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景伤寒补亡论
作者:上师
问曰。伤寒之名何也。王叔和撰次张仲景之言曰。冬时严寒。万类深藏。君子固密。则不伤于寒。触冒之者。乃名伤寒耳。其伤于四时之气。皆能为病。以伤寒为毒者。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。
问曰。伤寒亦名热病何也。素问三十一篇曰。热病者。皆伤寒之类也。
又曰。人之伤于寒。则为病热。故素问皆谓之热病。而三十二篇。有肝热病。心热病。脾热病。肺热病。肾热病之名。及其病证刺法也。
问曰。伤寒有五何也。难以五十八难曰。伤寒有五。有中风。有伤寒。有湿温。有热病。有温病是也。何以一病而有五名也。雍曰。其病皆伤于寒。其为病皆热则一也。然而有五名者。因四时之变气而言也。冬有风寒二证。故冬为中风。为伤寒。春为温病。夏为暑病。亦曰热病。秋为湿温。此皆重感于四时之气。故异其名也。总而言之。则皆曰伤寒曰热病。故王冰言论其发病。皆为伤寒致之是也。谓之热者。其证皆热也。
问曰。何以谓之温病。素问三篇曰。冬伤于寒。春必温病。故王叔和述仲景之言曰。中而即病者。名曰伤寒。不即病者。寒毒藏于肌肤。至春变为温病。至夏变为暑病。暑病者。热极重于温也。是以辛苦之人。春夏多温热病。皆由冬时触寒所致。非时行之气也。素问所谓热病。谓四时之病。其病皆热也。后世以暑病为热病者;谓夏时之气热。最重于四时之热也。
问曰。时行之气何如。叔和述仲景之言曰。阴阳大论曰。春气温和。夏气暑热秋气清凉。冬气冰冽。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。如春时应暖而反大寒。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。秋时应凉而反大热。冬时应。寒而反大温。此非其时而有其气也。人感非时之气。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。多相似者。此则时行之气也。
问曰。素问言四时之气。更伤五脏何也。仲景叔和曰。气候有应至而不至。或有未应至而至者。或有至而太过者。皆成病气。亦时行之一也。雍曰。巢元方病源。以伤寒、时气、温病、热病。分为四种。伤寒冬也。时气疫也。温病春也。热病夏也。虽各具数十候。究其证治。皆不相远。
问曰。古书言岁之所以皆同病者。亦时行乎。雍曰。此则上古谓之岁露也。时行者。失时之和而中病者也。何以谓之岁露。灵枢七十九篇曰。冬至之日。风雨从南方来者。为虚风。贼伤人者也。其以夜半至者。万民皆卧而弗犯也。故其岁民少病。其以书至者。万民懈怠。而皆中于虚风。故万民多病。此黄帝所谓岁之所以皆同病者。又非失时之和而中病也。故特谓之岁露。
问曰。伤寒之与岁露何如。雍曰。岁露者。贼风虚邪也。因岁露而成伤寒者。其病重而多死。四时伤寒者。因寒温不和而感也。其病轻而少死。上古之书论岁露。自越人仲景之下。皆不言及之。今虽有遇岁露而死者。世亦莫之辨。皆谓之伤寒时行也。
问曰。有以伤寒温疫为不异者何如。孙真人曰。短剧云。古人相传伤寒为难治之疾。时行温疫是毒气之病。而论治者。不判伤寒与时行温疫为异气耳。云伤寒是雅士辞。天行温疫是田舍间号。不说病之异同也。考之众经。其实殊矣。所病不同。方说宜辨。是以略述其要云。
问曰。伤寒何以谓之卒病。雍曰。无是说也。仲景叙论曰。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。而标其目者。误书为卒病。后学因之。乃谓六七日生死人。故谓之卒病。此说非也。古之传书怠堕者。因于字书多省偏旁。书字或合二字为一。故书杂为杂。或再省为卒。今书卒病。则杂病字也。汉刘向校中秘书。有以赵为肖。以齐为立之说。皆从省文而至于此。与杂病之书卒病无以异。今存伤寒论十卷。杂病论亡矣。
问曰。或谓伤寒为横病何也。孙真人云。俗人谓之横病。多不解治。皆云日满自瘥。以此致夭枉者。天下大半。凡始觉不佳。即须救疗。迄至于病愈。汤饮竞进。折其毒热。自然而瘥。必不可令病气自在。恣意攻人。拱手待毙也。
问曰。凡有疾不时治何如。仲景曰。凡人有疾。不时即治。隐忍冀瘥。以成痼疾。小儿女子。益以滋甚。时气不和。盒饭早言。寻其邪由。及在腠理。以时治之。罕有不愈者。患人忍之。数日乃说。邪气入脏。则难可制止。此为家有患。备虑之要。(外台作千金论云。难可制止。虽和缓亦无能为也。痈疽疔肿。尤其为急。此自养之要也。)
问曰。治汤药何如。仲景曰。凡作汤药。不可避晨夜。觉病须臾。即宜便治。不等早晚。则易愈矣。如或瘥迟。病即传变。虽欲除治。必难为力。服药不如方法。纵意违师。不须治之。
问曰。服汤节度何如。仲景曰。凡发汗用温暖汤药。其方虽言日三服。若病剧不解。当促其间。可半日尽三服。若与病相阻。即便有所觉。病重者。一日一夜当 时观之。如服一剂。病证犹在。当复作本汤治之。至有不肯汗出。服三剂乃解。若汗不出者。死病也。(后有陈廪邱蒸汗法)
问曰。服药四方异宜何如。叔和云。地土温凉。高下不同。物性刚柔。餐居亦异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。岐伯举四治之能。以训后贤。开其未悟。临病之工。宜两审之。
问曰。伤寒治法之大要何如。仲景曰。凡伤寒之病。皆从风寒得之。始表中风寒。入里则不消矣。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。不在证治。拟欲攻之。犹当先解表。乃可下之。若表已解而内不消。非大满犹生寒热。则病不除。若表已解而内不消。大满大实。坚有燥屎。自可除下之。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。若不宜下而便攻之。内虚热入。协热遂利。烦躁诸变。不可胜数。轻者困笃。重者必死矣。华元化曰。伤寒六日入胃。入胃乃可下也。若热毒在外。未入于胃而先下之。其热乘虚入胃。则烂胃也。其热微者。则赤斑也。剧则黑斑也。雍曰。此论汗下之宜。即治法之大要也。
问曰。汗下失其宜何如。仲景曰。阳盛阴虚。汗之则死。下之则愈。阴盛阳虚。汗之则愈。下之则死。夫如是。则神丹安可以误发。甘遂何可以妄攻。虚盛之治。相背千里。吉凶之机。应若影响。岂容易哉。况桂枝下咽。阳盛则毙。承气入胃。阴盛乃亡。死生之要。在乎须臾。视身之尽。不暇计日。此阴阳虚实之交错。其候至微。发汗吐下之相反。其祸至速也。
问曰。表里或至于俱感。汗下不可以并行乎。仲景曰。凡两感病俱作。治有先后。发表攻里。本自不同。而执迷妄意者。乃云神丹甘遂。合而饮之。且解其表。又除其里。言巧似是。其理实违。夫智者之举措也。常审以慎。愚者之动作也。必果而速。安危之变。岂可诡哉。
问曰。伤寒日满自瘥之说果何如。雍曰。虽古名人亦有是论。惟张孙不取也。许仁则言。自心不全甄别。他医难得精妙。与其误疗也。宁得任之。但能薄滋味。适寒温。将理中冷暖。守过七日。此最为得计。其中事须服药。不可徒然者。惟多日不大便。暂须一转泄耳。雍谓此说固善。然人感疾。轻重难同。幸而所感不重。证循常理。则有是说。假令感疾深重。变证不常。日满则死矣。所以仲景言时气不和。盒饭早言。及在腠理。以时治之。孙真人言勿令病气自在。恣意攻人。拱手待毙也。岂许氏之言。与有病不治常得中医之说。皆有激而云乎。
问曰。伤寒之初。不当用峻药何如。雍曰。此可谓之良医之言。常闻常器之为初学浅识者有是说矣。仲景之法。有是证则用是药。今曰桂枝证。麻黄证。是当用桂枝麻黄二汤也。然常人才学明识。不逮仲景。则有误在其中。安敢尽用其药。遇桂枝证。则必思桂枝之轻者而用之。遇麻黄证。则必思麻黄之轻者而用之。盖虑脉证有误。须预为之防。得不失仲景大意可也。如因仲景之言。必尽用仲景之剂。不自量力周思。断然无疑。所谓愚者动作果而速也。鲜不失矣。至如青龙、承气、十枣、陷胸等汤。学浅者尤宜绝口。如其人医道果精深。当一从仲景之言。尚有承气之戒。可不审哉。
问曰。或言伤寒。只当看证治之。何如。雍曰。经络为先。证脉为次。朱氏活人书曰。治伤寒不识经络。如触途冥行。不知邪气之所在。往往病在太阳。反攻少阴。证是厥阴。乃和少阳。寒邪未除。真气受毙。又况伤寒看外证为多。未诊先问。最为有准。孙真人云。问而知之。别病浅深。名为巧医。既得其经。然后切脉。以辨在表在里。若虚若实。以汗下之。古人所以云。问而知之为中工。切而知之为下工也。雍曰。伤寒之疾。其来甚暴。尚为易见。故问外证。切寸口。足以知病之所在。如杂病有难知者。当如古人揆度奇恒之道。未易以一二言也。
问曰。人病伤寒。或无汤药则何如。华元化曰。若无丸散及煎者。但单煮柴胡数两。伤寒时行。皆可服以发汗。至再三发汗不解。当与汤。实者转下之。但当少与。勿令大下耳。雍曰。此须能辨证者。偶在道途间乏药。乃可用之。盖柴胡亦与阴病不相宜也。
问曰。伤寒数种。庸人不能分别者。用药如何。葛稚川曰。若初觉头疼肉热。脉洪。起一二日。便作加减葱豉汤。葱白虎口一握。豉一升。绵裹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顿服取汗。若不汗。更作。加葛根三两。水五升。煮取二升。分再服。不汗。更作。加麻黄三两。去根节。诸名医方皆用此。更有加减法甚多。江南人多服之。雍尝见北方乏医药处。遇伤寒时气。秦人即饮葱茶。晋人即饮蜜茶。虽甚苟且。亦有应者。后少见损人。葱茶似有理。蜜殊不晓所谓。
问曰。汗不出。有蒸法何如。陈廪邱云。医经云。连发汗。汗不出者。死病也。吾思之。可蒸也。如蒸中风法。蒸湿之气于外迎之。不得不汗也。后以问张苗。苗云。曾有人作事。疲极汗出。卧单箪。中冷得病。但苦寒蜷。诸医与丸散汤。四日之内。凡八过发汗。汗不出。苗令烧也。布桃叶蒸之。即得大汗。于被中就粉傅之。使身极燥乃起。便愈。后数以此发汗。汗皆出也。人性有难汗者。非惟病使之然也。蒸之则无不汗出。范汪云。诸病发热恶寒。脉浮洪。便宜发汗。温粉扑之。勿令遇风。当发汗而其人适失血。及大下利。则不可大汗。数少与桂枝汤。使体润 汗出连日。当自解。上治法大要。不拘于经。故伤寒总目载之叙论之中。今根据论次于叙论之后。其余治法。并各详见于逐经逐证之中。
