也。或问余曰。五运六气七篇所叙。燥之为病甚多。何哉。余曰。运气七篇。与素问诸篇。自是两书。作于二人之手。其立意各有所主。不可混言。王冰以为七篇参入素问中。本非素问元文也。余今所推之义。乃是素问本旨。当自作一意看。)此当只以秋发病为论。湿从下受。故于肺为咳。谓之上逆。夫肺为诸气之主。今既有病。则气不外运。又湿滞经络。故四肢痿弱无力。而或厥冷也。阴阳应象大论。所谓冬生咳嗽。既言过时。则与本篇之义。颇不同矣。(简按安道此论极精。兹揭其要。当熟玩全篇。)
痿厥 张云:太阴阳明论曰。伤于湿者。下先受之。上文言因于湿者。大筋 短。小筋 长。 短为拘。弛长为痿。所以湿气在下。则为痿为厥。痿多属热。厥则因寒也。
温病 论疾诊尺。作瘅热。溯洄集云。寒者。冬之令也。冬感之偶不即发。而至春其身中之阳。虽始为寒邪所郁。不得顺其渐升之性。然亦必欲应时而出。故发为温病也。又云:春为温病者。盖因寒毒中人肌肤。阳受所郁。至春天地之阳气外发。其人身受郁之阳。亦不能出。故病作也。(韩祗和曰。冬时感寒郁阳。至春时再有感。而后发。余谓此止可论温病之有恶寒者耳。其不恶寒者。则亦不为再感而论发也。故仲景曰:太阳病发热而渴。不恶寒者。为温病。是也。)马云:热论曰。凡病伤寒而成温者。先夏至者。为病暑。阴阳应象大论云。冬伤于寒。春必病温。伤寒论云。冬感于寒。至春变为温病。则温之为义明矣。杨玄操释五十八难之温病。以为是疫疠之气者。非也。
肝气以津 马云:肝气津淫而木盛。张云:津。溢也。
脾气乃绝 志云:肝多津液。津溢于肝。则脾气乃绝其转输矣。简按即是本王注意。
大骨气雀襂 马云:即上节之所谓高骨也。玉机真藏论。亦谓之大骨。汪昂云。高骨。腰间命门穴上有骨高起。张云:劳困剧也。
喘满 汉石显传。忧满不食。注。满。懑同。王注。令人心闷。盖满读为懑也。
胃气乃厚 简按王注。脾气不濡。胃气强厚。此盖脾约证。伤寒论曰。趺阳脉浮而涩。浮则胃气强。涩则小便数。浮涩相搏。大便则坚。其脾为约。麻子仁丸主之。是也。张云:脾气不濡。则胃气留滞。故曰乃厚。厚者。胀满之谓。已觉欠理。汪昂云。按酸咸甘辛。言其害。而不及其利也。味苦。言其利。而未及其害也。古文不拘一例。不必穿凿强解。是以胃气厚为利。甚误。
沮弛 张云:沮。坏也。志云:遏抑也。简按王训润。恐非是。
精神乃央 新校正云。央。乃殃也。马云:央者。半也。四气调神论。有未央绝灭。此言精神仅可至半也。简按二说并通。王训久。恐误。又按五味偏过生疾。其例不一。言脾气者二。言心气者亦二。肝气。肾气。胃气。各一。而不及肺气。未详何理。抑古文误邪。
凑理 广雅。凑。聚也。汲冢周书。周于中土。以为天下之大凑。盖会聚元真之处。故谓之凑。以其在肌肉中。又从肉作腠。文心雕龙。凑理无滞。吴注举痛论云。腠。汗孔也。理。肉纹也。疟论。汗空疏腠理开。知是以腠为汗孔者误。
气骨以精 宋本。作骨气。高云:五味和。则肾主之骨以正。肝主之筋以柔。肺主之气。心主之血以流。脾主之凑理以密。诚如是也。则有形之骨。无形之气。皆以精粹。可谓谨道如法。生气通天。而长有天命矣。
马云:灵枢二十五人篇。有金柜藏之。其柜从木。义盖同也。简按汉高帝纪。如淳云。金匮。犹金●也。
师古曰。以金为匮。保慎之义。
天有八风 灵九宫八风篇。大弱风。谋风。刚风。折风。大刚风。凶风。婴儿风。弱风也。以上八风。萧吉五行大义。引太公兵书。与吕览及白虎通所载异。
经有五风 马云:风论有五脏风。岂八风之外。复有五风乎。八风发其邪气。入于五脏之经。而发病已。简按吴云:经。风论也。非是。
所谓得四时之胜者 吴接上句。云。此所谓得四时之胜。而变病也。简按以下三十二字。文义不顺承。恐他篇错简。此一节。又见六节脏象论王氏补文中。
俞 吴云:输同。五脏之气至此。而转输传送也。简按经文。俞输 通用。玉篇。 。五脏 也。
史记。五脏之输。注。经穴也。项氏家说云。 。象水之窦。即窬字也。见难经汇考。
病在脏 王马张并云。心脏。志云:夏时阳气发越在外。脏气内虚。故风气乘虚而内薄。
病在四肢 马云:上文言腰股。而此言四肢者。以四肢为末。如木之枝。得寒而凋。故不但腰股为病。而四肢亦受病也。高云:支。肢同。余篇仿此。
故春善病 衄 志云:以下三故字。皆顶上文东风生于春节而言。高本。衄。作●。注云:音忸。
今讹衄非。简按诗 风。女子善怀。笺。善。犹多也。 。作 为是。说文。鼽。病寒鼻窒也。释名。鼻塞曰鼽。鼽。久也。涕久不通。遂至窒塞也。礼月令。民多鼽嚏。吕览作鼽窒。高诱注。鼽。 鼻也。灵经脉篇。
实则鼽窒。虚则鼽衄。王氏乃为 (●同。鼻液也。)之义。未详所据。衄。说文。鼻出血也。篇海。●。
通作衄。说文无●字。高氏改用俗字。非。
秋善病风疟 高云:秋病肩背。俞在肩背。故秋善病风疟。风疟者。寒栗而肩背振动也。简按疟论云。邪客于风府。循膂而下。卫气一日一夜。大会于风府。可见疟邪自肩背始也。肩背振动之解欠详。
冬善病痹厥 马云:冬气者。病在腰股。又在四肢。故痹病厥病。从之而生矣。
按跷 史记扁鹊传。 石桥引。索隐云。桥。谓按摩之法。说苑。子越扶形。子游矫摩。灵病传篇。乔摩灸熨。盖跷。九兆切。与矫通。桥乔并同。易说卦。坎为矫 。疏。使曲者直为矫。使直者曲为 。盖跷乃按摩矫揉之谓。王注似迂。楼氏纲目云。按跷二字非衍文。其上下必有脱简。即冬不藏精者。春必温病之义也。
春不病颈项 吴本无春字。简按前文无病颈项之言。此五字恐剩文。
仲夏不病胸胁 吴本无仲字。非。
飧泄而汗出也 此六字。新校正云。疑剩文。是。○李冶古今 云。按本经生气通天论云。春伤于风。
夏乃洞泄。夏伤于暑。秋为 疟。秋伤于湿。冬为痿厥。冬伤于寒。春必病温。由是而言。春夏秋冬。无论启闭。政宜随时导引。以开通利导之。但勿发泄使至于汗出耳。窃疑本经当云冬不按跷。春必鼽衄。或病颈项。
春不按跷。仲夏必病胸胁。长夏必病洞泄寒中。夏不按跷。秋必风疟。秋不按跷。冬必痹厥。其飧泄而汗出也一句。飧字当析之为勿令二字。如此则辞旨俱畅。可为通论矣。大抵导引。四时皆可为之。惟不得劳顿至于汗出。而苟劳顿至于汗出。则非徒无益。或反以致他疾。不特于闭藏之时为不可。虽春夏发生长育之时亦不可。王太仆不悟本经舛漏。坚主冬不按跷。谓按跷则四时俱病。
盖为纸上语所牵。而肆为臆说也。利害所系甚重。予于是乎有辨。简按李说反似肆为臆说。然其理固不可掩。故备录此。
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 张云:人身之精。真阴也。为元气之本。精耗则阴虚。阴虚则阳邪易犯。故善病温。此正谓冬不按跷。则精气伏藏。阳不妄升。则春无温病。又何虑乎鼽衄颈项等病。简按伤寒论。太阳病。发热而渴。不恶寒者。为温病。程应旄注云:太阳初得之一日。即发热而渴。不恶寒者。因邪气早已内蓄。其外感于太阳。特其发端耳。其内蓄之热。固非一朝一夕矣。盖自冬不藏精而伤于寒。时肾阴已亏。一交春阳发动。即病未发。而周身经络。已莫非阳盛阴虚之气所布 。所云至春发为温病者。盖自其胚胎受之也。
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风疟 吴云:冬宜闭藏。失之则如上条所论。夏宜疏泄。逆之而汗不出。则暑邪内伏。遇秋风凄切。金寒火热。相战为疟。张云:以上二节。一言冬宜闭藏。一言夏宜疏泄。冬不藏精则病温。夏不汗泄则病疟。阴阳启闭。时气宜然。此举冬夏言。则春秋在其中矣。
此平人脉法也 吴云:脉法。犹言诊法也。马云:此皆因时为病。脉亦宜知。乃平病患之脉法也。
张云:脉法者。言经脉受邪之由然也。简按以上三说。并属曲解。新校正云。详此下义。与上文不相接。盖疑其有阙文者。良然。
平旦 四书脉云。平者。中分之意。乃天地昼夜之平分也。(平明。平晓。义同。)说文。旦。明也。从日见一上。一。地也。简按顾炎武日知录云。平旦者。寅也。可疑。李云:平旦至日中。自卯至午也。是。
黄昏 月令广义云。日落。天地之色玄黄。而昏昏然也。又曰昏黄。简按日知录云。黄昏者。戌也。
亦可疑。李云:日中至黄昏。自午至酉也。
合夜 简按犹暮夜。言日暮而合于夜也。盖定昏之谓。(淮南子。日至虞渊。是谓黄昏。至于蒙谷。是谓定昏。)李云:合夜至鸡鸣。自酉至子也。此乃以黄昏合夜为一。其以相去不远。均为酉刻也。马则为灵营卫生会篇所云合阴之义。然合阴即人定。(亥也)张则为子前。并不可从。
鸡鸣 张云:子前为阴中之阴。子后为阳中之阳。李云:鸡鸣至平旦。自子至卯也。简按国小绀珠日知录之类。并以丑为鸡鸣。今张李二氏。以子为鸡鸣者。因以一日分四时。而子午当二至。卯酉当二分。日出为春。日中为夏。日入为秋。夜半为冬也。虽鸡未尝以子而鸣。然理固不得不然矣。
背为阳腹为阴 张云:人身背腹阴阳。议论不一。有言前阳后阴者。如老子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。是也。有言前阴后阳者。如此节所谓背为阳腹为阴。是也。似乎相左。观邵子曰:天之阳在南。阴在北。地之阴在南。阳在北。天阳在南。故日处之。地刚在北。故山处之。所以地高西北。天高东南。然则老子所言。言天之象。故人之耳目口鼻动于前。所以应天。阳面南也。本经所言。言地之象。故人之脊骨肩背峙于后。所以应地。刚居北也。矧以形体言之。本为地象。故背为阳。腹为阴。而阳经行于背。阴经行于腹也。天地阴阳之道。
当考伏羲六十四卦方圆图。圆图象天。阳在东南。方图象地。阴在西北。其义最精。燎然可见。简按程子曰:一身之上。百理具备。甚物是没底。背在上。故为阳。胸在下。故为阴。至如男女之生。已有此象。
膀胱三焦 王引灵枢文。与宣明五气注同。今灵枢中无所考。本藏篇云。肾合三焦膀胱。本输篇云。三焦者。足少阳太阴之所将。太阳之别也。此与王所引义略同。(三焦详义。出五脏别论。)
冬病在阴夏病在阳 高云:冬病在阴。肾也。下文云。阴中之阴。肾也。夏病在阳。心也。下文云。阳中之阳。心也。知冬病在阴。夏病在阳。则知阴中之阴阳中之阳矣。
春病在阴秋病在阳 高云:春病在阴。肝也。下文云。阴中之阳。肝也。秋病在阳。肺也。下文云。阳中之阴。肺也。知春病在阴。秋病在阳。则知阴中之阳阳中之阴矣。
雌雄 张云:即牝牡之谓。吴云:五行皆有雌雄。如甲为雄。乙为雌。肝为雌。胆为雄也。志云:雌雄。脏腑也。
相输应也 吴云:转输传送。而相应也。志云:输应。交相授受也。
收受 吴云:五方之色。入通五脏。谓之收。五脏各藏其精。谓之受。张云:言同气相求。各有所归也。
东方青色入通于肝 白虎通云。肝。木之精也。东方者。阳也。万物始生。故肝象木色青而有枝叶。
开窍于目 白虎通云。肝。目之为候。何。目能出泪。而不能纳物。木亦能出枝叶。不能有所内也。五行大义云。肝者。木脏也。木是东方显明之地。眼目亦光显照了。故通乎目。
其病发惊骇 新校正。疑为衍文。是。据下文例。当云故病在头。
其味酸 洪范。木曰曲直。曲直作酸。郑注。木实之性。正义云。木生子实。其味多酸。五果之味虽殊。其为酸一也。是木实之性然也。月令。春云其味酸。是也。
其畜鸡 五行大义云。郑玄云。鸡属木。此取其将旦而鸣近寅木。故又振羽翼。有阳性也。贾谊新书云。鸡。东方之牲也。
其谷麦 月令郑注云:麦实有孚甲。属木。
上为岁星 五行大义云。岁星。木之精。其位东方。主春。以其主岁。故名岁星。简按上。上声。
是以春气在头也 坊本。气。误作风。简按据文例。当云知病之在筋。
其音角 月令正义云。角。是扣木之声。汉律历志云:角者。触也。阳气蠢动。万物触地而生也。
其数八 月令郑注云:数者。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。易曰。天一地二。天三地四。天五地六。天七地八。天九地十。而五行自水始。火次之。木次之。金次之。土为后。木生数三。成数八。但言八者。举其成数。正义云。按尚书洪范云。一曰水。二曰火。三曰木。四曰金。五曰土。故其次如是也。郑注易系辞云。
天一生水于北。地二生火于南。天三生木于东。地四生金于西。天五生土于中。(按原文此语再见。其一。此下有以益五行生之本句。)阳无耦。阴无配。未得相成。地六成水于北。与天一并。天七成火于南。与地二并。地八成木于东。与天三并。天九成金于西。与地四并。地十成土于中。与天五并也。是郑氏之意。但言八者。举其成数者。金木水火。以成数为功。
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推余方之例。此八字系于错出。当在上为岁星之后。
其臭臊 马云:礼月令。其臭膻。膻。与臊同。简按月令正义云。通于鼻者谓之臭。在口者谓之味。臭则气也。说文。臊。豕膏臭也。膻。羊气也。五行大义云。春物气与羊相类。
南方赤色入通于心 白虎通云。心。火之精。南方尊阳在上。卑阴在下。礼有尊卑。故心象火。色赤而锐也。
开窍于耳 汪昂云。耳为肾窍。然舌无窍。故心亦寄窍于耳。是以夜卧闻声。而心知也。简按此似曲说。而亦有理。
其味苦 洪范。火曰炎上。炎上作苦。月令。夏云其臭焦。其味苦。郑注。焦气之味。正义云。火性炎上。焚物则焦。焦是苦气。
其畜羊 月令。春食麦与羊。郑注。羊。火畜也。时尚寒。食之以安性也。简按王云。言其未。非。
其谷黍 志云:黍。糯小米也。性温而赤色。故为心之谷。简按五行大义云。黍。色赤性热。又云:黍。舒散属火。
上为荧惑星 五行大义云。荧惑。火之精。其位南方。主夏。以其出入无常。故名荧惑。
是以知病之在脉也 张云:心主血脉也。
其音征 汉律历志云:征者。祉也。万物大盛蕃祉也。
中央黄色入通于脾 张云:土王四季。位居中央。脾为属土之义。其气相通。简按白虎通云。脾。土之精。故脾象土色黄也。
故病在舌本 志云:灵枢曰。脾者。主为卫。使之迎粮。视唇舌好恶。以知吉凶。是脾气之通于舌也。
高云:灵枢经脉篇云。脾是动则病舌本强。故病在舌本。简按前文例。当云病在脊。
其味甘 洪范。土爰稼穑。稼穑作甘。郑注。甘味生于百谷。正义谷。谷是土之所生。故甘为土之味也。月令云。其味甘。其臭香。是也。
其畜牛 月令中央郑注。牛。土畜也。正义云。易。坤为牛。是牛属土也。简按王注牵强。
其谷稷 张云:稷。小米也。粳者为稷。糯者为黍。为五谷之长。色黄属土。简按月令中央。食稷与牛。郑注。稷。五谷之长。
上是镇星 五行大义云。镇星。土之精。其位中央。主四季。以其镇宿不移。故名镇星。汉天文志。
填星中央。季夏土。
其音宫 汉律历志云:宫者。中也。居中央。畅四方。唱始施生。为四声之经。
其数五 志云:五。土之生数也。土居五位之中。故独主于生数。简按沈括笔谈云。洪范五行。数自一至五。先儒谓之。此五行生数。各益以土数。以为成数。以谓五行非土不成。故水生一而成六。火生二而成七。木生三而成八。金生四而成九。土生五而成十。(简按此皇氏之说。见月令正义。云。此非郑义。今所不取。)唯黄帝素问。土生数五。成数亦五。盖水火木金。皆待土而成。土更无所待。故止一五而已。画而为图。其理可见。为之图者。设木于东。设金于西。火居南。水居北。土居中央。四方自为生数。各并中央之土。以为成数。土自居其位。更无所并。自然止有五数。盖土不须更待土而成也。合五行之数为五十。则大衍之数也。此亦有理。今考土举生数。而水火金木举成数者。不特本经已。礼月令亦然。沈氏何不及此。
其臭香 五行大义云。元命苞曰。香者土之乡气。香为主也。许慎云。土得其中和之气。故香。
西方白色入通于肺 白虎通云。肺。金之精。西方亦金成万物也。故象金色白。
开窍于鼻 白虎通云。鼻出入气。高而有窍。山亦有金石累积。亦有孔穴。出云布雨。以润天下。
雨则云消。鼻能出纳气也。
故病在背 吴云:上言秋气者。病在背。
其味辛 洪范。金曰从革。从革作辛。郑注。金之气。正义云。金之在火。别有腥气。非苦非酸。其味近辛。故辛为金之气味。月令。秋云其味辛。其臭腥。是也。
其畜马 周礼六牲。马其一也。穆天子传。有献食马之文。郭璞注云:可以供厨膳者。
其谷稻 志云:稻色白而秋成。故为肺之谷。(详出汤液醪醴。)
太白星 五行大义云。太白。金之精。其位西方。主立秋。金色白。故曰太白。
其音商 汉律历志云:商者。章也。物成章明也。
其臭腥 五行大义云。西方杀气腥也。许慎云。未熟之气腥也。西方金之气象此。
北方黑色入通于肾 白虎通云。肾。水之精。北方水。故肾色黑。
开窍于二阴 白虎通云。水阴。故肾双窍为之候。能泻水。亦能流濡。
故病在溪 张兆璜云。溪者。四肢之八溪也。冬气伏藏。故溪为之病。(八溪。见五脏生成篇。谓肘膝腕也。)简按上文云。冬气者。病在四肢。此说得之。
其味咸 洪范。水曰润下。润下作咸。郑注。水卤所生。正义云。水性本甘。久浸其地。变而为卤。卤味乃咸。月令。冬云其味咸。其臭朽。是也。
其畜彘 月令冬郑注。彘。水畜也。扬雄方言云。猪。北燕朝鲜之间谓之 。关东西或谓之彘。
其谷豆 月令夏郑注。菽。实孚甲坚合。属水。
上为辰星 五行大义云。辰星。水之精。其位北方主冬。是天之执正。出入平时。故曰辰星。
其音羽 汉律历志云:羽者。宇也。物藏聚萃。宇覆之也。
其臭腐 月令。冬。其臭朽。郑注云:水之臭。正义云。水受恶秽。故有朽腐之气。五行大义云。
水受垢浊。故其臭腐朽也。
故善为脉者 吴云:脉。犹言诊也。
一逆一从 马云:反四时者为逆。顺四时者为从。志云:此总结经脉之道。生于五脏。连于六腑。外合五方五行阴阳六气。表里循环。有顺有逆。高云:一逆一从。诊脉法也。由举而按。是为逆。从按而举。是为从。简按数说未知孰是。高注似凿。
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 张云:气交变大论曰。得其人不教。是谓失道。传非其人。漫泄天宝。此之谓也。高云:非其人勿教。人难得也。非其真勿授。真难遇也。得人得真。自古难之。勿教勿授。自古秘之。金匮真言。此之谓也。
吴云:天地之阴阳。一人身之血气。应象者。应乎天地。而配乎阴阳五行也。
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淮南子云。天地之袭精为阴阳。阴阳之专精为四时。四时之散精为万物。
纲纪 诗大雅。纲纪四方。传。张之为纲。理之为纪。疏。纲者网之大绳。纪者别理丝数。
变化之父母 月令正义云。先有旧形。渐渐改者。谓之变。虽有旧形。忽改者。谓之化。又天地阴阳营运则为化。春生冬落则为变。又自少而壮。自壮而老。则为变。自有而无。自无而有。为化。书泰誓曰。
天地万物父母。
神明之府也 淮南泰族训云。其生物也。莫见其所养而物长。其杀物也。莫见其所丧而物亡。此之谓神明。
治病必求于本 志云:本者。本于阴阳也。人之脏腑气血表里上下。皆本乎阴阳。而外淫之风寒暑湿。四时五行。亦总属阴阳之二气。致于治病之气味。用针之左右。诊别色脉。引越高下。皆不出乎阴阳之理。故曰治病必求其本。简按此句。诸家并衍王义。而志聪注。最为明备。
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高云:阴阳者。天地之道也。故积阳为天。积阴为地。
阴静阳躁 高云:阴阳者。万物之纲纪。故阴静阳躁。静而有常则为纲。躁而散殊则为纪。
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高云:阴阳者。生杀之本始。故阳生而阴长。阳杀而阴藏。简按王注神农曰。与天元纪大论文同。此二句。诸家殊义。如李氏则举三说。然新校正说。最为确当。
阳化气阴成形 高云:阴阳者。变化之父母。故阳化气。阴成形。言阳化而为气。阴变而为形。李云:阳无形。故化气。阴有质。故成形。马云:阳化万物之气。而吾人之气。由阳化之。阴成万物之形。而吾人之形。由阴成之。
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李云:冬寒之极。将生春夏之热。冬至以后。自复而之干也。夏热之极。将生秋冬之寒。夏至以后。自 而之坤也。马云:吾人有寒。寒极则生而为热。如今伤寒而反为热证者。此其一端也。吾人有热。热极则生而为寒。如今内热已极。而反生寒栗者。此其一端也。
清气在下则生飧泄 马云:热气主阳。阳主上升而不凝。故清气生焉。清气生阳。宜在上。今反在下,则生飧泄。盖有降而无升也。简按圣济总录云。内经曰:清气在下。则生飧泄。又曰:久风为飧泄。夫脾胃。土也。其气冲和。以化为事。今清浊相干。风邪之气久而干。故冲气不能化。而食物完出。夕食谓之飧。以食之难化者。尤在于夕食。故不化泄出也。谓之飧泄。此俗所谓水谷利也。今考说文云。飧。 也。从夕甫声。是与飧字自异。总录夕食之说。未见所出。详义已见于前。
浊气在上则主 胀 马云:浊气主阴。宜在下。今反在上。则生 胀。盖有升而无降也。张云: 胀。胸膈满也。简按圣济总录云。内经曰:浊气在上。则生 胀。夫清阳为天。浊阴为地。二者不可相干。今浊气在上。为阴气干扰。而清阳之气。郁而不散。所以 塞而胀满常若饱也。广韵。 。昌真切。肉胀起也。
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 吴云:反作。倒置也。逆从。不顺也。张云:作。为也。志云:此吾人之阴阳反作气之逆从而为病也。此论阴阳体位。各有上下。马云:按自阳化气以下。即当着人身说者。观下清气浊气之为在下在上生病。口气紧顶。则阳化气四句。不得泛说。简按千金肾脏门云。阴阳翻作。阳气内伏。阴气外升。知是反翻通。
雨出地气云出天气 高云:地气上为云。而曰云出天气。自上而下。然后自下而上也。天气下为雨。而曰雨出地气。从下而上。然后从上而下也。阴阳上下。既神且明。简案性理大全。朱子云。雨如饭甑有盖。其气蒸郁。而汗下淋漓。则为雨。
清阳出上窍 马云:如涕唾气液之类。
浊阴出下窍 马云:如污秽溺之类。
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 志云:清阳之气。通会于腠理。而阴浊之精血。走于五脏。五脏主藏精者也。
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 志云:四肢为诸阳之本。六腑者。传化物而不藏。此言饮食所生之清阳。充实于四肢。而混浊者归于六腑也。饮食之有形为浊。饮食之精气为清。简按以上三段。对言清阳浊阴。而其义各殊。王注不太明。
阳为气阴为味 张云:气无形而升。故为阳。味有质而降。故为阴。此以药食气味言也。
味归形形归气 张云:归。依投也。(出诗曹风毛传。)五味生精血以成形。故味归于形。形之存亡。由气之聚散。故形归于气。志云:阴为味。阴成形。地食人以五味。以养此形。故味归形。阳化气。诸阳之气。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。以生此形。故形归气。
气归精精归化 张云:气者。真气也。所受于天。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。人身精血。由气而化。故气归于精。精者。坎水也。天一生水。为五行之最先。故物之初生。其形皆水。由精以化气。由气以化神。是水为万物之原。故精归于化。简按家语云。男子十六。精化小通。(通雅。小通。言人道也。)并为化生之义。又按上文云。阳为气。阴为味。吴云:臊焦香腥腐为气。酸苦甘辛咸为味。此固然矣。故形归气。气归精。精食气。气生形。气伤精之气字。似与五味对言。而为五气之气。然至下文精化为气。气伤于味而穷矣。故姑从张氏之义。
精食气形食味 张云:食。如子食母乳之义。气归精。故精食气。味归形。故形食味。马云:所谓气归精者。以精能食万物之气也。精赖气而生。犹云食此气耳。(主物之气言。)所谓味归形者。以形能食万物之味也。形赖味而滋。犹云食此味耳。
化生精气生形 马云:所谓精归化者。以化生此精也。化为精之母。故精归于化耳。所谓形归气者。以气生此形也。气为形之父。故形归于气耳。(指人身之气言。)简按以上四句。乃解前文四句之义。故马氏下所谓字而释之。
精化为气 张云:谓元气由精而化也。上文既云气归精。是气生精也。而此又曰:精化气。是精生气也。二者似乎相反。而不知此正精气互根之妙。以应上文天地云雨之义也。李云:气本归精。气为精母也。此云精化为气者。精亦能生气也。如不好色者。气因以旺也。
气伤于味 张云:上文曰味伤形。则未有形伤而气不伤者。如云味过于酸。肝气以津。脾气乃绝之类。
是皆味伤气也。马云:凡物之味。既能伤人之形。独不能伤人之气乎。左传。晋屠蒯曰。味以行气。
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 马云:气味太厚者。火之壮也。用壮火之品。则吾人之气。不能当之。而反衰矣。(如用乌附之类。而吾人之气。不能胜之。故发热。)气味之温者。火之少也。用少火之品。则吾人之气。渐尔生旺而益壮矣。(如用参 之类。而气血渐旺者。是也。)
壮火食气气食少火 马云:何以壮火之气衰也。正以壮火能食吾人之气。故壮火之气自衰耳。何以少火之气壮也。正以吾人之气。能食少火。故少火之气渐壮耳。
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马云:惟壮火为能食人之气。此壮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气也。食则必散。散则必衰。故曰壮火之气衰。惟吾人之气。为能食少火之气。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气也。食则必生。生则必壮。故曰少火之气壮。按此节。分明论万物有阴阳气味。而吾人用之。有为泄为通。为发泄为发热。及衰壮生散之义。王注不明。与前后阴阳气味俱无着。非本篇之大旨也。简按壮火少火。承上文发热以喻之。气薄喻少火。厚喻壮火。马注为稳贴。汪氏则訾马注云:是桂附永无用之期也。盖概论已。再按张氏辈。漫然以火为阳气。其义虽似精微。与前后文。不相承接。故不可从矣。
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张云:此下言阴阳偏胜之为病也。阴阳不和。则有胜有亏。故皆能为病。简按马以此以下。接前文。为气味大过生病之义。志同。并不可凭。
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张云:此即上文寒极生热。热极生寒之义。盖阴阳之气。水极则似火。火极则似水。阳盛则隔阴。阴盛则隔阳。故有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之辨。此而错认。则死生反掌。重。平声。
寒伤形热伤气 张云:寒为阴。形亦属阴。寒则形消。故伤形。热为阳。气亦属阳。热则气散。故伤气。
气伤痛形伤肿 吴云:气无形病故痛。血有形病故肿。
风胜则动 马云:振掉摇动之类。
寒胜则浮 吴云:寒胜则阳气不运。故坚痞腹满。而为虚浮。
湿胜则濡泻 集韵。濡。儒遇切。音孺。沾湿也。奇效良方云。泄泻。人为一证耳。岂知泄。泄漏之义。时时溏泄。或作或愈。泻者。一时水去如注泄。赤水玄珠云。粪出少。而势缓者。为泄。漏泄之谓也。粪大出。而势直下不阻者。为泻。倾泻之谓也。简明医要云。濡泻。粪或若水。考王注。即水谷利。与飧泄无别。
寒暑燥湿风 此五气配四时中央也。左传六气。阴阳风雨晦明。乃别是一家之言。内经无六气之说。而运气家。五气之外加火。配乎三阴三阳。以为六气。夫火者五行之一。岂有其理乎。
化五气 高云:心气主喜。肝气主怒。脾气主悲。肺气主忧。肾气主恐。以生喜怒悲忧恐。
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张云:喜怒伤内。故伤气。寒暑伤外。故伤形。举喜怒言。则悲忧恐同矣。举寒暑言。则燥湿风同矣。简按寿夭刚柔云。风寒伤形。忧恐忿怒伤气。
暴怒伤阴暴喜伤阳 庄子在宥云。人大喜耶毗于阳。大怒耶毗于阴。阴阳并毗。四时不至。寒暑之和不成。楼英云。此上二节。经旨似有相矛盾。既曰寒暑伤形。又曰寒伤形。热伤气者。何也?盖言虽不一。而理则有归。夫喜怒之伤人。从内出。而先发于气。故曰喜怒伤气也。寒暑之伤人。从外入。而先着于形。故曰寒暑伤形也。分而言之。则怒之气从下上。而先发于阴。故曰暴怒伤阴。喜之气从上下。而先发于阳。故曰暴喜伤阳。寒则人气内藏。则寒之伤人。先着于形。故曰寒伤形。暑则人气外溢。则暑之伤人。先着于气。故曰热伤气也。
满脉去形 张云:言寒暑喜怒之气。暴逆于上。则阳独实。故满脉。阳亢则阴离。故去形。此孤阳之象也。脉经曰:诸浮脉无根者死。有表无里者死。其斯之谓。
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张云:重者。重迭之义。谓当阴时而复感寒。阳时而复感热。或以天之热气。伤人阳分。天之寒气。伤人阴分。皆谓之重。盖阴阳之道。同气相求。故阳伤于阳。阴伤于阴。然而重阳必变为阴证。重阴必变为阳证。如以热水沐浴身反凉。凉水沐浴身反热。因小可以喻大。下文八句。即其征验。此与上文重寒则热。寒极生热。义相上下。所当互求。
故曰 王子芳云。引生气通天论之文。以证明之也。
春必病温 宋本。作温病。简按论疾诊尺云。寒生热。热生寒。此阴阳之变也。故曰:冬伤于寒。春必生瘅热云云。正与此节同义。○张云:按此四节。春夏以木火伤人。而病反寒。秋冬以寒湿伤人而反热。是即上文重阴必阳。重阳必阴之义。
秋伤于湿 汪昂云。喻嘉言改作秋伤于燥。多事。
端络 张云:端。正也。络。联络之义。高云:端。直。络。横也。
论理人形 (至) 皆有表里 马云:人有形体。则论理之。(如骨度脉度等篇。)人有脏腑。则列别之。(如灵枢经水肠胃海论等篇。)人有经脉。则端络之。(如经脉等篇。)脉有六合。则通会之。(如经别等篇。)气穴所发。各有其处。且有其名。(如气穴论。)溪谷属骨。皆有所起。(如气穴气府骨空等篇。)
分部逆从。各有条理。(如皮部论等篇。)四时阴阳。尽有经纪。(如本篇下节所云。)外内之应。皆有表里。(如血气形志。有太阴与阳明为表里之谓。)志云:分部者。皮之分部也。皮部中之浮络。分三阴三阳。有顺有逆。各有条理也。
肝生筋 五行大义云。元命苞曰。筋有枝条。象于木也。
其在天为玄 易文言。天玄而地黄。据下文例。在天以下二十三字。系于衍文。且与肝脏不相干。宜删之。
在色为苍 苍。草色也。王谓薄青色。可疑。
在声为呼 志云:在志为怒。故发声为叫呼。简案王云。亦谓之啸。盖啸。蹙口而出声也。唐孙广有啸旨之书。恐与叫呼不同。
在变动为握 张云:握。同搐搦。筋之病。志云:变动。脏气变动于经俞也。握者。拘急之象。筋之证也。
在志为怒 志云:肝者。将军之官。故其志在怒。
悲胜怒 下文属忧于肺。据文例。此悲当作忧。新校正之说未允当。
心生血 志云:血乃中焦之汁。奉心神而化赤。故血者神气也。
心主舌 五行大义云。火于五行不常见也。须之则有。不用则隐。如舌在口内。开口即见。闭口则藏。
在体为脉 说文。脉。血理分 行体中者。从●从血。 。脉或从肉。 。籀文。玉篇。脉。莫革切。血理也。一曰筋脉。脉。同上。五行大义云。脉。是血之沟渠。通流水气。
在变动为忧 张云:心藏神。神有余则笑。不足故忧。志云:心独无俞。故变动在志。心气并于肺则忧。
在窍为舌 吴云:舌惟有窍。故辨百味。简按此说奇。当从王义。
热伤气 苦伤气 二气字。依太素作脉。义极稳。
脾生肉 五行大义云。肉是身上之土地。
在声为歌 志云:脾志思。思而得之。则发声为歌。
在变动为哕 张云:哕。于决切。呃逆也。马云:灵枢口问篇。帝有问哕问噫之异。王注以哕为噫者非。宣明五气篇志注。哕。呃逆也。哕哕。车銮声。言呃声之有伦序。故曰哕。简按说文。哕。气牾也。杨上善解为气忤。盖同义。(气忤。坊本作气折。宋本作忤。是。)
西方生燥 志云:西方主秋金之令。故其气生燥。
肺生皮毛 管子云。肺生革。
在声为哭 虞庶注难经云。肺属金。金。商也。商。伤也。主于秋。秋。愁也。故在志则悲哭。此之谓也。(秋者。愁也。出尚书大传。)
热伤皮毛寒胜热 据太素。热作燥。寒作热。热作燥。为是。
在声为呻 张云:气郁则呻吟。肾之声也。志云:呻者。伸也。肾气在下。故声欲太息。而伸出之。
寒伤血燥胜寒 据太素。血作骨。燥作湿。为是。张云:若以五行正序。当云湿胜寒。但寒湿同类。不能相胜。故曰燥胜寒也。诸所不同如此。盖因其切要者为言也。此说却难凭。
咸伤血 据太素。血作骨。为是。
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志云:在天地六合。东南为左。西北为右。阴阳二气。于上下四旁。昼夜环转,而人之阴阳。亦同天地之气。昼夜循环。故左右为阴阳之道路。
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马云:王注释天元纪大论云。征。信也。验也。兆。先也。言水火之寒热彰信。阴阳之先兆也。吴云:阴阳不可见。水火则其有征而兆见者也。
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能始二字难解。高云:易曰。坤以简能。干知大始。(出于系辞。原文云。干知大始。坤作成物。干以易知。坤以简能。宋注。知。犹主也。文少异。)此之谓也。今姑从之。
腠理闭 高。闭。作开。简按若作开。则至下文汗不出而穷矣。
仰 马云:喘息粗气。不得其平。故身为之 仰。 。俯也。张云:喘粗不得卧。故为 仰。( 。俯同。音仆。又音免。)
烦冤 马云:冤。音婉。张云:冤。郁而乱也。高云:屈抑也。简按楚辞。蹇蹇之烦冤。王逸注。冤。屈也。
能冬不能夏 马云:能。音耐。礼记礼运。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。其耐作能盖古以能耐通用。灵阴阳二十五人篇。亦有能作耐。简按家语。食水者善游能寒。汉晁错传。能暑能寒。
身寒汗出 张云:阳衰则表不固。故汗出。脉要精微论亦曰。阳气有余。为身热无汗。阴气有余。为多汗身寒。
身常清 集韵。清。与清同。寒也。
更胜之变 张云:更胜。迭为胜负也。即阴胜阳病。阳胜阴病之义。
病之形能也 吴云:病之见证。谓之病形。能冬能夏。谓之病能。马云:帝以法阴阳为问。而伯以阴阳偏胜为病者言之。正以见阴阳不可不法也。简按吴说误。能与态同。详见病能论。
七损八益 王注欠详。诸家亦无确说。本邦前辈所解。殆似得经旨。因备录于下。曰。天真论云。
女子五七。阳明脉衰。六七三阳脉衰于上。七七任脉衰。此女子有三损也。丈夫五八肾气衰。六八阴气衰于上。
七八肝气衰。八八肾气衰齿落。此丈夫有四损也。三四合为七损矣。女子七岁肾气盛。二七天癸至。三七肾气平均。四七筋骨坚。此女子有四益也。丈夫八岁肾气实。二八肾气盛。三八肾气平均。四八筋骨隆盛。此丈夫有四益也。四四合为八益矣。
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 吴云:知七损八益盛衰之期。而行持满之道。则阴寒阳热。二者可调。不知用此。则早衰之节次也。下文遂言早衰之节。简按王注。用。谓房色。义难晓。
年四十 吴云:此言早衰之节也。志云:男子以八为期。故四十而居半。简按五八肾气始衰。乃二八八八之中。故谓半也。
阴痿 吴云:痿。与萎同。草木衰而萎也。阴痿。阴事弱也。简按巢源。作阴萎。汉书胶西于王端传。阴痿。一近妇人病数月。师古注。痿。音萎。
气大衰 千金。作气力大衰。
故同出而名异耳 吴云:同得天地之气以成形。谓之同出。有长生不寿之殊。谓之名异。简按千金。无故字。老子第一章。此两者同出而异名。同谓之玄。
智者察同愚者察异 高云:察同者。于同年未衰之日。而省察之。智者之事也。察异者。于强老各异之日。而省察之。愚者之事也。
身体轻强 王弘义云。上文曰。体重。耳目不聪明。此节曰。耳目聪明。身体强健。又见其阴阳互相资益之妙。
恬 之能 千金。能。作味。
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 千金。作纵欲快志得于虚无之守。张云:从欲。如孔子之从心所欲也。快志。如庄子之乐全得志也。虚无之守。守无为之道也。
天不足西北 淮南天文训。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。怒而触不周之山。天柱折地维绝。天倾西北。故日月星辰移焉。地不满东西。故水潦尘埃归焉。河图括地象云。西北为天门。东南为地户。注。天不足西北。是天门。地不满东南。是地户。
天有精地有形 马云:在上为天。其气至精。在下为地。其体成形。简按春秋繁露。气之清者为精。庄子。形本生于精。
天有八纪 高云:春夏秋冬。二分二至。八节之大纪也。
地有五里 高云:五里。东南西北中。五方之道里也。马云:里。当从理。简按里理。盖古通用。不必改。
上配天以养头 灵邪客篇。天圆地方。人头圆足方以应之。
中傍人事 志云:节五味。适五志。以养五脏之大和。
天气通于肺 张云:天气。清气也。谓呼吸之气。清气通于五脏。由喉而先入肺。太阴阳明论曰。喉主天气。
地气通于嗌 甲乙。嗌。作咽。张云:地气。浊气也。
谓饮食之气。浊气通于六腑。由嗌而先入胃。嗌。咽也。太阴阳明论曰。咽主地气。其义皆同。嗌。音益。
谷气通于脾 甲乙。千金。及五行大义。谷作 。简按王注。谷空虚。诸家亦为山谷之气。盖地气既为水谷之气。若以谷为 。则义相重。故从原文。然其说率属牵强。宜从甲乙等。而为水谷之气。 谷。古通用。汉王莽传。 风迅疾。注。即谷风也。
为水注之气 张云:言水气之注也。如目之泪。鼻之涕。口之津。二阴之尿秽。皆是也。虽耳若无水。而耳中津气。湿而成垢。是即水气所致。气至水必至。水至气必至。故言水注之气。简按外台引删蘩论。作水注之于气。又五行大义引本经。作九窍为水。法天之纪。用地之理。则灾祸去矣。今由此则注乃法之讹。气乃纪之误。而之上有天字。文义似顺承矣。然法天之纪。用地之理。则灾祸去矣三句。与下文故不法天之纪。不用地之理。则灾祸至矣三句。虽语意相反。然却是重复。萧氏引他书文。极为精核。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。张氏以倒字法释之。颇觉允当。姑从之。
暴气象雷 赵府本。熊本。气。作风。马云:一本作暴风。于雷字不通。宜从气字。张云:天有雷霆。火郁之发也。人有刚暴。怒气之逆也。故语曰。雷霆之怒。
水谷之寒热 吴云:五味贵于中和。寒则阴胜。热则阳胜。阳胜生热。阴胜生寒。皆能害乎肠胃也。简按王说执拘。
从阴引阳从阳引阴 志云:阴阳气血。外内左右。交相贯通。故善用针者。从阴而引阳分之邪。从阳而引阴分之气。简按义见灵枢终始禁服四时气篇。及六十七难。
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张云:缪刺之法也。
以我知彼 志云:以我之神。得彼之情。
见微则过 宋本。则。作得。高云:过。失也。病始于微萌。而得其过失之所在。简按张云:则。度也。盖读为测者非。○徐云。从阴引阳二句。言在上者治下。在下者治上。以我知彼。欲体察也。以表知里。达内外也。过与不及。总结上文。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。善用针者。不待病形已具。方知过与不及。若微见征兆。便知其过。其明如此。用针岂有危殆哉。
善诊者 马云:诊。视验也。诊之为义。所该者广。凡望闻问切等法。皆可以言诊也。简按孔平仲杂说云。诊不止脉也。视物可以为诊。后汉王乔传。诏尚方诊视。是也。
审清浊而知部分 吴云:色清而明。病在阳分。色浊而暗。病在阴分。又面部之中有五部。以五行之色推之。
视喘息听音声 张。志。引金匮要略。详解之。当参考。
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。规上。有视字。主。作生。
按尺寸观浮沉滑涩 谓按尺肤而观滑涩。按寸口而观浮沉也。尺。非寸关尺之尺。古义为然。
以治无过 甲乙。治下。有则字。为五字一句。是也。
因其轻而扬之 徐云。因。从其所因也。因其邪气轻浮于表。而用气轻薄之剂。而发扬之。如伤寒一二日用葛根之类。是也。
因其重而减之 张云:重者实于内。故宜减之。减者。泻也。
因其衰而彰之 张云:衰者。气血虚。故宜彰之。彰者。补之益之。而使气血复彰也。
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张云:此正言彰之之法。而在于药食之气味也。以形精言。则形为阳。精为阴。以气味言。则气为阳。味为阴。阳者。卫外而为固也。阴者。藏精而起亟也。故形不足者。阳之衰也。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。精不足者。阴之衰也。非味不足实中而补之。简按诸注以形为阴。故于温之之义而支矣。张注详备。今从之。
其高者因而越之 马云:谓吐之使上越也。
竭之 张云:竭。祛除也。谓涤荡之疏利之。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。李云:承气抵当之类。徐云。如湿气胜而为濡泻等证。用五苓散之类。又如积痢在下。而为里急后重等证。用承气汤牵牛散之类。引而竭之也。
中满者泻之于内 吴云:中满。腹中满也。此不在高不在下。故不可越。亦不可竭。但当泻之于内。消其坚满。是也。李云:内字与中字照应。
渍形以为汗 吴云:谓天气寒腠理密。汗不易出。则以辛散之物。煎汤渍其形体。覆而取汗也。徐云。热邪内郁。宜于汗解。因其腠理干燥。而汗不得出者。以温水微渍形体。使之腠理滋润。以接其汗之出也。今用热汤围浴。而出汗者。是也。
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张云:前言有邪者。兼经络而言。言其深也。此言在皮者。言其浅也。滑云:二汗只是一义。然渍字轻。发字重也。简按滑注。似与经旨相乖矣。
其 悍者按而收之 吴云: 悍。卒暴也。按。谓按摩也。言卒然暴痛 悍之疾。则按摩而收之。
收。谓定其 悍也。简按张以按为察。李为制伏酸收。用如芍药之义。并非。
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李云:审病之阴阳。施药之柔刚。简按柔剂刚剂。见史仓公传。此说为是。
血实宜决之 张云:决。谓泄去其血。如决水之义。
气虚直●引之 甲乙。●。作掣。吴云:●。掣同。气虚。经气虚也。经络之气有虚。必有实处。宜掣引其实者。济其虚者。刺法有此。张云:掣。挽也。气虚者。无气之渐。无气则死矣。故当挽回其气。而引之使复也。如上气虚者。升而举之。下气虚者。纳而归之。中气虚者。温而补之。是皆掣引之义。简按张注虽明鬯。不如吴氏之于经旨而切矣。(字书。●。音誓。牛两角竖者名●。)
马云:阴阳者。阴经阳经也。其义论离合之数。故名篇。此与灵枢根结篇。相为表里。
其要一也 吴云:其要则本于一阴一阳也。张云:一。即理而已。志云:寒暑往来。阴阳出入。总归于太极一气之所生。简按吴注为得矣。
万物方生 方。今也。诗秦风。方何为期。郑笺。方今以何时为还期也。
命曰阴中之阳 吴云:言天地生物之初。阴阳之判如此。简按此节。举阴中之阴。阴中之阳者。即为次节论人身中有阴中之阴。阴中之阳之起本。
阳予之正 吴云:予。与同。简按予。王读为施。意正同。志云:予。我也。可谓强解矣。
天地四塞 张云:四塞者。阴阳痞隔。不相通也。
亦数之可数 吴云:数。上如字。下上声。张同。简按马云:俱上声。恐非是。张云:凡如上文者。
皆天地阴阳之变也。其在于人。则亦有阴中之阳。阳中之阴。上下表里。气数皆然。知其数则无不可数矣。数。推测也。
三阴三阳之离合 张云:分而言之。谓之离。阴阳各有其经也。并而言之。谓之合。表里同归一气也。
圣人南面而立 张云:云圣人者。崇人道之大宗也。南面而立者。正阴阳之向背也。简按易说卦。
圣人南面而听天下。向明而治。礼郊特牲。君之南乡。答阳之义也。
后曰太冲 张云:人身前后经脉。任脉。循腹里。至咽喉。上颐。循面入目。冲脉。循背里。出颃颡。
其输上在于大杼。分言之。则任行乎前。而会于阳明。冲行于后。而为十二经脉之海。(出于动输篇。海论。
痿论。又逆顺肥瘦云。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。)故前曰广明。后曰太冲。合言之。则任冲名位虽异。而同出一原。通乎表里。此腹背阴阳之离合也。
结于命门 张云:下者为根。上者为结。志云:按灵枢根结篇曰。太阳根于至阴。结于命门。命门者。
目也。阳明结于颡大。颡大者。钳耳也。少阳结于葱笼。葱笼者。耳中也。太阴根于隐白。结于太仓。少阴根于涌泉。结于廉泉。厥阴根于大敦。结于玉英。简按此经余经。不言结。故志详注之。
名曰阴中之阳 张云:此以太阳。而合于少阴。故为阴中之阳。然离则阴阳各其经。合则表里同其气。
是为水藏。阴阳之离合也。下仿此。
中身而上名曰广明 吴云:言所谓前曰广明者。指中身而上言之。中身而下则非也。
厥阴之表名曰少阳 志云:太阳之气在上。故曰少阴之上。两阳合明。曰阳明。在二阳之间。而居中土。故曰太阴之前。厥阴处阴之极。阴极于里。则生表出之阳。故曰厥阴之表。盖以前为阳。上为阳。表为阳也。曰上曰前曰表者。言三阳之气也。
名曰阴中之少阳 张云:所谓少者。以厥阴气尽。阴尽而阳始。故曰少阳。
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 张云:此总三阳为言也。太阳为开。谓阳气发于外。为三阳之表也。阳明为阖。谓阳气在于内。为三阳之里也。少阳为枢。谓阳气在表里之间。可出可入。如枢机也。然开阖枢者。有上下中之分。
亦如上文出地未出地之义。而合乎天地之气也。志云:开阖者。如户之扉。枢者。扉之转牡也。舍枢不能开阖。
舍开阖不能转枢。是以三经者。不得相失也。
抟而勿浮 宋本。抟。作搏。简按王注。搏击于手。当从宋本。史仓公传。三阴俱搏者如法。不俱搏者。决在急期。义与此同。高云:抟。音团。聚凝一而弗浮。志云:抟者。园也。高。勿。作弗。并误。
中为阴 吴云:中。腹中也。腹中为脾。冲脉在脾之下。高云:由外阳内阴之义。而推论之。然则中为阴。中亦内也。太阴坤土在内。而居中也。简按马云:人身之中半。非也。
阴之绝阳名曰阴之绝阴 马云:乃阴经中之绝阳。绝阳者。纯阴也。名曰阴之绝阴。绝阴者。尽阴也。
简按灵系日月篇云。两阴交尽。故曰厥阴。厥。通作蹶。汉食货志。天下财产。何得不蹶。师古注。蹶。尽竭也。(史记仓公传。厥阴。作蹶阴。)又晏子春秋云。阴冰厥阳。冰厚五寸。并为王注之左证矣。徐删阴之绝阳四字。似是。○张云:本篇所言。惟足经阴阳。而不及手经者。何也?观上文云。天覆地载。万物方生。未出地者。命曰阴处。名曰阴中之阴。则出地者。名曰阴中之阳。盖言万物之气。皆自地而升也。而人之腰以上为天。腰以下为地。言足则通身上下经气皆尽。而手在其中矣。故不必言手也。然足为阴。故于三阳也。言阴中之阳。于三阴也。言阴中之阴。然则手经亦有离合。其在阳经。当为阳中之阳。其在阴经。当为阳中之阴。
可类推矣。
●● 熊。音中。高云:●。冲同。盖本于新校正别本。简按●。字书并引本经。不释其义。篇海云。音中。字汇补云。一本作冲冲。非。以●音冲也。王注为往来之义。必有所据。通雅云。忡忡。犹冲冲也。古素问作●●
。
忡仲。忧貌。出诗召南。冲冲。行也。出广雅。义不相涉。盖依音而漫解者。
吴云:此篇言阴阳。与常论不同。自是一家议论。故曰别论。简按有五脏别论。经脉别论。吴义为长。
马云:据篇中有别于阳者。知病处也等语。则别当彼劣切。非也。
四经十二从 马云:四经者。肝心肺肾为四经。而不言脾者。寄旺于四经之中也。十二从者。手有三阴三阳。足有三阴三阳。而十二经脉之行。相顺而不悖也。吴云:十二从。十二支也。十二支不复主事。但从顺于四经。故曰十二从也。张云:从者。即手之三阴。从脏走手等义。简按四经虽无明据。当从王注。如十二从。则从王吴之义。为十二辰十二支。则至人有二字而穷矣。若依马张之说。而为三阴三阳。则至下文云应十二脉而穷矣。宜置于阙如之例。
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高云:凡阳有五。肝心脾肺肾。皆有和平之阳脉也。五五二十五阳者。肝脉应春。心脉应夏。脾脉应长夏。肺脉应秋。肾脉应冬。春时。而肝心脾肺肾之脉。皆有微弦之胃脉。夏时,而肝心脾肺肾之脉。皆有微钩之胃脉。长夏。而肝心脾肺肾之脉。皆有微缓之胃脉。秋时。而肝心脾肺肾之脉。皆有微毛之胃脉。冬时。而肝心脾肺肾之脉。皆有微石之胃脉。是五五二十五阳。
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 志云:所谓二十五阳者。乃胃脘所生之阳气也。胃脘者。中焦之分。主化水谷之精气。以资养五脏者也。四时五脏之脉。皆得微和之胃气。故为二十五阳也。简按王注。为人迎之气。误。
别于阳者知病处也 吴云:言能别于阳和之脉。则一部不和。便知其部有病。是能知乎病处也。
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吴云:别真脏之阴脉者。则知其死于克贼。持于相生。如肝病真阴脉见。死于庚辛。心病真阴脉见。死于壬癸。下文。肝至悬绝急。十八日死之类。皆是也。
三阳在头三阴在手 张云:三阳在头。指人迎也。三阴在手。指气口也。太阴阳明论曰。阳明者。表也。为之行气于三阳。盖三阳之气。以阳明胃气为本。而阳明动脉曰人迎。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。故曰三阳在头。又曰:足太阴者。三阴也。为之行气于三阴。盖三阴之气。以太阴脾气为本。然脾脉本非气口。何云在手。
如五脏别论曰。五味入口。藏于胃。以养五脏气。而变见于气口。气口亦太阴也。故曰三阴在手。上文以真脏胃气言阴阳。此节以人迎气口言阴阳。简按此本于王注。更为详备。而汪心谷则以手足三阴三阳经解之。以毁王注。其理益晦。(汪说。出古今医统内经要旨。)滑云:三阳当作二阳。谓结喉两旁人迎脉。以候足阳明胃气。三阴谓气口。以候手太阴肺气也。胃为五脏之本。肺为百脉之宗也。此说亦有所见。故附于此。(马志高并本于汪氏。以经脉流注解之。吴则为三部九候之义。并不明晰。)
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滑云:二句申前说。或直为衍文亦可。
所谓阴阳者 吴云:所谓。世所谓也。意若曰此众谋之阴阳。非吾之所谓阴阳也。简按上文既云所谓阴者真脏也。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。而此亦云所谓阴阳者。故吴有此解。然考其语势。似不必然矣。
真脉之脏脉 滑作真脏之脉。要旨。汪氏云。真脉之脏脉者。谓真脏脉之至数。以分五脏之属也。
肝至悬绝急 滑云:愚谓悬绝。如悬丝之微而欲绝也。王注。如悬物之绝去。似指代脉言也。要旨。
汪氏云。至。脉之应也。悬绝。止绝也。急。劲也。张云:悬绝急者。全失和平。而弦搏异常也。志云:悬绝者。真脏孤悬而绝。无意气之阳和也。急者肝死脉。来急益劲。如张弓弦也。简按张志之解似是。
脾至悬绝四日死 高云:土位中央。灌溉四旁。上火下水。左木右金。土气不能四应。故四日死。简按王注不及脾独死于生数之义。故取高说而补之。马论天干之五行相克。其间多有不合。宜遵王意。
二阳之病发心脾 张云:二阳。阳明也。为胃与大肠二经。然大肠小肠。皆属于胃。故此节所言。则独重在胃耳。盖胃与心。母子也。人之情欲。本以伤心。母伤则害及其子。胃与脾。表里也。人之劳倦。本以伤脾。脏伤则病连于腑。故凡内而伤精。外而伤形。皆能病及于胃。此二阳之病。所以发于心脾也。简按王履云。肠胃有病。心脾受之。发心脾。犹言延及于心脾也。滑云:青田老人谓。心脾当作肺脾。下文风消脾病。息贲者肺病。深为有理。今详经文。张注为是。
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张云:不得隐曲。阳道病也。夫胃为水谷气血之海。主化营卫而润宗筋。如厥论曰。前阴者。宗筋之所聚。太阴阳明之所合也。痿论曰。阴阳总宗筋之会。会于气冲。而阳明为之长。然则精血下行。生化之本。惟阳明为最。今化原既病。则阳道外衰。故不得隐曲。其在女子。当为不月。亦其候也。
王氏注曰:夫肠胃发病。心脾受之。心受之则血不流。脾受之则味不化。然心脾何以受肠胃之病。未免牵强。不可不察。隐曲二字。本经见者凡五。皆指阳道为言。以类察之。可得其义。吴云:俯首谓之隐。鞠躬谓之曲。简按吴说未见明据。今从张注。要旨云。汪氏质疑注。肢体为之劲急。而不能伸曲也。吴盖本此。
风消 诸家皆仍王注。为枯瘦之义。独汪心谷为上消渴。风消二字。他无所考。未知孰是。今两存之。
(圣济总录。载治方。出第十三卷。)
息贲 马云:贲。奔同。喘息上奔痰嗽无宁。此非肺积之息贲。乃喘息而贲。张云:胃病则肺失所养。
故气息奔急。气竭于上。由精亏于下。败及五脏。故死不治。
张云:足肚酸疼。曰 。简按列子。心 体烦。 。烦郁也。与此义殊。
索泽 楼英云。索泽。即仲景所谓皮肤甲错也。简按诸注。皆从王义。吴独作索睪。注云:睪。音高。索。引也。睪。肾丸也。控睪二字。内经中凡四见。或云腰脊控睪。未有单言控睪。而为病名者。则吴说不为得矣。
颓疝 马云:与 同。简按 。 同。本作 。诗周南。我马虺 。尔雅。作虺颓。释名云。阴肿曰。气下 也。又曰:疝言诜也。诜诜然引小腹急痛也。乃经脉篇 疝。脉解篇疝。五色篇 阴。并同。一切经音义云。丸颓。又作●。阴病也。原病式云。 疝。小腹控卵。肿急绞痛也。朱震亨云。 疝。其形阴囊肿缒。如升如斗。不痒不痛。是也。吴云:颓。顽也。颓疝。肾丸大而不疼。顽然不害者也。颓。坠也。今训顽。
未见所据。
心掣 吴云:心引而动也。张云:心动不宁。若有所引。名曰心掣。志云:心虚而掣痛。简按圣济总录云。心火胥应而不宁。其动若掣者。乃其证也。冯兆张锦囊秘录云。古无怔忡之名。名曰心掣者。是也。下文曰。其传为膈。志说似是。
隔 张云:以木乘土。脾胃受伤。乃为隔证。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。脾脉微急为膈中。风论曰。胃风之状。食饮不下。鬲塞不通。上膈篇曰。食饮入而还出者。皆隔之谓。简按王注欠详。
惊骇 张云:肝胃二经。皆生惊骇。如金匮真言论曰。东方通于肝。其病发惊骇。经脉篇曰。足阳明病。闻木声则惕然而惊。
背痛 马云:二经之脉。胃自头以行于足。肝自足走腹。皆无与于背者。而此曰背痛。意者阴病必行于阳也。张云:背痛者。手足阳明之筋。皆夹脊也。汪昂云。按四经皆与背无涉。而云背痛。未详。
噫 马云:气转也。又饱出息也。脉解篇所谓。上走心为噫者。阴盛而上走于阳明。阳明络属心。故上走心为噫也。口问篇。寒气客于胃。厥逆从下上散。复出于胃。故曰噫。观此则胃心之病。宜发为噫。张云:噫。嗳气也。(详见宣明五气篇。)
欠 马云:气相引也。经脉篇。胃脉为病。有数欠。宣明五气。九针论。皆曰肾为欠。今曰善欠者。
胃之病也。张云:欠。呵欠也。简按说文。欠。张口气悟也。象气从儿。上出之形。
风厥 张云:风厥之义不一。如本篇者。言二阳一阴发病。名曰风厥。言胃与肝也。其在评热病论者。
言太阳少阴病也。在五变篇者。曰。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。肉不坚腠理疏也。简按又见史仓公传。
心满 简按满。懑同。
善气 志云:善气者。太息也。心系急则气道约。故太息以伸出之。简按礼记。勿气。郑注。谓不鼻息也。乃志聪之义为得矣。马吴张高并不注。
三阳三阴发病 志云:太阳太阴之为病也。太阳为诸阳主气而主筋。阳气虚则为偏枯。阳虚而不能养筋。则为痿。脾属四肢。故不举也。
痿易 张云:痿弱不支。左右相掉易也。马云:左右变易为痿也。简按俱非也。易。是狂易之易。不如平常也。王注是。
鼓一阳曰钩 志云:钩。当作弦。此论四经之脉。以应四时也。鼓。动也。一阳之气初升。故其脉如弦之端直。以应春生之气也。高同。
鼓阳胜急曰弦 志云:弦。当作钩。阳气正盛。故其脉来盛去悠。如钩之急。以应夏热之气也。高同。
鼓阳至而绝曰石 志云:至者为阳。阳气伏藏。故脉虽鼓至而断绝。以应冬藏之气也。滑云:当作鼓。阴至而绝。此四者。盖亦真脏脉也。简按鼓阳。作鼓阴。近是。然以四者为真脏脉。恐非。
阴阳相过曰溜 志云:溜。滑也。阴阳相遇。其脉则滑。长夏之时。阳气微下。阴气微上。阴阳相遇。故脉滑也。此言人有四经。以应四时之气也。张云:阴阳相过。谓流通平顺也。脉名曰溜。其气来柔缓而和。应脾脉也。简按志以溜为滑。本于吴注。马云:溜。作流。灵本输篇。溜于鱼际。其义主流。盖溜流古通。不必改字。滑云:如水之溜而不收。即下文关格之类。非。又按鼓一阳以下二十九字。与上下文。不相顺接。是它篇错简在此尔。
起则熏肺使人喘鸣 张云:此兼表里。以言阴阳之害也。表里不和。则或为脏病。阴争于内也。或为经病。阳扰于外也。魄汗未藏者。表不固也。四逆而起者。阳内竭也。其至正不胜邪。则上熏及肺。今人气喘声鸣。此以营卫下竭。孤阳上浮。其不能免矣。
阴之所生和本曰和 吴本。上和字下句。注意与王同。张云:阴者。五脏之真阴也。阴之所以生者。以脏气和。脏气之和。以阴阳之和也。不和则为争为扰。为刚为淖。而病由兴矣。志云:阴之所生之阳脉。与所本之阴脉。相和而始。名曰和。高云:独阳不生。独阴不长。阴之所生。和本曰和。言阴之所以能生万物者。以阴和而复。本于阳和也。简按此二句。旨义尤幽深。不能辄领会。故举数说尔。
淖则刚柔不和 吴云:此言偏阴之害。淖。谓阴气太过。而潦淖也。张云:淖。谓寒湿妄行。阴气胜也。简按行针篇。血气淖泽滑利。春秋繁露。夫物愈淖。而愈易变动摇荡也。淮南原道训。甚淖而 。注。 。
亦淖也。 粥多沉者。曰 。淖。广韵。奴教切。说文。泥也。一切经音义引字林。濡甚曰淖。吴张为阴气有余之义。为是。志高并云。淖。和也。误。本经释音。淖。音淘。水朝宗于海。此以淖为●。●即俗作潮。亦误。
不过四日而死 简按马张依新校正之说。死。作已。是。志高仍原文云。以阳脏相生而传。故不过四日之偶数而死。以阴脏相克而传。故不过三日之奇数而死也。以三四奇偶之数。固然死者。犹云生阳。其义不通。
辟阴 简按王注辟并。乃辟读为僻。僻。偏也。而上辟水升之解未允。张云:辟。放辟也。土本制水,而水反侮脾。水无所畏。是谓辟阴。此说似是。马云:乘所不胜。阴以侮阴。谓之辟阴。吴云:辟。邪辟也。
肾为水。脾为土。土胜水为正。今肾水反侮于脾。不得其正。故曰辟阴。此解亦未允。
结阳者肿四肢 马云:结者。气血不疏畅也。吴云:阳。手足六阳也。其脉行于四肢之表。若有结邪,则四肢脉气壅滞。故肿。圣济总录云。夫热胜则肿。而四肢为诸阳之本。阳结于外。不得行于阴。则邪热菀于四肢。故其证为肿。况邪在六腑。则阳脉不和。阳脉不和。则气留之。以其气留。故为肿也。(犀角汤。犀角。
玄参。连翘。柴胡。升麻。木通。沉香。射干。甘草。芒硝。麦门冬。上水煎。)
结阴者便血一升 马云:营气属阴。营气化血。以奉生身。惟阴经既结。则血必瘀蓄。而初结则一升。
再结则二升。三结则三升。结以渐而加。则血以渐而多矣。圣济总录云。夫邪在五脏。则阴脉不和。阴脉不和,则血留之。结阴之病。以阴气内结。不得外行。血无所禀。渗入肠间。故便血也。(地榆汤。地榆。甘草。缩砂仁。水煎。)
阴阳结斜 马云:斜。邪同。灵动输篇。有少阴之大络。循阴股内廉。邪入 中。则古盖斜邪通用。
志云:结斜者。偏结于阴阳之间也。简按志注非。吴张高并同马义。
石水 马云:阴气多而阳气少。即阴盛阳虚也。则阳不能入之阴。而内之所聚者。为石水。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肾脉微大为石水。起脐以下。至小腹 然。上至胃脘。死不治。张云:石水。沉坚在下。简按金匮要略云。石水。其脉自沉。外证腹满不喘。尤怡注。石水。水之聚而不行也。因阴之盛。而结于少腹。故沉而不喘。张氏医通云。越脾加朮汤发之。
消 马云:按此篇止谓消。至脉要精微论。有瘅成为消中。奇病论。有转为消渴。灵邪气脏腑病形篇。本经通评虚实论。皆曰消瘅。气厥论。有肺消膈消。种种不同。其间各有所指。
隔 马云:俗亦谓之干隔。简按上文王注。隔塞不便。而此亦云。隔塞而不便泻。则似云便闭之证。志高作膈。
水 马云:平人气象论。颈脉动喘疾咳。曰水。目裹微肿。如卧蚕起之状。曰水。又曰:足胫肿曰水。
灵水胀篇。水始起也。目裹微肿。如新卧起之状。又宣明五气论。灵九针论。皆曰。下焦溢为水。此皆本篇所谓水也。
喉痹 张云:痹者。闭也。简按春秋繁露云。阴阳之动。使人足病喉痹。痹者。闭也。本出于中藏经。
阴搏阳别 吴云:此以下论脉也。简按王注以阴阳为尺寸。诸家皆从之。而高特云。言阴气过盛。搏击于内。不与阳和。似乎别出。此不以脉候而解者。盖以经文无脉字也。脉分尺寸。 乎难经。而灵素所无。故以阴阳为尺寸者。其无稽尤甚。然征之于后世。有与王注符者。儒门事亲。载胡王之妻。病脐下积块。呕食面黄。肌瘦而不月。或谓之干血气。治之无效。戴人见之曰。孕也。其人不信。再三求治于戴人。与之平药。以应其意。终不肯下毒药。后月到果胎也。人问何以别之。戴人曰。尺脉洪大也。素问阴阳别论。所谓阴搏阳别之脉。试之于今。往往有验。王义虽与经旨相左。实不可废焉。(李云:言阴脉搏动。与阳脉迥别也。阴阳二字。所包者广。以左右言。则左为阳。右为阴。以部位言。则寸为阳。尺为阴。以九候言。则浮为阳。沉为阴。旧说。以尺脉洪实为阴。与寸阳脉迥别。似矣。然则手少阴脉动甚。亦在寸也。何取于阳别之旨乎。故必会通诸种阴阳。而后可决也。○三因方云。搏者。近也。阴脉逼近于下。阳脉别出于上。阴中见阳。乃知阳施阴化。法当有子也。简按妇人良方。亦与此说同。似未妥。)
肠辟 简按王为开肠洞泄之义。拘矣。马吴诸家。并从新校正作 。吴云:阴阳。指尺寸而言。虚。谓脉来浮而无根也。肠 。后泄血沫也。是。
阳加于阴谓之汗 张云:阳。言脉体。阴。言脉位。汗液属阴。而阳加于阴。阴气泄矣。故阴脉多阳者多汗。
阳虚阴搏 诸本。作阴虚阳搏。是。当改。
夕时死 吴云:水火俱搏。谓之阴阳争。夕时。不阴不阳。邪争之会也。故死。
平旦死 宋本。马本。无平旦二字。赵府本。熊本。吴张本。并有之。张云:平旦者。木火王极。而邪更甚。故死。
三日死 张云:三阳。手太阳小肠。足太阳膀胱也。水一火二。故死在三日。其死之速者。以既搏旦鼓。阳邪之盛极也。
三阴三阳俱搏 吴云:三阴。脾及肺也。三阳。小肠及膀胱也。四经皆无阳和之气。故脉来俱见急搏。
心腹满发尽 吴云:心病于上。脾病于中。小肠膀胱病于下。故今心腹皆满尽极也。发尽胀满之极也。
简按志作心满腹发尽。非。
隐曲不利 简按高释上文云。不得为房帏之隐曲也。而至此章则云。小肠之火气。发泄已尽。不得有所隐曲也。隐。幽隐。曲。曲匿。与上文不得隐曲不同也。未知何义。如王注。亦于上文。则以隐蔽委曲释之。于此章则云。便泻也。如张注则云。阴道不利也。盖推张之意。凡下焦运化之用。总谓之隐曲。然则二便通利。亦在其中欤。王注风论。与前节同。
五日死 吴云:五为土数。万物所归。今四经俱病。三焦俱伤。故不能逃乎五日也。
其病温 高云:以阳明之阳。而见温热之病。阳亢津竭。故死不治。病温二字。熊本。吴本。作气滥。吴云:口气臭败。则清阳已绝。简按字书。滥。溢也。故以气滥为口臭。甚奇。
不过十日死 马云:十日者。地四生金。天五生土。止九日。而十则九日之余也。
吴云:灵台兰室。黄帝藏书之所。秘典。秘藏典籍也。
十二脏 张云:脏。藏也。六脏六腑。总为十二。分言之。则阳为腑。阴为脏。合言之。则皆可称脏。犹言库藏之藏。所以藏物者。如宣明五气篇曰。心藏神。肺藏魄之类。是也。简按下编有十一脏之称。周礼有九脏。庄子有六脏。可见其无定名焉。
相使贵贱 张云:相使者。辅相臣使之谓。贵贱者。君臣上下之分。吴云:清者为贵。浊者为贱。
遂言 简按王注六节藏象云。遂。尽也。遂言二字。见家语。
心者君主之官也 简按灵邪客篇云。心者。五脏六腑之大主。精神之所舍。荀子解蔽篇云。心者。形之君也。神明之主也。出令而无所受令。淮南子云。夫心者。五脏之主也。所以制使四肢。流行血气。五行大义。引本经。作主守之官。云。心为主守之官。神明出者。火者。南方阳。光晖。人君之象。神为身之君。
如君南向以治。易以离为火。居太阳之位。人君之象。人之运动。情性之作。莫不由心。故为主守之官。神明所出也。说文。官。吏事君也。玉篇。官。宦也。
肺者相傅之官 五行大义云。肺为相傅之官。治节出者。金能裁断。相傅之任。明于治道。上下顺教。皆有礼节。肺于五脏。亦治节所出。
治节 马云:凡为治之节度。从是而出焉。张云:节。制也。灵五癃津液别云。五脏六腑。心为之主。
肺为之相。
肝者将军之官 五癃津液别篇云。肝为之将。师傅篇云。肝者主为将。吴云:肝气急而志怒。故为将军之官。简按奇病论云。肝者。中之将也。取决于胆。肝胆为表里。故肝出谋发虑。而胆为之断决也。日知录云。春秋传昭公二十八年。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。正义曰。此以魏子将中军。故谓之将军。及六国以来。遂以将军为官名。盖其元起于此。(管子立政篇。将军大夫。以朝官吏。)
膻中者臣使之官 张云:按十二经表里。有心包络。而无膻中。心包之位。正居膈上。为心之护卫。
胀论曰。膻中者。心主之宫城也。李云:贴近君主。故称臣使。脏腑之官。莫非王臣。此独泛言臣。又言使者。使令之臣。如内侍也。滑云:膻。徒旱切。上声浊字。说文云。肉膻也。音同袒褐之袒。云膻中者。岂以袒裼之袒。而取义耶。简按滑注属曲解。韩诗外传。舜甑盆无膻。注。膻。即今甑篦。所以盛饭。使水火之气上蒸,而后饭可熟。谓之膻。犹人身之膻中也。义太明切。李高及汪昂但云。膻中。即心包络。非。盖二者虽在上焦。膻中则无形之宗气。心包络则包心之血络。岂可概而为一乎。薛雪云。膻中。亦名上气海。为宗气所积之处。心包络。包为膜。心君之宫室。络为膜外之巷术。心君之城府也。一为密勿之地。一是畿甸之间。臣使之义着焉。膻中者。宫室外之城府也。此说近是。
喜乐出焉 吴云:膻中气化。则阳气舒。而令人喜乐。气不化。则阳气不舒。而令人悲愁。是为喜乐之所从出也。李云:喜笑属火。此云喜乐出焉。其配心君之府。较若列眉矣。
脾胃者仓廪之官 五行大义。无胃字。荀子富国篇杨 注。谷藏曰仓。米藏曰廪。遗篇刺法论云。脾为谏议之官。知周出焉。(三因方。作公正出焉。)脾为谏议大夫。出于千金方。及胡悟五脏图说。
大肠者传道之官 本输篇。及五行大义引河图。大肠。为传道之腑。韩诗外传。大肠者。转输之腑也。三十五难。大肠。传泻行道之腑也。马云:道。导同。
小肠者受盛之官 本输篇。三十五难。韩诗外传。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并云。小肠者受盛之腑也。
化物出焉 张云:小肠居胃之下。受盛胃中水谷。而厘清浊。水液由此而渗于前。糟粕由此而归于后。脾气化而上升。小肠化而下降。故曰化物出焉。高云:受胃之浊。水谷未分。犹之受盛之官。腐化食物。先化后变。故化物由之出焉。
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高云:肾藏精。男女构精。鼓气鼓力。故肾者犹之作强之官。造化生人。伎巧由之出焉。吴云:伎。音技。作强。作用强力也。伎。多能也。巧。精巧也。简按高注仍王义。似是。李云:肾处北方而主骨。宜为作强之官。水能化生万物。故曰伎巧出焉。五行大义云。肾为作强之官。伎巧出者。水性是智。智必多能。故有伎巧。巧则自强不息也。古今 云。技虽不至于道。亦游于艺者之所贵。巧虽未至于神。亦妙万物而为言。不作强则何以得之。故知作强者。乃精力之谓。以上三说。略与王旨差。姑存之俟考。
三焦决渎之官 吴云:决。开也。渎。水道也。上焦不治。水滥高原。中焦不治。水停中脘。下焦不治。水蓄膀胀。故三焦气治。则为开决沟渎之官。水道无泛溢停蓄之患矣。简按本输篇。三焦者。中渎之腑也。水道出焉。五行大义云。三焦处五脏之中。通上下行气。故为中渎腑也。又引河图云。三焦孤立。为内渎之腑。说文。渎。沟也。今据仓廪传道受盛等之例而考之。决。疑是中。或云。
央误。荀子。入其央渎。注。中渎也。如今人家出水沟也。
膀胱者州都之官 张云:膀胱位居最下。三焦水液所归。是同都会之地。故曰州都之官。简按本输篇。
二十五难。及五行大义引河图云。膀胱为津液之腑。韩诗外传。膀胱。凑液之腑也。周礼地官。五党为州。郑注。州。二千五百家。人四县为都。