问曰。伤寒有五。其脉何如。难经五十八难曰。中风之脉。阳浮而滑。阴濡而弱。湿温之脉。阳濡而弱。阴小而急。伤寒之脉。阴阳俱盛而紧涩。热病之脉。阴阳俱浮。浮之而滑。沉之散涩。温病之脉。行在诸经。不知何经之动。各随其经之所在而取之。
问曰。脉之辨寒暑何如。仲景曰。脉盛身寒。得之伤寒。脉虚身热。得之伤暑。
问曰。欲愈之脉何如。仲景曰。凡得病厥脉动数。服汤药更迟。脉浮大减小。初躁后静者。此皆愈证也。
问曰。病有损脉何如。雍曰。伤寒至脉多。损脉少。故仲景曰。四损三日死。五损一日死。六损一时死。凡四息而一至。曰四损。五息一至。曰五损。六息一至。曰六损也。
问曰。死生之脉何如。仲景曰。脉阴阳俱盛。大汗出不解者死。脉阴阳俱虚。热不止者死。脉至乍数乍疏者死。脉至如转索者死。谵言妄语。身微热。脉浮大。手足温者生。逆冷。脉沉细者。不过一日死。此以前。是皆伤寒证候也。
问曰。温病刺五十九穴。何穴也。素问三十二篇曰。病甚者为五十九刺是也。灵枢二十三篇曰。所谓五十九刺者。两手外内侧各三。凡十二 。五指间各一。凡八 。足亦如是。亦八 。头入发一寸旁三分。各三 。凡六 。更入发三寸边五。凡十 。耳前后口下(一作目下)各一。项中一。凡六 。巅上一。囟会一。发际一。廉泉一。风池二。天柱二。此五十九穴也。
右伤寒脉法针术。不止于此。此则论其叙论所载。其余各见逐经逐证之下。
问曰。华佗治伤寒法。与仲景少异何谓。千金方载华佗之言曰。夫伤寒。始得一日在皮肤。摩膏火灸之则愈。若不解者。二日在肤。可根据法针。服解肌散发汗。汗出则愈。若不解者。三日在肌。复一发汗则愈。若不解者。止勿复发汗也。至四日在胸。宜服藜芦丸微吐之则愈。若病用藜芦丸不能吐者。服小豆瓜蒂散吐之则愈也。视病若未惺惺者。复一法针之。五日在腹。六日入胃。入胃乃可下也。若热毒在外。未入于胃而先下之者。其热乘虚入胃。则烂胃也。然热入胃。要须下去之。不可留于胸中也。雍曰。元化之术。指日期为候。仲景虽指日。而要在察阴阳六经之证。此其所以若少异也。要之仲景规矩准绳明备。足为百世之师。元化自得神术。惟可自用。故外台言元化藜芦丸近用损人。不录。则知后人不能学也。
问曰。仲景元化之术孰优。雍曰。未易优劣。大抵仲景之术。得于学识。元化之术。得于心悟。心悟则变化无常。自用多奇。而学人鲜能从。必欲从上圣之精微。为百世之模楷。非仲景而谁欤。故仲景之于医道。守其常也。元化之医道。从其变也。
问曰。元化临终之日。焚书于狱中。曰。此书可以活人。后世谓所焚之书为仲景之书。是耶非耶。雍日。非也。仲景之书。出于元化之后也。曰。异哉。仲景汉人。元化魏人。安得书出其后。曰。仲景元化同为汉末人。仲景不仕魏。故世称曰汉仲景。元化仕曹氏。故世称曰魏佗也。考之于史。元化死于吕布陈登之际。计其时在建安之初。是时佗已百余岁矣。仲景叙论曰。余宗族素多。向余二百。建安纪年以来。曾未十稔。其死亡者。三分有二。伤寒十居其七。感往昔之沦丧。伤横夭之莫救。乃勤求古训。博采众方。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。则是书作于建安十年之后。故知二公声迹相接。而仲景犹为后进也。
问曰。世独重仲景之书何也。雍曰。陶隐居、孙真人。可谓古之名医矣。陶论医方曰。惟张仲景一部。最为众方之祖。孙真人曰。伤寒热病。自古有之。名医睿哲。多所防御。至于仲景。特有神功。寻思旨趣。莫测其致。所以医人未能钻仰。以二者之言推之。宜其特重于世也。文孙真人曰。寻方之大意。不过三种。一则桂枝。二则麻黄。三则青龙。凡疗伤寒。不出之也。而说者谓如太阳中 。当用白虎。不可误服桂枝麻黄。此古人所未至。何也。雍曰。伤寒之初。惟有桂枝麻黄青龙三证。故不出用此三药。若言中 。则中 非伤寒。自是别病。当用白虎。何缘用此三药。非古人所未至。盖论者误以中 为伤寒也。
问曰。元化之书有传否。雍曰。未之见也。载于千金者。亦杂以孙真人之言。近世蕲水庞安常论中所载。其言少异。曰。庞氏所载何如。曰。庞氏曰。华佗治法云。伤寒病起自风寒。入于腠理。与精气分争。营卫痞隔。周行不通。病一日至二日。邪气在孔窍皮肤之间。故病者头疼。恶寒身热。腰脊强直。此邪气在表。随证发汗则愈。病三日以上。气浮上部。填塞心胸。故头痛胸中满。或多痰涎;当吐之则愈。病五六日以上。气结在脏腑。故腹满身重。骨节烦疼。当下则愈。其言与千金又异。
雍曰。辨脉者。辨伤寒之脉也。平脉者。平众脉也。今辨脉法中。虽有意相槎桠者。世以仲景之法。只此二篇。垂百世之师范。虽王叔和撰次。一字不敢妄易。仍旧次第录之。其问答。皆仲景本文也。
仲景问曰。脉有阴阳。何谓也。答曰。凡脉大、浮、数、动、滑。此名阳也。脉沉、涩、弱、伏、(一作弦)微。此名阴也。凡阴病见阳脉者生。阳病见阴脉者死。雍曰。此谓阴脉阳脉。非谓脉之阴阳也。
又问曰。脉有阳结阴结者。何以别之。答曰。其脉浮而数。能食不大便者。此为实。名曰阳结也。期十七日当剧。其脉沉而迟。不能食。身体重。大便反硬者。名曰阴结也。期十四日当剧。
又问曰。病有洒淅恶寒而复发热者何。答曰。阴脉不足。阳往从之。阳脉不足。阴往乘之。曰。何谓阳不足。答日。假令寸口脉微。名曰阳不足。阴气上入阳中。则洒淅恶寒也。曰。何谓阴不足。答曰。尺脉弱。名曰阴不足。阳气下陷入阴中。则发热也。阳脉浮。阴脉弱(浮一作微)者。则血虚。血虚则筋急也。其脉沉者。营气微也。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。卫气衰也。营气微者。加烧针。则血流不行。更发热而躁烦也。
又曰。脉蔼蔼如车盖者。名曰阳结也。(一云秋脉)
又曰。脉累累如循长竿者。名曰阴结也。(一云夏脉)
又曰。脉瞥瞥如羹上肥者。阳气微也。
又曰。脉萦萦如蜘蛛丝者。阳气衰也。(一云阴气)
又曰。脉绵绵如泻漆之绝者。亡其血也。
又曰。脉来缓。时一止复来者。名曰结。脉来散。时一止复来者。名曰促。(一作纵)脉阳盛则促。阴盛则结。此皆病脉。
又曰。阴阳相搏。名曰动。阳动则汗出。阴动则发热。形冷恶寒者。此三焦伤也。若数脉见于关上。上下无头尾。如豆大。厥厥动摇者。名曰动也。
又曰。阳脉浮大而濡。阴脉浮大而濡。阴脉与阳脉同等者。名曰缓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者。名曰弦也。弦者。状如弓弦。按之不移也。脉紧者。如转索无常也。
又曰。脉弦而大。弦则为减。大则为芤。减则为寒。芤则为虚。寒虚相搏。此名为革。妇人则半产漏下。男子则亡血失精。
又问曰。病有战而汗出。因得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脉浮而紧。按之反芤。此为本虚。是以发战。以脉浮。故当汗出而解也。若脉浮而数。按之不芤。此人本不虚。若欲自解。但汗出耳。不发战也。
又问曰。病有不战而汗出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脉大而浮数。故知不战汗出而解也。雍曰。即前问不芤之证。
又问曰。病有不战不汗出而解者。何也。答曰。其脉自微。此以曾经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亡血。以内无津液。此阴阳自和。必自愈。故不战不汗出而解也。
又问曰。伤寒三日。脉浮数而微。病患身凉和者。何也。答曰。此为欲解也。解以夜半。脉浮而解者。 然汗出也。脉数而解者。必能食也。脉微而解者。必大汗出也。
又问曰。脉病欲知愈未愈者。何以别之。答曰。寸口、关上、尺中三处。大、小、浮、沉、迟、数同等。虽有寒热不解者。此脉阴阳为和平。虽剧当愈。
又曰。立夏得洪大脉。(洪一作浮)是其本位。其人病身体苦疼重者。须发其汗。若明日身不疼不重者。不须发汗。若汗 然自出者。明日便解矣。何以言之。立夏脉洪大。是其时脉。故使然也。四时仿此。
又问曰。凡病欲知何时得。何时愈。答曰。假令夜半得病。明日日中愈。日中得病。夜半愈。何以言之。日中得病夜半愈者。以阳得阴则解也。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。以阴得阳则解也。
又曰。寸口脉浮为在表。沉为在里。数为在腑。迟为在脏。假令脉迟。此为在脏也。
又曰。趺阳脉浮而涩。少阴脉如经者。其病在脾。法当下利。何以知之。若脉浮大者。气实血虚也。今趺阳脉浮而涩。故知脾气不足。胃气虚也。以少阴脉弦而浮(一作沉)才见。此为调脉。故称如经也。若反滑而数者。故知当屎脓也。
又曰。寸口脉浮而紧。浮则为风。紧则为寒。风则伤卫。寒则伤营。营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可发其汗。
又曰。趺阳脉迟而缓。胃气如经也。趺阳脉浮而数。浮则伤胃。数则动脾。此非本病。医特下之所为也。营卫内陷。其数先微。脉反但浮。其人必大便硬。气噫而除。何以言之。本以数脉动脾。其数先微。故知脾气不治。大便硬。气噫而除。今脉反浮。其数改微。邪气独留。心中则饥。邪热不杀谷。潮热发渴。数脉当迟缓。脉因前后度数如法。病者则饥。数脉不时。则生恶疮也。
又师曰。病患脉微而涩。此为医所病也。大发其汗。又数大下之。其人亡血。病当恶寒。后乃发热无休止时。夏月盛热。欲着覆衣。冬月盛寒。欲裸其身。所以然者。阳微则恶寒。阴弱则发热。此医发其汗。使阳气微。又大下之。令阴气弱。五月之时。阳气在表。胃中虚冷。以阳气内微。不能胜冷。故欲着覆衣。十一月之时。阳气在里。胃中烦热。以阴气内弱。不能胜热。故欲裸其身。又阴脉迟涩。故知亡血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大。心下反硬。有热属脏者攻之。不令发汗。属腑者不令溲数。溲数则大便硬。汗多则热愈。汗少则便难。脉迟尚未可攻。