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 张云:膀胱有下口。而无上口。津液之入者为水。水之化者由气。有化而入。而后有出。是谓气化则能出矣。营卫生会篇曰。水谷俱下而成。下焦济泌别汁。循下焦而渗入膀胱。正此谓也。然气化之原。居丹田之间。是名下气海。天一元气。化生于此。元气足则运化有常。水道自利。所以气为水母。知气化能出之旨。则治水之道。思过半矣。萧京轩岐救正论云。夫三焦既主相火。水道之出。无非禀气以为决也。不曰能出而曰出焉。盖气本自化。不待化于气而始能出也。今津液主水。膀胱司水。水不自化,而化于气。此阴以阳为用。未免少费工夫。故不曰出焉。而曰则能出矣。语意之次。又包许多妙用。
十二官 赵献可医贯云。玩内经注文。即以心为主。愚谓人身别有一主。非心也。谓之君主之官。
当与十二官平等。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。若以心之官为主。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。当云十一官矣。盖此一主者。气血之根。生死之关。十二经之纲维也。吕东庄评云。十二官各有所司。而惟心最贵。心得其职。则十二官皆得其宜。犹孟子谓耳目之官不思,而蔽于物。心之官则思。思则得之。盖心与百体。分言之则各有所官。统言之则心为百体之主。即此义也。故曰君主之官。曰主明。文义自见。若谓别有一主。则心已不可称君主。岂主复有主乎。又谓下文当云十一官。
不当云十二官。此拘牵句字。而不求其义也。即以经文例之。六节脏象论云。凡十一脏。取决于胆。五脏六腑。
胆已在内。则宜云十脏。而云十一脏。又将别有一胆耶。灵枢邪客篇曰。心者。五脏六腑之大主。精神之所舍。
如赵氏言。亦止应云四脏六腑之大主矣。又岂心非其心耶。赵氏欲主张命门为一身之要。未尝无说。而必穿凿经文附会之。却不可为训。凡论学论医。皆不可如此。
其宗大危 高云:宗祧且危。简按说文。宗。尊祖庙也。白虎通云。宗者。何谓也?宗者尊也。为先祖主。宗。人之所尊也。
至道在微 高云: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。至道在微。上文大危。乃人心惟危之义。此至道在微。乃道心惟微之义。道惟微也。故变化无穷。既微且变。则人孰知其原。
窘乎哉消者瞿瞿 吴云:窘。穷也。乎哉。叹辞。张云:瞿瞿。不审貌。谓十二官相失。则精神日消。瞿瞿然莫审其故。诚哉窘矣。马云:瞿。音履。礼檀弓。瞿瞿如有求而弗得。注云:眼目速瞻之貌。彼不知此养生之法者。有消而无长。瞿瞿然惊顾。拟而议之。窘迫哉。此消者瞿瞿也。简按诗东方未明篇。狂夫瞿瞿。传。无守之貌。礼玉藻。视容瞿瞿。注。惊遽不审貌。张注本之。张马注义并通。吴志高俱仍王注。以消为消息之义。岂有此理耶。且王以瞿瞿训勤勤。未见所出。太素作濯濯。广雅。濯濯。肥也。一曰。娱游也。
闵闵之当 马云:闵闵者。说文以为病与伤通也。唯不知其要。则闵闵然独当其病。孰知何法为善耶。张云:闵闵。忧恤也。谓能忧人之忧。而恤人之危者。又孰足以当其明哲之良哉。盖甚言知道之少也。简按马引说文有讹。闵。愍通。故张以忧恤释之。二说并不妥。王为深远之义。必有所本。
毫厘 孙子算经。蚕吐丝为忽。十忽为一丝。十丝为一毫。十毫为一厘。
其形乃制 马云:唯心为君主之官。有以制此形耳。张云:积而不已。而形制益多也。高云:道之形体乃制。制。正也。
精光之道大圣之业 志云:精。纯粹也。光。光明也。高云:心主神明。犹之精光之道也。主明下安。
犹之大圣之业也。
斋戒 简按王引韩说。见易上系辞。圣人以此斋戒。注。周礼膳夫。王日一举。斋日三举。论语。斋必变食。而不饮酒。不茹荤。出庄子。
灵兰之室 马云:灵枢刺节真邪篇。外揣篇。皆藏此室。文王有灵台。语有芝兰之室。俱异常之谓。
志云:心之宫也。简按志注非是。
传保 高云:以传后世。而保守弗失焉。
马云:篇内。首问六六之节。后又问脏象何如。故名篇。高。论上。加大字。云:大论二字。旧本。误传四气调神下。今各改正。简按此篇论运气。与天元纪大论等义同。故高云尔。不可从也。篇内。自岐伯对曰昭乎以下。至孰多可得闻乎。七百一十八字。新校正云。全元起注本。及太素并无。疑王氏之所补也。今考篇中。多论运气。他篇所无。且取通天论。自古通天者云云。其气三三十一字。与三部九候论。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。凑合为说。其意竟不可晓。又且立端于始云云十二字。全袭左传文公元年语。明是非旧经之文。故今除之。不及释义。运气别是一家。无益于医术。前贤诸论。详载于汇考。及解精微论后。
六六之节 张云:天有上下四方。是为六合。地有正隅中外。是为九宫。此乾坤合一之大数也。凡寰中物理。莫不由之。故节以六六而成岁。人因九九以制会。简按诸家俱仍王注。独张注如此。若果如其言,则当云六之节九制会。而不可云六六九九。王义为得矣。
人以九九制会 吴云:黄钟之数。起于 黍。以九重之。而制律制度。制量制衡。会。会通也。古者天子巡狩。会诸侯。必同其律。同其度。同其量。同其衡。谓之会通。此人之所制也。志云:盖人有九窍九藏。地有九州岛九野。以合三而成天。三而成地。三而成人。故先言人以九九制会。而后言地以九九制会也。简按王注及吴志解未允。会。盖周礼天官少宰要会之会。郑注。月计曰计。岁计曰会。家语执辔篇。天一地二人三。三三如九。九九八十一。盖九九八十一。数之极。故曰人以九九制会。
三百六十五节 邪客篇云。岁有三百六十五日。人有三百六十节。吕览云。三百六十六日。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。子华子云。一人之身为骨。凡三百有六十。精液之所朝夕也。
大神灵问 吴云:神灵。指天地阴阳而言。志注同。简按王注似允当。
嗜欲不同 吴云:五脏各有嗜欲声色臭味。各有所通。而入五脏也。诸注并同。今从之。
天食人以五气 吴云:五气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。此乃地气。非天气也。盖谓风气入肝。暑气入心。湿气入脾。燥气入肺。寒气入肾。当其不亢不害。则能养人。人在气交之中。以鼻受之。而养五脏。是天食人以五气也。简按吴注似是而却非。下文云。五气入鼻。藏于心肺。
若如吴说。则当云藏于五脏。张仍王注。固有以也。(蠡海集云。人之水沟穴。在鼻下口上。一名人中。盖居人身天地之中也。天气通于鼻。地气通于口。天食人以五气。鼻受之。地食人以五味。口受之。穴居其中。故名之曰人中。)
五色修明 王注修洁分明。盖以为修饰之修也。灵小针解。五色循明。古书修循多通用。
以养五气 张云:胃藏五味。以养五脏之气。
神之变也 新校正云。全元起本。并太素。作神之处。为是。灵本神篇云。生之来谓之精。两精相搏谓之神。五行大义云。心藏神者。神以神明照了为义。言心能明了万事。神是身之君。象火。淮南子云。神者。心之宝也。
其华在面 张云:心主血脉。血足则面容光彩。脉络满盈。故曰其华在面。
阳中之太阳 九针十二原篇云。阳中之太阳。心也。阴阳系日月篇云。心为阳中之太阳。
魄之处也 灵本神篇云。并精而出入者。谓之魄。
阳中之太阴 十二原篇云。阳中之少阴。肺也。新校正为是。
精之处也 本神篇云。生之来谓之精。
阴中之少阴 十二原篇云:阴中之太阴,肾也。系日月篇云。肾为阴中之太阴。新校正为是。简按张注引刺禁论。规新校正之说。为强解焉。
魂之居也 本神篇云:随神往来者。谓之魂。简按左传昭七年。子产曰。人生始化曰魄。既生魄阳曰魂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。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。杜注。魄。形也。阳。神气也。孔颖达正义云。人禀五常以生。感阴阳以灵。有身体之质,名之曰形。有嘘吸之动,谓之为气。形气合而为用。知力以此而强,故得成为人也。其初人之生也。始变化为形。形之灵者,名之曰魄也。既生魄矣。魄内自有阳气。气之神者,名之曰魂也。魂魄,神灵之名,附形之灵为魄。附气之神为魂也。附形之灵者。谓初生之时。耳目心识。手足运动。啼呼为声。此则魄之灵也。附气之神者。谓精神性识。渐有所知。此则附气之神也。孝经说曰。魄。白也。魂。芸也。白。明白也。
芸。芸动也。形有体质。取明白为名。气唯嘘吸。取芸动为义。盖精亦神也。爽亦明也。精是神之未着。爽是明之未昭。关尹子云。魂藏肝。魄藏肺。(五行大义。引老子经亦同。)韩诗外传云。精藏肾。神藏心。魂藏肝。魄藏肺。志藏脾。说文。魂。阳气也。魄。阴神也。俱与本经之义相发焉。
以生血气 简按上文云。心其充在血脉。又云:肺者。气之本。而又于肝云。以生血气。最可疑。宜依上文例。删此四字。从太素。而补入其色与味。
三焦膀胱 简按五脏别论云。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。此五者。天气之所生也。本脏篇云。肾合三焦膀胱。又云:密理厚皮者。三焦膀胱厚。粗理薄皮者。三焦膀胱薄。经文并言三焦膀胱如此。又五行大义。论肾命门云。犹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。不妨两号。今以大义之言。参诸经文。三焦膀胱。乃是一腑。灵兰秘典云。
三焦者决渎之官。水道出焉。膀胱者。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盖以通行水道之用。谓之三焦。其实专指下焦而言。以收藏津液之体。谓之膀胱。此云名曰器。则正有名有状之三焦。与灵枢如沤如渎如雾之三焦。(此乃与三十一难所论同。)手少阳三焦经脉所行之三焦。各各不同。凡经论中有三三焦。详见于张氏质疑录。当参考。(王三阳亦有三焦论。其旨略与张意同。出于伤寒纲目。)
营之居也 张云:营者。水谷之精气也。水谷贮于六腑。故为营之所居。简按灵营气篇云。营气之道。
内谷为宝。谷入于胃。气传之肺。流溢于中。布散于外。精专者行于经隧。常营无已。痹论云。营气者。水谷之精气也。营卫生会篇云。营气出于中焦。皆其义也。
入出者也 李云:胃受五谷。名之曰入。脾与大小肠三焦膀胱。皆主出也。
四白 简按李杲云。四白。当作四红。非。
四盛以上为格阳 灵终始禁服并云。人迎四盛。且大且数。名曰溢阳。溢阳为外格。(王引正理论。与伤寒论平脉法之文同。)
四盛以上为关阴 终始禁服并云。脉口四盛。且大且数。名曰溢阴。溢阴为内关。
四倍以上为关格 终始禁服并云。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。四倍以上。命曰关格。关格者。与之短期。
张云:俱盛四倍以上。谓盛于平常之脉四倍也。物不可以过盛。盛极则败。凡脉盛而至于关格者。以阴阳离绝。不能相营。故致羸败。(此本吴注。诸家作赢。为盈义。)极。尽也。精气。天禀也。言不能尽其天年。而夭折也。脉度篇曰。邪在腑则阳脉不和。阳脉不和。则气留之。气留之。则阳气盛矣。阳气大盛。则阴不利。阴脉不利。则血留之。血留之。则阴气盛矣。阴气大盛。则阳气不能荣也。故曰关。阳气大盛。则阴气弗能荣也。故曰格。阴阳俱盛。不得相荣。故曰关格。关格者。不得尽期而死也。世人病此不少。历代医师。相传谬甚。
夫所谓关格者。阴阳痞绝。不相营运。乖羸离败之候也。故人迎独盛者。病在三阳之腑也。寸口独盛者。病在三阴之脏也。或见于人迎。或见于气口。皆孤阳之逆候。实真阴之败竭也。无阴则无根。而孤阳浮露于外耳。凡犯此者。必死无疑。是皆酒色伤精所致。又以人迎在头。系阳明表脉。故人迎倍大者。曰格阳。寸口在手。系太阴里脉。故寸口倍大者。
曰关阴。阴阳互极。抗拒不通。故名关格。不可易也。若在尺为关。在寸为格。(难经。平脉法。及李杲朱震亨。并从前诸注。皆如此。)关则不得小便。格则吐逆。(丹溪纂要。竟立关格门。为病名。)特言膈食与癃闭耳。非此之谓也。简按盖关格。言表里阴阳痞绝之候。张氏仍马注。发其余义。尤为明确。然脉要精微论曰。阴阳不相应。病名曰关格。史记。仓公曰。切其脉。肝气浊而静。此内关之病也。则谓之关格为脉体。而非病名。可耶。(张氏医通。立关格门。辨马张二家之误尤详。当参考。)
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 滑云:过乎中也。盖极者。中也。不及则不得为中。太过亦不得为中。简按此说太异。
心之合脉也 张云:心主血。血行脉中。故合于脉。吴云:心主血而藏神。脉则血体而神用。故心合脉。
其主肾也 吴云:其以之为主。而畏者肾也。志云:心主火。而受制于肾水。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。
故其主肾也。
凝泣 熊音。上兼陵反。结也。下音涩。不滑也。马云:泣。涩同。吴同。杨慎外集云。素问。脉泣则血虚。又云:寒气入经而稽迟。泣而不行。又云:多食咸。则脉凝泣而变色。泣音义与涩同。按说文。 。
(音丽)水不利也。 与。泪同。泣。亦水不利也泣。与涩同。亦可互证。
胝KT 而唇揭 吴云:肉粗疏胝KT 。而唇掀揭也。张云:胝。皮厚也。手足骈胝之谓。通雅云。
胝。皮肉生茧不仁也。
KT。脯也。简按巢源。有四肢发胝候。广韵。胼胝。皮上坚也。KT 。集韵。仄遇切。皱也。盖胝KT 者。
敛缩之义。肉在皮里。肉之敛缩。不可得而见。唇为肉之外候。以其掀揭。而知肉之敛缩。故言肉胝KT 而唇揭。若为胼胝之类。则不通。
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 简按当从太素。也字移气下。
故色见 吴。故。改败。非。
草兹 志云:兹。蓐席也。草兹者。死草之色。青而带白也。简按尔雅释器。蓐谓之兹。郭注。公羊传曰。属负兹。兹者。蓐席也。史记仓公传。望之杀然黄。察之如死青之兹。俱可以确志聪之解耳。马王诸家。
以滋释之果然。则岂枯泽之色乎。并不可从。
黄如枳实 张云:黄黑不泽也。
黑如炱 千金翼。炱下有煤字。五行大义。作水苔。非。
赤如 血 说文。 。凝血也。
蟹腹 蟹黄。见本草。(李时珍云:腹中之黄。应月盈亏。)
如以缟裹朱 脉经。缟。作绵。禹贡。厥篚玄纤缟。孔传。玄。黑缯。缟。白缯。纤。细也。小尔雅。缯之精者。曰缟。通雅。缟。子虚赋注。缟。鲜支。今所谓素 。以石辗缯。色光泽也。诗豳风。我朱孔阳。为公子裳。毛传。朱。深 也。孔氏疏。士冠礼裳注云:凡染绛。一入谓之 。再入谓之 。三入谓之 。
朱则四入矣。朱色深于 。故云朱深 也。志云:荣色隐见于皮肤之间。有若缟裹者也。
裹红 说文。红。帛赤白色。释名。红。绛也。白色之似绛者。
裹绀 说文。绀。帛深青扬赤色。释名。绀。含也。青而含赤色也。简按王注薄青。不知何据。马注本于说文。
栝楼实 马云:楼。蒌同。
裹紫 说文。紫。帛青赤色。论语皇疏。北方间色。
诸脉者皆属于目 大惑论云。五脏六腑之精气。皆上注于目。而为之精。口问篇云。目者。宗脉之所聚也。
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张云:四肢者。两手两足也。八溪者。手有肘与腋。足有 与 也。此四肢之关节。故称为溪。朝夕者。言人之诸脉髓筋血气。无不由此出入。而朝夕营运不离也。邪客篇曰。人有八虚。
皆机关之室。真气之所过。血络之所游。即此之谓。一曰。朝夕。即潮汐之义。言人身血气往来。如海潮之消长。早曰潮。晚曰汐者。亦通。吴云:朝夕。会也。古者君臣朝会谓之朝。夕会谓之夕。谓脉髓筋血气五者。
与四肢八溪。相为朝夕。而会见也。简按张前说似允当。盖溪者。筋骨罅隙之谓。王充论衡云。投一寸之针。
布一丸之艾。于血脉之溪。笃病有瘳。
肝受血而能视 李氏脾胃论。肝。作目。
指受血而能摄 说文。摄。引持也。庄子 箧云。必摄缄●。固扃 。摄字之义与此同。张云:按血气者。人之神也。而此数节。皆但言血。而不言气。何也?盖气属阳而无形。血属阴而有形。而人之形体。
以阴而成。如九针篇曰。人之所以生成者。血脉也。营卫生会篇曰。血者。神气也。平人绝谷篇曰。血脉和则精神乃居。故皆言血者。谓神依形生。用自体出也。
为痹 王注 字。释音。音顽。广韵。痹也。字汇。手足麻痹也。简按痹病所指极广。故加 字。
明其麻痹之痹。(后世顽麻顽痹之顽。本是 字。盖依音同。而称之者。)志云:金匮要略曰。血痹病从何得之。师曰。汗出。卧不时动摇。加被微风遂得之。汗出者。言卫气之虚于外也。卧则卫归于阴。出则血行于外。
加被风吹。则血凝于皮肤。而为痹矣。要略云。血痹。外证身体不仁。如风痹状。志以痹为血痹。王则为 痹。义互相发焉。
不得反其空 马云:空。与孔同。不得反其空穴。志云:空。骨空也。骨空者。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。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。血行于皮肤。不得反循于穴会。故为痹厥也。吴张仍王注。简按志注似与下文相顺承。
大谷十二分 张云:大谷者。言关节之最大者也。在手者肩肘腕。在足者踝膝腕。四肢各有三节。是为十二分。分。处也。按此即上文八溪之义。夫既曰溪。何又曰谷。如气穴论曰。肉之大会为谷。小会为溪。
肉分之间。溪谷之会。以行荣卫。以会大气。是溪谷虽以小大言。而为气血之会则一。故可以互言也。上文单言之。故止云八溪。此节与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。相对为言。故云大谷也。诸注(王马吴同。)以大谷十二分。为十二经脉之部分者。皆非。志云:分者。肉分而有纹理也。
小溪三百五十四名 张云:小溪者。言通身骨节之交也。小针解曰。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。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。简按子华子云。一身之为骨。凡三百六十五节。即此义也。志云:名。穴名也。盖肉分之间,而有交会。交会之处。而有穴名也。马吴张俱依王注。四改三。志高仍旧文。非是。
少十二俞 吴云:俞。十二经之俞也。十二俞。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内。故言少十二俞。张云:谓十二脏之俞。如肺俞心俞之类。是也。此除十二俞。皆通于脏气者。不在小溪之列。马同。高云:十二俞。即大谷十二分。是也。简按新校正云。别本。及全元起本。太素。俞。作关。知高注尤是。
卫气之所留止 张云:凡此溪谷之会。本皆卫气留止之所。若其为病。则亦邪气所客之处也。简按诸家仍王义。张注似允。
缘而去之 张云:治以针石。必缘其所在。取而去之。缘。因也。简按诸家仍王义。张注似允。
先建其母 吴云:建。立也。母。应时胃气也。如春脉微弦。夏脉微钩。长夏脉微软。秋脉微毛。冬脉微石。谓之中和。而有胃气。土为万物之母。故谓之母也。若弦甚。则知其病始于肝。钩甚。则知其病始于心。软甚。则知其病始于脾。毛甚。则知其病始于肺。石甚。则知其病始于肾。故曰:欲知其始。先建其母。
马云:母者。五脏相乘之母也。张云:母。病之因也。不知其母。则标本弗辨。故当先建其母。如下文某脏某经之谓。高云:母。病本也。简按吴主王义。似是。
五脉 经脉别论云。五脉气少。胃气不平。三阴也。征四失论云。诊不中五脉。
巅疾 脉要精微论云。厥成为巅疾。
过在 马云:过者。病也。凡内经以人之有病。如人之有过误。故称之曰过。脉要精微论云。故乃可诊有过之脉。此非过与不及之过。亦非经过之过。乃指病而言也。吴云:过。责其过也。言有上件病证。责其过在少阴巨阳。志云:实者邪实。虚者正虚。是以头痛巅疾。乃邪气实于上。而使正气虚于下也。盖邪之中人。
始于皮毛气分。留而不去。则转入于经。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。而甚则入肾。盖经络受邪。则内干脏腑矣。
简按下文云。病在膈中。过在手巨阳少阴。则知吴义长矣。
徇蒙招尤 吴。徇。作 。云。 。音眩。目动也。目半合谓之蒙。全合谓之冥。尤。 同。招尤。
摇动不定也。张云:徇。亦作巡。行视貌。蒙。茫昧也。招。掉摇也。尤。
甚也。目无光则 昧不明。头眩动。则招尤不定。滑云:徇蒙招尤。当作 招摇。 蒙。谓目瞬动而蒙昧。
下文目冥。是也。招摇。谓头振掉而不定也。(要旨同)简按本事方。招尤。作招摇。沈承之云。尤。与摇同。
徇蒙者。如以物蒙其首。招摇不定。皆晕之状也。志高并云。徇。 同。 眩。古字通。见扬雄剧秦美新文。
盖徇。 同。眩也。尤。摇同。不必改字也。(张氏医通云。徇蒙招尤。目瞑耳聋。肝虚风动也。六君子。加钩藤。羌。防。芎。归。甘菊。)
目冥 高云:冥。瞑同。
支鬲 胁 吴云:支。支离而痛也。张云:支。隔塞也。志云:支。支络。鬲。内膈也。简按支。
技同。王注六元正纪支痛云。支。拄妨也。诸注并非。广雅。 。胁也。
咳嗽上气 吴云:声出于肺。谓之咳。咳而连声。谓之嗽。上气。浮肿也。张云:上气。喘急也。
简按周礼天官疾医职。嗽上气。郑注。上气。逆喘也。吴以上气为浮肿。误。咳嗽详义。见于咳论。
脉之小大滑涩浮沉 简按邪气脏腑病形云。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。四难云。浮沉长短滑涩。俱举脉之大纲而言之耳。
五脏相音 张云:相。形相也。音。五音也。相音。如阴阳二十五人篇。所谓木形之人。比于上角之类。又如肝音角。心音征。脾音宫。肺音商。肾音羽。若以胜负相参。臧否自见。五而五之。二十五变。凡耳聪心敏者。皆可意会而识也。简按王不释相字。得张注而义明。志云:五脏之相。合于五音。发而为声。此亦主王注也。马云:人有相与音。虽见于外。而五脏主其中。吴云:相音。五音相为循环也。俱义未允。
赤脉之至也 吴。赤下句。马云:赤白青黄黑之下。俱当读。诊人之色已赤矣。及其脉之至也。涌盛如喘之状。张云:此下即所以合脉色也。
心痹 简按郑玄易通卦验注云:痹者。气不达为病。王注盖本于此。
喘而浮 脉经。浮下有大字。注云:喘。疑作濡。
惊有积气 吴云:上虚。肺自虚也。下实。心在肺下而为邪。谓之实也。盖肺金不足。则心火乘其虚,而克贼之。惊。心实而惊。肺受火邪。失其治节。故有积气在胸中。简按诸注以惊为上虚。吴独以为实。恐非。
甲乙。作为积气在胸中。盖积气在胸中。心神不安。故惊。似义易通。
喘而虚 马云:其脉喘。当为虚。吴云:有积气在胸中。令人喘而虚也。志云:膻中之正气反虚。故为虚喘也。简按王注以喘为病。吴志从之。为是矣。
寒热 张云:金火相争。金胜则寒。火胜则热也。吴同。志云:脏真高于肺。主行荣卫阴阳。阴阳虚乘。则为往来之寒热也。
使内 高云:得之醉而使邪气之内入也。简按此解不通。
长而左右弹 甲乙。而下有弦字。脉经。弹下有诊曰二字。张云:言两手俱长。而弦强也。弹。搏击之义。
厥疝 高云:腹中。脾部也。有厥气。乃土受木克。土气厥逆。而不达也。土受木克。故不名曰脾痹。
名曰厥疝。疝。肝病也。简按脾痹。见四时刺逆从论。
女子同法 高云:女子无疝。肝木乘脾之法则同也。志云:男女气血相同。受病亦属同法。故于中央土脏。而曰女子同法者。欲类推于四脏也。简按志注凿矣。
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 吴云:脾主四肢。胃主四末。
疾使四肢。则劳而汗易出。风乘土虚。客于其部。故见上件诸证。高云:得之疾。犹言得之外疾。简按高注牵强。
上坚而大 张云:上。言尺之上。即尺外以候肾也。志云:上坚者。坚大在上。而不沉也。汪昂云。
上字未解。简按诸注未允。汪以为未详。实然。
五色之奇脉 简按据甲乙。衍之奇脉三字。
面青目青 目青。诸本作目赤。当改。
马云:别。如字。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。故名篇。吴同。
方士 文选七发。方术之士。李善注。孔安国论语注云:方。道也。
女子胞 张云:子宫。是也。简按汉外戚传。善臧我儿胞。师古注。谓胎之衣也。此即胞衣。又仓公传。风瘅客脬。正义。脬。亦作胞。此即膀胱。而其为子宫之义者。史传无所考。然胞衣每儿化成。膀胱不限女子。明是子宫矣。质疑录云。阴阳别论云。女子胞。气厥论云。胞移热于膀胱。五味篇云。冲脉任脉。皆起于胞中。凡此胞字。皆音包。以子宫为言也。灵枢云。膀胱之胞薄以懦。音抛。以溲脬为言也。
奇恒之腑 高云:奇。异也。恒。常也。言异于常腑也。
其气象天 张云:转输运动。象天之气。高云:传导水谷。变化而出。犹之天气之所生也。从上而下。故其气象天。从上而下。故泻不藏。
魄门 魄。粕通。庄子天道篇。古人之糟魄已夫。音义。司马云:烂食曰魄。一云。糟烂为魄。本又作粕。盖肛门传送糟粕。故名魄门。王注恐凿矣。
气口 张云:气口之义。其名有三。手太阴肺经脉也。
肺主诸气。气之盛衰见于此。故曰气口。肺朝百脉。脉之大会聚于此。故曰脉口。脉出太渊。其长一寸九分。
故曰寸口。是名虽三。而实则一耳。简按仓公传。太阴之口。亦谓寸口。
为五脏主 经脉篇曰。经脉者。常不可见也。其虚实也。以气口知之。经脉别论曰。权衡以平。气口成寸。以决死生之分。难经。一难曰:十二经皆有动脉。独取寸口。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。何谓也?然。
寸口者。脉之大会。五脏六腑之所终始。故法取于寸口也。
六腑之大源也 灵五味篇云。胃者。五脏六腑之海也。玉版论云。胃者。水谷气之海也。甲乙林亿等注云:称六腑。虽少错于理。相发为佳。
气口亦太阴也 马云:五味入口藏于胃。而得脾以为之运化。致五脏之气。无不藉之资养。则是脾者足太阴也。肺者手太阴也。其气本相为流通。而气口亦手太阴耳。张云:气口属肺。手太阴也。布行胃气。则在于脾。足太阴也。经脉别论曰。饮入于胃。游溢精气。上输于脾。脾气散精。上归于肺。然则胃气必归于脾。
脾气必归于肺。而后行于脏腑营卫。所以气口虽为手太阴。而实即足太阴之所归。故曰气口亦太阴也。简按马张所解。其理虽详备。而考之经文。似不太明。李中梓诊家正眼。删亦字。
出于胃变见于气口 吴云:五脏六腑之气味。皆出于胃。熏蒸于肺。肺得诸脏腑之气。转输于经。故变见于寸口。高云:五脏六腑之气味。始则五味入口藏于胃。继则脾气转输气味。皆出于胃。循经脉而变见于气口。简按出字。全本作入。而王注亦云。谷入于胃。然据吴高注意。不必改入字。其义自明。
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张云:上文言五味入口藏于胃者。味为阴也。此言五气入鼻藏于心肺者。气为阳也。鼻为肺之窍。故心肺有病。而鼻为之不利。观此两节。曰味曰气。皆出于胃。而达于肺。既达于肺。亦必变见于气口。故气口独为五脏主。简按吴云:风暑湿燥寒。天之五气也。误。
察其下适其脉 吴云:下。谓二便也。张云:适。测也。简按当从太素。补上字候字。下文其病下。补能字。
拘于鬼神者 史记。扁鹊云。信巫不信医。六不治也。
吴云:异法者。治病不同其法。方宜者。五方各有所宜。
砭石 南史王僧孺传。全元起欲注素问。访王僧孺以砭石。答曰:古人以石为针。必不用铁。说文有此砭字。许慎云。以石刺病也。东山经云。高氏之山多针石。郭璞云。可以为砥针。治痈肿。春秋。美 不如恶石。服子慎注。石。砭石也。季世无复佳石。故以铁代之耳。简按山海经。高氏之山。其上多玉。其下多箴石。吴任臣广注。程良孺曰。或云。金刚钻即其物也。
陵居 马云:倚高陵以为居。而耐受乎风。志云:高平曰陆。大陆曰阜。大阜曰陵。(出尔雅释地。)
依山陵而居。故多风。简按当从志注。
褐荐 吴云:荐。草●也。简按诗豳风。无衣无褐。何以卒岁。注。褐。毛布也。古今 云。荐。席也。草亦得以言荐。庄子齐物论。麋鹿食荐。荐。即草也。王注细草。盖本庄子。
华食 简按王注。酥酪骨肉之类。骨。当作膏。(张志并作膏。)
毒药 张云:毒药者。总括药饵而言。凡能除病者。皆可称为毒药。汪机云:药。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。以能攻病。皆谓之毒。简按说文。毒。厚也。害人之草。往往而生。药。治病草。从 乐声。而周礼天官。医师。聚毒药以共医事。郑注。毒。药之辛苦者。药之物恒多毒。贾疏。药之辛苦者。细辛苦参。虽辛苦而无毒。但有毒者多辛苦。药中有毒者。巴豆野狼牙之类。是也。药中有无毒者。人参芎 之类。是也。直言聚毒药者。以毒为主也。以上皆与王注同。吴志高为有毒之药。误矣。
考本草。药物产于川蜀者极多。此从西方之一证。
其地高陵居 张云:地高陵居。西北之势也。
其民乐野处而乳食 张云:野处乳食。北人之性。胡地至今犹然。高云:居。常居也。处。暂处也。
其民乐野处有时。不欲居高也。旷野多兽。故乐野处而乳食。
脏寒主满病 张云:地气寒。乳性亦寒。故令人脏寒。脏寒多滞。故生胀满等病。简按脏寒不必生满病。甲乙无满字。为是。
灸炳 简按诸本。炳。作 。当改。熊音。如劣反。烧也。张云:如瑞切。玉篇。 。而悦切。烧也。与 同。
水土弱 冢语云。坚土之人刚。弱土之人柔。
食 张云: 。腐也。物之腐者。如鼓 曲酱之属。是也。
致理 熊音。致。音治。密也。
九针 高云:灵枢九针论。黄帝欲以微针通其经脉。微针。小针也。岐伯论小针。而及于九针。故曰:九针者亦从南方来。简按九针十二原。帝问无用砭石。欲以微针通其经脉。而岐伯答以始于一终于九。则微针即是九针。对砭石而言。非九针之外有微针。志云:微针者。其锋微细。浅刺之针也。恐非是。
痿厥寒热 高云:不劳则四肢不强。故其病多痿厥。食杂则阴阳乖错。故其病多寒热。
导引按跷 张云:跷。即阳跷阴跷之义。盖谓推拿溪谷跷穴。以除疾病也。熊音。跷。音乔。简按张注牵强不可从。(详义见金匮真言论。)庄子陆氏释文。李云:导气令和。引体令柔。
从中央出也 高云:四方会聚。故曰来。中央四布。故曰出。
吴云:移易精神。变化脏气。如悲胜怒。恐胜喜。怒胜思。喜胜悲。思胜恐。导引营卫。皆其事也。高云。导引之谓移。振作之谓变。简按当从王注。
祝由 熊音。祝。去声。音咒。马云:郑澹泉吾学编。述我朝制云。太医院使。掌医疗之法。院判为之贰。凡医术十三科。曰大方脉。曰小方脉。曰妇人。曰疮疾。曰针灸。曰眼。曰口齿。曰接骨。曰伤寒。
曰咽喉。曰金镞。曰按摩。曰祝由。按摩。以消息导引之法。除人八疾。祝由。以祝禁 除邪鬼之为厉者。二科今无传。愚今考巢氏病源。各病皆有按摩之法。三国志。孙策时于吉言知祝由法。今民间亦有之。张云:祝。
咒同。由。病所从生也。故曰祝由。志云:对神之辞曰祝。由。从也。言通祝于神明。病从而可愈已。简按王注。祝说病由。盖亦取义于祝说于神明也。书无逸疏。以言告神谓之祝。请神加殃谓之诅。或作咒。灵贼风篇云。先巫者。因知百病之胜。先知其病之所从生者。可祝而已也。说苑云。上古之为医者。曰苗父。苗父之为医也。以菅为席。以刍为狗。北面而祝。发十言耳。请扶而来。舆而来者。皆平复如故。隋唐有咒禁博士。咒禁师。(详见六典。)千金翼。载禁咒诸法。圣济总录云。符禁。乃祝由之法。
然上古治病。祝由而已。以其病微浅。故其法甚略。后世病者滋蔓。而所感既深。符印祝诅。兼取并用。禳却厌胜。而不可以已。要之精神之至。与天地流通。惟能以我齐明。妙于移变。是乃去邪辅正之道也。据以上数说。其为祝诅病由之义可知也。而元陈栎着素问祝由辨云。书泰誓篇曰。祝降时丧。孔氏注。祝。断也。今以祝训断。谓但断绝其受病之由。正与上文移精变气相照应。转移自己之精神。变改其所感受阴阳风雨晦明之六气。而断绝其受病之由。则其病自已。如病由于寒。则断其寒而暖之。病由于热。则断其热而凉之。祝断其由。
如所谓拔其本塞其源。意义岂不显然明白乎。祷祈祝诅。自是素问之大禁。如曰拘于鬼神者。不可与言至德。
亦是无知者之所为。岂医家事耶。此说似有理而却非。实儒者之见耳。(陈辨。见新安文献志三十五卷。)
内无眷慕之累 高云:眷慕。眷恋思慕也。
外无伸官之形 吴云:伸官。求进于官也。张云:伸。屈伸之情。官。利名之累。高云:引伸五官。
以为恭敬也。简按吴注近是。
今之世不然 宋本。今上有当字。志本高本同。
决嫌疑 曲礼云。夫礼者。所以定亲疏决嫌疑。
僦贷季 王六节藏象注。引八素经序云。天师对黄帝曰:我于僦贷季理色脉。已三世矣。罗泌路史云。
神农立方书。乃命僦贷季理色脉。对察和剂。以利天下。
色以应日脉以应月 张云:色分五行。而明晦是其变。日有十干。而阴晴是其变。故色以应日。脉有十二经。而虚实是其变。月有十二建。而盈缩是其变。故脉以应月。
常求其要则其要也 张云:常求色脉之要。则明如日月。而得其变化之要矣。高云:色主气。为阳。
故色以应日。脉主血。为阴。故脉以应月。以阴阳之常。求其色脉之要。则得其大要也。
草苏草 之枝本末为助 马云:苏者。叶也。 者。根也。枝者。茎也。 为本。枝叶为末。即后世之煎剂也。张同。志云:苏。茎也。 。根也。草苏之枝。茎之旁枝也。草 之枝。根之旁根也。盖以苏 为本。而旁枝为末也。简按方言。苏。草芥也。江淮南楚之间曰苏。自关而西。或曰草。或曰芥。陆氏释文云。
苏。草也。考声云。 。草茎也。方言。东齐谓根曰 。说文。草根也。通雅云。紫者曰紫苏。荏曰白苏。水苏曰鸡苏。荆曰假苏。积雪草曰海苏。石香薷曰石苏。苏亦辛草之总名。今详经文。马注似允当。而王注苏字下句。释苏为煎。未见所据。
不知日月 张云:王注即以日月为解。然本篇所言者。原在色脉。故不知色脉。则心无参伍之妙。诊无表里之明。色脉不合者。孰当舍证以从脉。缓急相碍者。孰当先此而后彼。理趣不明。其妄孰甚。此色脉之参合不可少。故云日月也。
不审逆从 张云:有气色之逆从。(见玉版要论。)有四频率急之逆从。(出平人气象论。玉机真脏论。)有脉证之逆从。(同上。)
凶凶 张云:好自用而孟浪也。简按左传僖二十八年。曹人凶惧。杜云。凶凶。恐惧声。汉书翟方进传。群下凶凶。
用之不惑 张云:察病之要道。在深明色脉之精微。而不至惑乱。简按极脉惑则得国。并押韵。
逆从到行 马云:到。当作倒。张云:到。倒同。
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吴云:去故。去其故日之邪。就新。
养其新生之气。即移精变气之事也。如此。是得上古真人之道。张云:此戒人以进德修业。无蹈暮世之辙。而因循自弃也。去故者。去其旧习之陋。就新者。进其日新之功。新而又新。则圣贤可以学至。而得真人之道矣。
简按张注与王意略同。似稳帖。新人亦押韵。
者因得之 张云:一者。本也。因者。所因也。得其所因。又何所而不得哉。志聪云。因其情意。而得之也。简按下文云。数问其情。以从其意。王注似有所据。
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高云:一似闭户塞牖。其心专系之病者。数问其病情。以从其志意。情意之中。
神所居也。有病而得神则生。失神则死。故得神者昌。失神者亡。审察其神。则得其因。得其因则得其要矣。
马云:天年篇云。失神者死。得神者生。师传篇云。帝曰:守一勿失。岐伯曰:生神之理。与此义同。简按昌亡押韵。灵终始篇。敬之者昌。慢之者亡。吕览古乐篇。贤者以昌。不肖者亡。
五谷 简按五谷其说不一。金匮真言论。麦。黍。稷。稻。豆。脏气法时论。粳米小豆。麦。大豆。
黄黍。九针论。无小豆。有麻。周礼。五谷养其病。郑注。麻。黍。稷。麦。豆。月令。春食麦。夏食菽。中央食稷。秋食麻。冬食黍。如医经。当以金匮真言论所载为正。
汤液及醪醴 熊音。醪醴。上音劳。下音礼。酒味厚曰醪。味薄曰醴。张云:汤液醪醴。皆酒之属。
韵义云:醅酒浊酒曰醪。诗诂云。酒之甘浊而不 者。曰醴。然则汤液者。其即清酒之类欤。简按扁鹊传。上古之时。医有俞跗。(应邵注。黄帝时医也。)治病不以汤液醴洒。(按洒。酾通。说文。酾下酒也。一曰。醇也。)
盖洒与醴无太异。汤液醪醴。连称者如此。则张以为清酒之类。似不诬焉。何剡云。汤液。谓煎煮汤药。然下衣冠文物言当今之世。必齐毒药。则汤液非煎煮汤药可知也。而汉书艺文志。汤液经法十六卷。未知所谓汤液何物。
至皇甫谧甲乙序则云。伊芳尹以元圣之才。撰用神农本草。以为汤液。此乃为煎煮汤药之义也。后世汤药之说本于此。醪。说文。汁滓酒也。广韵。浊酒。醴。说文。酒一宿熟也。玉篇。甜酒也。前汉楚元王传。元王每置酒。常为穆生设醴。颜注。醴。甘酒也。少鞠多米。一宿而熟。
稻米 杨泉物理论。稻者。溉种之总称。颜师古刊谬正俗云。稻是有芒之谷。故于后通呼粳 。总谓之稻。孔子曰:食夫稻。周官有稻人之职。汉置稻米使者。此并非指属稻 之一色。简按说文。及本草。专指糯以为稻。得师古之说始明。志云:帝以五谷为问。是五谷皆可为汤液醪醴。以养五脏。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。盖谓中谷之液。可以灌养四脏故也。考金匮真言论。以稻为秋谷。则此说不知何据。
炊以稻薪 以。宋本作之。马张本同。
高下之宜 此下。宋本及诸本。有故能至完。伐取得时八字。此本系脱落。当补。简按诗豳风。十月获稻。吕览孟冬纪。命大酋。秫稻必齐。曲 必时。湛 必洁。水泉必香。陶气必良。火齐必得。王注。稻以冬采。盖本于此。
石针艾 熊音。 。上衫反。小针也。马云: 。沮衔反。灵九针论。第一曰 针。张云: 。
锐也。简按扁鹊传。 石桥引。注。仕咸反。谓石针也。此连言针艾。当从史注。
针石道也 吴云:言用针石者。乃治病之道。道。犹法也。若精神不加进。志意不舒展。则徒法不能以自行。故病不可得而愈也。简按志聪以精神不进之精神。为工之精神。以今精神坏去之精神。为病者之精神。高则为工之与病者之精神。并不可从。盖此段当从全元起本改数字。义尤明备。
极微极精 吴云:言微渺易治之时。张云:极微者。言轻浅未深。极精者。言专一未乱。斯病也。治之极易。高云:微。犹轻也。精。犹细也。
守其数 吴云:数。度也。简按吕览高注。数。术也。
兄弟远近 吴云:远近。犹言亲疏也。高云:或疏而远。或相亲而近。其音声可以日闻于耳。五色可以日见于目。而病至不愈者。亦何其闲暇之甚。而不早为之计。以至病成而逆乎。
五脏阳以竭 马云:以。已同。吴张。以。作已。
津液充郭 张云:郭。形体胸腹也。胀论云。夫胸腹。脏腑之郭也。吴云:郭。当作 。高云:郭。
廓同。空廓也。简按上膈篇云。积聚守于下管。卫气不营。则肠胃充郭。由此则高注为是。
其魂独居 张云:魄也。阴之属。形虽充。而气则去。故其魄独居也。简按王注未允。
四极急 吴云:四肢肿急。简按王注脉数。恐非。
形施于外 简按玉篇。施。张也。王注施张本于此。新校正非。
平治于权衡 张云:平治之法。当如权衡者。欲得其平也。且水胀一证。其本在肾。其标在肺。如五脏阳已竭。魄独居者。其主在肺。肺主气。气须何法以化之。津液充郭。孤精于内。其主在肾。肾主水。水须何法以平之。然肺金生于脾。肾水制于土。故治肿胀者。必求脾肺肾三脏。随盛衰而治得其平。是为权衡之道也。高云:权。秤锤也。衡。平也。腐秽充塞。五脏不和。故当平治于权衡。如秤物而得其平也。简按张高虽与王义异。亦当存一说。
去宛陈 马云:宛。积也。陈 。陈草也。吴云:积者谓之菀。久者谓之陈。腐者谓之 也。张云:。斩草也。吴云:其水气之陈积。欲如斩草。而渐除之也。简按音释。 。音锉。斩也。熊音。 。粗卧反。
斩草也。说文。 。斩刍也。当从张义。王注原本。盖作茎字。故引全本校之。
温衣 滑云:当作温之。微动四肢。令阳气渐次宣行。乃所以温之也。或云。作温表。谓微动四肢。
令阳气渐次宣行。而温于表也。张云:温衣。欲助其肌表之阳。而阴凝易散也。简按张注是。
鬼门 张云:汗空也。肺主皮毛。其藏魄。阴之属也。故曰鬼门。简按通天论。气门乃闭。王注。
气门。谓玄门。盖气鬼古通。
净腑 张云:膀胱也。上无入孔。而下有出窍。滓秽所不能入。故曰净腑。○张氏医通云。开鬼门之剂。麻黄羌活防风柴胡葱白。及柳枝煎洗。洁净腑之剂。泽泻木通通草防己葶苈茯苓猪苓秋石代盐。去菀陈之剂。商陆大戟甘遂芫花牵牛。宣布五阳之剂。附子肉桂干姜吴茱萸。
精以时服 张云:服。行也。志云:精以时复矣。
巨气乃平 马云:巨气大气也。即正气也。志云:巨气者。太阳之气也。简按当从马注。
吴云:古之帝王。闻一善道。着之方策。以纪其事。谓之玉版。简按贾谊新书云。书之玉版。藏之金柜。置之宗庙。以为后世戒。汉司马迁传。金柜玉版。图籍散乱。如淳注。玉版。刻玉版。书为文字也。
揆度奇恒 马云:病能论云。揆度者。切度之也。奇恒者。言奇病也。所谓奇者。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。恒者。得以四时死也。所谓揆者。方切求之也。言切求其脉理也。度者。得其病处。以四时度之也。
道在于一 马云:一者何也?以人之有神也。吴张同。
神转不回 马云:回者。却行而不能前也。玉机真脏论云。帝曰:吾得脉之大要。天下至数。五色脉变。揆度奇恒。道在于一。神转不迥。迥则不转。乃失其机。至数之要。迫近以微。着之玉版。藏之脏腑。每旦读之。名曰玉机。此篇用回字。彼从 。义当参考。张云:回。逆而邪也。简按回 同字。
至数之要迫近以微 高云:至数之要。迫近而在于色脉。以微而在于神机。色脉神机。可以着之玉版。
容色 吴云:容。面容也。简按全本作客色。近是。
在其要 高云:在。察也。所谓色变者。面容之色。见于上下左右。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。简按在。察也。见尔雅释诂。
汤液主治十日已 高云:汤液者。五谷之汤液。十日已者。十干之天气周。而病可已。即移精变气论。所谓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。是也。
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 高云:齐。合也。即汤液醪醴论。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。是也。二十日。则十干再周。二十一日。再周环复。其病可已。马云:齐。后世作剂。
醪酒主治百日已 马云:醪酒者。入药于酒中。如腹中论有鸡矢醴之谓。高云:醪酒。乃熟谷之液。
其性 悍滑疾。营运荣卫。通调经脉。故百日病已。百日则十干十周。气机大复也。
百日尽已 吴云:言至于百日之期。则命尽而死。张云:百日尽则时更气易。至数尽而已。上节言病已。此言命已也。不可混看。高云:尽已。气血皆终也。简按王林二家注并误。
上为逆下为从 马云:色见于上。病势方炎。故为逆。色见于下。病势已衰。故为从。灵五色篇云。
其色上行者。病益甚。其色下行。如云彻散者。病方已。
女子右为逆左为从 志云:按方盛衰论云。阳从左。阴从右。盖男子之血气从左旋。女子之血气从右转。是以男子之色见于右。而从左散者。顺也。女子之色见于左。而从右散者。顺也。
阴阳反他 张云:作。旧作他。误也。今改之。反作。如四气调神论。所谓反顺为逆也。
在权衡相夺 张云:谓度其轻重。而夺之使平。犹权衡也。高云:夺其逆于右者从左。逆于左者从右。如汤液主治。必齐主治。醪酒主治。皆权衡相夺之义。简按马为察脉之浮沉之义。非。
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张云:阴阳反作者。即奇恒事也。权衡相夺者。即揆度事也。
搏脉痹 寒热之交 张云:搏脉。为邪盛正衰。阴阳乖乱之脉。故为痹。为 。为或寒或热之交也。
简按王以寒热之交。为搏脉痹 之病由。然与下文之例不合。当从张注。
脉孤为消气 张云:脉孤者。孤阴孤阳也。孤阳者。洪大之极。阴气必消。孤阴者。微弱之甚。阳气必消。故脉孤为消气也。高云:脉者气血之先。脉孤则阳气内损。故为消气。孤。谓弦钩毛石少胃气也。
虚泄为夺血 张云:脉虚兼泄者。必亡其阴。故虚泄为夺血也。高云:虚泄。谓脉气内虚不鼓动也。
简按吴本。泄。
作涩。非。
孤为逆虚为从 高云:脉孤而无胃气而真元内脱。故为逆。虚泄而少血液。则血可渐生。故为从。
行奇恒之法 高云:人有奇恒之病。而揆度其脉。是行奇恒之法也。
八风四时之胜 吴云:八风。八方之风。四时。春夏秋冬也。胜。各以所王之时而胜也。终而复始。主气不变也。言天之常候如此。高云:八方之风主四时。各有所胜。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。南风主夏火而胜金。西风主秋金而胜木。北风主冬水而胜火。四隅中土而胜八风。四时之胜。各主其时。循环无端。故终而复始。
逆行一过不复可数 吴云:过。差也。张云:设或气令失常。逆行一过。是为回则不转。而至数繁乱。无复可以数计矣。过。失也。喻言人之色脉。一有失调。则奇恒反作。变态百出。亦不可以常数计也。此则天人至数之论。要在逆从之间。察其神而毕矣。
天气始方 吴云:方。谓气方升也。岁方首也。人事方兴也。高云:方。犹位也。正月二月。天气从阴而阳。故天气始位。简按广雅。方。大也。正也。王注盖本此。
天气正方 吴云:正方者。以时正暄也。生物正升也。岁事正兴也。高云:天气由东而南。始正其位。
水伏 宋本作冰复。诸本同。吴云:冰复者。冰而复冰。凝寒之极也。志云:冰复者。一阳也。高云:复。犹伏也。水冰气伏。故冰复。简按王注伏藏于水。明是古本作水伏。
地气合 吴云:合。闭而密也。志云:地出之阳。复归于地。而与阴合也。
散俞 马云:各经分散之穴也。四时刺逆从论云。春气在经脉。此散俞者。即经俞也。以义推之。春之经脉。当在肝胆经也。肝之经穴。在中封穴。胆之经穴。在阳辅穴。张云:即诸经之散穴也。简按马注恐拘。
高云:络脉之散俞。盖与王意同。
分理 马云:纹理也。亦肝胆经之分理也。吴云:谓黑白分肉之理。高云:分肉之腠理也。
甚者传气间者环也 吴云:病甚者。久留其针。待其传气日一周天而止。少瘥而间者。暂留其针。伺其经气环一周身而止。张云:传。布散也。环。周也。病甚者。针宜久留。故必待其传气。病稍间者。但候其气行一周于身。约二刻许。可止针也。简按王马以传气。为传其所胜之义。高以间为虚实相间之谓。并误。
络俞 张云:谓诸经浮络之穴。以夏气在孙络也。
尽气死循环 吴云:扪闭其穴。伺其经气循环。一周于身。约二刻许。张云:死循环。谓去针闭穴。须气行一周之顷也。高云:夏气开张。故浅刺络俞。若尽传其气。反闭其环转之机。而痛病必下入矣。简按高注非是。
痛病必下 吴云:盖夏气在头。刺之而下移也。
循理 吴云:循理。以指循其肌肉之分理也。高云:循皮肤之纹而刺之。简按王注为是。
刺俞窍于分理 于。马本作于。注云:于字。当与字。张云:孔穴之深者曰窍。冬气在骨髓中。故当深取俞窍于分理间也。志云:分理者。分肉之腠理。乃溪谷之会。溪谷属骨。而外连于皮肤。是以春刺分理者。外连皮肤之腠理也。冬刺俞窍于分理者。近筋骨之腠理也。简按不必于作与。
散下 吴云:以指按之。散其表气。而后下针。张云:或左右上下。散布其针。而稍宜缓也。简按张仍王注。是。
法其所在 马云:正以法其人气之所在。以为刺耳。
入淫骨髓 高云:春刺夏分。心气妄伤。心合脉。故脉乱。脉乱则气无所附。故气微。脉乱气微。邪反内入。故入淫骨髓。志云:少阳主骨。厥阴不从。标本从少阳中见之化。故入淫骨髓也。○简按以下四时刺逆之变。犹是月令春行夏政等之灾异。不过示禁戒于人耳。
不嗜食又且少气 高云:夫脉乱必令人不嗜食。盖食气入胃。浊气归心。淫精于脉也。不但气微。又且少气。
筋挛逆气环为咳嗽 高云:春刺秋分。肺气妄伤。筋挛。肝病也。筋挛逆气。肝病而逆于肺也。张云:逆气者。肝气上逆也。环。周也。秋应肺。故气周及肺。为咳嗽也。
时惊又且哭 张云:肝主惊。故时惊。肺主悲忧。故又且哭。
邪气着脏 张云:冬应肾。肾伤则邪气内侵而着脏。故令人胀。马云:着。着同。高云:着。旧本讹着。今改。简按着。着俗字。
又且欲言语 志云:肝主语。故欲言语也。简按宣明五气篇曰。五气所病。肝为语。
解堕 马云:解。懈同。堕。惰同。
心中欲无言 吴云:肺主声。刺秋分而伤肺。故欲无言。
惕惕如人将捕之 吴云:恐也。恐为肾志。肺金受伤。肾失其母。虚而自恐也。
少气时欲怒 张云:夏伤其肾。则精虚不能化气。故令人少气。水亏则木失所养。而肝气强急。故欲怒也。志云:阳气外张。故令人少气善怒也。
惕然欲有所为起而忘之 张云:伤肝气也。心失其母。则神有不足。故令人惕然。且善忘也。志云:秋主下降。刺春分。是反导其血气上行。故令人惕然。且善忘也。
洒洒时寒 志云:冬主闭藏。而反伤之。则血气内散。故令人寒栗也。简按志注本于四时刺逆从论。为是。
眠而有见 马云:而。当作如。张云:肝藏魂。肝气受伤。则神魂散乱。故令人欲卧不能眠。或眠而有见。谓怪异等物也。简按而如古通。如诗小雅垂带而厉。笺云:而。如也。春秋。星陨如雨。是也。不必改字。
环死 吴云:心为天君。不可伤损。刺者误中其心。则经气环身一周。而人死矣。凡人一日一夜。营卫之气。五十度周于身。以百刻计之。约二刻。而经气循环一周也。简按诸注以环为环周一日之义。然据上文间者环也。则吴义似长矣。○张云:按刺禁论所言。五脏死期。尤为详悉。但与本节。稍有不同。此节止言四脏。
独不及肝。必脱简耳。
中鬲者皆为伤中 张云:鬲膜。前齐鸠尾。后齐十一椎。心肺居于鬲上。肝肾居于膈下。脾居在下。
近于鬲间。鬲者。所以鬲清浊分上下。而限五脏也。五脏之气。分主四季。若伤其鬲。则脏气阴阳相乱。是为伤中。故不出一年死。
知逆从也 张云:知而避之者为从。不知者为逆。是谓反也。
布 马云: 。当作●。布巾也。张吴本作●。高作缴。志云: 。定也。以布定着于胸腹。
滑云:●。如缠缴也。简按字书。●。又作缴。音皎。玉篇。胫行●也。集韵。胫布也。本草有缴脚布。
李时珍云:即裹脚布。古名行●。乃滑注似是。字书无 字。志聪依王注形定之解。牵强。
熊音。 。胡计反。 。子用反。马云:反折。谓手足身体反张。而或急为 。或缓为 。高云:手足抽掣也。简按 又作螈。玉机真藏论曰。筋脉相引而急。病名曰螈。王注。筋脉受热。而自跳掣。故名曰螈。熊音。尺世反。 同。说文。螈。小儿 病也。
又●。引纵曰●。别作 。汉艺文志。有金创螈 方。王符潜夫论。掣纵。皆与此同义。明理论云。 者。筋脉急也。 者。筋脉缓也。急者则引而缩。缓者则纵而伸。或缩或伸。动而不止者。名曰 。俗谓之搐者。
是也。此说得之。
其色白 吴本。白。作黑。志云:色白者。亡血也。津液外脱。则血内亡矣。张云:灵终始篇曰。
其色白绝皮。乃绝汗。
目●绝系 马云:目●者。犹俗云眼圈也。其所谓系者。即大惑篇之所谓系也。吴。●。作环。注云:目环。转旁视也。高作寰。注云:谓目之寰字。与眼系相绝。不相维系也。简按●。音释。音琼。
说文作●。目惊视也。(韵会。葵营切。音琼。)张志并依王注。为是。
先青白 高云:刺禁论云。刺中胆者。一日半死。色先青白者。日半之前。先见木受金刑之色。乃死矣。
口目动作 张云:牵引歪斜也。志高同。简按王注。目 。(字典晶荧貌。韩愈东方半明诗。太白 。)而鼓颔也。未详何义。
善惊 阳明脉解篇云。阳明之病。闻木音则惕然惊。
不仁 吴云:不知疼痛。若不仁爱其身者。高云:不仁者。身冷肤硬。马云:不知痛痒也。简按王注痹论云。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。程氏遗书云。医家以不认痛痒。谓之不仁。人以不知觉。不认义理。为不仁。
譬最近。马注本于程子。
上下不通 吴云:肾开窍于二阴。故令闭。既胀且闭,则上不得食。下不得便。上下不通。心肾隔绝而终矣。高云:手经足经。不相贯通。则上下不通。简按当从吴义。
腹胀闭 张云:足太阴脉。入腹属脾。故为腹胀闭。手太阴脉。上膈属肺。而主呼吸。故为不得息。
胀闭则升降难。不得息则气道滞。故为噫为呕。呕则气逆于上。故为面赤。不逆则痞塞于中。故为上下不通。
不逆则上下不通 张云:不逆则痞塞于中。故为上下不通。脾气败则无以制水。故黑色见于面。
中热 据王注。谓胸热也。
此十二经之所败也 张云:手足六经。各分表里。是十二经也。灵终始篇文与此同。
平旦 张云:平旦者。阴阳之交也。阳主昼。阴主夜。阳主表。阴主里。凡人身营卫之气。一昼一夜。五十周于身。昼则行于阳分。夜则行于阴分。迨至平旦。复皆会于寸口。营卫生会篇曰。平旦阴尽。而阳受气矣。日中而阳陇。日西而阳衰。日入阳尽。而阴受气矣。故诊法当于平旦初寤之时。
阴气未动阳气未散 滑云:愚谓平旦未劳于事。是以阴气未扰动。阳气未耗散。
有过之脉 马云:盖人之有病。如事之有过误。故曰有过之脉。全经仿此。张云:有过。言脉不得中。而有过失也。
切脉动静 张云:切者。以指按索之谓。切脉之动静。诊阴阳也。简按望闻问三者。临病患乃可知焉。唯脉非切近其体肤。不能诊之。故谓之切脉。王以切近解之。为是。杨玄操难经注。切。按也。
精明 马云:王注为足太阳经睛明穴。由下文所以视万物别黑白等语观之。则主目言为正。盖精明主神气言。舍目亦无以见之。况末云则精衰矣。岂精衰之精。尚可以穴言乎。孟子曰:存乎人者。莫良于眸子。
胸中正则眸子 焉者。是也。吴云:目中眸子。精神也。
参伍 张云:以三相较。谓之参。以伍相类。谓之伍。盖彼此反观。异同互证。而必欲搜其隐微之谓。
易曰:参伍以变。错综其数。通其变。即此谓也。(出上系辞。)滑云:以色脉脏腑形气。参合比伍也。简按荀子曰:窥敌制胜。欲伍以参。又曰:参伍明谨施赏刑。杨 注云:参伍。犹错杂也。
血之府也 李云:营行脉中。故为血府。然行是血者。实气为之司也。逆顺篇云。脉之盛衰者。所以候血气之虚实。则知此举一血。而气在其中。即下文气治气病。义益见矣。
上盛则气高下盛则气胀 吴云:脉之升者为上。上盛则病气高。高。粗也。脉之降者为下。下盛则病气胀。张云:上盛者。邪壅于上也。气高者。喘满之谓。下盛者。邪滞于下。故腹为胀满。简按诸家以上下。
为寸尺之义。而内经有寸口之称。无分三部而为寸关尺之说。乃以难经以降之见读斯经。并不可从。此言上下者。指上部下部之诸脉。详见三部九候论。气高。全本作气鬲。史记仓公传。气鬲病。使人烦懑。食不下。时沤沫。
代则气衰 马云:脉来中止。不能自还者。为代。代则正气已衰。故不能自还也。犹人负重。以至中途。而力乏不前。欲求代于人者耳。张云:脉多变更不常者曰代。气虚无主也。简按马注仍王义。而申明伤寒论脉经之旨者。史仓公云。不平而代。又云:代者。时参击。乍躁乍大也。张守节正义云。动不定曰代。此可确张说也。代脉有三义。见张氏脉神草。
涩则心痛 马云:脉来如刀刮竹。(出虞庶)而往来甚难者曰涩。涩则心血不足。而有时作痛也。张云。涩为血少气滞。故为心痛。
浑浑革至如涌泉 张云:革至。如皮革之坚硬也。志云:革至者。扃易于平常也。高云:革至如涌泉。应指杂还之意。汪机云:愚谓此则溢脉类也。与仲景弦大虚芤之革不同。简按文选七发注。浑浑。波相随貌。革。集韵。音殛。急也。礼檀弓。夫子之病革矣。甲乙。脉经。乍绰绰。(诗传。宽也。)义相乖。
绵绵 张云:绵绵如写漆。(出辨脉篇)及如弓弦之断绝者。皆真气已竭。故死。高云:软散无伦之意。诗大雅疏。微细之辞。
精明五色 吴云:精明见于目。五色显于面。皆为气之光华。
白裹朱 宋本脉经。白。作帛。沉本脉经作绵。马云:白。当作帛。诸本作白。非。张云:白裹朱。
隐然红润而不露也。
赭 张云:代赭也。色赤而紫。说文。赭。赤土也。
苍璧 白虎通。璧者。外圆象天。内方象地。尔雅。肉倍好谓之璧。
地苍 脉经。作炭。张云:地之苍黑。枯暗如尘。
其寿不久也 吴云:精微象见。言真元精微之气。化作色相。毕见于外。更无藏蓄。是真气脱也。
故寿不久。○高本。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云云二十九字。移其去如弦死下。非。
伤恐者 吴云:伤。悲伤。恐。惧也。伤为肺志。恐为肾志。盖肺气不利则悲。湿土刑肾则恐也。张云:伤恐者。肾受伤也。志云:恐为肾志。如肾气不藏。而反胜于中。则伤动其肾志矣。简按推下文例。者字。当在言下。
终日乃复言 志云:气不接续也。伤寒论曰。实则谵语。虚则郑声。郑声者。重语也。
门户不要 张云:要。约束也。幽门(胃下口)阑门(大肠小肠之会)魄门。皆仓廪之门户。门户不能固则肠胃不能藏。所以泄利不禁。脾脏之失守也。
五脏者身之强也 吴本作五腑。注云:下文所言五腑者。乃人身恃之以强健。简按吴注似是。高接前段。为五脏者中之守也之结语。恐非。
头者精明之府 张云:五脏六腑之精气。皆上升于头。以成七窍之用。故头为精明之府。高云:人身精气。上会于头。神明上出于目。故头者。精明之府。
头倾视深 吴云:视深。视下也。又目陷也。张云:头倾者。低垂不能举也。视深者。目陷无光也。
背者胸中之府 马云:胸在前。背在后。而背悬五脏。实为胸中之府。张云:背乃脏俞所系。故为胸中之府。
肩随 楼氏纲目。作肩垂。
肾将惫矣 熊音。惫。蒲拜反。病也。吴云:惫。与败同。坏也。
偻附 吴云:偻。曲其身也。附。不能自步。附物而行也。简按马。附读为俯。为是。左传昭七年。正考父一命而偻。再命而伛。三命而俯。杜注。俯共于伛。伛共于偻。又●同。说文。●。 病也。广雅。●。短也。
岐伯曰反四时者云云 张云:此言四时阴阳脉之相反者。亦为关格也。禁服篇曰。春夏人迎微大。秋冬寸口微大。如是者。命曰平人。以人迎为阳脉。而主春夏。寸口为阴脉。而主秋冬也。若其反者。春夏气口当不足。而反有余。秋冬人迎当不足。而反有余。此邪气之有余。有余者。反为精也。春夏人迎当有余。而反不足。秋冬寸口当有余。而反不足。此血气之不足。不足者。日为消也。如春夏人迎应太过。而寸口之应不足者。反有余。而为精。秋冬寸口应太过。而人迎之应不足者。反有余。而为精。是不足者为精也。春夏寸口应不足。而人迎应有余者。反不足。而为消。秋冬人迎应不足。而寸口应有余者。反不足。而为消。是有余者为消也。应不足而有余者。邪之日盛。应有余而不足者。正必日消。若此者。是为阴阳相反。气不相营。皆名关格。简按此一顷三十九字。与前后文。不相顺承。疑是它篇错简。且精消二字。其义不大明。姑从张注。
脉其四时动 甲乙。无其字。
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高云:人之阴阳升降。如天运之环转广大。故曰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。
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成无己注伤寒例云:秋忿为冬怒。从肃而至杀也。马云:按彼春之暖四句。又见至真要大论。张仲景伤寒论引之。
脉与之上下 马云:上下者。浮沉也。
以春应中规 高云:所以与之上下者。春时天气始生。脉应软弱浮滑。则圆转而中规之度矣。马云:规者。所以为圆之器也。春脉软弱轻虚而滑。如规之象。圆活而动。
夏应中矩 马云:矩者。所以为方之器也。夏脉洪大滑数。如矩之象。方正而盛。
秋应中衡 张云:衡。平也。秤。横也。秋气万物俱成平于地面。故应中衡。而人脉应之。所以浮毛而见于外也。
冬应中权 张云:权。秤锤也。冬气闭藏。故应中权。而人脉应之。所以沉石而伏于内也。凡兹规矩权衡者。皆发明阴阳升降之理。以合乎四频率气之变象也。简按淮南时则训云。制度阴阳。大制有六度。天为绳。地为准。春为规。夏为衡。秋为矩。冬为权。虽与此章有不同者。而以规矩权衡配四时。当时已有其说。
不唯医经也。
知脉所分 张云:期而相失者。谓春规夏矩秋衡冬权。不合于度也。知脉所分者。谓五脏之脉。各有所属也。分之有期者。谓衰王各有其时也。知此者。则知死生之时矣。
故知死时 时。别本作期。
始之有经 吴云:始之有经常之道。简按始之以下三十三字。甲乙无之。又是知阴盛则梦以下七十八字亦同。新校正有误置之说。今删此一百字。则文意贯通。似甲乙为正。论梦一节。见灵淫邪发梦篇。及列子穆王篇。
与天地如一 易曰。天道亏盈而益谦。地道变盈而流谦。
上盛 简按王注。上。上声。诸家读如字。
下盛 简按王注。下。去声。诸家读如字。
梦予 熊音。予。上声。与同。
虚静为保 简按甲乙。作宝。盖保。葆。宝。古通用。史记留侯世家。见谷城山下黄石。取而葆之。
注。史记珍宝字皆作葆。征四失论。从容之葆。
泛泛乎 吴云:泛泛然充满于指。简按说文。泛。浮也。通作 。
蛰虫 熊音。蛰。直力反。虫藏也。
知外者终而始之 马云:能观其色而验之。有终始生克之异。(此仍王意)吴云:切脉之道。有终有始。始则浮取之。终则沉取之。浮以候外。沉以候内。终而始之。谓既取其沉。
复察于浮。浮沉相较。高注同。张云:内。言脏气。脏象有位。故可按而纪之。外。言经气。经脉有序。故可终而始之。简按灵终始篇。终始者。经脉为纪。张义似允。
故曰 熊本。吴本。无此二字。
此六者 马云:春夏秋冬内外六者。张同。高云:内外按纪终始。
持脉之大法 法下。甲乙有也字。
当消环自已 马云:若软而散。则刚脉渐柔。当完一周之时。而病自已矣。吴。消下句。志高同。志云:灵枢云:心脉微小为消瘅。盖心液不足。则火郁而为消渴之病。心藏神。得神机环转。而病自已也。按甲乙。环。作渴。(脉经同)高同。张云:软散者。心气将和也。消。尽也。环。周也。谓期尽一周。而病自已矣。愚按搏击之脉。皆肝邪盛也。肝本属水。而何五脏皆畏之。盖五脏皆以胃气为本。脉无胃气则死。凡木强者土必衰。脉搏者胃多败。故坚搏为诸脏所忌。兹心脉搏坚而长者。以心脏之胃气不足。而邪有余也。搏之微,则邪亦微。搏之甚。则几于真脏矣。故当以搏之微甚。而察病之浅深。后四脏者仿此。汪昂云:志聪注。消。谓消渴。非。徐氏要旨云:搏坚皆为大过。软而散。皆为不及。五脏各因大过不及而病也。
当病灌汗 灌。脉经作漏。吴云:汗多如灌水也。张云:肺虚不敛。汗出如水。
至令不复散发也 张云:汗多亡阳。故不可更为发散也。脉经。发下无也字。注云:六字疑衍。
色不青 滑云:当作其色青。简按此说非是。当从王注。
色泽 张云:肝木不足。脾湿胜之。湿在肌肤。故颜色光泽。志云:金匮要略云:夫病水人。面目鲜泽。盖水溢于皮肤。故其色润泽也。
溢饮 金匮要略云:饮水流行。归于四肢。当汗出而不汗出。身体疼重。谓之溢饮。
易入肌皮肠胃之外 滑云:易。当作溢。简按以理推之。宜云肌皮之中。肠胃之外。而肌皮即是肠胃之外。故云尔。脉经亦易作溢。
折髀 吴云:折伤其髀。筋损血伤。故见肝木之脉。诸注仍王义。
食痹 痹下。脉经。有髀痛二字。吴云:谓食积痹痛也。简按至真要大论王注云:食痹。谓食已心下痛。阴阴然不可名也。不可忍也。吐出乃止。此为胃气逆。而不下流也。又张云食痹者。食入不化。入则闷痛呕汁。必吐出乃止。李氏医宗必读有治法。
其软散 脉经。软下。有而字。
色不泽者 志云:五脏元真之气。脾所主也。湿热太过。则色黄脉盛。而少气矣。其不及。当病足胫肿。脾气虚。故足肿也。若水状而非水病。故其色不泽。
其色黄而赤 张云:邪脉干肾。肾必衰。其色黄赤。为火土有余。而肾不足。
折腰 吴云:伤折其腰。损其肉与脉。肉病故黄。脉病故赤也。简按刺腰痛论云:解脉。令人腰痛。
如引带。如折腰状。以此观之。吴说似是。但以黄赤。分肉与脉。恐非。
心疝 圣济总录云:夫脏病必传于腑。今心不受邪。病传于腑。故小肠受之。为疝而痛。少腹当有形也。世之医者。以疝为寒湿之疾。不知心气之厥。亦能为疝。心疝者。当兼心气以治之。方具于九十四卷。
大奇论云:心脉搏滑急。为心疝。四时刺逆从论云:滑则病心风疝。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心疝。引脐小腹鸣。
心为牡脏 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。亦有此文。张云:牡。阳也。心属火。而居于膈上。故曰牡脏。
简按吴本。牡。作牝。注云:牝。阴也。大误。灵枢。肺为牝脏。
寒热 简按寒热。盖虚劳寒热之谓。即后世所称风劳。下文云:沉细数散者。寒热也。次篇云:寸口沉而喘。曰寒热。及灵论疾诊尺篇。寒热病篇。风论等。所论皆然。又喻昌医门法律。以以下五条。为胃风变证。各处一方。误甚。
瘅成为消中 马云:瘅者。热也。吴云:瘅。热邪也。积热之久。善食而饥。名曰消中。简按王注奇病论云:瘅。谓热也。此章冠湿字。非是。汉书严助传。南方暑湿。近夏瘅热。(师古注。瘅。黄病也。误。)
王充论衡云:人形长七尺。形中有五常。有瘅热之病。深自克责。犹不能愈。又云:天地之有湛也。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。其有旱也。何以知不如有瘅疾也。左传。荀偃瘅疽。(哀三年)史记。风瘅。肺消瘅。及本经消瘅。瘅疟之类。皆单为热之义。熊音。瘅。多满反。俗作疸。病黄也。尤误。
厥成为巅疾 吴云:巅。癫同。古通用。气逆上而不已。则上实而下虚。故令忽然癫仆。今世所谓五痫也。张云:或为疼痛。或为眩仆。而成顶巅之疾也。一曰。气逆则神乱。而病癫狂者。亦通。简按杨玄操注难经云:癫。颠也。发即僵仆倒地。故有癫蹶之言。楼氏纲目云:以其病在头巅。故曰癫疾。是知癫痫之癫。
厥成癫疾。眩冒癫疾之巅。一疾也。王太仆误分癫为二疾。独孙真人始能一之。楼以癫巅为一疾。固是。以巅为头巅之义。不可从。五脏生成篇。头痛巅疾。下虚上实。奇病论云:人生而有病巅疾者。方盛衰论。气上不下。头痛巅疾。并是癫疾。当从吴注。
久风为飧泄 志云:风乃木邪。久则内干脾土。而成飧泄矣。故曰:春伤于风。邪气留连。乃为洞泄。
筋变骨痛 变。诸本作挛。当改。张云:此言诸病痈肿。而有兼筋挛骨痛者也。诸家以痈肿筋挛骨痛。释为三证。殊失经意。观下文曰。此寒气之肿。则其所问在肿。义可知矣。
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 张云:惟风寒之变在经。所以兼筋骨之痛。今有大项风蛤蟆瘟之属。或为头项咽喉之痈。或为肌肉之肿。正此类也。高云:此寒气之肿。言痈肿之生于寒也。八风之变。言筋挛骨痛之生于风也。以明病之所生。即病之所变也。
以其胜治之愈也 志云:以五行气味之胜治之而愈也。如寒淫于内。治以甘热。如东方生风。风生木。木生酸。辛胜酸之类。
征其脉 吴云:征。验也。
其色苍赤 张云:苍者。肝肾之色。青而黑也。赤者。心火之色。心主血也。脉见弦沉。而色苍赤者。筋骨血脉俱病。故必当为毁伤也。简按苍。说文。草色也。青而黑。未知何据。
湿若中水也 张云:凡毁伤筋骨者。无论不见血已见血。其血必凝。其经必滞。气血凝滞。形必肿满。或如湿气在经。而同于中水之状也。高云:毁伤筋骨。应不见血。若已见血。则心气并伤。如汗出身湿。若中于水。水从汗孔。而伤其心气也。吴本。肝与肾以下二十五字。移于肾脉搏坚而长云云。至令不复也下。
注云:肝与肾脉并至。谓搏坚而长。又沉石也。其色当苍黑。今见色苍赤。则非肝肾病。当病毁伤不见血。盖筋伤则色苍。脉伤则色赤。若已见血。则其搏坚而长。
或为湿饮。其脉沉下。或为水也。简按此一节。与上下文。不相顺承。疑有脱误。
图 pt45a1.bmp (缺)
图 pt45a2.bmp (缺)
尺内两旁则季胁也 简按王注。尺内。谓尺泽之内也。此即诊尺肤之部位。平人气象论云。尺涩脉滑。
尺寒脉细。王注亦云:谓尺肤也。邪气脏腑病形篇云:善调尺者。不待于寸。又云:夫色脉与尺之相应。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。论疾诊尺篇云:尺肤泽。又云:尺肉弱。十三难云:脉数尺之皮肤亦数。脉急尺之皮肤亦急。史记仓公传亦云:切其脉。循其尺。仲景云:按寸不及尺。皆其义也,而其所以谓之尺者。说文。尺。十寸也。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。十寸为尺。尺所以指。尺。规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。所识也。周制。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。皆以人之体为法。徐锴曰。家语曰。布指知尺。舒肱知寻。
(大戴礼云:布指知寸。布手知尺。舒肱知寻。)明是尺即谓臂内一尺之部分。而决非寸关尺之尺也。寸口分寸关尺三部。 于难经。马张诸家。以寸关尺之尺释之。与经旨差矣。今据王义考经文。图左方。
以候腹中 张志高并以中字属下句。为中附上。是也。
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 何梦瑶医碥云:按心肺肝肾。脏也。反候于外。胸中膈膜。包裹此脏者也。反候于内。恐传写之误。当以胃外脾内例之。易其位为是。简按此说有理。然旧经文果如此否。亦难必矣。
前以候前后以候后 简按前者。臂内阴经之分也。后者。臂外阳经之分也。论疾诊尺篇云:肘前独热者。膺前热。肘后独热者。肩背热。即其义也。王以左为前。以右为后。诸家并从其说。非也。
上附上右外以候胃 宋本。胃。作肺。诸本同。当改。
膝胫足中事也 甲乙。无足字。
粗大者 简按此下。以脉象而候阴阳邪正之盛虚。与尺肤之义自别。