又曰。脉浮而洪。身汗如油。喘而不休。水浆不下。形体不仁。乍静乍乱。此命绝也。又未知何脏先受其灾。若汗出发润。喘不休者。此为肺先绝也。阳反独留。形体如烟熏。直视摇头者。此为心绝也。唇吻反青。四肢 习者。此为肝绝也。环口黧黑。柔汗发黄者。此为脾绝也。溲便遗失。狂言。目反直视者。此为肾绝也。又未知何脏阴阳前绝。若阳气前绝阴气后竭者。其人死。身色必青。阴气前绝阳气后竭者。其人死。身色必赤。腋下温。心下热也。
又曰。寸口脉浮大。而医反下之。此为大逆。浮则无血。大则为寒。寒气相搏。则为肠鸣。医乃不知。而反饮冷水。令汗大出。水得寒气。冷必相搏。其人即KT 。(音壹)
又曰。趺阳脉浮。浮则为虚。浮虚相搏。故令气KT 。言胃气虚竭也。脉滑则为哕。此为医咎。责虚取实。守空迫血。脉浮。鼻中燥者。必衄也。
又曰。诸脉浮数。当发热而洒淅恶寒。若有痛处。饮食如常者。蓄积有脓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迟。面热赤而战惕者。六七日当汗出而解。反发热者瘥迟。迟为无阳。不能作汗。其身必痒也。
又曰。寸口脉阴阳俱紧者。法当清邪中于上焦。浊邪中于下焦。清邪中上。名曰洁也。浊邪中下。名曰浑也。阴中于邪。必内 也。表气微虚。里气不守。故使邪中于阴也。阳中于邪。必发热头痛。项强颈挛。腰痛胫酸。所谓阳中雾露之气。故曰清邪中上。浊邪中下。阴气为 。足膝逆冷。便溺妄出。表气微虚。里气微结。三焦相溷。内外不通。上焦怫郁。脏气相熏。口烂食 也。中焦不治。胃气上冲。脾气不转。胃中为浊。营卫不通。血凝不流。若卫气前通者。小便赤黄。与热相搏。因热作使。游于经络。出入脏腑。热气所过。则为痈脓。若阴气前通者。阳气厥微。阴无所使。客气内入。嚏而出之。声 咽塞。寒厥相追。为热所拥。血凝自下。状如豚肝。阴阳俱厥。脾气孤弱。五液注下。下焦不阖。清便下重。令便数难。脐筑湫痛。命将难全。
又曰。脉阴阳俱紧者。口中气出。唇口干燥。蜷卧足冷。鼻中涕出。舌上苔滑。勿妄治也。到七日以来。其人微发热。手足温者。此为欲解。或到八日以上。反大发热者。此为难治。设使恶寒者。必欲呕也。腹内痛者。必欲利也。
又曰。脉阴阳俱紧。至于吐利。其脉独不解。紧去人安。此为欲解。若脉迟。至六七日不欲食。此为晚发。水停故也。为未解。食自可者。为欲解。病六七日。手足三部脉皆至。大烦。而口噤不能言。其人躁扰者。必欲解也。若脉和。其人大烦。目重。脸内际黄者。此欲解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数。浮为风。数为虚。风为热。虚为寒。风虚相搏。则洒淅恶寒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滑。浮为阳。滑为实。阳实相搏。其脉数疾。卫气失度。浮滑之脉数疾。发热汗出者。此为不治。
又曰。伤寒咳逆上气。其脉散者死。谓其形损故也。
仲景问曰。脉有三部。阴阳相乘。营卫血气。在人体躬。呼吸出入。上下于中。因息游布。津液流通。随时动作。效象形容。春弦秋浮。冬沉夏洪。察色观脉。大小不同。一时之间。变无经常。尺寸参差。或短或长。上下乖错。或存或亡。病辄改易。进退低昂。心迷意惑。动失纪纲。愿为具陈。令得分明。师曰。子之所问。道之根源。脉有三部。尺寸及关。营卫流行。不失衡铨。肾沉心洪。肺浮肝弦。此自经常。不失铢分。出入升降。漏刻周旋。水下二刻。一周循环。当复寸口。虚实见焉。变化相乘。阴阳相干。风则浮虚。寒则牢坚。沉潜水蓄。支饮急弦。动则为痛。数则热烦。设有不应。知变所缘。三部不同。病各异端。太过可怪。不及亦然。邪不空见。中必有奸。审察表里。三焦别焉。知其所舍。消息诊看。料度腑脏。独见若神。为子条记。传与贤人。
又师曰。呼吸者。脉之头也。初持脉。来疾去迟。此出疾入迟。名曰内虚外实也。初持脉。来迟去疾。此出迟入疾。名曰内实外虚也。
又问曰。上工望而知之。中工问而知之。下工脉而知之。愿闻其说。师曰。病家人请云。病患苦发热。身体疼。病患自卧。师到。诊其脉沉而迟者。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。表有病者。脉当浮大。今脉反沉迟。故知愈也。假令病患云。腹内卒痛。病患自坐。师到。脉之浮而大者。知其瘥也。何以知之。若里有病者。脉当沉而细。今脉浮大。故知愈也。
又师曰。病家人来请云。病患发热烦极。明日师到。病患向壁卧。此热已去也。设令脉不和。处言已愈。设令向壁卧。闻师到。不惊起而 视。若三言三止。脉之咽唾者。此诈病也。设令脉自和。处言此病大重。当须服吐下药。针灸数十百处乃愈。
又曰。师持脉。病患欠者。无病也。脉之呻者。病也。言迟者。风也。摇头言者。里痛也。行迟者。表强也。坐而伏者。短气也。坐而下一脚者。腰痛也。里实护腹如怀卵物者。心痛也。
又师曰。伏气之病。以意候之。今月之内。欲有伏气。假令旧有伏气。当须脉之。若脉微弱者。当喉中痛似伤。非喉痹也。病患云。实咽中痛。虽尔。今复欲下利。
又问曰。人病恐怖者。其脉何状。师曰。脉形如循丝累累然。其面白脱色也。
又问曰。人不饮。其脉何类。师曰。脉自涩。唇口干燥也。
又问曰。人愧者。其脉何类。师曰。脉浮。而面色乍白乍赤。
又曰。经说脉有三菽六菽重者。何谓也。师曰。脉人以指按之。如三菽之重者。肺气也。(菽、小豆也。)如六菽之重者。心气也。如九菽之重者。脾气也。如十二菽之重者。肝气也。按之至骨者。肾气也。
又曰。假令下利。寸口关上尺中悉不见脉。然尺中时一小见。脉再举头者。肾气也。若见损脉来至。为难治。(此上当有北方肾脉。其形何似云云问答起语。此乃其下文转语一节也。错简在此。)
又问曰。脉有相乘。有纵有横。有逆有顺。何谓也。师曰。水行乘火。金行乘木。名曰纵。火行乘水。木行乘金。名曰横。水行乘金。火行乘木。名曰逆。金行乘水。木行乘火。名曰顺也。
又问曰。脉有残贼。何谓也。师曰。脉有弦、紧、浮、滑、沉、涩。此六者。名曰残贼。能为诸脉作病也。
又问曰。脉有灾怪。何谓也。师曰。假令人病。脉得太阳。与形证相应。因为作汤。比还送汤如食顷。病患乃大吐。若下利。腹中痛。师曰。我前来不见此证。今乃变异。是名灾怪。又问曰。何缘作此吐利。
答曰。或有旧时服药。今乃发作。故名灾怪耳。
又问曰。东方肝脉。其形何似。师曰。肝者木也。名厥阴。其脉微弦濡弱而长。是肝脉也。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。假令得纯弦脉者死。何以知之。以其脉如弦直。是肝脏伤。故知死也。
又问曰。南方心脉。其形何似。师曰。心者火也。名少阴。其脉洪大而长。是心脉也。心病自得洪大者愈也。假令脉来微去大。故名反。病在里也。脉来头小本大者。故名覆。病在表也。上微头小者。则汗出。下微本大者。则为关格不通。不得尿。头无汗者可治。有汗者死。
又问曰。西方肺脉。其形何似。师曰。肺者金也。名太阴。其脉毛浮者。是肺脉也。肺病自得此脉。若得缓迟者皆愈。若得数者则剧。何以知之。数者南方火。火克西方金。法当痈肿。为难治也。
又曰。二月得毛浮脉。何以处言至秋当死。师曰。二月之时。脉当濡弱。反得毛浮者。故知至秋死。二月肝用事。肝属木。脉应濡弱。反得毛浮者。是肺脉也。肺属金。金来克木。故知至秋死。他仿此。
又问曰。脉肥人责浮。瘦人责沉。肥人当沉。今反浮。瘦人当浮。今反沉。故责之。师曰。寸脉下不至关。为阳绝。尺脉上不至关。为阴绝。此皆不治。决死也。若计其余命死生之期。期以月节克之也。
又曰。脉病患不病。名曰行尸。以无王气。卒眩仆不识人者。短命则死。人病脉不病。名曰内虚。以无谷神。虽困无苦。
又问曰。翕奄沉。名曰滑。何谓也。师曰。沉为纯阴。翕为正阳。阴阳和合。故令脉滑。关尺自平。阳明脉微沉。饮食自可。少阴脉微滑。滑者。紧之浮名也。此为阴实。其人必股内汗出。阴下湿也。
又问曰。曾为人所难。紧脉从何而来。师曰。假令亡汗。若吐。以肺里寒。故令脉紧也。假令咳者。坐饮冷水。故令脉紧也。假令下利。以胃中虚冷。故令脉紧也。
又曰。寸口卫气盛。名曰高。(高者暴狂而肥)营气盛。名曰章。(章者暴泽而光)高章相搏。名曰纲。(纲者身筋急脉弦直故也)卫气弱。名曰 。( 者心中 动迫怯)营气弱。名曰卑。(卑者心中常自羞愧) 卑相搏。名曰损。(五脏六腑俱乏气虚 故也)卫气和。名曰缓。(缓者四肢不自收)营气和。名曰迟。(迟者身体俱重但欲眠)缓迟相搏。名曰沉。(沉者腰中直腹中急痛但欲卧不欲行)
又曰。寸口脉缓而迟。缓则阳气长。其色鲜。其颜光。其声商。毛发长。迟则阴气盛。骨髓生。血满肌肉。紧薄鲜硬。阴阳相抱。营卫俱行。刚柔相得。名曰强也。
又曰。趺阳脉滑而紧。滑者胃气实。紧者脾气强。持实击强。痛还自伤。以手把刃。坐作疮也。
又曰。寸口脉浮而大。浮为虚。大为实。在尺为关。在寸为格。关则不得小便。格则吐逆。
又曰。趺阳脉伏而涩。伏则吐逆。水谷不化。涩则食不得入。名曰关格。
又曰。脉浮而大。浮为风虚。大为气强。风气相搏。必成瘾疹。身体为痒。痒者名泄风。久久为痂癞。(眉少发稀。身有干疮而腥臭也。)
又曰。寸口脉弱而迟。弱者卫气微。迟者营中寒。营为血。血寒则发热。卫为气。气微者心内饥。饥而虚满。不能食也。
又曰。趺阳脉大而紧者。当即下利。为难治。
又曰。寸口脉弱而缓。弱者阳气不足。缓者胃气有余。噫而吞酸。食卒不下。气填于膈上也。(上亦作下)
又曰。趺阳脉紧而浮。浮为气。紧为寒。浮为腹满。紧为绞痛。浮紧相搏。肠鸣而转。转则气动。膈气乃下。少阴脉不出。其阴肿大而虚也。
又曰。寸口脉微而涩。微者卫气不行。涩者营气不逮。营卫不能相将。三焦无所仰。身体痹不仁。营气不足。则烦疼。口难言。卫气虚。则恶寒数欠。三焦不归其部。上焦不归者。噫而酢吞。中焦不归者。不能消谷引食。下焦不归者。则遗溲。