来疾去徐 滑氏诊家枢要云:来者。自骨肉之分。而出于皮肤之际。气之升也。去者。自皮肤之际,而还于骨肉之分。气之降也。简按吴张仍滑氏。
上实下虚 吴云:脉自尺部。上于寸口。为上。自寸口下于尺部。为下。简按寸尺亦难经以后之见。不可从。
厥巅疾 马云:其病当为厥疾。及巅疾焉。吴云:为厥逆癫仆之疾。高云:气惟上逆。上而不下。故为巅疾。犹言厥成为巅疾也。
为恶风也故中恶风者 吴云:阴实阳虚。不任风寒。故令恶也。张云:恶。上去声。下入声。志云:风为阳邪。伤人阳气。在于皮肤之间。风之恶厉者。从阳而直入于里阴。是以去疾下实。阳虚阴盛。为恶风也。
高云:恶风。疠风也。简按二恶字入声。志注是。
少阴厥也 张云:沉细者。肾之脉体也。兼数则热。阴中有火也。故为少阴之阳厥。
寒热也 高云:热有阴阳。申明有脉沉细。而数散者。非粗大有余之阳热。为阴盛阳虚之寒热也。简按此亦虚劳寒热也。高注为是。而又有阴虚火动。其脉沉细数散者。必不可执一矣。
诸浮不躁者 张云:脉浮为阳。而躁则阳中之阳。故但浮不躁者。皆属阳脉。未免为热。若浮而兼躁。
乃为阳极。故当在手。在手者。阳中之阳。谓手三阳经也。此与终始篇。人迎一盛。病在足少阳。一盛而躁。病在手少阳。义同。
诸细而沉者 张云:沉细为阴。而静则阴中之阴。故脉但沉细者。病在阴分。当为骨痛。若沉细而静。乃为阴极。故当在足。在足者。阴中之阴。谓足三阴经也。
数动一代 吴云:数。阳脉也。阴固于外。阳战于内。则脉厥厥动摇。名曰动。脉五来一止。七来一止。不复增减。名曰代。是为阳结。故病为滑泄下利。又为便脓血也。汪昂。数。读为去声。注云:马注。数字。读作入声。数为热。故便血。非。志云:阳热在经。故脉数动。热伤血分。故便脓血。经血下泄。故一代也。
诸过者 吴云:过。脉失其常也。
阴阳有余 马云:若滑涩兼见。而阴阳俱有余。则阳有余为无汗。阴有余为身冷。宜二证皆见也。
简按滑涩相反。岂有二脉俱见之理乎。
推而外之内而不外 张云:此下言察病之法。当推求于脉。以决其疑似也。凡病若在表。而欲求之于外矣。然脉则沉迟不浮。是在内而非外。故知其心腹之有积也。推。音吹。诸释作推展之推者。非。简按吴马诸家。仍王注。以推为推展之义。汪机遂以推为诊脉之一法。(见于脉诀刊误。附录。)并不可从。
推而内之外而不内 张云:凡病若在里。而欲推求于内矣。然脉则浮数不沉。是在外而非内。故知其身之有热也。
推而上之上而不下 张云:凡推求于上部。然脉止见于上。而下部则弱。此以有升无降。上实下虚。故腰足为之清冷也。
推而下之下而不上 张云:凡推求于下部。然脉止见于下。而上部则亏。此以有降无升。清阳不能上达。故为头项痛也。按此二节。甲乙经。以上而不下。作下而不上。下而不上。作上而不下。似与上文相类而顺。但既曰下而不上。则气脉在下。何以腰足反清。且本经前二节反言之。后二节顺言之也。一反一顺。两得其义。仍当以本经为正。简按以上四节。张注明备。今从之。志云:推。详也。推详其脉气之偏于外内上下也。
是亦本于张义耳。
按之至骨脉气少者 高云:若按之至骨。不应于指。脉气少者。此阴盛阳虚。生阳之气。不能上行。
当腰脊痛。而身有痹病也。承上文上下外内之病。而言诊脉亦有外内上下之法也。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内乍在外之问者。如此。
吴云:平人。气血平调之人。气。脉气。象。脉形也。
平人 调经论云:阴阳匀平。以充其形。九候若一。命曰平人。终始篇云:形肉血气。必相称也。
是谓平人。
一吸脉亦再动 高本删亦字。医统同。简按灵动输篇。一呼脉再动。一吸脉亦再动。甲乙引。作一呼脉亦再动。一吸脉亦再动。
闰以大息 张云:常人之脉。一呼两至。一吸亦两至。呼吸定息。谓一息既尽。而换息未起之际也。
脉又一至。故曰五动。闰。余也。犹闰月之谓。言平人常息之外。间有一息甚长者。是为闰以太息。而又不止五至也。简按张注详备。与难经符。但难经以一呼再动。一吸再动。呼吸之间又一动。为定息五动。张则以一息四动。两息之间又一动。为五动。此为少异焉。李云:一息四至。呼吸定息脉五动者。当其闰以大息之时也。马及志高并同。此说不可从。果如其言。则宜云闰以大息。呼吸脉五动。噫。何倒置经文。而释之也。
常以不病 甲乙。病下。有之人二字。
以调之为法 甲乙。无为法二字。
曰少气 马云:难经以为离经脉。由正气衰少。故脉如是也。吴云:是为虚寒。
三动而躁 马云:难经亦以为离经脉。是六至而躁。躁者。动之甚也。王注以躁为烦躁。灵枢终始禁服等篇。有一倍而躁。二倍而躁等语。则躁本言脉。不言病也。张云:躁者。急疾之谓。
尺热曰病温 张云:言尺中近臂之处有热者。必其通身皆热也。脉数躁而身有热。故知为病温。高云:脉躁疾而尺肤热。则曰病温。简按王注。以尺为寸关尺之尺。马亦从之。非。
脉滑曰病风 张云:数滑而尺不热者。阳邪盛也。故当病风。然风之伤人。其变不一。不独在于肌表。
故尺不热者。脉法曰。滑。不涩也。往来流利。为血实气壅。简按寿夭刚柔篇云:病在阳者。命曰风。病在阴者。命曰痹。此章与痹对言。亦谓偏风之属。
脉四动以上曰死 张云:一呼四动。则一息八至矣。况以上乎。难经谓之夺精。四至曰脱精。五至曰死。六至曰命尽。是皆一呼四至以上也。故死。
乍疏乍数 高云:一呼脉四动以上。则大过之极。脉绝不至则不及之极。乍疏乍数。则错乱之极。
故皆曰死。
人无胃气曰逆 张云:如玉机真脏论曰。脉弱以滑。是有胃气。终始篇曰。邪气来也。紧而疾。谷气来也。徐而和。是皆胃气之谓。大都脉代时宜。无太过无不及。自有一种雍容和缓之状者。便是胃气之脉。
胃而有毛 脉经。作有胃而毛。下并同。张云:是为贼邪。以胃气尚存。故至秋而后病。后皆仿此。
脏真散于肝 吴云:肝气喜散。春时肝木用事。故五脏天真之气。皆散于肝。
但代无胃曰死 张云:长夏属土。虽主建未之六月。然实兼辰戌丑未四季之月为言也。代。更代也。
脾主四季。脉当随时而更。然必欲皆兼和软。方得脾脉之平。若四季相代。而但弦但钩。但毛但石。是但代无胃。见真脏也。故曰死。简按吴马并仍王注。以代为止。恐与经旨左矣。
软弱有石曰冬病 张云:石为冬脉。属水。长夏阳气正盛。而见沉石之脉。以火土气衰。而水反乘也。
故至冬而病。简按推前文例。石当是弦。冬病当是春病。
弱甚曰今病 马云:弱。当作石。张同。云:长夏石甚者。火土大衰。故不必至冬。今即病矣。新校正云:按甲乙经。弱。作石。简按今甲乙。弱。作软。脉经。作石。推前文例。弱当是弦。志高从王义。
脏真濡于脾 吴云:濡。泽也。脾气喜濡泽。长夏之时。脾土用事。故五脏真气。皆濡泽于脾。
毛而有弦曰春病 吴本。毛。作胃。张云:弦为春脉。属木。秋时得之。以金气衰。而木反乘也。故至春木王时而病。简按推前文例。当是胃而有钩。曰夏病。
弦甚曰今病 张云:秋脉弦甚。是金气大衰。而木寡于畏。故不必至夏。今即病矣。简按推前文例。当是钩甚。
以行营卫 甲乙。以。作肺。
石而有钩曰夏病 张云:钩为夏脉。属火。冬时得之。以水气衰。而火反侮也。故至夏火王时而病。
汪昂云:钩。当作软弱。简按推上文例。当是胃而有弱。曰长夏病。
钩甚曰今病 张云:冬脉钩甚。是水气大衰。而火寡于畏。故不必至夏。今即病矣。简按推上文例。
当是弱甚曰今病。而软弱有石曰冬病以下。与春夏其例不同。盖错综其意。欲人彼此互推。知其由也。必不文字讹误焉。
其动应衣脉宗气也 甲乙。衣。作手。脉下。有之字。沈氏经络全书曰。虚里。乳根穴分也。俗谓之气眼。顾英白曰。乳根二穴。左右皆有动气。经何独言左乳下。盖举其动之甚者耳。非左动而右不动也。其动应手。脉宗气也。素问本无二义。马玄台因坊刻之误。而谓应衣者。言病患肌肉瘦弱。其脉动甚而应衣也。亦通。始读素问。则心窃疑之。至读甲乙经。而疑遂释然。简按五味篇曰。大气积于胸中。命曰气海。邪客篇曰。宗气积于胸中。皆此义也。通雅云:宗尊一字。孝经。宗祀。注。尊祀。王云:宗。尊也。此乃古训。应衣。当从甲乙。而作应手。若应衣则与下文何别。张云:前言应衣者。言其微动似乎应衣。可验虚里之胃气。此言应衣者。言其大动。真有若与衣俱振者。此臆度之见。不考甲乙之失耳。
盛喘数绝 张云:若虚里动甚而如喘。或数急而兼断绝者。由中气不守而然。故曰病在中。简按马吴志。以喘为病证。非。
结而横有积矣 张云:胃气之出。必由左乳之下。若有停阻。则结横为积。故凡患 者。多在左肋之下。因胃气积滞而然。如五十六难。曰肝之积名曰肥气。在左胁下者。盖以左右上下。分发五行而言耳。而此实胃气所主也。吴云:脉来迟。时一止。曰结。横。横格于指下也。言虚里之脉结而横。是胃中有积。简按横。盖谓其动横及于右边。张注以结横不为脉象。恐非。
绝不至曰死 志云:胃腑之生气绝于内也。
宗气泄也 吴云:宗气宜藏不宜泄。乳下虚里之脉。其动应衣。是宗气失藏。而外泄也。马云:乳下之动应衣者。予曾见其人病终不治。张云:虚里跳动。最为虚损病本。故凡患阴虚劳怯。则心下多有跳动。
及为惊悸慌张者。是即此证。人止知其心跳。而不知为虚里之动也。但动之微者。病尚微。动之甚者。病则甚。
亦可因此以察病之轻重。凡患此者。当以纯甘壮水之剂。填补真阴。夫谷入于胃。以传于肺。五脏六腑。皆以受气。是由胃气。而上为宗气也。气为水母。
气聚则水生。是由肺气而下生肾水也。今胃气传之肺。而肾虚不能纳。故宗气泄于上。则肾水竭于下。肾愈虚,则气愈无所归。气不归则阴愈虚矣。气水同类。当求相济。故凡欲纳气归原者。惟有补阴以配阳一法。简按许氏本事方云:王思和曰。今心怯非心松也。胃之大络。名曰虚里。络胸膈及两乳间。虚而有痰则动。此张注所未论及。故表而出之。
中手促上击者 马云:寸口之脉。中医人之指。而促上来击者。是肩背在上。故其脉促上也。名曰肩背痛。简按据马注。促上。谓促于鱼上而搏击。吴以为结促之促。志以为浮而搏击。并乖经旨。
寒热及疝瘕少腹痛 马云:下文脉急者。曰疝瘕少腹痛。据理此处及疝瘕少腹痛六字为衍。简按当从新校正。
沉而横曰胁下有积 甲乙。横下。有坚字。无有积二字。张云:横。急数也。志云:横。横逆。言脉之形象。非谓病也。简按横。谓寸口脉位。横斜于筋骨间。张志恐非。
沉而喘 甲乙。沉。作浮。
脉滑浮而疾者 甲乙。作脉浮滑实大。
脉急者 吴云:急。弦急也。是为厥阴病脉。张云:弦急者。阴邪盛。故为疝瘕少腹痛。
疝瘕 甲乙。作疝 。
曰病无他 张云:虽曰有病。无他虞也。高云:无他变也。
不间脏 张云:五十三难曰:七传者死。间脏者生。七传者。传其所胜也。间脏者。传其所生也。
皆此之谓。考之吕氏注。曰。间脏者。间其所胜之脏。而相传也。心胜肺。脾间之。脾胜肾。肺间之。肺胜肝。
肾间之。肾胜心。肝间之。肝胜脾。心间之。此谓传其所生也。今不间脏。而传其所克。故曰死。间。去声。
臂多青脉 张云:血脱则气去。气去则寒凝。凝泣则青黑。故臂见青色。言臂则他可知矣。即诊尺之义。志云:诊。视也。论诊尺必先视臂之脉色。
解 释音。 。音亦。熊同。高云:解。懈同。 。音亦。余篇解 同。犹懈怠。志云:懈惰也。杭世骏道古堂集云:解 二字。不见他书。解。即懈。 。音亦。倦而支节不能振耸。惫而精气不能检摄。筋不束骨。脉不从理。解解 。不可指名。非百病中有此一症也。内经言此者凡五。平人气象论云:尺脉缓涩。谓之解 。王氏注。伫不可名。伫。困弱也。(按宋书明恭王皇后传。后在家。为伫弱妇人。)玉机真脏论云:冬脉太过。则令人解 。此从脉起见也。刺疟论云:足少阳之疟。令人身体解 。寒不甚。热不甚。恶见人。见人心惕惕然。热多汗出甚。此从疟起见也。刺要论云:刺骨无伤髓。髓伤则销铄 酸。体解 然不去矣。四时刺逆从论云:夏刺经脉。血气乃竭。令人解 。此从刺而究其极也。要皆从四末以起见。如经所言堕怠。小变其辞。而意较微眇尔。宋景濂送葛医师序。不得其解。篁南江氏。辑名医类案。引叶氏录验方。以为俗名发痧之证。别列一门。武断极矣。余尝见有此病。发必神思躁扰。少腹痛。灵素未尝言及。与解 之义。毫不干涉。殆大缪矣。简按王注据刺疟论解之。然此少阳疟之状。而非解 之义。马吴张并仍王注。皆不可从。但志高及杭氏之说为稳贴。解 字。亦见论疾诊尺篇。云:尺肉弱者。解 也。盖解 。即懈惰懈倦之谓。四时刺逆从论解 。诊要经终论作解惰。刺疟论解 。巢源作解倦。此可以证也。 。即亦字从人者。与易通。王注气厥论云:食亦者。谓食入移易而过。不生肌肤。亦。易也。甲乙引气厥论。作食 。骨空论。易髓无孔。王注云:易。亦也。此可以证 亦同。而与易通也。而易。谓变易其平常。神农本草蜣螂条。狂易。(证类。音羊。误。汉书外戚传云:素有狂易病。师古注。狂易者。狂而变易常性也。)阴阳别论。偏枯痿易。王注。易。谓变易常用。而痿弱无力也。大奇论。跛易偏枯。王注。血气变易。为偏枯也。知是解易即解惰。变易平常之义矣。滑云:一说作解极。谓懈倦之极也。未知何据。虞氏正传云:解者。肌肉解散。 者。筋不束。俗呼为砂病。内经名解 。实非真砂病也。此说亦太误。
安卧脉盛曰脱血 马云:安卧者。不能起也。脉盛者。火愈炽也。火热则血妄行。故谓之脱血。高云:安卧。犹嗜卧。
尺涩脉滑谓之多汗 吴云:尺部肌肤涩。是皮毛失其津液也。脉来滑。阴火盛也。阳盛阴虚。故为多汗。阴阳别论曰。阳加于阴。谓之汗。简按王以脉为尺脉。张同。并误。
脉尺粗 熊本。无脉字。吴同。当删。
谓之热中 简按王注。谓下焦中也。非。马云:热气在腹。谓之热中也。
目裹微肿 宋本。裹。作里。吴同。志高作内。并非。
胃疸 简按疸。瘅同。即前篇所谓消中。后世所称中消渴也。马云:谷疸。志云:黄胆。并非。
面肿曰风 马云:水证有兼风者。其面发肿。盖面为诸阳之会。风属阳。上先受之。故感于风者。
面必先肿。不可误以为止于水也。评热论。水热穴论。论疾诊尺篇。皆名曰风水。王注以为胃风者非。及考风论。胃风之状。并无面肿之说。简按金匮要略云:面目肿大有热。名曰风水。又云:腰以上肿。当发汗。
足胫肿曰水 吴云:脾胃主湿。肾与膀胱主水。其脉皆行于足胫。故足胫肿者为水。简按金匮要略云:腰以下肿。当利小便。
妇人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 赵府本。妊。作任。熊吴张并同。张云:心脉动甚者。血王而然。王启玄云云:盖指心经之脉。即神门穴也。其说甚善。任。妊同。孕也。简按论疾诊尺亦曰。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。知是全本作足少阴者。未为得。王以动为厥厥动摇之动脉。马以妊子为男子。皆误。
未有脏形 马云:未有正脏之脉相形。而他脏之脉反见。春夏脉宜浮大。今反沉细而瘦。秋冬脉宜沉细。今反浮大而肥。此即所谓逆四时也。玉机真脏论云:未有脏形于春夏。而脉沉涩。秋冬脉浮大。名曰逆四时。与此义同。志云:未有春弦夏钩秋毛冬石之脏形。简按吴张为真脏之脉形。非。
命曰反四时也 吴删四时二字。马云:是皆难治之证。犹脉之反四时也。王注为衍文。殊不知古人以彼形此。则未必非取譬之意。(王注。当是新校正。)简按马注似傅会。
肝不弦肾不石也 张云:人生所赖者水谷。故胃气以水谷为本。而五脏又以胃气为本。若脉无胃气。而真脏之脉独见者死。即前篇所谓但弦无胃。但石无胃之类。是也。然但弦但石。虽为真脏。若肝无气则不弦。肾无气则不石。亦由五脏不得胃气而然。与真脏无胃者等耳。志云:弦钩毛石。胃气所生之真象也。真象见者。谓胃气已绝。故死。然五脏之真象。乃胃腑精气之所生。精气绝。则肝不弦。肾不石。而又带钩弹石之死脉见矣。高云:至春而肝不微弦。至冬而肾不微石也。简按高仍王义。近是。谢缙翁及袁表校本脉经。作肝但弦。心但钩。脾但弱。肺但毛。肾但石也。未知据何本。
太阳脉至 张云:此言人之脉气。必随天地阴阳之化。而为之卷舒也。太阳之气。王于谷雨后六十日。是时阳气太盛。故其脉洪大而长也。马云:按王注扁鹊脉法。亦后世假托之言耳。(王注。当是新校正。)
简按新校正扁鹊脉法。出于脉经。吕广说。出于七难注。太阳脉云云八字。吴本移于阳明后。仿于七难之例也。
少阳脉至 张云:少阳之气。王于冬至后六十日。是时阳气尚微。阴气未退。故长数为阳。疏短为阴。而进退未定也。
阳明脉至 张云:阳明之气。王于雨水后六十日。是时阳气未盛。阴气尚存。故脉虽浮大。而仍兼短也。此论但言三阳。而不及三阴。诸家疑为古文脱简者。是也。及阅七难所载。则阴阳俱全。三阳与此皆同。
至。谓太阴之至。紧大而长。少阴之至。紧细而微。厥阴之至。沉短而敦。此三阴三阳之辨。乃气令必然之理。
盖阴阳有更变。脉必随于时也。
琅 张云:符瑞图曰。玉而有光者。说文曰。琅 似珠。简按禹贡。厥贡惟球琳琅 。孔传。琅。石而似珠。尔雅释地。西北之美者。有昆仑虚之 琳琅 焉。郭注。琅 。状如珠也。山海经曰:昆仑山。有琅 。附。李时珍云:在山为琅 。在水为珊瑚。
微曲 汪机云:偃曲。乃略近低陷之意。数至之中。而有一至似低陷。不应指也。张云:喘喘连属。急促相仍也。其中微曲。即钩多胃少之义。吴云:不能如循琅 之滑利矣。
前曲后居 吴本。居。作倨。张云:前曲者。谓轻取则坚强而不柔。后居者。谓重取则牢实而不动。
如持革带之钩,而全失充和之气。是但钩无胃也。故曰心死。简按丁德用注十五难云:后居。倨而不动。劲有故曰死也。王注居为不动。盖读为倨。故吴直改之。倨。踞同。汉书。高祖箕踞。张耳传。作箕倨。踞。蹲也。故为不动之义。
厌厌聂聂 吴云:翩翻之状。浮薄而流利也。马云:恬静之意。
如落榆荚 十五难。落。作循。荚。作叶。甲乙同。马云:轻虚以浮之意。张云:轻浮和缓貌。即微毛之义也。李时珍云:榆有数十种。荚榆。其木甚高硕。未生叶时。枝条间先生榆荚。形状似钱而小。色白成串。俗呼榆钱。后方生叶。
不上不下如循鸡羽 吴云:不上下。则非厌厌聂聂翩翻流利之形矣。如循鸡羽。涩而难也。高云:如循鸡羽。极轻极虚。不若榆荚之落也。马云:鸡羽两旁虽虚。而中央颇有坚意。所以谓之病也。简按玉机真脏论。秋病脉曰。其气来毛。而中央坚两旁虚。此谓太过。王注盖本于此。而马衍其义。
如风吹毛 简按毛。草也。左传隐三年。涧溪沼 之毛。丁德用十五难注云:风吹毛者。飘腾不定。无归之象。
招招 马云:招。迢同。迢迢然。长竿末梢。最为软弱。揭之则似弦而甚和。所以谓之平也。张云:揭。高举也。高揭长竿。梢必柔软。即和缓弦长之义。招招。犹迢迢。吴意同。志云:以手相呼曰招。招招。
乍伏之象。高云:柔和而起伏也。简按集韵。迢迢。高貌。义难叶。志注本于诗邶风招招舟子之疏。尤得其解。
急益劲 甲乙。脉经。急下。有而字。
和柔相离如鸡践地 张云:和柔。雍容不迫也。相离。匀净分明也。如鸡践地。从容轻缓也。此即充和之气。亦微软弱之义。是为脾之平脉。
实而盈数如鸡举足 张云:实而盈数。强急不和也。如鸡举足。轻疾不缓也。前篇言弱多胃少。此言实而盈数。皆失中和之气。故曰脾病。汪机云:鸡践地。形容其轻而缓也。如鸡举足。言如鸡走之举足。形容脉来实而数也。践地与举足不同。践地。是鸡不惊而徐行也。举足。是被惊时疾行也。况实数与轻缓相反。彼此对看。尤见明白。难经以此为心病。志云:鸡足有四爪。践地极和缓。形容脾土之灌溉四脏。鸡举足。拳而收敛。不能灌溉于四脏也。简按汪志并凿。
如鸟之喙 宋本。鸟。作乌。甲乙同。张云:喙。音诲。嘴也。
如鸟之距 张云:距。权与切。鸡足钩距也。
如屋之漏如水之流 脉经。流。作陷。张云:如屋之漏。点滴无伦也。如水之流。去而不反也。是皆脾气绝。而怪脉见。
如钩 张云:冬脉沉石。故按之而坚。若过于石。则沉伏不振矣。故必喘喘累累。如心之钩。阴中藏阳。而得微石之义。莫善昌云:琅 。石之美者。钩。乃心之脉也。心脉如循琅 。肾脉如钩者。心肾水火之气。互相交济者也。
如引葛 马云:葛根相附。而引之不接。按之大坚。则石而不和。所以谓之病也。张云:坚搏牵连也。高云:如引葛藤之上延。散而且蔓。不若钩之有本矣。
如夺索 吴云:两人争夺其索。引长而坚劲也。志云:如引葛。而更坚劲矣。
辟辟如弹石 高云:辟辟。来去不伦也。如弹石。圆硬不软也。此但石无胃。故曰肾死。张云:难经十五难所载。
平病死脉。视之本经。异同颠倒。意者其必有误。或别有所谓耶。且难经之义。原出本论。学人当以本经为主。
○高本。上文肝见庚辛死云云三十二字。移于如弹石曰肾死之后。似文脉顺承。
马云:第六节。有曰名曰玉机。内又论真脏脉。故名篇。
春肝如弦 肝。诸本作脉。当改。下同。
善忘 志云:经曰:气并于上。乱而喜忘。高云:肝脉太过。则令人善忘。伤寒论云:本有久瘀血。
故令喜忘。简按马吴张仍王注。作善怒。是。
巅疾 甲乙。作癫疾。(详义。见于脉要精微。)
其气来不盛去反盛 张云:言来则不足。去则有余。即消多长少之意。故扁鹊于春肝夏心秋肺冬肾。皆以实强为太过。病在外。虚微为不及。病在内。辞虽异。而意则同也。简按新校正引难经文。谓与素问不同。故张有此说。
肤痛为浸淫 甲乙。肤。作骨。非。吴云:浸淫。热不得去。浸渍而淫。邪热渐深之名。今之蒸热不已。是也。简按宋玉风赋。夫风生于地。起于青 之末。浸淫溪谷。汉书五王传师古注。浸淫。犹渐染也。当从王义。志云:浸淫。肤受之疮。火热盛也。此据金匮浸淫疮为解。亦非。
气泄 张云:心气不足而烦。心虚阳侵肺而咳唾。下为不固而气泄。高云:气泄。后气下泄也。
中央坚两旁虚 吴云:中央坚。浮而中坚也。张同。简按何氏医碥云:虚。犹散也。惟两旁散。而中央不散。与上所谓去散者异矣。
愠愠然 脉经。作温温。熊音。愠愠。音 。含怒意。
马云:不舒畅也。简按盖此方书所谓背膊倦闷之谓。吴张并云:悲郁貌。非。
下闻病音 张云:谓喘息则喉下有声也。志云:虚气下逆。则闻呻吟之病音。吴。下。改及字。简按下字不稳。姑从张义。
沉以抟故曰营 抟。当作搏。诸本作搏。注同。吴云:营。营垒之营。兵之守者也。冬至闭藏。脉来沉石。如营兵之守也。马张并同。简按王注如营动。未详。高本。搏。作抟。云:抟。聚也。误。
其去如数 吴云:其实未数也。盖往来急疾。类于数耳。张云:动止疾促。营之不及也。盖数本属热,而此真阴亏损之脉。亦必紧数。然愈虚则愈数。原非阳强实热之数。故云如数。则辨析之意深矣。
心悬如病饥 张云:真阴虚。则心肾不交。故令人心悬而怯。如病饥也。
释音。音蒸。熊本作眇。音亡沼反。一目小也。误。马。吴。音缈。张。音秒。甲乙注。音停。
通雅云:今唐韵。韵会。字汇。日月灯。皆遗 字。当音渺。
小便变 甲乙变下。有黄赤二字。张云:变者。谓或黄或赤。或为遗淋。或为癃闭之类。由肾水不足而然。
逆从之变异也 马云:循四时之序。谓之曰从。其有过与不及。而为诸病者。谓之曰逆。吴云:脉逆其顺。则变异为病。高同。
如鸟之喙 新校正云:喙。别本作啄。简按难经。脾者。中州也。其平和不可得见。衰乃见耳。来如雀之啄。如水之下漏。是脾之衰见也。据平人气象论。锐坚如鸟之喙。作喙为是。
重强 马云:重。平声。脾不和平。固为强矣。而九窍不通。则病邪方盛。名曰重强。此皆脾之恶可见也。吴云:其不及则无冲和土气。五脏气争。而令九窍不通。名曰重强。言邪胜也。张云:重强。不柔和貌。
沉重拘强也。高云:是脾病。而上下四旁皆病。故名曰重强。强。不和也。简按诸说不知孰是。
瞿然 礼檀弓。曾子闻之瞿然。郑注云:惊变也。高云:惊顾貌。
再拜而稽首 吴本。删而字。
玉机 吴云:以玉为机。象天仪者也。其机斡旋不息。今曰神转不回。则亦玉机之斡旋耳。是故名之。
张云:玉机。以璇玑玉衡。可窥天道。而此篇神理。可窥人道。故以并言。而实则珍重之辞也。
舍于其所生 张云:舍。留止也。
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 张云:病不早治。必至相传。远则三月六月。近则三日六日。五脏传遍。
若三月而传遍。一气一脏也。六月而传遍。一月一脏也。三日者。昼夜各一脏也。六日者。一日一脏也。脏惟五。而传遍以六者。假令病始于肺。一也。肺传肝。二也。肝传脾。三也。脾传肾。四也。肾传心。五也。心复传肺。六也。是谓六传。
是顺传所胜之次 简按据新校正。此七字。王注错出。宜删去。马吴诸家。以为原文。非。
风者百病之长也 风论。骨空论。灵五色篇。通天篇。亦有此语。
出食 志云:食气入胃。散精于肝。肝气逆。故食反出也。高同。
发瘅 马云:发而为瘅。瘅者。热也。吴云:瘅。热中之名。所谓瘅成为消中。是也。腹中热烦心。而出黄。亦详瘅之为证耳。志云:瘅。火瘅也。风淫湿土而成热。
故湿热而发瘅也。简按志聪盖以瘅为丹。广韵。火瘅。小儿病也。危氏得效方。以瘅为丹毒。知是起于宋元。则不可从。
出黄 张云:肌体出黄。志云:火热下淫则溺黄。简按下文有出白之语。志注似是。
冤热 马云:烦冤作热。高云:冤热。热极无伸也。简按高以冤为冤屈之义。非。
出白 吴云:白。淫浊也。简按痿论云:入房太甚。宗筋弛纵。发为筋痿。及为白淫。此即出白也。
盅 吴云:虫蚀阴血之名。虫蚀阴血。令人多惑。而志不定。名曰蛊惑。故女惑男。亦谓之蛊。言其害深入于阴也。此名曰蛊。其亦病邪深入。令人丧志之称乎。简按左传昭元年。医和曰。疾不可为也。是谓近女室。疾如蛊。非鬼非食。惑以丧志。又曰:女阳物而晦时。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。赵孟曰。何谓蛊。对曰。蛊。淫溺惑乱之所生也。于文皿虫为蛊。谷之飞亦为蛊。在周易。女惑男。风落山。谓之蛊。皆同物也。
螈 熊音。尺世反。 同。(详义。见诊要经终篇。)马云:音异。后世作 。吴云:心主血脉。心病则血燥。血燥则筋脉相引而急。手足拘挛。病名曰螈。张同。简按马以 为后世字。非。
满十日法当死 吴云:天干一周。五脏生意皆息。故死。
法当三岁死 滑云:三岁。当作三日。夫以肺病而来。各传所胜。至肾传心。法当十日死。及肾传之心。心复传肺。正所谓一脏不复受再伤者也。又可延之三岁乎。吴本。岁。作哕。注云:当五岁气衰之时。三哕则死。昂云:此亦言其大较耳。吴注。改三岁作三哕。欠理。
怒则肝气乘矣 志云:肝。当作肺。
悲则肺气乘矣 志云:肺。当作肝。悲。当作思。简按悲。不必改。
及其传化 赵府本。熊本。及。作反。吴同。
大骨枯 大肉陷下 张云:大骨大肉。皆以通身而言。如肩脊腰膝。皆大骨也。尺肤臀肉。皆大肉也。肩垂项倾。腰重膝败者。大藏之枯 也。尺肤既削。臀肉必枯。大肉之陷下也。马云:大骨者。即生气通天论所谓高骨也。愚尝见一人有肾衰之疾。果于腰骨。高起寸余。此大骨枯 故也。简按张注是。
期六月死 张云:三阴亏损。死期不出六月。六月者。一岁阴阳之更变也。若其真脏已见。则不在六月之例。可因克贼之日。而定其期矣。简按大骨枯 云云:凡五项。王注配于五脏释之。诸家则漫然为五脏败注。今细玩之。不若王义为得矣。
内痛引肩项 吴云:心脏又坏矣。张云:病及心经。较前已甚。
破 释音。 。音郡。集韵。渠陨切。音窘。马云: 者。肉之分理也。吴云: 。肘膝髀厌高起之处。病患为阴火所灼。昼夜不安其身。转侧多则 肉磨裂。简按灵寿夭刚柔篇云:肉 坚而有分者肉坚。
王注似是。史崧音释。腹中 脂(原出玉篇)高云:肌腠曰。肉脂膏曰 。
真脏见十月之内死 滑云:真脏见。恐当作未见。若见则十月之内。当作十日之内。马吴诸家并云:月。当作日。
肩髓内消 志云:肩髓者。大椎之骨髓。上会于脑。是以项骨倾者。死不治也。
真脏来见 诸家从新校正。来。作未。
急虚身中卒至 吴云:急虚。暴绝也。中。邪气深入之名。卒至。卒然而至。不得预知之也。高云:急虚。正气一时暴虚也。身中。外邪陡中于身也。卒至。客邪卒至于脏也。
五脏绝闭 吴云:绝。气绝也。闭。九窍塞也。
毛折 吴云:率以毛折死者。皮毛得卫气而充。毛折则卫气败绝。是为阴阳衰极。故死。志云:夫脉气流经。经气归于肺。肺朝百脉。输精于皮毛。毛脉合精。而后行气于脏腑。是脏腑之气欲绝。而毛必折也。
责责然 高云:不流通也。
如循薏苡子 张云:短实坚强。而非微钩之本体。本草。图经云:薏苡。实青白色。形如珠子而稍长。故人呼为薏苡珠子。小儿多以线穿如贯珠为戏。陶氏云:交趾者最大。彼土呼为 珠。
辟辟然 高云:硬而呆实。无胃气也。简案辟辟如弹石。又见平人气象论。
色泽以浮 张云:泽。润也。浮。明也。颜色明润者。病必易已也。
明告之 张云:明告病家。欲其预知吉凶。庶无后怨。
悬绝沉涩 高云:悬绝无根。或沉涩不起者。是无胃气。
病在中脉实坚病在外脉不实坚 张云:与上文平人气象论者。似乎相反。但上文云:病在中脉虚。
言内积之实者。脉不宜虚也。此云病在中脉实坚。言内伤之虚者。脉不宜实坚也。前云病在外脉涩坚。言外邪之盛者。不宜涩坚。以涩坚为沉阴也。此言病在外。脉不实坚。言外邪方炽者。不宜无力。以不实坚为无阳也。
四者之分。总皆正不胜邪之脉。故曰难治。词若相反。理则实然。新校正以谓经误。特未达其妙耳。简按马吴诸家。亦从原文。为与平人气象论别一义。然考经文。不若新校正以为误之妥贴矣。
五实死 薛云:五实五虚具者皆死。然气虚至尽。尽而死者。理当然也。若五实者。何以亦死。盖邪之所凑。其气必虚。不脱不死。仍归于气尽耳。然虚实俱有真假。所当辨耳。
闷瞀 释音。瞀。音茂。吴。音务。张云:昏闷也。一曰。目不明。高云:闷。郁也。瞀。目不明也。
简按灵经脉篇。交两手理瞀。铜人注。引太素注云:瞀。低目也。玉篇。目不明貌。楚辞九章。中闷瞀之 。王逸注。烦乱也。考数义。张为昏闷。似是。
吴据全元起。改为决死生论。
众多博大 志云:离合真邪论曰。余闻九针九篇。夫子乃因而九之。九九八十一篇。余尽通其意矣。此盖言先立针经八十一篇。论九针之道。然众多博大。不可胜数。故愿闻要道。○吴以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以下九十九字。为冗文。
属子孙 马云:属。嘱同。张云:属。付也。
着之骨髓 马云:着。着同。张云:着。纪也。
歃血 马云:歃。孟子云:束牲载书。而不歃血。简按左传正义云:凡盟礼。杀牲歃血。告誓神明。若有背违。欲令神加殃咎。使如此牲也。礼曲礼疏。割牲左耳。盛以珠盘。又取血。盛以玉敦。用血为盟书。书成乃歃血读书。熊音。歃。音霎。
更立 宋本。立。作互。马志并同。
九野 吴云:九州岛之分野。张云:即洛书九宫。禹贡九州岛之义。简按淮南原道训。上通九天。下贯九野。高诱注云:九天。八方中央也。九野亦如之。又天文训。天有九野。九千九百九十九隅。去地五亿万里。注云:九野。九天之野也。王注据尔雅。未允。
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 吴本。作有上部有中部有下部。
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张云:必受师之指授。庶得其真也。高云:必以指循切。而按导之。乃为部候之真。简按张注似是。真。当质。王注。有礼曰疑事无质质成也之文。明是字之误。吴本。直改作质。盖据王注。
两额之动脉 张云:额旁动脉。当颔厌之分。足少阳脉气所行也。简按马以为瞳子 听会等处。非。
两颊之动脉 张云:即地仓大迎之分。足阳明脉气所行也。
耳前之动脉 张云:即和 之分。手少阳脉气所行也。
形藏四 志云:胃与大肠小肠膀胱。藏有形之物也。高同。简按形藏四。诸家并仍王义。然头角耳目口齿。理不宜谓之藏。考周礼天官疾医职云:参之以九藏之动。郑注。正藏五。又有胃膀胱大肠小肠。志注有所据。今从之。
去其血脉 马云:去其脉中之结血。吴云:谓去其瘀血之在脉者。盖瘀血壅塞脉道。必先去之。而后能调其气之虚实也。
如参舂 高云:此上彼下。彼上此下。不相合也。
目内陷者死 张云:五脏六腑之精气。皆上注于目。而为之精。目内陷者。阳精脱矣。故必死。吴移下文足太阳气绝者。其足不可屈伸。死必戴眼十六字。次于目内陷者死之下。
独热者病独寒者病 简按诸家不注。盖热乃滑之谓。寒乃紧之谓。志云:寒热者。三部皮肤之寒热也。恐非是。
独陷下者病 志云:沉陷而不起也。独大独疾独热者。大过也。独小独迟独陷下者。不及也。
以左手足上上 甲乙。手下。有于左二字。无一上字。吴改作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。
庶右手足 甲乙。庶。作以。无足字。并与新校正所引异。吴改作以右手取病者足。诸家皆仍原文释之。志云:此候生阳之气。以知病之死生也。张云:手足之络。皆可取而验之。手踝之上。手太阴肺络也。足踝之上。足太阴脾络也。肺藏气。而主治节。脾属土。而主灌溉。故可取之以察吉凶。简按诸家随文诠释。虽其义略通。然不若文字甲乙为正。而注意以吴为允。
其应 马云:凡曰应者。应医工之指下也。
蠕蠕然 熊音。蠕。而 切。虫行貌。张云:谓其软滑而匀和也。
浑浑然 马云:当作混混。不清也。简按混。浑。古通用。淆杂也。老子。浑兮其如浊。不必改字。
是以脱肉 甲乙。无是以二字。似是。
身不去者 简按马注刺要论体解 然不去矣云:不能行动而去也。张云:不能动摇来去也。乃并仍王注。志云:邪留于身。而不去者死也。非。
其脉代而钩 高云:代者。乍疏之象也。代而钩者。乍数之象也。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。若其脉代而钩者。乃经络内外不通。故病在络脉。不死也。
一候后则病 志云:一候不应。是天地人之气失其一矣。故主病。高云:脉有浮中沉三候。一候后者。浮以候之。脉不应指。不应则病矣。简按以三部为浮中沉。 于难经。便取而释之。非。
先知经脉 吴云:经常不病之脉。
以平旦死 吴云:平旦之际。昏明始判之时。阴阳交会之期也。故寒热交作之病。以斯时死。
以日夕死 张云:日夕者。一日之秋也。风木同气。遇金而死。高云:病风者。秋金肃杀之气。病于肺也。日夕。乃申酉之时。肺金主气。肺脏病。故以日夕死。
七诊虽见 简按七诊。诸家仍王义。为前文独小独大等之义。无复异论。而志云:七诊。谓沉细悬绝盛躁喘数寒热热中病风病水。土绝于四季也。乃至下文风起之病。似七诊之病。而穷矣。熊宗立脉决云:七诊者。诊宜平旦。一也。阴气未动。二也。阳气未散。三也。饮食未进。四也。经脉未盛。五也。络脉调匀。六也。气血未乱。七也。张则谓。此七者。焉得皆谓之诊。总之一平旦诊法耳。后世遂尔谬传。竟致失其本原矣。
似七诊之病而非也 张云:风者。阳病也。故偶感于风。则阳分之脉。或大或疾。经月者。常期也。故适值去血。则阴分之脉。或小或迟。或为陷下。此皆似七诊之脉。而实非也。皆不可以言死。然则非外感及经月之病。而得七诊之脉者。非吉兆也。
脉候亦败者死矣 张云:此承上文。而言风气经月之病。本非七诊之类。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。又非不死之比。简按王以脉候为脉应。张则为脉息证候。王注似是。
以上下逆从循之 张云:上下逆从。各因其次。以治之也。简按循。盖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义。与上文切循其脉之循自异。
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灵脉度篇云:经脉为里。支而横者为络。络之别者为孙。盛而血者。疾诛之。简按新校正。引甲乙。络病者治其络血。无二孙字。今甲乙无血字。
在奇邪 马云:其有奇邪者。不正之邪。适然所中者。吴云:奇邪。奇经之邪。张云:奇邪者。不入于经。而病于络也。邪客大络。则左注右。右注左。其气无常处。故常缪刺之。简按马。在。读为有。
留瘦不移 吴。改瘦作 。注云: 。论语人焉 哉之 。匿也。言病邪留匿而不移。简按通评虚实论。瘦留着。滑。改瘦作 。吴亦从之。并似不稳。
节而刺之 张云:凡病邪久留不移者。必于四肢八溪之间。有所结聚。故当于节之会处。索而刺之。志高同。简按当从王注。
见通之 新校正。引甲乙。是。
瞳子高者 张云:瞳子高者。目上视也。戴眼者。上视之甚。而定直不动也。马云:此章(二十五字)为第八节之脱简。吴直移之于前文足太阳气绝者云云之后。
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马云:王注以为错简者。是也。愚疑是第七节中手徐徐然下之脱简。简按此一句。吴以为血实于上之治法。志高并以为刺手太阳。而补足太阳之治。俱不可从。
马云:别。彼劣切。内言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脉。各有分别。故名篇。吴云:言经脉别有所论出于常谭之外也。简按马注五脏别论云:别。如字。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。此解为是。而于阴阳别论。却读为彼劣切。乃与此篇并误。
脉亦为之变乎 张云:脉。以经脉血气。统言之也。志云:脉乃血气之府。气逆则喘。血液为汗。故帝问脉。而伯答其喘汗焉。
夜行则喘出于肾 吴云:此下四条言喘。后五条言汗。气血之分也。肾受气于亥子。故夜行则劳骨损阴。喘出于肾。
淫气病肺 张云:淫气者。阴伤则阳胜。气逆为患也。肺肾为母子之脏。而少阴之脉。上入肺中。故喘出于肾。则病苦于肺。
有所堕恐喘出于肝 简按恐。为肾志。王谓生于肝。未知何据。诸家亦欠详。
度水跌仆 马云:度。渡同。跌。音迭。仆。音付。
摇体劳苦汗出于脾 吴云:摇体劳苦。用力勤作也。脾主四肢。故汗出于脾。高云:伤脾主之肌肉。
故汗出于脾。不言肺者。以汗皆出于肺主之皮肤也。
浊气归心 张云:浊。言食气之厚者也。如阴阳清浊篇曰。受谷者浊。受气者清。是也。心主血脉。
故食气归心。则精气浸淫于脉也。
行气于府 吴。府上。增玄字。注云:毛属肺气。脉属心血。毛脉合其精。则行气于玄府。是为卫气。
玄府。腠理也。志云:血独盛。则淡渗皮肤生毫毛。夫皮肤主气。经脉主血。毛脉合精者。血气相合也。六腑为阳。故先受气。高云:皮毛百脉。合肺输之精。而行气于六腑也。简按马张仍王注。以腑为膻中。其义虽详备。以膻中为腑。经无明文。况下文云:留于四脏。志高之义似是。故姑从之。吴添玄字。玄府。腠理也。大误。玄府。汗空也。与腠理自异。
府精神明留于四脏 高云:六腑之精。合心藏之神明。留于肺肝脾肾四脏也。马云:始行于手太阴肺经。通于心肝脾肾之四脏。而四脏之精。皆其所留是气也。李云:留。当作流。吴云:四脏。形之四脏。一头角。二耳目。
三口齿。四胸中也。简按吴注误。
归于权衡 吴云:言其平等。而无低昂也。高云:权衡秤物。而得其平也。言脉之浮沉出入。阴阳和平。
气口成寸 汪昂云:此脉之所由来也。气口亦名寸口。百脉之大要会也。马注。与鱼际相去一寸。故名成寸。张注。分尺为寸。按脉前为寸。后为尺。中为关。此云成寸。盖兼关尺而言之也。医者由此察脉知病。
以决人之死生也。李云:脏腑既平。必朝宗于气口。成一寸之脉。以决死生也。
饮入于胃 马云:按饮入于胃以下。乃言饮而不言食。李东垣脾胃论。朱丹溪纂要书。不考上文为食。
乃改为饮食入胃。则于下输膀胱。水精四布之义。大背矣。殊不知上文之食。含蓄饮义。而下文之饮。必难以兼食也。何诸医书皆宗李朱。而不考经旨矣。
游溢 吴云:游。流行也。溢。涌溢也。张云:游。浮游也。
水精四布五经并行 张云:水因气生。气为水母。凡肺气所及。则水精布焉。然水名虽一。而清浊有分。清者为精。精如雨露。浊者为水。水如江河。故精归五脏。水归膀胱。而五经并行矣。五经。五脏之经络也。
阴阳揆度 马云:五脏并行乎。水精真有合于四时五脏。及古经阴阳揆度等篇之常义也。志云:揆度。度数也。总结上文。而言经脉之道。合于四时五行之次序。阴阳出入之度数。以为经脉之经常。
太阳脏独至 高云:三阳主六腑。腑能藏物。亦谓之脏。张云:此言脏气不和。而有一脏太过者。
气必独至。诸证不同。针治亦异也。吴云:独见太阳脉象。下文象三阳而浮。是。
下输 马吴张并云:膀胱经之输穴束骨。肾经之输穴太溪。高云:太阳之脉。起于足小指之至阴。故当取之下输。俞。输穴也。
重并也 志云:两阳合于前。故曰阳明。阳明之独至。是太少重并于阳明。阳盛故阴虚矣。
当泻阳补阴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:阳明之输陷谷。太阴之输太白。高云:阳明之脉。起于足大指次指之厉兑。故当取之下输。
前卒大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:卒。猝同。下输。谓临泣也。高云:少阳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窍阴。故亦当取之下输。
一阳之过也 马云:过者。病也。张云:此释独至之义。为一脏之太过。举少阳而言。则太阳阳明之独至者。其为三阳二阳之太过可知也。一阳。少阳也。
五脉气少 征四失论云:诊不中五脉。吴云:五脏皆受气于脾而后治。若胃气不调于脾。则诸脉皆失其母。无以受气。故气少也。
宜治其下输 马吴张并云:补足阳明之陷谷。泻足太阴之太白。
一阳独啸少阳厥也 马张据新校正。一阳作二阴。少阳作少阴。张云:独啸。独炽之谓。盖啸为阳气所发。阳出阴中。相火上炎。则为少阴热厥。而阳并于上。故心肝脾肺四脉。为之争张。而其气则归于肾。故曰独啸。志云:夫气激于喉中而浊。谓之言。气激于舌端而清。为之啸。盖气郁而欲伸出之。简按啸。说文。吹声也。诗笺。蹙口而出声。唐孙广啸旨云:气激于舌而清。谓之啸。王云:耳中鸣如啸声。马吴依之。于义不允。当从张注。
宜治其经络 马张并云:太阳经穴昆仑。络穴飞扬。少阴经穴复溜。络穴大钟。
厥阴之治也 张云:治。主也。
真虚 心 张云:肝邪独至。真气必虚。木火相干。故心为 痛。高云:真虚。犹言真假。 。忧也。
言厥阴治之真假。当忧心以审之。即太阴之用心省真也。简按 。与 (阴阳别论)之 同义。高注迂僻不可从。
调食和药治在下输 张云:调和药食。欲其得宜。用针治之。乃在下输厥阴之输。名曰大冲。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经。盖以下输二字。为可知也。亦如热论篇。伤寒言足不言手之义。又如诸经皆言补泻。而惟少阳一阴不言者。以少阳承三阳而言。一阴承三阴而言。因前贯后。义实相同。虚补实泻。皆可理会也。至若一阴调食和药一句。盖亦总结上文而言。不独一经为然。古经多略。当会其意。
象三阳而浮也 张云:太阳之象三阳者。阳行于表。阳之极也。故脉浮于外。志云:象者。像也。三阳。阳盛之气也。言太阳脏脉。象阳盛之气而浮也。
一阳脏者滑而不实也 马云:少阳为阳之里阴之表。所谓半表半里者。是也。其脏为阳之初生。故脉体滑而不实。象一阳之为初阳也。
象大浮也 马云:阳明虽为太阳之里。而实为少阳之表。比之滑而不实者。则大而浮矣。仿佛乎太阳之浮也。
言伏鼓也 马云:太阴则入于阴分。脉虽始伏。而实鼓击于手。未全沉也。
肾沉不浮也 马云:二阴虽相搏而至。然肾脉沉而不浮也。由是观之。则厥阴为沉之甚。又非二阴比矣。张云:详此明言二阴之脉象。而前无二阴之至。前有一阴之至。而此无一阴之脉。信为古经之脱简。而上文一阳少阳之误。即此节也。○吴云:此篇。自太阳脏独至以下。言经脉证象。自是一家。故云别论。
法四时五行而治 志云:法于四时五行。而为救治之法。高云延医之。
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白虎通云:五行。言行者。欲言天行气之义也。汉艺文志云:五行者。五常之形气也。释名云:五行者。五气也。于其方各施行也。尚书正义云:五行。即五材也。言五者。各有材干也。
谓之行者。若在天则五气流行。在地则世所行用也。
卒闻之 马云:卒。尽也。素问灵枢。言愿卒闻之者甚多。其义仿此。
肝苦急 吴云:肝为将军之官。志怒而急。急则自伤而苦之矣。宜食甘以缓之。则急者可平也。马云:凡饮食药物皆然。
心苦缓 吴云:心以长养为令。志喜而缓。缓则心气散逸。自伤其神矣。急宜食酸以收之。
脾苦湿 吴云:脾以制水为事。喜燥恶湿。湿胜则伤脾土。宜食苦以燥之。
肺苦气上逆 吴云:肺为清虚之脏。行降下之令。若气上逆。则肺苦之。急宜食苦。以泄肺气。
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张云:肾为水脏。藏精者也。阴病者苦燥。故宜食辛以润之。盖辛从金化。水之母也。其能开腠理。致津液者。以辛能通气也。水中有真气。惟辛能达之。气至水亦至。故可以润肾之燥。志云:以上论五脏所主之时日。及五苦五味。以下论五脏之病。有间甚之时日。及五欲五补五泻。简按王好古汤液本草。有五脏苦欲补泻药味之例。李中梓医宗必读。有苦欲补泻论。当稽考。
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滑云:此一句九字。疑元是注文。
持于冬 汪机云:愚谓执持坚定也。犹言无加无减。而平定也。
下晡 玉篇。晡。申时也。简按史记天官书。旦至食。食至日 。日 至 。 至下 。下 至日入。
知是下晡。在晡时之后。日入之前。吴以为申酉。是也。
急食辛以散之 吴云:肝木喜条达。而恶抑郁。散之则条达。故食辛以散之。
用辛补之酸泻之 吴云:顺其性为补。反其性为泻。肝木喜辛散。而恶酸收。故辛为补。而酸为泻也。
简按辛。金味也。金克木。乃辛在肝为泻。而云用辛补之何。盖此节。专就五脏之本性而言补泻。不拘五行相克之常理也。下文心之咸亦同。
心欲软 吴云:心为火脏。心病则刚燥矣。宜食咸以软之。盖咸从水化。故能济其刚燥使软也。
用咸补之甘泻之 吴云:心火喜软而恶缓。故咸为补。甘为泻也。马云:此乃因其性而治之耳。
温食饱食 吴。温。作湿。注云:湿食。水果之类。高同。云:湿食。水湿之食也。张云:温。言非热。防滞也。简按二说未详孰是。
日 书无逸疏。昃。亦名 。言日蹉跌而下。谓未时也。熊音。 。音迭。日昃也。简按吴云:日。戌也。张云:日 曰 。并误。盖 乃昃之讹。
下晡静 简按据前后文例。当是云日中静。王注一本或云之说。却似有理。然经文其例不一。往往有如此者。姑仍旧注。
夜半静 简按据前后文例。当是云日 静。
肺欲收 张云:肺应秋气。主收敛。故宜食酸以收之。
● 张云: 。音翠。●。音哀。 ●。烧爆之物也。韵会。 。烧也。荀子解蔽注。 。灼也。广韵。热甚也。
肾欲坚 张云:肾主闭藏。气贵周密。故肾欲坚。宜食苦以坚之也。高云:肾病则水 。故肾欲坚。苦为火味。故能坚也。
至于所生而持 于。甲乙作其。非。
熊音。 。乎光反。目不明也。
胁支满 周语注。支。拄也。吴云:支满者。两胁支离而满也。志云:支满者。少阴之支络。满痛于胁下也。并误。
胁下痛 甲乙。作两 痛。
肩扒襂 马云:甲。胛同。
舌下血者 张云:心主舌。故取舌下血。以泻其实。简按甲乙。无舌下二字。近是。
其变病 吴云:如笑不休之类。张云:谓病属少阴。而证有异于前说者。简按王为呕变。未允。
中 马云:手少阴之 。阴 穴也。(本于王注)张云: 。隙同。高云:其变病者。言始病心包之经脉。今变病太阳之孙络。当刺 中。而取其血者。 中。足太阳之委中。乃 中央之合穴也。简按据刺腰痛论。 中。即委中。刺疟论。太阳疟。刺 中。甲乙。作 中。王引黄帝中诰图经云:委中主之。古法以委中为 中也。似高注不可废。
肌肉痿 马吴据新校正。肌。作饥。是。
善 甲乙。作善 。张云: 。手足掉掣也。简按玉机真脏论云:筋脉相引而急。病名曰螈。螈。同。甲乙添 字。似非是。
少阴血者 张云:少阴肾脉也。脾主湿。肾主水。水能助湿伤脾。故当取少阴之血。以泄其寒实。如厥病篇。治脾心痛者。亦取肾经之然谷太溪。义犹此也。简按马吴并从王注。觉允当。
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 马本。阴股二字句。而注文则尻阴股各一字句。未知孰是。吴云:肺为清虚之脏。主呼出而升阳。肺病则清阳陷于下部。不能自升。邪气实而为痛耳。简按马张仍王义。今从之。
不能报息 张云:报。复也。不能报息。谓呼吸气短。难于接续也。
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血者 甲乙。内下。有少阴二字。张云:外。言前也。内。言后也。简按甲乙。
增少阴二字。义尤明白。
寝汗 张云:此肾经之实邪也。肾主五液。在心为汗。而肾邪侮之。心气内微。故为寝汗。如脉要精微论。曰阴气有余。为多汗身寒。即此之谓。志云:太阳之气司表。而下出于膀胱。经气逆则表气虚。故寝汗出而恶风。
憎风 说文。憎。恶也。王云:憎。谓深恶之。可疑。
粳米 灵五味篇。作 米饭。 。粳同。
葵 农书云:葵。阳草也。为百菜之主。备四时之馔。
小豆 五味篇。作麻。
藿 说文。藿。 之少也。仪礼公食大夫礼注。藿。豆叶也。
黄黍 张云:即糯小米。北方谓之黄米。简按本草。有丹黍无黄黍。齐民要术。引郭义恭广志云:有湿屯黄黍盖。此谓黍中之黄者。金匮真言论。以黍为心之谷者。乃丹黍耳。农政全书云:古所谓黍。今亦称黍。或称黄米。即与张所指同。
毒药攻邪 郑玄注周礼云:毒药。药之辛苦者。药之物恒多毒。书曰。药不瞑眩。厥疾不瘳。贾公彦云:药之无毒亦聚之。但药物多毒。故曰毒药。王应电云:毒药。得天地之偏气。寒热之性过甚者也。人身有不和之气。须以偏胜之物攻之。乃得其平。
五菜为充 吴云:充实于脏腑也。
或急 简按二字。王不释其义。诸家亦然。考前文无物性急者。疑是衍文。高特注云:或急者。肝苦急也。兼言或急。则心或苦缓。脾或苦湿。肾或苦燥。肺或苦气上逆。皆在其中。此说傅会不可从。
吴云:宣。发也。五气。木火土金水也。言五气有入。有病。有并。有恶。有液。有禁。有发。有乱。有邪。有藏。有主。有伤。有应。是篇皆发明之。
是谓五入 马云:此与灵枢九针论同。但彼多淡入胃一句。简按周礼疾医职云:凡和。春多酸。夏多苦。秋多辛。冬多咸。调以滑甘。与此同义。
心为噫 马云:口问篇云:噫出于胃。三部九候论与此篇。皆曰。心为噫。考脉解篇。所谓上走心为噫者。阴盛而上走于阳明。阳明络属心。故曰上走心为噫也。经典之旨。岂非二而一者耶。张云:噫。嗳气也。遍考本经。绝无嗳气一证。而惟言噫者。盖即是也。简按说文。饱食息也。礼内则。不敢哕噫。是也。(噫。乌界切。音隘。若于希切。音衣。则为痛叹声。与此异义。)嗳。字汇。于盖切。音嗳。嗳气也。盖嗳。即噫俗字。高云:噫。微嗳也。非。
肝为语 志云:肝气欲达则为语。诊要经终篇曰。春刺冬分。邪气着脏。病不愈。又且欲言语。此言春令之肝气不舒故也。高云:病气在肝则为语。语。多言也。简按标曰五气所病。则王马吴张之解并误。下文吞同。
脾为吞 志云:脾主为胃行其津液。脾气病而不能灌溉于四脏。则津液反溢于脾窍之口。故为吞咽之证。简按据志注吞。即吞酸酢吞之谓。(平脉法云:噫而吞酸。食卒不下。又云:上焦不归者。噫而酢吞。)
龚廷贤云:吞酸。与吐酸不同。吞酸。水刺心也。吐酸者。吐出酸水也。是。高云:吞。舌本不和也。未知何据。
肾为欠为嚏 志云:灵枢曰。阳者主上。阴者主下。阳引而上。阴引而下。阴阳相引。故数欠。当泻足少阴。补足太阳。(口问篇)盖少阴之气在下。病则反逆于上。而欲引于下。欲引于下则欠。反逆于上则嚏。盖肾络上通于肺也。简按九针论。无为嚏二字。此疑衍文。
为哕为恐 简按为恐。诸注未晰。九针论。无此二字。疑是衍文。
下焦溢为水 高云:下焦病不能决渎。则 溢而为水。简按灵兰秘典论云:三焦者。决渎之官。水道出焉。此以下焦与胃大肠小肠膀胱胆并称。则下焦。即灵兰秘典论之三焦。(详义。见六节脏象论。)而为六腑之一。彼此互考。乃知六腑之三焦。专指下焦而言也。
膀胱不利为癃 马云:灵兰秘典论云:膀胱者。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气化则能出矣。今曰不利则为癃。癃者。水道不通之病也。张云:本输篇曰。三焦者。太阳之别也。并太阳之正。入络膀胱。约下焦。实则闭癃。虚则遗溺。盖三焦为中渎之腑。水道之所由出。故三焦亦属膀胱也。简按三因方云:淋。古谓之癃。名称不同也。癃者。罢也。淋者。滴也。今名虽俗。于义为得。简按淋为小便病。始见六元正纪大论。癃。乃溺闭之通称。马注为得。
胆为怒 张云:怒为肝志。而胆亦然者。肝胆相为表里。其气皆刚。而肝取决于胆也。高云:胆病郁而不舒。则为怒。
是谓五病 志云:谓病五脏五行之气。而六腑亦配合于五行。简按九针论云:五脏气。心主噫。肺主咳。肝主语。脾主吞。肾主欠。六腑气。胆为怒。胃为气逆哕。大肠小肠为泄。膀胱不约为遗溺。下焦溢为水。
兹举六腑之病。而言五精者。盖以大肠小肠俱为泄欤。
五精所并 吴云:五精。五脏之精气也。并合而入之也。五脏精气。各藏其脏则不病。若合而并于一脏。则邪气实之。各显其志。张云:并。聚也。高云:脏虚而精气并之也。精者阴精。气者阳气。简按精气。乃水谷之精气。不必分阴阳矣。
并于肝则忧 马云:阴阳应象大论曰怒。而兹曰忧者。以肺气得以乘之也。高云:肝主怒。今曰忧者。上文胆为怒。故此肝为忧。怒为有余。忧为不足也。楼云:忧。当作怒。简按九针论。亦作忧。
并于脾则畏 马云:阴阳应象大论曰思。而兹曰畏者。盖思过则反畏也。高云:思虑者。脾之精。
今曰畏者。虑之至也。楼云:畏。当作思。简按九针论亦作畏。甲乙作饥。
(与王注一经同。)
五脏化液 高云:化液者。水谷入口。津液各走其道。五脏受水谷之精。淖注于外窍。而化为五液也。
心为汗 吴云:心主血。汗者血之余。故汗为心液。简按营卫生会篇云:夺血者无汗。夺汗者无血。三因方。谓伤寒衄者。为红汗。其意同焉。
肺为涕 简按诸字书。以涕为目泣。而医家特为鼻液。考说文。 。又作●。鼻液也。盖●涕通用。
玉篇。●。他计切。鼻●。礼内则。不敢唾涕。释文云:本又作 。
脾为涎 吴张并云:涎出于口。脾之窍也。简按证治准绳损伤门云:两脸涎囊。知是涎出于口也。
肾为唾 吴云:唾出于廉泉二窍。二窍挟舌本。少阴肾脉。循喉咙。挟舌本。故唾为肾液。高云:灵枢根结篇云:少阴根于泉。结涌于廉泉。舌下窍也。是肾为水脏。从下而上。液虽有五。肾实主之。是以五液皆咸。咸。水味也。
血病无多食咸 张云:血得咸则凝结不流也。五味论曰。血与咸相得则凝。
骨病无多食苦 志云:肾主骨。炎上作苦。苦走骨者。火气下交于肾也。骨病而多食之。则火气反胜矣。此与并于心则喜。并于肾则恐之义相同。盖心肾水火之气。时相既济。故所走互更。其余三脏。是本脏之味。而走本脏所主之筋肉也。简按灵五味论曰。酸走筋。多食之令人癃。咸走血。多食之令人渴。辛走气。多食之令人洞心。苦走骨。多食之令人变呕。甘走肉。多食之令人 心。正与此节同义。九针论曰。苦走血。病在血无食苦。咸走骨。病在骨无食咸。此以本脏之味而言之。
是谓五禁 九针论。作五裁。五行大义。引黄帝养生经。作五贼。
阴病发于骨 张云:骨属肾。肾者。阴中之阴也。吴马并同。
阳病发于血 张云:血属心。心者。阳中之阳也。
阴病发于肉 张云:肉属脾。脾者。阴中之至阴也。
邪入于阳则狂 马云:生气通天论曰。阴不胜其阳。则脉流薄疾。并乃狂。
邪入于阴则痹 吴云:邪。阴邪也。痹。痹论所谓五脏痹也。阴邪入于阴。是重阴也。则为五脏痹也。
马云:成 痹也。张云:寿夭刚柔篇曰。病在阴。命曰痹。九针论曰。邪入于阴。则为血痹。
搏阳则为巅疾 张云:搏。击也。巅。癫也。邪搏于阳。则阳气受伤。故为癫疾。上文言邪入于阳则狂者。邪助其阳。阳之实也。此言搏阳则为巅疾者。邪伐其阳。阳之虚也。故有为狂为癫之异也。九针论曰。邪入于阳。转则为癫疾。言转入阴分。故为癫也。简按搏。薄同。迫也。马吴注。以巅疾为巅顶之疾。并非。
徐氏经络全书云:搏。当作传。不可从。(下文搏阴同)癫狂判然两疾。而后世混称难辨。因举数说而昭之。
五十九难云:狂癫之病。何以别之。然狂疾之始发。少卧而不饥。自高贤也。自辨知也。自倨贵也。妄笑好歌乐。妄行不休。是也。癫疾始发。意不乐。僵仆直视。是也。杨玄操云:狂病之候。不爱眠卧。不肯饮食。自言贤智。歌乐行走。此是阳气盛之所成。故经言重阳者狂。今世以此为癫病。谬矣。癫。颠也。发即僵仆倒地。故有癫蹶之言。阴气大盛。故不得行立而倒也。今世以为痫病者。误矣。陈氏雪潭居医约云:狂。谓妄言妄走也。癫。谓僵仆不省也。各自一症。然经有狂癫疾者。(按厥论。阳明之厥。则癫疾欲走呼。此癫似言狂。)有言狂互引癫者。又言癫疾为狂者。(按见阴阳类论)此则又皆狂癫兼病。今病有狂言狂走。顷时前后僵仆之类。有僵仆后妄见鬼神。半日方已之类。是以狂癫兼病者也。欲独闭户牖而处。阴不胜其阳。则脉流薄疾并。此乃独狂症也。陈此说。证之经文。验之病者。颇为明晰。
搏阴则为喑 张云:邪搏于阴。则阴气受伤。故声为喑哑。阴者。五脏之阴也。盖心主舌。而手少阴心脉。上走喉咙。系舌本。手太阴肺脉。循喉咙。足太阴脾脉。上行结于咽。连舌本。散舌下。足厥阴肝脉。循喉咙之后。上入颃颡。而筋脉络于舌本。足少阴肾脉。循喉咙。系舌本。故皆主病喑也。九针论曰。邪入于阴。转则为喑。言转入阳分则气病。故为喑也。楼氏纲目云。喑者。邪入阴部也。经云。邪搏阴则为喑。又云:邪入于阴。搏则为喑。然有二症。一曰舌喑。乃中风舌不转运之类。是也。一曰喉喑。乃劳嗽失音之类。是也。
盖舌喑。但舌本不能转运言语。而喉咽音声。则如故也。喉喑。但喉中声嘶。而舌本则能转运言语也。唐慧琳藏经音义云。喑者。寂然而无声。哑者。有声而无说。舌不转也。简按吴云:喑。哑也。张云:为喑哑。知是楼氏所谓舌喑。琳音所谓哑也。
阳入之阴则静 简按孙奕示儿编云。之字训变。左传。遇观之否。言观变为否也。盖阳病在外则躁。若入而变阴则静。下文出之阳意同。王训之为往。似未妥。
是谓五乱 志云:谓邪气乱于五脏之阴阳。简按曰狂。曰痹。曰癫。曰喑。曰静。曰怒。皆乱气所致。宜曰六乱。然此篇专主五脏而立言。故曰五乱。
皆同命死不治 吴本无命字。马云:是谓五邪。皆同名曰死不治耳。高本同。下句注云:是谓五邪。皆同言五脏受邪。同于木受金刑之义。命死不治。志本亦同。注云。命者。谓计其余命生死之期。期以月节克之。不即死。简按从马注为是。
肾藏志 九针论。志。作精。难经同。
久视伤血 简按五脏生成篇云。诸脉者。皆属于目。久视伤血者。伤血脉也。
久卧伤气 张云:久卧则阳气不伸。故伤气。
久坐伤肉 张云:久坐则血脉滞于四体。故伤肉。
久立伤骨 志云:久立则伤腰肾膝胫。故伤骨。
久行伤筋 志云:行走罢极则伤筋。
五劳所伤 志云:劳。谓太过也。上古之民。形劳而不倦。简按劳。说文。剧也。从力荧省。荧。火烧。 。用力者劳。鲁刀切。尔雅释诂。劳。勤也。
此天之常数 马云:灵枢五音五味篇。谓少阴常多血少气。厥阴常多气少血。九针篇。谓太阴常多血少气。与此不同。须知灵枢多误。当以此节为正。观末节出血气之多少。正与此节照应。岂得为讹。吴云:诸经之血气多少。乃天之常数然也。简按气血多少。徐氏要旨。以运气释之。志高亦有解。率似傅会。此宜存而不论焉。
伺之所欲 马云:肝欲散。心欲软之类。吴云:如风寒暑湿燥火。病患有恶之者。有欲之黄。伺察其所欲。则知其病在何经矣。简按诸注与马同。当以马为胜。
欲知背俞 张云:此亦取五脏之俞。而量之有法也。背俞。即五脏之俞。以其在足太阳经。而出于背。
故总称为背俞。其度量之法。先以草横量两乳之间。中半折折之。又另以一草比前草。而去其半。取齐中折之数。乃竖立长草。横置短草于下。两头相拄。象△三隅。乃举此草。以量其背。令一隅居上。齐脊中之大椎。其在下两隅。
当三椎之间。即肺俞穴也。
大椎 甲乙云。在第一椎陷者中。外台云。大椎。平肩斜齐高硕者。是也。仍不得侵项分取之。则非也。上接项骨。下肩齐。在椎骨节上。是。余穴尽在节下。
复下一度心之俞也 张云:复下一度。谓以上隅。齐三椎肺俞之中央。其下两隅。即五椎之间。心之俞也。
复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 张云:复下一度。皆如前法。递相降也。简按马云:第五椎间。宜为膈俞穴。今云然者误。此说却非。
是谓五脏之俞 吴云:此取五脏俞法。与甲乙经不合。盖古人别为一家者也。张云:此法。与灵枢背篇。及甲乙经。铜人等书。皆不相合。其中未必无误。或古时亦有此别一家法也。仍当以背 篇。及甲乙等书者为是。
病生于咽嗌 张云:形苦志苦。必多忧思。忧则伤肺。思则伤脾。脾肺气伤。则虚而不行。气必滞矣。脾肺之脉。上循咽嗌。故病生于咽嗌。如人之悲忧过度。则喉咙哽咽。食饮难进。思虑过度。则上焦痞隔。咽中核塞。即其征也。简按高云:咽纳水谷。嗌司呼吸。是误矣。咽嗌俱纳水谷。太阴阳明论云。喉主天气。嗌主地气。可以证也。咽嗌。今本甲乙。作咽喝。注云:一作困竭。据形苦志苦。作困竭者极是。
百药 马云:此与灵枢九针论同。但彼曰甘药者是。而此曰百药者误。高云:灵枢终始篇云。阴阳俱不足。补阳则阴竭。泻阴则阳脱。如此者。可将以甘药。不可饮以至剂。即此义也。简按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阴阳形气俱不足。勿取以针。而调以甘药也。益知上文咽嗌。为困竭之误。
形数惊恐 马云:世有形体劳苦。数受惊恐。则志亦不乐。其经络不通。而不仁之病生。高云:惊恐。因惊致恐。志之苦也。经络不通。劳其经络。形之苦也。形数惊恐。经络不通。即上文形苦志苦也。简按形字可疑。王吴张志并不注及。据马高注。形下添一苦字。义略通。
经络不通 九针论。作筋脉不通。
不仁 马云:谓 重而不知寒热痛痒也。张云:顽痹软弱也。简按不仁。即神农本经死肌。后世所谓木是。 乃顽痹。后世所谓麻是。二证不同。然麻者必木。木者多麻。故王注以下。并以 痹释之。(当与诊要经终篇参看。)
醪药 甲乙。药。作醴。
马云:篇内首节。有尽欲全角。故名。曰宝命者。以次节有悬命。盖非宝惜天命。其形难以全耳。
四时之法成 吴云:是以四时之法成也。高云:人之所以成。同于四时之法成。简按高注误。
夫盐之味咸者 马云:按王注以盐味津泄者。为喻阴囊湿。弦绝者。为喻肺伤。木敷者。为指肺病。皆自人身言之。非也。此三者。犹诗经之所谓兴也。上三句。兴下一句也。唯杨上善之注。独合经义。余深取之。简按吴以盐味津泄。为比肾气施泄。而遗精寝汗咳血之疾纷然。弦绝者为肺病。木敷者为肝胀。张则以盐味津泄。为喻肾气有损。二阴不守。弦绝者。与吴同。木敷者。为肝肺之损。且云。敷。内溃也。发。飘堕也。木敷于外者。凋残之兆也。皆不如杨义之为优矣。志高依杨注。而意少异。滑云:此段有缺误。
木敷者其叶发。太素。作木陈者其叶落。争黑。当作争异。坏府。谓三者之病。犹云崩坏之处也。详此文义。若曰夫弦绝者。其音嘶败。木陈者。其叶落。盐之味咸者。其气令器津液泄。病深者其声哕。绝皮伤肉。血气争异。人有此三者。是谓坏府。毒药无治。短针无取。盖以弦绝况声哕。木落况绝伤。津泄况血气争异也。庶通。钱潢伤寒溯源集云。盖此篇。帝欲尽愈天下最深之病。而伯对以病之深而将败者。岂能悉愈。若留淫日深。
着于骨髓者。如盐之味咸。其气味深入浸润。虽以瓷器之坚。亦能渗透。而津泄其卤液。以譬邪气之浸淫于筋骨脏腑之中。而难于洗拔。且肾为润下咸水之脏。若下泄不固。则肾之元阳精气败绝矣。又如丝弦之将绝。则其音破碎而嘶败。以譬脉之弦绝急者。为肝气将绝。岂若木之敷荣者。能生发其枝叶乎。所以病之深而难治者。
胃气败而脾绝。声必哕逆也。谓之坏府者。人身之躯壳。所以藏五脏六腑。如藏器之府。灵枢胀论曰。脏腑之在胸胁腹里也。若匮匣之藏禁器也。若人而有此三脏之败。是谓坏府。虽毒药无能治。短针不能取。若徒用之。适足以绝皮伤肉。而无益也。何也?病情至此。气乖血死。血气争黑。而不可治也。此篇经义。自唐王太仆以来。俱未之能解。岂可引之以作证邪。素问虽上古典坟。义深难解。其旨岂终晦乎。二氏所注。未知于经旨何如。附以存一说。
嘶 熊。音西。马叫声。张云:破声曰嘶。简按前王莽传。大声而嘶。师古注。嘶。声破也。熊音误耳。王注嘶。嗄。玉篇。嗄。声破。当从王张。
是谓坏府 张云:府。犹宫府也。人之伤残日久。则形体损败如此。故谓之坏府。简按王引抱朴子。今本无所考。徐坚初学记。引抱朴子云。文挚愆筋以疗危困。仲景穿胸以纳赤饼。此但医家犹能若是。
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 志。心下并句。高同。
不可更代 马云:病离人身。如更代而去也。吴云:更代。更易时月也。志同。张云:针药罔效。适甚其病。欲施治无法可更。故百姓闻之。必反谓残贼而害之也。
十二节 马云:人有十二经脉之节。吴云:天有六阴六阳。人亦有六阴六阳以应之。张同。志云:邪客篇曰。岁有十二月。人有十二节。生气通天论曰。其气九州岛九窍。五脏十二节。皆通乎天气。十二节者。手足之十二大节也。盖天有阴阳寒暑以成岁。人有十二节。以合手足之三阴三阳。十二经脉。以应十二月也。高云。人身手足十二骨节之气。开阖营运。一如天昼开夜阖之阴阳也。
经天地阴阳之化 马云:经理其天地阴阳之化。吴同。当从王。
五胜 汉津历志。孟康注五胜云。五行相胜。
达虚实之数 吴云:数。微甚之差也。
吟至微 马云: 吟。至微至细。何其幽也。露齿出气之谓 。熊音。 。丘加反。张口也。吴云:虽吟之声。至微之疾。犹秋毫之在于目。察之无难也。高云: 吟之下。得其至微。秋毫纤悉。毕在于目。
简按通雅云。吟即噤。闭口也。古吟 噤通用。吕览重言篇。君 而不 。高诱注。 开 闭。史淮阴侯传。虽有舜禹之智。吟而不言。注。吟。巨荫反。音噤。马注非是。
日有长短 诸本。作短长。简按此节押韵。当改。
虚实 吟 志云:以 吟之至微。而知其虚实也。简按盖虽万物并至。不可胜量。然要之不过虚实开闭之理。故问其方。
土得木而达 简按达。王训通。然与代灭缺绝。义相乖。诸家不解。可疑。
黔首共余食 吴云:黔首。黑发之民。余食。犹言备食。张云:黔首。黎民也。共。皆也。余食。犹食之弃余。皆不相顾也。志云:共。供同。悬布天下者。先立针经以示人。而百姓止可力田以供租税。有余粟以供养。其于治针之道。莫之知也。杨慎丹铅总录云。李斯刻石颂秦曰。黔首康定。太史公因此语。遂于秦纪。
谓秦更民曰黔首。朱子注孟子亦曰。周言黎民。犹秦言黔首。盖因太史公之语也。然祭统内经。实先秦出。黔首之称。恐不自秦始也。(按祭统。当作祭义。)
知毒药为真 张云:治病之道。针药各有所宜。若真知非药不可。而妄用针者。必反害之。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。诸小者。阴阳形气俱不足。勿取以针。而调以甘药也。根结篇曰。形气不足。病气不足。此阴阳气俱不足也。不可刺之。志云:毒药所以攻邪者也。如知之不真。用之不当。则反伤其正气矣。
末世之刺也 志高。刺。作制。注云:制。制针之小大也。非是。
道无鬼神 吴云:言其道足以补化工。无复鬼神之能事矣。张云:得心应手。取效若神。所谓神者。神在吾道。无谓鬼神。既无鬼神。则其来其往。独惟我耳。简按庄子云。独往独来。谓之独有。盖独有刺之真者也。
无以形先 汪机云:不可徒观其外形。而遗其内气之相得否。吴云:众脉不见。无真脏死脉也。众凶弗闻。无五脏绝败也。外证内脉相得。非徒以察形而已。故曰无以形先。
可玩往来 志云:九针篇曰。其来不可逢。其往不可追。知机之道者。不挂以发。不知机道。叩之不发。知其往来。要与之期。
五虚勿近 五虚五实。见玉机真脏论。勿。志高并作弗。高云:虚则不可针。故曰弗近。实则宜针。故曰弗远。
至其当发间不容 张云:发。出针也。 。瞬同。言针发有期。或迟或速。在气机之顷。不可以瞬息误也。简按说文。 。开阖目数摇也。徐铉曰。今俗别作瞬。非是。舒问切。史扁鹊传。目眩然而不 。集韵。韵会。并音舜。释音。 。音寅。可疑。甲乙作 。(说文。大目也。)太素作 。(说文。目动也。)并难通。
针耀而匀 高云:匀。圆活也。手动若务者。以手按穴。似专一而不移。针耀而匀者。行针之时。复光耀而圆活也。
视义 吴云:视针之义。简按离合真邪云。用针无义。反为气贼。
观适之变 吴云:适。针气所至也。变。形气改易也。
见其乌乌见其稷稷 张云:此形容用针之象。有如此者。乌乌。言气至如乌之集也。稷稷。言气盛如稷之繁也。从见其飞。言气之或往或来。如鸟之飞也。然此皆无中之有。莫测其孰为之主。故曰不知其谁。
伏如横弩起如发机 张云:血气未应针。则伏如横弩。欲其强锐也。血气既应针。则退如发机。欲其迅速也。刘熙释名云。弩。怒也。其柄曰臂。似人臂也。钩弦者曰牙。似齿牙也。牙外曰郭。为牙之规廓也。下曰悬刀。其形然也。合名之曰机。言机之巧也。亦言如门户之枢机。开阖有节也。古史考云。黄帝作弩。简按杜思敬拔萃方。引经文作 弩。孙子兵势篇。势如 驽。说文。 。弩满也。知是横 通用。
吴云:横。不正也。误。
远近若一 马云:气来或远或近。正与病之浅深而合一。吴云:穴在四肢者为远。穴在腹背者为近。取气一也。
马云:内有八正虚邪之当避。针法神明之当知。此篇大义。出自灵枢官能篇。吴云:神明。谓日之寒温。
月之虚盈。时之浮沉。皆神明所宰。用针当审趋避也。高云:合人形于天地四时。阴阳虚实。以为用针之法。
神乎神。独悟独明。故曰八正神明也。
用针之服 简按诗大雅。昭哉嗣服。毛传云。服。事也。王注本此。官能篇云。用针之服。必有法则。上视天光。下司八正。以避虚邪。而观百姓。审于虚实。无犯其邪。
八正之气 马云:八正者。八节之正气也。四立二分二至曰八正。史记律书云。律历。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。注:八正,谓八节之气,以应八方之风。
卫气沉 吴及九达。并此下。补凝则难泻。沉则难行八字。
血气始精 张云:精。正也。流利也。月属阴。水之精也。故潮汐之消长应月。人之形体属阴。血脉属水。故其虚实浮沉。亦应于月。志云:精。纯至也。灵岁露篇云。月满则海水西盛。人血既积。肌肉充。皮肤致。毛发坚。腠理 。烟垢着。月郭空。则海水东盛。人气血虚。其卫气去。形独居。肌肉减。皮肤纵。腠理开。毛发残。 理薄。烟垢落。
移光定位 吴云:日移其光。气易其舍。宜因时定位。张云:日月之光移。则岁时之位定。高云:移光。去阴晦而光明也。定位。日月中天。而位定也。
故日月生而泻 张云:日。当作曰。吴。志高。并作曰。
简按移精变气王注。引此文。作故曰:知是作日者。传抄之讹。
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吴云:星。谓二十八宿。辰。躔度之次也。制。裁也。所以裁度日月之行。次于某宿某度也。志云:岐伯曰:岁有十二月。日有十二辰。子午为经。卯酉为纬。周天二十八宿。而一面七星。四七二十八星。房昴为纬。虚张为经。是故房至毕为阳。昴至心为阴。(出卫气行篇)盖日月经天。有南陆北陆之行。有朔望虚盈之度。故星辰者。所以纪日月之行。而人之营卫。亦有阴阳虚实之应也。
八风之虚邪 马云:九宫八风篇云。八风从其虚之邪来。乃病患。三虚相搏。则为暴病。两实一虚。则为淋露寒热。(三虚谓乘年之衰。逢月之空。失时之和。因为贼风所伤。见岁露篇。)
春秋冬夏之气所在 吴云:所在。如正月二月。人气在肝。三月四月。人气在脾。五月六月。人气在头。七月八月。人气在肺。九月十月。人气在心。十一月十二月。人气在肾。经中言气之所在。不能尽同。此其一也。张取王吴两说。
而避之勿犯也 吴删而字也字。马云:当避之而勿犯。
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熊本。忌下句。盖依王注。诸本无句。
先知针经 马云:针经者。灵枢也。第一篇九针十二原中。有先立针经一语。后世皇甫士安。易灵枢以针经之名。此以下历解针经之辞也。简按以下历解官能篇第三节之语。凡九释。颇似韩非解老篇。盖古注释之文如此。
观其冥冥 官能篇。作窈冥。
简按说文。作仿佛。曰。仿。相似也。佛。见不审也。
虚逢风 吴。九达。并改逢其风。简按正邪。王以为不从虚之乡来。吴因谓八风正气之邪。若逢虚气。则与虚邪无别。故改虚作其。今考经文。正邪。即虚邪之微者。
志引刺节真邪论正气释之。恐非是。(刺节真邪云。正气者。正风也。从一方来。非实风。又非虚风也。)
萌牙 官能篇。作萌芽。马吴并同。张云:救其萌牙。治之早也。
泻必用方 官能篇云。泻必用员。切而转之。其气乃行云云。与此相反。马云:其辞虽不同。大义则两相通。
补必用员 马本。员。作圆。注云:圆者。正以物之圆者。可行可移。张云:员。员活也。行者。行其气。移者。导其滞。凡正气不足。则营卫不行。血气留滞。故必用员。以行之补之。简按官能篇云。补必用方。外引其皮。令当其门。左引其枢。右推其肤。微旋而徐推之。必端以正。此篇方字在语中。非下针方正之义。乃与圆字用法异。
排针 吴云:排。谓经气既至。则内其针。如排拥而入也。张云:排。除去也。志云:排。推也。候其吸。而推运其针。高云:排。转也。
若风吹云 灵九针十二原云。刺之道。气至而有效。若风吹云。明乎若见苍天。
九针之论不必存也 马云:九针之论。涉于形迹。特鱼兔之筌蹄也。乌足存哉。
马云:内言经脉合于宿度经水。及末有真气邪气等义。故名篇。吴云:外邪入于正气。名曰合。刺之泻去其邪。名曰离。高同。
经水 简按王解经字。恐非。盖经。是经纬之经。王注泾水。灵经水篇。甲乙。并作清水。新校正引甲乙。亦作泾水者。何。
陇起 马吴张并云。陇。隆同。简按陇。垄同。刘向传。丘陇。项羽纪。陇亩。俱可证。通雅云。内经言。夜半阴陇。而日中阳陇。而脉应之。犹言拥起为陇。而过此渐平迤也。
经之动脉 志云:虚风。虚乡之邪风也。经之动脉。谓经血之动于脉也。言虚风之邪。因而入客于经。亦如经水之得风。其至于所在之处。亦波涌而陇起。循循。次序貌。言邪在于经。虽有时陇起。而次序循行。无有常处。
其行于脉中循循然 甲乙。无其行二字。高云:其不因于邪。则血气之行于脉中循循然。简按此虚邪入而客者。高为不因于邪。恐非。循循。吴从王所引一本作 。马云:似有次序之意。不必 。(音椿。考字书。义难叶。)论语。循循然善诱人。何注。次序貌。
时大时小 张云:邪气随脉。必至寸口。有邪则陇起而大。无邪则平和而小。随其所在。而为形见。故行无常处。
在阴与阳不可为度 马云:或在阳经。或在阴经。吴改与作在。志云:止可分其在阴与阳。而不可为度数。
从而察之 从。甲乙作循。
转针 张云:搓转其针。如搓线之状。慢慢转之。勿令太紧。泻左则左转。泻右则右转。故曰捻针。
为故 吴云:故。常法也。高云:欲以得气。为复其故。今从吴义。
大气皆出 高云:大气。针下所聚之气也。简按王注。大邪之气。注下文则云。大经之气。何其言之不一。当从高注。
扪而循之 通雅云。扪摸一字。古无摸字。即扪也。
切而散之 马云:谓以指切扪其穴。使气之布散也。
推而按之 张云:再以指揉按其肌肤。欲针道之流利也。高云:分擘其穴。不使倾移。
弹而怒之 马云:以指屡屡弹之。使病者觉有怒意。使之脉气填满也。张云:以指弹其穴。欲其意有所注。则气必随之。故脉络 满如怒起也。简按七十八难。怒。作努。怒努通用。庄子逍遥游。怒而飞。外物篇。草木怒生。后汉第五伦传。鲜车怒马。皆努同。
抓而下之 马云:谓以左手之爪甲。 其正穴。而右手方下针也。七十八难。抓。作爪。张云:抓。
爪同。简按后后赵壹传。针石运乎手爪。太子贤注云:古者以砭石为针。凡针之法。右手象天。左手法地。弹而怒之。搔而下之。此运手爪也。盖取此篇。但抓作搔。高云:抓。犹引也。未知何据。
通而取之 甲乙。取。作散。吴云:通达其处。然后取定其穴。张云:下针之后。必候气以取其疾。
外引其门 简按王引调经论文。乃灵官能篇文。
其气以至 甲乙。以。作已。马云:以。已同。
令神气存 甲乙。神。作真。
其寒温未相得 马云:舍于经脉之中。寒则血凝泣。与血之温。尚未相得。暑则气淖泽。与血之寒。尚未相得。张云:邪气寒正气温。故不相得。高云:未为寒病。未为温病。其寒温未相得。时如涌波之初起也。
志云:寒温欲相得者。真邪未合也。故邪气波陇而起。来去于经脉之中。而无有常处。徐永时云。真邪已合。如真气虚寒。则化而为寒。真气盛热。则化而为热。邪随正气所化。故曰寒温未相得。
逢其冲 志云:逢。迎也。冲者。邪盛而隆起之时也。高云:邪气冲突。宜避其锐。逢。甲乙。作迎。
邪气复至 复。甲乙。作益。
其来不可逢 吴云:其邪之来不可逢。其虚而取之。盖恐更伤其经气也。正此云无逢其冲之谓。张云。真气不实。迎而泻之。邪气虽去。真气必太虚矣。故曰:其来不可逢也。按小针解曰。其来不可逢者。气盛不可补也。彼言补。此言泻。文若相反。各有深义。当两察之。
大气已过 吴云:大气。人气也。人气应乎水刻。异在灵枢。志云:大气。风邪之气也。高云:针下所聚之大气已过。而复泻之。则真气外脱。简按上文云。大气皆出。又云:大气留止。高注为是。
其往不可追 张云:小针解曰。其往不可追者。气虚不可泻也。
不可挂以发 小针解云。不可挂以发者。言气有易失也。吴云:此上必有阙文。此两释其义耳。取邪之时。不可毫发间差。张云:欲泻其邪。在气至之顷。不可挂以发者。言丝毫之不可失也。志云:挂。 同。
发针 吴云:施针也。
若先若后 吴云:若先之则邪未至。后之则虚其真。
病不可下 张云:下者。降服之谓。高云:下。犹退也。
如扣椎 吴云:椎。木瘤也。张云:椎。木椎也。顽钝难入。如扣椎之难也。简按木瘤。未有所考。
溶溶 释音。溶。音容。张云:流动貌。简按说文。水盛也。
逆而刺之温血也 吴云:温血。毒血也。张云:凡取络者。必取其血。刺出温血。邪必随之而去矣。故病可立已。温血。热血也。简按王注。刺之下句。恐非也。志云:若逆而刺之。是谓内温。血不得散。气不得出。(三句。出十二原篇。)高云。温。通调也。略同王义。不可从。
中腑 吴云:中腑。胃也。土主中宫。故曰中腑。调之中腑者。言三部九候。皆以冲和胃气调息之。
张云:中腑。脏气也。凡三部九候脉证。皆以脏气为主。气顺则吉。气逆则凶。故调之中腑。志高仍吴注。
大过且至 吴云:大邪为过也。高云:大过。死期也。今从吴。
大经 举痛论云。血泣不得注大经。
内着 马云:着。着同。
不能久长 张云:杀人冥冥之中。莫此为甚。欲遗阴德于子孙者。当以此为切戒。高云:不能使人久长于人世也。
因不知 因。甲乙。作固。
因加相胜 志云:不知六气之加临。五运之相胜。高同。简按盖谓不知五胜之理反补之。此则加相胜者。乃释邪攻正也。与运气之义迥别。
马云:评。论也。内论病有虚实之义。故名篇。吴云:通。普也。高云:犹言统论虚实也。
邪气盛则实精气守则虚 张云:邪气有微甚。故邪盛则实。正气有强弱。故精夺则虚。夺。失也。二句为病治之大纲。其辞似显。其义甚微。最当详辨。(此以下。论说精确。医家所宜识。以文繁今省之。)李云。盛则实者。邪气方张。名为实证。夺则虚者。亡精失血。用力劳神。名为内夺。汗之下之。吐之清之。名为外夺。气怯神疲。名为虚证。简按邪气之客于人身。其始必乘精气之虚而入。已入而精气旺。与邪气俱盛则为实。如伤寒胃家实证。是也。若夫及邪入而客。精气不能与之相抗。为邪气所夺则为虚。如伤寒直中证。是也。马云:邪气盛者。外感也。正气虚者。内伤也。此说不可从。
气逆者足寒也 张云:气逆不行。则无以及于四肢。阳虚于下。故足寒也。
余脏皆如此 马云:此肺虚。而非相克之时则生。如春秋冬。是也。如遇相克之时则死。如夏时之火。
是也。余脏虚者。其生死亦如此而已。夫帝问虚实。而伯先以虚为对。未及于实也。张云:一曰。肺王于秋。
当秋而气虚。金衰甚也。故死。于义亦通。
寸脉急而尺缓 简按王云。脉急。谓脉口也。而不解尺缓之义。诸家俱为尺中之脉。非也。论疾诊尺篇云。审尺之缓急小大滑涩。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脉缓者。尺之皮肤亦缓。尺缓。即尺肤缓纵之谓。此节以脉口诊经。以尺肤诊络。盖经为阴为里。乃脉道也。故以脉口诊之。络为阳为浮而浅。故以尺肤诊之。义为明晰。马以经与寸为阳。以络与尺为阴。此本于后世寸阳尺阴之说者。与经旨相畔。张则云。本节之义。重在经络。不在尺寸。俱不知尺是尺肤之谓也。下文脉口寒而尺寒。尺热满。脉口寒涩。义并同。吴。尺缓。改作尺脉紧。尤误。
故曰 吴删二字。简按以下止可以长久也三十一字。疑是错简。若移于下文滑则生涩则死也之下。则文理顺接焉。
脉口热而尺寒也 志云:寒热者。尺寸之肤寒热。而应于经络也。络脉外连皮肤。为阳主外。经脉内连脏腑。为阴主内。经云。荣出中焦。卫出下焦。卫气先行皮肤。先充络脉。络脉先盛。卫气已平。营气内满。而经脉大盛。经脉之虚实也。以气口知之。故以尺肤候络。而以寸候经。高云:经气有余。则脉口肤热。络气不足。而尺肤寒也。以寸肤候经。以尺肤候络。简按脉口热。依下文寒涩而推之。谓脉滑也。志高以尺为尺肤。极是。然以脉口为寸肤者。经文中无明证。
秋冬为逆 张云:阳虚者。畏阴胜之时。马云:秋冬属阴。合络与尺。简按马注误。
尺热满 志本。热。作脉。误。
春夏死秋冬生也 张云:阴虚者。畏阳胜之时。按王氏曰:春夏阳气高。故脉口热尺中寒为顺。秋冬阳气下。故尺中热脉口寒为顺。此说若为近理。而观内经论脉诸篇。则但言阴阳浮沉随气候。初未闻有以尺寸盛衰分四时也。学人于此不辨。恐反资多歧之惑。马云:春夏应经与寸。简按马注亦误。
灸阴刺阳刺阴灸阳 张云:此正以络主阳。经主阴。灸所以补。刺所以泻也。简按王注阴阳经络。互误。吴马遂为灸泻刺补之解。太误。志高皆仍张义。今从之。高云:此以灸刺。通于上文。则上文治主病者。亦当通于此矣。
脉气上虚尺虚 简按当从新校正。下文历举脉虚气虚尺虚之状。明是脱误。张志高仍旧文释之。义却晦矣。
言无常 张云:脉要精微论曰。言而微。终日乃复言者。此夺气也。志云:宗气虚。而语言无接续也。
简按志本于杨上善。
尺虚 简按谓尺肤脆弱。论疾诊尺篇云。尺肉弱者。解 安卧。乃与步行 然同义。诸家以尺为寸关尺之尺。误。
然 张云: 。音匡。 然。怯弱也。说文。 。怯也。
不象阴也 吴云:脉者。血之府。脉虚者。亡血可知。故云不象阴也。张云:脉虚者。阴亏之象。高云:若脉虚者。浮泛于上。有阳无阴。不能效于阴也。
寒气暴上 张云:此指伤寒之属也。
实而逆则死 张云:邪盛者脉当实。实而兼滑。得阳脉也。故生。若见阴脉为逆。故死。按玉机真脏论云。脉弱以滑。是有胃气。命曰易治。脉逆四时。为不可治。
春秋则生冬夏则死 张云:脉之实满。邪有余也。手足寒者。阴逆在下。头热者。阳邪在上。阴阳乖离。故为上实下虚之病。春秋为阴阳和平之候。得其和气。故可以生。冬夏乃阴阳偏胜之时。阳剧于夏。阴剧于冬。故死。
浮而涩 吴云:涩为无血。浮而身热。为邪盛。为孤阳。此不必问其四时而皆死也。马云:此前后无问答之语。疑为错简欤。简按据新校正注。其为错简无疑焉。
其形尽满 志云:形。谓皮肤肌腠。盖经脉之内。有有形之血。是以无形之气乘之。肌腠之间。主无形之气。是以有形之水乘之。而为肿胀也。高云:形。身也。满。犹实也。简按王吴以形为头角耳目口齿胸中之形藏。非也。
不应也 简按尺肤涩。与脉急大坚。不相应也。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色脉与尺之相应也。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。
从者手足温也 张云:四肢为诸阳之本。故阳邪盛者。手足当温为顺。若手足寒冷。则以邪盛于外。气虚于内。正不胜邪。所以为逆。
乳子而病热 吴云:乳下婴儿也。张云:此统言小儿之内外证也。病热脉悬小者。阳证阴脉。本为大禁。
寒则死 简按论疾诊尺篇云。婴儿病。头毛皆逆上者必死。大便赤飧泄。脉小手足寒者。难已。温易已。
乳子中风 张云:此言小儿之外感也。风热中于阳分。为喘鸣肩息者。脉当实大。但大而缓。则胃气存。邪渐退。
故生。实而急。则真脏见。病曰进。故死。志云:肩息者。呼吸摇肩也。风热之邪。始伤皮毛。喘鸣肩息。是风热盛。而内干肺气宗气。故脉实大也。简按此后世所谓马脾风之属。卫生宝鉴云。风热喘促。闷乱不安。俗谓之马脾风。)
肠 便血 吴云:肠 。滞下也。利而不利之谓。便血。赤利也。马云:肠 者。大小肠有所辟积。而生诸证。故肠 为总名。有等。俗名肠风下血。有粪前来者。为近血。粪后来者。为远血。今兹肠 便血。
凡下血皆是。志云:肠 者。邪僻积于肠间。而为便利也。经言阳络伤则血外溢。血外溢则衄血。阴络伤则血内溢。血内溢则便血。肠胃之络伤。则血溢于肠外。肠外有寒汁沫。与血相搏。则合并凝聚。而积成矣。是以肠便血者。阴络之血溢也。肠 下白沫者。肠外之寒汁沫也。肠 下脓血者。汁沫与血相搏。并合而下者也。夫便血。阴泄于内也。发热。阳脱于外也。本经曰:阴阳虚肠 死。此阴阳血气之相离也。张云:肠 一证。即今之所谓痢疾也。自仲景而后。又谓之滞下。(按滞下之称。范汪诸方己载之。见于外台秘要。仲景书无考。张言恐杜撰。)
身热则死寒则生 简按病源候论血痢门。举此二句。知巢氏以肠 便血。为血痢也。
脉沉则生脉浮则死 高云:泄 下白沫。寒汁下泄。脉沉则血气内守。故生。脉浮则血气外驰。故死。简按病源候论云。痢色白。食不消。谓之寒中也。诊其脉。沉则生。浮则死。知巢氏以下白沫。为寒痢也。
肠 下脓血 吴云:赤白并下也。马云:邪气脏腑病形篇。谓之瘕泄。难经谓之大瘕泄。后世曰痢。
脉悬绝则死滑大则生 高云:其脉悬绝则内脱。生阳不升。故死。脉滑大则阴阳和合。血气充盛。故生。简按病源候论脓血痢门。引此二句。知巢氏以下脓血。为脓血痢也。
身不热脉不悬绝 高云:上文言身热则死。又言脉悬绝则死。帝承上文之意。而言身不热。脉不悬绝。何如。
悬涩 高云:悬绝之渐也。简按病源候论。以身不热以下二十四字。载水谷痢门。
脉搏大滑 吴云:搏。过于有力也。此为肝实。大为气有余。滑为血有余。故久自已。简按吴注似是。而至下文实则死穷矣。
虚则可治实则死 汪云。愚按上文云。脉搏大滑。久自已。夫搏大滑。似属实也。下文云。虚则可治。实则死。上下文义。似相反戾。意恐搏大滑中。兼有虚豁状耶。徐云。虚则可治。实则死。与搏而滑大相反。
搏而滑。非实也。正滑泛而跃也。故自已。马云:搏大。滑中带虚。可治。若带实则邪气有余。乃死候也。简按上文云坚急。乃实之谓。
消瘅 张云:消瘅者。三消之总称。谓内热消中。而肌肤消瘦也。吴云:消瘅。消中而热。善饮善食。简按脉要精微论云。瘅成为消中。五变篇云。热则消肌肤。故为消瘅。皆可以证。
脉实大病久可治 滑云:经言实大病久可治。注意谓久病血气衰。脉不当实。以为不可治。又巢氏曰:脉数大者生。细小浮者死。又云:沉小者生。实牢大者死。前后所论。甚相矛盾。可见脉难尽凭。必须参之以症。方可以决其死生也。徐云。脉当微弱者生。兹为实大者可治。似相反也。愚谓当时传刻者之误耳。吴云:脉实大。则真气未漓。虽久可治。脉悬小坚。则胃气已绝。病久则死。志云:消瘅。五脏之精液虚于内也。癫。乃阴实于外。故虚则可治。瘅乃精虚于内。故实者可治。简按徐本于王义。吴志虽似允当。竟不如徐之诊病有所征也。
帝曰春亟治经络 志高并云。帝曰:当作岐伯曰:简按上文帝曰形度以下十六字。王既谓错简也。志高则以春亟以下。为上文答语。故改岐伯曰:不可从。亟。王训急。音棘。诸家并同。此恐非是。盖孟子亟问亟馈鼎肉之亟。音 。频数也。马云:春时治病。治其各经之络穴。
经 马云:夏则治其各经之 穴。
六腑 志云:治六腑者。取之于合也。胃合于三里。大肠合入于巨虚上廉。小肠合入于巨虚下廉。三焦合入于委阳。膀胱合入于委中央。胆合入于阳陵泉。盖五脏内合于六腑。六腑外合于原俞。秋气降收。渐入于内。故宜取其合。以治六腑也。
少针石也 张云:冬寒阳气闭塞。脉不易行。故当用药。而少施针石。此用针之大法也。
不得顷时回 吴云:不得顷时迟回。简按回。读犹徘徊低徊之回。(俳回。谓踟 不进也。低徊。纡衍貌。史记孔子赞。低徊留之不能去。)迟缓之义。吴注为得。甲乙。无时字。
三 马。 。音贿。张云:刺瘢曰 。三 。三刺也。志云: 者。皮肤肿起之象。针眼微肿如小疮。故曰 也。简按说文。 。 也。志说未见所据。
缨脉 马云:人迎水突气舍等穴。张同。吴云:不言其经者。约而言之。不必拘其经也。
掖痈 甲乙。掖。作腋。马云:掖。腋同。简按痈疽篇。发于腋下。赤坚者。名曰米疽。刘涓子鬼遗方云。内疚疽。发两腋下及臂。并两手掌中。后世外科书。谓之腋发。
足少阳五 马云:渊液穴也。张云:渊腋。辄筋也。吴云:足少阳胆经。行于两胁。故掖肿刺之。
手心主三 马云:天地穴也。
大骨之会 简按马仍王注。志云:谓臂骨交会之处。尺泽间也。当从王注。
暴痈筋软 简按志云:暴痈者。言毒瓦斯更深。为毒凶暴。误也。今从王注。软。说文。衣戚也。广雅。
缩也。熊音。如衮反。缩也。王注软急。即缩急也。甲乙作濡。马云:软同。同吴。云筋柔软也。并误。
胞气不足 吴云:阴汗不尽者。是阴胞之气不足。太阳失卫。故汗不止也。简按胞。脬同。所谓阴胞。
盖指膀胱。高为血海。非也。
治在经输 张云:如手太阴肺经。太渊为输之类也。简按马以列缺为肺经之输。误也。甲乙。经上。有其字。
腹暴满 高云:腹中卒暴而满。太阴脾土病也。按之不下。既满且硬。不应指而下也。
太阳经络者 宋本。作手太阳。简按王注。太阳。谓(原本作为。今改。)
手太阳也 知手字是后人所添。志高从宋本。误。王引中诰图经。文与甲乙全同。
胃之募也 六十七难云。五脏募皆在阴。滑寿注。在腹为阴。则谓之募。在背为阳。则谓之俞。募。
犹募结之募。言经气之聚于此也。简按吴吕广撰募 经。见甲乙注。李时珍八脉考释音。募。音暮。与膜同。(详义见疟论募原注。)此四字。甲乙无。盖是衍文。
少阴俞 马云:肾俞穴。此本属足太阳膀胱经。然曰少阴者。以肾为足少阴也。张云:少阴俞。即肾俞也。肾为胃关。故亦当取之。系足太阳经穴。去脊两旁各一寸五分。共为三寸。
圆利针 高云:九针十二原论曰。针大如 。且圆且锐。
中身微大。以取暴气。盖肾俞两旁。不可深刺。故用 针。泄肾脏之水气。以治腹满。
霍乱 志。霍。作藿。未知何据。吴云:手挥霍。而目 乱。名曰霍乱。简按此属臆解。病源候论云:霍乱者。由人温凉不调。阴阳清浊二气。有相干乱之时。其乱在于肠胃之间者。因遇饮食而变。发则心腹绞痛。其有先心痛者先吐。先腹痛者则先痢。心腹并痛者。则吐痢俱发。霍乱。言其病。挥霍之间。便致撩乱也。文选文赋。纷纭挥霍。李善注。挥霍。疾貌。
刺俞旁五 吴云:谓背俞两旁。去脊中行。三寸之穴。各五 。简按王诸家。并为少阴俞旁志室。(十四椎两旁。相去脊中各三寸。)此承上文少阴俞而言。然考之甲乙气乱于肠胃发霍乱吐下编。首节载霍乱刺俞旁五云云。不知士晏以俞为何俞。可疑。
足阳明及上旁三 简按足阳明。王为胃俞。(在十三椎下。两旁各一寸半。)张仍此。马则为胃仓。
(即胃俞旁一寸五分。)上旁三。王为肾俞之上。故云胃俞穴。马张为胃仓之上。故云胃舍穴。(十一椎下。两旁相去各三寸。)吴及志高。不指言穴名。未详孰是。
痫惊 志云:痫 筋挛。或外感六气。或内伤七情。或饮食生痰。或大惊卒恐。病涉五脏。故当取五脉。简按此小儿病也。太素作惊痫。甲乙亦作惊痫。载小儿杂病中。王符潜夫论云。哺乳太多。则必掣纵而生痫病。巢源云。痫者。小儿病也。十岁以上为癫。十岁以下为痫。徐嗣伯云。大人曰癫。小儿曰痫。又巢源千金小儿门。有三种痢。曰惊痫。食痫。风痫。可以证焉。张曰。痫。音闲。癫病也。高云:痫。癫痫也。惊。震惊也。并误。不知痫是后世所谓惊风。圣惠方论辨之详矣。
脉五 吴云:下文其五也。各家并同。王为阳陵泉。非也。
针手太阴 甲乙。作手足太阴。马张并云。刺经渠穴。吴志高不指为某穴。下三经同。简按不指为某穴者。似是。
刺经太阳 马吴张。经下绝句。吴云:凡言其经。而不及其穴者。本经皆可取。不必拘其穴也。马云:刺手太阳小肠经穴。各五 。当是其经穴阳谷也。高据王注。直改经作足。简按吴近是。然太阳不言手足。当从王义。马以经为经穴之经。故云阳谷。
刺手少阴经络旁者 甲乙。作手足少阴。吴云:着某经旁者。非经非穴。取其孙络也。马云:刺手少阴心经络穴通里。然谓之络旁。则是手太阳小肠经支正穴也。张云:手少阴之经穴灵台也。在络穴通里之旁。故曰络旁。
上踝五寸 马云:即足少阴肾经筑宾穴也。简按张志高并仍王注。此泻木实也。如刺肾经则乖理。
仆击 张云:暴仆如击也。楼氏纲目云。其卒然仆倒。经称为击仆。世又称为卒中风。是也。简按九宫八风篇云。其有三虚。而偏中于邪风。则为击仆偏枯矣。楼说为长。吴云:暴仆。为物所伤也。志云:癫痫之外实也。俱属臆解。
气满发逆 吴云:气满。气急而粗也。发逆。发为上逆也。志云:浊气之在中也。
隔塞闭绝 赵府本。塞。作则。熊张同。误也。风论云。食饮不下。鬲塞不通。本神篇云。愁忧者。
气闭塞而不行。吴云:若隔而闭绝上下。水谷不得通利。则暴忧之所为也。
暴厥 吴云:暴气上逆也。
聋偏塞闭不通 吴。偏下绝句。注云:偏。偏枯也。简按当从王注。
内气暴薄也 吴云:薄。雷风相薄之薄。击荡之称也。
不从内外中风之病 滑云:膏粱之疾。暴忧之病。内气暴薄。此三者。不从内。外中风之病。谓非外伤也。以非外伤。故为病。留瘦住着。不若风家之善行数多也。吴同。张云:有病不从内。而外中风寒。藏蓄不去。则伏而为热。故致燔烁消瘦。此以表邪留薄。而着于肌肉筋骨之间也。简按张从王注。为胜。下文云。跛寒风湿之病也。即外中风之属。而留著者。则滑注不可从。
瘦留着 滑云:瘦。当作 。如人焉 哉之 。 。匿也。 匿住着。不之去也。吴仍此。简按改瘦作。似僻。
跛 马云: 。音只。跖同。孟子。鸡鸣而起章盗跖从庶。陈仲子廉士章从石。义同也。楚人谓跳曰。跛。音波。易曰。跛能履。又音避。国语云。丘无跛。吴云:足前点步。谓之 。一足偏引。谓之跛。
张云:足不可行。谓之 。志云: 。足也。跛。行不正。而偏费也。高云: 。践履也。跛。不正也。简按跖通。说文。跖。足下也。又作 。 跛。乃汉书 之义。(贾谊传。病非徒 也。又苦 。注。 。脚掌也。 。戾也。)故王注云:足跛而不可履也。志仍此。方氏通雅。以 为螈 。太疏。
耳鸣 吴云:阳明胃脉。上耳前循发际。至颞 。故头痛耳鸣。为肠胃之所生。张同。简按口问篇云。
胃中空。宗脉虚。而下溜。脉有所竭。故耳鸣。决气篇云。液脱者耳数鸣。据此数义。王注为得矣。
更逆更从 张云:病者为逆。不病者为从。简按当从杨义。
阳道实阴道虚 张云:阳刚阴柔也。又外邪多有余。故阳道实。内伤多不足。故阴道虚。一曰。阴道实则阳道虚矣。所谓更虚更实者。亦通。志云:阳刚阴柔。故阳道常实。阴道常虚。系辞曰。阴阳之义配日月。白虎通曰。日之为言。实也。常满有节。月之为言。阙也。有满有阙也。所以有阙。何。归功于日也。简按吴此下。补阴道实阳道虚一句。张引一曰。盖指吴注。然考上文云。阳者。天气也。主外。阴者。地气也。主内。则阳刚阴柔之解。于文意较顺。
阳受之则入六腑 徐云。此言贼风虚邪。阳受之入六腑。饮食起居。阴受之入五脏。与阴阳应象论。
天之邪气。害人五脏。水谷寒热。害人六腑。两说相反。其理安在。此谓虚邪外伤有余。饮食内伤不足。二者之伤。互有所受。不可执一而言伤也。
不时卧 张云:不能以时卧也。
故喉主天气 志云:此节用八故字。为阴阳异位故也。
上行极而下 志云:此言邪随气转也。人之阴阳出入。随时升降。是以阳病在上者。久而随气下行。阴病在下者。久而随气上逆。
上先受之 简按百病始生篇云。清湿袭虚。则病起于下。风雨袭虚。则病起于上。辨脉篇云。清邪中于上焦。浊邪中于下焦。正其义也。张云:上非无湿。下非无风。但受有先后耳。曰先受之。则后者可知矣。
不得至经 马云:胃气不能自至于四肢之各经。必因于脾气之所运。简按至经。从太素作径至。为胜。
长四脏 马云:长。掌同。主也。
着胃 高云:着。昭著也。胃土水谷之精。昭著于外。简按马云:着。着同。此从王注也。高属强解。
上下至头足 张云:脾为脏腑之本。故上至头。下至足。无所不及。又岂独主一时而已哉。
足太阴者三阴也 高云:厥阴为一阴。少阴为二阴。太阴为三阴。故足太阴者。三阴也。
为之行气于三阴 吴云:为之。为胃也。三阴。太少厥也。脾为胃行气于三阴。运阳明之气。入于诸阴也。
为之行气于三阳 吴云:为之。为脾也。行气于三阳。运太阴之气。入于诸阳也。
阴道不利 吴云:血道不滑利也。高云:即脉道不利也。简按上文云。脉道不利。高注为长。
吴云:解。释也。释阳明脉为病之义。
主肉 甲乙作肌肉。简按新校正云。脉。作肌。误。
惋 甲乙。作闷。释音。惋。乌贯切。简按集韵。惋。愠。宛。 同。音郁。心所郁积也。即与王注符。若乌贯切。则为骇恨惊叹之义。志云:惊恐貌。高云:惊顾也。并乖经旨。
阳盛 甲乙。作邪盛。
骂詈 韵会。正斥曰骂。旁及曰詈。一切经音义云。詈。亦骂也。今解。恶言及之曰骂。诽谤咒诅曰詈。
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 吴本。十字改为歌二字。简按问语乃然。当从吴。
马云:首言热病者皆伤寒之类。故即以热论名篇。
今夫热病 甲乙。外台。无今字。
伤寒之类也 张云:伤寒者。中阴寒杀厉之气也。寒盛于冬。中而即病者。是为伤寒。其不即病者。至春则名为温病。至夏则名为暑病。然有四时不正之气。随感随发者。亦曰伤寒。寒邪束于肌表。则玄府闭。阳气不散越。乃郁而为热。故凡系外感发热者。皆伤寒之类。马云:水热穴论。帝问。人伤于寒。而传为热。何也?岐伯曰:夫寒盛则生热也。又此处王注。以伤寒论中。至夏变为热病之热病强解。甚非。盖未有伤于寒而不成热者也。非但至夏之热病为然也。简按王引伤寒例文。暑病。作热病。五十八难云。伤寒有几。其脉有变否。然。伤寒有五。有中风。有伤寒。有湿温。有热病。有温病。其所苦各不同。知是中风伤寒湿温热病温病。古总称之伤寒。则王注不可废。
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 巨。甲乙作太。下同。张云:太阳为六经之长。统摄阳分。故诸阳皆其所属。太阳经脉。覆于巅背之表。故主诸阳之气分。志云:属。会也。谓太阳为诸阳之会。滑本。此二十字。移于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之下。徐本同。文义顺承。为胜。(资生经。风府下。引此节云。然则风府者。固伤寒所自起也。北人皆以毛裹之。南人怯弱者。亦以帛护其项。俗谓三角。是也。凡怯弱者。须护项后可也。)
伤寒一日巨阳受之 张云:按人身经络。三阳为表。三阴为里。三阳之序。则太阳为三阳。阳中之阳也。阳明为二阳。居太阳之次。少阳为一阳。居阳明之次。此三阳为表也。三阴之序。则太阴为三阴。居少阳之次。少阴为二阴。居太阴之次。厥阴为一阴。居少阴之次。是三阴为里也。其次序之数。则自内而外。故各有一二三之先后者如此。又如邪之中人。必自外而内。如皮部论等篇曰。邪客于皮。则腠理开。开则邪入客于络脉。络脉满则注于经脉。经脉满则入舍于腑脏。此所以邪必先于皮毛。经必始于太阳。而后三阴三阳。五脏六腑皆受病。如下文之谓也。简按吴。此下。补以其脉经头项循腰脊九字。不可从。
头项痛腰脊强 张云:凡病伤寒者。多从太阳始。太阳之经云云。(与王注同)故其为病如此。仲景曰。太阳之为病。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。新校正云。甲乙。太素。作头项与腰皆强。简按今甲乙。作腰背强。
身热 张云:伤寒多发热。而独此云身热者。盖阳明主肌肉。身热尤甚也。邪热在胃则烦。故不得卧。仲景曰。阳明之为病。胃家实也。
不得卧 调经论云。阳明者。胃脉也。其气下行。阳明逆不得从其道。故不得卧也。
少阳主胆 新校正。引全元起。太素。甲乙。并作主骨。简按病源。亦作主骨。只外台作胆。外台引本篇文云。出第九卷中。考新校正。此篇。全本在第五卷。盖王氏改骨作胆。而宋人依以改外台也。且灵经脉篇云。胆主骨。如阳明。不云主胃。而云主肉。则理宜于少阳亦云主骨。盖太阳主皮肤。阳明主肉。少阳主骨。从外而内。殆是半表半里之部分。故改胆作骨。于义为长。张云:邪在少阳者。三阳已尽。将入太阴。故为半表半里之经。其经脉。出耳前后。下循胸胁。故为胁痛耳聋等证。仲景曰。伤寒。脉弦细。头痛发热者。属少阳。少阳之病。口苦咽干目眩也。又曰:太阳病不解。转入少阳者。胁下硬满。干呕不能食。往来寒热。盖邪在阴则寒。邪在阳则热。邪在表。则无呕满等证。邪在里。则胸满干呕不能食。故成无己曰。少阳之邪。在半表半里之间。
未入于脏者 简按据新校正。全本。太素。脏。作腑。甲乙。伤寒例。亦作腑。只外台作脏。恐是亦宋人所校改也。考下文未满三日者。可汗而已。其满三日者。可泄而已。此言邪在三阳之表者。可发汗。在三阴之脏者。可下之。若推仲景之例。则当作腑。然本经治法表里只有汗下二法。故王改腑作脏。义甚明显,而东垣李氏云。藏。非谓五脏之脏。乃是藏物之藏。(出此事难知)三阳王氏演而作热论脏字说。(出伤寒纲目)并属强解。志云:藏者。里也。阴也。言三阳之经络。皆受三阳邪热之病。然在形身之外。而未入于里阴。可发汗而解也。此解为胜。
四日太阴受之 张云:邪在三阳。失于汗解。则入三阴。自太阴始也。仲景曰。伤寒。脉浮而缓。手足自温者。系在太阴。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也。简按本经所论三阴病者。即仲景所谓阳明胃家实证。故下文云。其满三日者。可泄而已。仲景所论三阴病者。乃阴寒之证。此本经所未言及。张引彼注此。殆不免乖谬。下少阴厥阴亦同。
络于肺 甲乙。病源。外台。无于字。
六日厥阴受之 简按方氏伤寒条辨云。一日二日三四五六日。犹言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之次第也。大要譬如计程。如此立个前程的期式约模耳。非计日以限病之谓。张云:愚按伤寒传变。止言足经。不言手经。其义本出此篇。如上文六节是也。奈何草窗刘氏不明其理。遂谬创伤寒传足不传手之说。盖伤寒者。表邪也。欲求外证。但当察于周身。而周身上下脉络。惟足六经。则尽之矣。手经无能遍也。且手经所至。足经无不至者。故但言足经。则其左右前后。阴阳诸证。无不可按而得。而手经亦在其中。不必言矣。此本经所以止言足者。为周身之表证也。
烦满而囊缩 简按满。懑同。说文。懑。烦也。盖烦懑。乃烦闷也。(详见生气通天论喘满注。)缪氏伤寒撮要云。妇人亦有囊缩可辨。但其乳头缩者。即是也。李氏入门云。在女子。则阴户急痛引小腹。吴。囊缩下。补三阴经络者。皆受病已入于腑。可下而已十六字。此推三阳之例。则经文似脱此等十余字。然以三阴称腑。尤为无谓。若改作脏字。仅通。
五脏不通则死矣 高云:则。犹即也。结上文三阴受病。非必四日太阴。五日少阴。六日厥阴。故内之三阴。外之三阳。内之五脏。外之六腑。一日皆受其病。致荣卫不行。五脏不通。即死矣。较之两感于寒。
不免于死者。更甚也。
渴止不满 甲乙。伤寒例。并无不满二字。简按上文。不言腹满。此必衍文。
而嚏 口问篇云。阳气和则嚏。
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调经论云。泻实者。开其门而出。大气乃屈。五色篇云。大气入脏腑者。不病而卒死。简按俱谓大邪之气。高云:其不两感于寒。属经脉之热病。皆以七日环复。病衰而愈。由此观之。则上文所云。一日受二日受者。乃循次言之。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。会悟圣经。当勿以辞害志。
通其脏脉 张云:谓当随经分治也。志云:谓手足三阴三阳之经脉。高云:脏脉。如上文太阴脾脏之脉。少阴肾脏之脉。厥阴肝脏之脉也。
可泄而已 张云:凡传经之邪。未满三日者。其邪在表。故可以汗。已满三日者。其邪传里。故可以下。吴。此下补若其寒邪。传不以次。与夫专经不传。表里变易。则随证脉处治。吐下汗和。蚤暮异法。三十二字。云。欲人通变云尔。简按王引伤寒论。义颇明显。若欲人通变。则有仲景伤寒论在焉。岂三十二字所包括乎。不啻添足。殆亦 妄。薛氏原旨云。按伤寒一证。传变无穷。此不过言传经之常。而未及于变。自仲景而后诸大家。俱有名言可法。学人所当尽读而精思之。然义多出于仲景。于仲景书。又当闭户深求者也。
遗 志云:伤寒论曰。大病瘥后劳复者。枳实栀子汤主之。若有宿食者。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。盖因伤寒热甚之时而强食其食。故有宿食之所遗也。简按遗。是礼乐记。遗音遗味之遗。郑玄注。遗。犹余也。盖与此同义。童氏活人指掌辨疑云。遗字注解多不同。活人书注。谓便不禁也。或云。遗。亡也。其人必利不禁也。此皆非是。余谓遗者。如以物遗人之遗。即司马公所谓积德以遗后人之遗。是也。言当少愈之时。邪气未尽去。胃气未尽复。肉食者。其后复病。多食者。其后遗病。将痊而不得痊矣。
强食之 甲乙。无之字。仲景云。病患脉已解。而日暮微烦者。以病新瘥。人强与谷。脾胃气尚弱。不能消谷。故令微烦。损谷则愈。又曰:吐利发汗。脉平小烦者。以新瘥不胜谷气故也。
调其逆从 志云:脉浮者。以汗解之。脉沉者。以下解之。此之谓调其逆从也。高云:视其经脉之虚实。调其阴阳之逆从。
食肉则复 马云:肉本性热而难化。所以热病复生。志云:肉。谓豕肉。豕乃水畜。其性寒冷。是以多食则遗。简按当从马注。
谵言 甲乙。外台。作谵语。简按谵。又作 。并之廉切。音詹。考之字书。义少异。集韵。谵。多言也。 。疾而寐语也。然医书则互用。刘奎说疫为二义。甚误。
不知人六日死 外台。作不知人则六日而死。滑云:六日。当作三日。下文可见。徐同。简按下文云。
如是之后。三日乃死。则作六日者。非字之误。谓至三日。则少阳与厥阴俱病云云。三阴三阳俱受病。水浆不入。昏不知人。如是者三日。凡于六日之际当死也。
三日乃死 吴云:故不知人三日。六字为句。张云:如是之后。三日乃死。谓两感传遍之后。复三日而死也。盖即六日之义。高云:乃死。非即死矣。简按朱氏活人书云。两感。仲景无治法。但云两感病俱作。治有先后。伤寒下之后。复下利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宜四逆汤。复身体疼痛。清便自调者。急当救表。宜桂枝汤。盖本经三阴证。并是仲景所谓胃家实。不宜以彼而例此。当考伤寒论。
病温 生气通天论曰。冬伤于寒。春必病温。金匮真言论曰。夫精者。身之本也。故冬藏于精者。春不病温。仲景云。太阳病。发热而渴。不恶寒者。为温病。(详见金匮真言论。)
病暑 滑云:此病暑。与病 不同。病暑。即热病也。宜发汗。病 则不宜汗矣。张云:寒邪中人,而成温病暑病者。其在时则以夏至前后言。在病则以热之微甚言。故凡温病暑病。皆伤寒也。简按温病暑病。皆是热病。以时异其名耳。考灵论疾诊尺篇云。冬伤于寒。春生瘅热。张云:即温热之病。其义可概见也。为热之微甚者。恐非。
与汗 简按与。予也。玉函经总例云。仲景曰。不须汗而强与汗之者。夺其津液。又须汗而不与汗之者。使诸毛孔闭塞。
张云:按前篇悉言伤寒。此篇名刺热者。盖即所以治伤寒也。但前篇分伤寒之六经。此篇详伤寒之五脏。
正彼此相为发明耳。
小便先黄 志云:先者。谓先有此内因之热。而先见此证也。肝主疏泄。故小便赤黄。倪朱龙曰。先者。谓先有此内热之证。未与外热交争也。简按据下文四脏之例。先字当在小便上。评热病论云。小便黄者。小腹中有热也。
腹痛多卧 吴云:肝脉抵小腹。故腹痛。肝主筋。筋痿故多卧。高云:腹。小腹也。木气不达。故多卧。
不得安卧 高云:卧则血归于肝。肝病而血不归也。
大汗 吴云:汗则阴阳和而愈矣。志云:正胜邪而外出也。
气逆 吴云:逆。为邪胜脏。志云:热淫而反内逆也。阴在内。阳在外。热争者。阴阳交争于外内之间。阴出于外者生。阴阳并逆于内者死。故曰重逆。
员员 甲乙。作贡贡。马云:靡定也。张同。吴云:小痛貌。志云:周转也。通雅云。头痛员员。正谓作晕。故今人言头悬。简按考文义。志注近是。
冲头也 甲乙。头下。有痛字。
善呕 吴云:心火炎上。故善呕。
颜青 吴云:脾病而肝乘之。故见青色。简按灵五色篇曰。庭者。颜也。王注下文云。颜。额也。
方言云。东齐谓之颡。汝颖淮泗之间。谓之颜。
腰痛 张云:腰者。肾之府。热争于脾。则土邪乘肾。必注于腰。故为腰痛。
淅然 甲乙。作凄凄然。熊音。淅。音昔。寒惊貌。高云:淅然。如水洒身之意。简按淅。广韵。淅米也。洒水之义。正取于此。
身热 志云:外感曰发热。从内而外。曰身热。简按此说无明证。
走胸膺背 简按王注腹中论云。膺。胸旁也。颈。项前也。胸。膺间也。张亦云。膺。胸之两旁高处也。而说文云。膺。胸也。考史赵世家云。大膺大胸。修下而冯。知是胸膺有别。说文疏矣。
出血如大豆立已 高。移此七字于下文肾热病云云刺足少阴太阳之下。而云。此七字。旧本在刺手太阴阳明下。今改正于此。注云:承上文诸刺而言。若出针之时。出血如大豆。则邪热去。而经脉和。其病当立已。简按余脏热病。不言出血。独于肺热病而言之。实为可疑。高说近是。
苦渴 吴云:肾者水脏。当火炎水干之时。故口渴而数饮。
项痛而强 寒且 高云:邪正相持而热争。争于上。则项痛而强。争于下。则 寒者 。足下热。
不欲言 吴云:肾主吸。入肾病则吸微。故令不欲言也。志云:不欲言者。肾为生气之原也。高云:热争于中。则不欲言。
澹澹然 简按说文。澹。水摇也。王注不定。义同。马云:无意味。张云:精神短少。非是。甲乙。无此三字。
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甲乙。汗上。有当字。出。作甚。高云:此衍文也。下文云。诸当汗者。
至其所胜日。汗大出也。误重于此。简按今从高说。而存下文。
颜先赤 高云:心火居上。故心热病者。颜先赤。五色篇云。庭者。颜也。庭。犹额也。
三周 张云:反。谓泻虚补实也。病而反治。其病必甚。其愈反迟。三周者。谓三遇所胜之日而后已。高云:三周。三日也。简按考王注。凡六刻。盖二刻一周。故为六刻。此甚速。当从张注。
以饮之寒水 甲乙。以。作先。
刺足阳明而汗出止 吴云:不言孔穴。而混言其经者。取穴不泥于一。但在其经。酌之可也。汗出止者。经气和也。张云:按寒热病篇曰。足阳明可汗出。当是内庭陷谷二穴。
身重骨痛耳聋好瞑 张云:肾主骨。在窍为耳。热邪居之。故为身重骨痛耳聋。热伤真阴。则志气昏倦。故好瞑。仲景曰。少阴之为病。但欲寐也。(新校正。引灵枢经。见热病篇。)
眩冒 吴云:目前黑谓之眩。目如蒙谓之冒。少阴肾主骨。骨之精为瞳子。少阴热。故令眩冒。简按海论云。髓海不足。眩冒目无所见。王注玉机真脏论云。眩。谓目眩视如转也。冒。谓冒闷也。○志云:按
以上三节。用十六先字。盖言有先于内者有先于外者。皆当先治之。
胸胁满 缪刺论云。邪客于足少阴之络。胸胁支满。
刺足少阴少阳 高云:眩冒而热。乃少阴肾精不升。热病之起于少阴也。胸胁满。乃少阳经脉不和。
热病之起于少阳也。少阴为阴枢。少阳为阳枢。枢转有乖而病热。故并刺之。
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 张。脉下句。注云:此下言两感之脉色死期也。荣。发见也。太阳之脉。起于目内 。太阳之筋。下结于 。故太阳热病者。赤色当荣于颧骨。吴云。荣。华采之称。赤色是也。简按热病篇云。汗不出。大颧发赤。哕者。死。杨氏骨热病连读。恐非。当从王义。
荣未交 吴。荣。作营。注云:营。阴血也。以其营守于中。如军之中营也。张云:与上节之荣不同。盖指营卫为言。谓邪犹在卫。未交于营。其气不深。故曰:今且得汗。简按荣。即上文荣颧骨之荣。交。甲乙作夭。下文同。今从之。
与厥阴脉争见 吴云:伤寒例云。尺寸俱微缓者。厥阴受病也。争见者。谓表见阳热之色。里见厥阴之脉。法曰。阳病见阴脉者死。故死期不过三日。张云:六经热病之序。其始太阳。其终厥阴。今终始争见,则六经两感俱传遍。故当三日而死。证之下文。义尤明显。简按弦。少阳之脉。王为厥阴之脉。可疑。
其热病 此三字。甲乙。作热气二字。
少阳之脉色也 简按马据新校正。为衍文。今从之。
与少阴脉争见 甲乙。作手少阴。简按热病无言手经者。是误。
死期不过三日 甲乙。作其死不过三日。简按新校正。为王氏所足成。非也。○张云:如上文言太阳厥阴争见者。太阳为传表之始。厥阴为传里之终。自始而终也。此以少阳少阴争见者。少阳为传表之终。少阴为传里之始。自终而始也。言始言终。则六经无不遍矣。故不必言阳明太阴之争见也。简按此说恐是傅会。阳明太阴之争见。无不必言之理。必为阙文。
热病气穴 志云:此言刺未病者。当取之气穴也。气穴者。泻五脏气分之热。高云:热病气穴。犹言热病刺法。马云:三椎下间名身柱。四椎下间无穴。五椎下间名神道。六椎下间名灵台。七椎下间名至阳。张云:三椎下者。魄户也。四椎下旁。膏肓也。五椎下旁。神堂也。六椎下旁。 也。七椎下旁。膈关也。简按张添一旁字。不可从。气穴。即孔穴。义具于气穴论。
膈中热 甲乙。作胃中热。志云:胸中膈上。乃心肺之宫城。主胸中热者。泻肺热也。膈中热者。泻心热也。不曰心肺。而曰胸中膈中者。意言热在气分。而不干于脏真也。
荣在 也 吴云:脊凡二十一椎。此独刺上之七椎。而不及其下者。盖以上之七惟。阳分也。故主热病。下之七椎。阴分也。所以主荣血。刺之则虚其阴。故曰荣在 也。有不可伤之意。张云:盖既取阳邪于上。仍当补阴于下。故曰:荣在 也。高云:荣为阴。主下。若荣血之热病。其穴在脊骨尽处。故曰荣在 也。简按此一句难通。诸注并不允。
项上三椎陷者中也 张云:此取脊椎之大法也。项上三椎者。乃项骨三节。非脊椎也。三椎之下陷者中。方是第一节。穴名大椎。吴云:此风府穴也。言有取项上三椎者。则陷中为是。高云:申明三椎也。从项上数之。而为三椎也。下间者。椎下椎上陷者中也。盖大椎。乃脊骨之第一椎。从项上数之。则大椎为三椎。
如是推之。诸椎皆得矣。志云:此言五脏之热。入于经荣者。当取之骨穴也。脊骨之尽处曰 。谓如取荣穴当在。而至项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。简按此二句。义未太明。张高据王注而释。今姑从之。甲乙。陷上有骨字。背 篇云。背中大 。在杼骨之端。千金云。大椎。第一椎上陷中。外台同。云。杼骨之端。云第一椎。
皆非项骨之谓。
牙车 刘熙释名云。辅车。或曰牙车。或曰颊车。或曰 车。凡系于车。皆取在下载上物也。
马云:首二节。论热病。故名篇。后二节。则论劳风肾风也。
阴阳交 滑云:交。谓交错也。张云:以阳邪交入阴分。则阴气不守。故曰阴阳交。汪昂云。按五营运大论云。尺寸反者死。阴阳交者死。盖言脉也。简按仓公传云。热病阴阳交者死。即是。
无俾也 汪机云:愚谓谷气化为精。今不能食。则精无所俾益。高云:俾。补益也。简按俾。尔雅释诂云。使也。说文云。益也。王本于尔雅。汪高原于说文。并通。
病而留者 简按新校正。引甲乙。作而热留者。今从之。
脉尚躁盛 马云:按灵枢热病篇云。热病已得汗出。而脉尚躁喘。且复热。勿刺肤。喘甚者死。
又曰:热病已得汗。而脉尚躁盛。此阴脉之极也。死。
三死 马云:汗后辄复热。不能食者。一死。汗后脉尚躁盛者。二死。汗后反狂言失志者。三死。
简按王以不胜其病为二死。考上文。此乃谓汗出而脉尚躁盛之证。故今从马义。志云:病而留者。一死也。胃气绝者。一死也。肾气绝者。一死也。胃气绝。肾气绝。上文所不言。此注非也。
风厥 张云:按风厥之义不一。如本篇者。言太阳少阴病也。其在阴阳别论者。云。二阳一阴发病。
名曰风厥。言胃与肝也。在五变篇者。曰。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。肉不坚。腠理疏也。高云:承上文汗出复热之死证。复举汗出烦满之病以问之。风为阳邪。性主开发。凡汗出而身发热者。风也。汗乃阴液。外出于阳。今汗出而心烦胸满不解者。乃阴竭阳虚。不相交济。是为厥也。此因风致汗。因汗致厥。病名曰风厥。简按仓公传云。风蹶胸满。过入其阳。阳气尽而阴气入。阴气入张。则寒气上。而热气下。故胸满汗出。与此少异。
巨阳主气 志云:巨阳。太阳也。太阳之气主表。风为阳邪。伤人阳气。两阳相搏。则为病热。少阴与太阳。相为表里。阳热在上。则阴气从之。从之则为厥逆矣。
服汤 张云:即脉度篇所谓虚者饮药以补之之意。简按药汤。古单谓之汤。华佗传。为汤下之。果下男形。是也。志云:以助水津之汗。似为白汤之谓。误也。
劳风 张云:因劳伤风也。王氏曰:劳。谓肾劳也。此固一说。第劳之为病。所涉者多。恐不止于肾经耳。马云:细玩此节之辞。似为医经中之劳证。简按此一时劳而受风之证。未见劳证咳出青黄涕而愈者,则马注难凭。(巢源风热候云。肤腠虚。则风热之气。先伤皮毛。乃入肺也。其状。使人恶风寒战。目欲脱。涕唾出。候之三日内。及五日内。不精明者。是也。七八日微有青黄脓涕。如弹丸大。从口鼻内出。为善也。若不出则伤肺。变咳嗽唾脓血也。即本节劳风也。本节劳风。张氏医通详论之。文繁不录。当参看。出咳嗽门。)
叶文龄医学统旨云。劳风。即 之属。强上者。似角弓反张也。冥视者。目开不见物也。凡 病皆同不识人。或反视斜视也。治法当与 同。又王好古医垒元戎。以此证为肺痿。并误也。方具于圣济总录十三卷。
法在肺下 吴云:其受邪由于肺下。盖四椎五椎六椎之间也。张同。
强上冥视 简按脉解篇云。所谓强上引背者。阳气大上而争。故强上也。王注。强上。谓头项禁强也。乃与此注同。马志从此。吴张依杨义。恐非也。今千金。作弦上而目眩。盖冥视。即目眩之谓。
唾出如涕 吴云:肺中津液。为风热蒸灼稠粘。故唾出若鼻中之涕。肺主皮毛。肺既受伤。则脏真之气。不足以充皮毛。故恶风而振寒也。张氏医通云。唾出若涕者。痰饮上溢之征也。简按古无痰字。此云唾出如涕。谓吐粘痰也。
以救俯仰 吴云:肺下有风热。 胀。俯与仰皆不利。故必救其俯仰。
巨阳引精者 吴云:巨阳与少阴肾为表里。肾者精之府。精。阴体也。不能自行。必巨阳之气引之。乃能施泄。故曰:巨阳引精。是为少壮人也。水足以济火。故三日可愈。中年者。精虽未竭。比之少壮则弱矣。故五日可愈。老年之人。天癸竭矣。故云不精。不精者。真阴衰败。不足以济火。故治之七日始愈。张云:风邪之病肺者。必由足太阳膀胱经风门肺俞等穴。内入于脏。太阳者。水之府。三阳之表也。故当引精上行。则风从咳散。若巨阳气盛。引精速者。应在三日。中年精衰者。应在五日。衰年不精者。应在七日。张氏医通。引下句云。治此证者。当急使巨阳之上引。恐非。
咳出青黄涕 千金。涕上。有厚字。张云:当咳出青黄痰涕而愈。如下文者。即引精之谓。张璐云。大如弹丸者。乃久已支塞肺窍之结痰。见邪蓄之盛也。
若鼻中出 千金。出下。有为善二字。王注蓄门。即喉屋上通鼻之窍门也。出灵营气篇。新校正失考。
不出则伤肺 张云:咳涕不出。即今人所谓干咳嗽也。甚至金水枯竭。虚劳之候。故死。
肾风 奇病论云。帝曰:有病 然如有水状。切其脉大紧。身无痛者。形不瘦。不能食。食少。名为何病。岐伯曰:病生在肾。名为肾风。简按当与奇病论及风论参考。
面 然 甲乙。然下。有肿字。吴云: 。肿也。张云: 。浮肿也。 然。失色貌。志高并云。肿貌。简按山海经。竹山有草焉。其名曰黄 。浴之已疥。又可以已 。
郭璞注云: 。肿也。可以证吴张之言矣。马及志则云。 者。足面也。盖以其与趺通也。而水热穴论云。上下溢于皮肤。故为 肿。则岂足趺之义乎。高则云。皮里内外曰 。此因误读水热穴论。行于皮肤。传为 肿之文。俱不可从。王注奇病论则云。 然。谓面目浮起。而色杂也。与此注少异。又注风论面 然浮肿。乃与本篇同。广韵。 。莫江切。病困。并与此不相涉。因疑 即庞。庞。又作 。奇病论 然。马本作庞。而考说文。 。石大貌。一曰。厚也。玉篇。大也。知是 然即 然。为肿大貌。其从 者。乃●●之类。张注非也。
壅害于言 吴云:面 然壅者。肾风并于上。而令壅塞也。故害于言。张云:壅。重浊不清也。
病风则肾脉不利。故壅害于言语。简按王吴以壅字接上句。张则属下句。志高并仍此。今从张义。
可刺不 马云:不。否同。
时热从胸背上至头汗出手热口干苦渴 马本。汗出。手热。各二字句。口干苦渴。四字句。张本。汗出手热。口干苦渴。各四字句。高同。志。汗出以下。各二字一句。吴本与原本同。简按张本似是。苦渴。
盖谓口苦而渴。下文云。口苦舌干。
不能正偃 吴云:偃。仰卧也。
风水 张云:肾主水。风在肾经。即名风水。志云:病名风水者。因风而动其水也。高云:此肾风之病。肾受风邪。风行水涣。故病名曰风水。马云:风水之证。又见水热穴论。奇病论。论疾诊尺篇。简按本篇所谓风水者。乃因肾风误刺。而变之称。犹伤寒论。温病发汗身灼热者。名风温。与水热穴论等所论稍异。
(水热穴论云。肾汗出。逢于风。传为 肿。本之肾。名曰风水。
金匮要略云。风水。其脉自浮。外证骨节疼疼。恶风。又云:寸口脉沉滑者。中有水气。面目肿大有热。名曰风水。)
论在刺法中 张云:水热穴论也。志高同。
邪之所凑 说文。凑。水上人所会也。玉篇。竞进也。
上迫肺也 病能篇云。人之不得偃卧者。何也?岐伯曰:肺者。脏之盖也。肺气盛则脉大。脉大则不得偃卧也。
卧则惊 志云:胃络上通于心。阳气入阴。阴阳相薄。故惊恐也。高云:水气凌心也。
病本于胃 张云:脾胃属土。所以制水。土弱则寒水反侮之。故腹中鸣。而食不下也。
身重难以行 张云:胃主肌肉。其脉行于足。水气居于肉中。故身重不能行。
胞脉闭也 张云:胞。即子宫。马云:愚观月事不来。似为妇人而论。然男子之肾风。诸证俱同。惟此一证。则有异耳。
高云:调。调和也。逆调。逆其寒热水火荣卫之气。不调和也。寒热逆调。则为烦为痹。水火逆调。则为肉烁。为挛节。荣卫逆调。则为肉苛。脏气逆调。则为息喘也。
痹气 圣济总录云。夫阳虚生外寒。阴盛生内寒。人身阴阳偏胜。则自生寒热。不必外伤于邪气也。
痹气内寒者。以气痹而血不能运。阳虚而阴自胜也。故血凝泣而脉不通。其证。身寒如从水中出也。方出于二十卷中。吴云:痹气者。气不流畅。而痹着也。
如炙如火 吴云:如炙。自苦其热。如熏炙也。如火。人探其热。如探火也。简按当从太素之文。下文同。
两阳相得 马云:四肢属阳。风亦属阳。一逢风寒。两阳相得。张同。志云:四肢者。阳明之所主也。
两阳。阳明也。两阳合明。故曰阳明。相得者。自相得而为热也。简按马注为是。
不能生长 简按谷梁传云。独阴不生。独阳不长。正此之义也。
内烁 熊音。烁。书药反。
以水为事 志云:肾气胜者。肾水之气胜也。以水为事者。膀胱之水胜也。谓其人水寒之气偏胜。简按马张仍王注。为纵欲之义。考文义恐不然。
肾脂枯不长 高云:是人有寒者。平素肾气胜。肾气胜。则以水为事。故太阳阳气衰。太阳阳气衰,则为孤阴。孤阴不长。故肾脂枯不长。
一水不能胜两火 高云:七字在下。误重于此。衍文也。简按此前注所未发。今从此。
肾孤脏也 高云:寒甚至骨。宜冻栗矣。所以不能冻栗者。肾水生肝木。肝为阴中之阳。故肝一阳也。
少阴合心火。心为阳中之阳。故心二阳也。肾为阴中之阴。故肾孤脏也。一阳二阳。火也。孤脏。水也。今一水不能胜二火。故虽寒甚至骨。而不能冻栗也。寒在于骨。病名曰骨痹。骨痹者。骨节拘挛。是人当挛节也。此言水火逆调。而独阳不生。则为肉烁。孤阴不长。则为挛节也。简按诸家不知前文一水不能胜两火七字衍文。
以阳盛阴虚为解。故文理乖违。不能贯通。得高注而义始显。
苛 吴云:苛。胡歌切。麻木不仁也。张云:顽木沉重之谓。简按王注 重。考。 顽。同音。广韵。。
痹。五还切。知是王氏以苛为顽麻之义。说文。苛。小草也。盖麻痹者。病在皮上。尤细琐者。故取义于苛细。曲礼。疾痛苛痒。可以见耳。志云:苛。虐也。谓近衣絮。而苛虐如故也。不可从。
营气虚卫气实也 马云:营气者。阴气也。运于内。为阳之守。故其气虚。卫气者。阳气也。运于外。
为阴之使。故其气实。太阴阳明论曰。阳道实。阴道虚。此即本节之义。张云:卫气实者。言肌肉本无恙也。简按下文云。营气虚则不仁。卫气虚则不用。营卫俱虚。则不仁且不用。则此七字不相冒。恐是衍文。前注似牵强。
不仁且不用 张云:不仁。不知痛痒寒热也。不用。不能举动也。简按肉苛与不仁自有分。以肉苛而顽麻。故不知痛痒而不仁。吴云:不仁。麻木顽痹也。误。马云:不仁者果核中有仁。惟肉无所知。则若有不能如仁有生意矣。凿亦甚。
肉如故也 甲乙。作肉如苛也。马云:其肉未必有减于昔也。张云:肌肉如故。言肌肉本无恙也。
高云:肉苛如故也。简按答语无苛字。当从甲乙之文。
曰死 吴云:志不足以帅形气。人虽犹存。夭其生理矣。死其一肢一肉。是为死之徒也。张云:人之身体在外。五志在内。虽肌肉如故。而神气失守。则外虽有形。而中已无主。若彼此不相有也。故当死。简按吴以死为死肌之死。张注似允当。
不得卧不得行 滑云:多一不字。
下经 简按史记。仓公受脉书上下经于阳庆。盖此书也。
不安 张云:反复不宁之谓。今人有过于饱食。或病胀满者。卧必不安。此皆胃气不和之故。按上文所问。不得卧而息无音者。义亦同。此故不复答。
息有音也 张云:病不在胃。亦不在脏。故起居如故。气逆于肺之络脉者。病浅而微。故但为息有音耳。上文所问。有卧行而喘者。义亦类此。故不复答。
主卧与喘也 张云:水病者。其本在肾。其末在肺。故为不得卧。卧则喘者。标本俱病也。上文所问。
有不得卧。不能行。而喘者。义类此节。故不复答。本篇所论。喘息不得卧者。有肺胃肾三脏之异。在肺络者。
起居如故。而息有音也。病之微者也。在胃者。不得卧。而息有音也。甚于肺者也。在肾者。不得卧。卧则喘也。又其甚者。夫息有音者。即喘之渐。喘出于肾。则病在根本矣。故愈深者。必愈甚。凡虚劳之喘。义亦犹此。有不可不察也。简按首帝所问者六。而岐伯所答者三。王氏以为古之脱简。张则以为义自含蓄。本无阙文,而吴则补凡三条。八十四字。志云:后人有言简脱者。有增补其文者。圣人立言。浑然 括。或言在意中。或意在言表。奈何后学不细心体认。而妄增臆论耶。可谓知言矣。
马云:疟。凌虐之义。故名篇。当与灵枢岁露篇七十九参看。简按刘熙释名云。疟。酷虐也。凡疾或寒或热耳。而此疾先寒后热。两疾似酷虐也。
夫 疟 甲乙。千金。无 字。马云: 。音皆。后世从 。误也。 疟者。疟之总称也。王注以为老疟。不必然。 疟皆生于风。则皆之一字。凡寒疟温疟瘅疟。不分每日间日三日。皆可称为 疟也。简按广雅云。 。 疟也。说文云。 。二日一发疟也。盖疟多二日一发者。因为之总称耳。王以为老疟者。其说盖出于张文仲。(外台。獭肝等八味方。传尸病。亦名疟。遁注。骨蒸。伏连。 。 。是。)而其原因误读五十六难云。咳逆 疟。连岁不已尔。吴云: 。
亦疟也。夜病者谓之 。昼病者谓之疟。方言书。夜市谓之 市。本乎此也。(方言书。未知何等书。阅青箱杂记。豫章漫录。五杂俎等。云。蜀有 市。而间日一集。如 疟之一发。则其俗又以冷热发歇。为市喻也。夜市之说。无所考。)张云: 。皆也。疟。残虐之谓。疟证虽多。皆谓之虐。故曰 疟。李云:凡秋疟皆名 。
即其皆生于风。皆字。知诸疟之通称也。(医宗必读。不载秋疟之说。则云。凡疟皆名 。昔人之解非。)志与吴同。而解生气通天论则云。阴疟也。高云: 。阴疟也。疟。阳疟也。以上数说。俱无稽之言。不可从。
孔颖达左传正义云。 是小疟。 是大疟。亦非本经之义。
畜作 赵府本。畜。作蓄。岁露篇。作 。马云:盖 。即积之义。故其旁皆从禾。不发之谓畜。发时之谓作。
伸欠 张云:伸者。伸其四体。邪动于经也。欠。呵欠也。阴阳争引而然。简按曲礼。侍坐于君子。
君子欠伸。撰杖履。视日蚤莫。郑注。以君子有倦意也。前翼奉传。体病则欠伸动于貌。马云:伸。当作呻。
呻为肾之声。误也。此论疟之形状。专指寒疟。
寒栗鼓颔 汪云。愚谓此节。论疟之形状。张云:鼓者。振悚之谓。
愿闻其道 马云:道。犹路也。据下文有其道远。则此道当以路训之。
阴阳相移也 汪云。此节。论疟之所以发寒热也。又为一章之大旨。下发明此节也。
阳并于阴则阴实而阳虚 高云:相移者。相并之义。如阳气相移。而并于阴。则阴实而阳虚。须知阴气相移。而并于阳。则阳实而阴虚。不言者省文也。
腰背头项痛 滑云:此下。当有少阳虚一节。卢氏 疟论疏云。不列少阳形证者。以太阳为开。阳明为阖。少阳为枢。而开之能开。阖之能阖。枢转之也。
骨寒而痛 张云:阴胜则阳气不行。血脉凝滞。故骨寒而痛。终始篇曰。病痛者。阴也。
此营气之所舍也 张云:皮肤之内。肠胃之外。盖即经脉间耳。营行脉中。故曰:此营气之所舍也。
志云:舍。即经隧所历之界分。每有界分。必有其舍。如行人之有传舍也。
此令人汗空疏 吴云:此字。指暑气言。盖阳气主疏泄万物故也。卢氏云。暑令人汗空疏。腠理开者。以暑性暄发。致腠理但开。不能旋阖耳。不即病者。时值夏出之。从内而外。卫气仗此。犹可捍御。高云:暑热伤荣。则肌表不和。此令人汗孔疏。而腠理开也。空。孔同。
得之以浴水气舍于皮肤之内 诸注。浴下句。吴云:夏伤于暑。阳邪也。秋气。水气。阴邪也。阴阳相薄。寒热相移。是以疟作。马云:夫暑热伏于营。而风寒居于卫。营专在内。无自而发。卫行于外。二邪随之。以出入焉。志高。浴水气连读。非是。
与卫气并居 滑云:言卫气与营气相并合也。汪云。从夏伤于暑至此。原所以致疟之故也。张云:新邪与卫气并居。则内合伏暑。故阴阳相薄。而疟作矣。高云:风水之气。舍于皮肤之内。则与卫气并居也。
简按滑注误。
此气得阳而外出得阴而内薄 滑云:此气指疟。马云:卫气者。昼行于足。手六阳经。二十五度。此邪气者。得阳而外出。疟之所以发也。夜行于足。手六阴经。二十五度。此邪气者。得阴而内入。疟之所以蓄也。内外相薄。随卫而行。是以一日一作也。病之始末。至是而备矣。高云:疟之发也。必卫气应乃作。此卫气得日阳而外出。得夜阴而内薄。内外相薄。遇邪则发。是以日作。简按此气。滑马为疟邪之气。高为卫气。未知孰是。得阳之阳。得阴之阴。马不解释。高则为日阳夜阴之义。果然则疟疾宜无夜发者。此可疑焉。滑以得阳之阳。为荣中之阳。以得阴之阴为荣。其言胡涂。不可从。
循膂而下 张云:膂。吕同。脊骨曰吕。象形也。一曰。夹脊两旁之肉曰膂。下者。下行至尾 也。
简按说文。吕。脊骨也。广雅。膂肉也。前说本于说文。后说及王马注。原于广雅。据循膂而下语。其为脊骨者。于义为当。
大会于风府 大上。巢源有常字。简按王注热论云。风府。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。此云二寸。考甲乙千金等。作二寸者误。
二十五日 灵枢。甲乙。太素。全元起。巢源。作二十一日。二十六日。作二十二日。马云:此曰二十五日者。连风府之项骨三椎而言。彼曰二十一者。除项骨言。自大椎而始也。故二十六日。与二十二日亦不同。吴同。张云:项骨三节。脊骨二十一节。共二十四节。邪气自风府。日下一节。故于二十五日。下至尾。复自后而前。故于二十六日入脊内。简按志。高。二十五日。作二十一日。二十六日。作二十二日。据灵枢等也。自风府始。则不除项骨者。似为有理。而考诸书。作二十五日。二十六日者。王所改正。(外台。亦作五六。宋人所改。)今从志高。(徐廷璋活人针经云按甲乙经云。大椎至尾 。共二十一 。此中只长三尺。以三尺内折量。取背上俞穴。一法用绳墨取穴。绳有舒缩不同。取穴无准。今以薄竹片。点量取穴。治病有准。今精考二十一 骨。不至尾 尽。只至腰余穴尽已。腰余穴。第二十一 下。是腰余穴。穴旁分开一寸五分。是自环余穴。穴下更有上 次 中 下 会阳五穴。皆在二十一 下。直至会阳穴。其穴交 。在尾 骨两旁,则知二十一骨。至腰余而尽。今经。二十一 骨。至尾 骨而尽。甚非也。言长三尺。此法亦不可准用。今详二十一下。有四骨空。在下相连。直至尾 尽。以二十一 。又增四骨。骨空共二十五。据内经疟论篇云。疟邪初出于风府。在椎骨上。其邪大椎为始。日下一节。二十五日。尾 尽处。二十六日。入于脊内。据此经云。即是二十一日。下二十一节而尽。自二十二日。即下四骨空间。至二十五日。诸 及骨空传尽。即入脊中。以此论之。其理甚明。则知甲乙经云。二十一 。至尾 骨。甚非也。○按此说太异。盖未考及灵枢。漫尔立论,而杨继针灸大成背部图。亦载此论。不知其出于何人也。)
骨 岁露篇。作尾底。简按知是 即底。会意。
伏膂之脉 岁露篇。病源。作伏冲。甲乙。作太冲。简按天真论。太冲之脉盛。甲乙。太素。作伏冲。知是太冲。伏冲。伏膂。皆一脉耳。膂。即吕。脊骨。王谓膂筋之间。恐非。上文日下一节。王云。节。
谓脊骨之节。若以膂为筋。则义相乖。
九日出于缺盆之中 吴云:气上行无关节之窒。故九日出于缺盆。简按缺盆。非阳明胃经之缺盆。
骨度篇云。结喉以下。至缺盆中。长四寸。缺盆以下。至 KT 。长九寸。骨空论云。治其喉中央。在缺盆中者。本输篇云。缺盆之中任脉也。名曰天突。俱非胃经之缺盆。乃指任脉天突穴而言耳。
其间日发者云云 以下四十四字。高移前。为帝曰其间日而作者何也之答语。置其气之舍云云之上。
云。此段。旧本在故作日益早之下。今改正于此。简按此一节。乃前节答语。其为错简明矣。今从高注改定。
横连募原 简按举痛论。及全本。太素。巢源。作膜原。举痛论王注云:膜。谓膈间之膜。原。谓膈肓之原。义未太明。此云膈募之原系。乃觉胜于彼注。盖膜本取义于帷幕之幕。膜间薄皮。遮隔浊气者。犹幕之在上。故谓之幕。因从肉作膜。其作募者。幕之讹尔。太阴阳明论。脾与胃以膜相连尔。太素。膜。作募。知此募幕互误。熊。张。
并音暮。张云:诸经募原之气。内连五脏。邪在阴分。故道远行迟。志云:募原者。横连脏腑之膏膜。即金匮所谓皮肤脏腑之文理。乃卫气游行之腠理也。二家之说。并不允当。姑从王义。当与举痛论小肠膜原注参看。
不能与卫气俱行 甲乙。卫气。作营气。非也。
不得皆出 甲乙。皆。作偕。似是。
故间日乃作也 乃上。病源。外台。有蓄积二字。
此邪气客于头项云云 以下八十八字。外台有。此疑古注文。
卫气之所发 灵枢。病源。发。作应。简按下文云。卫气应乃作。发。当作应。
邪气之所合 吴本。及灵枢。病源。合。作舍。是。
风之与疟也 吴云:风。外受风邪也。受风病作。则无休时。志云:夫 疟皆生于风。然病风者。
常在其处。病疟者。休作有时。故帝有此问。马云:风。乃本经风论之风。简按马注恐非也。甲乙。无也字。
相似 灵枢。病源。似。作与。
凄沧之水寒 滑云:水。一作小。马云:当作小寒。吴本。作小寒。张云:凄沧之水寒。谓浴水乘凉之类也。因暑受寒。则腠理闭。汗不出。寒邪先伏于皮肤之中。得清秋之气。而风袭于外。则病发矣。志云:风寒曰凄。水寒曰沧。简按凄沧不必分风水。灵师传篇云。寒无凄沧。暑无出汗。
秋伤于风则病成矣 生气通天论云。夏伤于暑。秋为痎疟。金匮真言论云。秋善病风疟。阴阳应象大论云。夏伤于暑。秋必痎疟。(灵论疾诊尺篇同。)周礼疾医职。秋时有疟寒疾。左传定四年。荀寅云。水潦方降。疾疟方起。
寒疟 张云:先受阴邪。后受阳邪。故先寒后热。人之患疟者。多属此证。简按上文云。疟之始发也。
先起于毫毛。伸欠乃作。寒栗鼓颔。腰脊俱痛。寒去则内外皆热。此乃疟之正证也。李云:温疟瘅疟。皆非真疟也。知是寒疟。特真疟耳。
温疟 马云:据后第十三节。以冬中于风。而发于春者。为温疟。则温疟。非夏感于暑。而发于秋者比也。故今秋时之疟。惟先寒而后热者最多。要知温疟原非秋时有也。
烦冤 千金。作烦闷。
瘅疟 志云:瘅。单也。谓单发于阳。而病热也。圣济总录云。单阳为瘅。万氏育婴家秘云。经中只言瘅。俗称为疸。瘅者。单也。谓单阳而无阴也。简按瘅为单阳之义。在瘅疟则可。至脾瘅胆瘅消瘅。及瘅成为消中等。则不通焉。王注为热。最为明确。盖瘅乃燀之从疒者。 说文。炊也。广韵。火起貌。国语周语。
火无炎 。瘅之为热。其在于此耶。(金匮。温疟。主白虎加桂枝汤。即本节瘅疟。当并考。)
经言 出灵逆顺第五十五篇。下同。
浑浑之脉 马云:脉以邪盛而乱也。张云:阴阳虚实未定也。简按浑浑。与脉要精微论浑浑同义。谓脉盛也。七发注。浑浑。波相随貌。
先热而渴 吴。改先作后。简按今验先热而汗出。寻而发渴。乃作先者是。
病极则复至 王以至字连下句。吴张同。马志高并据甲乙全本太素。接上句。汪昂云。至字。有连上句读者。言寒热复至。今从王氏。
必毁 简按灵逆顺篇云。方其盛也。勿敢毁伤。当从太素文。
为其气逆也 马云:按后人用药。必当在疟气未发之前。方有为效。不但用针为然。若疟发而用药,则寒药助寒。热药助热。反无益。而增其病势矣。此义当与灵枢逆顺篇参看。简按上文云病逆。此云气逆。其义则一也。祝茹穹心医集云。疟疾每日如期而至。名曰疟信。此当原症发散。未可直攻。未可截也。或前或后。
此正气渐旺。邪将不容。名曰邪衰。方可截之。正本节之理也。
疟之且发也 志云:且者。未定之辞。言疟之将发。阴阳之将移。必从四末始。
坚束其处 吴云:谓 上也。取血之法。今北人行之。张云:其处。谓四关之上也。今北人多行此法。砭出其血。谓之放寒。志云:坚束其四末。令邪在此经者。不得入于彼经。彼经之经气。不得出而并于此经。简按志注为允当。千金。作故气未并。先其时一食顷。用细左索。坚束其手足十指。令邪气不得入。阴气不得出。过时乃解。此亦一法。
真往 太素。作直往。似是。
其应如何 张云:欲察其应。
疟气者 甲乙。气字无。
邪气与卫气 吴。移与卫气三字于下句。作邪气客于六腑。而有时与卫气相失。文理始明。
客于六腑 张云:客。犹言会也。李云:客。犹会也。邪在六腑。则气远会希。故间二日。或休数日也。志云:六腑者。谓六腑之膜原也。脏之膜原。而间日发者。乃胸中之膈膜。其道近。六腑之膜原。更下而远。故有间二日。言至于数日也。简按考上文。并无客于六腑之说。疑是风府之讹。
此应四时者也 吴云:应。当也。张云:夏伤于暑。秋必病疟。此应四时者也。
反四时也 吴云:谓春时应暖。而反大凉。夏时应热。而反大寒。秋时应凉。而反大温。冬时应寒,而反大热。疟病异形。职由此也。志云:非留蓄之邪。乃感四时之气。而为病也。
以秋病者寒甚 张云:秋以盛热之后。而新凉束之。阴阳相激。故病为寒甚。高云:秋伤于湿。人气始收。故寒甚。
邪气不能自出 邪。甲乙。作寒。
气复反入 张云:阳极而衰。故复入于阴分。
故先热而后寒名曰温疟 张云:按此以冬中于寒。而发为温疟。即伤寒之属。故伤寒论。有温疟一证。盖本诸张兆璜云。故先热而后寒者。名曰温疟。其但热而不寒者。名曰瘅疟矣。故字宜着眼。高云:上文因寒疟。而及温疟。故寒疟详。而温疟略。此问温疟。而兼寒疟。故下文但论温疟。而不复言寒疟也。
不及于阴 高。据全本太素。及。作反。注云:上文温疟。气复反入。故先热后寒。瘅疟。其气不反于阴。故但热而不寒。
命曰瘅疟 马云:此热气者。内藏于心肺。而外舍于分肉。令人消铄肌肉。病命曰瘅疟。由此观之,则瘅疟之所舍者。肺与心耳。李云:肺素有热。气藏于心。即此二语。火来乘金。阴虚阳亢。明是不足之症。挟外邪而然。故温疟瘅疟。皆非真疟也。
然 马云:张仲景以暑证为 。而此云 然者。其热似暑证之热也。
中 熊音。 。乞逆反。简按与隙同。