又曰。趺阳脉沉而数。沉为实。数消谷。紧者病难治。
又曰。寸口脉微而涩。微者卫气衰。涩者营气不足。卫气衰。面色黄。营气不足。面色青。营为根。卫为叶。营卫俱微。则根叶枯槁。而寒 、咳逆、唾腥、吐涎沫也。
又曰。趺阳脉浮而芤。浮者卫气衰。芤者营气伤。其身体瘦。肌肉甲错。浮芤相搏。宗气衰微。四属断绝。(四属谓皮肉脂髓俱竭则宗气衰矣)
又曰。寸口脉微而缓。微者卫气疏。疏则其肤空。缓者卫气实。实则谷消而水化也。谷入于胃。脉道乃行。水入于经。其血乃成。营盛则其肤必疏。三焦绝经。名曰血崩。
又曰。趺阳脉微而紧。紧则为寒。微则为虚。微紧相搏。则为短气。
又曰。少阴脉弱而涩。弱者微烦。涩者厥逆。
又曰。趺阳脉不出。脾不上下。身冷肤硬。
又曰。少阴脉不至。肾气微。少精血。奔气促迫。上入胸膈。宗气反聚。血结心下。阳气退下。热归阴股。与阴相动。令身不仁。此为尸厥。当刺期门巨阙。(宗气者。三焦归气也。有名无形。气之神使也。下荣玉茎。故宗筋聚缩也。)
又曰。寸口脉微。尺脉紧。其人虚损多汗。知阴常在。绝不见阳也。
又曰。寸口诸微亡阳。诸濡亡血。诸弱发热。诸紧为寒。诸乘寒者则为厥。郁冒不仁。以胃无谷气。脾涩不通。口急不能言。战而也。
又曰。濡弱何以反适十一头。师曰。五脏六腑相乘。故令十一。
又问曰。何以知乘腑。何以知乘脏。师曰。诸阳浮数。为乘腑。诸阴迟涩。为乘脏也。
问曰。伤寒三阳受病。传经何如。素问三十一篇曰。伤寒一日。巨阳受之。故头项痛。腰脊强。二日。阳明受之。阳明主肉。其脉挟鼻络于目。故身热目疼而鼻干。不得卧也。三日。少阳受之。少阳主胆。其脉循胁。络于耳。故胸胁痛而耳聋。三阳经络皆受其病。未入于脏。可汗而已。
问曰。三阴受病。传经如何。素问曰。四日。太阴受之。太阴脉布胃中。络于嗌。故腹满而嗌干。五日。少阴受之。少阴脉贯肾络于肺。系舌本。故口燥舌干而渴。六日。厥阴受之。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。故烦满而囊缩。
问曰。三阴可下何如。仲景曰。三阴皆受病。已入于腑。可下而已。
问曰。汗下系乎经。或系之日。何也。雍曰。日。犹经也。大抵受病。皆有常变。其经与日不相应者。则变也。循常则易治。既变则难通。然变当从证。常可从日。故素问又曰。若其未满三日者。可汗而已。其满三日者。可泄而已。此言常道也。
问曰。经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。何也。雍曰。六七日传经皆遍。阴阳俱受病已。故重者死也。素问曰。三阴三阳。五脏六腑皆受病。营卫不行。五脏不通则死是也。故经又言。治之法各通其脏脉。病日衰已。如是则五脏不通则死。通其脏脉。则病衰也。
问曰。经言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。何也。雍曰。此谓伤寒循常无变者。故素问曰。其不两感于寒者。七日巨阳病衰。头痛少愈。八日阳明病衰。身热少愈。九日少阳病衰。耳聋微闻。十日太阴病衰。腹减如故。则思饮食。十一日少阴病衰。渴止不满。舌干。已而嚏。十二日厥阴病衰。囊纵少腹微下。大气皆去。病日已矣。此所以愈者。皆十日以上也。(仲景。十一日渴止下无不满。十二日大气皆去下有病人精神爽慧也。)
问曰。十二日以上不愈者。何也。仲景曰。若过十三日以上。不间。尺寸陷者。大危。若更感异气。变为他病者。当根据后坏病证而治之。若脉阴阳俱盛。重感于寒。变成温疟。阳脉浮滑。阴脉濡弱者。更遇于风。变为风湿。阳脉洪数。阴脉实大。更遇温热。变为温毒。为病最重也。阳脉濡弱。阴脉弦紧。更遇温气。变为温疫。以此冬伤于寒。发为温病。脉之变证。方治如说。(庞氏。温疫作湿温为当。)
问曰。伤寒一日。巨阳受之。(王氏曰。巨大也。)何他。素问曰。巨阳者。诸阳之属也。(皆有所属)其脉连于风府。故为诸阳主气也。又评热论曰。巨阳主气。故先受邪也。
问曰。两感于寒者何如。素问曰。人之伤于寒也。则为病热。热虽甚不死。其两感于寒而病者。必不免于死。一日。太阳与少阴俱病。则头痛口干而烦满。二日。阳明与太阴俱病。则腹满身热。不欲食。谵语。三日。少阳与厥阴俱病。则耳聋囊缩而厥。水浆不入。不知人。六日死。
问曰。素问又言三日乃死。何也。雍曰。即前所谓六日死也。何以言之。两感之病。阴阳表里两经俱传。至三日。则六经阴阳已传尽。水浆不入口。不知人。是时五脏已尽伤。六腑已不通。营卫已不仁。如是之后。三日乃死。帝疑之。故再举问。岐伯谓是时阳明之气独未尽。故又三日而后死。是以其言曰。阳明者。十二经脉之长也。其血气盛。故不知人。三日其气乃尽。故死矣。夫不知人者。则两感阴阳俱传。三日之证也。阳明为诸经之长。其血气盛。所以滋养诸经。其血气已散入诸经者。各随其经绝矣。其在阳明未散入诸经者。又须三日而后乃尽。以是知六日者。三日传阴阳诸经。又三日阳明之气方尽。是为六日。而世之读经者。以六日为阴阳再传经而死。若阴阳尚能再传。则不死矣。其曰三日死者。又别为阳明气血随邪而尽之说。与六日不相通。其误甚矣。
问曰。伤寒独传足阴阳六经。何也。孙真人云。人有五脏。心肺二脏经络。所起在手十指。肝肾与脾三脏经络。所起在足十趾。夫风毒之气。皆起于地。地之寒暑风湿。皆作蒸气。足常履之。所以中人必中于足。雍曰。此孙真人感风毒之论。伤寒之感。亦无以异也。
问曰。伤寒三阳受病。传不传可见否。仲景曰。伤寒一日。太阳受之。脉若静者为不传。颇欲吐。若躁烦。脉数急者。为传也。
又曰。伤寒二三日。阳明少阳证不见者。为不传也。
问曰。三阴经传不传可见否。仲景曰。伤寒三日。三阳为尽。三阴当受邪。其人反能食而不呕。此为三阴不受邪也。不受邪则不传矣。
问曰。六经于脏腑何属也。雍曰。足太阳。膀胱经也。足阳明。胃经也。足少阳。胆经也。此三腑者。皆为阳也。足太阴。脾之经也。足少阴。肾之经也。足厥阴。肝之经也。此三脏。皆为阴也。阳为表。阴为里。故足太阳与足少阴为表里。肾与膀胱也。足阳明与足太阴为表里。脾与胃也。足少阳与足厥阴为表里。肝与胆也。
问曰。愿闻六经之所起。雍曰。本于灵枢之言。未可遽详也。朱氏活人书可见。其略云。足太阳膀胱。起于目内 。上头。连于风府。分为四道。下项。并正别脉上下六道。以行于背。与身为经。太阳之经。为诸阳主气。或中寒邪。必发热而恶寒。缘头项腰脊。足太阳经所过处。今头项痛。腰脊强。身体疼。其尺寸脉俱浮者。故知太阳经受病。此其大略也。
问曰。阳明经何如。朱氏曰。足阳明胃之经。从鼻起。挟于鼻。络于目。下咽。分为四道。并正别脉六道。上下行腹。纲维于身。盖诸阳在表。阳明主肌肉。络于鼻。故病患身热。目疼。鼻干。不得卧。其脉尺寸俱长者。故知阳明经受病。
问曰。少阳经何如。朱氏曰。足少阳胆之经。起目外 。(外当作锐)络于耳。分为四道。下缺盆。循于胁。并正别脉六道上下。主经营百节。流气三部。故病患胸胁痛而耳聋。或口苦咽干。或往来寒热而呕。其脉尺寸俱弦者。知少阳经受病也。
问曰。太阴经何如。朱氏曰。足太阴脾之经。为三阴之首。其脉布于脾胃。络于嗌喉。故病患腹满而嗌干。其脉尺寸俱沉细者。知太阴经受病也。
问曰。少阴经何如。朱氏曰。足少阴肾之经。其脉起于足小趾之下。斜趣足心。别行者入跟中。上至股内后廉。贯肾络膀胱。直行。从肾上贯肝膈。入肺中。系舌本。伤寒热气入于脏。流入于少阴之经。少阴主肾。肾恶燥。故渴而引饮。又经发汗吐下以后。脏腑空虚。津液枯竭。肾有余热亦渴。故病患口燥舌干而渴。其脉尺寸俱沉者。少阴受病也。
问曰。厥阴何如。朱氏曰。足厥阴肝之经。厥者尽也。灵枢经亥为左足之厥阴。戌为右足之厥阴。两阴俱尽。故曰厥阴。夫阴尽为晦。阴出为朔。厥阴者。以阴尽为义也。其脉循阴器而络于舌本。脉弗营则筋急。筋急则引舌与卵。故唇青舌卷而囊缩。凡病患烦满而囊缩。其脉尺寸俱微缓者。知厥阴经受病也。
问曰。六经之脉状何如。仲景曰。尺寸俱浮者。太阳受病也。尺寸俱长者。阳明受病也。尺寸俱弦者。少阳受病也。尺寸俱沉细者。太阴受病也。尺寸俱沉者。少阴受病也。尺寸俱微缓者。厥阴受病也。
问曰。阳明厥阴之义何也。素问七十四篇曰。阳明何谓也。岐伯曰。两阳合明也。厥阴何谓也。岐伯曰。两阴交尽也。
雍曰。自此以下。皆仲景本论。更不设问。恐滋繁言。第曰仲景曰。继则又曰而已。其他书所言。及有疑者。方设问以答之。本论有仲景原答问者。则首曰仲景问曰是也。其次并根据仲景本论。先后不复易云。
仲景曰。脉尺寸俱浮者。太阳受病也。当一二日发。以其上连风府。故头项痛。腰脊强。
又曰。太阳之为病。脉浮。头项强痛而恶寒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热。汗出。恶风。脉缓(谓浮而缓)者。名曰中风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或已发热。或未发热。必恶寒。体痛。呕逆。脉阴阳俱紧者。名曰伤寒。王叔和曰。太阳病。脉浮而数。可发其汗。属桂枝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未解。其脉浮弱。当以汗解。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头痛发热。汗出恶风。若恶寒。属桂枝证。汗出恶寒。亦属桂枝。常颖士器之补治论曰。汗出恶风。宜桂枝汤。无汗恶寒。宜麻黄汤。雍曰。中风伤寒二证。本以有汗无汗而分。桂枝麻黄二汤。亦分有汗无汗而用。故汗出亦有恶寒者。亦属中风。王叔和亦用桂枝。不以恶寒而改用麻黄者。谓其有汗也。
问曰。太阳一经。何其或有汗或无汗也。雍曰。系乎营卫之气也。营行脉中。卫行脉外。亦以内外和谐而后可行也。风邪之气。中浅则中卫。中卫则卫强。卫强不与营相属。其 悍之气。随空隙而外出。则为汗矣。故有汗者。卫气遇毛孔而出者也。寒邪中深。则涉卫中营。二气俱受病。无一强一弱之证。寒邪营卫相结而不行。则卫气无自而出。必用药发其汗。然后邪去而营卫复通。故虽一经。有有汗无汗二证。亦有桂枝解表麻黄发汗之治法不同也。仲景论营卫和不和。俱见于后。
千金曰。伤寒一日。太阳脉弱。至四日。太阴脉大。
仲景曰。伤寒一日。太阳受之。脉若静者。为不传。颇欲吐。若躁烦。脉数急者。为传也。常器之曰。宜辨中风伤寒。有汗无汗。用麻黄桂技二汤。孙真人曰。太阳病三四日。不吐下。见芤。乃汗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热而渴。不恶寒者。为温病。若发汗已。身灼热者。名风温。风温为病。脉阴阳俱浮。自汗出。身重。多眠睡。鼻息必鼾。语言难出。若被下者。小便不利。直视失溲。若被火者。微发黄色。剧则如惊痫。时螈 。若火熏之。一逆尚引日。再逆促命期。常器之补治论曰。转下火熏。皆为逆也。可白虎加人参汤、桂枝柴胡各半汤、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。雍曰。救逆汤治被火熏则无疑。桂枝柴胡各半汤。即柴胡桂枝汤也。然有三证。汗多亡阳。外证未去。虽谵语。亦不可下。当和营卫。通津液。用柴胡桂枝汤。此未被下时可用也。若已发汗。又复下之。小便不利。渴而不呕。此为未解。宜柴胡桂枝干姜汤。此被下后。小便不利而渴者。可用也。若伤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满烦惊。小便不利。用柴胡加龙骨牡蛎汤。此被下后。小便不利。有烦惊证者。可用也。惟白虎加人参汤。治大渴饮水。口干舌燥。无表证者。可服。脉浮。表未解者。不可服。今温病风温。表未解者。皆脉浮。则不可服明矣。白虎加人参。本治里热太阳发热而渴。非里热不可服。故今去之。
又曰。病有发热恶寒者。发于阳也。无热恶寒者。发于阴也。发于阳者。七日愈。发于阴者。六日愈。以阳数七。阴数六故也。庞氏曰。发于阳者。随证用汗药攻其表。发于阴者。用四逆辈温其内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头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。针足阳明。(庞云补三里穴)使经不传则愈。问曰。经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而论。言七日以上自愈何也。雍曰。感之重而证有变异者死。感之轻而证无变异者自愈也。
又曰。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。十二日愈。(庞注云。方言曰。南楚疾愈。或谓之瘥。或谓之了。)
又曰。病患身大热。反欲得近衣者。热在皮肤。寒在骨髓也。身大寒。反不欲近衣者。寒在皮肤。热在骨髓也。朱氏曰。热在皮肤者。表热里寒。宜先与阴旦汤。寒已。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温其表。寒在皮肤者。表寒里热。宜先以白虎加参汤除热。次以麻桂各半汤解其表。大抵病有标本。治有先后。表热里寒。脉必沉而迟。手足微厥。下利清谷也。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。四逆汤、通脉四逆汤主之。表寒里热者。脉必滑而厥。口燥舌干也。所以少阴恶寒而蜷。时时自烦。不欲浓衣。用大柴胡汤下之而愈。雍曰。皮肤固为表而骨髓为里。有二说。所以仲景不直言表里。而曰皮肤骨髓也。夫表里者。人身之阴阳也。灵枢六篇曰。内有阴阳。外亦有阴阳。在内者。五脏为阴。六腑为阳。在外者。筋骨为阴。皮肤为阳。今朱氏虽从表里法治之。然是以在内治里之法。而治在外之里也。常器之只用桂枝麻黄各半汤。虽亦有理。又疑麻黄虽能和营卫。而不至骨髓。朱氏似失之深。常氏似失之浅。宜于二者之间消息用药。或用朱氏之药。则少与之。用常氏之药。则多与之可也。
又曰。太阳中风。阳浮而阴弱。阳浮者热自发。阴弱者汗自出。啬啬恶寒。淅淅恶风。翕翕发热。鼻鸣干呕者。桂枝汤主之。千金翼曰。太阳中风。发热而恶寒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头痛发热。汗出恶风者。桂枝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项背强KT KT 。反汗出恶风者。桂枝加葛根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后。其气上冲者。可与桂枝汤。若不上冲者。不可与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三日。已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温针。仍不解者。此为坏病。桂枝不中与也。观其脉证。知犯何逆。随证治之。
又曰。桂枝本为解肌。若其人脉浮紧。发热汗不出者。不可与之。常须识此。勿令误也。常器之云。可麻黄汤。
又曰。若酒客病。不可与桂枝汤。得汤则呕。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又曰。喘家作桂枝汤。加浓朴杏子佳。
又曰。凡服桂枝汤吐者。其后必吐脓血也。常氏曰。可服类要芍药地黄汤。雍曰。见脓血而后可服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汗。遂漏不止。其人恶风。小便难。四肢微急。难以屈伸者。桂枝加附子汤主之。千金云。桂枝汤加附子一个炮即是。庞氏曰。若小便数。切不可行此汤。宜用芍药甘草汤。若误行桂枝加附子汤攻表。则咽干烦躁。厥逆呕吐者。作甘草干姜汤与之。以复阳气。若厥愈足温。更与芍药甘草汤。其脚即伸。若胃气不和。谵语者。少与调胃承气汤。微溏则谵语止。雍曰。此仲景治自汗小便数之法。庞氏以治发汗漏不止小便数。其证实一也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后。脉促胸满者。桂枝去芍药汤主之。若微恶寒者。桂枝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疟状。发热恶寒。热多寒少。其人不呕。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发。脉微缓者。为欲愈也。脉微而恶寒者。此阴阳俱虚。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。面色反有热色者。未欲解也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身必痒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初服桂枝汤。反烦不解者。先刺风池风府。却与桂枝汤则愈。雍曰。仲景云。太阳受病。上连风府。故治伤寒以风府为要穴。风池次之。然风府近脑户。或疑不敢刺。在法又禁灸。风池则灸刺皆无禁也。
又曰。服桂枝汤。大汗出。脉洪大者。与桂枝汤如前法。若形似疟。日再发者。汗出必解。宜桂枝二麻黄一汤。
又曰。服桂枝汤。大汗出后。大烦渴不解。脉洪大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热恶寒。热多寒少。脉微弱者。此无阳也。不可发汗。宜桂枝二越婢一汤。千金云。不可发汗。
又曰。服桂枝汤。或下之。仍头项强痛。翕翕发热。无汗。心下满。微痛。小便不利者。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。自汗出。小便数。心烦。微恶寒。脚挛急。反与桂枝汤。欲攻其表。此误也。得之便厥。咽中干。烦躁吐逆者。作甘草干姜汤与之。以复其阳。若厥愈足温者。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。其脚即伸。若胃气不和。谵语者。少与调胃承气汤。若重发汗。复加烧针者。四逆汤主之。(见九卷)
仲景问曰。证象阳旦。(阳旦即桂枝异名)按法治之而增剧。厥逆。咽中干。两胫拘急而谵语。师言夜半手足当温。两脚当伸。后如师言。何以知此。答曰。寸口脉浮而大。浮则为风。大则为虚。风则生微热。虚则两胫挛。病证象桂枝。因加附子参其间。增桂令汗出。附子温经。亡阳故也。厥逆。咽中干。烦躁。阳明内结。谵语烦乱。更饮甘草干姜汤。夜半阳气还。两足当热。胫尚微拘急。重与芍药甘草汤。尔乃胫伸。以承气汤微溏。则止其谵语。故知病可愈。雍曰。此一段问答。重解释前段误用桂枝加附子之证。按法治之。谓令服桂枝汤也。以此推之。则证象阳旦者。小便不利。则用桂枝加附子汤。小便数。则用甘草干姜汤、芍药甘草汤。惟以小便为准耳。庞氏曰。两胫挛。小便数。仍汗出。为津液少。不可误行桂枝汤。宜补虚退热。用芍药甘草汤通治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项背强KT KT 。无汗恶风。葛根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汤主之。(一云。用葛根茯苓黄连汤。方未见。疑即葛根黄芩黄连汤。)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不下利。但呕者。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千金云。葛根汤中加半夏半升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桂枝证。医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脉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头痛发热。身疼腰痛。骨节疼痛。恶风。无汗而喘者。麻黄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。宜麻黄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十日已去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胁痛者。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者。与麻黄汤。