解 巢源。作解倦。高云:犹懈惰。枢转不力也。张云:解。懈也。 。迹也。身体解 。谓不耐烦劳。形迹困倦也。王氏即以寒不甚热不甚为解。然细详之。若有不然。观其云身体解 。复云寒热。不甚分明。各有所谓。意本不同。观刺要论曰。髓伤则销铄 酸。体解 然不去矣。是岂非举动解倦之谓乎。及考字。不收于韵。若音为亦。殊无意味。当从迹韵。庶乎为妥。简按张辨驳王注。固是。然以亦为迹。则属臆解。详义见于平人气象论。
寒不甚热不甚 张云:病在半表半里也。
刺足少阳 吴云:于少阳经穴刺之也。马高同。张志仍王注。
先寒洒淅 熊音。洒淅。上所丁反。下音析。寒惊貌。高云:经脉篇曰。足阳明是动。则病洒洒振寒。故足阳明之疟。令人先寒洒淅。
喜见日月光 张云:经脉篇曰。阳明病至。则恶人与火。今反喜见之者。阳明受阴邪。胃之虚也。
足阳明跗上 甲乙。此下。有调冲阳三字。
令人不乐好太息 吴云:脾脉病则不运。不运则膻中之气不化。故不乐。气塞于膻中。必嘘出之而后利。故好太息。
即取之 甲乙。此下有足太阴三字。依上文例。当有此三字。
多寒热 多。巢源。作久。
欲闭户牖而处 张云:肾病则阴虚。阴虚故热多寒少。病在阴者喜静。故欲闭户牖而处。
其病难已 甲乙。此下。有取太溪三字。依上文例。当有此三字。张云:肾为至阴之脏。而邪居之。
故病深难已。
数便 巢源。作数小便。
意恐惧 吴云:肝不足也。盖肝有余则怒。不足则恐。故承之曰气不足。
悒悒 说文。悒。不安也。○汪昂云。按伤寒言足经。而不及手经。本篇论疟。亦言足而不及手经。本不传手乎。抑足经可以该手经也。篇后言腑疟。仅胃腑。而不及他腑。又岂以胃为六腑之长乎。(此事难知。载李杲治足六经疟方。当并考。)
心寒 张云:肺者。心之盖也。以寒邪而乘所不胜。故肺疟者。令人心寒。高云:肺。天也。心。日也。肺疟者。令人心寒。天日虚寒也。简按当从张注。
热间善惊 巢源。无热字。张云:心气受伤。故善惊如有所见。
欲得清水反寒多 马云:心热则烦且甚。故欲得水以救之。惟其热甚则反寒多。盖热极生寒也。吴云。盖阳并于里而烦。心欲得清水。则阴出之表。无肌热而外寒。手少阴心之经也。简按据吴注。则不必从太素而改字。
刺手少阴 千金翼。此下。有是谓神门四字。
苍苍然太息 甲乙。无太息二字。据下文如死者三字。必剩文。
鸣已汗出 志云:湿热下行则肠鸣。上蒸则汗出也。鸣已汗出者。下行极而上也。张云:寒已而热,则脾气行。故肠中鸣。鸣已则阳气外达。汗出而解也。
洒洒然 甲乙。作凄凄然。
宛转大便难 吴云:宛。似也。转。传送也。言似乎传送。大便难出也。马云:宛转则难于转身也。
张云:腰脊之痛。苦于宛转。而大便难也。简按宛。屈也。转。运也。此状大便难也。马张并误。(庄子天下篇。推拍 断。与物宛转。)
目 然 巢源。目下。有眩字。外台。作身掉不定。熊音。 。许县反。吴云: 。二音。县。舜。目欲瞑也。仲景云。少阴之为病。但欲寐也。亦是目 然之意。张云: 。音眩。 然。眩动貌。目视不明。水之亏也。简按当从张注。(详见于五脏生成篇。○此事难知。载李杲治五脏疟方。当并考。)
胃疟 张云:腑有六。而此独言胃者。以胃为六腑之长也。
横脉 张云:谓足内踝前斜过大脉。则太阴之经。盖即商丘也。吴云:谓二经孙络之横者。
疟发身方热 张云:此下言诸疟之刺法也。身方热者。谓于未发之前。热将作也。疟之先热者。温疟也。高云:此复申明胃疟之义也。简按当从张注。
刺跗上动脉 马张俱云。当是足阳明冲阳之穴。
疟方欲寒 张云:寒之将发未发也。
满大急 张云:阳邪之实也。
背俞 吴云:背为诸阳之府。故刺背俞。高云:五脏之俞。皆在于背。故刺背俞。简按张为五 俞。似是。
中针 高云:不大不小之针也。
傍五 俞各一 马云: 。去中行开三寸。自附分魄户膏肓神堂。数至 。为第五。故曰五俞。吴云:谓魄户神堂 膈关魂门也。张云:背为诸阳所出。故当刺之。即五 俞也。 者。胁也。(出于广雅。)一曰。旁开也。(庄子 箧之 。)水热穴论曰。五脏俞傍五。以泻五脏之热。即此谓也。盖此五者。乃五脏俞傍之穴。以其傍开近胁。故曰傍五 俞。即魄户神堂魂门意舍志室也。(简按每穴。在五脏俞之旁。故以魄神魂意志命名焉。)志云:傍。倚也。高云: 。胁旁连背处也。五脏之俞。在背两行。两行之外。复有两行。所谓 也。余并与张同。简按张注明确。殆胜于王。然 兼开义而释之。恐非。高注为是。
小实急 张云:阴邪胜也。阴盛者生内寒。故宜灸。
灸胫少阴刺指井 志云:艾。名冰台。能于水中取火。能启陷气之阳。故当灸少阴胫下之太溪。以启经脉之生气。刺足小指之井穴。以泻经脉之实邪。高云:先灸后刺助正散邪之法也。简按志以少阴为太溪。
与王异。未知孰是。
疟脉满大急 简按志高以为申明前义。非也。今从新校正。删二十二字。
疟脉缓大虚 志云:血气两虚也。
用药 张云:针有泻而无补。故脉虚者。不宜用针。脉度篇曰。盛者泻之。虚者饮药以补之。即此之谓。
过之 高云:过其食顷之时。则为失时。失时而治。治无益也。简按志云:若太过之。则又失其时矣。故高仍王注。暗斥其非。
诸疟而脉不见 甲乙。而。作如。吴张并云。邪盛气逆。而脉伏也。志云:此言邪在皮肤气分者。
宜刺十指之井穴也。疟在气分。故不见于脉。脉不见者谓不见满大急之脉也。高云:不见满大急小实急缓大虚之脉也。简按吴张注为是。
赤如小豆 志云:邪在肤表。气分有伤。澹渗皮肤之血。故赤如小豆。高云:身之皮肤。赤点如小豆者。尽取而刺之。夫所出为井。皮肤主表。病不在脉。故如是以刺之。
十二疟 张云:如前之六经六脏也。
其发各不同时 志云:言厥阴与肝疟。阳明与胃疟。太阴与脾疟。少阴与肾疟。各有脏腑经气之不同也。简按千金翼。设黄岐问答。见十二疟鬼之说。固属荒诞焉。
二刺则知 张云:一刺之。病气虽衰。犹未觉也。故必再刺。始知其效。
侠脊者 志云: 俞。背俞也。吴云:谓背俞之挟脊者。马张仍王。
廉泉也 甲乙。泉下。有穴字。简按诸家为任脉之廉泉。非也。任脉廉泉只一穴。不宜言两脉。此言足少阴廉泉也。气府论云。足少阴舌下各一。王注。足少阴舌下二穴。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。是曰舌本左右二也。根结篇云。少阴根于涌泉。结于廉泉。可以互证。
先必问 倪朱龙云。用三先字者。谓邪或舍于头项。而又兼中于腰背。或舍于腰背。而又兼中于手足。卫气先至之处。其病先发。是一日之中。或又有两发之疟也。简按此说近凿。
先头背痛者 头。诸本作项。当改。
手少阴阳明十指间 张云:手少阴阳明。皆以井穴为言。又刺十指间者。各随其所病之经也。亦取井穴。志云:谓十指间之少冲商阳也。高同。简按据新校正。作手阴阳。似是。然下文云足阳明十指间。则志说为是。
足阳明十指间 志云:十指间之厉兑也。
风疟 志云: 疟皆生于风。故论刺风疟于后。
髓病 张云:其邪深伏。故名曰 髓病。吴本。 。作附。高同。注云:按之不可。痛在骨也。
髓藏于骨。故名曰附髓病。志云: 。足面也。倪仲宣云。足 乃阳明之部分。此风木之邪。贼伤胃土。故名曰髓病。简按训 为跗。太误。痛在于 。安得谓之跗。
针 灵九针十二原篇云。 针。第一针。头大末锐。以泻阳气。
绝骨 简案王以为阳辅。张以为悬钟。考甲乙。阳辅。在足外踝上四寸。辅骨前。绝骨端。如前二分。悬钟。在足踝上三寸。而按经中。无悬钟穴。如阳辅。则见本输篇。当从王注。(本输篇云。阳辅。外踝之上。辅骨之前。及绝骨之端也。)又考四十五难。髓会绝骨。今邪伏而附于髓。故针髓会之绝骨。以祛其邪也。
身体小痛 志云:此言风疟之病。身体痛者。高云:不若 酸痛甚也。痛不在骨。在太阳之通体。
刺至阴 三字衍。当依甲乙删之。
诸阴之井 志云:盖井穴乃经气之交。故邪在阳之气分者。宜泻出其血。病在阴之经。而宜取阴之井者。可间日一刺。则邪气自泄。不必至于出血。以泄真阴之气。
疟不渴 张云:不渴者。内无邪。邪在表耳。故当刺足太阳。
渴而间日作 张云:渴则邪在表里之间。故当刺足少阳。杂病篇曰。疟不渴。间日而作。取足阳明。
渴而日作。取手阳明。与此不同。
马云:末有故得之气厥也。则凡寒热相移。皆气逆使然。故名篇。吴同。
肾移寒于肝 肝字。诸家据新校正。改作脾。今从之。
痈肿少气 吴云:寒毒移于骨肉之间。壅塞营卫。或先肿后痛。或先痛后肿。皆曰痈肿。少气者。
肾以阴气吸纳。
今肾之阴气移。而并于脾。则肾之阴气微矣。无以吸纳。故少气。张云:肾中寒气。移于脾者。乃为痈肿。凡痈毒之病。寒热皆能为之。热者为阳毒。寒者为阴毒。盖脾主肌肉。得寒则气聚而坚。坚而不散。则为肿为痈也。一曰。痈者。壅也。肾以寒水之气。反传所胜。侵侮脾土。故壅为浮肿。其义尤通。少气者。寒盛则阳虚于下。阳虚则无以化气也。简按张注后说。义为明晰。悬壅。作悬痈。(甲乙)及孟子痈疽(韩非作雍 。)
之类。古假借通用颇多。马志及高。并仍王注。为痈疽之义。不可从。
隔中 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隔中。食饮入而还出。后沃沫。
肺消 张云:心火不足。则不能温养肺金。肺气不温。则不能行化津液。故饮虽一。而溲则倍之。夫肺者。水之母也。水去多。则肺气从而索矣。故曰肺消。门户失守。本元日竭。故死不能治。王氏注云云。愚谓火烁于内者。又安得饮一而溲二。此注似为未妥。简按方出于圣济总录五十八卷。
涌水 张云:涌。 同。涌水者。水自下而上。如泉之涌也。水者。阴气也。其本在肾。其末在肺。
肺移寒于肾。则阳气不化于下。阳气不化。则水泛为邪。而客于大肠。以大肠为肺之合也。汪昂云。痈肿狂膈肺消之症。多属火热。而经文俱云移寒。若作热解。则下文又有移热一段。诸注随证训释。或言热。或言寒。
语虽不一。义实难移。窃谓移寒。寒字。当作受病之始。言如隔塞。多属热结。若云膈症。间有寒膈痈肿。间有寒疡。而属热者。多与狂颠肺消。均当作寒久变热解。于义始通。若下文移肾涌水。则始终均属阴寒也。简按汪昂盖不见张注。故有此等说。恐未免附会。涌水方。具圣济总录七十九卷。
濯濯 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大肠病者。肠中切痛。而鸣濯濯。
膈消 马云:一说。膈证肺消。当为二病。张云:膈上焦烦。饮水多而善消也。上文言肺消者因于寒。此言膈消者因于热。可见消有阴阳二证。不可不辨。李氏兰室秘藏云。上消者。舌上赤裂。大渴引饮。经云。心移热于肺。传为膈消。是也。简按李以为上消渴。是。膈消方。具于圣济总录四十九卷。
柔 简按柔者。阴之义。伤寒论。太阳病。发热无汗。反恶寒者。名曰刚 。太阳病。发热汗出。
不恶寒者。名曰柔 。成无己注。 字。乃痉之误。盖肺属太阴。肾属少阴。肺移热于肾而发痉。故曰柔痉。
活人书云。柔痉。又云阴痉。是也。马张依王注云:柔谓筋纵而无力也。说文。痉。劲急也。筋纵无力。何得云痉。于理太乖。吴云:柔。多汗也。亦误。
肠 死 张云:肾移热于脾者。阴火上炎也。邪热在下。真阴必亏。故传为虚损。肾本水脏。而挟热侮脾。故名肠 。下利脓血。阴虚反克。则水土俱败。故死。
胞移热于膀胱 楼云。胞。谓女子之胞也。吴云:胞。阴胞也。在男则为精室。在女则为血室。张同。简按精室无所考。当从楼说。王履溯洄集云。膀胱固为津液之腑。又有胞居膀胱之中。程序医彀云。胞。
本胞胎之胞。履错认为尿脬之脬。却乃牵合而傅会。以膀胱联而为一。若有热何待于移。移者。由他脏移至之谓。是语相矛盾矣。张五味篇注。亦辨履之误。当考。(胞义。详于五脏别论。)
口麇 麇。诸本作麋。简按古通用。(盐铁论。麇鬲。论衡。麇烂。并麋同。)然宋本以下。并作麋。当改。志云:小肠之下。名曰阑门。济泌别汁。渗入膀胱。膀胱反移热于小肠。是以鬲肠不能下渗。湿热之气。反随经上逆。而口为之麋烂矣。圣济总录云。热气厥逆。膀胱移热于小肠。胃之水谷。不得传输于下。故鬲塞不便。上则令口生疮而糜烂也。大抵心胃壅热。则必熏蒸于上。不可概用傅药。当求其本而治之。方具于一百十七卷。
瘕 张云:小肠之热下行。则移于大肠。热结不散。则或气或血。留聚于曲折之处。是为 瘕。
简按颜氏家训曰。宓。伏。 。古来通字。方具于圣济总录第五十卷。(瘕。详于大奇论注。)
为沉 马云:伏瘕。则沉其中也。吴云:为隐伏秘匿之瘕。极其痛苦奔注。如火之灼。痛止则如不病之平人。为患深沉。不易求也。张同。志云:沉痔也。邪气脏腑篇曰。肾脉微涩为沉痔。曰沉者。抑上古之省文。或简脱耶。诸家注释。皆以沉为伏瘕沉滞。按经文用二为字。是系二证。不可并作一证论。高本。沉下有痔字。注云:痔字简脱。今补。火热下行。而为沉痔。简按据二为字。志高似是。汪昂云。沉。疝字之误。
非也。儒门事亲云。夫妇人月事沉滞。数月不行。肌肉不减。内经曰:是名为瘕为沉也。沉者。月事沉滞不行也。急宜服桃仁承气东加当归。大作剂料服。不过三服立愈。
善食而瘦 甲乙。瘦。作溲。非也。
食亦 甲乙。作食 。入。作又。在 字下。简按亦。易也。即跛易痿易狂易之易。虽善食而不肥。
与平常变易。故曰食易。张云:虽食亦病而瘦。所以谓之食亦。高同。此训为助字之亦。乃非名病之义。千金方云。食多身瘦。名曰食晦。先取脾俞。后取季胁。盖晦。不见之义。即食 也。( 字义详见于平人气象论。)
楼氏纲目云。食 者。谓食移易而过。不生肌肤。亦易饥也。东垣云。善食而瘦者。胃伏火邪于气分则能食。脾虚则肌肉削也。方具于圣济总录四十七卷。
辛 鼻渊 吴良。脑受其热。故令 中辛辣。鼻液如渊之流。无止息也。简按玉篇。 。鼻茎也。
释名。 。鞍也。偃折如鞍也。图翼云。 。音遏。鼻梁亦名下极。即山根也。沈子禄云。俗呼为鼻根 。或作。(蹙 。见史蔡泽传。)高云:两 辛 。鼻两旁曰 。非也。千金方云。夫鼻洞者。浊下不止。传为鼽瞢瞑目。故得之气厥。盖鼻洞者。鼻液洞下不止之义。即鼻渊也。张氏医通云。鼻渊鼻鼽。当分寒热。若涕脓而臭者为渊。属热。清凉之药散之。若涕清而不臭者为鼽。属虚寒。辛温之剂调之。
衄 甲乙。 。作 。(广韵。 。目赤也。)释音。 。莫结切。简按王注汗血。见说文。吴云。鼻中出血。谓之衄 。盛者为衄。微者为 。未详所据。圣济总录云。在鼻为衄。在汗空为 。此误读王注。以污为汗也。太疏。
故得之气厥也 简按王以降诸家。以为结总一篇之义。然涌水癃溺血 瘕食亦。恐不得之气厥。乃谓辛 鼻渊衄 瞑目而已。全本并此篇于厥论。其名篇以气厥者。王所改定。知此非总结之文也。
吴云:有声之谓咳。连声之谓嗽。不言嗽者。省文也。儒门事亲云。嗽与咳一证也。后人或以嗽为阳。咳为阴。亦无考据。且内经咳论一篇。纯说咳也。其中无嗽字。由是言之。咳。即嗽也。嗽。即咳也。阴阳应象大论云。秋伤于湿。冬生咳嗽。又五脏生成篇云。咳嗽上气。又诊要经终论云。春刺秋分。环为咳嗽。又示从容篇云。咳嗽烦冤者。肾气之逆也。素问惟以四处。连言咳嗽。其余篇中。止言咳不言嗽。乃知咳嗽一证也。简按释名云。咳。刻也。气奔至出入不平调。若刻物也。嗽。促也。用力急促也。
吴意正与此符矣。刘完素云。咳。谓无痰而有声。嗽。谓无声而有痰。(保命集)李汤卿则辨之云。无考据。(心印绀珠)大是。
其寒饮食 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形寒寒饮则伤肺。以其两寒相感。中外皆伤。故气逆而上行。汪昂云。皮毛受寒。为外伤寒。餐寒饮冷。为内伤寒。今人惟知外伤寒。而不知有内伤寒。讹为阴症者。是也。不读内经。乌能知此。简按内伤寒固有之。然与阴症迥别。
各传以与之 张云:如肝当受病于春。以其时也。然有非木令之时。而肝亦病者。正以肺先受邪,而能传以与之也。凡诸脏腑之非时受邪者。其义皆然。汪昂云。马注。作肺传邪于五脏而咳。李士材宗之。谬。
观篇首肺之令人咳。篇后关于肺二语。则咳之必由于肺明矣。
为泄为痛 吴云:上文。言外内合邪。故为病亦兼内外。咳。外证也。泄。里证也。寒在表则身痛。
寒在里则腹痛。是兼乎内外者也。简按王注涩痢。恐不必然。
乘秋则 简按据新校正。全本。太素。无此三字。然下文有乘春乘夏等语。则全本。太素。系于脱遗。马以下诸本并有之。
先受邪 吴云:曰先受之。则次便及乎肺。而为咳矣。
至阴 高云:脾为阴中之至阴。寄王四时。乘至阴。即其王时也。简按痹论。以至阴遇此者。为肌痹。王注云:至阴。谓戊己月。及土寄月也。
喘息有音 病源。外台。音下。有声字。
喉中介介如梗状 甲乙介介。作喝喝。(新校正。甲乙。介介如梗状。作喝喝。误。)梗。巢源作哽。吴云:介介。坚梗而有妨碍之意。
志云:脏腑病形篇曰。心脉大甚为喉 。盖喉乃肺之窍。心火淫金。故喉中介然如梗状。简按西京赋注。草木刺人为梗。
不可以转转则 外台。作不可以转侧。似是。
阴阴引肩背 巢源。作 引肩 。○马云:按此事难知。集李东垣治五脏咳方。肺咳。用麻黄汤。心咳。用桔梗汤。肝咳。用小柴胡汤。脾咳。用升麻汤。肾咳。用麻黄附子细辛汤。虽未尽中病情。姑备此以俟采择。
长虫 张云:蛔虫也。居肠胃之中。呕甚则随气而上出。简按。巢源云长虫。蛔虫也。长一尺。脏腑病形篇。云脾脉微滑。为虫毒 蝎。 。 。蛔。并音回。说文。腹中长虫。关尹子云。人之一身。内包蛲蛔。
外蒸虮虱。东方朔神异经云。人腹中蛔虫。其状如蚓。此消谷虫也。多则伤人。少则谷不消。知蛔虫常居肠胃中也。
呕胆汁 千金。作清苦汁出。四时气篇云。胆液泄则口苦。胃气逆则呕苦。故曰呕胆。
咳而遗失 志云:失。当作矢。廉颇传曰:坐顷三遗矢。简按甲乙作矢。为是。病源作屎。千金作粪。
三焦咳 张云:久咳不已。则上中下三焦俱病。出纳升降。皆失其和。故腹满不能食饮。简按王注。为上中二焦。马注。为手少阳之三焦。恐非也。
此皆聚于胃关于肺 马云:夫五脏六腑之咳如此。然皆聚之于胃。以胃为五脏六腑之主也。关之于肺。以肺先受邪。而后传之于别脏别腑也。使人多涕唾。而面浮肿。皆以气逆于上故耳。此乃脏腑咳疾之总语也。简按此解。胜于王注。张高并仍马义。
治其俞 志云:咳在五脏。当治其俞。五脏之俞。皆在于背。欲知背俞。先度其两乳间。以草度其背。是谓五脏之。俞。灸刺之度也。简按此据血气形志篇。而诸家并原于本输篇。未详何是。
治其合 志云:合治内腑。故咳在六腑者。取之于合。胃合入于三里。大肠合入于巨虚上廉。小肠合入于巨虚下廉。三焦合入于委阳。膀胱合入于委中央。胆合入于阳陵泉。高同。简按此据邪气脏腑病形篇,而诸家并原于本输篇。亦未详何是。
治其经 志云:浮肿者。取肺胃之经脉以治之。简按上文。曰俞。曰合。前注似是。证治准绳。并张氏医通咳嗽门。载增补素问五脏六腑咳治例。当参看。
马云:首篇悉举诸痛。以为问答。故名篇。吴据新校正。改作卒痛。
必有验于人 国语楚语。楚右尹子革曰。民。天之生也。知天必知民矣。
必有厌于己 张云:厌。足也。高云:厌。弃也。弃其非。而从其是也。简按张注为是。
要数极 简按玉版论要篇云。至数之要。迫近以微。
明明也 宋本无一明字。志高依此。简按考王注意。宋本近是。
如发蒙解惑 宋本。如。作而。简按蒙。 同。刺节真邪论。二曰发 。礼记仲尼燕居。昭然若发矣。又东方朔七谏。幸君之发 。汉扬雄传。发 廓然。窦融传。旷若发 。(晋顾恺之作启 记。朱子有易学启蒙。)诗毛传。有眸子而无见。曰 。王充论衡云。人未学问曰 。 者。竹木之类也。并可以证。王注未允。
稽迟 说文。稽。留止也。
缩 熊音。 。贝员反。 不伸也。
绌急 释音。绌。丁骨切。张云:绌。屈曲也。简按广韵。绌。竹律切。音 。荀子非相篇。缓急嬴绌。注。犹言伸屈也。
炅 熊音。古惠反。烟出貌。唐椿原病集云。灵。音翎。
小热貌。内经举痛论云。寒气客于脉外。引小络而痛。得灵则痛止。注云:灵。热也。考篇韵中。炅。明也。
与热无干。查有灵。是小热貌。恐传写者。误灵为炅。未审是否。宜当考读。(考字典。炅。唐韵。古迥切。音颖。说文。见也。广韵。光也。灵。广韵。郎丁切。音灵。字类。小热貌。正字通。俗灵字。)简按熊唐并误。高云:炅。 同。热也。(集韵。 。俱永切。音憬。炎蒸也。字汇。居永切。)通雅云。灵素之炅。当与热同。此说为得。
而不可按也 滑云:此当作痛甚不休也。
膜原之下 简按王注疟论云。募原。谓膈膜之原系。与此注异。
挟脊之脉 张云:挟脊者。足太阳经也。其最深者。则伏冲伏膂之脉。故按之不能及其处。志云:伏冲之脉也。深者。谓邪客于挟脊之冲脉则深。在于腹之冲脉。则浮于外而浅矣。简按冲脉有浮沉之别。见于灵五音五味篇。志注义长矣。
起于关元 马云:按骨空论云。冲脉起于气冲。今曰关元者。盖任脉当脐中而上行。冲脉挟脐两旁而上冲。则本起于气冲。而与任脉并行。故谓之起于关元。亦可也。张云:关元。任脉穴。在脐下三寸。冲脉起于胞中。(出五音五味篇。)即关元也。
因之 吴云:气从之也。
喘动应手 马云:发喘而动。则应手而痛也。志云:人迎气口。喘急应手也。简按王吴张并不释。
盖此指腹中筑动而言。灵百病始生篇云。其着于伏冲之脉者。揣之应手而动。是也。喘。或是与 通。 音软。说文。动也。马志注恐非也。
按之则热气至热气至则痛止矣 滑云:以上十三字。不知何所指。简按高本。此十三字。移于第四对。故按之痛止之下。文脉贯通。极是。
在下相引 吴作上下相引。非也。
小肠膜原之间 简按上文云。肠胃之间。膜原之下。张云:膜。筋膜也。原。肓之原也。肠胃之间。膜原之下。皆有空虚之处。以原为肓之原。恐误。百病始生篇云。舍于肠胃之外。募原之间。又云:着于肠胃之募原。太阴阳明论云。脾与胃以膜相连。盖脏腑之间。有膜而相遮隔。有系而相连接。此即膜原也。故王注疟论云。膈膜之原系。马注始生篇云。肠胃之外。膜原之间者。即皮里膜外也。此说近是。
大经 志云:脏腑之大络也。简按百病始生篇云。其痛之时息。大经乃代。离合真邪论云。反乱大经。皆其义也。
宿昔而成积矣 志云:宿昔。稽留久也。高云:匪朝伊芳夕。故痛于宿昔。汪昂云。按此即今之小肠气也。
厥逆上泄 吴云:上泄。吐涌也。涌逆既甚。阴气必竭。
阴气竭阳气未入 马云:阴经之气竭。卫气不得入。故寒气壅滞。高云:阴气竭于内。阳气虚于外。
不能即入于阴。阴气竭。阳气未入。故卒然痛。死不知人。少间则阴气竭而得复。阳气未入而得反。乍剧乍苏则生矣。
不得成聚 张云:水谷不得停留。志云:不成积聚。而后泄腹痛也。简按王注为是。
热气留于小肠 吴云:此明腹痛而闭不通者。简按本篇。叙腹痛一十四条。属热者止一条。余皆属寒。
王氏证治准绳有说。当参考。又史载之方。举每证。附以脉候及治方。文繁不录。宜参。
固尽有部 简按吴改固作面。泥矣。
视其五色 马云:按灵枢五色篇第四节。义与此同。
飧泄 简按甲乙。太素。作食而气逆。然经脉篇。肝所主病。呕逆飧泄。未必改字。
肺布叶举 志云:肺脏布大。而肺叶上举。简按此据全注。今从之。
上焦不通荣卫不散 吴云:二不字。非也。
精却 吴云:却。却步之却。退也。
故气不行矣 新校正。不。作下。考上文。作下为是。吴亦从之。马则云。作下行者。不知经脉之行故也。张亦引本神篇。忧愁者。气闭塞而不行。而证之。并难凭矣。
气不行 新校正引甲乙。似是。吴云:气。荣卫表气也。亦通。
外内皆越 马云:人有劳役。则气动而喘息。其汗必出于外。夫喘则内气越。汗出则外气越。故以之而耗散也。
心腹满 高云:心腹。心之下腹之上也。满。胀满也。
旦食则不能暮食 吴云:是朝宽暮急。张云:内伤脾肾。留滞于中。则心腹胀满。不能再食。
鼓胀 志云:鼓胀者。如鼓革之空胀也。此因脾土气虚。不能磨谷。故旦食而不能暮食。以致虚胀如鼓也。
鸡矢醴 张云:鸡矢之性。能消积下气。通利大小二便。盖攻伐实邪之剂也。凡鼓胀由于停积。及湿热有余者。皆宜用之。若脾肾虚寒发胀。及气虚中满等证。最所忌也。误服则死。正传云。用羯鸡矢一升。
研细。炒焦色。地上出火毒。以百沸汤淋汁。每服一大盏。调木香槟榔末。各一钱。日三服。空腹服。以平为度。又医鉴等书云。用干羯鸡矢八合。炒微焦。入无灰好酒三碗。共煎干至一半许。用布滤取汁。
五更热饮则腹鸣。辰巳时行二三次。皆黑水也。次日觉足面渐有绉纹。又饮一次。则渐绉至膝上而病愈矣。此二法似用后者为便。简按圣济总录。治鼓胀旦食不能暮食。鸡屎醴法。鸡屎干者。上一味为末。每用醇酒。调一钱匕。食后临卧服。宣明论。鸡屎醴散。鸡屎醴。干者炒。大黄。桃仁。各等分。上为末。每服二钱。水盏半。生姜三片。煎七分。食前服。此他有数方。宜依证而择用。(千金。产后中风。鸡粪酒。妇人良方引。作鸡屎醴。鸡粪一升。熬令黄。乌豆一升。熬令声绝。勿焦。以清酒三升半。先淋鸡粪。次淋豆。取汁。一服。一升。温服取汗。)
一剂知二剂已 吴云:知。效之半也。已。效之至也。
虽然其病且已时故当病气聚于腹也 吴。已下句。注云:言虽是饮食不节。时有病者。但此病且已之后。时有自然病者。此由病气聚于腹。未尽已也。病根未拔。故亦复发焉。简按虽然。诸注未妥。吴注稍通。
时故当病气。甲乙。作因当风气。无时字。
支满 张云:满如支膈也。
先闻腥臊臭 马云:金匮真言论。肝其臭臊。肺其臭腥。张云:肺主气。其臭腥。肝主血。其臭臊。肺气不能平肝。则肝肺俱逆于上。浊气不降。清气不升。故闻腥臊。而吐清液也。
出清液 简按王注窈漏。谓阴户。又见骨空论注。此乃为白沃之属也。马则非之。为清涕从鼻出之义。吴同。考上文。张注为吐清液者。似是。
血枯 妇人良方。骆龙吉曰。夫肝藏血。受天一之气。以为滋荣者也。其经上贯膈。布胁肋。今脱血失精。肝气已伤。故血枯涸而不荣。胸胁满。以经络所贯也。然妨于食。则以肝病传脾胃。病至则先闻腥臊臭。出清液。则以肝病而肺乘之。先唾血。四肢清。目眩。时时前后血。皆肝病血伤之证也。
中气竭 吴本。竭下有及字。马云:醉以入房。致使醉则损伤其中气而竭绝。入房则劳其肝气而受伤。
盖司闭藏者。肾也。司疏泄者。肝也。故入房不惟伤肾。而且伤肝。张云:血枯者。月水断绝也。致此之由。
其源有二。一则以少时有所大脱血。如胎产既多。及崩淋吐衄之类。皆是也。一则以醉后行房。血盛而热。因而纵肆。则阴精尽泄。精去则气去。故中气竭也。夫肾主闭藏。肝主疏泄。不惟伤肾。而且伤肝。及至其久,则三阴俱亏。所以有先见诸证。如上文所云。而终必至于血枯。则月事衰少不来也。此虽以女子为言。若丈夫有犯前证。亦不免为精枯之病。则劳损之属皆是也。
乌鲫骨 诸本。鲫。作 。简按说文。 。乌 鱼也。又 。或从即。知 鲫一字。本草。作乌贼。罗愿云。此鱼有文墨可法则。故名乌 。 者。则也。骨名螵蛸。象形也。王所谓古本草经。即证类白字文。
吴云:乌 骨。涩物也。可以止血。张云:气味咸温下行。故主女子赤白漏下。及血闭。(以上神农本经)血枯。其性涩。故亦能令人有子。李时珍云:乌 骨。厥阴血分药也。其味咸而走血也。故血枯血瘕。经闭崩带下痢。厥阴本病也。厥阴属肝。肝主血。故诸血病皆治之。
茹 张云: 茹。亦名茹 。即茜草也。气味甘寒无毒。能止血治崩。又能益精气。活血。通血脉。
按甲乙经。及太素。新校正。俱作 茹者。非。盖 茹有毒。岂血枯者所宜。皆未之详察耳。志云: 茹。当茹。高云:茹 。旧本误 茹。今改。简按本草。有 茹。而无 茹。故新校正云。当改 作 。然南齐王子隆年三十一。而体过充壮。常服芦茹丸。以自销损。证类本草 茹条。引本篇王注文。知是 芦 一音。古通用。张则以为茹 一名。考诗郑风。茹 在阪。尔雅。茹 。 也。郭注。可以染绛。邢疏。一名地血。齐人谓之茜。别录。茜根。一名茹。乃以为茹 一名者非。然血枯所用。当是茹 。故志。高。并仍张注。而改茹 。极是。李时珍云:茜根。色赤而气温。味微酸而带咸。色赤入营。气温行滞。味酸入肝。而咸走血。手足厥阴血分之药也。专于行血活血。俗方用治女子经水不通。以一两煎酒服之。一日即通。甚效。此可以为张注之左证矣。四乌 骨。一茹。诸家不释。圣济总录。乌贼鱼骨。去甲。四两。 茹一两。妇人良方同。此盖谓 茹用乌 骨四之一。
古法不必拘于秤量。故云尔。
雀卵 张云:雀。即麻雀也。李时珍云:俗呼老而斑者。为麻雀。简按王注气味主疗。见于别录。
遂云。兹四药用入房焉。误。
后饭 吴云:先药后饭也。高云:使药下行。而以饭压之也。
鲍鱼汁 马云:俗谓之腌鱼卤。张云:鲍鱼。即今之淡干鱼也。诸鱼皆可为之。惟石首鲫鱼者为胜。其气味辛温无毒。通血脉。益阴气。煮汁服之。能同诸药。通女子血闭也。以上四药。皆通血脉。血主于肝。
故凡病伤肝者。亦皆可用之。李时珍云:鲍鱼。别录既云。勿令中咸。即是淡鱼无疑矣。简按妇人良方。圣济总录。并云。以鲍鱼煎汤下。以饭厌之。马以鲍鱼为腌鱼。以汁为卤。并误。(千金翼。治妇人漏血崩中。鲍鱼汤。鲍鱼。当归。阿胶。艾叶。凡四味。可见其有益阴之功也。)
利肠中及伤肝也 吴删及伤肝也四字。非。
小腹盛 马云:少腹盛满。
皆有根 吴云:根。病之所穷止也。
可治不 马云:不。否同。
伏梁 张云:伏。藏伏也。梁。 梁坚硬之谓。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。心脉微缓。为伏梁。在心下上下行。时唾血。又经筋篇曰。手少阴之筋病。内急心承伏梁。故五十六难曰:心之积。名曰伏梁。起脐上。大如臂。上至心下。其义本此二篇。然观本节云。齐上为逆。齐下为从。下节云。环齐而病。病名伏梁。是又不独以心积为伏梁也。盖凡积有内伏而坚强者。皆得名之。故本篇独言伏梁者。其总诸积为言。可知也。吴云:伏梁。言如潜伏之桥梁。为患深着之名。此与难经论伏梁不同。彼为心之积。是脏之阴气也。此为聚脓血。是阳毒也。
裹大脓血 志云:裹大。如囊之裹物而大也。简按此说迂僻。不可从。
每切按之 吴云:谓以手切近而按之。张云:按。抑也。高云:每急切而按摩之。必真气受伤。故致死。
此下则因阴 马云:其下与足之三阴而相因。必有时亦下有余之脓血。志云:此下。谓少腹。阴。
前后二阴也。简按当从志注。
生膈 高云:当生膈挟胃脘之内痈。简按不必依王注生改出。
挟胃脘 甲乙。挟。作依。
内痈 吴云:内溃之痈。不显于外也。
此久病也 张云:此非一朝夕所致者。延积既久。根结日深。
居齐下为从 吴云:齐。脐同。齐下之分。大小肠。膀胱之所部也。皆能受伤。即脓血穿溃。而不系人之生死。故为从。
勿动亟夺 马云:不可轻动之也。如上文切按之谓。必数数泻以夺之。则可以渐减。而不使之上迫耳。吴云:动。动胃气也。动大便也。亟。数也。夺。谓下之也。言勿得动胃气行大便。而数夺之也。高云:勿动亟夺。犹言勿用急切按摩以夺之。不当亟夺而妄夺。必真气受伤而致死。简按高注允当。今从之。
论在刺法中 张云:按伏梁一证。即今之痞块也。欲治之者。莫妙于灸。
髀股 甲乙。千金。依腰股。
环齐 王注奇病论云。环。谓圆绕如环也。
风根 张云:即寒气也。如百病始生篇曰。积之始生。得寒乃生。厥乃成积。即此谓也。汪云。此风根也。四字疑衍。或郁而不已。气化为风。故曰风根。简按张注义略通。今从之。
肓之原在齐下 吴云:腔中无肉空腋之处。名曰肓。(腋。疑隙误。)原。源也。脐下。气海也。一名脖 。灵枢曰。肓之原。名曰脖 。(出九针十二原。)此之谓也。简按吴释肓乃似。张解募原。恐无明据。左传成公十年云。疾居肓之上膏之下。说文。肓。心下膈上也。(下上原错。今从左传音义引。)傅氏左传辨误云。杜云。肓。膈也。心下为膏。愚考素问刺禁篇云。膈肓之上。中有父母。杨上善云。心下膈上为肓。曾亲观猪脏心膈之处。方忆膈者隔也。自膈以上。皆心肺清洁之属。自膈以下。皆肠胃污浊之属。则心在上。
膈在下。固矣。而心下有微脂为膏。膈上有薄膜为肓也。其痹论又云:皮肤之中。分肉之间。熏于肓膜。注云:肓膜。谓五脏之间。膈中膜也。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。益明矣。傅此说太详备。可谓发前注所未发矣。
为水溺涩之病 吴云:水溺。小便也。志云:盖风邪之根。留于脐下。动之则风气淫 。而鼓动其水矣。水溢于上。则小便为之不利矣。高云:此伏梁之在气分。不同于裹大脓血之伏梁也。简按志。水下句。与诸注异。
高梁 甲乙。作膏梁。(详出生气通天论。)
马云: 。癫同。简按 。说文。病也。一曰。腹胀也。乃 从 者。而战国策。为癫狂之癫。古通用可知矣。第王多喜多怒之解太误。(详出宣明五气篇。)甲乙作疽。似是。
禁芳草石药 张云:芳草。辛香之品也。石药。 炼金石之类。皆能助热。亦能销阴。凡病热者。所当禁用。高云:热中消中者。精血内竭。火热消烁。皆富贵人之病也。富贵之人。厚味自养。今禁膏梁。是不合其心。富贵之人。土气壅滞。宜升散其上。镇重其下。今禁芳草石药。是病不愈。简按据张注。禁上。阙一不字。
悍 熊音。 。音票。急也。悍。音汗。猛也。(二字。见阴阳应象大论。)
更论 甲乙。作当愈甚三字。
膺肿颈痛胸满 马云:膺颈胸腹。皆在上中二焦也。今膺肿颈痛。胸满腹胀。则下气上逆。病名曰厥逆。甲乙。膺。作痈。简按痈。壅同。详见于气厥论。
名厥逆 张云:此以阴并于阳。下逆于上。故病名厥逆。
须其气并 张云:气并者。谓阴阳既逆之后。必渐通也。志云:血气合并也。
入则喑 张云:阳气有余于上。而复灸之。是以火济火也。阳极乘阴。则阴不能支。故失声为喑。
虚则狂 张云:阳并于上。其下必虚。以石泄之。则阳气随刺而去。气去则上下俱虚。而神失其守。故为狂也。
怀子之且生也 志云:且生者。谓血气之所以成胎者。虚系于腹中。而无经脉之牵带。故至十月之期。可虚脱而出。简按且生。志意似指分娩之际。而味经文。殊不尔。吴云:生者无后患之意。
身有病 汪昂云。病字。王注解作经闭。按妇人怀子。多有呕恶头痛诸病。然形虽病。而脉不病。若经闭。其常耳。非病也。
无邪脉也 张云:身病者。脉亦当病。或断续不调。或弦涩细数。是皆邪脉。则真病也。若六脉和滑。而身有不安者。其为胎气无疑矣。
三阳之动 动。甲乙作盛。张云:阳脉者。火邪也。凡病热者。必因于阳。故三阳之脉。其动甚也。
人迎一盛少阳 甲乙。盛下有在字。下同。
入阴也 张云:人迎足阳明脉。所以候阳也。如终始禁服六节脏象等篇。俱详明其义。凡邪热在表。
三阳既毕。则入于阴分矣。简按吴。入上。补未字。非。
阳入于阴 张云:头主阳。腹主阴。阳邪在头则头痛。及其入于阴分。则腹为 胀也。简按吴。阳上。补始字。赘。
尻 熊音。苦高反。简案说文。尻。●也。从尸。九声。广雅。尻。臀也。又增韵。丘刀切。脊梁尽处。此与古义异。当考。
如重状 重。甲乙作肿。
太阳正经 经别篇曰。足太阳之正。别入于 中。高据王注。为是。马张以为昆仑穴。误。
循循然 吴云:循循。渐也。言渐次不可以俯仰也。张云:迟滞貌。简按离合真邪论云。其行于脉中循循然。当从吴注。
不可以顾 甲乙。顾上。有左右二字。
成骨 甲乙。作盛骨。吴云:成骨之端。阳关穴也。张同。志云:膝外廉阳陵泉之下。(当作上)有独起之骨。为成骨。盖足少阳主骨。至此筋骨交会之处。楼氏纲目云。按此谓阳陵泉穴。简按甲乙。阳关。在阳陵泉上三寸。犊鼻外陷者中。阳陵泉。在膝下一寸。 外廉陷者中。考王注。二穴并不相当。必是别穴。沈氏释骨云。膝之上下内外。皆以髌为断。成骨之旁。 骨之端。不至上旁膝。膝。乃 之讹也。此说有理。
如有见者善悲 吴云:仲景所谓如见鬼状。是也。善悲者。阳明热甚。而神消亡也。经曰:神有余则笑不休。不足则悲。此之谓也。
前 新校正云。 。甲乙作 。今甲乙作 。简按 。字书。牛脊骨。 。说文。胫端也。广雅。胫也。然本经 通用。
上下和之 张云:兼上下巨虚而言也。志高同。
内踝上二 高云:左右太溪二 。简按当以复溜为正。
不可复也 甲乙。不上有虚字。马云:肾气不可复也。张同。高云:出血太多。至冬不可复藏也。
简按据甲乙。谓血虚不可复也。
如张弓弩弦 吴云:厥阴之脉。抵少腹。属肝。肝主筋。肝病则筋急。故令腰中如张弓弩弦。
刺厥阴之脉 简按新校正。脉。改络。经脉篇云。足厥阴之别。名曰蠡沟。去内踝五寸。别走少阳。
踵 吴云: 。足腹也。 踵。足腹尽处也。
累累然 吴云:邪之所结。如波陇在络者。
善言默默然不慧 简按善言默默。诸家注属牵强。当仍全本删善字。义始通。志云:不慧。语言之不明矣。○简按其病云云以下十五字。与前四经腰痛之例不同。恐是衍文。
解脉 高云:解。散也。解脉。周身横纹之脉。散于皮肤。太阳之所主也。志同。简按与王吴诸家少异。
膝筋肉分间 志云:太阳之委中穴也。楼云。愚按膝外廉筋肉分间。即委阳穴是也。
外廉 吴云: 。 中横纹也。廉。棱也。
善恐 吴云:太阳之脉络于肾。肾志恐。故善恐。张同。○简按有两解脉。全云。恐误未详。然考其证候。及所刺穴道。俱属足太阳。故王以降。并无疑及者。
同阴之脉 马张仍王注。吴云:未详。然曰刺外踝绝骨之端。则足少阳之脉所抵耳。故王冰注。为少阳之别络。简按经脉篇云。足少阳之脉。直下抵绝骨之端。吴证王注。原于此志云:跷脉有阴阳。男女阴阳。
经络交并。故为同阴之脉。高云:阳跷之脉。从阴出阳。故曰同阴。并误。
锤 玉篇。称锤也。广雅。权谓之锤。其形垂也。马依太素作针。张云:如小锤居其中。重而痛也。简按今从张注。
合 下间去地一尺弦襂 新校正。及马张高。并为承山穴。志云:阳维起于诸阳之会。其脉发于足太阳。金门穴。在足外踝下一寸五分。(诸家并云一寸。唯八脉考。为一寸五分。)上外踝七寸。会足少阳于阳交。为阳维之 。(见甲乙)故当与太阳合 下间。而取之。盖取阳维之 也。 上踝七寸。是离地一尺所矣。
简按阳交在胫外侧。不宜曰 下间。志注未为得矣。所。许同。详见通雅。
衡络之脉 志云:此论带脉为病。而令人腰痛也。衡。横也。带脉横络于腰间。故曰横络之脉。夫足之三阳。循腰而下。足之三阴。及奇经之脉。皆循腰而上。病则上下不通。阴阳间阻。而为腰痛之证。简按此胜于旧注。
不可以俯仰 甲乙。作得俯不得仰。为是。
阳筋之间 甲乙。筋之。作之筋。为是。
上 数寸衡居 马张仍王注。吴云: 阳。浮 委阳二穴也。上 数寸。上于委中数寸也。衡居。令病患平坐也。志云: 阳。谓足太阳之浮 。高云:刺之在浮 会阳大筋之间。申明会阳之穴。上浮 数寸。横居臀下也。简按数说未允。楼氏引王注云:今详委阳。正在 外廉横纹尽处是穴。非上 也。殷门。上 一尺是穴。非数寸也。盖 阳筋者。按 内外廉。各有一大筋。上结于臀。今谓外廉之大筋。故曰阳筋也。上数寸。于外廉大筋之两间。视其血络盛者横居。为二 出血。此说极是。甲乙别条。有殷门主之病候。与此同当参考。
会阴之脉 马云:会阴者。本任脉经之穴名。督脉由会阴。而行于背。则会阴之脉。自腰下会于后阴。其脉受邪。亦能使人腰痛也。高云:会阴。在大便之前。小便之后。任督二脉。相会于前后二阴间。故曰会阴。
漯漯然 甲乙。作 然。熊音。漯。徒合反。音踏。张。音磊。简按 漯。水攒聚貌。见木玄虚海赋注。
饮已欲走 高云:漯漯然汗出。阴气虚。而阴液外注也。汗干令人欲饮。饮已欲走。阳气虚。而阳热外驰也。
直阳之脉 马吴张并据王注。高云:直阳。太阳与督脉相合之脉也。简按任脉与督脉相合之脉。盖直值通用。(见于史记宁成传。)遇也。即两脉会遇之义。新校正。直阳之脉。即会阴之脉。是也。王注骨空论云。任脉波脉督脉者。一源而三歧也。以任脉循背者。谓之督脉。自少腹直上者。谓之任脉。是以背腹阴阳。别为名目尔。知是二脉分歧之处。即其会遇之地。故名之会阴。亦名直阳耳。志云:会阳节后。当有刺条。刺直阳之前。宜有腰痛。或简脱与。抑督与任交病。在阴而取之阳耶。此说近是。然未察直阳即会阴也。
跷上 下五寸 甲乙。五寸。作三所。高云:三 者。刺阳跷之申脉。太阳之 中。又跷上 下。各相去五寸之承山。皆有血络横居。视其盛者刺其血。由此言之。则跷与 。及跷上 下。但刺横居之血络。不必拘于穴也。
飞阳之脉 马云:本足太阳经穴名也。此穴为足太阳之络。别走少阴。吴张同。高云:飞阳。阴维之脉也。阴维之脉。起于足少阴之筑宾。今曰飞阳者。经脉篇云。足太阳之别。名曰飞阳。去踝七寸。别走少阴。是飞阳乃别出于太阳。而仍走少阴也。简按高志仍王注。考经脉篇。飞阳。在去踝七寸。且在少阴之后。而下文云。在内踝上五寸。又云:少阴之前。乃知飞阳非太阳经之飞阳也。下文云。阴维之会。亦知飞阳是非阴维之脉也。盖此指足厥阴蠡沟穴。经脉篇云。足厥阴之别。名曰蠡沟。去内踝五寸。别走少阳。从阴经而走阳经。故名飞阳。义或取于此欤。前注恐误。
怫怫然 张云:言痛状如嗔愤也。
内踝上五寸 甲乙。作二寸。简按王注为复溜。故新校正。据甲乙改二寸。马张高并云。筑宾穴。简按考甲乙诸书。筑宾穴云。在内踝上 分中。而不云在五寸。则其说难凭。
少阴之前 简按复溜筑宾。俱是少阴经穴。若依前注。之前二字。属衍文。
阴维之会 简按甲乙云。筑宾。阴维之 。在足内踝上 分中。此谓刺内踝上五寸。与阴维之会二穴。王意亦尔。
昌阳之脉 马云:昌阳。系足少阴肾经穴名。又名复溜。足少阴之脉。其直行者。从肾上贯肝膈。
入肺中。循喉咙。挟舌本。其支者。从肺出络心。注胸中。故昌阳之脉。令人腰痛。其痛引膺。以膺即胸之旁也。张吴同。简按甲乙。复溜。一名昌阳。下文云。舌卷不能言。亦少阴所注故尔。今从马注。
反折 吴云:少阴合于太阳。故反折。
内筋 马云:以复溜在内筋中。为二 。其穴在踝上大筋之前。太阴经之后。踝上二寸所。张云:内筋。筋之内也。即复溜穴。简按志高俱据王为交信。盖复溜交信。并在内踝上二寸。止隔一条筋。前是复溜。后是交信。而此云昌阳之脉。当从马张。
大筋前太阴后 甲乙。无前太阴三字。当是脱文。
散脉 马云:愚于此节散脉有疑。何王注便以为足太阴之地机。遍考他处。又无散脉之说。但按地机穴。亦治腰痛不可俯仰。故且从王注耳。吴云:散脉。阳明别络之散行者也。高云:冲脉也。冲脉起于胞中。秉阴血而澹渗皮肤。一如太阳通体之解脉。故曰散脉。急不充于皮肤。故腰痛而身热。志同。简按高及志。以同阴以下六条。为奇经八脉之义。故有此说。然冲脉不宜谓散脉。恐是强解。今从吴注。义具于下文。
膝前骨肉分间 吴云:阳明之脉。至气街而合。故令遗溲。阳明之脉。下膝膑中。循胫外廉。故刺其处。张云:按此节似指阳明经为散脉。而王氏释为太阴。若乎有疑。但本篇独缺太阴刺法。而下文有云上热刺足太阴者。若与此相照应。及考之地机穴。主治腰痛。故今从王氏之注。高云:膝前之骨。犊鼻穴也。及肉分间。三里穴也。络外廉。
上廉穴也。简按张据马说从王注。虽似有理。然考甲乙。地机穴。在膝下五寸。焉得言膝前。故楼氏纲目云。
王注谓地机者。非也。既云膝前骨肉分间。络外廉束脉。当在三里阳陵泉三穴上之骨上。与膝分间是穴。横刺三也。(三穴。当是二穴。或恐脱一穴名与。)此说颇有理。今从吴。以散脉为阳明之别络。从楼以膝前骨肉分间。不拘于穴。为膝骨上肉分间横刺三 之义。高注三穴。于束脉之义未切贴。
束脉 吴云:以绳坚束之。视其波陇为 。简按此注不可从。
肉里之脉 吴云:未详。马张依王注。志云:肉者分肉。里者肌肉之文理也。高云:里。理同。肉理。
肌肉之文理也。肉理之脉。外通于皮。内通于筋。腰痛不可以咳。不能外通于皮也。咳则筋缩急。不能内通于筋也。简按诸说不一。今且从王注。
太阳之外少阳绝骨之后 甲乙。后。作端。简按本输篇云。阳辅。外踝之上。辅骨之前。及绝骨之端也。气穴论云。分肉二穴。王注云:在足外踝上绝骨之端三分。筋肉分间。阳维脉气所发。新校正云。详处所。疑是阳辅。今此节。甲乙作绝骨之端。明是阳辅。况筋缩急。胆病所主。宜无疑焉。高云:乃太阳附阳穴也。
此依甲乙。云附阳。太阳前少阳后。而于筋缩急无所关。宜从王注。
KT KT 熊。音殊。如羽鸟飞。马云:成无己释伤寒论。以为伸颈之貌也。张云:凭伏貌。志云:短羽之鸟。背强欲舒之象。简按通雅云。说文。KT 。鸟之短羽。飞KT KT 也。孙 收作KT 。韵会云。有钩挑者。为几案之几。音寄。不钩挑者为KT 。音朱。鸟短羽也。郑明选 言云。黄帝内经云。腰痛挟脊痛。至头KT KT 然。KT 。音 。鸟之短羽者。人病头项强臂缩则似之。与几字不同。几字尾上引。KT 字则否。此宜以音朱为正。张似为KT 字而释。盖本于本事方。(本事方。为几案之几。非也。当考。)
腰痛上寒 以下三十八字。又见于灵杂病篇。痛下更有痛字。吴云:皮肤上寒。是为寒包热。宜泻其表。张云:上寒上热。皆以上体言也。高云:此言腰痛寒热。亦刺三阳三阴。不但三阳三阴之脉。令人腰痛而始刺也。上文言六气。而不及太阴。故此亦不言太阴也。简按据灵枢。当从吴注。言三阳三阴。而不言太阴者。必是脱文。
上热 灵枢。甲乙。上上。有痛字。吴云:皮肤上热。是为热实而达于表。宜泻其里。故刺足厥阴。
不可以俯仰 吴云:少阳之脉。行于身之两侧。故俯仰皆不利。张同。高云:阴阳枢转不和。故刺足少阳。所以和其枢。而使阴阳旋转也。
中热而喘 张云:少阴主水。水病无以制火。故中热。
刺足少阴刺 中 张云:刺足之少阴。涌泉大钟悉主之。 中。委中也。简按吴云:少阴之 。水泉也。志云: 。隙也。谓经穴之空隙为 。阴 者。足少阴之筑宾穴也。并误。
腰痛上寒不可顾 志云:此以下。至引脊内廉。刺足少阴。系衍文。(凡六十二字。)愚按王氏所取之穴。不过承袭前人。或彼时俗在取。非出于经旨也。高云:衍文。旧本注云:古本并无。王氏所添也。简按今从志高而不释。
控 不可以仰 马云:控。按也。简按缪刺论。腰痛上。有邪客于太阴之络七字。仰下。有息字。今甲乙。仰上。无俯字。与新校正所引异。控。吴张仍王注。今从之。
马云:内论五脏六腑之风。故名。后世论风。当祖此篇。奈以中风及疠风偏枯。各立为一门。致使后人视中风为重。伤风为轻。不知此篇曰中曰伤。无以异也。汪昂云。按风论痹论痿论。分为三篇。病源不同。治法亦异。今世多混同论治。故丹溪着论辨之。
或为寒中 吴此下。补或为疡。或为不仁二句。非也。(详具于下文。)
疠风 熊音。疠。音例。吴云:利赖二音。张云:癞同。
或为偏枯 滑云:偏枯。当作偏风。下文以春甲乙云。则为偏风。是也。
或为风也 千金。作或为贼风。滑云:或当作均。高云:或为风病之无常。简按下文有脑风目风漏风内风首风肠风泄风。恐为风之间。有脱字。
栗 楼云。 。陀骨切。忽忘也。(见集韵)栗。惧也。 。熊音。他对切。考字书。并无振寒之义。甲乙作解 。于文理为要。
名曰寒热 简按脉要精微论云。风成为寒热。并谓虚劳寒热。即后世所谓风劳也。
寒中 张云:盖风虽阳邪。气则寒肃。是风之与寒。名为同类。但有阴阳之辨耳。岁露篇曰。四时八风之中人也。故有寒暑。寒则皮肤急。而腠理闭。暑则皮肤缓。而腠理开。所以病变若此。
风气与太阳俱入云云 高云:风之伤人。或为疠风者。乃风气与太阳。俱入行诸太阳之脉俞。脉。
经脉也。俞。 穴也。太阳之气主通体。今行诸脉俞。而散于通体分肉之间。
分肉。分腠之肌肉也。散于分肉。更与周身之卫气相干。风气行于脉俞。散于分肉。干于卫气。则正气不能通贯。其道不利。其道不利。故使肌肉愤然 胀。而有疡。疡。疠疡也。此肌肉有疡。因脉外之卫气。有所凝而不行。故其肌肉疠疡。而亦有不仁也。简按此以下。至有不仁也。诸家并为论疡及不仁。故吴于篇首。补为疡为不仁二句。而高独接下文。为疠证之疡及不仁。文理相贯。颇觉胜于前注。今从之。
与卫气相干 甲乙。作悍邪时与卫气相干。
肌肉愤 而有疡 熊音。愤。音忿。发也。 。充人反。疡。以章反。疮也。吴云:愤 。肿起也。
疡。痈毒也。简按王注生气通天论痤字云。谓色赤 愤。亦肿起之义。巢源诸癞候云。 肉如桃核小枣。盖谓此类也。
有荣气热 赵府本。熊本。气。作卫。滑云:有字衍。 。腐同。此段。当作风寒客于脉而不去。名曰疠风。疠者。荣卫热 。其气不清。故使鼻柱坏。而色败皮肤疡溃。简按此未知果是否。录以存一说。长刺节论云。病大风。骨节重。须眉堕。名曰大风。刺肌肉为故。汗出百日。刺骨髓。汗出百日。凡二百日。发眉生而止针。又四时气篇云。疠气者。素刺其肿上。已刺以锐针针其处。按出其恶气。肿尽乃止。常食方食。无食他食。并与此节相同。曰大风。曰疠气。即疠之谓耳。
或名曰寒热 滑本。删此五字。简按此衍文。诸注属强解。
以春甲乙云云 以下五十七字。吴移下文故风者百病之长也之上。近是。
伤于邪者为脾风 甲乙。邪。作风。
中于邪者为肺风 甲乙。中。作伤。邪。作风。下同。
亦为脏腑之风 简按马吴张仍王注。以风中五脏六腑之俞。亦为脏腑之风二句。为偏风之所由。志高则接上文四时五脏之风为一节。以亦字考之。志高为是。高云:各以五行之时日受邪。而五脏之气应之。则为五脏之风。若风中五脏六腑之俞穴。伤其经脉。亦为脏腑之风。既曰伤于风。复曰伤于邪。以明风者邪气也。
既曰伤于邪。复曰中于邪。以明伤者中之谓也。此申明或内至五脏六腑。而为脏腑之风者如此。
各入其门户 志。圈各上为别段。注云:此论风邪偏客于形身。而为偏风也。门户者。血气之门户也。简按刺节真邪论云。虚邪偏客于身半。其入深。内居荣卫。荣卫稍衰。则真气去。邪气独留。发为偏枯。由之推之。门户。即荣衰弱之处。志。以为血气之门户。近是。
偏风 神巧万全方云。经有偏风候。又有半身不遂候。又有风偏枯候。此三者。大要同。而古人别为之篇目。盖指风则谓之偏风。指疾则谓之半身不遂。其肌肉偏小者。呼为偏枯。
脑风 吴云:脑痛也。简按医说云。脑风。头旋偏痛。圣济总录云。脑户者。督脉足太阳之会也。
风邪客搏其经。稽而不行。则脑髓内弱。故项背怯寒。而脑户多冷也。方具于十五卷。
风入 头 甲乙注。一本作头系。高本。 。作系。云。风入目系。而至于头。则入目之门户。而为目风。简按改 作系。若不作头系。则头字无着落。今据甲乙注改头系。头系。乃头中之目系。
目风 吴云:目痛也。张云:或痛或痒。或眼寒。而畏风羞涩也。
漏风 张云:酒性温散。善开玄府。酒后中风。则汗漏不止。故曰漏风。病能论。谓之酒风。
内风 吴云:今人遗精咳血。寝汗骨蒸。内风之所致也。简按评热病论云。劳风。法在肺下。与内风迥别。王注恐误。张氏医通云。入房汗出中风。嗽而面赤。内经谓之内风。脉浮紧。小青龙。脉沉紧。真武汤。
新沐 吴云:沐。濯首也。张云:一曰沐浴。简按和剂局方。有洗头风。证治要诀。于窗罅间梳洗。卒然如中。呼为檐风。此亦首风之属也。
肠风 马云:风久入于其中。则为肠风。其食有时不化而出也。简按吴张并为肠风下血之证。非也。
泄风 高云:久风外在腠理。则为隐疹之泄风。简按此金匮要略所论。与本篇泄风不同。当考下文。
(金匮云。风气相搏。风强则为隐疹。身体为痒。痒为泄风。久为痂癞。)张云:自上文风气循风府而上。至此。共七种。所以明或为风也。故有其病各异。其名不同之义。
无常方然致有风气也 然。千金。作焉。滑本。删致以下五字。
其病能 张云:凡致病之害。皆谓之能。志云:病能者。谓脏气受邪。能为形身作病也。马云:能。耐同。简按义具于病能篇。
然 马。吴。 。音骈。广雅云。 。白也。王注原于玉篇。
昼日则差 马云:差。瘥同。吴云:昼日起。则肺叶垂而顺。故病瘥。暮而卧。则肺叶壅而胀。故病甚。志云:昼则阳气盛。而胜邪。暮则气衰。故病甚也。简按王注为是。
诊在眉上其色白 马云:灵枢五色篇。以为阙中者肺也。高云:其诊视之部。在眉上阙庭之间。其色然白者。是也。志云:始言 然白。而复曰诊在眉上。其色白。有似乎重见矣。所谓 然白者。谓肺气受风,而脏气之见于外也。所谓诊在眉上。其色白者。谓五脏之病色。见于面也。简按当从高注。下文四脏义并同。
焦绝 马云:心受邪。正在中。故上中下三焦之气。升降颇难。而似有阻绝也。张云:唇舌焦燥。津液干绝也。简按未详。张据王义。姑从之。
善怒吓赤色 甲乙。无吓字。作色赤。楼云。吓字。衍。高云:木火相生。故善以怒而吓人。简按庄子秋水云。鸱得腐鼠。 雏过之。仰而视之曰吓。司马云:怒其声。恐其夺己也。又五脏之风。言情志者。唯心肝二脏耳。而于肝则云善悲。又云善怒。并为可疑。今且仍王注。
诊在口 高本。口。作舌。注云:舌。旧本讹口。今改。
时憎女子 吴云:肝脉环阴器。肝气治。则悦色而欲女子。肝色衰。则恶色而憎女子。
然 张云:浮惨貌。简按 同。义具于评热病论。
脊痛 甲乙。脊上。有腰字。
其色 志云:恐后人认为一色。故曰苍。曰 。曰 然。曰微黄。大意与五脏生成篇之论色同。 。烟煤黑色也。
肌上 高本。肌。作●。注云:●。旧本讹肌。今改。肌。两颊肉也。肌上。颧也。颧。肾所主也。
简按说文。肌。颊肉也。五阅五使篇云。肾病者。颧与颜黑。高注确有所据。然 几通用。故 作饥。 作机,则肌不必改●。
胃风 简按此腹中论所谓鼓胀之属。与和剂局方胃风汤之胃风。医说不伏水土之胃风不同。圣济总录有治方。具于十七卷。
失衣则 胀 吴云:风寒助邪。脉益凝涩。故今 胀。张云:失衣则阳明受寒于外。故为 胀。简按王注中热。恐误。
食寒则泄 千金。泄上。有洞字。似是。
诊形瘦而腹大 高云:犹言诊其形色则瘦。诊其腹上则大。以明五脏诊色。六腑诊形之义。
先风一日 志云:风者。天之阳气。人之阳气。以应天之风气。诸阳之气。上出于头。故先一日则病甚。男兆璜曰。风将发而所舍之风亦发。故先一日病甚。人气之通于天也。张云:阳性先而速也。先至必先衰。
是以至其风日。则病少愈。圣济总录云。阳之气。以天地之疾风名之。风行阳化。头者。诸阳之会。与之相应也。方具于十五卷。
漏风 圣济总录云。食酒中风。则为漏风。漏风之状云云。又曰:身热解堕。汗出如浴。恶风少气。病名酒风。(出病能论。)夫酒所以养阳。酒入于胃。与谷气相薄。热盛于中。其气 悍。与阳气俱泄。使人腠理虚而中风。令人多汗。恶风不可单衣。其喘息而少气者。热重于肺。客于皮毛也。口干善渴者。汗出多,而亡津液故也。解堕而不能劳事者。精气耗竭。不能营其四肢故也。谓之漏风者。汗出不止。若器之漏。久而不治。转为消渴。方具于十三卷。
常不可单衣 汪昂云。汗多腠疏。故常畏寒。马注。作畏热虽单衣亦欲却之。昂按既云畏热。下何以又言恶风乎。高云:多汗表虚。欲着复衣。故常不可单衣也。
甚则身汗 高本。身。作自。注云:自汗。旧本讹身汗。今改。食则汗出者。言身若无汗。食入则汗出也。甚则自汗者。言身或多汗。甚则自汗也。甚。犹多也。简按不必改自汗。义自通。
泄风之状 简按上文。久风入中。则为肠风飧泄。外在腠理。则为泄风。本节则云。多汗。汗出泄衣上。盖此其汗泄。甚于漏风。新校正。据千金改内风。难必矣。
上渍其风 吴云:上渍。半身之上。汗多如浸渍也。志。四字为一句。注云:泄衣上则身湿。既湿且冷。一如水渍。而有风。故曰上渍其风也。简按四字未详。或恐是衍文。○吴云:此不及脑风目风内风肠风飧泄者。古亡之也。言胃风。而上文未尝及者。亦上文亡之也。
高云:痹。闭世。血气凝涩不行也。有风寒湿三气之痹。有皮肌脉筋骨五脏外合之痹。六腑有俞。五脏亦有俞。五脏有合。六腑亦有合。故有五脏六腑之痹。荣卫流行。则不为痹。痹之为病。或痛。或不痛。或不仁。
或寒或热。或燥或湿。举而论之。故曰痹论。
痹之安生 甲乙。之。作将。
合而为痹也 张云:痹者。闭也。观阴阳别论曰。一阴一阳结。谓之喉痹。至真要大论曰。食痹而吐。是皆闭塞之义可知也。故风寒湿三气杂至。则壅闭经络。血气不行。而病为痹。即痛风不仁之属。华佗中藏经云。痹者。风寒暑湿之气。中于人脏腑之为也。痹者。闭也。五脏六腑。感于邪气。乱于真气。闭而不仁。故曰痹。郑玄注易通卦验云。痹者。气不达为病。简按经中。痹有四义。有为病在于阴之总称者。见于寿夭刚柔篇。有专为闭塞之义者。如食痹喉痹。是也。有为麻痹之痹。王注云 痹者。是也。有为痛风历节之义。如本篇行痹痛痹着痹之类。是也。此他总不离乎闭塞之义。学人宜细玩焉。一切经音义。引苍颉篇云。痹。手足不仁也。
行痹 马云:其风气胜者。风以阳经而受之。故为行痹之证。如虫行于头面四体也。张云:风者善行数变。故为行痹。凡走注历节疼痛之类。皆是也。简按张依楼氏纲目。下痛痹着痹同。张氏医通云。行痹者。
走注无定。风之用也。越脾加朮附汤。
痛痹 马云:其寒气胜者。则寒以阴经受之。故当为痛痹之证。寒气伤血。而伤处作痛也。张云:阴寒之气。客于肌肉筋骨之间。则凝结不散。阳气不行。故痛不可当。即痛风也。张氏医通云。痛痹者。痛无定处。乃湿气伤肾。肾不生肝。肝风挟湿。流走四肢。肩 疼痛。拘急浮肿。金匮乌头汤。身体痛如欲折。肉如锥刺刃割。千金附子汤。
着痹 马云:其湿气胜者。则湿以皮肉筋脉而受之。故当为着痹之证。当沉着不去。而举之不痛也。
张云:着痹者。肢体重着不移。或为顽木不仁。湿从土化。病多发于肌肉。简按陈氏三因方云。肿满重着为湿胜。此似以着痹为湿脚气矣。○志云:灵枢有风痹。伤寒论有湿痹。是感一气而为痹也。本篇。论风寒湿三气错杂而至。相合而为痹也。周痹篇曰。风寒湿气。客于外分肉之间。迫切而为沫。沫得寒则聚。聚则排分肉,而分裂也。分裂则痛。痛则神归之。神归之则热。热则痛解。痛解则厥。厥则他痹发。发则如是。是寒痹先发,而他痹复发也。本篇论风气胜者为行痹。湿气胜者为着痹。是三气杂合。而以一气胜者。为主病也。经论不同。
因证各别。临病之士。各宜体认。张氏医通云。着痹者。痹着不仁。或左或右。半身麻木。或面或头。或手臂。
或脚腿麻木不仁。并宜神效黄耆汤。
以冬遇此者为骨痹 楼云。凡风寒湿所为。行痹痛痹着痹之病。冬遇此者为骨痹。春遇此者为筋痹。
夏遇此者为脉痹。长春遇此者为肌痹。秋遇此者为皮痹。皆以所遇之时。所客之处命名。非此行痹痛痹着痹之外。又别有骨痹筋痹脉痹肌痹皮痹也。
重感于风寒湿之气也 甲乙。无重字。
心下鼓 马云:鼓字为句。心下鼓战也。高云:心虚则烦。故烦则心下鼓。鼓。犹动也。简按王注鼓满。误。
上为引如怀 高云:经脉论云。肝病。丈夫 疝。妇人少腹肿。故上为引于下。有如怀物之状。
尻以代踵脊以代头 高云:尻。尾骨也。尾骨下蹲。以代踵足。骨痿也。脊骨高耸以代头。天柱倾也。简按王以拘急释之。诸注并同。高以痿弱解之。义各别。
胞痹 张云:胞。膀胱之脬也。高云:即膀胱痹也。简按刘熙释名云。胞。 也。 。空虚之言也。
主以虚承水 也。或曰膀胱。言其体短而横广也。知胞即是膀胱。吴以女子之胞注之。非也。
按之内痛若沃以汤 简按百病始生篇云。积。其着于伏冲之脉者。揣之应手而动。发手则热气下于两股。如汤沃之状。并言肌热之状。据此则内痛作两髀。似是。
上为清涕 志云:膀胱之脉。从巅入脑。脑渗则为涕。上为清涕者。太阳之气。痹闭于下。不能循经而上升也。(张氏医通云。胞者。膀胱之脬也。膀胱气闭。则水道不行。故按之内痛。若以热汤沃之。小便得外热之助。方得稍通。而犹滞涩不利。则治宜温助气化可知。膀胱之脉。从巅入络脑。故上为清涕。以太阳经气不固。而精气上脱。又须温补无疑。盖缘精泄之后。寒热乘虚。入于膀胱之内。而致小便淋沥不通。茎中痛引谷道。甚则脐腹胀痛。此属津液枯竭之故。误与利水药。必致喘逆胀急而死。老人阴虚泉竭。多有此证。曾见膀胱胀破。淋沥无度。时虽暂绶。不久即毙。又小便不禁门。有治胞痹。用肾沥东加减桑螵蛸散医案一则。当参考。)
阴气者静则云云 马云:此言脏腑所以成痹者。以其内伤为本。而后外邪得以乘之也。阴气者。营气也。阴气精专。随宗气以行于经脉之中。惟其静。则五脏之神自藏。而不消亡。若躁则五脏之神消亡。而不能藏矣。所以有五痹者。必重感于邪。而成五脏之痹也。至于六腑之所以成痹者。何哉。饮食固所以养人。而倍用适所以害人。故饮食自倍。肠胃乃伤也。肠胃既伤。则邪得以乘俞入之。而为痹矣。按生气通天论云。阳气者。精则养神。柔则养筋。论卫气也。此节云云。论营气也。王注分脏腑。看书有法。但不知阴气为营气耳。
简按此十九字。吴移于生气通天论。未知旧经果然否。今且依马注。
淫气 滑云:王注云云。如此则属内伤。非风寒湿三气杂至。而为外伤者。宣明五气篇云。邪入于阴则为痹。所谓邪者。岂指淫气而言耶。马云:邪气浸淫。喘息靡宁。正以肺主气。惟痹聚在肺。故喘息若是。
(下文意并同。)志云:此申明阴气躁亡。而痹聚于脏也。淫气者。阴气淫佚。不静藏也。淫气而致于喘息,则肺气不藏。而痹聚在肺矣。(下文意并同。)吴云:气失其平。谓之淫气。痹聚者。风寒湿三气凝聚也。简按生气通天论云。风客淫气。精乃亡。邪伤肝也。说文。淫。浸淫随理也。徐曰。随其脉理。而浸渍也。
乏竭 马云:邪气浸淫。阴血乏竭。正以肝主血。惟痹聚在肝。
肌绝 马云:邪气浸淫。肌气阻绝。正以脾主肉。惟痹聚在脾。吴云:肌肉断裂也。志云:肌肉焦绝。
亦益内也 马云:或云。亦益内。作入房。说亦通。志云。亦者。言不止在皮肉筋骨之合于内也。简按马或说。属未安。(医通。益。作滥。)
易已也 张云:风为阳邪。可以散之。故易已。然则寒湿二痹。愈之较难。以阴邪留滞。不易行也。
食饮居处 高云:犹言食饮自倍。居处失宜。乃腑痹之病本也。
六腑亦各有俞 马云:六腑之分肉。皆各有俞穴。风寒湿之三气。外中其俞。而内之饮食失节应之。则邪气循俞而入。按三百六十五穴。皆可以言俞。今曰俞者。凡六腑之穴。可以入邪。而王注止以足太阳在背之六俞穴为解。则又理之不然者也。
五脏有俞六腑有合 张云:乃兼脏腑。而互言也。汪昂云。按六腑。前文只列肠痹胞痹。三焦有名无形。胆附于肝。胃为脏腑之海。故不复别言痹也。
各有所发各随其过 马云:循脏腑经脉所行之分。各有所发病之经。乃随其病之所在而刺之。则或俞或合。其病无有于不瘳也。志云:各随其有过之处而取之。简按张以所发为井穴。过字。吴张高依王注。读为平声。并非也。
荣者水谷之精气也 张云:荣气者。阴气也。由水谷精微之所化。故为水谷之精气。卫气篇曰。精气之行于经者。为营气。正理论曰。云云。夫谷入于胃。以传于肺。五脏六腑。皆以受气。其清者为营。浊者为卫。营在脉中。卫在脉外。故于脏腑脉络。则无所不至。
卫者水谷之悍气也 张云:卫气者。阳气也。阳气之至。浮盛而疾。故曰悍气。 。急也。本脏篇曰:卫气者。所以温分肉。充皮肤。肥腠理。司开阖者也。卫气篇曰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。为卫气。邪客篇曰。卫气者。出其悍气之栗疾。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。而不休者也。皆与此节。互有发明。
肓膜 张云:肓者。凡腔腹肉理之间。上下空隙之处。皆谓之肓。如刺禁论曰。膈肓之上。中有父母。
左传曰。膏之上肓之下者。是皆言膈上也。又腹中论曰。其气溢于大肠。而着于肓。肓之原。在齐下。九针十二原篇曰。肓之原。出于脖 。胀论曰。陷于肉肓。而中气穴。则肓之为气。不独以胸膈为言。可知也。膜。筋膜也。简按王注空虚之处。吴注腹中论稍同。张误读以为此注。乃与举痛论小肠膜原注略同。不可从。扁鹊传。搦荒。说苑。作肓莫。即肓膜也。
散于胸腹 甲乙。散。作聚。
故不为痹 张云:营卫之气。但不可逆。故逆之则病。从之则愈。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脉脏腑之有形者也。无迹可着。故不与三气为合。盖无形亦无痹也。
有寒故痛也 简按王注。全本于灵周痹篇文。
故不通 诸注。并依甲乙。通。作痛。今从之。
皮肤不营 张云:逆调论曰。荣气虚则不仁。卫气虚则不用。不营者。血气不至也。马云:以其皮肤之中。少气血以为之营运。高同。志云:不能营养于皮肤。
阳气少阴气多 张云:凡病寒者。不必尽由于外寒。但阳气不足。阴气有余。则寒从中生。与病相益。故为寒证。志云:此言寒热者。由人身之阴阳气化也。人之阳气少。而阴气多。则与病相益其阴寒矣。
病气胜 张兆璜云。与病相益者。言人之阴气多。而益其病气之阴寒也。病气胜者。言人之阳气多。而益其病气之热胜也。
阳遭阴故为痹热 吴。遭作乘。云。旧作阳遭阴。未当。今依甲乙。改阳乘阴。为近理。简按甲乙无痹。亦近是。滑云:或热下。有或燥问。今此无答辞。
两气相感 张云:寒湿两气也。脉要精微论曰。阴气有余。为多汗身寒。其义即此。张兆璜云。阳热盛者多汗出。濡湿之汗。又属阴寒。医者审之。
不痛也 汪昂云。痛则血气犹能周流。五者为气血不足。皆重于痛。故不复作痛。诸解欠明。
逢寒则虫 马云:虫。甲乙作急。王氏以为如虫行者。非。盖风胜为行痹。非逢寒也。张云:逢寒则筋挛。故急。逢热则筋弛。故纵也。吴同。简按志仍王注。高云:寒湿相薄。故生虫。太误。巢源云。凡痹之类。逢热则痒。逢寒则痛。
吴云:痿。与萎同。弱而不用之意。高云:承上编痹证。而论痿证也。痿者。四肢委弱。举动不能。如委弃不用之意。潘氏医灯续焰云。痿者。委也。足痿不用。有委靡不振之义。故字从委。简按痿。 系于四肢委弱之疾。而有肺痿阴痿等证。巢源。作肺萎阴萎。知是痿与萎同。吴为明确。盖痿痹 三疾相类。古多混同。说文。痿。痹疾也。前哀帝纪。痿痹。师古云。痿。亦痹病也。枚乘七疑。出舆入辇。命名蹶痿之机。此类是也。故本经分三篇。而详论之。
筋膜 张云:膜。犹幕也。凡肉理脏腑之间。其成片联络薄筋。皆谓之膜。所以屏障血气者也。凡筋膜所在之处。脉络必分。血气必聚。故又谓之膜原。亦谓之脂膜。
肺热叶焦 甲乙。焦下。更有焦字。
急薄着则 甲乙。着下。更有着字。吴云:着。留而不去也。张云:皮毛虚弱。而为急薄。热气留着不去。志云:灵枢云。皮肤薄着。毛腠夭焦。著者。皮毛燥着。而无生转之气。故曰着则生痿 也。
痿 吴云: 。足不用也。肺主气。气病则不能充周于身。故令手痿足 。汪昂云。肺主皮毛。传精布气。肺热叶焦。则不能输精于皮毛。故虚弱急薄。皮肤燥着。而痿 不能行。犹木皮剥。则不能行津于枝干而枯也。简按史记韩王信传。仆之思归。如痿人不忘起。张楫云。痿。不能行。吴越春秋云。寡人念吴。犹者不忘走。 。又作 。礼记释文。 。两足不能行也。由此观之。痿 。并足废之疾。然痿者。痿弱之义。者。两足不能行之称。自不能无别焉。王则依疏五过论。痿 为挛之语。释为挛 。吴则分为手足之病。俱似拘泥。此据他脏之例。当曰皮痿。而曰痿 者。盖肺为痿证之主也。
枢折挈 吴云:枢纽关节之处。或折或挈。志本。挈。一字句。注云:枢析。即骨繇而不安于地。骨繇者。节缓而不收。(以上根结篇文。)故筋骨悬挈不收。汪昂云。枢纽之间。如折如挈。简按说文。挈。悬持也。推王意。谓膝腕之枢纽。失其悬持。如折去也。此注为长。甲乙。挈。作 。非。
胆泄 甲乙。胆下。有热字。简按奇病论。胆虚气上溢。而口为之苦。名胆瘅。
肺者脏之长也 志云:脏真高于肺。朝百脉。而行气于脏腑。故为脏之长。简按病能论。九针论。
并云肺者。五脏六腑之盖也。
肺热叶焦 吴。此下。补生痿 三字。简按此据上文着则生痿 之语。亦未为得。
故曰 吴云:以下。古语也。马张同。志云:谓下经本病篇。有此语也。以上论肺热叶焦。而成五脏之热。此下。论五脏各有所因。而自成脉肉筋骨之痿。
胞络绝 高本。胞。作包。云。包。旧本讹胞。今改。悲哀太甚。则心气内伤。故包络绝。包络。心包之络也。包络绝。则血外溢。而阳热之气内动。其发病也。则心气下崩。下崩则数溲血也。简按此依新校正改字。而其义则原于王及杨注。颇见确实。马云:此胞络者。乃胞络宫之胞字。正妇人受胎之所。彼心包络之包字。不从肉。王注以胞为包者。非。评热论云。胞脉者。属心而络于胞中。故悲哀太甚。则心系急。胞之络脉阻绝。上下不交。亢阳内动。逼血下崩。令人数为溺血也。张同。若依此说。以胞为女子之胞。则丈夫必无脉痿之证。乖违甚矣。志云:胞之大络。即冲脉也。亦为臆解。但绝字。宜从马注。为阻绝之义。
大经空虚 张云:血失则大经空虚。无以渗灌肌肉。荣养脉络。故先为肌肉顽痹。而后传为脉痿。简按志以为胞之大络。高同。当从王注。
入房太甚宗筋弛纵 马云:思想既已无穷。所愿又不得遂。其意久淫于外。或至入房太甚。宗筋弛纵。高云:思想无穷。所愿不得。则怫郁于内。肝气伤矣。意淫于外者。其意淫纵于外。不静存也。入房太甚。宗筋弛纵者。房劳过度。阴器衰弱也。简按据下文使内也语。筋痿之证。因思想无穷。所愿不得。意淫于外。而又重之以房劳。马添一或字释之。高以四句为三款。且以宗筋弛纵为阴痿。并似乖于经旨。
白淫 吴云:今之浊带也。马云:在男子为精滑。在女子为白带。简按本神篇云。精伤则骨 痿厥。精时自下。玉机真脏论云。出白名曰蛊。皆其义也。圣济总录云。淫 不守。随溲而下也。
有渐于湿 马云:渐。音尖。诗云。渐车帷裳。注。渐。渍也。张云:渐。有由来也。
若有所留居处相湿 吴云:留。久留于水也。相。伴也。言居处之间。或伴乎湿也。张云:相。并也。马云:其居处又湿。志云:有湿浊之所留。而居处又兼卑下。外内相湿。简按相字难解。姑从志。
肌肉濡渍 甲乙。渍。作溃。滑本同。误。
阳气内伐 马云:卫气内伐其阴气。简按营卫生会篇云。卫气内伐击也。马盖原于此。
络脉溢 简按此以外候言。乃孙络浮见也。
肉蠕动 张云:蠕。音软。微动貌。又曰:虫行貌。
主闰宗筋 甲乙。闰。作润。马吴并云。闰。润同。马云:宗筋在人。乃足之强弱所系也。但阳明实。则宗筋润。阳明虚。则宗筋纵。世疑宗筋即为前阴。按厥论有曰:前阴者。宗筋之所聚。则宗筋不可以前阴言。张云:宗筋者。前阴所聚之筋也。为诸筋之会。凡腰脊溪谷之筋。皆属于此。故主束骨而利机关也。简按五音五味篇云。宦者去其宗筋。依此则张注似是。然前阴是宗筋之所会。故言断其前阴。而为去其宗筋。但不可即谓宗筋为前阴也。王注似详备。而有所未尽。宜参考诸篇。而始得其义。(据王所说。 癖 气。横弦竖弦之属。盖宗筋努张之所致也。)
束骨 吴云:束。管摄也。
机关 骨空论云。侠髋为机。 上为关。又据邪客篇。两肘两腋两髀两 者。皆机关之室。
冲脉者经脉之海也 五音五味篇云。冲脉起于胞中。上循脊里。为经络之海。动输篇并海论云。冲脉者。为十二经之海。
阴阳总宗筋之会 滑云:愚谓此即厥论。前阴者。宗筋之所聚。太阴阳明之所合之义也。张云:宗筋聚于前阴。前阴者。足三阴阳明少阳。及冲任督跷九脉之所会也。九者之中。则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。冲为经脉之海。此一阴一阳。总乎其间。故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也。简按高云。阴阳。阴跷阳跷。阴维阳维也。未若滑张二氏有所据也。
气街 志云:气街者。腹气之街。甲乙。一名气冲。简按说文。街。四通道也。又曰冲。通道也。知字异而义同。
带脉 经别篇云。当十四椎。出属带脉。二十八难云。带脉者。起于季胁。回身一周。杨注云:带之为言。束也。言总束诸脉。使得调柔也。回。绕也。绕身一周。犹束带焉。
不引 吴云:不能收引。高云:不引者。不能延引而环约也。简按吴义为长。
补其荥而通其输 吴云:十二经。有荥有输。所溜为荥。所注为输。补。致其气也。通。行其气也。
张云:上文云独取阳明。此复云各补其荥。而通其输。盖治痿者。当取阳明。又必察其所受之经。而兼治之也。如筋痿者。取阳明厥阴之荥输。脉痿者。取阳明少阴之荥输。肉痿骨痿。其治皆然。高云:各补其在内之荣血。而通其在外之输穴。正虚则补以调之。邪实则泻以调之。志同。简按当仍吴张。
和其逆顺 马云:补则逆取。泻则顺取。志云:和其气之往来也。高云:逆者和之使顺。顺者和之不使逆。简按阴阳应象大论。阴阳反作。病之逆从也。吴注。逆从。不顺也。盖此言逆顺。亦是不顺之谓。义始通。
以其时受月 高云:肝主之筋。心主之脉。肾主之骨。脾主之肉。各以其四时受气之月。而施治之,则病已矣。受气者。筋受气于春。脉受气于夏。骨受气于冬。肉受气于长夏也。简按吴改月作气。不可从。
张云:厥者。逆也。气逆则乱。故忽为眩仆脱绝。是名为厥。厥证之起于足者。厥发之始也。甚至猝倒暴厥。忽不知人。轻则渐苏。重则即死。最为急候。后世不能详察。但以手足寒热为厥。又有以脚气为厥者。谬之甚也。简按千金方凡例。以厥为脚气。然王注已言及之。则唐时有为其说者。可知也。考灵寒热病篇曰。厥痹者。厥气上及腹则死。此特似指脚气冲心。虽仲景有寒厥热厥之分。亦以手足为言。盖彼以辨伤寒之寒热耳。
实非若内经之所谓厥也。观大奇论曰。暴厥者。不知与人言。调经论曰。血之与气。并走于上。则为大厥。厥则暴死。气复反则生。不反则死。缪刺论曰。手足少阴太阴。足阳明五络俱竭。令人身脉皆重。而形无知也。
其状若尸。或曰尸厥。若此者。岂止于手足寒热。及脚气之谓耶。今人多不知厥证。而皆指为中风也。夫中风者。病多经络之受伤。厥逆者。直因精气之内夺。表里虚实。病情当辨。名义不正。无怪其以风治厥也。医中之害。莫此为甚。简按厥。尔雅作 。说文亦作 。云。●气也。从 从●从欠。又云: 。 。或省 。史记扁仓传。作蹶。刘熙释名。厥。逆气也。颜师古注急就章云。 者。气从下起。上行叉心胁也。厥有气厥血厥痰厥酒厥脏厥蛔厥色厥等。景岳全书论之详焉。
五指之表 张云:足指之端曰表。
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简按集聚同义。然集有止之意。国语。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。是也。聚乃散之反。
皆从内也 张云:其寒也非从外入。皆由内而生也。故凡病阳虚者。必手足多寒。皆从指端始。
前阴 马云:前阴者。阴器也。外肾也。简按宁氏折骨分经云。睪丸。外肾也。属足厥阴肝经。又韵会云。外肾为势。宫刑男子割势。据此则宦者去其宗筋者。割去睪丸也。
下气上争不能复 吴云:下气。身半以下之气也。上争者。阳搏阴激。身半以下之气。亦引而上争也。
马云:是在下之肾气。乃因强力。而遂与上焦之气相争。不能复如其旧。高云:在下之阴气。上争于阳。致阳气不能复。复。内藏也。
精气溢下 吴云:阴精之气。涌溢泄出而下也。志云:阳气上出。则阴脏之精气。亦溢于下矣。简按上古天真论。二八肾气盛。天癸至。精气溢泻。知是亦言精气漏泄。然彼由肾气有余。此因上盛下虚。义递异。
邪气因从之 张云:阳虚则阴胜为邪。简按吴云:邪气。阳气也。以其失所。目之为邪。此解太误。
若改阳字作阴。则才通。
气因于中 汪昂云。寒从内发。即前不从外之意。高云:阴寒之邪气因于中。而阳气日衰。简按此一句。诸说参差。甲乙。于。作所。而吴则以此四字。移上文前阴者宗筋之所聚之上。马则改因作困。张则以气为上文之精气邪气。志则为气因于中焦水谷之所生。并不甚清晰。考上下文意。汪高所释似允当。今姑从之。
渗营其经络 张兆璜云。渗者。渗于脉外。营者。营于脉中。营气宗气。皆精阳之气。营行于脉中。
诸阳之气。淡渗于脉外。非独卫气之行脉外也。
手足为之寒也 滑云:张子和曰。秋冬阴壮阳衰。人或恃赖壮勇。纵情嗜欲于秋冬之时。则阳夺于内。
阴气下溢。邪气上行。阳气既衰。真精又竭。阳不荣养。阴气独行。故手足寒。发为寒厥也。
络脉满而经脉虚 志云:灵枢经脉篇曰。饮酒者。卫气先行皮肤。先充络脉。夫卫气者。水谷之悍气也。酒亦水谷悍热之液。故从卫气。先行皮肤。从皮肤而充于络脉。是不从脾气。而行于经脉。故络脉满。而经脉虚也。
气聚于脾中 马云:下气上争。聚于脾中。志云:谷气聚于脾中。高同。
肾气日衰阳气独胜 宋本。日。作有。吴作自。甲乙。胜。作盛。(张氏医通云。论得寒厥之由。以其人阳气衰。不能渗荣其经络。阳气日损。阴气独在。故手足为之寒也。附子理中汤。论得热厥之由。则谓其人必数醉。若饱以入房。气聚于脾中。肾气日衰。阳气独胜。故手足为之热也。加减肾气丸。)
腹胀满 甲乙。无胀字。马云:下气上争。而行之于上。则下虚。故气在腹。而不在足。所以腹中胀满也。夫曰阴气盛于上则腹满者。上文之寒厥。高云:阴寒之气盛于上。则上下皆阴。而阳气虚于下。下虚则腹胀满。以明腹满而为寒厥之意。简按张云:阴虚于下。则脾肾之气不化。故腹为胀满。恐非。
阳气盛于上 新校正。据甲乙。作腹满二字。详辨其义。滑亦从之。而马吴诸家。仍原文而解之。简按帝问有二或字。故举阴气盛于上。阳气盛于上之两端而答之。则新校正似是而却非。马云:乃上文之热厥耳。
高云:阳热之气盛于上。则下气重上。而邪气逆。逆则阳气乱。乱则心神不宁。故暴不知人。以明暴不知人,而为热厥之意。
下气重上而邪气逆 吴云:重。平声。并也。邪气。气失其常之名也。简按腹中论云。阳气重上。
有余于上。此亦论厥逆也。即是同义。
不知人也 志云:猝然昏 。或仆扑也。吴。此下。补逆之微者半日复。逆之甚者一日复。复则知人矣十九字。简按经文未知旧如此否。要之不可定然矣。
厥状病能 马云:能。音耐。礼运篇云。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。则能耐同。吴云:能。犹形也。张同。志云:病能者。能为奇恒之病也。简按吴近是。详见病能论篇首。
肿首头重 简按脉解篇。肿腰 痛。着至教论。干嗌喉塞。乃与论语迅雷风烈。楚辞吉月辰良。并同字法。肿。志本作踵。非。
仆 甲乙。作眩仆。吴云: 。目眩乱也。仆。颠仆也。马云: 眩而仆倒。乃上重下轻之证也。
阳明之厥 汪昂云。按阳明多血多气。详本症病皆有余。与虚而厥者不同。
癫疾欲走呼 简按阴阳类论云。骂詈妄行。巅疾为狂。王注。以肾水不胜。故胃气盛。而颠为狂。盖与此同证。详见宣明五气篇。
后不利 志云:食饮入胃。脾为转输。逆气在脾。故后便不利。脾不转运。则胃亦不和。是以食则呕,而不得卧也。
口干溺赤 甲乙。口。作舌。志云:阴液不能上资。是以口干心痛。肺金不能通调于下。故溺赤。水火阴阳之气。上下不爽。故腹满也。
泾溲 简按诸家不释。但张云:泾。音经。水名。义难通。调经论王注云:泾。大便也。溲。小便也。
杨上善云。泾作经。妇人月经也。吴云:泾。水行有常也。溲。溺KT 也。泾溲不利。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。数说亦未稳当。灵本神篇。亦有腹胀经溲不利之文。经。甲乙作泾。盖泾溲是小溲。集韵。泾。去挺切。泉也。
刘熙释名。水直波曰泾。泾。径也。言道径也。溲者。二便之通称。(国语。少溲于豕牢。史记仓公传。有大小溲语。吴越春秋。太宰 奉溲恶。注。溲。即便也。恶。大便也。)故加泾字。别于大便。脉要精微论。言小便为水泉。此亦一证。
阴缩肿 甲乙。无肿字。是。
以经取之 吴云:难经曰:不盛不虚。以经取之者。是正经自病。不中他邪也。当自取其经。(六十九难)正此谓也。马云:若不盛不虚。则在胆取胆。而不取之肝。
在肝取肝。而不取之胆。所谓自取其经也。即名之曰经治。又曰经刺。
太阴厥逆 张云:按六经之厥。已具上文。此复言者。考之全元起本。自本节之下。另在第九卷中。
盖彼此发明。原属两篇之文。乃王氏类移于此者。非本篇之重复也。
治主病者 张云:谓如本经之左右上下。及原输等穴。各有宜用。当审其所主而刺之。余准此。
虚满呕变下泄清 吴云:少阴。肾也。肾间命门之火虚衰。不足以生脾土。故令虚满。虚满者。中虚而满也。呕变者。水谷已变。犹呕逆而出。盖少阴在下。故食至下焦。其色已变犹呕也。泄清。下泄澄澈清冷也。志云:少阴之气。上与阳明相合。而主化水谷。少阴气厥。以致中焦虚满。而变为呕逆。上下水火之气不交。故下泄清冷也。按呕变。当作变呕。灵五味篇云。若走骨。多食之令人变呕。与此篇大义相同。且有声无物曰呕。故不当作呕出变异之物解。高云:有欲呕之变证。简按佛典有变吐之语。知是呕变变呕。乃呕逆之谓。诸注恐属强解。
前闭 高云:前阴闭结。
谵言 吴云:肝藏魂。魂失其守。故谵言也。
不得前后 张云:或闭结不通。或遗失不禁。不得其常之谓也。三阴俱逆。则脏气绝。阳明脉解篇曰。厥逆连经则生。连脏则死。此之谓也。志云:阴关于下也。简按此谓二便不通。张注。或遗失不禁。误。
僵仆 高云:即上文发为 仆之义。
呕血善衄 志云:阳气上逆则呕血。阳热在上则衄血。此太阳之气。厥逆于上。以致迫血妄行。高云。阳热之气。
不行皮毛内伤络脉。阳络伤则血外溢。故呕血善衄。简按吴本。无呕血二字。义不相蒙。 僭去之。非也。
机关不利 张云:机关者。筋骨要会之所也。胆者。筋其应。少阳厥逆。则筋不利。故为此机关腰项之病。
发肠痈不可治 张云:肠痈发于少阳厥逆者。相火之结毒也。故不可治。高云:少阳经厥气逆。则枢转有乖。故机关不利不能枢转。从外则发肠痈。发肠痈。则内郁之气。从痈而泄。不可治少阳之主病。当治阳明之肠痈。此少阳厥逆病能。发于阳明。当治阳明。故不言治主病者。简按高。据仲景呕家有痈脓。不可治呕。脓尽自愈之例而释之。未知于经旨何如。存备一说。
惊者死 马云:肝之病发为惊骇。而胆与之为表里。故惊则死矣。张云:其毒连脏。故当死。
喘咳身热 志云:阳明气厥则喘。上逆则咳也。阳明之气主肌肉。故厥则身热。
善惊衄呕血 志云:二阳发病。主惊骇。衄血呕血者。阳明乃悍热之气。厥气上逆。则迫血妄行。
此病在气。而及于经血。高云:闻水音则善惊。热迫于经则衄呕血。上文发肠痈。不可治少阳。当治阳明。是治阳明之意。已寓于上。故此不言治主病者。简按肠痈治阳明。未见所据。其不言治主病者。恐是脱文。
呕沫 吴云:肺主治节。行下降之令。肺病则不能降。故虚满而咳。虚满之久。必有留沫。故呕沫。
高云:肺气满咳。不能四布其水津。故善呕沫。
手心主少阴 高云:手心主厥阴包络。手少阴心经。经厥气逆。皆有心痛之病。喉者。肺气也。心痛引喉。则两火上炎而烁金。又兼身热如焚如焰。则死不可治。马云:邪客篇言。心者。五脏六腑之大主也。精神之所舍也。其脏坚固。邪弗能容也。容之则心伤。心伤则精神去。神去则死。此所以死不可治。
腰不可以俯仰 吴云:其脉属于小肠。小肠系腰之部分。故腰不可以俯仰。张云:四时气篇曰。邪在小肠者。连睪系。属于脊。故腰不可以俯仰也。简按王以为错简文。吴张强为之解。似不切贴。
马云:按全元起本。 。作痉。 。音炽。伤寒论。有刚 柔 。痉。音敬。风强病也。此 当以痉为是。后世互书者非。灵枢热病篇第二十七节。有风痉证。高云:经脉篇云。大肠手阳明之脉。是主津液。
今手阳明经气厥逆。津液不荣于经脉。故 当资手阳明经之津液。简按张云: 。谓手臂肩项强直也。此盖拘泥于本经之所流注。故云尔。
马云:能。音耐。礼乐记。故不耐无乐。其耐作能。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。皆有能字。古盖耐能通用。
阴阳应象大论云。病之形能也。盖病之形状耐受。故此以病能名篇。张兆璜云。病能者。言奇病之形能也。简按吴释前篇病能云。能。犹形也。此解为是。
胃脘痈 吴云:吸门之下。贲门之上。受纳水谷之脘。名曰胃脘。简按圣济总录云。夫阴阳升降,则荣卫流通。气逆而隔。则留结为痈。胃脘痈者。由寒气隔阳。热聚胃口。寒热不调。故血肉腐坏。以气逆于胃。故胃脉沉细。以阳气不得下通。故颈人迎甚盛。令人寒热如疟。身皮甲错。或咳或呕。或唾脓血。观伏梁之病。亦有挟胃脘内痈者。以其裹大脓血。居肠胃之外故也。方附于一百二十九卷。
当候胃脉 滑云:即脉要精微。附上右外。以候胃也。马云:右关。吴张志同。简按附上右外。
尺肤之位。而非脉之分位。以寸关尺。配五脏六腑者。难经以后之说。此言胃脉者。必别有所候。
逆者 甲乙。作气逆者。
人迎甚盛 张云:即终始篇等所云。人迎三盛。病在阳明之谓。
精有所之寄则安 吴本。作精有所倚。则卧不安。注云:脏。阴也。主静。故脏有伤损。则有不足之患。阴精有所偏倚。则有亢甚之害。均之令人夜不安也。简按诸家顺文解释。
义难通。吴据甲乙而删改。但精字仍旧文。殆为明晰。今从之。
不能悬其病 吴云:不能悬其病于空。使之不我疾也。马云:悬者。绝也。按逆调论第六节。有不得卧而息有音者。诸证尤详。但此曰不安。则不能安寝也。与彼有异。
偃卧 高云:正卧也。评热论云。不能正偃者。胃中不和也。故举而复问。
肺者脏之盖也 痿论云。肺者。脏之长也。心之盖也。灵九针论云。五脏之应天者肺。肺者。五脏六腑之盖也。
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 马云:此当见于两尺也。吴张同。简按本经无寸关尺之说。此特言左右尔。
必非两尺之谓也。
不然 马吴张并仍甲乙。然。作知。志高从旧文释之。故属强解。
此逆四时 志云:脉合四时。故冬诊之。左右脉皆当沉紧。今左脉反浮而迟。是逆四时之气矣。
病在肾颇关在肺 吴云:关。关系也。志云:肾主冬气。而又反浮在左。故当主病在肾。颇关涉于肺。当为腰痛之病。简按甲乙。无关字。奇病论云。其盛在胃。颇在肺。句法正同。
肾为腰痛之病也 甲乙。无肾字。
颈痈 痈疽篇云。发于颈者。名曰夭疽。其痈大而赤黑。不急治。则热气下入渊腋。前伤任脉。内熏肝肺。十余日而死矣。
其真安在 吴云:真。正治之法也。简按当仍甲乙作其治。
异等 志云:等。类也。高云:颈痈之名虽同。而在气在血。则异类也。
痈气之息 马云:以小针开除。而去病者。正以痈间有气顿息。不至甚也。吴。息。改 。云。 。
腐肉也。针。铍针也。所以去针肉。张云:息。止也。痈有气结。而留止不散者。治宜甲针以开除其气。气行则痈愈矣。高云:颈痈。而气之止息者。其病在气。宜以针开通其气。而除去之。此气息成痈。而有针刺之真法也。颈痈而气盛血聚者。其病在血。宜石刺出血而泻之。此血聚成痈。而有石刺之真法也。此所以同病异治,而皆已也。简按说文。 。寄肉也。徐锴曰。息者。身外生之也。故古谓赊赁生举钱。为息钱。旋生土为息壤也。方言。作KT 。王释为死肉。吴则为腐肉。无所考据。张注允当。今从之。
同病异治也 吴。此下。补肤顽内陷者。宜灸以引之十字。云。以上文有其问。故僭补之。张兆璜云。
陷下者。又宜灸。始言针灸。而后止言针石者。盖此篇。论五脏之相传。而肾脏之气。已传于肝。故止宜针宜石。设或有回陷于肾者。又常灸之。此虽不明言。盖欲人意会。读者宜潜心参究。不可轻忽一字。简按吴补固僭矣。而张注亦凿。俱不可从。
狂 灵癫狂篇云。狂始发。少卧不饥。自高贤也。自辨智也。自尊贵也。善骂詈。日夜不休。通评虚实论云。癫疾厥狂。久逆之所生也。又千金方云。狂风骂詈。挝斫人。名热阳风。即怒狂也。
暴折而难决 马云:此人者。因猝暴之顷。有所挫折。而事有难决。志不得伸。吴云:暴折而抑之。
不得剖决。志云:决。流行也。高云:决。散也。简按吴注为是。
阳明者常动 马云:灵动输篇。言是阳明独动不休。故凡冲阳。(即跗阳)地仓。大迎。下关。人迎。气冲之类。皆有动脉不止。而冲阳为尤甚。
巨阳少阳不动 吴云:巨阳。有委中。昆仑。少阳。有悬钟。听会。其脉皆不甚动。于其不甚动者。
反动大疾。此阳厥善怒。而狂之候也。
动大疾 马云:大。当作长。简按非也。
夫食入于阴 张云:五味入口。而化于脾。食入于阴也。藏于胃以养五脏气长气于阳也。
生铁洛 张云:即炉冶间锤落之铁屑也。其属金。其气寒而重。最能坠热开结。平木火之邪。故可以下气疾。除怒狂也。凡药中用铁精。铁华粉。针砂。铁锈水之类。皆同此意。简按本草经。作铁落。唐本注云。落。是铁皮滋液。黑于余铁。陶谓可以染皂。云是铁浆。误矣。苏颂图经云。铁落者。锻家烧铁赤沸。砧上打落细皮屑。俗呼为铁花。是也。初炼去矿。用以铸 器物者。为生铁。再三销拍。可以作 者。为 铁。
亦谓之熟铁。此说是也。别录云。铁落。一名铁液。故王云。为铁浆非。是生铁液也。高云:洛。烙同。烙饮者。转赤为乌也。赤而乌。可以平巨阳之气。迂谬尤甚。圣济总录云。铁落。染皂铁浆。是。上一味。每服重汤内温一盏饮之。食后。此不读王注及唐本。乃袭陶谬也。
为饮 张云用水研浸。可以为饮。简按唐本注云:诸铁疗病。并不入丸散。皆煮取浆用之。此云为饮。亦煮取浆者与。
下气疾也 吴云:寒而镇重。故下气速。气下则不厥逆矣。志云:铁乃乌金。能伐肝木。故下肝气之疾速也。李时珍云:阳气怫郁。而不得疏越。少阳胆木。挟三焦少阳相火。巨阳阴火上行。故使人易怒如狂。
其巨阳少阳之动脉。可诊之也。夺其食。不使胃火复助其邪也。饮以生铁落。金以制木也。木平则火降。故曰下气疾速气即火也。简按列子汤问。吴楚之国。有大木焉。其名为 。(音柚)碧树而冬生。实丹而味酸。食其皮汁。已愤厥之疾。张湛注云:气疾也。梁书姚察传。自免忧后。因加气疾。盖愤厥。乃阳厥之类。而气疾所指不一。凡狂易癫眩。惊悸痫 。心神不定之证。宜概称气疾焉。若以疾训速。或为效验疾速之义。或为逆气疾速之谓。乖谬亦甚。
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 张云:泽泻。味甘淡。性微寒。能渗利湿热。白朮。味甘苦气温。能补中燥湿止汗。麋衔。即薇衔。一名无心草。南人呼为吴风草。味苦平微寒。主治风湿。十分者。倍之也。五分者。
减半也。简按苏颂云。凡古方云术者。乃白朮也。此方。圣济。名泽泻汤。三因。名麋衔汤。并用白朮。马云:术。即苍朮非也。麋衔。本经作薇衔。一名麋衔。唐本注云:一名鹿衔草。言鹿有疾。衔此草瘥。陈嘉谟云。
麋鹿有疾。衔此草瘥。素问之名。因此出。时珍云。据苏说。则薇衔麋衔。当作鹿衔也。此说误。麋鹿一类。
不必改作鹿。刘●采天名精。活 。遂有活鹿草之名。麋。果鹿之误乎。活鹿草。当作活 草也。圣济。十分作二两半。五分作一两一分。陶氏序录云。古秤惟有铢两。而无分名。今则以十黍为一铢。六铢为一分。四分为一两。然则四分为一两者。六朝以降之事。而此经云分者。非分两之分。总录误尔。三因。十分。作一两。
五分作半两。乃与张注符矣。
合以三指撮 吴云:合。修合也。三指撮。言如三指宽一撮也。简按陶序例。一撮者。四刀圭也。
刀圭者。十分方寸匕之一。准如梧桐子大也。此云三指撮者。乃一方寸匕余也。张云:合以三指。用三指撮合。
以约其数。而为煎剂也。
考经文。此谓散药。张注谬尔。圣济云。上三味。捣罗为散。每服二钱匕。沸汤调。食后服。三因亦云。上为末。每服二钱。酒饮任调下。食前服。
为后饭 马云:药在饭后也。误。
所谓深之细者 高。以下二十四字。移于前颈痈之下。上经者以下六十九字。移于前在阴阳奇恒中之下。而为之注释。率属牵强。不可从。
吴云:奇病。特异于常之病也。简按凡风也。痹也。厥也。痿也。属类颇多。此篇所载。重身声喑。息积。疹筋等。率皆奇特之病。故以奇病名篇。
重身 诗大雅。大任有身。毛传。身。重也。笺。谓怀孕也。马。重。平声。
九月而喑 马云:喑。哑也。医书。谓人之受孕者。一月肝经养胎。二月胆经养胎。三月心经养胎。四月小肠经养胎。五月脾经养胎。六月胃经养胎。七月肺经养胎。八月大肠经养胎。九月肾经养胎。十月膀胱经养胎。先阴经而后阳经。始于木而终于水。以五行之相生为次也。然以理推之。则手足十二经之经脉。
昼夜流行无间。无日无时而不共养胎气也。必无分经养胎之理。今曰九月而喑。盖时至九月。则妊胎已久。儿体日长。胞络宫之络脉。系于肾经者。阻绝而不通。故间有为之喑者。非人人然也。(此乃阻绝之绝。非断绝之谓。生气通天论云。大怒则形气绝。而血菀于上。亦阻绝之绝。灵经脉篇云。肾足少阴之脉。从肾上贯肝膈。
入肺中。循喉咙。挟舌本。)张云:喑。声哑不能出也。简按徐之才逐月养胎法。见于千金方。萧氏女科经论云。张 璜按喑。谓有言而无声。故经曰:不能言。此不能二字。非绝然不语之谓。凡人之音。生于喉咙。发于舌本。因胎气肥大。阻肾上行之经。以肾之脉入肺中。循喉咙。系舌本。喉者肺之部。肺主声音。其人切切私语。心虽有言。而人不能听。故曰喑。肺肾子母之脏。故云不必治。
若大全解作不语。则为心病。以心主发声为言也。与子喑。了不相干。 璜所论如此。然医说引邵氏后闻见录云。郝翁名允。博陵人。一妇人妊。咽嘿不能言。翁曰。儿胞大经壅。儿生经行则言矣。不可毒以药。又引医余云。孕妇小语。非病也。闻如此者。不须服药。临产日。但服保生丸四物汤之类。产后便语。亦自然之理。
非药之功。并是子喑。喑。乃舌喑。肾之脉系舌本。其理自明。萧所引却是迂谬。又考郭氏保庆集。第九论。
有产后不语。用七珍散。则知不啻胎前有此证也。
胞络 张云:胞中之络。冲任之络也。吴云:谓子室中之支络也。系。根系也。
刺法曰 此以下。止疹成也。吴志为别章。是。
成其疹 吴云:疹。病也。张志同。简按国语。孤子寡妇疾疹。伤寒例云。小人触冒。必婴暴疹。
王注恐非。
然后调之 此四字。宜据新校正删之。明是全注羼入。诸家为原文释之者。何诸。
无用 石也 志云: 。谓针。石。砭石也。针经曰:形气不足。病气不足。此阴阳气俱不足也。
不可刺之。刺之则重不足。重不足。则阴阳俱竭。血气皆尽。五脏空虚。筋骨髓枯。老者绝灭。壮者不复矣。
是以身羸瘦者。不可妄用针石。
腹中有形而泄之 志云:泄。谓用针泻之。针经曰:刺之害。中而不去则精泄。精泄则病益甚而 。
按腹中胞积皆为有形。在女子胞。则无益其有余。在息积。曰不可灸刺。
在伏梁。曰不可动之。是腹中有形者。皆不可刺泄。刺虽中病。而有形之物不去。则反泄其精气。正气出。而邪病反独擅于其中。故为疹成也。简按马张仍王。为重身之义。非也。
胁下满气逆 马云:胁下胀满。气甚喘逆。
息积 吴云:息积。即息贲肺积也。张云:积不在中。而在胁之下者。初起微小。久而至大。则胁满气逆。喘促息难。故名息积。今人有积。在左胁之下。俗名为痞者。其即此证。惟小儿为尤多。盖饮食过伤。脾不及化。则余气留滞。而结聚于此。其根正在胁间。阳明病剧。则上连于肺。此其所以为息积也。简按百病始生篇云。稽留不去。息而成积。据此则息谓生长。(出前汉宣帝纪师古注。)犹 肉之 也。圣济总录云。夫消息者。阴阳之更事也。今气聚胁下。息而不消。积而不散。故满逆为病。然气客于外。不干胃腑。故不妨食。
特害于气息也。导引能行积气。药力亦藉导引而行故也。有方附于五十七卷。此以息而不消。积而不散。解息积之义。极是矣。而至谓害于气息。则竟未免歧误。
积为导引服药 高云:积。渐次也。须渐次为之导引而服药。导引。营运也。营运则经脉之亏者可复。若但服药。则药不能独治也。
尺脉数甚 简按十三难云。脉数。尺之皮肤亦数。丁氏注。数。心也。所以臂内之皮肤热也。盖与此同义。
筋急而见 吴云:身之大筋劲急也。简按王注为是。
疹筋 吴云:病筋也。简按圣济总录云。夫热则筋缓。寒则筋急。今也肝气内虚。虚则生寒。故筋急而见。其尺脉数甚者。盖尺里以候腹中。其人腹急。则尺脉见数。数亦为虚。以腹内气虚故也。气既寒而筋急。其色又见白黑。是为寒甚之证。有方。附于四十二卷。又外台云。 癖。发即两筋弦急。陈氏妇人良方云。 者。在腹内近脐左右。
各有一条筋脉急痛。大者如臂。次者如指。因气而成。如弦之状。名曰 气也。慧琳一切经音义云。 病。即腹中冷气病也。发即脉胀牵急。如似弓弦。故俗呼为 气病也。据王注。此即疹筋也。
名曰厥逆 圣济总录。方附于五十一卷。李氏兰室秘藏。有羌活附子汤。罗氏卫生宝鉴。有麻黄附子细辛汤。危氏得效方。有白附子散。并治大寒犯脑头痛。
帝曰善 高云:三字衍文。
五气之溢也 吴云:腥焦香臊腐也。张云:五味之所化也。马云:五脏之气也。志云:五气者。土气也。土位中央。在数为五。在味为甘。在脏为脾。高同。云。溢。泛溢也。简按万历本医说。作土气。志注为是。王意亦当如此。
脾瘅 圣济总录云。夫食入于阴。长气于阳。肥甘之过。令人内热而中满。则阳气盛矣。故单阳为瘅也。其证口甘。久而弗治。转为消渴。以热气上溢故也。有方。附于四十五卷。
食甘美而多肥 甲乙。作数食美。而多食甘肥。简按甲乙为是。枚乘七发。甘脆肥厚。命曰腐肠之药。
转为消渴 吴。转。作传。云。传。日久传变也。消渴。饮水善消。而渴不止也。
以兰除陈气 圣济总录。治脾瘅口甘中满。兰草汤。兰草。一两。切。 上一味。以水三盏。煎取一盏半。去滓。分温三服。不拘时候。张云:兰草。性味甘寒。其气清香。能生津止渴润肌肉。故可除陈积蓄热之气。简按李杲试效方。有兰香饮子。兰室秘藏。名甘露膏。治消渴。饮水极甚。善食而瘦。王逊药性纂要云。素问所谓。治之以兰除陈气者。幽兰建兰之叶。非兰草泽兰也。建兰幽兰。古所无。
此袭寇宗 陈嘉谟之谬说耳。
口苦取阳陵泉 此六字。宜据新校正而删之。诸家费解。
夫肝者中之将也 甲乙。肝上。有胆者中精之府六字。与新校正所援异。灵师传篇云。肝主为将。六节脏象论云。十二脏皆取决于胆。本输篇云。肝合胆。胆者。中精之府。(五行大义。引河图。文同。)盖本节主胆而言。甲乙文为正焉。圣济总录。作夫胆为中正之官。清净之腑。十一脏之所取决。咽为之使。
咽为之使 张云:足少阳之脉。上挟咽。足厥阴之脉。循喉咙之后。上入颃颡。是肝胆之脉。皆会于咽。故咽为之使。
胆虚气上溢 甲乙。无虚字。吴。虚。作嘘。云。嘘气。气上溢也。汪昂云。吴改胆虚。作胆嘘。欠通。气上溢。即嘘字之义。马云:此胆气以烦劳而致虚。张云:数谋虑不决。则肝胆俱劳。劳则必虚。虚则气不固。故胆气上溢。简按数谋虑不决。宜胆气怫郁。甲乙似是。圣济总录云。数谋不断。则清净者。浊而扰矣。
故气上溢。而为口苦也。经所谓是动则病口苦。以气为是动也。有方。附于四十二卷。卫生宝鉴。有龙胆泻肝汤。(与东垣方不同。)
胆募俞 吴云:胆募。日月穴也。胆俞。在脊十椎下。两旁各一寸五分。简按甲乙云。日月。胆募也。在期门下五分。马以为期门。误。王注腹募背俞。原于六十七难。
治在阴阳十二官相使中 治。吴改作论。注云:即灵兰秘典所论也。张同。简按王云。今经已亡。
未知何是。
有癃者 吴云:癃。不得小便也。癃而一日数十溲者。
由中气虚衰。欲便则气不能传送。出之不尽。少间则又欲便。而溲出亦无多也。简案口问篇云。中气不足。溲便为之变。陈氏三因方云。淋。古谓之癃。名称不同也。癃者。罢也。淋者。滴也。今名虽俗。于义为得。此说非是。戴侗六书故曰:淋。癃。实一声也。汉殇帝讳淋。故改癃为●。改隆虑县。为林虑县。盖内经。本草经。皆用癃字。作淋皆后人所改。
身热如炭颈膺如格 吴云:身热如炭。胃主肌肉故也。颈膺如格。胃脉循喉咙。下乳内廉故也。张云。如格者。上下不通。若有所格也。
喘息气逆 马云:其息喘。其气甚逆。张云:喘息者。呼吸急促也。气逆者。治节不行也。
细微如发 甲乙。无微字。
病在太阴其盛在胃颇在肺 马云:此病在太阴。经之不足。观气口微细之脉可知也。其气盛在于胃。
观人迎躁盛之脉可知也。六节脏象论。灵枢终始禁服等篇。皆以人迎三盛。为病在阳明。所以谓之其盛在胃也。
至于喘息气逆。颇关在肺。然肺虚也。非盛也。特邪气耳。简按参之于王说。义尤明晰。吴以太阴为脾。张则为脾肺二脏。与经旨左矣。
此所谓得五有余 甲乙。无所谓二字。
五病之气有余也 甲乙。无五字。
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 甲乙。无身字。正死。作死证。
巅疾 张云:即癫痫也。本经。巅。癫通用。于此节之义可见。诸家释为顶巅者非。盖儿之初生。
即有病癫痫者。今人呼为胎里疾者即此。未闻有胎病顶巅者也。
母有所大惊 甲乙。母下。有数字。张兆璜云。胎中受病。非止惊痫。妊娠女子。饮食起居。大宜谨慎。则生子聪俊。无病长年。高云:其气上不下。则精与惊气并居。既生以后。故令子发为癫疾也。此癫疾为先天奇病。而属于不治也。
然 。庞 同。玉篇。大也。乃状浮起貌也。庞。又庞杂之庞。故王兼二义而释之。详见于评热病论。马本。 。作 。
身无痛者 吴云:以其病不系于表。故身无痛。
肾风 马云:肾属水。故肾虚则水搐。肾不宜感风。故风在则体浮。风热则脉大。风与水搏。则脉紧。胀满则薄脾。而不能食。虽食亦少。水热穴论云。肾者。胃之关也。关门不利。故聚水而成其病。则欲其能食也难矣。高云:水因风动。故名肾风。简按王注风论云。肾脏受风。则面 然而肿。而张则云。非外感之风。乃风由内生者。内风之说未经见。则不可从。
惊已心气痿者死 吴云:肾邪陵心。令人善惊。若惊已而心气犹壮。是谓神正。生之徒也。惊已而心气痿者。是谓神亡。死之属也。志云:肾风非死证。此病生在肾。逆传其所胜。故死。简按痿。马张仍王义。
吴云:前有奇病论。此言大奇论者。扩而大之也。高本。删论字。盖以无问答之语也。
皆实即为肿 张云:满。邪气壅滞。而为胀满也。此言肝肾肺经。皆能为满。若其脉实。当为浮肿,而辨如下文也。简按王以满为脉气满实。考文理。张注为胜。王注痈肿。必是壅肿。传泻之讹耳。
肺之雍 马云:按甲乙经。雍。作痈。肺肝肾三经。不宜生痈。此雍。断宜作壅。盖言气之壅滞也。
吴张并云。雍。壅同。
喘而两 满 吴本。 。作胁。张云: 。音区。腋下胁也。
脚下至少腹 简按马志据原文。不改脚为 。却非。
跛易偏枯 张云:或为跛。或掉易无力。或偏枯不用。是皆肾经壅滞。不能营运所致。简按易。是痿易狂易之易。谓跛而变易其常。王注恐谬。
心脉满大 张云:火有余也。心主血脉。火盛则血涸。故痫螈筋挛。
痫螈筋挛 甲乙。螈。作 。张云:痫。音间。癫痫也。螈。音炽。抽搐也。挛。音恋。拘挛也。
高云:神气不通于心包则痫。神气不行于骨节则螈。痫则筋挛于内。螈则筋挛于外也。简按下文云。二阴急为痫厥。通评虚实论云。刺痫惊脉五。灵经筋篇云。痫螈及痉。寒热病篇云。暴挛痫眩。足不任。内经言痫者如此。(详见通评虚实论注。)玉机真脏论云。筋脉相引而急。病名曰螈。王注。筋脉受热。而自跳掣。故名曰螈。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心脉急甚者。为螈 。肝脉微涩。为螈挛筋痹。(螈 。详见诊要经终篇注。)并与本篇互发。
肝脉小急 张云:小。为血不足。急。为邪有余。故为是病。夫痫螈筋挛一也。而心肝二经皆有之。
一以内热。一以风寒。寒热不同。血衰一也。故同有是病。
肝脉骛暴 熊音。骛。音务。奔也。志云:骛。疾走也。又乱驰也。简按后汉光武帝纪注。直骋曰驰。乱驰曰骛。志注据此。
有所惊骇 马云:金匮真言论云。肝之病。发惊骇。
脉不至若喑 张云:此特一时之气逆耳。气通则愈矣。吴云:脉不至。在诸病为危剧。若其暴喑失声,则是肝木厥逆。气壅不流。故脉不至耳。不必治之。厥还当自止。简按志圈脉上。别为一章。非。
小急不鼓皆为瘕 马云:瘕者。假也。块似有形。而隐见不常。故曰瘕。脉本急矣。而其急中甚小。
又不鼓击于手。则是沉也。必有积瘕在中。故脉不和缓耳。今三部之脉如此。皆可以即其本部。而决其为瘕也。
简按巢源云。瘕。假也。谓虚假可动也。又云:谓其有形。假而推移也。盖 瘕。分而言之。 。积也。瘕。
聚也。然 积亦可称瘕。气厥论。 瘕。阴阳类论。血瘕。邪气脏腑病形篇。水瘕。水胀篇。石瘕。厥病篇。
虫瘕。伤寒论。固瘕。神农本经。蛇瘕。仓公传。遗积瘕。蛲瘕之类。是也。说文云。瘕。女病也。盖依于骨空论。女子带下瘕聚。误为此说耳。郭璞注山海经瘕疾云。虫病也。此亦因有虫瘕蛲瘕而言。并不可从。李氏必读云。瘕。遐也。历年遐远之谓也。历年遐远之病。岂止于瘕聚乎。
石水 张云:此言水病之有阴阳也。吴云:沉。脉行肌肉之下也。石水者。水凝不流。结于少腹。
其坚如石也。肾肝在下。居少腹之分。脉沉为在里。故肾肝俱沉。为石水之象。马云:水气凝结。如石之沉。
故名为石水也。阴阳别论。有阴阳结邪。多阴少阳。名曰石水。小腹肿。灵邪气脏腑病形篇。有肾脉微大。为石水。起脐以下。至小腹睡睡然。上至胃脘。死不治。水胀篇。黄帝有石水之问。而岐伯无答。必有脱简。皆是积聚之类。简按金匮要略云。石水。其脉自沉。外证腹满不喘。尤怡注云:石水。水之聚而不行也。因阴之盛。而结于少腹。故沉而不喘。吴以为坚如石。误。(张氏医通云。肾肝并沉。为石水。真武汤主之。)
风水 马云:蓄水冒风。发为肿胀。名曰风水。见评热论。水热穴论。灵论疾诊尺篇。张云:风水者。游行四体。浮泛于上也。
并小弦欲惊 张云:肝肾并小。真阴虚也。小而兼弦。本邪胜也。气虚胆怯。故为欲惊。
皆为疝 马云:或结于少腹。或结于睪丸。或结于睪丸之上下两旁。肾肝二脉经历之所。皆是也。
积土以高硕者。曰山。疝有渐积之义。故名。简按说文云。疝。腹痛也。刘熙释名云。心痛曰疝。疝。诜也。
先诜诜然上而痛也。又曰:疝。诜也。诜诜引小腹急痛。颜师古急就篇注云:疝。腹中气疾。上下引也。金匮要略云。腹痛。脉弦而紧。弦则卫气不行。即恶寒。紧则不欲食。邪正相搏。即为寒疝。楼氏纲目云。疝名虽七。寒疝。即疝之总名也。
心疝 高云:心脉搏滑急。则心气受邪。故为心疝。脉要精微论曰。诊得心脉而急。病名心疝。少腹当有形也。
肺疝 志云:肺脉当浮。而反沉搏。是肺气逆聚于内。而为肺疝矣。高云:肺疝。气疝也。简按四时刺逆从论。肺风疝。有目无证。不可得而知。史仓公传云。气疝客于膀胱。难于前后溲。而溺赤。巢源。气疝。
乃七疝之一。腹中乍满乍减而痛。名曰气疝。高以为气疝者。盖肺主气故也。
三阳急为瘕三阴急为疝 志云:此言疝瘕之病。病三阴三阳之气。而见于脉也。子繇曰。瘕者。假也。
假物而成有形。疝字。从山。有艮止高起之象。故病在三阳之气者为瘕。三阴之气者为疝。玉师曰。瘕。在肠胃之外。故三阳急。疝病五脏之气。故三阴急。马云:王注分瘕为血。疝为气者。未的当。知二病为气血相兼也。简按三阳三阴。据下文二阴二阳。王注为是。诸家亦仍王注。
二阴急为痫厥 马云:二阴者。心也。其脉来急。正以心经受寒。寒与血搏。发而为痫为厥。志云:痫厥者。昏迷仆扑。卒不知人。简按痫厥。唯是痫病。志注为长。
二阳急为惊 张云:木邪乘胃。故发为惊。阳明脉解篇曰。胃者。土也。故闻木音而惊者。土恶木也。是亦此义。○高本。以二阴以下十一字。移于前节若喑不治自已下。非。
为肠 久自已 吴云:外鼓者。脉形向外而鼓也。外鼓。有出表之象。故不必危之。久当自止也。
马云:此言心肝脾肾。皆为肠 。而有死生之分者。以脉与证验之也。肠 者。肠有所积。而下之也。然有下血者。(即今所谓失血。)有下白沫者。(即今所谓去积。)有下脓血者。(即今之所谓痢。)病在于肠。均谓之肠 也。简按高云:肠 。泄泻也。误。详见于通评虚实论。
肝脉小缓 张云:肝脉急大。则邪盛难愈。今脉小缓。为邪轻易治也。
血温身热者死 张云:肾居下部。其脉本沉。若小而搏。为阴气不足。而阳邪乘之。故为肠 下血。
若其血温身热者。邪火有余。真阴丧败也。故当死。
心肝 高云:言心脉肝脉不和。而病肠 也。亦如肾脉之肠 下血也。志云:此承上文。而言阴血。盛者。虽受阳薄。尚为可治。盖重阴血以待阳也。夫心主生血。肝主藏血。是以心肝二脏。受阳盛之气,而为肠 者。亦下血。如二脏同病。则阴血盛。而可以对待阳邪。故尚为可治之证。简按诸家仍王义。志意略异。王注似妥。
皆鬲偏枯 吴云:凡脉贵于中和。胃脉沉鼓涩。偏于阴也。外鼓大。偏于阳也。心脉小坚急。亦偏于阴也。鬲。阴阳闭绝也。偏枯。半身不用也。以其阴阳偏胜。故为证亦偏绝也。张云:胃为水谷之海。心为血脉之主。胃气既伤。血脉又病。故致上下痞鬲。半身偏枯也。简按马云:为膈证与偏枯。高改皆作背。并非。志云:鬲者。里之鬲肉。尤误。(张氏医通。赵以德云。胃与脾为表里。胃之阳虚。则内从于脾。从脾则脾之阴盛。故胃脉沉鼓涩。涩者。少血多气之诊也。胃之阳盛。则脾之阴虚。虚则不得与阳主内。反从其胃。越出部分。而鼓大于臂之外。大者。多气少血之候也。心者。元阳君主之宅。生血生脉。今因元阳不足阴寒乘之。故心脉小坚急。小者。阳不足。坚急者。阴寒之象也。夫心胃之三等脉见一。即为偏枯。心乃天真神机开发之本。胃乃谷气充天真之原。一有相失。则不能制其气。而宗气散。故分布不周。不周经脉则偏枯。不周五脏则喑。喑者。肾与包络内绝也。
男子发左女子发右 张云:男子左为逆。右为从。女子右为逆。左为从。此逆证也。志云:从内而发于外。故曰发。简按张注本于玉版论。为是。
不喑 张云:若声不喑。舌可转。则虽逆于经。未甚于脏。乃为可治。而一月当起。若偏枯而喑者。肾气内竭而然。其病必甚。如脉解篇曰。内夺而厥。则为喑俳。此肾虚也。正以肾脉循喉咙。挟舌本故耳。简按王注。原于奇病论。重身九月而喑之义而释之。恐谬。
其从者 张云:若男发于右。而不发于左。女发于左。而不发于右。皆谓之从。从。顺也。高云:玉版论要曰。男子右为从。女子左为从。其从者。谓男子发于右。女子发于左。不同于上文之发也。简按王注。
左右互错。马吴志同。俱失经旨。
血衄 甲乙。作衄血。张云:搏脉弦强。阴虚者最忌之。凡诸人血鼻衄之疾。其脉搏而身热。真阴脱败也。故当死。
悬钩浮 张云:失血之证多阴虚。阴虚之脉多浮大。故悬钩而浮。乃其常脉。无足虑也。悬者。不高不下。不浮不沉。如物悬空之义。脉虽浮钩。而未失中和之气也。简按悬。乃悬空无根之象。钩浮。乃阳盛阴虚之候。(十五难云。脉之来疾去迟。故曰钩。吕广注云:阳盛其脉来疾。阴虚脉去迟也。脉从下上。至寸口疾。还尺中迟。环曲如钩。)不似脉弦强而搏击于指。此乃亡血家之常脉。若释悬而为不浮不沉。则于钩浮之浮。其谓之何。吴既误。而张袭之耳。吴又以常脉。为平人不病常脉。更误。
如喘 马云:喘者。气涌而不和。脉体如之。张云:如气之喘。言急促也。高云:喘。疾促不伦也。脉至如喘。失其常度。故名曰暴厥。申明暴厥者。一时昏愦。不知与人言。简按如。甲乙。作而。如而通用。
(出于庄七年左传杜注。)下如数同。
浮合 张云:此下。皆言死期也。高云:浮合于皮肤之上。如汤沸也。诸家依王注。
予不足也 熊音。予。与同。
微见 马云:微之为言。仅也。吴云:始见也。言始见此脉。便期九十日死。若见之已久。则不必九十日矣。所以在九十日者。以时更季易。天道变。而人气从之也。志云:士宗曰。微。对显言。微现此脉。期以九十日而死。若显露之。不逾时日矣。后之交漆。亦犹是也。高云:微于皮肤之上。见此数极之脉。中按求之。则不见也。故至九十日而死。经脉应月。一月一周。九十日者。三周也。简按士宗。即是高世 。前说似是。
予夺也 吴云:夺。失也。
草干 马云:心精被夺。火王于夏。犹有可支。至秋尽冬初。心气全衰。故曰草干而死。
如散叶 吴云:飘零不定之状也。木遇金而负。遇秋而凋。故深秋则死。志云:飘零虚散之象。简按今甲乙。作丛棘。
省客 吴云:省问之客。张云:或去或来也。塞者。或无而止。鼓者。或有而搏。是肾原不固。而无所主持也。
悬去枣华 张云:枣华之候。初夏时也。悬者。华之开。去者。华之落。言于枣华开落之时。火王而水败。马云:悬去。犹俗云虚度也。吴移悬去于鼓字下。简按张注稳妥。
如丸泥 张云:泥弹之状。坚强短涩之谓。志云:往来流利如珠。曰滑。如丸泥者。无滑动之象。
榆荚落 张云:榆钱也。春深而落。木王之时。土败者死。马云:秋冬之交也。简按本草。苏颂云。
榆三月生荚。李时珍云:未生叶时。枝条间先生榆荚。形状似钱而小。色白成串。俗呼榆钱。据此则张注为胜。
如横格 张云:如横木之格于指下。长而且坚。是为木之真脏。而胆气之不足也。禾熟于秋。金令王也。故木败而死。简按说文。格。木长貌。王释格为木。盖本于此。若张注。为横木之格于指下。则木之义。于经文中无所取。不知其意果何如。(张注。全袭吴之误。)
如弦缕 马云:如弓弦之缕。犹俗之所谓弦线也。主坚急不和。奇病论云。胞脉者。系于肾。盖妇人受胎之所。即胞络宫。张云:如弦之急。如缕之细。真元亏损之脉也。胞。子宫也。命门元阳之所聚也。胞之脉系于肾。肾之脉系舌本。胞气不足。当静而无言。今反善言。是阴气不张。而虚阳外见。时及下霜。虚阳消败而死矣。
如交漆 马吴高并云。交。当作绞。志云:交。绞也。张云:如写漆之交。左右傍至。缠绵不清也。
简按左右傍至也下。恐脱是其予不足也一句。故马云:脏腑俱虚。大体皆弱。吴云:阴阳乱也。志云:冲任之脉绝也。高云:复申明胞精不足之意。率属臆解。今甲乙。漆。作棘。
三十日死 吴云:月魄之生死。以三十日为盈虚。故阴气衰者。不能过其期也。高云:经脉一周也。
少气味韭英而死 马。以少气为句。注云太阳为三阳。三阳主于外。今精气不足。故浮鼓肌中。而欲出于外。其势不能入于阴也。主少气。正以脉涌则气乏也。韭有英时。冬尽春初也。水已亏极。安能至于盛春耶。张同。吴云:少气。气不足也。少味。液不足也。韭至长夏而英。长夏属土。太阳壬水之所畏也。故死。
高云:气为阳。味为阴。太阳有寒热阴阳之气。太阳虚故少气味。英盛也。韭英。乃季春土王之时。韭英而死。土克水也。简按少气味。未详。姑从马说。韭英。吴高似是。
如颓土之状 志云:颓土。倾颓之土也。脾主肌肉。如颓土而按之不得者。无来去上下之象。高同。
五色先见黑 志云:土位中央。而分主于四季。当五色俱见而先见黄。若五色之中。而先见黑。是土败而水气乘之矣。
白垒 甲乙。作白累。马云:垒。当作 。诗云绵绵葛 。 。亦葛之属。吴云垒者。瘾疹之高起者。北方黑色。主收藏。西方白色。主杀物故死。张云垒。 同。即蓬 之属。 有五种。而白者发于春。木王之时。土当败也。简按垒。 通。不必改。尔雅。诸虑。山 。郭注云:今江东呼 为藤。似葛而粗大。广雅云。 。藤也。一切经音义。引集训云。藤。 也。 。谓草之有枝条。蔓延。如葛之属也。吴越间谓之藤。
本草。马志云: 者。藤也。则蓬 。明是藤蔓矣。据此则 所指不一。未知白垒是何物。张说难信。吴读为之 。亦恐非。○志云:玉师曰。以经水如浮波。心脉如火薪。肝脉如散叶。胃脉如泥丸。太阳如涌泉。肌脉如颓土。皆以五行之气。效象形容。盖此乃五脏虚败之气。变见于脉。非五脏之病脉也。
悬雍 高云:雍。作 。虚肿之KT 。上浮本大也。简按诸注并不允。盖雍。瓮通。山海经。悬瓮之山。晋水出焉。郭璞注云:山腹有巨石。如 形。因以为名。 。亦作瓮。说文。罂也。广雅。瓶也。盖取其大腹小口。而形容浮揣切之益大之象也。甲乙。雍作痈。非。
浮揣切之益大 马云:悬雍。本浮也。揣切之际。其脉益大。而全无沉意。张云:浮短孤悬。有上无下也。志云:揣。度也。先轻浮而度之。再重按而切之。其本益大。简按志注与经旨相反。不可从。吴。揣下。
补无力二字。赘。
十二俞之予不足也 甲乙。予上。有气字。张云:俞皆在背。为十二经脏气之所系。水凝而死。阴气盛。而孤阳绝也。
水凝而死 甲乙。凝。作冻。
如偃刀 张云:卧刀也。浮之小急。如刀口也。按之坚大急。如刀背也。高云:偃。息也。刀。金器也。简按高说未知何谓。
菀熟 甲乙。作寒热。诸本。熟。作热。张云:此以五脏菀热。而发为寒热。阳王则阴消。故独并于肾也。腰者肾之府。肾阴既亏。则不能起坐。立春阳盛。阴日以衰。所以当死。菀。郁同。简按吴云:熟。热之深。谬甚。
如丸滑不直手 张云:如丸。短而小也。直。当也。言滑小无根。而不胜按也。马吴并云。直。值同。
甲乙作着。
枣叶生而死 张云:大肠应庚金。枣叶生初夏。火王则金衰。故死。马云:枣叶之时。则先枣华之候矣。
如华 甲乙。作如春。马云:是似草木之华。虚弱而按之无本也。
善恐不欲坐卧 马云:令人善恐。以心气不足也。不欲坐卧。以心气不宁也。张云:小肠不足。则气通于心。善恐不欲坐卧者。心气怯而不宁也。
行立常听 志云:如耳作蝉鸣。或如钟磬声。皆虚证也。
季秋而死 马云:小肠属火。火王犹可生。至季秋。则衰极而死矣。志云:遇金水生旺之时而死。
马云:按此篇论病。大抵出于灵枢经脉篇。诸经为病。篇内曰所谓者。正以古有是语。而今述之也。高云:六气主时。始于厥阴。终于太阳。此举三阳三阴经脉之病。则太阳主春。正月为春之首。太阳为阳之首也。少阳主秋。九月为秋之终。少阳为阳之终也。阳明主夏。五月为夏之中。阳明居阳之中也。三阴经脉。外合三阳。
雌雄相应。太阴合阳明。故主十一月。十一月。冬之中也。少阴合太阳。故主十月。十月冬之首也。厥阴合少阳。故主三月。三月。春之终也。太阴为阴中之至阴。故又主十二月。十二月。阴中之至阴也。错举六经之病。
复以三阳三阴。主四时之月。而错综解之。所以为脉解也。
肿腰 痛 。熊。音谁。张同。马吴音疽。张云:尻臀也。高本。肿。一字句。云。六元正纪大论曰。太阳终之气。则病腰 痛。故太阳经脉之病。有肿以及腰 痛也。简按 从肉。音谁。其音疽者。睢鸠之睢。从且。马吴误。 。说文。尻也。汉东方朔传。连 尻。注。臀也。盖 从肉。故王释为臀肉。此四字。
即与厥论肿首头重。着至教论。干嗌喉塞。字法正同。高注非。
正月太阳寅 志云:太阳为诸阳主气。生于膀胱水中。故以太阳之气为岁首。(杨慎丹铅录云。考纬书。谓三皇三世。伏羲建寅。神农建丑。黄帝建子。至禹建寅。宗伏羲。商建丑。宗神农。周建子。宗黄帝。所谓正朔三而改也。简按此云正月太阳寅。明是黄帝建寅。而非建子。纬书之言。难信据也。杨氏好读内经。盍论及于此耶。)
病偏虚为跛者 高本。病上。有所谓二字。云。旧本。所谓二字。误传出也下。今改正。偏虚。犹偏枯。大奇论云。肾雍则髀 大。跛易偏枯。故申明所谓病偏虚为跛者。
东解地气而出也 东。宋本。作冻。马吴高志并同。解下句。吴删而字。云。冻解。解冻也。高云:地冻始解。地气从下而上出也。张云:正月东风解冻。简按东。作冻。则而字不妥。盖谓阳气自东方。解地气之冻。而上出也。
所谓偏虚者 所谓二字。从高而删之。为是。
盛上而跃故耳鸣也 高云:经筋篇云。手太阳之筋。其病应耳中鸣。故申明所谓耳鸣者。乃阳气万物。
盛上而跃。跃则振动。故耳鸣也。
狂巅疾 张云:巅。癫同。按经脉篇。足太阳经脉条下。作癫。盖古所通用也。所谓甚者。言阳邪盛也。阳邪实于阳经。则阳尽在上。阴气在下。上实下虚。故当为狂癫之病。
浮为聋 高云:经脉篇曰。手太阳之脉。入耳中。所生病者。耳聋。故申明所谓浮为聋者。是逆气上浮。而为聋。皆在气也。简按马云:脉浮则聋。非。
故为喑也 张云:声由气发。气者阳也。阳盛则声大。阳虚则声微。若阳盛已衰。故喑哑不能言也。
内夺 吴云:内。谓房劳也。夺。耗其阴也。
喑俳 张云:俳。音排。无所取义。误也。当作痱。正韵。音沸。废也。内夺者。夺其精也。精夺则气夺而厥。故声喑于上。体废于下。元阳大亏。病本在肾。肾脉上挟舌本。下走足心。故为是病。高云:俳。
痱同。音肥。喑痱者。口无言。而四肢不收。故曰此肾虚也。简按楼氏纲目。引本节及王注。俳。作痱。张注。盖原于此。灵热病篇云。
痱之为病也。身无痛者。四肢不收。志乱不甚。其言微知。可治。甚则不能言。不可治也。楼氏纲目云。痱。
废也。痱。即偏枯之邪气深者。痱与偏枯。是二疾。以其半身无气营运。故名偏枯。以其手足废而不收。或名痱。或偏废。或全废。皆曰痱也。汉贾谊传云。辟者一面病。痱者一方病。师古注。辟。足病。痱。风病也。
(本出于说文。)由此观之。痱。即仲景中风篇。所谓邪入于脏。舌即难言者。盖痱是病名。偏风是所因。偏枯是病证。必非有别也。吴云:俳。阳事废也。非。圣济总录。有喑俳门。载治舌喑不能言。足废不能用。肾虚弱。其气厥不至舌下。地黄饮子等方。具于五十一卷。
少阴不至者厥也 张云:此释上文内夺而厥之义也。少阴者。肾脉也。与太阳为表里。若肾气内夺,则少阴不至。少阴不至者。以阴虚无气。无气则阳衰。致厥之由也。简按王注太阴之气。逆上而行。可疑。
心之所表也 马云:胆之脉行于胁。而心之脉出于腋。为心之表。故为心胁痛也。张云:少阳属木。
木以生火。故邪之盛者。其本在胆。其表在心。表者。标也。简按张注仍王义。今从之。
九月阳气尽 高云:若九月之时。阳气已尽。而阴气方盛。少阳火气不盛。不能为心之表。故有心胁痛之病也。
阴气藏物也 张云:阴邪凝滞。藏伏阳中。喜静恶动。故反侧则痛。高云:经脉篇曰。足少阳病。
不能转侧。故申明所谓不可反侧者。九月阴气方盛。阴气所以藏物也。物藏则不动。故少阳经脉。有不可反侧之病也。
草木毕落而堕 文选。潘岳寡妇赋。木落叶而陨枝。李善注云:毛苌诗传曰。陨。坠也。千金方。蒲黄汤主疗。小儿落床堕地。
气盛而阳之下长 吴云:气盛。气盛于阴也。之。往也。下。下体也。阳之下。谓阳气往下。如少阳之脉。出膝外廉。行于两足。是也。长。生长也。阳为动物。长于两足。故令跃。
相薄 张云:薄。气相薄也。吴云:薄。摩荡也。
水火相恶 高云:厥。为阴为水。乃水火相恶。又木能生火。故闻木音。则惕然而惊也。简按本节所解。与阳明脉解篇异义。
所谓客孙脉云云 高云:出处未详。大抵皆阳明之病。孙脉。孙络脉也。
其孙络太阴也 高云:阳明之脉。不从下行。而并于上。并于上者。则其孙络之脉。合脾之大络。而为太阴也。阳明并于上。故头痛鼻鼽。孙络太阴。故腹肿也。简按此一句难通。故吴改作其头之孙络。腹之太阴也十字。张以为太阴者。言阴邪之盛。非阴经之谓。俱臆见也。高注稍妥。姑从之。
上走心而为噫 马云:宣明五气论曰。心为噫。又口问篇云。寒气客于胃。厥逆从下上散。复出于胃。
故为噫。夫素问言心。而灵枢言胃。则此篇兼言阴气走于胃。胃走于心。见三经相须。而为噫也。(三经。谓心脾胃。)
故呕也 张云:脾胃相为表里。胃受水谷。脾不能运。则物盛满而溢。故为呕。
得后与气 熊音。得后。谓得大便也。气。谓快气。马云:后者。圊也。气者。肛门失气也。张同。
云。阳气出。则阴邪散。故快然如衰。一阳下动。冬至候也。故应十一月之气。简按吴云:气。谓嗳气。误。
阳气皆伤 吴云:伤者。抑而不扬之意。高云:承秋之肃杀也。
呕咳上气喘也 张云:阳根于阴。阴根于阳。互相倚也。若阴中无阳。沉而不升。则孤阳在上。浮而不降。无所依从。故为呕咳上气喘也。按前章。列本节义于手太阴肺病条下。此则言于肾经。正以肺主气。肾主精。精虚则气不归元。即无所依从之义。简按此原于吴注。而更详焉。
色色 马高云:二字衍文。吴改作邑邑。云。愁苦不堪貌。张云:当作邑邑。不安貌。秋气至。微霜下。万物俱衰。阴阳未定。故内无所主。而坐起不常。目则KT KT 无所见。以阴肃阳衰。精气内夺。故应深秋十月之候。简按邑邑。与悒悒通。史记商君传云。安能邑邑。待数十百年。悒。说文。不安也。张注本此。
志载高说云。色色。犹种种也。色色不能犹言种种不能自如也。此解不通。今从张注。
阴阳内夺 志云:秋气始至。则阳气始下。而未盛于内。阴气正出。而阴气内虚。则阴阳之气。夺于内矣。
煎厥 吴云:阳气不治者。阳气不舒也。肝气当治。而未得者。木性不得条达也。肝志怒。故善怒。
煎厥者。怒志煎熬厥逆也。张云:按煎厥一证。在本篇。言阳虚阴盛。在生气通天论。言阴虚阳盛。可见煎厥有阴阳二证。简按此与少阴。不相干涉。乃属少阳厥阴之病。则为可疑。诸家不言及于此者。何。高独以少阴君火之阳气不治而释之。此乃运气家之言。竟不免牵强焉。张以阳气不治。为阳虚。不可从。
阳气入 吴云:阳邪入薄于肾。故善恐。张云:阴气将藏未藏。而阳邪入之。阴阳相薄。则伤肾而为恐。马云:宣明五气篇曰精气并于肾。则为恐也。
胃无气故恶闻食臭也 张云:胃无气。胃气败也。胃气所以败者。肾为胃关。肾中真火不足。不能温养化原。故胃气虚。而恶闻食臭也。此即经脉篇。饥不欲食之义。
故变于色也 张云:色以应日。阳气之华也。阴胜于阳。则面黑色变。故应秋气。此即经脉篇。面如漆柴之义。高云:地色。地苍之色。如漆柴也。因秋时肃杀之气。内夺其精华。故至冬。则变于色而黑如地色也。
咳则有血者阳脉伤也 高云:经脉篇云。肾病咳唾则有血。故申明所谓咳则有血者。乃阴血乘于阳位。
阳脉不归于阴。故曰阳脉伤也。阴血乘阳。脉不归阴。则阳脉满。十月之时。阳气未盛于上。未当盛时而脉满,则阳气内逆。故满则咳。咳则有血。而且见于鼻也。张云:阳脉伤者。上焦之脉伤也。盖肾脉。上贯肝膈。入肺中。故咳则血见于口。衄则血见于鼻也。
疝 高云:犹 疝也。言高肿也。经脉篇云。厥阴病。丈夫 疝。妇人少腹肿。简按王氏资生经云。千金曰。气冲主 。明堂下经曰:治 疝。则是 。即 疝也。巢源云。 者。阴核气结肿大也。详见于阴阳别论颓疝注。
厥阴者辰也 张云:辰。季春也。五阳一阴。阴气将尽。故属厥阴。阴邪居于阳末。则为 疝少腹肿。故应三月之气。
三月一振 吴云:振。物性鼓动也。张云:阳气振也。高云:经脉篇云。厥阴病。腰痛不可以俯仰。
故申明所谓腰脊痛。不可以俯仰者。三月之时。振动发生。草木向荣而华秀。故三月一振荣华。生机虽盛。犹未畅达。故万物一皆俯而不仰也。
一俯而不仰也 马云:凡俯者不可以仰。仰者不可以俯。故肝应其时。腰痛之病。俯仰似难也。
所谓 癃疝肤胀 高云:出处未详。大抵皆厥阴之病。。
疝也。癃。溺闭也。 癃疝肤胀者。阴器肿。不得小便。则肤胀也。简按灵水胀篇云。肤胀者。寒气客于皮肤之间。 然不坚。腹大身尽肿。皮厚。按其腹。 而不起。腹皮不变。此其候也。
曰阴亦盛 曰。吴本作由。张云:此复明癃疝肿胀之由。在阴邪盛也。阴盛则阳气不行。故为此诸证。
张兆璜云。曰所谓。曰者者。是设为之问辞。下文是答辞。故增一曰字以别之。简按上文。并无增一曰字者。
特于末节而有之。可疑。吴本似是。而吴云:阴亦盛者。言阳固盛。而阴亦盛也。此注恐非。亦字。承上文疝及腰脊痛而下之。盖与平人气象论。一呼脉再动。一吸脉亦再动之亦同义。
嗌干 马云:阴阳相薄。而在内为热中。在上为嗌干也。高云:经脉篇云。足厥阴病。甚则嗌干。手厥阴病。心中热。
马云:刺要者。刺针之要法。故名篇。吴云:要。至约之理也。
各至其理 志云:理者。皮肤肌肉之文理。
无过其道 张云:应浅不浅。应深不深。皆过其道也。高云:无过其皮肉脉骨之道。中其道。毋容过也。
毫毛腠理 志云:毫毛腠理者。鬼门元府也。高云:毫毛中之腠理也。简按文选西京赋注。引声类及广韵云。毫。长毛也。志。玄府之解未为得。王注详焉。
秋病温疟 甲乙。疟下。有热厥二字。志云:肺主秋收之令。秋时阳气下降。阴气外出。妄动其肺,则收令化薄。阴阳之气反相得于外。而为温疟矣。动。谓动其脏气也。
溯溯然 甲乙。作淅淅然。志云:逆流而上。曰溯。溯溯然者。气上逆。而寒栗也。简按溯溯然。
于义难协。今从甲乙而改之。皮部论。溯然。甲乙。又作淅然。
烦不嗜食 甲乙。烦下。有满字。吴云:脾气不运。则中气不化。故令烦。脾病则不磨。故令不嗜食。
冬病胀腰痛 吴云:冬月无以奉藏。而病胀与腰痛矣。
销铄 酸 甲乙。作消泺。高云:酸。作 。吴云:销铄者。骨髓日减。如五金遇火。而销铄也。
简按枚乘七发。虽有金石之坚。犹将销铄而挺解也。李善注云:贾逵国语注曰:铄。销也。甲乙。消泺。盖与骨空论淫泺同义。金匮虚劳篇。足酸削。(此二字。本见于周礼郑注。)巢源。作 。知酸 通用。不必改 。
不去矣 马云:不能行动而去也。简按三部九候论。脱肉身不去者死。王注云:犹行去也。
马云:齐者。后世剂同。刺以为剂。犹以药为剂。故名篇。简按一切经音义云。剂限。考声云。分段也。
韵诠云。分剂也。三苍云。分齐也。知是齐剂同。限剂分剂之义。盖刺之浅深。有限有分。故曰刺齐。吴高如字读。为齐一之谓。非。
刺骨者无伤筋云云 高云:欲知其分。必先知其非分。如刺骨者。刺入骨分。无伤其筋。刺筋者。
刺入筋分。无伤其肉。刺肉者。刺入肉分。无伤其脉。脉有络脉。有经脉。上编。脉居肉后。经脉也。此篇。
脉居肉先。络脉也。刺脉者。刺入脉分。无伤其皮。此言刺宜深者勿浅。浅则非分矣。简按下文云。刺肉无伤脉者。至脉而去。不及肉也。即脉浅肉深。与前篇刺肉无伤脉。义相乖。故高有经脉络脉之说。然经文无明据。
恐是两篇各一家之言。高注似强解。
刺皮者无伤肉云云 高云:以上文层次言之。当云刺皮者无伤脉。今不言脉者。以脉不止络脉。复有经脉。络脉在肉前。经脉居肉后。言肉而脉在其中。故曰:刺皮者。刺入皮分。无伤其肉。刺肉者。刺入肉分。无伤其筋。刺筋者。刺入筋分。无伤其骨。此言刺宜浅勿深。
深则非分矣。简按此亦似牵强。然从前诸家。顺文解释。无于经文参差处。而致思者。如高可谓善读古书者矣。
至筋而去不及骨也 张云:病在骨者。直当刺骨。勿伤其筋。若针至筋分。索气而去。不及于骨。则病不在肝。攻非其过。是伤筋也。简按以下三项。宜以此例焉。马云:此明言上文前四句之义也。
至脉而去不及肉也 卢冶云。脉在肉中。肉在溪谷。脉有脉道。理路各别者也。所谓至脉而去不及肉者。谓刺在皮肤络脉之间。不及里之筋骨。非针从脉而再入于肉也。是以略去刺脉无伤肉句者。使后学之意会也。简按是属影撰。然高注全本于此。要之上文宜云刺皮者无伤脉。刺脉者无伤肉。而不及之。至于此。亦无伤脉刺脉之言。实可疑焉。
所谓刺皮无伤肉者 张云:刺皮过深。而中肉者。伤其脾气。简按以下二项。宜以此例焉。马云:此明言首节末三句之义也。
禁数 志云:数。几也。言所当禁刺之处有几也。高云:数。条目也。帝承上二篇之意。谓刺要刺齐。其中必有所禁。故愿闻禁数。
要害 高云:言各所要。亦各有所害。当详察也。志云:五脏有紧要为害之处。要害二字。当知非刺中五脏。(顾炎武日知录云。南越尉佗传。发兵守要害处。按汉书西南夷传注。师古曰。要害者。在我为要。于敌为害也。此解未尽。要害。谓攻守必争之地。我可以害彼。彼可以害我。谓之害。人身亦有要害。素问。岐伯对黄帝曰:脉有要害。后汉来歙传。中臣要害。)
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高云:人身面南。左东右西。肝主春生之气。位居东方。故肝生于左。肺主秋收之气。位居西方。故肺藏于右。
心部于表肾治于里 志云:部。分也。心为阳脏而主火。火性炎散。故心气分部于表。肾为阴脏而主水。水性寒凝。故肾气主治于里。
脾为之使 高云:脾土王于四季。主营运水谷。以溉五脏。故为之使。志云:脾主为胃行其津液。以灌四旁。故为之使。
胃为之市 志云:心为阳中之太阳。故部于表。肾为阴中之太阴。故治于里。盖以四脏之气。分左右表里上下。脾胃居中。故为之市。
膈肓 吴云:膈。膈膜也。肓。膈上无肉空处也。志云:膈。膈膜也。内之膈肉。前连于胸之鸠尾。
旁连于腹胁。后连于脊之十一椎。肓者。即募原之属。其原出于脐下。名曰脖 。高云:肓。脐旁肓俞穴也。
简按吴注腹中论云。腔中无肉空隙之处。名曰肓。又注痹论云。肓。腔中空虚无肉之处也。张则袭其说云。肓者。凡腔腹肉理之间。上下空隙之处。皆谓之肓。并因误读王注云布散于胸腹之中。空虚之处。熏其肓膜。王意岂以肓为空虚之处乎。而张于本节。则全依杨义。杨注原于说文。盖古来相传之说。宜无异论。志云:募原之属。高云:肓俞。皆臆造已。当与举痛论及痹论参考。
小心 马云:心之下。有心包络。其形有黄脂裹心者。属手厥阴经。自五椎(心俞)之下而推之。则包络当垂至第七节而止。盖心为君主。为大心。而包络为臣。为小心也。吴云:脊共二十一节。此言七节。下部之第七节也。其旁乃两肾所系。左为肾。右为命门。命门者。相火也。相火代心君行事。故曰小心。张同。昂云。旁者。两肾也。中者。命门也。按心者性之郛。肾者命之根。两肾中间。一点真阳。乃生身之根蒂。义取命门。盖以此也。中有相火。能代心君行事。故曰小心。杨上善云云。吴亦主其说。盖心君无为。吾人一日动作云为。皆命门之相火也。马注云云。若依此解。旁字似无着落。志云:七节之旁。膈俞之间也。小。微也。细也。中有小心者。谓心气之出于其间。极微极细。高同。简按甲乙。亦作志心。王似指心包络。杨则为十四椎旁肾俞。而又云:得名为志者。心之神也。而阴阳类论。上空志心。王以为小心。杨以为入肾志于心神之义。杨注彼此义异。未太明晰。且凡脊椎从上数而至下。未有从下数而云某椎者。亦觉不允。背 篇。心俞。在五焦(当作椎。下同。)之间。膈俞。在七焦之间。而心包俞。经文无所考。
(铜人等。以心椎旁。为厥阴俞。)王马未为得矣。吴张虽主杨。然命门 见于难经。相火固是运气家之言。并非本经之义。志高杜撰无论矣。窃疑云七节之旁。云上空。既非心包。又非肾。必有别所指也。举数说以俟考。
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马云:顺其所而不伤。则有福。逆其所而伤之。则有咎。所谓要害之当察者以此。
刺中肝五日死 马云:五日。疑作三日。乃木生数也。高同。
其动为语 张云:无故妄言也。简按宣明五气篇云。心为噫。肝为语。肾为嚏。肺为咳。脾为吞。
全本。甲乙。作欠。非。
刺中肺三日死 马云:三。疑为五。王注。释诊要经终篇。以为金生数四日毕。当至五日而死者。
是也。高同。
刺中胆一日半死 马云:胆为六腑之一。当别于五脏。故另为一节。一日半死。以其为生数之半也。
张云:凡十一脏者。皆取决于胆。是谓中正之官。奇恒之腑。伤之者。其危极速。呕出于胃。而胆证忌之。木邪犯土。见则死矣。高云: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胆病者。呕宿汁。故其动为呕。呕。胆气虚也。
中大脉 马云:刺冲阳脉也。冲阳穴。为胃经之原。(伤寒论。以为趺阳之脉。)高云:胃足阳明之脉。下足跗。其支者。别跗上。入足大指。交于足太阴。刺跗上。刺胃脉也。中大脉。中伤大指之经脉也。中大脉。而血出不止。则太阴之脉。不能循大指而上。故死。简按大脉。盖谓冲脉之别。灵动输篇云。冲脉。并少阴之经。下入内踝之后。入足下。其别者。斜入踝。出属跗上。入大指之间。注诸络。以温足胫。又逆顺肥瘦篇云。其前者。伏行出跗属。下循跗。入大指间。渗诸络而温肌肉。其已如此。今刺而中伤之。则所以致死也。中。去声。
溜脉 甲乙。溜。作流。马云:溜。流同。按本输篇云。溜于鱼际。则溜与流同。所谓溜脉者。凡脉与目流通者。皆是也。又按大惑论云。五脏六腑之精。皆上注于目。而为之精。论疾诊尺篇云。赤脉从上下者。太阳病。从下上者。阳明病。从外走内者。少阳病。此皆溜脉之义也。吴张义同。志云:溜脉者。脉之支别。浮见于皮肤之间者也。高云:阴阳相过之脉也。简按志高注。未见所据。今从马义。
脑户 志云:督脉。从脑户而上。至于百会。囟会。乃头骨两分。内通于脑。若刺深。而误中于脑者。立死。
舌下 张云:舌下脉者。任脉之廉泉穴。足少阴之标也。中脉太过。血出不止。则伤肾。肾虚则无气。
故令人喑。按忧恚无言篇曰。足之少阴。上系于舌。络于横骨。终于会厌。脉解篇曰。内夺而厥。则为喑俳。此肾虚也。然则喑本于肾。无所疑矣。马云:王注以为脾脉者。无义。
刺足下布络中脉 马云:布络者。凡足之六经。皆有络脉也。误中其脉。而血又不出。则必邪不得散。而为肿矣。王注止以为然谷之中者。凿之甚也。吴云:浮浅散见之络。中脉则过于深矣。简按中。王读如字。非。
为肿 张云:若血不出。气必随针而壅。故为肿也。
刺 中大脉 马云: 中之下。有一中字。去声。张云: 。足太阳委中穴也。刺委中。而中其大脉。伤阴气于阳经。故令人仆倒且脱色也。简按 下句。志高为浮 穴。非。
仆脱色 吴云:太阳为诸阳之会。故令如此。简按经脉篇云。甚者泻之则闷。闷甚则仆不得言。闷则急坐之也。俱是后世所谓针晕也。详见于针灸聚英等。
刺气街中脉 王注。中。如字。诸家读为去声。今从之。
为肿鼠 甲乙。 。作 。千金作鼷。马云: 。当作鼷。刺气街者。血中其脉。而血又不出,则血气并聚于中。故内结为肿在鼠鼷之中也。张同。吴云: 。仆也。刺之中脉。血不得出。则为肿。如鼠仆焉。简按马注为是。但 不必改鼷。鼷。说文。小鼠也。 。玉篇。鼠名。巢源附骨疽候云。产妇女人。喜着鼠●髂头 膝间。知是 ●同义。即鼠鼷也。志高以为鼠鼷 参。非。
根蚀 熊音。蚀。音食。如蚕食叶。张云:乳房。乃胸中气血交凑之室。故刺乳上之穴。而误中乳房。则气结不散。留而为肿。肿则必溃。且并乳根皆蚀。而难于愈也。简按根。
谓乳房之根。非乳根穴。吴云:生脓根而内蚀。非。(汉书西羌传。疽食浸淫。莫知所限。又后汉董卓传。溃痈虽痛。胜于内食。)
刺缺盆中内陷 志云:缺盆在喉旁两横骨陷中。若缺盆然。故以为名。刺缺盆中者。刺手阳明大肠脉也。手阳明之脉。下入缺盆。络肺。下属大肠。内陷气泄者。脉内陷。而气反泄于内也。针经曰:人之所生成者。血脉也。故为之治针。必大其身。而圆其末。令可以按脉勿陷。以致其气。盖刺之要。气至而有效。若内陷而气反下泄。则为咳喘之逆证矣。经云。气上冲胸。喘不能久立。病在大肠。盖大肠为肺之腑也。简按志仍王注。缺盆中句。吴马张高。依前例。以为中其内陷之脉。恐泥。高云:刺之过深。则为内陷。下俱仿此。
刺手鱼腹内陷 志云:鱼腹。在手大指下。如鱼腹之圆壮。手太阴之鱼际穴也。肺主气。而与大肠为表里。脉内陷。则血不得散。气不得出。故为肿。以上论手足头项胸背。皆有要害之处。简按诸家鱼腹句。内陷句。为是。
刺阴股中大脉 张云:阴股大脉。足太阴箕门血海之间。吴云:脾肾肝三脉。皆行于阴股。志云:阴股。足少阴经脉所循之处。大脉。大络也。高云:厥阴之脉。起于足大指。循阴股而上。刺阴股中。伤大指之经脉。故血出不止。简按诸说不一。吴似允当。
内漏 甲乙。无内字。吴云:内漏。脉气他泄而漏也。张云:脓生耳底。是为内漏。
刺膝髌出液 马云:犊鼻。在膝髌之下。则犊鼻两旁之上。为膝髌也。张云:髌。膝盖骨也。简按白虎通云。髌。膝盖骨也。圣济总录云。髀枢下端。为膝盖骨者。左右共二。无势多液。志云:膝乃筋之会。液者。所以灌精濡空窍者也。
刺膺中陷中肺 马云:次中字。去声。刺膺中之穴。如足阳明胃经气户库房屋翳膺窗。足少阴肾经俞府或中之类。
乃误中云门中府。则肺气上泄。故为病喘息而逆。仰首而息也。简按此总言膺中诸穴。盖肺位于胸膺中。故误中肺。则为云云证。不必中府云门二穴。
肘中 张云:手太阴之尺泽。厥阴之曲泽者。是也。
气归之 张云:气泄于此。则气归之。志云:内陷者。不能泻出其邪。而致气归于内也。气不得出,则血不得散。故不能屈伸也。简按王注恶气。恐非。
刺阴股下三寸 马云:此言刺肝穴。而误使内陷者。当遗溺也。王注为肾经之络。今按肝经有阴包穴。治遗溺。在膝上四寸。则正当股下三寸之处。肾经无穴。张云:阴股之脉。足三阴也。皆上聚于阴器。惟少阴之在股间者。有经无穴。其在气冲下三寸者。足厥阴之五里也。主治肠中热满不得溺。若刺深内陷。令人遗溺不禁。当是此穴。然厥阴之阴包。阳明之箕门。皆治遗溺。若刺之太深。则溺反不止矣。
腋下胁间 宋本。腋。作掖。马吴张并同。高本作腋。注云:腋。旧本讹掖。今改。手厥阴心包之脉。循胸出胁。上抵腋下。刺腋下胁间。刺心包之脉也。刺之过深。中伤内陷。脉不循经。上迫于肺。故令人咳。
简按腋字。说文所无。作掖为正。腋下胁间。诸家仍王。言令人咳。则王注为是。
肠 马云: 肠。足鱼腹中承筋穴。俗云脚肚。吴云: 。足腹也。张云:足肚也。肉厚气深。不易行散。故刺而内陷。则为肿。志云:俗名腿肚。
匡上陷骨中脉 马云:匡。目眶也。俗云眼眶。陷骨。谓匡骨也。脉。乃目之系也。中。去声。高云。匡上。目眶之上。眉间也。陷骨。丝竹空穴。眉后陷骨也。简按匡。眶同。史记淮南王安传。涕满匡而横流。是也。甲乙。丝竹空。在眉后陷者中。足少阳脉气所发。外台。一名目 。高注似是。
为漏为盲 张云:流泪不止。而为漏。视无所见。而为盲。诸家并同。
刺关节中液出 马云:中。平声。高云:关节。骨节交会之机关。淖液泽注于骨。骨属屈伸。若刺关节中伤其液。致液出而不能淖泽注骨。故不得屈伸。此举刺之要害。皆为刺禁者如此。简按高。中。读为去声。非。
马云:志者。记也。篇内。言虚实之要。及泻实补虚之法。当记之不忘。故名篇。吴改虚实要论。云。
旧作刺志论。今以篇内之言无当。僭改。简按篇首论虚实。而篇末结以针法补泻之义。斯为刺志也。改易篇名。
却无谓矣。
气实形实气虚形虚 马云:凡气与形。谷与气。脉与血相称者为常。而相反者为病也。气者。人身之气也。(如营气卫气。是也。)形者。人之形体也。(次节。岐伯以身字代形字。)气实则形实。气虚则形虚。此其相称者为常。而相反则为病矣。然此气之虚实。必于脉而验之。但不可即谓气为脉也。观下文有血脉对举者可知。王注引阴阳应象大论之形归气。以验其虚实之同。甚有见。至以气为脉气。则非矣。
气虚身热 马吴高并依甲乙。气字上。补气盛身寒四字。是。
脉少血多 吴。少。作小。马云:少。当作小。张云:脉盛血少者。阳实阴虚也。脉少血多者。
阳虚阴实也。简按血之多少。盖察面而知之。
得之伤寒 马云:此伤寒者。初时所感之寒。至于日久。则寒亦为热矣。故热论曰。凡热病者。皆伤寒之类也。水热穴论。帝曰:人伤于寒。而传于热。何也?岐伯曰:夫寒感则身热。张云:按热论篇曰。人之伤于寒也。则为病热。本节。复以身寒者为伤寒。身热者为伤暑。其说若乎相反。不知四时皆有伤寒。而伤暑惟在夏月。病不同时者。自不必辨。惟于夏至之后。有感寒暑。而同时为病者。则不可不察其阴阳也。盖阴邪中人。则寒集于表。气聚于里。故邪气盛实。而身本因寒也。暑邪中人。则热触于外。气伤于中。故正气疲困。而因热无寒也。
此夏月寒暑之明辨。故以二者。并言于此。非谓凡患伤寒者。皆身寒无热也。