问曰。太阳病论有言至七日以上。有言十日已去。若此之类。未知传经与不传经也。雍曰。究其意。义虽可见。又当以脉证辨之。且如七日以上自愈者。谓六日传经已遍而无变异也。十日已去。设有胸满胁痛者。是传阳明也。其脉浮而无他证者。只在太阳不传。故仲景犹用麻黄也。所以朱氏言寒邪中人。不必皆始于太阳。兼有首尾止在一经。或间传一二经。不可以一理推。但据脉与外证治之。若过日多。脉大浮数。按之不足者。尚责太阳。发汗而愈。此即仲景十日已去脉但浮者。服麻黄汤之意也。有汗者何如。曰。详证于诸桂枝汤中选用之。朱又云。不必皆始于太阳者何如。曰。雍虽未之见。在理应有之。须证脉可辨。如感疾头不甚痛。即非太阳也。盖感病之变异者也。如巨阳先受邪。则世俗谓之正伤寒也。
仲景曰。太阳中风。脉浮紧。发热恶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烦躁者。大青龙汤主之。若脉微弱。汗出恶风者。不可服。服之则厥逆。筋惕肉 。此为逆也。雍曰。中风而脉浮紧。是中风见寒脉也。故可服。若脉微弱。则非寒脉。又汗出恶风。亦皆中风证。故不可服。设服之。则汗漏不止。筋惕肉 而死。筋惕肉 者。以亡阳故也。其详别见可汗门中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缓。身不疼。但重。乍有轻时。无少阴证者。大青龙汤发之。雍曰。伤寒而脉浮缓。是伤寒见风脉也。少阴里证。大青龙发表药。故无少阴证者可服。少阴。口燥舌干而渴是也。庞氏云。当作无太阴证。且仲景于不可发汗证中。已言少阴病不可发汗。况用大青龙汤。尤为不可。则此用少阴字为无疑。而庞氏因脉证相似。乃云当作太阴证。虽庞氏之误。然太阴病亦不可发汗。三阴皆不可服。特少阴最为紧急耳。仲景大青龙汤。惟此两证。以其汗出亡阳太暴。善医者复不敢用。往往临时审证。以他药代之。若用桂枝麻黄各半汤亦好。惟是力缓。宜多服和解之。
又曰。伤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气。干呕发热而咳。或渴。或利。或噎。或小便不利少腹满。或喘者。小青龙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心下有水气。咳而微喘。发热不渴。服汤已渴者。此寒气欲解也。小青龙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外证未解。脉浮弱者。当以汗解。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。微喘者。表未解故也。桂枝加浓朴杏子汤主之。千金云。宜桂枝汤。一云麻黄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外证未解者。不可下也。下之为逆。欲解外者。宜桂枝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先发汗不解。而复下之。脉浮者不愈。浮为在外。而反下之。故令不愈。今脉浮。故知在外。当须解外则愈。宜桂枝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紧。无汗。发热。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证仍在。此当发其汗。服药已。微除。其人发烦。目瞑。剧者必衄。衄乃解。所以然者。阳气重故也。麻黄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紧。发热身无汗。自衄者愈。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。阳气怫郁在表。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。不足言。阳气怫郁不得越。当汗不汗。其人躁烦。不知痛处。乍在腹中。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气。但坐。以汗出不彻。故也。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不彻。以脉涩。故知之。庞氏云。宜麻黄汤。雍曰。庞氏在阳明。以古本差误。仍改本。
又曰。脉浮数者。法当汗出而愈。若下之。身重心悸者。不可发汗。当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脉微。此里虚。须表里实。津液自和。便自汗出愈。常器之云。汗不出者。可与小柴胡汤。雍曰。若心下悸而烦。宜小建中汤。表里俱虚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设若用柴胡和解。亦宜用柴胡桂枝和其营卫以通津液。此证是下后里虚。故仲景待其气复。津液自和而汗出。不必更用药。此一证。非有证无治。其不用药。便是治法也。常氏必欲和解之。疑其用药太重。故雍以柔剂少杀其力。庶几得中。要之能少忍。待其自和。从仲景不用药法为上也。
又曰。脉浮紧者。法当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(谓发汗也)假令尺中迟者。不可发汗。何以知其然。以营气不足。血少故也。雍曰。此一证与前证略相似。宜小建中汤。次则柴胡桂枝汤。又不若待其别见证而治之。盖前证是下后证。当无别证出。故仲景不用药。此证是汗前证。须别有证出。故不若少待之。既知血少。不可便用小柴胡汤也。
又曰。脉浮者。病在表。可发汗。宜麻黄汤。
又曰。脉浮而数者。可发汗。宜麻黄汤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。浮则为风。紧则为寒。风则伤卫。寒则伤营。营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可发其汗。宜麻黄汤。
又曰。病常自汗出者。此为营气和。营气和者外不谐。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耳。以营行脉中。卫行脉外。复发其汗。营卫和则愈。宜桂枝汤。
问曰。营气既和。何为自汗出也。雍曰。平人营卫之气。常自和也。设卫中于风。而营不中于寒。是卫有邪气。而营无邪气也。有邪气者强。无邪气者弱。一强一弱。故营不得与卫气谐和而独和。则卫气无所根据。以 悍无所根据之气。又以邪气济之。两气盈溢。溪谷不能容。营深而卫浅。故卫气于皮肤间。不得内合于营。而外见隙穴。则出为自汗也。用桂枝解其肌。则卫之邪气去。卫无邪气。则其气自衰。自然还内与营和而汗止矣。
仲景曰。病患脏无他病。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。此卫气不和也。先其时发汗则愈。宜桂枝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紧。不发汗。因致衄者。麻黄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不大便六七日。头痛有热者。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里。仍在表也。不可与之。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。必衄。宜桂枝汤。常器之云。或疑其误也。设须发汗。当用麻黄汤。不然。用桂枝麻黄各半汤。取其小小汗出而已。雍曰。仲景书。桂枝无治衄法。麻黄有治衄法。故此一证。常氏疑其有误而改用麻黄也。设若头不痛。则不衄。不衄则不可用麻黄。故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取小汗而已。更宜以有汗无汗决之。仲景书安得无传写之误也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。解。半日许。复烦。其脉浮数者。可更发汗。宜桂枝汤主之。雍曰。须言半日许者。以过此而复烦。即属劳复。不用桂枝汤也。
又曰。凡病。若发汗。若吐。苦下。若亡血亡津液。阴阳自和者。必自愈。雍曰。言凡者。不止谓伤寒也。若伤寒未和者。少待其和。或须药。可柴胡桂枝汤少与之。不必用小柴胡也。
又曰。大下之后。复发汗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。得小便利者。必自愈。雍曰。不必更以药利其小便。自待其通则愈。
又曰。下之后。复发汗。必振寒。脉微细。所以然者。以内外俱虚故也。常氏曰。素无热人。可与芍药附子汤。有热人。可与黄 建中汤。