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 张云:谷入多者。胃热善于消谷也。脱血者。亡其阴也。湿居下者。脾肾之不足。亦阴虚也。阴虚则无气。故谷虽入多。而气则少也。高云:夫谷入多。而气反少者。其内则得之有所脱血。或湿邪居下之病。简按血脱液干。水湿归下。并胃中津乏。故消谷善饥。与伤寒论。抵当汤治证。其理略同。王注。以脱血湿居下为一事。恐非。
谷入少而气多 张云:邪在胃。则不能食。故谷入少。邪在肺。则息喘满。故气多。
胃及与肺 吴删与字。
饮中热也 吴云:有痰饮者。脉来弦小。有中热者。血出必多。张云:脉小者。血应少。而反见其多。必或酒或饮。中于热。而动之也。高云:夫脉小血反多者。其内必饮酒中热之病。酒行络脉。故血多行于外。而虚于内。故脉小。昂云。按灵素皆无痰字。惟此处有饮字。简按中。读如字。高注义长。
脉有风气水浆不入 张云:风为阳邪。居于脉中。故脉大。水浆不入。则中焦无以生化。故血少。
吴云:此上。皆释反者为病之词。
入实者左手开针空也 吴云:空。上声。马云:大凡用针之法。右手持针。左手掐穴。方其入针泻实之时。则左手掐穴。开针空以泻之。及其去针补虚之时。则左手闭穴。闭针空以补之。张云:入实者。刺实也。
入虚者。刺虚也。简按据上文。虚者。气出也。入虚。当是出虚。滑吴张志高。并作右手开针空。非也。当仍王及马注。
马云:按灵枢。有九针十二原篇。而小针篇。正所以解九针十二原篇之针法。此篇与小针解篇。大同小异。故亦谓之针解篇。愚故以小针解篇之词。参入而释之。高本。篇。作论。盖以其有岐黄问答之语也。
菀陈 马云:灵枢。作宛。郁也。张云:本经。宛菀通用。通作郁。
疾按之 马云:此补法也。小针解云。徐而疾则实。言徐纳而疾出也。则以入针为徐。而不以出针为徐。与此解不同。
徐按之 马云:此泻法也。小针解云。疾而徐则虚者。言疾纳徐出也。亦与此不同。
寒温气多少也 吴云:寒为虚。温为实。气少为虚。气多为实。志云:言实与虚者。谓针下寒。而气少者。为虚。邪气已去也。针下热。而气多者。为实。正气已复也。
疾不可知也 马云:其寒温多少。至疾而速。正恍惚于有无之间。真不可易知也。
知病先后也 吴云:先后。有标本之辨。故察之。
工勿失其法 马云:小针解曰。为虚与实。若得若失者。言补者。 (音必。满貌。)然若有得也。泻则恍然若有失也。义与此亦异。
离其法也 张云:粗工为离其法耳。
补泻之时 甲乙。此下。有以针为之四字。九针十二原篇同。
与气开阖相合也 马云:其针入之后。若针下气来。谓之开。可以迎而泻之。气过谓之阖。可以随而补之。针与气开阖相合也。简按此本于王注。诸家并同。
阴气隆至 吴。此下。补针下寒三字。
知病之内外也 马云:言病深则针深。病浅则针浅。分病之内外也。
深浅其候等也 吴云:四肢孔穴。与胸背之孔穴。虽有远近不同。其浅深取气则一也。高云:深则远。浅则近。其候气之法。与深浅等。简按高注近是。
无邪下 马云:邪。斜同。高云:十二原论云。正指直刺。无针左右。神在秋毫。属意病者。夫正指直刺。无针左右。是义无斜下也。
下膝三寸也 本输篇云。入于下陵。下陵。膝下三寸。 骨外三里也。唯云膝下。似无准。千金云。
在膝头骨节下三寸。资生云。犊鼻下三寸。
跗之 新校正。据骨空论。作跗上。马张高并从其说。吴云:跗。拊误。拊。重按也。拊之者。以物重按于三里分也。盖三里趺阳。一脉相通。重按其三里。则趺阳之脉不动。其穴易辨。志云:跗之者。足跗上之冲阳脉也。简按马张吴虽改字不同。其意本于王义。今考唯云所谓跗之者。举膝分易见也。而无按三里,则趺上之脉止之说。则不可从。疑是跗上脱低字。之上脱取字。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三里者。低跗取之。巨虚者。举足取之。而全本作低 。可以证也。
巨虚 马云:巨虚上廉。张同。简按甲乙云。在三里下三寸。本输篇云。下三里三寸。为巨虚上廉。明堂下经云。在 骨外大筋内。筋骨之间。陷者中。铜人。一名上巨虚。
下廉 吴云:陷上为巨虚上廉。陷下为巨虚下廉。上下相去三寸。简按本输篇云。复下上廉三寸。为巨虚下廉。
帝曰余闻九针 马云:此节。当与灵枢九针论第一节参看。
人脉应人 吴云:内营外卫。人在气交之中之象也。张云:动静有期。盛衰有变。位于天地之中。人之象也。
人筋应时 高云:人筋十二。足筋起于足指。手筋起于手指。手足为四肢。一如十二月分四时。故人筋应时。
合气 简按新校正。引别本。气。作度。近是。
应野 志云:阴阳应象大论云。地有九野。人有九窍。九野者。九州岛之分野也。人之三百六十五络。犹地之百川。流注通会于九州岛之间。
三百六十五节气 小针解云。节之交。三百六十五会者。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。子华子云。一身之为骨。凡三百有六十。精液之所朝夕也。由此观之。与三百六十五络。所指自异。
心意应八风 此以下。至应之九。必有脱误。
应五音六律 张云:发之多。齿之列。耳之聪。目之明。五声之抑扬清浊。皆纷纭不乱。各有条理。故应五音六律。志云:发齿耳目共六。齿又为六六之数。而发之数。不可数矣。律吕之数。推而广之。可千可万。而万之外。不可数矣。
应地 吴云:人之十二脉。外合十二水。血以象阴。水之类也。气以 之。血以濡之。脉行而不已。水流而不息。是其应地者也。
人肝目应之九 吴张以此六字。与下文二百二十三字。共为蠹简残缺。必有遗误。是也。志。至九窍三百六十五。为注释。高。以九之一字。连下为烂文。而注人肝目应之五字。并不可从。
高云:灵枢官针篇云。刺有十二节。刺节真邪论云。刺有五节。长。犹广也。所以广五节十二节之刺。故曰长刺节。高本。删论字。简按长者。触类而长之之长。(易系辞)高注为是。马吴以为长于刺法之义。误。
刺家不诊 张云:善刺者。不必待诊。但听病者之言。则发无不中。此以得针之神者为言。非谓刺家概不必诊也。十二原篇又曰:凡将用针。必先诊脉。视气之剧易。乃可以治。其义为可知矣。
听病者言 吴云:听病者其所苦。而刺之。
头疾痛 高云:因病在头。卒然而痛也。
为藏针之 马云:言头痛者。其病在脑。脑。即骨也。乃深入其针。如藏物然。张云:藏。言里也。即深入其针之谓。志云:藏。隐也。谓隐针而藏刺之也。盖头之皮肉最薄。易至于骨。故至骨而无伤骨。
简按藏字未详。吴依全本删之。似是。
上无伤骨肉及皮 吴。上。作止。连上句。是。
皮者道也 马云:皮乃经脉往来之路。不可伤也。简按王注是。
阴刺 马云:按官针篇云。五曰阳刺。(灵枢。作扬。)阳刺者。正纳一。旁纳四。而浮之。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。十曰阴刺。
阴刺者。左右率刺之。以治寒厥。足踝后。少阴也。今本篇阴刺之法。乃是阳刺。则阳误作阴。张高同。
大脏 吴作本脏。注云:寒热之气深。而专于一脏者。求其本脏而刺之。简按马张并依王为五脏。是。
脏会 吴云:刺俞之迫脏者。以其为脏气所会集也。
与刺之要 高本。寒热去下句。刺之下句。注云:止与刺者。中病即止之意。下凡言止者。皆止与刺也。无论阳刺阴刺。大要发针之时。贵浅出其血。以通络脉也。简按与字未妥。高注稍通。
血小者 甲乙。作而一字。今从之。
深之 马云:深。当作浅。吴云:腐肿。外肿也。大为阳毒。其患浅。小为阴毒。其患深。刺者亦视其小大深浅。而刺之也。张同。高云:多血。多脓血也。大痈多血。当浅刺之。小者。小痈也。痈小未溃。毒气在内。当深刺之。简按血小者三字。据甲乙。改作而一字。义自分明。不须费解。
皮● 马云:内经中。有应用肉旁者。每以骨旁代之。有应用骨旁者。每以肉旁代之。则●可作。左传桓公六年。随季梁谏追楚师。而公言牲 肥 。 亦肥意。皮 原非穴名。愚意自少腹之皮肥厚以下。
尽其少腹内。取穴而止。张云:当作皮 。 。骨端也。盖谓足厥阴之章门期门二穴。皆在横皮肋骨之端也。及下至小腹而止者。如足阳明之天枢归来。足太阴之府舍冲门。足少阴之气穴四满。皆主奔豚积聚等病。吴亦作。注云:当是肋骨之端。大包穴之分。简按●。字书无所考。熊音。徒骨切。盖以为 字。( 。音突。)马说本此。志高并同。新校正。引释者。作皮 苦末反。今考卷末释音。光抹切。张注从之。 。集韵。骨端也。今仍张注。
两旁四椎间 马云:乃手厥阴心包络之俞也。张高同。吴云:当是膏肓之穴处。志同。简按千金方。厥阴俞。在第四椎下。两旁各一寸半。甲乙不载。故王云。据经无俞。知古经无此穴。
髂 熊音。上口亚反。腰骨也。下力条反。诸注并依王义云。居 穴也。简按髂。又作KT 。玉篇。腰骨也。王履小易赋云。腰当监骨之上兮。监骨下则尻椎可度。腰骨曰腽。(乌老切)腽上曰KT 。程序医彀云。尻上横者。为腰蓝骨。蓝骨上为腰骨。一名腽。(音袄)腽上为KT 。沈彤释骨云。 之上。挟脊十七节。至二十节起骨。曰腰髁骨。曰两踝。其旁临两股者。曰监骨。曰大骨。曰髂。今依玉篇及王注。沈说为是。甲乙。居 。在章门下八寸三分。监骨上。(当作下字。误。)陷者中。
季胁肋间 马引王注京门。作章门。志仍之。恐误。甲乙云。京门。在监骨下。(当作上字。误。)
腰中挟脊季肋下一寸八分。
导腹中气 吴云:导。引也。导引腹中热气。下入少腹。则病已也。
少腹两股间 高云:冲门穴也。简按甲乙云。冲门上。去大横五寸。在府舍下。横骨两端约文中。诸注不指言穴名。为肝肾穴者是。
腰髁骨间 马本。无骨字。张云:凡腰中在后在侧之成片大骨。皆曰髁骨。在后者。足太阳之所行。在侧者。足少阳之所行。高云:背十三椎下外旁。肓门穴也。简按高注非是。
病起筋炅 志云:筋舒而病起。筋热而病已。高云:刺之得宜。则病起筋热。病起筋热则病已。病已而止刺也。简按高注义通。吴删病起二字。
大分小分 马云:气穴论曰。肉之大会为谷。则合谷阳谷等。为大分。肉之小会为溪。则解溪侠溪等。为小分。
痈发若变 灵官针篇云。疾浅针深。内伤良肉。皮肤为痈。吴云:变其常也。马云当发痈。而有他变也。
诸分且寒且热 高云:病在诸阳脉。而且寒且热。则邪气乘于经脉矣。诸分而且寒且热。则邪气乘于分肉矣。分肉之邪。经脉之邪。两相交并。病名曰狂。简按上文且寒且热四字。疑衍。
名曰狂 张云:且寒且热者。皆阳邪乱其血气。热极则生寒也。故病为狂。
岁一发不治 张云:阴胜则为癫病。岁一发月一发者。气深道远。有宿本也。故不易治。月四五发者。暴疾耳。其来速其去亦速。此为可治者也。
其无寒者 马云:若至于无寒。则为病已之兆。张云:若其无寒者。则癫疾亦有阳邪。或泻或补。当用针调之也。按甲乙经曰:刺诸分。其脉尤寒者。以针补之。是乃言为阴证。
病风且寒且热 马云:此即风论之所谓寒热证也。吴云:炅汗出者。寒去独热。而汗出也。数过。数次也。刺诸分理络脉者。贵乎多刺也。汗既出。而犹寒热。则邪盛而患深。非可以旦夕除者。必三日一刺。百日始已。
大风 马云:即风论。及灵四时气篇。皆谓之疠也。疠。音癞。
刺肌肉 张云:所以泄阳分之毒。风从汗散也。
刺骨髓 张云:所以泄阴分之风毒也。
须眉生而止针 吴云:风毒去尽。营卫皆复。须眉重生。而止针矣。高云:凡二百日。则天干二十周。须眉生。而止针。
吴云:皮外。诸经之分部也。高云:皮之十二部也。手足三阳三阴。十二经络之脉。皆在于皮。各有分部。
脉有经纪 马云:脉有经纪。故灵枢有经脉篇。筋有结络。故灵枢有经筋篇。骨有度量。故灵枢有骨度篇者。是也。
以经脉为纪 志云:纪。记也。欲知皮之分部。当以所见之络脉分之。然当以经脉为纪。
害蜚 马云:阳明而曰害蜚者。阳气自盛。万物阳极。则有归阴之义。故曰害蜚。物之飞者。尤为属阳也。(如诗经。有四月莠蒌。及本草。至夏则草枯。而有夏枯草之类。)吴云:害。与阖同。所谓阳明为阖。是也。蜚。蠢动也。盖阳明者。面也。面者。午也。五月。阳气蠢动。而一阴气上。与阳始争。是阖其阳也。张云:蜚。古飞字。蜚者。飞扬也。言阳盛而浮也。凡盛极者必损。故阳之盛也。在阳明。阳之损也。亦在阳明。是以阳明之阳。名曰害蜚。高云:阳明之阳。行身之前。而主阖。阖则不开。有害于飞。故名曰害蜚。
蜚。犹开也。简按诸注未允。盖害盍阖。古通用。(尔雅释言。害。盍也。郭注。盍。何不也。或作害。庄子则阳篇云。阖尝舍之。注。何不试舍其所为乎。)尔雅释宫。阖。谓之扉。疏。阖。扇也。说文曰。阖。门扇也。一曰。闭也。蜚。音扉。害蜚。即是阖扉。门扇之谓。离合真邪论云。阳明为阖。义相通。(害。读为胡腊切。)
上下同法 甲乙。上上。有十二经三字。
阳主外阴主内 吴。二句。移于为纪者之下。张云:络为阳。故主外。经为阴。故主内。如寿夭刚柔篇曰。内有阴阳。外亦有阴阳。在内者。五脏为阴。六腑为阳。在外者。筋骨为阴。皮肤为阳也。凡后六经之上下。五色之为病。其阴阳内外。皆同此。
枢持 甲乙。持。作杼。吴云:枢。枢轴也。所谓少阳为枢。是也。持。把持也。盖少阳居于表里之间。犹持枢轴也。张云:枢。枢机也。持。主持也。少阳居三阳表里之间。如枢之运。而持其出入之机。故曰枢持。简按据甲乙。枢杼。即枢轴。诗小雅。小东大东。杼柚其空。柚。轴同。淮南说林训。黼黻之美。在于杼轴。
上下同法 甲乙。无此四字。下同。
皆少阳之络也 吴此下。补五色诊视如上六字。
在阴者主出 出。甲乙。作外。吴删故在阳以下十九字。云。与上文不相承。僭去之。张云:邪必由络入经。故其在阳者主内。言自阳分而入于内也。在阴者主出。以渗于内。言出于经而渗入于脏也。此邪气之序。诸经之皆然者。出字义。非外出之谓。说文曰。出。进也。象草木益滋上出达也。观下文少阴经。云其出者。从阴。内注于骨。与此出字同意。志云:在外六经之气。从阳而内。在内经脉之气。从阴而外。出于皮肤。
复从皮肤。而入肌肉筋骨。以渗于脏腑募原之间。而内通于五脏。此论经脉之气。环转无端。盖从内而外也。
高云:皮络之邪过盛。则入客于经。络为阳主外。络盛客经。则阳气内入。故在阳者主内。经为阴主内。阳气内入。则阴气外出。故在阴者主出。出而复入。以渗于内。此阴阳经络。外内出入。不独手足少阳为然。而诸经皆然。简按上文云。阳主外。阴主内。则似义相戾。故张引说文。训出为进。殆属强解。今姑仍高义。
关枢 马云:盖少阳为枢。而此太阳为三阳。最在外。则此太阳为关枢也。阴阳离合论。以阳明为阖。
太阳为开。而此以太阳为关。关者。阖也。盖彼就表之表而言。而此对少阳而言耳。吴云:关。固卫也。少阳为枢。转布阳气。太阳则约束。而固卫其转布之阳。故曰关枢。张云:阴阳离合论曰。太阳为开。辞异而义同也。高云:太阳之阳。行身之背而主开。故名曰关枢。关。犹系也。枢转始开。开之系于枢也。简按老子。善闭者无关楗。而不可开。说文。关。以横木持门户也。由是观之。关。无开之义。吴注为长。盖阴阳离合论开阖枢。则以形层而言。此篇则以皮部而言。此所以不能无异也。且害蜚枢持关枢之类。为三阳三阴之称者。不过借以见神机枢转之义。亦宜无深意焉。
枢儒 吴云:儒。当作 。手少阴之脉。下循 内后廉。足少阴之脉。上股内后廉。皆柔软肉胜之处。故曰 。枢 者。枢机运于 内也。所谓三阴离合。少阴为枢。是也。张云:儒。说文。柔也。王氏曰:顺也。少阴为三阴开阖之枢。而阴气柔顺。故名曰枢儒。高云:少阴之阴。从 而上注胸中而止。枢转神机。区别水火。故名曰枢儒。儒。犹区也。简按诸注亦未允。儒。新校正引甲乙。作 。似是。 。(音软)或作KT。又作 。尔雅。 。谓之 。注。即栌也。疏。谓斗拱也。苍颉篇云。栌拱。柱上木也。柱上承斗之曲木也。(见一切经音义。)少阴之阴。取名于枢上柱头之 。故曰枢 欤。今本甲乙。作枢儒。
皆少阴之络也 吴。此下。补五色诊视如阳明七字。
其出者从阴内注于骨 吴云:出。谓出于阳经也。出于阳则入于阴。入于阴。故注于骨。张云:谓出于经而入于骨。
即前少阳经云。在阴者主出以渗于内之义。
心主之阴 高云:心主。手厥阴心主包络也。手足无分。上下同法。故举手之厥阴以明之。是足之厥阴。亦同于手足之厥阴也。
害肩 马云:肩。重也。万物从阴而沉。而此阴气有以杀之。故曰害肩。吴云:厥阴脉。上抵腋下。
故曰害肩。害。阖同。盖言阖聚阴气于肩腋之分。所谓厥阴为阖。是也。张云:肩。任也。载也。阳主乎运。
阴主乎载。阴盛之极。其气必伤。是阴之盛也。在厥阴。阴之伤也。亦在厥阴。故曰害肩。然则阳明曰害蜚。
此曰害肩者。即阴极阳极之义。高云:心主之阴。起于胸中而主阖。阖则不能外任。故名曰害肩。肩。犹任也。
简按诸注亦未允。盖肩。●同。KT 也。说文。KT 。屋栌也。徐锴云。柱上横木承栋者。横之似笄也。说文又曰:关。门 栌也。尔雅释宫曰。关。谓之 。注。柱上 也。亦名KT 。疏。柱上方木。是也。集韵。KT 。
或作●。阖●者。谓阖扉上容枢之KT 与。
关蛰 吴云:关。封也。所谓太阴为关。是也。(简按阴阳离合论太阴为开。而吴云:为关。误也。)
蛰。蛰虫也。盖太阴者。里也。里者。子也。十一月。万物气皆藏于中。犹封蛰也。张云:关者。固于外。蛰者。伏于中。高云:太阴之阴。循足胫。交出厥阴之前而主开。故曰关蛰。蛰。犹藏也。藏而后开。开之关于蛰也。简按诸注亦未允。甲乙。蛰。作执。盖蛰。是 之讹。 。 同。谷梁传昭八年。以葛覆质以为 。范注。 。门中臬。释文。 。门橛也。尔雅。橛。谓之 。周礼考工记郑注。 。古文作 。乃门中橛也。
关者。取义于门中之橛。左右之扉所合处欤。
廪于肠胃 吴云:廪。舍也。简按王注为是。
溯然 甲乙。作淅然。吴云:溯。淅同。洒淅恶寒也。张云:溯然。竖起也。寒栗貌。溯。音素。逆流曰溯。简按从甲乙为是。
感虚乃陷下 甲乙。感。作盛。似是。盛下句。
肉烁 吴云:肉热也。张云:销铄也。简按逆调论。肉烁。王注。烁。言消也。是。
破 吴云: 者。肩肘髀厌皮肉也。 破者。人热盛则反侧多。而皮破也。(详见玉机真脏论注。)
毛直而破 张云:液不足。而皮毛枯愿也。
不与 吴云:不及也。言邪客皮部。则部中壅滞。经气不及。而生大病也。张云:若不预为之治。则邪将日深。而变生大病也。与。预同。高云:若腑脏之气。不与于皮。而生大病也。与。去声。简按甲乙。作不愈。义尤明显。
吴。作经络色诊论。
无常变也 吴。常下句。是。
阳络之色变无常 张云:脉度篇曰。经脉为里。支而横者为络。络之别者为孙。故合经络而言。则经在里为阴。络在外为阳。若单以络脉为言。则又有大络孙络。在内在外之别。深而在内者。是为阴络。阴络近经。色则应之。故分五行。以配五脏。而色有常也。浅而在外者。是为阳络。阳络浮显。色不应经。故随四时之气。以为进退。而变无常也。观百病始生篇曰。阳络伤则血外溢。阴络伤则血内溢。其义可知。何近代诸家之注。(吴马)皆以六阴为阴络。六阳为阳络。岂阳经之络必无常。阴经之络必无变乎。皆误也。
淖泽 甲乙。泽。作 。注。音皋。考 。泽同。诗。
鹤鸣九皋。毛传。皋。泽也。史记天官书。其色大圜黄 。注。音泽。(淖。出阴阳别论。)
此皆常色谓之无病 甲乙。皆作其。马云:八字。当在从四时而行也之下。吴志并同。简按张高顺文注释。非是。
谓之寒热 张云:五色俱见。则阴阳变乱。失其常矣。故为往来寒热之病。吴。此下。补此皆变色谓之有病八字。
吴云:人身孔穴。皆气所居。故曰气穴。
愿卒闻之 张云:卒。尽也。
稽首再拜对 吴。删此五字。
溢意 张云:溢。畅达也。吴。去因请溢意以下。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。
逡巡 志云:退让貌。简按郭璞尔雅注云:逡巡。却去也。(文选注引。)
目以明耳以聪矣 马云:目以耳以。俱已同。
圣人易语良马易御 简按语御押韵。盖此古谚。
未足以论也 高云:今余所访问者。亦真数之发蒙解惑。真数之外。未足以论也。简按枚乘七发。况直眇少烦懑。酲 病酒之徒哉。故曰:发蒙解惑。不足以言也。李善注。素问。黄帝曰:发蒙解惑。未足以论也。所引本篇文。
背与心相控而痛云云 志云:心。谓心胸也。控。引也。背与心相控而痛者。阴阳相引而为痛也。此先论阴阳二气。总属任督之所主。吴云:以下计八十七字。按其文义。与上下文。不相流贯。僭去之。张云:共计八十七字。按其文义。与上下文。不相流贯。新校正。疑其为骨空论文。脱误于此者。是。
十椎及上纪 马云:十椎之十。当作大。下同。按脊属督脉一经。但十椎下无穴。当是大椎也。张云:十椎。督脉之中枢也。此穴。诸书不载。惟气府论。督脉气所发条下。王氏注曰:中枢。在第十椎节下间。与此相合。可无疑也。志云:十椎。在大椎下。第七椎。乃督脉至阳穴。盖大椎上。尚有三椎。总数之为十椎也。
高仍马注。简按今从张注。
背胸邪系阴阳左右 张云:此详言上文。背与心相控而痛者。悉由任督二脉之为病也。马云:邪。斜同。在后为背。在前为胸。在背为阳。在胸为阴。正以背与胸斜系。阴阳左右如此。故为前后之病。又背之督脉。斜出尻脉。络胸胁。支心贯膈上肩。如天突之上。又斜下肩。交背大椎之下。是以必刺天突大椎胃脘关元耳。高仍马。邪。读为斜。张志为邪气之邪。简按马义为长。
脉满起 高云:经脉满盈。从而起也。
脏俞五十穴 马云:此与灵枢本输篇同。下文腑俞同。
中KT 两旁 张云:KT 。膂同。
大椎上两旁各一 马云:即大杼穴。新校正。以为大椎旁无穴。意者亦若今人以项之高骨。为大椎耳。吴云:当是天柱二穴。在挟项后发际。大筋外廉陷中。志与马同。张引王及新校正云。今于大椎上旁。按之甚 。必当有穴。意者甲乙等经。犹有未尽。简按甲乙。大杼。项第一椎下。两旁各一寸五分。明是大椎上。
非大杼之谓。今从张注。
目瞳子浮白二穴 诸家并仍王注。为胆经二穴。果然。则二穴上。阙各一字。或云。是甲乙经所载。
足阳明四白穴。骨空论曰。督脉上系两目之下中央。气府论曰。面鼽骨空各一。皆谓之也。此说近是。
两髀厌 张云:谓髀枢骨分缝中。即足少阳环跳穴也。
沈氏经络全书云。谓之枢者。以楗骨转动。如户之枢也。亦曰髀关。简按厌。于协切。靥同。经脉篇云。足少阳之脉。绕毛际。横入髀厌中。是。
犊鼻 马云:去膝膑下。 骨上。侠解大筋陷中。形如牛鼻。故名。简按骨空论云。 骨空。在辅骨之上端。王注。犊鼻穴也。
耳中多所闻 根结篇云。少阳结于窗笼。窗笼者。耳中也。张云:即听宫也。刺节真邪论云。刺其听宫。
枕骨 高云:脑后左右玉枕穴。即枕骨也。简按诸家仍王注。今亦从之。
背俞 志云:谓膈俞穴。在大椎下第七椎间。各开中行一寸五分。高同。简按诸家仍王注。今亦从之。
分肉 高云:脐上水分穴。两旁滑肉门。为分肉。简按此属臆解。不可从。刺腰痛论云。刺肉里之脉。
在太阳之外。少阳绝骨之后。王注。分肉主之。穴在足外踝直上。绝骨之端。如后二分。筋肉分间。阳维脉气所发。与此注少异。
踝上横 高云:踝上横纹之解溪穴。简按此说。亦未见所据。
水俞在诸分 张云:水属阴。多在肉理诸分之间。故治水者。当取诸阴分。如水俞五十七穴者。是也。
高云:水气不行。则皮肤胀满。故水俞在诸分。诸分。周身肌腠之分理也。
热俞在气穴 张云:热为阳。多在气聚之穴。故治热者。当取诸阳分。如热俞五十九穴者。是也。高云。热气有余。则经脉消烁。故热俞在气穴。气穴。阳气循行之穴孔也。
两骸厌中二穴 马。骸字下句。注云:灸寒热之法。其穴皆在两骸之中。骨空论曰。辅骨上横骨下为楗。侠髋为机。膝解为骸关。侠膝之骨为连骸。骸下为辅。辅上为 。 上为关。横骨为枕。则骸之为义。在膝解也。厌中。即前环跳穴。王注以上节骸字。连为骸厌。则上节两字可读乎。甚非。张云:两骸厌中。谓膝下外侧骨厌中。足少阳阳关穴也。骸。音鞋。说文。胫骨。吴同。志云:两骸厌中二穴。谓足少阳之阳陵泉也。高云:两骸。形身左右也。环跳二穴。当身左右厌中。即上文髀厌分中。环跳穴也。简按甲乙。阳关。在阳陵泉上三寸。犊鼻外陷者中。则张注为是。今从之。
天府下五寸 灵本输篇云。尺动脉在五里。五输之禁也。王所引针经文。见玉版篇。
凡三百六十五穴 吴云:自脏俞至此。并重复。共得四百零七穴。除重复。约得三百五十八穴。盖世远经残。不可考也。马云:通共计之。有三百五十七穴。其天突。大椎。上脘。关元。俱在内。天突。关元。
环跳。俱重复。想有脱简。故不全耳。张云:自脏俞五十穴至此。共三百六十五穴。若连前天突十椎胃脘关元四穴。则总计三百六十九穴。内除天突关元。及头上二十五穴。俱系重复外。实止三百四十二穴。盖去古既远。
相传多失。志云:自天突十椎上纪关元。至厌中二穴。共计三百六十四穴。然内多重复。高云:自天突。至天府下五寸。共三百六十六穴。(此乃不除重复。)一岁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。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则三百六十六。数相吻合也。简按以上诸说。纷纭不一。今查之。自脏俞至五里。凡三百五十七穴。
游针之居 张云:针所游行之处也。志云:游针者。谓得针之道。而以神遇之。若游刃然。恢恢乎有余地矣。
以溢奇邪以通荣卫 马云:奇邪者。不正之邪也。一值此邪。则渐至外为发热。而内为少气。须当急泻无怠。以通营卫可也。张云:溢。注也。满也。奇。异也。邪自皮毛。而溢于络者。以左注右。以右注左。其气无常处,而不入于经。是为奇邪。表里之气。由络以通。故以通营卫。高云:缪刺论云。邪入舍于孙络。不得入于经。流溢于大络。而生奇病。奇邪。犹奇病也。奇邪在络。故孙络以溢奇邪。溢。泛溢。犹外出也。孙络之所以溢奇邪者。以孙络合大络。而通荣卫也。简按高注义长。然以上下文义求之。以通营卫四字。恐衍。
营卫稽留 吴云:稽。迟也。
气竭血着 吴云:着。着同。凝结而不流也。
溪谷之会 张云:肉之会依乎骨。骨之会在乎节。故大节小节之间。即大会小会之所。而溪谷出乎其中。凡分肉之间。溪谷之会。皆所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。说文。泉出通川为谷。又诗有谷风。诗诂。风自谷出也。宋均曰。无水曰谷。有水曰溪。故溪谷之在天地。则所以通风水。在人身则所以通血气。简按王充论衡云。
投一寸之针。布一丸之艾。于血脉之蹊。笃病有瘳。盖蹊。即溪谷之溪。
大气 马云:即宗气。灵五味篇云。大气积于胸中。刺节真邪篇云。宗气流于海。张云: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。高云宗气也。积于胸中。以司呼吸。而合于皮毛者也。简按今从马高注。
外破大 吴作大 。张云: 。当作 。误也。盖 可称大。 不必称大也。简按马志高并随文为解。非也。
卷肉 吴云:卷。音 。简按新校正。全本作寒肉。疑是搴讹。(搴。亦缩也。)
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 吴云:此又言溪谷。亦三百六十五穴。盖在诸经孙络之内。非复别有三百六十五穴。张云:有骨节而后有溪谷。有溪谷而后有穴 。人身骨节三百六十五。而溪谷穴 应之。故曰穴会。亦应一岁之数。
小痹淫溢循脉往来 张云:邪在孙络。邪未深也。是为小痹。志云:脉。谓孙络脉也。
帝乃辟左右 吴删辟以下二十三字。于义似是。
金兰之室 志云:藏之于心也。简按此不过尊奉而珍宝之之谓。志注凿矣。
三百六十五脉 张云:即首节三百六十五穴会之义。
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 高云:并注于络。络。大络也。灵枢经脉论。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阳明少阳之别。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。并任脉之别。督脉之别。为十四大络。故曰:传注十四络脉。非独手足三阴三阳之十二络脉也。四。旧本讹二。二。旧本讹四。今改。
内解泻于中 张云:解。解散也。即刺节真邪篇解结之谓。泻。泻去其实也。中者。五脏也。此言络虽十二。而分属于五脏。故可解泻于中。左右各五。故云十脉。高云:十四络脉。外合孙络。则有三百六十五会。内合五脏。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。故曰内解。泻于中者十脉。所以承十四络脉。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。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。又如此。
马云:气府者。各经脉气交会之府也。故有言本经。而他经之穴。入其中者。止论脉气所发所会。不以本经别经为拘也。其穴有多少。亦不拘于本经故耳。前篇论穴。故名气穴。而此论脉气所发。故名曰气府也。高删论字。此亦以无问答也。
七十八穴 吴云:下文。考得九十一穴。多一十三穴。此与近世不同。近世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。
张云:详考本经下文。共得九十三穴。内除督脉少阳二经。其浮气相通于本经。而重见者。凡十五穴。则本经止七十八穴。近世经络相传。足太阳左右。共一百二十六穴。即下文各经之数。亦多与今时者不同。
入发至项三寸半 马云:谓大杼风门二穴也。盖自后项。上至入发。则自入发至项而下。计有三寸半许。其数正如二穴所在也。中乃督脉。旁有四行。俱足太阳经穴。故曰旁五。二穴。各开中行一寸半。则在左之穴。至在右之穴。共相去三寸也。(按入发者。入后发际也。在后曰项。在侧曰颈。在前曰喉。新校正。以入发为前发际。故欲以项字更为顶字。且以囟会至百会。百会至后顶。俱有三寸之说。又以半字为衍。何其强也。今如愚注。则王注自明。新校正。不必赘矣。)马云:项。当作顶。自眉上入发。曲差穴也。自曲差上行。至顶中通天穴。则三寸半也。并通天而居中者。督脉之百会也。百会。为太阳督脉之会。故此以为言百会居中。而前后共五穴。左右凡五行。故曰旁五。自百会前。至囟会后。至强间左右。至少阳经穴。相去各三寸。共五五二十五穴。如下文者也。高云:顶。旧本讹项。今改。顶。前项穴也。自攒竹入发际。至前顶。其中有神庭上星囟会。故长三寸半。前顶在中行。次两行。外两行。故旁五。言自中及旁。有五行也。简按甲乙。神庭。在发际直鼻。上星。在直鼻中央。入发际一寸。囟会。在上星后一寸。前顶。在囟会后一寸五分。凡四穴。通三寸半。高注似是。
浮气 吴云:阳气浮于巅顶之上者也。张云:言脉气之浮于巅也。
项中大筋两旁各一 高云:风池二穴。
风府两旁各一 高云:天柱二穴。以明上文外两旁。在项中大筋两旁。名为风池者。各一。内两旁在风府穴两旁。名为天柱者。各一也。简按此与王注互异。甲乙。天柱。在侠项后发际。大筋外廉陷者中。足太阳脉气所发。
又云:风池。在颞 后。发际陷者中。由此观之。王注为是。
十五间各一 吴云:间。两骨之间。自大椎。至胞肓。凡十五肋。故曰十五间。十五间各一者。今甲乙经所载十三穴。并去脊三寸。附分。云云。(与王注同)左右合成二十六穴。近世有膏肓二穴。在魄户之次。晋汉而上。率未有也。曰十五间各一。当得三十穴方是。不然。则五当作三矣。简按张加大杼膏肓二穴。为十五穴。马以五脏六腑之俞。中膂内俞。白环俞。为十五俞。志高同。然膏肓。晋以上无所见。而五脏六腑之俞。乃出下文。故并不可从。
两角上 吴云:角。谓额角。张云:耳角也。高云:头角也。沉氏释骨云。额之中曰颜。曰庭。其旁曰额角。巅之旁崭然起者。曰头角。亦曰角。经筋篇云。足少阳之筋。循耳后。上额角。交巅上。彤按耳上近巅者。乃头角。非额角也。故额角。为头角之讹。简按据沈之说。此所言两角。亦头角之谓。天冲穴。在耳后发际二寸。故张云耳角。误。
锐发 高云:即鬓发。锐。熊音。睿。
面鼽骨 马。鼽。●同。王。下文鼽骨注云:鼽。 也。 面颧也。高云:面上鼻气旁通之处。故曰面鼽。简按●。字书无考。或恐是颊字。高说亦未见所据。盖是杜撰。沉氏释骨云。目之下起骨。曰 。其下旁高而大者。曰面鼽骨。曰颧骨。亦曰大颧。亦曰 。鼽。 。古通用。
挟脐广三寸各三 高。三寸。作二寸。注云:挟脐。与脐相并也。广。开广也。挟脐广二寸。天枢穴也。各三。乃天枢外陵大巨。左右各三。凡六穴。简按高据甲乙等。改二寸。似是。然而遗滑肉门一穴。何诸。
下脐二寸挟之各二 高。作三寸。注云:下脐三寸。关元穴也。下脐三寸挟之。乃外两旁之水道归来气冲。左右各三。简按若作二寸。则阙气冲一穴。故高作三寸。然而气冲穴。下文举之。则不可从。
伏菟 吴本。作伏兔。
鼽骨下各一 高云:即上文面鼽骨空之下。两巨 穴。简按甲乙。颧 。在面 骨下廉陷者中。则旧注为是。张云:鼽。当作 。颧 二穴也。张注前面鼽骨云。 同。而此改字。疏甚。
耳郭上各一 高云:郭。匡郭也。
曲掖上 高云:肩端尖骨。从后下陷。是为曲掖。简按曲掖。盖谓肘掖曲弯之处。犹曲 之曲。俞。肩 之后。大骨之下。腋之曲弯上。是穴。高注恐非。
柱骨上陷者各一 高云柱骨。项骨也。柱骨上陷者。两肩井穴也。简按肩井。在肩上陷者中。即是项骨外旁。安得言项骨上陷者。此必别有所指。诸注并同。今无可考。
上天窗四寸 高云:浮白穴也。简按与前注异。未知孰是。
小指本 高云:指本。指头也。肘以下。至手小指本。谓肘骨之下。从侧而下。至小指之头。简按新校正。以本为爪甲之本。却非。
大迎骨空各一 吴云:一出足阳明。一出乎此。岂手阳明。足阳明二经。所并发者乎。甲乙。为晚出之书。未足据也。
角上各一 吴云:颔厌穴也。张同。高云:头角之上。两天冲穴也。简按王注前文足少阳耳前角下各一云。谓悬厘二穴。而此注亦云悬厘。误矣。吴以角为额角。高为头角。故其说不一。甲乙。颔厌。在曲周颞上廉。(周。铜人。作角。)悬厘。在曲周颞 下廉。铜人。天冲。在耳后入发际二寸。则吴注为得。
项中足太阳之前 高云:足太阳之脉。下项行身之背。今在足太阳项中之前。乃人迎之下。气舍二穴。
简按在后曰项。在侧曰颈。在前曰喉。今气舍在颈。不可云项中足太阳之前也。当从王注。
挟扶突各一 高云:承上文气舍而言。故曰挟扶突。谓气舍扶突穴相并也。简按此注亦非。
肩贞下三寸分间各一 高云:肩贞下三寸。消泺穴也。分间。即肩贞分肉之间。天宗 俞穴也。
面中三 高云:面之中央。从鼻至唇。有素 水沟兑端三穴。简按此本于张注。诸家载龈交。而不载兑端。龈交。在唇内齿上。不宜言面中。今从张高。
及旁十五穴 吴云:从大椎。至长强。十三穴。又会阳。在两旁。各一。共十五穴。张云:会阳二穴。属足太阳经。在尻尾两旁。故曰及旁。共十六穴。本经连会阳。则二十九穴也。
●下 诸本。作 下。熊音。丁计反。张云: 。音底。尾 也。
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 马云:言鸠尾下一寸。曰巨阙。又下一寸半。曰上脘。今曰三寸者。正以鸠尾上之蔽骨数起也。鸠尾下三寸半。为胃之中脘。今五寸者。字之讹也。张云:鸠尾。心前蔽骨也。胃脘。言上脘也。自脐上。至上脘五寸。故又曰五寸胃脘。此古经颠倒文法也。高本。鸠尾下三寸。(句)胃脘五寸。(句)胃脘以下。(句)注云:鸠尾下三寸。自鸠尾之下。有巨阙上脘中脘三穴。当三寸也。胃脘五寸。自上脘至脐中。有中脘建里下脘水分脐中五穴。当五寸也。胃脘以下。指脐中也。志注义同。
至横骨六寸半一 马云:言自中脘以下。有建里下脘水分神阙阴交气海石门关元中极曲骨等穴。共计一十三寸今曰六寸半一者。疑当为二六寸半者二。则为十三寸也。张云:骨度篇曰。 KT 以下。至天枢。长八寸。天枢以下。至横骨。长六寸半。正合此数。一。谓一寸。当有一穴。此上下共十四寸半。故亦有十四穴。
自鸠尾至曲骨。是也。高云:自胃脘以下之脐中。由中极。至两旁横骨。有阴交气海石门关元中极五穴。五寸。
中极至横骨。约寸半余。当六寸半一分也。自鸠尾至两横骨。凡十五穴。此任脉任于前。而为中行腹脉之法。
简按从鸠尾下三寸。至于此。诸注未清晰。今姑仍张义。吴改作鸠尾下三寸胃脘。四寸胃脘。八寸脐中。以下至横骨五寸。十四俞。腹脉法也。盖旧经文当如此。然竟不免为肆臆矣。
下阴别一 吴云:阴别。任脉至阴而支别也。张云:自曲骨之下别络。两阴之间。为冲督之会。故曰阴别。高云:下阴。下于阴前。会阴穴也。别一。上文横骨不通会阴。别从曲骨至会阴之一穴。简按下阴别。盖会阴一名。高注恐非。
龈交一 志云:龈交穴。一在唇内齿下龈缝中。盖上古以龈交有二。督脉之龈交。入上齿。任脉之龈交。入下齿也。以上下之龈齿相交。故名龈交。高云:齿缝。任督之交。故曰龈交。简按龈交有二。其说难依据。考上文诸穴。则其误自明。
足少阴舌下 志云:谓肾脉之上通于心。循喉咙。挟舌本。而舌下有肾经之穴窍也。简按刺疟论云。舌下两脉者。廉泉也。根结篇云。少阴根于涌泉。结于廉泉。知是任脉廉泉之外。有肾经廉泉。故王云。足少阴舌下二穴。薛氏口齿类要云。舌下廉泉穴。此属肾经。马张以任脉廉泉释之。疏矣。
毛中急脉一 吴云:少阴舌下。厥阴毛中。四穴。古无穴名。张云:急脉。在阴毛之中。凡疝气急痛者。上引小腹。下引阴丸。即急脉之验。厥阴脉气所发也。今甲乙针灸等书。俱失此穴。马同。图翼云。按此穴。自甲乙经以下诸书皆无。是遗误也。经脉篇云。足厥阴。循股阴。入毛中。过阴器。又曰:其别者。循胫上睪。结于茎。然此厥阴之正脉。而会于阳明者也。简按志云:谓肝经之脉。起于大指丛毛之际。而肝气之弦急也。高云:曲骨穴也。并非。
手少阴各一 志云:言三百六十五穴之中。有心脉之穴二也。高云:左右少冲各一。简按吴马张依王注。似是。
手足诸鱼际 吴云:凡手足黑白肉分之处。如鱼腹色际。皆曰鱼际。张云:手足掌两旁丰肉处。皆谓之鱼。此举诸鱼际为言者。盖四肢为十二经发脉之本。故言此以明诸经气府之纲领也。简按志云:手之鱼际。肺之脉气所发。足之鱼际。脾之脉气所发也。高同。此说不可从。
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吴云:凡三百九十八穴。除去重出四穴。实多二十九穴。张云共三百八十六穴。除重复十二穴。仍多九穴。简按志高强合三百六十五穴之数。不可凭焉。
吴云:空。孔同。骨空。髓空也。马云:骨必有空。空。即穴也。故名篇。
风从外入 高云:风从外入。伤太阳通体之皮肤。故令人振寒。从皮肤而入于肌腠。故汗出。随太阳经脉上行。故头痛。周身肌表不和。故身重。
大风颈项痛 志云:此言风邪入于经者。亦当治其风府也。夫风伤卫。卫气一日一夜。大会于风府。
是以大风之邪。随卫气而直入于风府者。致使其头项痛也。简按马引长刺节论。以大风为疠风。误。
风府在上椎 吴云:言在项骨第一节上椎也。张同。高云:项上高起第一椎。为大椎。项上平坦第一椎。为上椎。大椎至尾 。共二十一节。大椎之上。另有二节也。简按甲乙诸书。并云。风府在入发际一寸。而此云。在上椎。又灵本输篇云。颈中央之脉。名曰风府。若其入发中。则不宜云在上椎。又云颈中央。况本篇下文云。髓空。在脊骨上空。在风府上。则知风府不入发中。甲乙等说可疑矣。录以俟考。志以上椎为大椎。误甚。
厌之 马云:厌。压同。吴云:以手按其穴也。简按说文曰。 。大指按也。
熊音。依熙。痛声也。志云:盖意为脾志。喜为心志。心有所忆。谓之意。意之所在。神亦随之。简按此说可谓凿矣。 。又作噫嘻。诗周颂。噫嘻成王。毛传。噫。叹也。嘻。和也。郑笺。噫嘻。有所多大之声也。左传定八年。嘻速驾。杜注。嘻。惧声。正义曰。噫嘻。皆是叹声。犹云嗟嗟也。说文。 。
痛也。徐锴云。痛而呼之言也。
从风憎风 马云:此言感风恶风者。吴云:病由于风。则憎风。志云:从风迎风也。
失枕 吴云:失枕者。风在颈项。颈痛不利。不能就枕也。张同。高。折一字句。至正灸脊中。连上为失枕治法。注云:夜卧失枕。患在肩上横骨间。伸舒不能。故如折也。简按高注非是。巢源失枕候云。失枕。
头项有风。在于筋脉间。因卧而气血虚者。值风发动。故失枕。是也。又和剂指南云。诸风挫枕转筋者。皆因气虚。项筋转侧不得。筋络不顺疼痛。乃亦失枕之谓。
肩上横骨 马云:肩上横骨间。乃肩尖端上行两叉骨罅间陷中。名巨骨穴。王注以为缺盆穴者。恐缺盆难治失枕。吴同。张云:或为足少阳之肩井穴。亦主颈项之痛。
折使榆臂 榆。宋本。作揄。诸本误作榆者。本于熊本。马云:折。音舌。礼杂记。大夫不揄绞。玉藻。夫人揄狄。其揄俱读为摇。此言折臂者。当有灸之之法也。凡人折臂者。使人自摇其臂而曲之。上与肘齐。即臂脊之中而灸之。以疏通其肘臂之气。盖细详之。乃三阳络之所也。(系手少阳三焦经。腕后臂外四寸。灸七壮。禁针。按督脉十一椎下。有脊中。此穴。与折臂无义。故为臂脊之中。王注以为此节。治上节失枕者。尤非。)吴云:折使。谓手拘挛。而曲其所使也。榆臂。如榆枝之掉摇其臂也。是风在手阳明使然。故令齐其肘。
正灸臂脊之中。盖手阳明大肠经之分也。张云:折。痛如折也。榆。当作揄。引也。谓使病者。引臂下齐肘端。
以度脊中。乃其当灸之处。盖即督脉之阳关穴也。(在第十六椎下。)志云:折者。谓脊背磬折。而不能伸舒也。榆。读作摇。谓摇其手臂。下垂齐肘尖。而正对于脊中。以灸脊中之节穴。高云:摇臂平肘。则脊中有窝。
当正灸脊中。毋他求也。简按诸说不知何是。脉要精微论。王注折髀云。髀如折。又注折腰云。腰如折也。马张解折字。盖本于此。揄。引也。出于说文。而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。取诸外经者。揄申而从之。则张注有所据焉。阳关穴。甲乙千金外台。并不载。但铜人云。伏而取之。
八 本篇下文云。尻骨空。在髀骨之后。相去四寸。王云。是谓尻骨八 穴也。又刺腰痛论云。
腰痛引少腹。控 不可以仰。刺腰尻交者。两踝胂上。王注腰尻交者。谓髁下尻骨两旁四骨空。左右八穴。俗呼此骨。为八 骨也。当考甲乙。千金。及十四经发挥诸书。
鼠 寒热 吴云:鼠 。寒气陷脉为 。其形如鼠也。为病令人寒热。简按灵寒热篇云。寒热瘰癧。
在于颈腋者。皆何气使生。岐伯曰: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也。留于脉而不去者也。张注云:瘰癧者。其状累然,而历贯上下也。故于颈腋之间。皆能有之。因其形如鼠穴。塞其一复穿其一。故又名鼠 。盖寒热之毒。留于经脉。所以联络不止。一曰。结核连续者。为瘰癧。形长如蚬蛤者。为马刀。朱震亨云。瘰癧。不作寒热者可生。稍久转为潮热者危。是也。淮南说山训。狸头愈鼠。鸡头已 。说文。 。漏创也。 。肿也。一曰久创。
知是二字俱漏疮之谓。盖其状累然未溃者。为瘰病。已溃而脓不止者。为鼠 。
寒府在附膝外解营 张云:凡寒气自下而上者。必聚于膝。是以膝膑最寒。故名寒府。营。窟也。
当是足少阳经之阳关穴。(在阳陵泉上一寸。)盖鼠 。在颈腋之间。病在肝胆。故当取此以治之。吴云:营。
空也。志云:鼠 。寒热病也。其本在脏。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。寒府者。膀胱为肾脏寒水之腑也。病在脏,而还取之腑者。谓阴脏之邪。当从阳气以疏泄也。营。营穴也。谓所取寒府之穴。在附于膝之外筋。营间之委中穴也。高本。解营。各一字句。注云:太阳膀胱寒水。为肾之腑。故还刺寒府。寒府。太阳经脉也。附膝外。
膝外侧也。解。骨解。膝外侧之骨缝也。荣。荣俞。足小指本节之通谷穴也。简按太阳寒水。运气家之言。不可从。营。窟也。乃外解之穴也。礼运。冬则居营窟。夏则居橹巢。孟子腾文公篇。下者为巢。上者为营窟。
下文云。齐下之营。明是营。乃窟之义。张注为是。鼠 之患。在于颈腋。而取之于膝外解营。故曰还刺。
拜 志云:拜。揖也。取膝上外解之委中者。使之拜。则膝挺而后直。其穴易取也。简按吴澄礼记纂言云。周礼九拜。一曰拜。先跪。两膝着地。次拱两手到地。乃俯其首。不至于地。其首悬空。俱与腰平。荀子所谓平衡曰拜。是也。周礼。谓之空首。尚书。谓之拜手。与凡经传记。单言拜者。皆谓此拜也。考说文。
手着胸曰揖。仪礼乡饮酒礼注。推手曰揖。引手曰厌。礼玉藻注。揖之。谓小俯也。由此观之。拜与揖递别。
志以揖释拜。误。
跪 志云:跪则足折。而涌泉之穴。宛在于足心之横纹间矣。简按释名云。跪。危也。两膝隐地。
体危倪也。礼记郑注。坐。皆训跪。然记云。授立不跪。授坐不立。庄子亦云。跪坐而进之。则跪与坐。又有小异。跪有危义。故两膝着地。伸腰及股。而势危者。为跪。(盖此以跟着尻。耸身者也。)更引身而起者。
为长跪。(盖膝着地。伸腰者也。)两膝着地。以尻着 。而稍安者。为坐也。详见朱子文集。(六十八卷。)
及日知录。
任脉者起于中极 张云:以下任冲督脉。皆奇经也。起。言外脉之所起。非发源之谓也。下仿此。简按杨玄操注二十八难云。任者妊也。此是人之生养之本。故曰位中极之下。长强之上。李时珍云:任脉。起于会阴。循腹而行于身之前。为阴脉之承任。故曰阴脉之海。
上颐循面入目 吴云:难经。甲乙。无此六字。盖略之也。
冲脉者起于气街 杨玄操云。冲者。通也。言此脉。下至于足。上至于头。通受十二经之气血。故曰冲焉。虞庶云。素问曰。冲脉起于气街。难经曰:起于气冲。又针经穴中。两存其名。冲街之义。俱且通也。
李时珍云:冲脉起于会阴。挟脐而行。直冲于上。为诸脉之冲要。故曰十二经脉之海。
并少阴之经 张云:冲脉。起于气街。并足少阴之经。会于横骨大赫等十一穴。挟脐上行。至胸中而散。此言冲脉之前行者也。然少阴之脉。上股内后廉。贯脊属肾。冲脉亦入脊内。为伏冲之脉。然则冲脉之后行者。当亦并少阴无疑也。逆顺肥瘦篇曰。冲脉者。五脏六腑之海也。其下者。注少阴之大络。出于气街。又云。其下者。并于少阴之经。渗三阴。动输篇云。冲脉者。十二经之海也。与少阴之大络。起于肾下。出于气街。简按虞庶云。素问曰。并足少阴之经。难经。却言并足阳明之经。(简按痿论。与阳明。合于宗筋。)况少阴之经。挟脐左右各五分。阳明之经。挟脐左右各二寸。气冲又是阳明脉气所发。如此推之。则冲脉自气冲起。在阳明少阴二经之内。挟脐上行。其理明矣。李时珍云:足阳明。去腹中行二寸。少阴。去腹中行五分。冲脉行于二经之间也。
内结七疝 马云:内者。腹也。腹之中行。乃任脉所行之脉路。则宜其为病若是。难经二十九难云。
其内苦结。男子为七疝。女子为瘕聚。七疝。乃五脏疝。及狐疝 疝也。(出于刺逆从篇。脉要精微论。大奇论。脉解篇。阴阳别论。灵邪气脏腑病形篇等。)吴云:七疝。寒、水、筋、血、气、狐、颓、也。张注四时刺逆从篇云。七疝者。乃总诸病为言。如本篇所言者。六也。(狐疝风。及五脏风疝。)邪气脏腑病形篇所言者。一也( 疝)盖以诸经之疝。所属有七。故云七疝。若狐 冲厥之类。亦过为七疝之别名耳。后世如巢氏所叙七疝。则曰厥、 、寒、气、盘、肘、野狼。(虞庶难经注。依巢氏释之。)至张子和非之曰。此俗工所立谬名也。于是亦立七疝之名。曰。寒、水、筋、血、气、狐、 。(吴注本之。)学人当以经旨为宗。简按七疝。考经文。其目未明显。姑从马张之义。王永辅惠济方。以石血阴气妒肌疝癖为七疝。
亦未知何据。李中梓必读。别立七疝之名。分 与 。误甚。
带下瘕聚 吴云:带下。白赤带下也。瘕聚。气痛不常之名。马云:瘕聚者。乃积聚也。大奇论曰。
三阳急为瘕。按后世有八瘕者。亦因七疝之名。而遂有八瘕名色。即蛇瘕。脂瘕。青瘕。黄瘕。燥瘕。血瘕。
狐瘕。鳖瘕。是也。内经无之。志云:瘕者。假血液而时下汁沫。聚者。气逆滞而为聚积也。高云:带下。湿浊下淫也。瘕聚。血液内瘀也。简按赤白带下。 见于病源。而古所谓带下。乃腰带以下之义。疾系于月经者。
总称带下。史记。扁鹊为带下医。金匮。有带下三十六病之目。可以见也。虞庶注二十九难云。瘕者。谓假于物形。是也。
逆气里急 张云:冲脉挟脐上行。至于胸中。故其气不顺。则隔塞逆气。血不和。则胸腹里急也。
简按丁德用注二十九难云。逆气。腹逆也。里急。腹痛也。巢氏病源云。里急。腹里拘急也。
督脉者起于少腹 杨玄操注二十八难云。督之为言。都也。是人阳脉之都纲。李时珍云:督脉起于会阴。循背而行于身之后。为阳脉之总督。故曰阳脉之海。张云:少腹。小腹也。简按庄子养生主。缘督以为经。释文。李颐云。督。中也。朱子云。督。旧以为中。盖人身有督脉。循脊之中。贯彻上下。见医书。故衣背当中之缝。亦谓之督。见深衣注。皆中意也。考督。又作●。刘熙释名曰。自脐以下。曰水腹。水 所聚也。又曰少腹。少。小也。比于脐上为小也。太平御览云。腹下旁曰少腹。御览之说。非也。
骨中央 张云:横骨下。近外之中央也。
系廷孔 吴云:廷孔。阴廷之孔也。张云:廷。正也。直也。廷孔。言正中之直孔。即溺孔也。志云:廷孔。阴户也。溺孔之端。阴内之产门也。此言督脉起于少腹之内。故举女子之产户以明之。当知男子之督脉。亦起于少腹内。宗筋之本处也。简按廷。挺同。产门挺出。故曰廷孔。志注为是。张训正也。直也。以为溺孔。误。王三字连读。以端为上端。产户。在溺孔之下。并非是。
篡间 甲乙。作纂。张云:篡。初患切。交篡之义。谓两便争行之所。即前后二阴之间也。简按李时珍八脉考释音。篡。初患切。阴下缝间也。盖篡。当作纂。甲乙为是。说文。纂。似组而赤。盖两阴之间。有一道缝处。其状如纂组。故谓之纂。张以篡夺之篡释之。非。
少阴上股内 楼氏纲目云。自少阴上股内至目十五字。必有脱简。否则古注衍文。
其少腹直上者 张云:按此皆任脉之道。而本节列为督脉。五音五味篇曰。任脉波脉。皆起于胞中。
上循背里。为经络之海。然则前亦督也。后亦任也。故启玄子引古经云云。
冲疝 五脏生成篇云。有积聚在腹中。有厥气。名曰厥疝。史记仓公传云。齐郎中令循病。众医皆以为蹶入中。而刺之。臣意诊之曰。涌疝也。令人不得前后溲。盖与此同证异名。后世或呼为奔豚疝气。是。
治在骨上 志云:骨。谓脊背之骨穴也。高同。简按与诸注异。未详孰是。
在齐下营 志云:营。谓腹间之肉穴也。高云:乃少腹以下。骨中央。督脉所起之部也。
渐者上侠颐也 志云:渐者。谓督脉之入喉者。上唇齿。而渐分为两岐。挟颐入目。当于渐上侠颐之处。而刺之。高云:此复申明冲脉之为病也。灵枢五音五味篇云。冲脉任脉。
皆起于胞中。其浮而外者。会于咽喉。别而络唇口。是冲脉不但至胸中。而亦上颐循面。故复举冲脉之病以明之。简按前注并为治阳明之脉。而上文言上颐循面者任也。高引五音五味篇。以为冲脉。非是。
蹇膝 高云:蹇。难也。蹇膝。膝难进也。膝蹇。故伸不能屈。简按说文。蹇。跛也。释名云。蹇。跛蹇也。病不执事役也。高训难。见易蹇卦。
治其楗 张云:股骨曰楗。(详见后文。)治其楗者。谓治其膝辅骨之上。前阴横骨之下。盖指股中足阳明髀关等穴也。
治其机 张云:挟臀两旁。骨缝之动处。曰机。即足少阳之环跳穴也。
暑解 吴云:热蓄骨解也。张云:因立暑中。而肢体散解不收者。当治其骸关。谓足少阳之阳关穴也。
简按王引一经。似是。
拇指 熊音。拇。音母。大拇指。吴云:小拇指也。足太阳经所出。故治其 。张同。志云:足之拇指。厥阴肝经之井荥。厥阴之脉。上 内廉。故当治其 。高云:足大指也。简按说文。拇。将指也。急就篇颜师古注。拇。大指也。一名将指。吴注误。
如物隐者 马云:如膝中有物隐于内者。当治其关。疑是承扶穴也。系足太阳膀胱经。尻臀下阴纹中。高云:隐。犹藏也。膝痛如物隐者。痛而高肿。如物内藏也。
背内 吴云:谓太阳经之气穴背俞之类也。志高同。简按马张仍王注。定为大杼穴。恐非。
治阳明中俞 吴云:俞 。谓六俞之穴。井荥输原经合。取其所宜也。张云:王氏注。为三里。
愚谓指阳明输穴。当是陷谷耳。高云: 。骨穴也。中俞。足阳明输穴也。五输之穴。前有井荣。后有经合。输居中。故曰中俞 。足中指间。陷谷穴也。
若别 马云:谓三里穴。而欲取别穴。吴云:若 痛支别者。宜治巨阳荥通谷。少阴荥然谷也。张云。若再别求治法。则足太阳之荥穴通谷。足少阴之荥穴然谷。皆可以治前证。简按于文义。张注近是。
淫泺 张云:滑精遗沥也。如本神篇曰。精伤则骨 痿厥。精时自下。即此节之谓。高云:淫。极也。泺。寒也。淫泺胫 。极寒而胫 削也。熊音。泺。力毒反。简按此状胫 之貌也。灵厥病篇。风痹淫泺。
又云:股胫淫泺。巢源。皮肤淫跃。又云:淫淫跃跃。肘后方云。风尸者。淫跃不知痛之所在。本草黑字云。狸骨。主风疰尸疰鬼疰。毒瓦斯在皮中。淫跃如针刺者。千金。隐轸六十四种风。淫液走入皮中。巢源。注病。肌肉淫奕。又淫奕皮肤。去来击痛。文选。枚乘七发。血脉淫濯。手足惰窳。李善注。淫濯。谓过度而且大也。
又曰:濯。大也。龙龛手鉴云。●。音药。淫病也。KT 。病消也。并是淫泺之泺。盖淫泺。淫跃。淫液。淫奕。淫濯。并同。张高之解。固牵强。而王注亦属未安。又灵厥病篇注。马云:风痹者。其邪气淫 消烁。病难得愈。张云:淫泺者。淫浸日深之谓。二说亦通。
治少阳之维 张云:维。络也。经脉篇云。少阳之别。名曰光明。去踝五寸。坐不能起。取之所别。
简按扁鹊传。中经维络。知维。乃络之谓。
辅骨上横骨下为楗 吴云:辅骨。膝辅骨。横骨。腰横骨。是楗为股骨也。张同。高云:上文云。
蹇膝伸不屈。治其楗。所谓楗者。辅骨上横骨下为楗。股胫皆有辅骨。乃大骨之旁骨。此辅骨股内旁骨也。横骨。脐下小腹。两旁之骨也。简按辅骨有二。经文无所考。可疑矣。沈彤释骨云。自两髂而下。在膝以上者。曰髀骨。曰股骨。其直者曰楗。考枯骨象。髀枢。在关旁纳机。不在机端。而说者名髀骨。为髀枢骨。又以为楗骨下。误甚。考楗。通作键。说文。楗。距门也。颜氏家训曰。蔡邕月令章句云。键。关牡也。所以止扉。楗骨之义。盖取于此。张云。楗。音健。刚木。似未切贴。
挟髋为机 吴云:髋。两股间也。侠髋相接之处为机。张云:髋。尻也。即 臀也。一曰。两股间也。机。枢机也。挟臀之外。即楗骨上运动之机。故曰:挟髋为机。当环跳穴处。是也。高云:上文云。坐而膝痛。治其机。所谓机者。挟髋为机。挟。并也。髋。臀上两旁侧骨也。沈承之经络全书云。髋。腰胯骨也。亦谓之踝。(即腰踝骨。)腰旁挟脊。平立陷者中。按之有骨。机关处动者。是也。沈彤云。关之旁曰髀枢。亦曰枢机者。髀骨之入枢者也。简按髋。说文。髀上也。广雅。释名。并云。KT 也。KT 。腰骨也。两股间。谓之髋。未见所据。
膝解为骸关 张云:骸。音鞋。说文云。胫骨也。胫骨之上。膝之节解也。是为骸关。高云:上文云。立而暑解。治其骸关。所谓骸关者。膝后分解之处。沈彤云。按即膝外解上下之辅骨。盖名关。本取两骨可开阖之义。故指骨解与两骨并通。
连骸 张云:膝上两侧。皆有挟膝高骨。与骸骨相接连。故曰连骸。
骸下为辅 张云:连骸下高骨。是为内外辅骨。高云:骸下。即骸关之下。沈彤云。挟膝之骨。曰辅骨。内曰内辅。外曰外辅。其专以骸上为辅者。(骨空论云。骸下为辅。下。乃上之讹也。)则膝旁不曰辅。而曰连骸。骸上者。●之上端也。简按诗。有乃弃尔辅。(正义云辅。是可解脱之物。盖如今人缚杖于辐。以防辅车也。)左传。有辅车相依。(韩非十过篇。夫虞之有虢也。如车之有辅。辅依车。辅亦依车。)可知辅即夹车轴。故假为颊车。又假为挟膝之称也。又据彤说。骸上为辅。则下文辅上为 。亦当作辅下为 。此必不然。
辅上为 张云:辅骨上。向膝后曲处为 。别委中穴也。
上为关 张云: 上骨节动处。即所谓骸关也。高云:上文云。膝如物隐者。治其关。所谓关者。
上为关。腿曲处之上也。
头横骨为枕 张云:脑后横骨为枕骨。高云:上文云。膝痛不可屈伸。治其背内。背上通枕骨。故不释背内。而释头横骨为枕。知头横骨为枕。则知脊直骨为背矣。简按高属强解。志云:骨之精髓。从枕骨之髓空。而会于脑。故论膝 之骨。而曰头横骨为枕。言骨气之上下相通也。此说稍通。然以上下文义求之。盖有他篇释周身骨节之名者。此其断文。以上文有楗机骸关等之名。后人次于此者。所以上文无治其枕之说也。一切经音义云。●。声类云。项中有所枕也。考声。脑后骨也。今谓之玉●。知枕又作●。
左右各一行 高本作二行。注云:行。音杭。旧本讹左右各一行。今改二行。伏兔上两行。行五。乃左右各二行。行五。则四五二十俞。其俞在 。踝上各一行。行六穴。则左右十二俞。其俞在足。是水俞五十七穴。而本于肾也。简按考下编水热穴论。若一行。则不合五十七之数。今从之。
脑后五分 高。作三分。
在颅际锐骨之下 吴。删在字。高云:在悬颅穴之际。悬颅。在头两旁锐骨之下。锐骨。尖骨也。简按悬颅。在曲角颞 中。不得言脑后。诸家仍王为风府。今亦从之。
基下 吴云:言一空在口内上 之基。张云:唇内上齿缝中。曰 交。则下齿缝中。当为 基。今曰基下者。乃颐下正中骨罅也。马同。云。系任脉经。简按下颐。当在承浆下。吴注似指龈交。
复骨 马云:在项后之中。复有骨之上。即喑门穴也。吴云:项有三骨。中骨之次。又复一骨。故云中复骨下。盖大椎穴也。张云:即大椎上骨节空也。复。当作伏。盖项骨三节不甚显。简按张注为是。然伏复通用。骨蒸复连。或作伏连。一伏时。本是一复时。则不必改字。
尻骨下空 马吴张并仍新校正。为长强。今从之。
数髓空在面挟鼻 张云:数。数处也。在面者。如足阳明之承泣巨 。手太阳之颧 。足太阳之睛明。
手少阳之丝竹空。足少阳之瞳子 。听会。挟鼻者。如手阳明之迎香等。皆在面之骨空也。
当两肩 简按甲乙。大迎。一名髓空。故王以为大迎。
中之阳 吴云: 阳。 之外也。张云: 。肩 也。中之阳。肩中之上 也。即手阳明肩 之次。志云:阳。外侧也。简按说文。 。肩甲也。
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 张云:臂阳。臂外也。去踝四寸。两骨之间。手少阳。通间之次也。亦名三阳络。吴云:臂有两骨。去踝四寸许。髓空在其间。臂阳。臂外也。简按甲乙。三阳络。在臂上大交脉。支沟上一寸。而甲乙又云:支沟。在脘后二寸。两骨之间。陷者中。如此则不合去踝四寸之数。可疑矣。吴不指言某穴。似是。
股际骨空 吴云:股际骨。前阴曲骨也。张云:毛中动下。谓曲骨两旁股际。足太阴冲门动脉之下也。高云:股际。
阴股交会之际。股际骨空。在毛中动下。乃动脉之下。跨缝间也。简按曲骨在毛际。今曰毛中。不可定为曲骨穴。
尻骨空 志云:尻骨。臀骨也。髀骨。在股骨之上。少股两旁。突起之大骨。前下连于横骨。后连于尻骨。高云:尻骨。尾骨也。髀骨。臀侧骨也。髀之后。相去四寸。正当尻骨空之处。简按以上骨空。诸家定为某穴。唯志高不注穴名。盖有所见也。
扁骨有渗理凑 张云:扁骨者。对圆骨而言。凡圆骨内皆有髓。有髓则有髓孔。但若扁骨。则有血脉渗灌之理凑。而内无髓。吴同。高云:扁骨。胸脊相交之肋骨也。志同。简按扁骨。概通体扁骨而言。张注为是。
易髓无空 吴云:但有渗灌之腠。无复髓孔也。故变易无体。则无孔也。高云:易。交易也。扁骨。
有澹渗之纹理。凑会于胸脊。其内则无髓孔。申明渗理凑者。髓之交易也。无髓孔者。两头无空也。简按高似稳贴。马张志仍王。
灸寒热之法 张云:此下灸寒热之法。多以虚劳为言。然当因病随经而取之也。
壮数 千金方云。凡言壮数者。若丁壮。病根深笃。可倍于方数。老少羸弱。可减半。沈括笔谈云。
医用艾一灼。谓之一壮。以壮人为法也。其言若干壮。壮人当依此数。老幼羸弱。量力减之。
橛骨 简按说文。橛。弋也。又●。尻骨也。知橛骨。即是●骨。本或作撅。非。
陷者灸之 张云:陷下之处。即经气之不足者。
肩上陷者灸之 高云:五脏六腑之俞。皆在于背。故视背俞。其俞内陷者。则于左右以灸之。视之之法。须举其臂肩。举臂肩而背上陷者。即灸之。简按诸家以肩 释之。拘矣。以下。高不指言穴名。
下陷脉 张云:足太阳承山穴也。
动如筋者 张云:此结聚也。但随其所有而灸之。不必拘于俞穴。吴云:此非谓穴。乃肉间结核也。
掌束骨下 高云:束骨。横骨也。掌束骨下。犹言掌下束骨。谓横骨缝中。大陵二穴。楼氏纲目云。
王注阳池。未详是否。简按甲乙。阳池。在手表上脘中陷者中。大陵。在掌两筋间陷者中。亦未知孰是。
犬所啮 张云:犬伤令人寒热者。古有灸法如此。吴云:古别有灸法。故云然也。简按千金翼云。
狂犬咬人。令人吮去恶血尽。灸百壮。后日日灸。百日止。铜人经云。外丘。治 犬所伤。毒不出。发寒热。
速以三壮艾。可灸啮处。立愈。啮。本作啮。非。
二十九处 张云:自犬啮之上。共计二十九处。犬伤者无定处。故不在数内。简按高。合犬啮处二。
为二十九处。然经文无犬啮处二文。不可从。今考自大椎至巅上一。合左右共二十七处。加犬所啮。为二十八处。知如新校正所言。跗上之下。去灸之二字者。误也。
伤食灸之 伤食。诸家为饮食伤之义。高独改食作蚀。注云:若灸二十九处。乃伤烂如蚀。阳气下陷。则当灸之。牵强甚矣。
视其经之过于阳者 吴云:刺以泻其阳。药以和其阴。张云:阳邪之盛者也。
马云:论治水治热之穴。故名篇。
肿 吴云:浮肿曰 。张同。高云: 肿者。皮肌胀满。水气不行。简按 。音符。山海经。竹山有草焉。其名曰黄 。浴之已疥。又可以已 。郭璞注云:治 肿也。马则云。其 必肿。误。
肾汗出 经脉别论云。持重远行。汗出于肾。
玄府者汗空也 马云:汗空虽细微。最为玄远。故曰玄。张云:汗属水。水色玄。汗之所居。故曰玄府。从孔而出。故曰汗空。然汗由气化。出乎玄微。是亦玄府之义。
分为相输 马云:此二经之分。本为相输相应。俱受其病者。以水气之留也。张云:言水能分行诸气。
相为输应。而俱受病者。正以水气同类。水病则气应。气病则水应。留而不行。俱为病。志云:此水分为相输,而上下俱受病者。盖肾俞之循尻而下。复循腹而上。贯肺中。水气之留于经俞故也。高云:肾气上升。肺气下降。上下分行。相为输布。今俱受病者。乃水气之所留聚也。
伏兔上各二行 简按伏兔。诸家以为足阳明经穴。恐非也。此盖谓膝上有肉起。如兔之状。故名之。
又据辅骨考之。取义于车伏兔。 。一名伏兔。又作 。考工记郑注。 。伏兔也。贾疏云。汉时名。今人谓之车屐也。志云:上。谓伏兔上。非上下之上也。此说可从。行五。盖今无可考。诸注为腹上。亦恐非。高云:并伏兔之穴。在内旁两行。其一有血海阴陵泉地机筑宾交信五穴。其一有阴包曲泉膝关中都蠡沟五穴。以上诸穴。并在膝下。不得言伏兔上。注高误耳。
三阴之所交 张云:三阴。肝脾肾三阴也。三经所交。俱结于脚。故足太阴有三阴交。高作三阴交之所结于脚也。注云:三阴交。旧本讹三阴之所交。今改正。两行并行。三阴交总结于下。上连于胫。下贯于脚。
故曰三阴交之所结于脚也。简按今仍旧文。经脉篇云。足太阴。交出厥阴之前。上膝股内前廉。足少阴。上股内后廉。足厥阴。交出太阴之后。上 内廉。循股入毛中。此所谓三阴所交结于脚。是也。
踝上各一行行六 志云:谓照海水泉大钟大溪然谷涌泉六穴也。高云:谓三阴交漏谷商丘公。孙太白大都六穴。
名曰太冲 志云:夫圣人南面而立。前曰广明。后曰大冲。大冲之地。名曰少阴。少阴根起于涌泉。
是泉在地之下。从至阴而涌出。故曰:肾者至阴也。
帝曰春取络脉分肉 高云:本输篇云。春取络脉诸荣。大筋分肉之间。故问春取络脉之分肉。刺极浅者何也?简按本输篇。四时气篇。寒热病篇。终始篇。四时刺逆从论。诊要经终篇。并论四时刺法。本节最详,而义互异。然与水热穴。义不太涉。疑是他篇错简。
夏取盛经分腠 高云:四时气篇云。夏取盛经孙络。取分间。绝皮肤。故问夏取盛经分腠。刺稍深者。
何也?
脉瘦气弱 马云:脏气始长。其脉尚瘦。其气尚弱。志高同。
阳气留溢 甲乙。留。作流。
热熏分腠 甲乙。作温于腠内。
绝肤而病去 马云:用刺法者。必取此盛经分腠以治之。先以左手按。绝其皮肤。而右手刺之。即病去者。邪尚浅也。吴云:绝其邪气于肤间。高云:夏时亦有绝皮肤。取孙络之病。故又言绝肤而病去者。邪居浅也。今所谓取盛经者。乃盛阳之经脉。不在皮肤也。
秋取经输 马云:各经之经穴输穴也。高云:四时气篇云。秋取经输。邪在腑。取之合。故问秋取经输。刺之深者。何也?
收杀 高云:收。收敛。杀。肃杀也。
取输以泻阴邪 高云:时方清肃。故阴气初胜。白露乃下。故湿气及体。阴气初胜。则阴气未盛。湿气及体。则未能深入。故取输。以泻阴湿之邪。俞。经输也。所以答帝秋取经俞之问。
取合以虚阳邪 高云:秋时亦有阳邪内入之病。若果阳气在合。则取合以虚阳邪。所以然者。秋时阳气始衰。故当更取于合。不但取于经输也。简按马云:此节。帝分明以经输为问。而伯乃对言所取在合。其阴经则取输。要知伯之所答者为是。而帝之所问者误也。此说不可从。皇甫士安既云。是谓始秋之治变。是也。
故曰冬取井荥 吴云:故曰:古语也。冬时既取其在下之井荥。则下无逆阴。故春时木气升发。亦无鼽衄之患也。高云:金匮真言论云。冬不按 。春不鼽衄。不按 者。使之藏。取井荥者。亦使之藏。故不曰冬不按跷。而冬取井荥也。○马云:按此篇。秋曰治合。则阳气尚在合而治之。冬曰井荥。以阴邪欲下逆而出之。其春必刺络脉分肉处。夏必刺盛经分腠矣。难经以春为刺井。夏为刺荥。秋为刺经。冬为刺合。与此大反。
要知经之所言者是。而难经则非也。简按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。冬刺井。春刺荥。夏刺输。长夏刺经。秋刺合。又本输篇云。春荥。夏输。秋合。冬井。并与此篇同。新校正云。与九卷义相通。即是也。
领别 札记仲尼燕居郑注。领。犹治也。
膺俞 高云:膺中第一俞两旁。俞府穴也。简按甲乙。俞府。在巨骨下。去璇玑旁各二寸。陷者中。
宜是言膺中第一俞。而甲乙。中府。一名膺中俞。则高注却非。
背俞 高云:背中第一俞。两旁肺俞穴也。简按与旧注异。未知孰是。新校正。亦疑王注其说不一。
髓空 志云:即横骨穴。所谓股际骨空。在毛中动下。高云:骨空论云。髓空。在脑后三分。锐骨之下。悬颅二穴。简按甲乙。大迎。一名髓孔。若为督脉之腰俞。则不合此八者之数。王注恐非。志注亦无征。
然若为悬颅大迎等穴。则并在头部。不宜次于委中之下。亦似可疑。
热之左右也 吴云:左右。习近也。马云:皆治热之左右穴也。
马云:内言病有虚实。宜善调其经。
神有余 甲乙。神下。有有字。下文。气下。血下。形下。志下。并同。
精气 王引针经。见灵决气篇。云。腠理发泄。汗出溱溱。是谓津。谷入气满。淖泽注于骨。骨属屈伸 泽。补益脑髓。皮肤润泽。是谓液。文少异。易系辞云。精气为物。疏。阴阳精灵之气。氤氲积聚,而为万物也。春秋繁露云。气之清者为精。治身者。以积精为宝。
十六部 志云:十六部之经脉也。手足经脉十二。 脉二。督脉一。任脉一。共十六部。高云:谓两肘两臂两 两股。身之前后左右。头之前后左右也。简按高胜于旧注。
脾藏肉 高云:脾藏身形之肉。则形有余不足。脾所主也。
而此成形 吴。此。作各。
志意通 甲乙。通下。有达字。吴补调字。
成身形五脏 甲乙。无身字。及五脏二字。
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 吴云:道。路也。隧。田间之水道也。谓之经隧者。经脉流行之道也。简按王据于左传杜注。阙地通道曰隧。吴本于周礼隧人职。义并通。
血气未并 张云:并。偏聚也。邪之中人。久而不散。则或并于气。或并于血。病乃甚矣。
神之微 张云:此外邪之在心经也。浮浅微邪。在脉之表。神之微病也。
出血 吴删二字。
勿之深斥 吴云:斥。刺也。张云:斥。弃除也。高云:斥。开拓也。简按今从高注。
按而致之 吴云:以按摩致气于其虚络。
勿释 吴云:勿。已也。
着针勿斥 志云:着针者。如以布●着之。乃从单布上刺。谓当刺之极浅。而勿推内其针。简按此谓着针于病处。勿开拓而泄其气也。王注为是。
移气于不足 高云:微泄其邪。移气于不足之气而补。简按新校正。引甲以太素。删不字。马云:移邪气于不足。立非。
息利少气 马云:本神篇。言肺虚则鼻息不利少气。即本文之少气也。实则喘喝。胸盈仰息。即本文之喘咳上气也。高云:息利。鼻气出入也。
白气微泄 高云:犹言微虚也。
泻其经隧 张云:泻其经隧者。谓察其有余之脉。泻其邪气而已。志云:经隧。大络也。高云:通经脉之隧道。故必无伤其经。简按杨注似是。
适人必革 张云:适。至也。革。变也。先行按摩之法。欲皮肤之气流行也。次出针而视之曰。我将深之。欲其恐惧。而精神内伏也。适人必革者。谓针之至人。必变革前说。而刺仍浅也。如是则精气既伏于内。邪气散乱。无所止息。而泄于外。故真气得其所矣。志云:出针。出而浅之也。视之。视其浅深之义也。曰我将深之。适人之邪。浅客于皮。必与正气相格。庶邪散而正气不泄。故曰:我将深之。谓将持内之。而使精气自伏。复放而出之。令邪无散乱。迎之随之。以意和之。无所休息。使邪气泄于皮毛腠理。而真气乃相得。复于肌表。此用针浅深之妙法也。简按张注本。杨志注似允当。然其旨未明晰。
今亦仍杨义。
精气自伏 高云:精气退伏。不濡空窍也。邪气散乱者。散乱于经。邪无从出也。无所休息者。正虚邪盛。病无已时也。惟刺之极浅。使邪气泄于腠理。从腠理而外泄。故真气乃相得。简按此与旧注相乖。不可从。
不足则恐 今甲乙。作不足则慧。
孙络水溢 甲乙。水。作外。
脉大疾出其针 吴云:脉大者。留针之久。气至而脉渐大也。简按高。疾字下句。非。
泾溲 吴云:泾。水行有常也。溲。溺溲也。泾溲不利。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。简按诸注并误。(详见于厥论。)
微风 吴云:肌肉蠕动。肌肉间如虫行动也。风为动物。故动者命曰微风。高云:风邪入于肌肉。则肌肉蠕动。命曰微风。言微风在肌肉也。
腹胀飧泄 张云:肾藏志。水之精也。水化寒。故肾邪有余。则寒气在腹。而为腹胀飧泄。肾气不足,则阴虚阳胜。而为厥逆上冲。本神篇曰。肾藏精。精舍志。肾气虚则厥。实则胀。
骨节有动 甲乙。动。作伤。吴。此下。补则骨节有微风六字。
泻然筋血者 马吴张并云。然筋。当作然谷。志云:然。谓然谷穴。在足踝下之两经间。(高作筋间。)
故曰然筋。简按本输篇云。肾溜于然谷然骨之下者也。缪刺论云。刺足内踝之下。然骨之前出血。据此则杨注为是。
刺未并 高云:血气未并。五脏安定。骨节有动。故问刺未并奈何?
邪所乃能立虚 简按不必从甲乙改字。王注义通。
气血以并 以。甲乙。作已。以。已同。
阴阳相倾 张云:并。偏胜也。倾。倾陷也。气为阳。故乱于卫。血为阴。故逆于经。阴阳不和。则气血离居。故实者偏实。虚者偏虚。彼此相倾也。
血并于阴气并于阳 吴云:血并于阴脏。是为重阴。气并于阳腑。是为重阳。惊狂。癫狂也。志云:此言血分气分之为阴阳也。脉外气分为阳。脉内血分为阴。阴血满之于外。阳气注于脉中。是为阴阳匀平。如血并居于阴。则阴盛而血实。心主血脉。故阴盛则惊。气并于阳。则阳盛而气实。阳盛则发狂也。
血并于阳气并于阴 吴云:血并于阳。则表寒。气并于阴。则里热。炅中。热中也。
心烦惋 惋。甲乙。作闷。吴云:心火为阴邪所蔽。故烦惋。
善怒 吴云:阳并于下部。则肝木为阳所炙。故善怒。
善忘 张云:血并于下。则阴气不升。气并于上。则阳气不降。阴阳离散。故神乱而喜忘。志云:灵枢经曰:清浊之气相干。乱于胸中。是为大 。伤寒论曰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宜抵当汤下之。
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 高本。作如血气离居。是何者为实。注云:旧本如是二字相连。今改。简按不必改字。义自通。
消而去之 马云:温则消释而易行。高云 消。不凝也。去。流也。
络之与孙脉 吴。作孙络。注云:络。正络也。孙络。支络也。志云:络者。经脉之支别也。孙脉者。乃孙络之脉别经者。简按今仍志。
俱输于经 输。甲乙。作注。
大厥 张云:上文。言血与血并。气与气并。偏虚偏实也。此言血与气并。并者为实。不并者为虚也。血气并走于上。则上实下虚。下虚则阴脱。阴脱则根本离绝。而下厥上竭。是为大厥。志云:气复反则生。
谓复归于下也。盖阳气生于下。而升于上。血气并逆。则气机不转而暴死。反则旋转而复生。
何道从来 高云:从何道来。简按天真论。病安从来。字法同。
皆有俞会 吴云:经穴有俞有会也。马云:六阳经六阴经。皆有俞穴所会。志云:俞者。谓三百六十五俞穴。乃血脉之所流注。会者。谓三百六十五会。乃神气之所游行。皆阴阳血气之所输会者也。高云:俞会者。五五二十五俞。六六三十六俞。与周身阴阳血气。相会合也。
阴阳匀平 甲乙。作 平。简按 。音旬。说文。圜采也。义不相协。
得之风雨寒暑 简按据下文。宜云风雨寒湿。
输于大经脉 马云:皮部论云。邪客于皮。则腠理开。开则邪入客于络脉。络脉满。则注于经脉。经脉满。则入舍于腑脏也。缪刺论云。邪之客于形也。必先合于皮毛。留而不去。入舍于孙脉。留而不去。入舍于络脉。留而不去。入舍于经脉。义同。
皮肤不收 吴云:不收者。肌肤虚浮。不收敛也。此由湿胜所致。张云:皮肤不收。而为纵缓。肌肉坚紧。而为削瘦。高云:不收。汗出而不闭密也。简按寒主收敛。此云不收。则与肌肉紧紧相反。甲以太素近是。
聂辟气不足 马云:乃肌肉僻积之意。根结篇。有肠胃聂辟。是主肠胃而言。张云:凡言语轻小曰聂。
足弱不能行曰辟。志云:聂。●同。辟。积也。高云:肌肉皮肤。聂聂然而辟动也。简按聂辟。褶襞也。仪礼。
者以褶。礼记。衣有襞折曰褶。通作 。一切经音义云。 皱。之涉知猎二反。褶。犹褶迭也。亦细褶。王注义同。甲乙。不足下。有血涩二字。
喜怒不节 张云:按下文。以喜则气下为虚。而此节所重在怒。故曰实也。观阴气上逆之意。言怒可知。又举痛论曰。怒则气上。正此之谓。简按下文云。喜则气下。则此喜字衍。新校正为是。淮南精神训云。
人大怒伤阴。大喜坠阳。
熏满 简按今仍甲乙。作动脏。
形气衰少 吴云:形气。阴气也。衰少。虚也。
谷气不盛 马云:形气衰少。而饮食随减。所以谷气不盛也。志云:饮食劳倦则伤脾。脾主肌肉。故形气衰少也。水谷入胃。由脾气之转输。脾不营运。则谷气不盛矣。
下脘不通 志云:上焦不能宣五谷之味。下焦不能受水谷之津。高云:上焦不能宣五谷味。故上焦不行。下脘不能化谷之精。故下脘不通。
热气熏胸中 甲乙。无热气二字。
玄府不通 志云:玄府。毛窍之汗空也。毫毛之腠理闭塞。则卫气不得泄越。而为热矣。
故外热 张云:上焦之气。主阳分也。故外伤寒邪。则上焦不通。肌表闭塞。卫气郁聚。无所流行,而为外热。所谓人伤于寒。则病为热。此外感证也。昂云。此即今人外感伤寒之症。
独留则血凝泣 吴。留下。更增一留字。
凝则脉不通 吴。凝上。增一泣字。脉。甲乙。作腠理。似是。
脉盛大以涩 张云:寒留中焦。阳气乃去。经脉凝滞。故盛大而涩。盖阳脉流利多滑。不滑则无阳可知。简按厥气上逆。故脉盛大。血凝泣。故脉涩。马云:此节。脉若作外诊之脉。理宜沉涩。今曰盛大而涩。
恐是在中之脉。非外见者。昂云。按阴盛中寒血涩之人。何以反得盛大之脉。并误。
血气以并病形以成 甲乙。以。作已。次节并同。
用形哉 吴云:言因其形之长短阔狭肥瘦。而施刺法也。志云:用。以也。言当以调其形。形者。
皮肤肌肉。哉者。未尽之辞。虽曰用形哉。必因天之四时。简按今仍吴注。
多少高下 吴云:如曰以月生死为 数。(缪刺论)多少之谓也。春时俞在颈项。夏时俞在胸胁。
秋时俞在肩背。冬时俞在腰股。(金匮真言论。)高下之谓也。
如利其户 简按如。而同。下文如利其路之如亦同。诸家措而不释。何诸。
必切而出 吴云:切。切脉之切。谓以指轻按。而亲切之。所以散其正气也。张云:必切中其疾,而后出针。高云:切。按也。必切而出。谓右手持针。左手必切其穴。而使之外出。
大气乃屈 马云:大邪之气也。见热论中。高云:大气。
即相并之盛气也。
持针勿置 吴云:言持针勿使放置也。志云:持针在手。勿置之意外。以定其迎随之意。
气出针入 吴云:人气呼出之时。则阳气升于表。于此时内针者。欲其致气易也。
热不得还 吴云:热。针下所致之气热也。简按志以为热邪。非。
动气候时 张云:动气者。气至为故也。候时者。如待所贵。不知日暮也。马云:离合真邪论。与此篇所论。补泻之法。联属成文。庶几学人熟读熟玩。又与官针篇第六节参看。其讲解之辞。见八正神明论。
言虚实者有十 马云:神气血肉志。各有虚实。是计之有十也。
络三百六十五节 张云:所谓节者。神气之所会也。以穴俞为言。志云:乃筋骨之会。
必被经脉 吴云:被。及也。
故得六腑 通雅云。故固古通。周语。咨于故实。史世家。作固实。
调之络 张云:痈疽篇曰。血和则孙脉充满溢。乃注于络脉。而后注于经脉。百病始生篇曰。阳络伤则血外溢。阴络伤则血内溢。本论曰。孙络外溢。则经有留血。故病在血者。当调之络也。
燔针劫刺 熊音。燔。音烦。烧焚也。马云:见经筋篇。吴。燔上。补病在筋三字。注云:燔针者。
内针之后。以火燔之暖耳。不必赤也。高云:治痹证也。经筋篇。有十二筋痹证。皆治以燔针劫刺。痹发于阴。
故刺其下也。及与急者。谓筋痹也。
针药熨 吴云: 针者。用火先赤其针。而后刺。不但暖也。此治寒痹之在骨也。张同。简按玉篇。
火入水谓之 。史天官书。火与水合为 。然则 针。烧针而入水者乎。官针篇云。 刺者。刺燔针则取痹也。
王注燔针。则云烧针。注 针。则云火针。知是燔针 针。即火针也。(荀子解蔽篇注。 。灼也。)千金方云。火针。亦用锋针。油火烧之。务在猛热。不热即于人有损也。针灸聚英云。经曰 针者。以麻油满盏。灯草令多。如大指许。丛其灯火烧针。频以麻油蘸其针。烧令通红。用方有功。若不红者。反损于人。又有煨针温针。意与火针有少异。吴云:药熨者。以药之辛热者。熨其处也。筋骨病有浅深之殊。故古人治法。亦因以异。
病不知所痛 吴云:病不知所痛者。湿痹为患。而无寒也。故湿胜为痹。寒胜为痛。今不知所痛。湿痹明矣。高云:痹病在五脏之外合者必痛。若痹病不知所痛。则从奇经之脉而上。故曰两跷为上。
两跷为上 马云:刺两跷之上。张云:二穴俱当取之。故曰为上。简按志高并从马。非也。
谨察其九候 简按上文云。九候若一。命曰平人。若不一则为病脉。故谨察之。前后贯串。以明九候之不可不察也。
针道备矣 甲乙。备。作毕。
马云:邪客于各经之络。则左痛取右。右痛取左。与经病异处。故以缪刺名篇。据灵枢官针篇第三节,则巨刺。亦左取右。右取左。特有经穴络穴不同耳。张云:缪。异也。简案缪。广韵。靡幼切。礼大传注。纰缪。犹错也。王注从之。盖左病刺右。右病刺左。交错其处。故曰缪刺。
极于五脏 简按极。至也。见诗周颂注。
如此则治其经焉 张云:邪气自浅入深。而极于五脏之次者。当治其经。治经者。十二经穴之正刺也。尚非缪刺之谓。
入舍于孙络 甲乙。络。作脉。据上文。当从甲乙。
大络 吴云:十二经支注之大络。难经所谓络脉十五络。是也。高云:流溢。传注也。气穴论云。
孙络之脉别经者。并注于络。传注十四络脉者。是也。
奇病 张云:病在支络。行不由经。故曰奇病。志云:奇病者。谓病气在左。而证见于右。病气在右。而证见于左。盖大络乃经脉之别。阳走阴。阴走阳者也。
与经相干 马云:其邪客大络。左注于右。右注于左。上下左右。与经相干。其实不得入于经。而止布于四末。志云:经脉篇曰。手太阴之别。并太阴之经。直入掌中。手少阴之别。循经入于心中。盖大络俱并经附行。故曰与经相干。高云:经。经隧也。经隧者。五脏六腑之大络也。故与经相干。而输布于手足之四末。其气左右流行。无有常处。经隧相干。故不入于经俞。不入于经俞。刺其络脉。故命曰缪刺。简案据诸家之义。干。预也。即干涉之干。
必巨刺之 吴云:巨刺。大经之刺也。志云:巨。大也。谓当以长针取之。亦左取右。而右取左也。
简案官针篇。无长针取之之说。今从吴注。
缪处 马云:缪者。异也。王注。以所刺之穴。如纰缪纲纪者。非岐伯自有明旨。吴云:与经脉常行之处差缪也。高云:脉度篇云。经脉为里。支而横者为络。故络病者。其痛与经脉缪处。缪处。异处也。谓经脉之痛。深而在里。络脉之痛。支而横居。病在于络。左右纰缪。故命曰缪刺。
邪客于足少阴之络 马云:肾经络穴大钟也。简按张吴诸家。不指言其穴。盖络泛言一经之络也。
马。每络注某穴。恐非。
无积者 高云:胀满有积。当刺其胸胁。若无积者病。少阴之络。上走心包。故当刺然骨之前。简按吴云:积。五脏积也。五脏真气不足。而后病积。若复刺出其血。是重虚矣。故在禁。志云:无积者。无盛血之结也。并误。
然骨之前 高。骨。作谷。注云:谷。旧本讹骨。今改。下二然谷之谷仿此。简按本输篇云。肾溜于然谷。然骨之下者也。不必改字。
如食顷 张云:食顷。一饭顷也。后仿此。简按王立饥之解。不通。
不已左取右 甲乙。无不已二字。简按此已系于络病。何待其不已而缪刺之。甲乙为是。
取五日已 甲乙。无取字。张云:病新发者。邪未深也。虽不即愈。亦不过五日而已。
邪客于手少阳之络 甲乙。作少阴之络。注云:一作少阳。
刺手中指次指 马云:中指之次指。即第四指也。去爪甲上如韭叶者。即关冲穴也。高云:中指次指。
即小指次指。手少阳关冲井穴也。志云:当刺中指心包络之中冲。次指手少阳之关冲。简按甲乙注。中指。当小指。张吴亦据新校正。作小指。本输篇。关冲者。手小指次指之端也。气府论。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。各六俞。热病篇。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。去端如韭叶。厥病篇。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。与肉交者。诸篇言关冲穴者如是。当从新校正。
如韭叶 志注本输篇云。上古如韭叶。今时如大米许。简按甲乙。少泽。手小指之端。去爪甲一分。
以此推之。凡云如韭叶者。当以一分为准。
卒疝 高云:经脉篇曰。足厥阴之别。其病气逆。则睪肿卒疝。故邪客于足厥阴之络。令人卒疝暴痛。
与肉交者 志云:即去端如韭许。
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 吴云:男子以阳用事。故已速。女子以阴用事。故已稍迟。志云:女子之生。
不足于血。故有顷。男子之血盛。故立已。
刺外踝下 甲乙。下。作上。吴云:金门京骨通谷。三 也。高云:三 者。通谷为荥。束骨为输。
京骨为原也。简按据甲乙。盖谓跗阳穴。跗阳。在踝上三寸。
邪客于臂掌之间 高云:经脉篇曰。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。下臂入掌中。病则臂肘挛急。掌中热。
故邪客于臂掌之间。不可得屈。
刺其踝后 马云:当刺心经之通里穴也。张云:手厥阴经也。踝后者。以两踝言。踝中之后。则内关也。内关为手厥阴之络。故当取之。志同。高云:先以指按之。按之而痛。乃刺之。简按考文义。不宜定为某穴。故王不注。
高为得矣。
以月死生为数 吴云:望前为月生。望后为月死。此以应痛为 。不拘穴法。张云:月之死生。随日盈缩。以为数也。故自初一至十五。月日以盈。为之生数。当一日一 。一 。即一刺也。至十五日渐增。至十五 矣。自十六至三十日。月日以缩。为之死数。当日减一刺。故十六日止十四 。减至月终。惟一刺矣。
盖每日一刺。以朔望为进止也。志云:手厥阴心主主血脉。是谓待时而调之也。高云:由微而盛。如月之生。
故渐多之。由盛而微。如月之衰。故渐减之。月郭空则无治也。
邪客于足阳跷之脉 马本。无足字。高云:脉度篇云。跷脉。从足至目。属目内 。故邪客于足阳跷之脉。令人目痛。从内 始。
外踝之下半寸弦襂 高云:仆参穴也。简按甲乙云。申脉。阳跷所生也。在足外踝下陷者中。容爪甲许。又云:仆参。在跟骨下陷者中。则知旧注为是。
如行十里顷而已 志云:跷健善行。如行十里。则跷脉之气已周。高云:跷脉属奇经。其行最疾。
故如人行十里之顷。而痛病可已。简按据汉书贾捐之传。吉行五十里之数。而度之。即得一时三刻有奇。
人有所堕坠 马云:此言恶血为病。当有缪刺之法。
利药 吴云:先宜饮利瘀血药也。
上伤厥阴之脉 张云:凡堕坠者。必病在筋骨。故上伤厥阴之脉。肝主筋也。下伤少阴之络。肾主骨也。刺然骨之前出血。即少阴络也。
然骨之前血脉 简按诸注仍原文而注之。不必从新校正。
刺足跗上动脉 张云:足厥阴之输。太冲穴也。王氏谓为阳明之冲阳。似与此无涉。志高不注穴名。
善悲惊不乐 吴云:厥阴之病。连于肝则惊。少阴之病。逆于 中。则不乐。故刺法相侔也。张云:堕跌伤阴。神气散失。故善悲惊不乐。志高与张同。简按吴注近是。
中指爪甲上 吴仍王注。改作小指。注云:关冲穴也。为手少阳井。手少阳之络。从耳后入耳中。故刺之。简按马张高并从新校正。为是。
其不时闻者 吴云:绝无所闻者为实。不时闻者为虚。虚而刺之。是重虚也。张云:时或有闻者。尚为可治。其不闻者。络气已绝。刺亦无益。故不可刺也。简按若吴注所言。则当云其时不闻者。疏甚。
耳中生风 吴云:生风。如风之号也。志云:加耳鸣之风生也。简按千金方。耳中飕飕。是也。
凡痹往来 高云:此言往来行痹。不涉经脉。但当缪刺其络脉。不必刺其 穴也。凡痹往来。谓之行痹。其行无常处者。邪在分肉之间。不涉经脉也。简按千金方。风痹。游走无定处。名曰血痹。此亦邪在于血络者。
痛而刺之 张云:谓随痛所在。求其络而缪刺之也。志同。高云:凡痹必痛。痛而刺之。简按今从张注。
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 吴本。十一字为注文。云。旧作大文。僭改为细注。
月生一日一 甲乙。月上。有以月死生为数六字。高云:上文手厥阴心包主血脉。故以月死生为数。此言痹痛。则冲任之血。不能热肉充肤。澹渗皮毛。故亦以月死生为 数。篇中缪刺无 数。皆以月死生。
为数也。
邪客于足阳明之经 马吴张并依新校正。经。作络。志仍原文。云。此言经脉之互交者。亦当以缪取也。经。谓阳明之经脉也。高同。简按据王注及志高。则刺大经之病也。似与巨刺无别。今亦仍新校正。
足中指次指 马从王注。吴云:足阳明之脉。有入中指内间者。有入中指外间者。有入大指间者。此言刺足中指次指。乃中指及次指也。次指是厉兑穴。中指则不必穴也。张云:中指次指。皆足阳明所出之经。
即厉兑穴次也。志云:足阳明之脉。下入中指外间。其支者。别跗上。入大指间出其端。故当取中指间之内庭。
大指次指间之厉兑。高云:中指次指。即大指次指也。爪甲上与肉交者。足阳明厉兑井穴也。简按高以自大指当第三指者。为中指。则与王注异。而考本输篇。胃出于厉兑。厉兑者。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。本篇下文则云。
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。明是足以第二指为中指。而与手之中指不同。当以甲乙为是。
温衣饮食 志云:咳者。邪干肺也。故宜温衣。及温暖饮食。若形寒饮冷。是为重伤矣。
气上走贲上 简按新校正。引杨玄操。是也。丁德用云。胃言若虎贲之士。围达之象。故曰贲门也。
况胃者围也。主仓廪。故别名太仓。今考诗注。贲。大也。胃已名太仓。贲门盖取于此。若以虎贲之贲。则义不叶。马以下诸注。仍新校正。唯高本于王。
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高云:左刺右右刺左六字。衍文。简按下文嗌中肿云云。亦邪客于足少阴者。故以此六字为衍文。然嗌中肿二十八字。王所移于此。未可果为衍文。
不能内唾 高云:内。犹咽也。
腰痛引少腹控 吴云:足太阴湿土也。湿病者。先注于腰。故腰痛。太阴之筋。聚于阴器。循腹里结胁。故引少腹控 。张云:足太阴之络。上入布胸胁。而筋着于脊。故为病加此。控。引也。高云:经脉论云。脾之大络。
名曰大包。出渊液。布胁胸。实则身尽痛。虚则百节尽皆纵。令人腰痛引少腹。身尽痛之意也。控 不可以仰息。布胸胁。百节尽皆纵之意也。
腰尻之解两胂之上是腰俞 吴据新校正。删是腰俞三字。注云:腰尻之解。腰俞一穴也。两胂上。脾俞二穴也。马云:腰俞。在中行二十一椎之下。则无左右。断是白环俞也。张云:腰俞止一穴居中。本无左右。
此言左取右。右取左者。必腰俞左右。即足太阳之下 穴也。高云:解骨缝也。胂上。髁胂之上。即髀股也。
申明腰尻之解。两胂之上。腰俞是也。盖腰尻之解。属于腰俞。两腰之上。即腰俞两旁之下也。简按刺腰痛论云。腰痛。引少腹控 。不可仰。刺腰尻交者。两髁胂上。以月生死为 数。王注。腰尻交者。谓髁下尻骨两旁四骨空。左右八穴。俗呼此骨。为八 骨也。今由此攻之。是腰俞三字衍。而其义则张注为得矣。
邪客于足太阳之络 张云:足太阳经。挟脊抵腰中。故拘挛脊急。其筋从腋后入腋下。故引胁而痛。
应手如痛 如。甲乙。作而。吴云:此不拘穴俞而刺。谓之应痛穴。
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 过。王。平声。马云:盖经旨以病为有过也。高。之下。病下。并句。注云:治诸经刺之。谓治诸经之病。则正刺其经也。所过者不病。谓诸经所过之道。不为邪客。而不病也。简按旧注义长。
刺其通脉 甲乙。作过脉。马云:刺其听宫穴也。耳聋以下十六字。高。移上文邪客于手阳明之络后。
注云:刺之病不已。更刺中指之中冲。中指中冲。主通脉出于耳前。故曰耳聋云云。盖手阳明之脉。上颈贯颊。在于耳前。通脉出耳前。通心主包络之脉。而出于耳前之手阳明也。
简按据上文刺之所过者。通字作过。似是。
齿龋刺手阳明 熊音。龋。丘禹反。齿病也。高云:齿龋。齿腐痛也。说文。齿蠹也。释名。龋。忖]。C虫啮之齿缺朽也。高本。此以下十七字。连下文缪传引上齿以下四十八字。移前节邪客于足阳明之经。令人鼽衄云云条之后。甲乙。阳明下。有立已二字。
邪客于五脏之间 吴云:五脏之间。谓五脏络也。张云:邪客于五脏之间。必各引其经而痛。但见病处。各取其井。而缪刺之。高云:邪客于五脏之间。其病也。经脉络脉。相引而痛。有时来出于络脉。有时但止于经脉。故时来时止。
五刺已 志云:五脏之气平也。
缪传引上齿 吴云:病本在下齿。今缪传于上齿也。志云:谓手阳明之邪。缪传于足阳明之脉也。
足阳明之脉。入上齿中。此邪客于手阳明之经别。而缪传于足阳明之脉。致引入上齿。
齿唇寒痛 甲乙。无痛字。
视其手背脉 马云:盖指手阳明之络穴偏历也。简按诸家不注某穴。此泛言手背。不必指一穴也。
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足上。甲乙。有刺字。高本。一上。有各字。云。旧本无各字。今臆补。
此五络皆会于耳中 志云:耳者。宗脉之所聚也。张兆璜云。宗脉者。宗气所出之脉也。即胃之大络。出于乳下。聚于耳中。
上络左角 马云:络于左耳之额角。志云:肝主血。而居左。其气直上于巅顶也。
后刺手心主 马云:心包络之井。在中指端。名曰中冲。吴张同。简按上文。不及心主厥阴。是必错出。新校正为是。高云:刺手心主少阴锐骨之端。各一 。心手少阴掌后高骨。大陵俞穴也。心者。君主之官。
故曰心主。此注可疑。心主。谓心包。乃手厥阴也。今引君主之官。而为心经。殆属牵强。
以竹管吹其两耳 甲乙。管。作筒。耳下。有中字。
其左角 金匮。甲乙。 。作剔。高云: 。 同。俗作剃。
方一寸 肘后方。作二寸。外台。作方寸匕。
燔治 金匮。作烧末。张云:烧制为末也。
灌之立已 金匮。已。作起。
切而从之 甲乙。从。作循。
调之 张云:病在经者。治从其经。但审其虚实而调之。调者。如汤液导引之类。皆是也。调之而不调。然后刺其经脉。是谓经刺。亦曰巨刺。
有痛而经不病者 吴云:身有痛处。而其经脉所至之分。不皆病者。是为络病。非经病也。则缪刺之。
此缪刺之数也 吴云:数。犹言节目也。张云:凡此刺经者。刺大络者。刺皮部血络者。各有其治。
所以辨缪刺之术数也。
简按篇中。无问答之语。宜删论字。
阴痹 志云:痹者。闭也。血气留着于皮肉筋骨之间为痛也。简按王以阴为寒。故依痹论寒胜者为痛痹之义而释之。新校正。则以为王以痛为痹之通训。却非也。
狐疝风 张云:滑。为阳邪有余。而病风者。热则生风也。疝者前阴少腹之病。男女五脏皆有之。狐之昼伏夜出。阴兽也。疝在厥阴。其出入上下不常。与狐相类。
故曰狐疝风。此非外入之风。乃以肝邪为言也。高云:气病为疝。血病为积。滑主气盛。涩主少血。故厥阴脉滑。则病狐疝。又曰:风者。气动风生。风主气也。下文肺风脾风心风肾风肝风。皆气动风生之义。简按本脏篇云。肾下则腰尻痛。不可以俯仰。为狐疝。经脉篇云。肝所生病者。狐疝遗溺。而本篇系以风者。寿夭刚柔篇云。病在于阴者。谓之痹。病在于阳者。谓之风。凡脉滑为阳有余。今脉滑者。并以风称之。其义可知矣。
陈氏三因方云。寒疝之气。注入 中。(按陈误以 为阴囊。故其言如此。)名曰狐疝。亦属 疝。葛氏伤寒直格云。狐疝。言狐者。疝气之变化。隐见往来不可测。如狐也。张注本于此。杨上善之解恐非。
隐轸 马云:当作瘾疹。吴云:隐轸。即瘾疹。张同。简按释名。胗。展也。痒搔之捷展起也。乃知胗借而作轸。后世从 作疹也。马注误。厥阴为阴痹。为狐疝风。太阴为肉痹。为脾风疝。太阳为骨痹。为肾风疝。少阳为筋痹。为肝风疝。其理固明矣。而至少阴为皮痹。为肺气疝。阳明为脉痹。为心风疝者。则与常例异。盖此篇。以三阴三阳。单配乎五脏。故与他篇之例不同也。旧注。或以运气之义而释之。率不可从。
肺痹 痹论云。皮痹不已。复感于邪。内舍于肺。肺痹者。烦满。喘而呕。马云:肾为肺之子。其水上逆于肺母。故皮为肺之合。今肾有余。当病皮痹瘾疹。其病在表也。不足当为肺痹。其病在里也。
肺风疝 大奇论云。肺脉沉搏。为肺疝。
病积溲血 马云:其脉若滑。则当病肺风疝。外感之邪也。其脉若涩。则当病有积及溲血。内伤之邪也。张云:涩。为心血不足。故经滞而为积聚。血乱而为溲血也。
脾痹 吴云:太阴湿土之气也。其气有余则湿胜。脾主肌肉。奠位乎中。故肉痹寒中。不足则土气弱。故病脾痹。简按痹论云。肌痹不已。复感于邪。内舍于脾。脾痹者。四肢解堕。发咳呕汁。上为大塞。所谓肌痹。即肉痹。
脾风疝 马云:其脉若滑。则病脾风疝。外感之邪也。其脉若涩。则当有积。及心腹时满。内伤之邪也。张云:太阴脉滑。则土邪有余。脾风疝者。即 肿重坠之属。病在湿也。
脉痹 马云:阳明者。足阳明胃经也。胃乃心之子。有余则病脉痹。以心主脉。脉主半表也。不足则病心痹。心主里也。简按吴张以阳明燥金之气。有余不足而释之。此运气家之言。不可藉以解经也。
心痹 痹论云。脉痹不已。复感于邪。内舍于心。心痹者。脉不通。烦则心下鼓。暴上气而喘。嗌干善噫。厥气上则恐。王注心下痹。恐非。
心风疝 马云:其脉若滑。则病心风疝。外感之邪也。其脉若涩。则病积时善惊。内伤之邪也。简按脉要精微论云。诊得心脉而急。病名心疝。少腹当有形也。
肾痹 痹论云。骨痹不已。复感于邪。内舍于肾。肾痹者。善胀。尻以代踵。脊以代头。
肾风疝 马云:其脉若滑。则病肾风疝。外感之邪也。其脉若涩。则病积。时癫疾。内伤之邪也。
肝痹 痹论云。筋痹不已。复感于邪。内舍于肝。肝痹者。夜卧则惊。多饮数小便。上为引如怀。
肝风疝 马云:其脉若滑。则病肝风疝。外感之邪也。
其脉若涩。则病积。时筋急目痛。内伤之邪也。
人气在脉 张云:春时天地气动。水泉流行。故人气亦在经脉。
溢入孙络 吴。此下。增孙络二字。张云:夏时气盛。故溢入孙络。而充皮肤。所以人气在孙络。
内溢肌中 马云:长夏者。六月建未之月。其气在肌肉者。正以长夏经脉络脉皆盛。内溢肌中。所以人气在肌肉也。
皮肤引急 马云:秋气在皮肤者。正以秋时天气始收。人之腠理闭塞。皮肤引急。所以人气在皮肤也。
通于五脏 高云:冬气之所以在骨髓者。盖以冬者气机盖藏。血气在中。内着骨髓。通于五脏。脏者。
藏也。惟冬主藏。故通五脏。而冬气在骨髓。
不可为度 志云:谓天有六淫之邪。而人有形层。六气之化也。如邪留于外。则为皮肉筋骨之痹。合于内。则为心肝脾肺之痹矣。如留于气分则为疝。留于血分则为积矣。如身中之阳盛则为热。虚寒则为寒矣。
此皆吾身中阴阳之变化也。高云:四地主气。各有常度。至其变化也。不可为度。
辟除 吴云:辟。音 。马云:辟。 同。
环逆 马云:血气旋逆。吴云:血气环于经。即逆而上。为浮气也。志云:环逆者。逆其转环也。言血气之从经而络。从络而皮。从皮肤而复环转于肌中也。张云:血气环周。皆逆不相营运。故为喘满上气。按本篇。与前诊要经终论。义同文异。但彼分四时。此分五时。故有刺肌肉之谓。然本篇春夏冬三时。皆阙刺秋分皮肤等义。意者。以长夏近秋。故取肌肉。即所以刺秋分也。后仿此。简按张本于新校正。其说似傅会。然春夏冬。并阙刺秋分。亦可疑焉。
春刺筋骨 高云:筋连于骨。故曰筋骨。
内着 马云:着。着同。
内却 吴云:令血气却弱。是以善恐。志云:血气虚。却于内矣。阳明脉虚。则恐如人将捕之。
血气上逆 张云:夏刺冬分。则阴虚于内。阳胜于外。故令人血气逆而善怒。志云:夏气浮。长于上。而反逆之使下。则气郁不疏。而使人善怒也。上逆。当作下逆。简按今从旧文。
善忘 吴云:心生脉。秋刺经脉。而虚其经。则经脉虚。而心气亦虚矣。故善忘。
气不外行 张据全本。作气不卫外。注云:气虚不能卫外。气属阳。阳虚故卧不欲动。
令人目不明 志云:盖五脏之精。皆注于目。而为之睛。冬者血气在中。内着骨髓。通于五脏。血气内脱。则五脏皆虚。故令人目不明也。
大痹 张云:当阳气伏藏之时。而刺其阳分。则阳气外泄。阳虚阴胜。故留为大痹。志云:大痹者。
脏气虚。而邪痹于五脏也。
善忘 吴云:阳气者。精则养神。今阳气竭绝。则神亡矣。故善忘。
与精相薄 吴云:精。真气也。薄。邪正摩荡之名。
精气不转 吴云:精气不变。张云:精气不致转变矣。志云:精气不逆回矣。高云:不转。内存也。
简案转。恐薄之讹。
依其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吴。变下句。马高同。吴云:变。谓脏气变动为病也。马云:依其脏之所变。以候知其死耳。高云:依其脏之所变病。以候其动。候其动。而知其死也。张。候下句。志同。张云:见其变动之候。则识其伤在某脏。故可知其死期。简按据王注。变下句。为是。
马云:本篇前二节。论标本。后八节。论病传。故名篇。灵枢。以病本篇。论标本。以病传篇。论病之所传。分为二篇。其义全同。
病有标本刺有逆从 马云:标者。病之后生。本者。病之先成。此乃病体之不同也。逆者。如病在本。而求之于标。病在标。而求之本。从者。如在本求本。在标求标。此乃治法之不同也。
必别阴阳 马云:必别病在阴经阳经。吴同。张云:阴阳二字。所包者广。如经络时令。气血疾病。无所不在。
前后相应 马云:前后者。背腹也。其经络互相为应。吴云:谓经穴前后。刺之气相应也。志云:有先病后病也。
逆从得施 吴云:逆者反治。从者正治。得施。谓施治无失也。
标本相移 马云:施逆从之法。以移标本之病。吴云:刺者。或取于标。或取于本。互相移易。
有逆取而得者 吴云:言标本逆从之刺。各有所宜。治非一途取也。高云:有逆取而得者。即在本求标。在标求本也。有从取而得者。即在标求标。在本求本也。
正行无问 马云:乃正行之法。而不必问之于人也。吴本。问。改作间。注云:标本得施。无间可议也。诸注同马义。
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吴云:一者。本也。百者。标也。马云:言一病而遂知百病之害。高云:言一标本逆从。而知百病之害。
治得为从 吴云:此释逆从二字之义。张云:得。相得也。犹言顺也。志云:如热与热相得。寒与寒相得也。高云:不知标本。治之相反。则为逆。识其标本。治之得宜。始为从。简按张注稳贴。
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马云:凡先生病。而后病势逆者。必先治其初病之为本。若先病势之逆。而后生他病者。则又以病势逆之为本。而先治之也。吴云:此二逆字。皆是呕逆。张云:有因病而致血气之逆者。有因逆而致变生之病者。有因寒热而生为病者。有因病而生为寒热者。但治其所因之本原。则后生之标病。可不治而自愈矣。
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灵枢。热。作病。滑云:此句。当作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标。盖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之句矣。此误无疑。
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 高云:必且调之。乃治其他病。所以重其中土也。简按本。疑标误。泄者。脾胃虚败所致。故宜治其标。下文云。先泄而后生他病者。治其本。且调之。乃治其他病。其义自明。
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张云:诸病皆先治本。而惟中满者。先治其标。盖以中满为病。其邪在胃。
胃者。脏腑之本也。胃满则药食之气不能行。而脏腑皆失其所禀。故先治此者。亦所以治本也。
人有客气有同气 马云:盖以人之病气有二。病本不同。而彼此相传者。谓之客气。有二病之气。本相同类。而彼此相传者。谓之同气。简按全本。同。作司。似是。盖客气谓邪气。司气谓真气欤。
小大不利治其标 本病篇。作小大便。下同。吴云:小大二便不利。危急之候也。虽为标。亦先治之。
病发而有余 高云:病发而邪气有余。则本而标之。申明本而标之者。先治其邪气之本。后治正气之标。此治有余之法也。
谨察间甚 吴云:间。差间也。甚。益甚也。张云:间者。言病之浅。甚者。言病之重也。
间者并行甚者独行 张云:间者。言病之浅。甚者。言病之重也。病浅者可以兼治。故曰并行。病甚者难容杂乱。故曰独行。高云:如邪正之有余不足。迭胜而相间者。则并行其治。并行者。补泻兼施。寒热互用也。如但邪气有余。但正气不足。而偏甚者。则独行其治。独行者。专补专泻。专寒专热也。
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吴。十三字。移于上文小大利治其本之下。是。
冬夜半夏日中 张注病传篇云。心火畏水。故冬则死于夜半。阳邪亢极。故夏则死于日中。盖衰极亦死。盛极亦死。
五日而胀 病传篇云。五日而之胃。吴云:胀。胃病也。胀者。由于闭塞不通使然。此土气败绝。升降之机息。即痞胀也。
冬日入夏日出 马云:冬之日入在申。申虽属金。金衰不能扶也。夏之日出在寅。木旺火将生。肺气已绝。不待火之生也。志云:日出气始生。日入气收引。肺主气。故终于气之出入也。高云:冬日入。气不内归也。夏日出。气不外达也。
冬日入夏早食 早。病传篇。作蚤。张本亦作蚤。马云:蚤。与早同。冬之日入在申。以金旺木衰也。
夏之早食在卯。以木旺气反绝也。
背KT 马云:KT 。膂同。肾自传于膀胱腑。故背KT 筋痛。小便自闭。
冬人定夏晏食 高云:冬之人定在戌。夏之晏食亦在戌。皆土不生旺而死也。简按晏。晚也。淮南天文训。日至于桑野。是谓晏食。未详王注何据。
三日腹胀 吴云:腹胀。由肾与膀胱俱病。中宫无能化气。且肾中相火虚衰。不生胃土使然也。简按马张并仍王注。盖五脏相传。皆以相克传之。则旧注为是。
三日两胁支痛 张云:即三日而上之心也。手心主之别。下渊腋三寸。入胸中。故两胁支痛。简按吴云。土败而乘之。故两胁支痛。志高并同。今从王注。
冬大晨夏晏晡 马云:冬之大明在寅末。木旺水衰也。夏之晏晡以向昏。土能克水也。吴云:冬大晨。
辰也。夏晏晡。戌也。土主四季。水之畏也。
五日身体重 马云:据理当以灵枢五日。而上之心者为正。乃水克火也。张云:病传篇曰。五日而上之心。此云身体重者。疑误。简按志高并仍原文而释之。非。
冬夜半后夏日 马云:冬夜半在子。土不胜水也。夏之日 在未。土正衰也。日 者。日晏也。志云。夜半后者。土败而水胜也。夏日 者。乃阳明所主之时。土绝而不能生也。
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 吴云:腹胀。胃病也。身体痛。脾病也。马云:肾复传于小肠。故为腹胀。小肠传于脾。故身体痛。病传篇。一日而上之心。乃腑传于脏。其理为正。张云:即一日而之小肠。一日而之心。腑传脏也。心主血脉。故为身体痛。简按据上文。吴注为正。然如本节。以腹胀为胃病。以身体痛为脾病。则义不相协。今仍张注。
冬鸡鸣夏下晡 马云:冬之鸡鸣在丑。丑。土克水也。夏之下晡在申。金衰不能生水也。吴云:冬鸡鸣。丑也。夏下晡。未也。太阴主丑未。乃土气也。膀胱壬水。畏其克制。张同。
间一脏止 病传篇。甲乙。并无止字。志云:以上诸病。如是相胜克而传者。皆有速死之期。非刺之可能救也。或间一脏。相传而止。不复再传别脏者。乃可刺也。假如心病传肝。肺病传脾。此乃子行乘母。至肝脏脾脏而止。不复再胜克。相传于他脏者。可刺也。假如心病传脾。肺病传肾。乃母行乘子。得母脏之生气。不死之证也。如心病传肾。肺病传心。肝病传肺。此从所不胜来者。为微邪。乃可刺也。
吴云:着。明也。圣人之教。谓之至教。
明堂 礼记明堂位。明堂也者。明诸侯之尊卑也。前汉郊祀志。武帝元封元年。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。明堂制。详见大戴礼。白虎通。独断。
诵而颇能解 太平御览。颇。作不。
足以治群僚 张云:群僚之情易通。侯王之意难测。所以有不同也。马云:外纪载纪官。举相则王侯。此时已有之。简按书皋陶谟。百僚师师。百工惟时。孔传。僚工。皆官也。
不足至侯王 足下。太平御览。有以字。
受树天之度 志云:所谓立端于始。表正于中。盖立端表。以测天之四时阴阳。星辰日月之度。以着于经书。乃传于后世。高云:上古树八尺之臬。参日影之斜正长短。以定四时。故愿得受树天之度。以定四时之阴阳。即以四时阴阳。合之星辰日月。分别明辨。以彰玑衡之经术。
四时阴阳合之 吴。改作合之四时阴阳。
疑于二皇 马吴张高。并据全本。疑。作拟。马云:二皇者。伏羲神农也。吴云:神农常以医药为教。今又上通神农。着至言以为教。是神农既皇。又一皇也。高云:不但上通神农。且拟于二皇。二皇。伏羲神农也。此伏羲神农黄帝之书。谓之三坟。一脉相传。言大道也。
疑殆 扁鹊传。拙者疑殆。论语。阙疑阙殆。
夫三阳天为业 马云:三阳。手太阳小肠经。足太阳膀胱经。业。事也。上下。手足也。三阳在人。为表之表。其尊为父。事与天同。张云:此三阳者。统手足六阳为言。简按张以下文三阳独至。又云三阳者至阳也之三阳。为太阳。此注非。
合而病至 马云:手足太阳经。不循常脉。合而为病。则阳气太盛。诸部阴阳各经。皆被偏害。吴云。若上下之气。失其常道。不以应天为业。则必内患外邪。合而病至。而偏害于阴阳也。
三阳莫当 吴云:言其义无当于心也。诸家仍王义。
三阳独至 张云:此三阳独至者。虽兼手足太阳。而尤以足太阳为之主。故曰独至。
内无正 马云:正。亦期也。吴云:内无痛苦可正。正。预期也。张云:内无名目可正。高云:并于外则外无期。譬于堕溺不可为期。并于内则内无正。神转不回。回则不转。乃失其正。
不中经纪 吴云:病不中经常纲纪。张同。简按诸家并仍王义。恐非。
诊无上下以书别 吴。七字句。诊云。诊无上下之殊。及可以书记先别者。张同。马云:书。即前阴阳传也。志云:故不能以脉经上下编之书别。简按王注为稳当。
臣治疏愈说意而已 高云:说。作悦。治。理也。疏。
远也。谓理治其言。疏远愈甚。不过悦其大意而已。简按疏。王注为稀。诸家仍王意。今从之。
三阳者至阳也 张云:太阳。至盛之阳。故曰至阳。
积并则为惊 吴云:积并。数并也。惊。今之痫也。马云:二经积并。即手太阳之里为心。足太阳之里为肾。心失神。肾失志。则皆为惊骇。
熊音劈历。吴云:霹雳同。病至如 之迅。简按张衡西京赋。 激而增响。是也。
滂溢 熊音。泛也。上普郎反。下逸。说文。滂。沛也。
干嗌喉塞 熊音。嗌。音益。咽也。吴云:阳气滂溢于诸经。干涸其嗌。而喉中壅塞。马云:其嗌干。其喉塞。正以心肾之脉。皆上通于嗌喉也。
直心 吴。改作为病二字。马云:凡三阳并合。则必直当其心。张云:谓邪气直冲心膈也。高云:三阳积并为病。谓之三阳直心。亢害已极。故坐不得起卧。志云:直。当也。
便身全 吴云:卧则经气约束。故身安全。马云:便是身患三阳之病之人也。简按马张志高。以坐不得起卧者。为一句。注意率同。皆以全为辞。王为安全之义。恐非。然而不若甲乙作身重为胜矣。
且以知天下 张云:且。犹将也。谓欲知天下之要道。尤当别阴阳应四时。
阳言不别阴言不理 高云:阳。犹明也。阴。犹隐也。明言之。不能如黑白之别。隐言之。不能如经纶之理。其中更有精微。
世主学尽矣 张云:邪并于阳则阳病。并于阴则阴病。阴阳俱病。故伤五脏。脏伤于内。则筋骨消于外也。医道司人之命。为天下之所赖。故曰世主。不明不别。于道何有。
是使圣人之学泯矣。志云:传世之主。学尽矣。
肾且绝 吴云:此上。必有诸经衰绝之候。盖阙之。今惟存肾绝一条尔。简按此注是。高云:史臣记雷公殚心帝教。而深思弗释也。公闻帝教。既竭心思。求之不得。中心如焚。一似肾且绝。可谓强解矣。
惋惋日暮 吴云:惋。音婉。肾者水脏。水畏土。日暮则阳明胃土主事。故惋惋不安。张云:真阴且绝。故惋惋不已。忧疑终日。志云:惋惋。惊叹貌。
从容不出 吴云:肾主骨。骨气衰弱。故虽从容闲暇。不欲出户。
人事不殷 吴云:肾主喜静。故虽人事之来。不欲以身殷受也。志云:殷。盛也。高云:一切人事不殷。殷。犹勤也。简按汉书平当传师古注。人事者。人情也。庄子。其不殷。注。殷。中也。此云人事不殷。盖谓心志迷妄。与人情不相主当也。
马云:从容。系古经篇名。见第二节。本篇。详示从容之义。故名篇。吴云:篇内论病情有难知者。帝示雷公从人之容貌。而求合病情。其长其少其壮。容不类也。高云:圣人治病。循法守度。援物比类。从容中道。
帝以此理示诸雷公。故曰示从容。
及于比类 马云:观前后篇内。俱有比类。系古经篇名。然实以比方相类为义。
水所从行 吴云:水。谓五液也。此皆人之所生。指胆胃以下十四端而言。高云:五脏主藏精者。故曰水。
治之过失 吴云:言五脏六腑七情五液。皆人所赖以生。治之者。恒有过有失也。张云:凡治过于病。
谓之过。治不及病。谓之失。不得其中。皆治之过失也。志本。失。作矣。
子别试 吴云:别。谓往时也。张云:别试通者。谓素之所通也。其有未通者。当请问其所不知耳。
志云:别者。谓未通天道也。高云:既诵脉经。当于脉经辨别。而试通之。简按诸注义未稳。盖别试者。谓脉经上下编之外。别有所通。试论之也。下文子言上下以对何也语。可见耳。
窈冥 熊音。窈。乌绞反。深也。吴云:窈冥者。义理玄妙。非书传之陈言也。
脾虚浮似肺 张云:脾本微软。病而虚浮。则似肺矣。肾本微沉。病而小浮。则似脾矣。肝本微弦。
病而急沉散。则似肾矣。脉有相类。不能辨之。则以此作彼。致于谬误。此皆工之不明。所以时多惑乱也。按王氏曰:浮而缓云云。此详言五脏脉体。以明本节之义也。所以诊法有从部位察脏气者。有从脉体察脏气者。
得其义。则妙无不在。学人当于此而贯通焉。
从容得之 马云:若明从容篇比类之。则窈冥之妙传矣。吴云:从人之容色。而求病情。斯得之矣。
志云:从容者。天之道也。天道者。阴阳之道也。简按诗都人士笺云:从容。犹休燕也。正义云。休燕。闲暇之处。中庸云。从容中道。圣人也。家语哀公问云。夫诚。不勉而中。不思而得。从容中道。圣人所以定体也。
广雅云。举动也。考数义。王以安缓释之。乃为允当。
怯然 熊音。怯。去劫反。畏也。
夫从容之谓也 吴云:帝言若是者。宜从其人之容貌。而合之病情也。张云:引经语也。如下文。
志云:此言经脉之当求之于气也。夫从容者。气之谓也。高云:比类者。同类相比。辨别其真。必从容而得之。故曰:夫从容之谓也。
简按今从高注。
年少则求之于经 张云:年少者。每忽风寒劳倦。所受在经。简按志以年长年少年壮。为长女中女少女。以为三阴之义。注义迂回。不可从。
夫浮而弦 张云:肾脉宜沉。浮则阴虚。水以生木。弦则气泄。故为肾之不足也。简按仲景云。弦则为减。即此义也。
水道不行 张云:精所以成形。所以化气。水道不行。则形气消索。故怯然少气也。
一人之气病在一脏也 吴云:一人之气。病在一脏。一脏不再伤。故三脏俱行。不在法也。张云:凡此皆一人之气。病在肾之一脏耳。即如上文雷公所问头痛者。以水亏火炎也。筋挛者。肾水不能养筋也。骨重者。肾主骨也。哕噫者。肾脉上贯肝膈。阴气逆也。腹满者。水邪侮土也。时惊者。肾藏志。志失则惊也。不嗜卧者。阴虚目不瞑也。病本于肾。而言三脏俱行。故非法也。志高义同。
三脏俱行 简按行字。诸家无解。盖谓病之行也。
此何物也 高云:此何故也。简按物训故。未见所据。
子所能治知亦众多 吴云:帝言子所能者。治所知之病。亦众人之所称欤。张云:言子之所能。余亦知其多。但以此病为伤肺。则失之矣。简按张似是。
譬以鸿飞亦冲于天 吴云:譬之鸿飞。亦常冲天。然有时而下。不常高尔。张云虽所之任意。而终莫能得其际。亦犹长空浩渺之难测耳。高云:粗工妄治而愈。是千虑一得。譬以鸿飞亦冲于天。简按张注似稍通。
冲。 同。
化之冥冥 马云:化字。恐当是托。世本讹也。吴云:变化于冥冥莫测之境。张同。志云:察造化之冥冥。
何必守经 吴云:何必执守经常哉。
去胃外归阳明也 吴云:去其胃腑。而外归阳明经也。
二火不胜三水 吴云:二火。犹言二阳。谓胃也。三水。犹言三阴。谓脾也。言太阴之气。外归阳明。
阳明不胜太阴。是以脉乱而失其常。常脉浮缓。今失而为浮大虚矣。高同。马张仍王。
由失以狂也 简按孟子。王由足用为善。由。与犹通。王注本此。高为从之义。非是。
经脉傍绝 张云:肺脏损坏。则治节不通。以致经脉有所偏绝。
是失吾过矣 吴云:是失二字为句。
名曰诊轻 吴张据太素。轻。作经。张云:明引形证。比量异同。以合从容之法。故名曰诊经。乃至道之所在也。马志高从王注。恐非。
马云:疏。陈也。内有五过。故名篇。吴云:篇内。论延医五过。为工者。宜疏远之。因以名篇。简按楚辞九歌。疏石兰兮为芳。注。疏。布陈也。马盖本于此。
闵闵乎 吴云:玄远莫测之貌。高云:闵闵。忧之至也。帝叹道之远大幽深。而圣人之术。循经守数。事有五过四德。医工不可不知。故语雷公。以发明之。
论裁志意 吴云:论裁人之志意。必有法则。张云:裁。度也。志云:当先度其志意之得失。
医事 周礼医师职云。医师。掌医之政令。聚毒药以共医事。
脱营 卫生宝鉴。论脱营不治证。当参考。陈氏外科正宗云。失荣者。先得后失。始富终贫。亦有虽居富贵。其心或因六欲不遂。损伤中气。郁火相凝。隧痰失道。
停结而成。其患多生面项之间。初起微肿。皮色不变。日久渐大。坚硬如石。推之不移。按之不动。半载一年。
方生阴痛。气血渐衰。形容瘦削。破烂紫斑。渗流血水。或肿泛如莲。秽气熏蒸。昼夜不歇。平生疙瘩。愈久愈大。越溃越坚。犯此俱为不治。此乃脱营之一证也。
五气留连 马云:五气者。五脏之精气也。
洒酒然 熊音。苏浪反。寒貌。
此亦治之一过也 简按据下文例。亦字衍。
毁沮 张云:沮。将鱼切。坏也。高云:沮。音殂。义通。毁沮。犹死亡也。
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张云:厥气。逆气也。凡喜怒过度。而伤其精气者。皆能令人气厥逆而上行。气逆于脉。故满脉。精脱于中。故去形。阴阳应象大论。有此四句。
必以比类奇恒 吴云:谓比量类例于奇异。及庸常之证也。高云:奇。异也。恒。常也。异于恒常之病。必比类相参。从容知之。
三常 张云:即常贵贱。常贫富。常苦乐之义。
封君败伤 吴云:谓尝封君。为事毁败。而中伤者。简按封君。乃封国之君。败伤。谓削除之类。追悔已往。以致病也。
故贵脱势 吴云:故家贵族也。高云:故。犹昔也。故贵脱势。谓昔者身贵。今则脱势也。马义同。
不能动神 吴云:医不能严戒其非。竦动其神。而令从命。外为柔和萎弱。至于乱失天常。
必知终始 吴云:终始。谓今病及初病也。张云:谓原其始。要其终也。高云:必知经脉之终始。
有知余绪 吴云:谓有知之后。诸凡余事也。张云:谓察其本知其末也。志云:谓更知灸刺补泻之绪端。高云:余绪者。经脉虚实之病也。简按今从张注。
当合男女 吴云:谓男女气血不同。其脉与证。亦当符合也。张云:男女有阴阳之殊。脉色有逆顺之别。故必辨男女。而察其所合也。志云:谓针刺之要。男内女外。坚拒勿出。谨守勿内。是谓得气。高云:当合男女而并论之。男女者。阴阳血气也。应象大论云。阴阳者。血气之男女。此其义也。简按合字。义未稳妥。
姑仍王注。
离绝菀结 高云:或阴阳血气之离绝。或阴阳血气之郁结。简按此注似是。然与下文血气离守支矣。
不如旧注为得。
尝富大伤 张云:谓甚劳甚苦也。高云:如人尝富。一旦失之。则大伤其神魂。
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炅 张云:故。旧也。言旧之所伤。有所败结。血气留薄不散。则郁而成热。归于阳分。故脓血蓄积。令人寒炅交作也。
从容人事 张云:从容于人事。从容。周详也。
经道 吴云:常道也。张同。高云:明经脉之道也。简按高注非。
诊必副矣 吴云:副。全也。张云:副。称也。简按张本于广雅。
气内为宝 张云:气内者。气之在内者也。即元气也。凡治病。当先求元气之强弱。元气既明。大意见矣。
过在表里 张云:求元气之病。而无所得。然后察其过之在表在里以治之。
菀熟 马吴张并作菀热。简按大奇论。菀熟。亦误。
痈发六腑 志云:在内者。五脏为阴。六腑为阳。谓菀热在内。而痈发于在外之皮肉间也。
与经相明 吴云:经。谓经旨。圣道之所载也。张云:即下文上经下经之谓。上经下经。揆度奇恒。义见病能论。
五中 吴云:五内也。
决以明堂审于终始 马云:明堂部位之义。详见灵枢五色等篇。张云明堂。面鼻部位也。终始。灵枢篇名也。吴云:决。取正也。明堂。王者朝诸侯布政之所。人身腔之中。有天君主于其内。十二官分司守职。与王者向明布政之堂。居然无两。故谓明堂。终始。谓始病及今病也。志云:脏腑经脉之始。三阴三阳已绝之终。高云:经脉终始。简按张终始之解。吴明堂之释。并误。马云:按帝言五过四德。而今四德不具。亦公不复问。故帝未之答欤。马说如此。四德未详何义。而吴以治病之道。气内为宝以下。为一德。守数据治以下。为二德。诊病不审以下。为三德。上经下经以下。为四德。而张则以必知天地一节。为一德。五脏六腑雌雄一节。为二德。从容人事一节。为三德。审于部分一节。为四德。志高则并不言及。盖以经文不明显。其义难寻也。
吴云:征。证也。篇内。证作医四失。故以名篇。志云:征者。惩创医之四失。
言以杂合耶 吴云:谓杂采众说。而合之己意也。张云:杂合众说。而不能独断也。
外内相失 吴云:外之病情。内之神志。两者相失。张云:以彼我之神不交。心手之用不应也。故时有疑惑。致乎危殆。
妄作离术 宋本。离。作杂。马志高本同。吴云:离术。别术也。张同。简按今从宋本。
坐之厚薄 张云:坐。处也。志云:薄厚。谓肌肉之厚薄。高本。坐。作土。注云:土。旧本作坐。
今改。简按高本近是。
不明尺寸之论诊 诸注。诊字接下句。是。吴云:千里之外。言其远也。尺寸人事。言其近也。谓世人求道于远。常驰骛于千里之外。不明尺寸之近。无遑人事之浅也。志云:言世人多夸大其语。而不明寸尺之微。失寸尺之毫厘。而有千里之谬。盖人之日用事物。饮食起居。莫不有理。如失其和平。皆能为病。诊无人事之审。是忽近而图远也。
无人事 张云:即前篇贵贱贫富。守数据治之谓。高云:谓昧昧以诊。不知人之病情也。
从容之葆 志云:葆。宝同。言治诊之道。惟天理人事之为葆也。简按脉要精微论。虚静为保。甲乙。
保。作宝。史记留侯世家注。史记珍宝字作葆。志注有所据。王训平。未详所本。马云:保同。吴云:草木丛生谓葆。(见燕世家注。)盖生机之不可遏者也。张云:葆。韬藏也。(庄子。齐物论。葆光之葆。)并于经旨未允当。今从志。
坐持寸口 吴云:居然持寸口之脉。张云:若理数未明。而徒持寸口。则五脏之脉。且不能中。志删坐字。高云:坐。犹定也。持。即诊也。简按张释坐为徒。于文义为是。
诊不中五脉 吴云:诊不中于五脏。百病所起始。以诊字以下十字为一句。张云:五脏之脉。且不能中。又焉知百病之所起。乃始知自怨其无术。而归咎于师传之未尽。简按张注为是。经脉别论。五脉气少。胃气不平。王注。五脏脉少。
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 马志高。并受下句。志云:如不受师之传谕。不明道之体原。是以天道之明。而为晦矣。
八极 庄子田子方。挥斥八极。神气不变。又天运。天有六极五常。音义。司马云:六极四方上下也。
青中主肝 高云:在色为青。在中主肝。
且复侍坐 诸本。且。作旦。当改。
一阳为游部 张云:少阳在侧。前行则会于阳明。后行则会于太阳。出入于二阳之间。故曰游部。志云。游部者。游行于外内阴阳之间。外内皆有所居之部署。
此知五脏终始 吴云:由表而入。则始太阳。次少阳。终阳明。由里而出。则始阳明。次少阳。终太阳。言五脏者。阳该阴也。张云:有阳则有阴。有表则有里。睹此三阳之义。则五脏之终始。可类求而知矣。
三阳为表 张云:三阳。误也。当作三阴。三阴。太阴也。太阴为诸阴之表。故曰:三阴为表。按阴阳离合论曰。太阴为关。痿论曰。肺主身之皮毛。师传篇曰。肺为之盖。脾者主为卫。是手足三阴。皆可言表也。下文所谓三阳三阴者。明列次序。本以释此。故此节。当为三阴无疑。王氏而下皆曰。三阳。太阳也。二阴。少阴也。少阴与太阳为表里。故曰:三阳为表。二阴为里。其说若是。然六经皆有表里。何独言二经之表里于此耶。盖未之详察耳。
一阴至绝作朔晦 马云:王注。以一阴至绝为读。作朔晦为读。又以却具合以正其理为句。义不通。
当言一阴至绝作为读。晦朔却具为读。合以正其理为句。岂知一阴至绝。而有复作之理。朔晦相生之妙。却具于其中。而正此厥阴之理也。正者。证也。简按王注义尤明备。马说却非也。王所引灵枢文。出阴阳系日月篇。
以正其理 张云:终始循环。气数具合。故得以正其造化之理矣。
弦急悬不绝 张云:悬。浮露如悬也。少阳之脉。其体乍数乍疏。乍短乍长。今则弦急如悬。其至不绝。兼之上乘胃经。此木邪之胜。少阳病也。按以上三阳为病。皆言弦急者。盖弦属于肝。厥阴脉也。阴邪见于阳分。非危则病。故特举为言。
三阴者六经之所主也 张云:三阴。太阴也。上文云。三阳为表。当作三阴者。其义即此。三阴之脏。
脾与肺也。肺主气。朝会百脉。脾属土。为万物之母。故三阴为六经之主。
上空志心 吴。改作志上控心。注云:志。谓肾气也。脾为坤土。有母万物之象。故六经受栽于脾,而后治。是为六经所主。今其气上交于太阴寸口。脉来搏而沉。是脾家绝也。脾绝则肾无所畏。气上凌心。控引心痛。肾主志。故曰志上控心。马云:所谓三阴者。在手则为手太阴肺经也。为手足六经之所主。正以百脉朝会。皆交于手太阴经也。夫太阴之脉。浮涩为本。今见伏脉。又似鼓不浮。是肾脉干肺也。肾之神为志。肺虚则肾虚。其志亦空虚无依耳。曰上空者。盖肾神上薄也。曰志心者。志虽肾之神。而实心之所之之谓也。张云。交于太阴。谓三阴脉至气口也。肺主轻浮。脾主和缓。其本脉也。今见伏鼓不浮。则阴盛阳衰矣。当病上焦空虚。而脾肺之志。以及心神。为阴所伤。若致不足。故上空志心。按阴阳应象大论曰。肺在志为忧。脾在志为思。心在志为喜。是皆五脏之志也。简按吴。空。作控。据王注,而其注则依杨义。然杨空字欠详。要之此一节。义不清晰。张义略通。
二阴至肺 张云:言肾脉之至气口也。经脉别论曰。二阴搏至。肾沉不浮者。是也。肾脉上行。其直者。从肾上贯肝膈。入肺中。出气口。是二阴至肺也。肾主水。得肺气以行降下之令。通调水道。其气归膀胱也。肺在上。肾在下。脾胃居中。主其升降之柄。故曰:外连脾胃也。外者。肾对脾言。即上文三阴为表。二阴为里之义。
一阴独至 张云:厥阴脉胜也。经脉别论曰。一阴至。厥阴之治。是也。厥阴本脉。当软滑弦长。
阴中有阳。乃其正也。若一阴独至。则经绝于中。气浮于外。故不能鼓钩而滑。而但弦无胃。生意竭矣。简按张注。经绝气浮为句。不鼓钩而滑为句。志高同。吴改作一阴独至。钩而滑。经绝气浮不鼓。不可从。
颂得 简按颂。似用切。音诵。
一阴为独使 马云:一阴者。即厥阴也。厥阴为里之游部。将军谋虑。所以为独使也。张云:使者。
交通终始之谓。阴尽阳生。惟厥阴主之。故为独使。
三阳一阴太阳脉胜 马云:此言膀胱与肝为病者。膀胱胜而肝负也。三阳者。足太阳膀胱经也。一阴者。足厥阴肝经也。膀胱主病。而肝来侮之。则木来乘水。当是时。膀胱为表。肝为里。膀胱邪盛。有自表之里之势。肝经不得而止之。致使内乱五脏之神。外有惊骇之状。金匮真言论曰。肝其病发惊骇。高。太阳。
改作太阴。简按高注义乖。今仍旧文。
二阴二阳病在肺 高。二阳。作三阳。注云:太阳之气。主皮毛者。肺之合。故二阴三阳相合。病在肺也。二阴合三阳而病肺。则三阳有余。二阴不足。故少阴脉沉也。简按旧注义通。未必改字。诸家仍王。
胜肺伤脾 张云:土邪伤水。故足少阴之脉沉。沉者。气衰不振之谓。然胃为脾腑。脾主四肢。火既胜肺。胃复连脾。脾病则四肢亦病矣。简按高云:胜肺。犹言肺气胜也。误甚。
客游于心脘下空窍堤闭塞不通 马。心脘下句。空窍堤句。注云:少阴之气。客游于心脘之下。水来侮火也。然阴气上游。胃不能制。肠胃空窍为堤。闭塞不通。高云:空窍。汗孔之窍也。堤。犹路也。少阴少阳相合。阴胜其阳。故病出于少阴之肾。少阳三焦之脉。散络心包。出于胃脘。今少阴之气。客游于心脘下。
是阴客于阳。水胜其火。致三焦不能出气以温肌腠。一似空窍之路。闭塞不通。吴。阴气以下十字句。堤闭塞不通五字句。注云:二阴。少阴肾气也。一阳。少阳胆气也。二气相搏。水不胜火。病出于肾。肾病则气逆,而上实于心脘下之空窍。如堤防之横塞胸中。不得通塞。张同。堤下为句。简按王。阴气客游于心句。脘下空窍句。今考文义。高注似是。但堤字注未稳。当从旧注。
四肢别离 吴云:胸中病。则四肢无以受气。故若别离于身。不为己有也。张云:清阳实四肢。阳虚则四肢不为用。
一阴一阳代绝云云 高。此一项。移于上文一阴为独使之下。注云:旧本在四肢别离下。今改正于此。张云:代绝者。二脏气伤。脉来变乱也。肝胆皆木。木生心火。病以阳衰。则阴气至心矣。吴云:阴气。
动气也。上下无常者。作辍无时也。出入不知者。端倪莫测也。简按吴阴气之解。未见所本。
皆在 吴云:在寸口也。张云:皆病也。简按志高以二阳三阴为句。以至阴皆在为句。而注皆在。为脾胃之气皆在于中。其说迂回叵从。
阴不过阳 马云:胃脾肺经为病。则在阴经者。不能出过于阳以为和。在阳经者。不能入止于阴以为和。阴阳之气。并至阻绝。张云:阴不过阳。则阴自为阴。不过入于阳分也。阳气不能止阴。则阳自为阳。不留止阴分也。
浮为血瘕沉为脓 吴。浮沉改置。马云: 。腐同。张云:脉浮者。病当在外。而为血瘕。脉沉者。
病当在内。而为脓 。正以阴阳表里。不相交通。故脉证之反若此。
阴阳皆壮下至阴阳 张云:阴阳皆壮。则亢而为害。或以孤阴。或以孤阳。病之所及。下至阴阳。
盖男为阳道。女为阴器。隐曲不调。俱成大病也。
上合昭昭下合冥冥 张云:昭昭可见。冥冥可测。有阴阳之道在也。吴云:昭昭。天之道也。冥冥。
地之阴也。言脉之阴阳。合天地也。
遂合岁首 张。合。作至。高云:五脏五行。始于木。而终于水。犹四时始于春。而终于冬。遂合今日孟春之岁首。简按阴阳皆壮以下文六句。与下文不相冒。且旨趣暧昧难晓。疑是他篇错简。今姑仍张注。
在理已尽草与柳叶皆杀 马云:冬三月之病。死证悉见。在理已尽。亦可延至地有草柳有叶之时。
其人始杀者。何也?有死征而有死脉也。以物生而人死。故亦以杀名之。向使交春之初。阳脉亦绝。有同阴脉。
止期在孟春而已。安能至此草柳俱见之日乎。张云:在理已尽。谓察其脉证之理。已无生意也。以冬之病而得此。则凡草色之青。柳叶之见。阴阳气易。皆其死期。故云皆杀也。简按今仍王注。
春阴阳皆绝 马依太素。删春字。吴张志高。并顺文释之。今从马。
阳杀 马云:春三月为病者。正以其人秋冬夺于所用。阴气耗散。不能胜阳。故春虽非盛阳。交春即病。为阳而死。名曰阳杀。张云:春月阳气方升。而病在阳者。故曰阳杀。杀者。衰也。高云:春三月之病。
阳气不生。故曰阳杀。杀。犹绝也。简按马张之注。义相反。今详马据王注。为病热而释之。义似长。仍从之。
草干 马云:若使其脉阴阳俱绝。则不能满此三月。而始死也。期在旧草尚干之时。即应死矣。无望其草生柳叶之日也。简按王以降。并为深秋之节。然阴阳皆绝者。安有从春至深秋。而始死之理乎。虽旧草尚干之解未允当。姑从马说。以俟后考。
至阴不过十日 张云:脾肾皆为至阴。夏三月。以阳盛之时。而脾肾伤极。则真阴败绝。天干易气。
不能堪矣。故不过十日也。高云:此夏三月之病。而有短期也。六月长夏。属于至阴。时当至阴。阳气尽浮于外。夏三月而病不愈。交于至阴。不过十日死。李云:金匮真言论曰。脾为阴中之至阴。五脏六腑之本也。以至阴之脏。而当阳极之时。苟犯死症。期在十日。
阴阳交期在 水 熊音。 。音廉。薄也。张云: 。音敛。清也。马云:其脉阳中有阴。是谓阴阳交也。则脾未全绝。期在七月水生之候。其水 静之日而死矣。吴云:阴脉见于阳。阳脉见于阴。阴阳交易其位。谓之阴阳交。 水。仲秋水寒之时也。言阴阳交易。既失其常。时当 水。则天地不交之时也。脉与天地相违。短期不在是乎。高云: 。濂同。若越长夏。而至于秋。则为阴阳交。夏三月之病。而交于秋。期在濂水而死。濂。犹清也。中秋。水天一色之时也。简按 。薄冰也。潘岳寡妇赋。水 以微凝。乃言冬初之时也。正韵。濂。音廉。与 同。一曰。薄也。
其为清之义。未见所据。
三阳俱起 马云:三阳者。足太阳膀胱经也。膀胱病脉俱起。则膀胱属水。秋气属金。金能生水。
当不治自已也。吴云:俱起。手足俱起也。高云:三阳。谓太阳阳明少阳。故曰俱。后三阳。谓太阳。二阴。
谓少阴。故曰独也。
阴阳交合者 马云:若膀胱有阳病而见阴脉。有阴病而见阳脉。是阴阳相合。其证当行立坐卧。俱不宁也。以金为主。当善调之而愈。吴云:谓阴阳之气交至。合而为病也。阴阳两伤。血气俱损。衰弱已甚。
故令动止艰难。立则不能坐。坐则不能起也。张云:秋气将敛未敛。故有阴阳交合为病者。则或精或气。必有所伤。而致动止不利。盖阳胜阴。故立不能坐。阴胜阳。故坐不能起。
三阳独至 李云:阳。当作阴。阴病而当阴盛。则孤阴不生矣。冰坚如石之候。不能再生。即上文三阳俱起。不治自愈。下文。二阴期在盛水。则此为三阴无疑。
期在石水 张云:三阳独至。阳亢阴竭之候也。阴竭在冬。本无生意。而孤阳遇水。终为扑灭。故期在冰坚如石之时也。
二阴独至 张云:二阴。全元起本。作三阴。即所谓三阴并至。有阴无阳也。盛水者。正月雨水之候。孤阴难以独立。故遇阳胜之时。则不能保其存也。
马云:内有不足有余虚实等义。皆所以较其盛衰也。吴云:方。比也。比方阴阳多少。五度强弱。何者为盛。何者为衰也。
气之多少 张云:多少。言盛衰也。高云:气。阴阳之气也。人身阴阳之气。有多而盛。有少而衰。
阳从左阴从右 张云:阳气主升。故从乎左。阴气主降。故从乎右。高云:向明而治。左阳右阴。
故阳从左。阴从右。
老从上少从下 张云:老人之气。先衰于下。故从上者为顺。少壮之气。先盛于下。故从下者为顺。
盖天之生气。必自下而升。而人气亦然也。故凡以老人。而衰于上者。其终可知。少壮而衰于下者。其始可知。皆逆候也。高云:四时之气。秋冬为阴。从上而下。春夏为阳。从下而上。故老从上。少从下。盖老为秋冬之阴。少为春夏之阳也。
是以春夏归阳为生 马云:春夏或病或脉。归阳为生。若阴病阴脉。如秋冬者。为死。张云:春夏以阳盛之时。或证或脉。皆当归阳为生。若得阴候。如秋冬者。为逆为死。
反之则归秋冬为生 马云:反之则秋冬归阴为生。若阳病阳脉。如春夏者为死。是以人之气有多少。
逆之则皆能为厥也。张云:反之。谓秋冬也。秋冬以阴盛阳衰之时。故归阴为顺。曰生。然不曰归春夏为死者。
可见阴中有阳。未必至害。而阳为阴贼。乃不免矣。高云:人身春夏之时。其气归阳为生。归秋冬之阴为死。
若反之则归秋冬为死者。归秋冬反为生。反之而生。气之逆也。是以阴阳之气。无论多少。若逆之。则皆为厥矣。
一上不下 张云:阳逆于上而不下。则寒厥到膝。老人阳气从上。膝寒犹可。少年之阳。不当衰而衰者。故最畏阴胜之时。老人阳气本衰。是其常也。故于秋冬无虑焉。高云:阴阳之气。不相顺接。便为厥。如阴气一上。阳气不下。则阴盛阳虚。故寒厥到膝。
头痛巅疾 吴云:此谓巅疾。有巅崩偃仆之义。张云上实下虚。故病如此。志云:愚谓此下。当有少者春夏生。老者春夏死句。或简脱耶。
求阳不得求阴不审 张云:厥之在人也。谓其为阳。则本非阳盛。谓其为阴。则又非阴盛。故皆不可得。盖以五脏隔绝。无征可验。若居旷野无所闻。若伏空室无所见。乃病则绵绵不解。势甚凋敝。若弗能终其日者。岂真阴阳之有余者耶。
绵绵乎属不满日 张云:绵。古绵字。高云:今绵绵一息之微。属望其生。若不能满此一日矣。简按诗大雅疏。绵绵。微细之辞。王盖取气息绵 之义。属。高读为瞩也。
是以少气之厥 赵府本。熊本。少气。作少阴。马吴张并从之。志高仍原文。简按据王注。及下文是为少气之语。则知作少阴。误也。
籍籍 马云:众多也。吴云:积尸状。张云:多惊惕也。志云:野狼籍也。简按野狼籍。披离杂乱貌。前江都易王传。国中口语籍籍。志注为是。
菌香 脉经。作园苑。千金。作园花。志云:香蕈之小者。盖虽有生气而无根。简按此注非也。广雅。菌。熏也。其叶谓之蕙。又屈原离骚。杂申椒与菌桂兮。蜀都赋。菌桂临岩。知全注为得。
阳物 志云:龙也。乃龙雷之火游行也。
阳气有余阴气不足 吴云:凡人阳气不足。阴气有余。则当昼而寐。若阳气有余。阴气不足。则当夕而梦。张云:所以为厥为梦者。皆阳不附阴之所致。
五诊 吴云:五内见证也。阴阳。三阴三阳也。
以在经脉 吴云:在。察也。经脉。十二经之脉也。马高同。简按书舜典。在璇玑玉衡。注。在。驮]。C今从吴注。
十度 马云:度人度民之度。俱入声。余皆去声。志并去声。注云:度。量也。十度者。度人脉。度脏。度肉。度筋。度俞。度阴阳气。度上下。度民。度君。度卿也。高。以下文度民君卿四字。移于阴阳气尽之下。注云:十度。一曰度人。二曰度脉。三曰度脏。四曰度肉。五曰度筋。六曰度俞。七曰度阴阳气尽。八曰度民。九曰度君。十曰度卿。民不得同卿。卿不得同于君。就其心志。而揆度之。简按王义允当。故马吴张从之。
脉度脏度肉度筋度俞度 张云:脉度者。如经脉脉度等篇。是也。脏度。如本脏肠胃平人绝谷等篇。
是也。肉度。如卫气失常等篇。是也。筋度。如经筋篇。是也。俞度。如气府气穴本输等篇。是也。度。数也。
散阴颇阳 吴云:颇。跛同。阴阳散乱偏颇也。简按玉篇。颇。不平也。偏也。王注非。
脉脱不具 吴云:脉或不显也。张云:此其脉有所脱。而阴阳不全具矣。
诊无常行 张云:诊此者。有不可以阴阳之常法行也。盖谓其当慎耳。吴云:不拘于一途也。
诊必上下度民君卿 张云:贵贱尊卑。劳逸有异。膏粱藜藿。气质不同。故当度民君卿。分别上下。以为诊。
至阴虚天气绝 马云:地位乎下。为至阴。若至阴虚。则天气绝而不降。何也?以其无所升也。天位乎上。为至阳。若至阳盛。则地气无自而足。何也?以其无所降也。此设言也。故人有阳气。阳气者。卫气也。人有阴气。阴气者。营气也。能使阴阳二气。交会于一处者。惟至人乃能行之。吴云:至阴。脾也。天气。
肺也。高云:至阴。太阴也。至阴虚。则人之地气不升。地气不升。天气绝。至阳。太阳也。
至阳盛。则人之天气有余。天气有余。故地气不足。必阴阳并交。无有虚盛。
阳气先至阴气后至 张云:凡阴阳之道。阳动阴静。阳刚阴柔。阳唱阴随。阳施阴受。阳升阴降。
阳前阴后。阳上阴下。阳左阴右。数者为阳。迟者为阴。表者为阳。里者为阴。至者为阳。去者为阴。进者为阳。退者为阴。发生者为阳。收藏者为阴。阳之行速。阴之行迟。故阴阳并交者。必阳先至。而阴后至。是以圣人之持诊者。在察阴阳先后。以测其精要也。
六十首 吴云:六十年之岁首也。言论阴阳之变与常。乃尽于六十年间也。张云:禁服篇。所谓通于九针六十篇之义。今失其传矣。高云:奇脉恒脉。脉势不同。六十日而更一气。乃以六十为首也。简按十六难云。脉有三部九候。有阴阳。有轻重。有六十首。吕广曰。首。头首也。盖三部从头者。脉辄有六十首。盖诸注并属附会。今仍王义。
诊合微之事 吴云:合于幽微也。志云:声合五音。色合五行。脉合阴阳也。张云:参诸诊之法,而合其精微也。
章五中之情 吴云:五中。五脏也。张云:章。明也。志云:五内之情志也。简按马云:五中者。古经篇名。非。义具下文王注。
定五度之事 马云:即前十度也。吴张同。志云:五度者。度神之有余有不足。气有余有不足。血有余有不足。形有余有不足。志有余有不足也。高云:五度。即上文之五诊也。简按马注似是。
切阴不得阳 张云:言人生以阳为主。不得其阳。焉得不亡。如阴阳别论曰。所谓阴者真脏也。见则为败。败必死矣。所谓阳者。胃脘之阳也。平人气象论曰。人无胃气死。脉无胃气死。是皆言此阳字。
守学不湛 张云:湛。明也。(本于马注。)若但知得阳。而不知阳中有阴。及阴平阳秘之道者。是为偏守。其学亦属不明。志云:湛。甚也。吴。湛。作知。高。作谌。注云:谌。信也。简按湛训明。无所考。然于文义为得。
故治不久 张云:不明缓急之用。安望其久安长治。而万世不殆哉。高云:左右上下先后。不能尽知。故日治其病。而人不久。
用之有绝 绝。诸本作纪。当改。吴云:纪。法也。张云:纪。条理也。
起所有余 吴云:起。病之始也。有余。客邪有余。不足。正气不足。言病之所起。虽云有余。然亦可以知其虚而受邪矣。张云:起。兴起也。言将治其有余。当察其不足。盖邪气多有余。正气多不足。若只知有余。而忘其不足。取败之道也。
脉事因格 吴云:格者。穷至其理也。言揆度病情之高下。而脉事因之穷。至其理也。马云:度其事之上下。脉之因革。则诊法无不备矣。简按马读格为革。因革。乃沿革之义。其意不通。
是以诊有大方 吴云:此下论作医之方。大方。大法也。
坐起有常 张云:举动不苟。而先正其身。身正于外。心必随之。故诊之大方。必先乎此。
出入有行 吴云:行。去声。德行也。医以活人为事。其于出入之时。念念皆真。无一不敬。则德能动天。诚能格心。故可以转运周旋。而无往弗神矣。
司八正邪 吴云:司。推步也。张云:司。候也。高云:司。主也。简按司。伺同。前灌夫传。太后亦已使候司。则知张之义确矣。
视其大小 吴云:大小。二便也。张同。志云:视脉之大小。高同。
合之病能 马云:病能。读为病耐。阴阳应象大论云。病之形能也。张云:能。情状之谓。简按能。古与态通。
视息视意 吴云:视息。视其呼吸高下也。视意。视其志趣远近。苦乐忧思也。志云:视息者。候呼吸之往来。脉之去至也。视意者。闭户塞牖。系之病者。数问其情。以从其意也。
不失条理 张云:条者。犹干之有枝。理者。犹物之有脉。即脉络纲纪之谓。
亡言妄期 吴。亡。作妄。高云:亡言。无征之言也。简按今从吴注。
高云:纯粹之至曰精。幽渺之极曰微。阐发阴阳水火。神志悲泣。以及水所从生。涕所从出。神志水火之原。非寻常问答所及。故曰解精微。
阴阳刺灸汤药所滋行治有贤不肖 志。滋。作资。灸下资下句。高同。唯滋。仍原文。注云:阴阳之刺灸。汤药之所滋。但行治有贤不肖。未必能十全。
愚仆漏之问 仆漏。吴作朴陋。吴云:谓 弱愚昧。朴野鄙陋也。张云: 。妄也。漏。当作陋。问不在经。故 愚朴陋。自歉之辞。朴。旧作仆。(音赴)按全元起本作朴。于义为妥。今改从之。简按说文。 。狡兔也。故王训狡。然张注为允贴。今从之。
道之所生也 马吴高。生。作在。吴云:道无往而不在。高云:道之所在。有如下文所云也。
有德也 吴云:行道而有得于心。谓之德。高云:德。犹得也。简按太素为是。
水宗者积水也 吴云:水宗。水之始也。张云:水之原也。高云:宗。犹聚也。水之聚者。渐积而成。故曰水宗。水积于下。其性阴柔。故曰:积水者。至阴也。水宗。甲乙。作众精。似是。
是精持之也 张云:五液皆宗于肾。故又曰宗精。精能主持水道。则不使之妄行矣。
名曰志悲 甲乙。名曰。作又名。
神气传于心 以下三句。吴改作神气上传于心。精下传于肾志。心志俱悲。非也。下文同。
泣涕者脑也 吴。改作泣而出涕者脑也。张云:泣涕者。因泣而涕也。涕出于脑。脑者精之类。为髓之海。故属乎阴。
故脑渗为涕 简按鼻渊。后世呼为脑漏。其实非脑之漏泄。乃脑中浊涕。下而不止也。
是以水流 吴云:水。谓泣也。
其行类也 甲乙。无行字。
急则俱死 死。吴本作化。
横行也 吴云:横流也。张云:言其多也。简按不必改行为流。
神不慈也 说文。慈。爱也。左传文十八年。宣慈惠和。正义。慈者。爱出于心。恩被于物也。
惋则冲阴 吴云:惋。凄惨意气也。冲阴。逆冲于脑也。张云:惋。惨郁也。高云:惋惋。哀戚也。
志云:惋惋。惊动貌。简按惋惋。为 语。非也。盖袭马本句读之讹。
厥则目无所见 吴云:经言也。夫人以下。释经也。
足寒则胀 张云:并。偏聚也。火独光。阳之亢也。厥因气逆。故阴阳各有所并。并则阳气不降。阴气不升。故上为目无所见。而下为足寒。阴中无阳。故又生胀满之疾。
目 盲 张云:一水。目之精也。五火。即五脏之厥阳。并于上者也。 。当作视。简按吴仍甲乙。删字。今从之。
是以气冲风 吴。气下。补并于目三字。志高本。并无气字。张云:天之阳气为风。人之阳气为火。风中于目。则火气内燔。而水不能守。故泣出也。简按志高本似是。
夫火疾风生 张云:阳之极也。阳极则阴生承之。乃能致雨。人同天地之气。故风热在目而泣出。义亦无两。简按今据甲以太素。删火字。○高云:愚观上论七篇。词古义深。难于诠解。然久久玩索。得其精微。则奥旨自显。曩岁。偶于友人斋头。见新刊素问一部。纸板甚精洁。名人为之序。其篇什倒置。删削全文末卷七篇。置之不录。谓词义不经。似属后人添赘。而非黄帝之文。噫。如是之人。妄论圣经。贻误后昆。良足悲也。简按明徐常吉诸家要指亦云。天元纪诸篇。皆推明天地阴阳之理。信非圣人不能作。着至教以下。或后人依仿为之。运气七篇。王氏所补。详论于卷首。而着至教以下。文辞艰涩。略似与前诸篇。其体不同。然义理深奥。旨趣渊微。甲以太素。并收之。则断然为旧经之文矣。徐说不足凭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