又曰。下之后。复发汗。昼日烦躁不得眠。夜而安静。不呕不渴。无表证。脉沉微。身无大热者。干姜附子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身疼痛。脉沉迟者。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不可更行桂枝汤。汗出而喘。无大热者。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其人脐下悸者。欲作奔豚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过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。欲得按者。桂枝甘草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腹胀满者。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若吐若下后。心下逆满。气上冲胸。起则头眩。脉沉紧。发汗则动经。身为振振摇者。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。病不解。反恶寒者。虚故也。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。若下之。病仍不解。烦躁者。茯苓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恶寒者。虚故也。不恶寒。但热者。实也。当和胃气。与调胃承气汤。雍曰。虚者。芍药甘草附子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汗后。大汗出。胃中干。烦躁不得眠。欲得饮水者。少少与饮之。令胃气和则愈。若脉浮。小便不利。微热消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已。脉浮数。烦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汗出而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。茯苓甘草汤主之。
又曰。中风发热。六七日不解而烦。有表里证。渴欲饮水。水入则吐者。名曰水逆。五苓散主之。
又曰。未持脉时。病患叉手自冒心。师因教试令咳。而不咳者。此必两耳聋无闻也。所以然者。以重发汗。虚故如此。常器之云。素无热人。可与芍药附子汤。素有热人。可与黄 建中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饮水多。必喘。以水灌之。亦喘。常云。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水药不得入口为逆。若更发汗。必吐下不止。常云。可与半夏茯苓汤。
又曰。发汗吐下后。虚烦不得眠。若剧者。必反复颠倒。心中懊。栀子豉汤主之。若少气者。栀子甘草豉汤主之。若呕者。栀子生姜豉汤主之。
又曰。发汗。若下之。而烦热。胸中窒者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大下之后。身热不去。心中结痛者。未欲解也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下后。心烦腹满。卧起不安者。栀子浓朴汤主之。
又曰。凡用栀子汤。病患旧微溏者。不可与服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发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发热。心下悸。头眩。身动。振振欲擗地者。真武汤主之。
又曰。咽喉干燥者。不可发汗。常氏云。可与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疮家虽身疼痛。不可发汗。汗出则 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淋家不可发汗。发汗必便血。
又曰。衄家不可发汗。汗出。必额上陷。脉急紧。直视。不能 。不得眠。常氏云。可犀角地黄汤。
又曰。亡血家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寒 而振。常氏云。可与芍药地黄汤。
又曰。汗家重发汗。必恍惚心乱。小便已。阴疼。与禹余粮丸。方本阙。常氏云。禹余粮石一味。火 散服亦可。雍曰。用禹余粮不用石。石乃壳也。
又曰。病患有寒。复发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常氏云。可服乌梅丸。雍曰。宜服理中丸。
又曰。本发汗。而复下之。此为逆也。若先发汗。治不为逆。本先下之。而反汗之。为逆。若先下之。治不为逆。雍曰。此为病当先汗。而反先下之。故为逆也。若已汗而复下之者。不为逆也。或病当先下。而反先汗之。故为逆也。若已下而后汗之者。不为逆也。如太阳证。当汗。而反下之。少阴证。当下。而反汗之。皆为逆也。
仲景曰。伤寒。医下之。续得下利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。清便自调。急当救表。救里。宜四逆汤。救表。宜桂枝汤。雍曰。此谓太阳证误下之者。
又曰。病发热头痛。脉反沉。若不瘥。身体疼痛。当救其里。宜四逆汤。雍曰。此太阳病而得少阴脉。故急当救里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复发汗。以此表里俱虚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。然后复下之。常氏云。和表。用小柴胡汤。复下。用调胃承气汤。雍曰。汗出表和。则不必复下。
又曰。太阳病未解。脉阴阳俱停。(一作微)必先振 。汗出而解。但阳脉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千金云。宜桂枝汤。但阴脉微(一有而尺脉实四字)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调胃承气汤。(一云宜大柴胡汤)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热汗出者。此为营弱卫强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风者。宜桂枝汤。雍曰。邪风。在卫之风也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中风。往来寒热。胸胁苦满。默默不欲饮食。心烦喜呕。或胸中烦而不呕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胁下痞硬。或心下悸小便不利。或不渴身有微热。或咳者。与小柴胡汤主之。
又曰。血弱气尽。腠理开。邪气因入。与正气相搏。结于胁下。正邪分争。往来寒热。休作有时。默默不欲饮食。脏腑相连。其痛必下。邪高痛下。故使呕也。(一云脏腑相连其病必胁膈中痛)小柴胡汤主之。服柴胡汤已。渴者。属阳明也。以法治之。常器之云。亦与小柴胡汤。待其便坚。方可用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得病六七日。脉迟浮弱。恶风寒。手足温。医二三下之。不能食而胁下满痛。面目及身黄。颈项强。小便难者。与柴胡汤。后必下重。本渴而饮水呕者。柴胡不中与也。食谷者哕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、小半夏橘皮汤。雍曰。出千金十八卷痰饮门。若证象阳旦小便难者。属桂枝加附子汤。(见前卷)
又曰。伤寒四五日。身热恶风。颈项强。胁下满。手足温而渴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阳脉涩。阴脉弦。法当腹中急痛。先与小建中汤。不瘥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中风。有柴胡证。但见一证便是。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。若柴胡证不罢者。复与柴胡汤。必蒸蒸而振。却发热汗出而解。雍曰。柴胡汤证。误以他药下之者也。
又曰。伤寒二三日。心中悸而烦者。小建中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过经十余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后四五日。柴胡证仍在者。先与小柴胡汤。呕不止。心下急。郁郁微烦者。为未解也。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。雍曰。呕止小安者。勿服大柴胡也。
又曰。伤寒十三日不解。胸胁满而呕。日晡所发潮热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证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热者实也。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。
千金曰。柴胡加大黄芒硝桑螵蛸汤也。
又曰。伤寒十三日不解。过经谵语者。以内有热也。当以汤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大盒饭硬。而反下利。其脉调和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脉当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为内实也。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不解。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。当先解其外。外解已。但少腹急结者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气汤。雍曰。外不解者。未可攻。先解其外。千金用桂枝汤。
又曰。伤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满烦惊。小便不利。谵语。一身尽重。不可转侧者。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腹满。谵语。寸口脉浮而紧。此肝乘脾也。名曰纵。刺期门。伤寒发热。啬啬恶寒。大渴欲饮水。其腹必满。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。名曰横。刺期门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二日反躁。反熨其背而大汗出。火气入胃。胃中水竭躁烦。必发谵语。十余日。振 自下利者。此为欲解也。(后不可火证中曰振而反汗出为欲解)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。欲小便不得。反呕。欲失溲。足下恶风。大便硬。小盒饭数。而反不数及多。大便已。头卓然而痛。其人足心必热。谷气下流故也。常云。可与白虎加人参汤、五苓散、调胃承气汤。雍曰。常氏之意。谓火气入胃。胃中枯燥。故用白虎加人参汤解之。然须无表证。渴饮水者可服。有表证者不可服。以白虎解里热故也。小便不利者。固当用五苓散。然渴饮水者宜服。其大便硬者。用调胃承气汤。亦小便不利则可服。小便利者反不可服。振 反汗出者。若自下利。皆不宜服。若无上诸证而大便硬。或不通。谵语仍在者。然后可服。此一论证多。宜审之。若欲解诸证未生时势。须先去火邪。宜救逆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中风。以火劫发汗。邪风被火热。血气流溢。失其常度。两阳相熏灼。其身发黄。阳盛则欲衄。阴虚则小便难。阴阳俱虚竭。身体则枯燥。但头汗出。剂颈而还。腹满微喘。口干咽烂。或不大便。久则谵语。甚者至哕。手足躁扰。捻衣摸床。小便利者。其人可治。常氏云。可桂枝去芍药加龙骨牡蛎救逆汤、五苓散、大承气汤。雍曰。救逆则可。阴阳俱虚。身体枯燥。大承气不敢用。小便不利。与五苓散。发黄者。茵陈蒿汤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。医以火迫劫之。亡阳。必惊狂。起卧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形作伤寒。其脉不弦紧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必谵语。弱者发热脉浮。解之。当汗出愈。常氏云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经不解。必圊血。名为火邪。常氏云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、黄芩芍药汤。
又曰。脉浮热甚。而反灸之。此为实。实以虚治。因火而动。必咽燥唾血。常氏云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。
又曰。微数之脉。慎不可灸。因火为邪。则为烦逆。追虚逐实。血散脉中。火气虽微。内攻有力。焦骨伤筋。血难复也。常氏云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。欲其有汗。宜柴胡桂枝汤。
又曰。脉浮。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无从出。因火而盛。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欲自解者。必当先烦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脉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雍曰。宜少与救逆汤。(活人书第十方)
又曰。烧针令其汗。针处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发奔豚。气从少腹上冲心者。灸其核上各一壮。与桂枝加桂汤。更加桂二两。
又曰。火逆下之。因烧针烦躁者。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伤寒者。加温针。必惊也。常氏曰。可根据前救逆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当恶寒发热。今自汗出。反不恶寒发热。关上脉细数者。以医吐之过也。一二日吐之者。腹中饥。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吐之者。不喜糜粥。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。以医吐之所致也。此为小逆。常氏曰。可与小半夏汤、小温中汤。亦可与半夏干姜汤。(出金匮方)雍曰。活人书大半夏汤、小半夏加茯苓汤、半夏生姜汤。皆可选用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吐之。但太阳病当恶寒。今反不恶寒。不欲近衣。此为吐之内烦也。常氏曰。可与竹叶石膏汤。
又曰。病患脉数。数为热。当消谷引食。而反吐者。此以发汗。令阳气微。膈气虚。脉乃数也。数为客热。不能消谷。以胃中虚冷。故吐也。常氏云。可与小半夏汤、小温中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过经十余日。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满。郁郁微烦。先此时自极吐下者。与调胃承气汤。若不尔者。不可与。但欲呕。胸中痛。微溏者。此非柴胡证。以呕。故知极吐下也。雍曰。与调胃承气汤者。谓前证也。后证但欲呕以下。非柴胡证。宜桔皮汤、大半夏加桔皮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六七日。表证仍在。脉微而沉。反不结胸。其人发狂者。以热在下焦。少腹当硬满。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阳随经。瘀热在里故也。抵当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身黄。脉沉结。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为无血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血证谛也。抵当汤主之。常氏云。小便不利无血者。与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有热。少腹满。应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为有血也。当下之。不可余药。宜抵当丸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小便利者。以饮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必苦里急也。常氏曰。可茯苓桂枝甘草生姜汤、猪苓汤。雍曰。小便利。用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。小便少。应用猪苓汤。
仲景问曰。病有结胸。有脏结。其状何如。答曰。按之痛。寸脉浮。关脉沉。名曰结胸也。
又曰。何谓脏结。答曰。如结胸状。饮食如故。时时下利。寸口脉浮。关脉小细沉紧。名曰脏结。舌上白苔滑者。难治。常氏曰。可刺关元穴。
又曰。脏结无阳证。不往来寒热。(一云寒而不热)其人反静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常氏云。可刺关元穴。雍曰。宜灸。
又曰。病发于阳而反下之。热入。因作结胸。病发于阴而反下之。(一作汗之千金方同)因作痞。所以成结胸者。以下之太早故也。
又曰。结胸者。项亦强。如柔 状。下之则和。宜大陷胸丸。
又曰。结胸证。其脉浮大者。不可不。下之则死。常氏云。可与增损理中丸并蜜丸服。如未效。用黄连七寸。巴豆七粒。二味捣如泥。封脐上。灼艾灸热。渐效。
又曰。结胸证悉具。烦躁者亦死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而动数。浮则为风。数则为热。动则为痛。数则为虚。头痛发热。微盗汗出。而反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医反下之。动数变迟。膈内拒痛。(一云头痛则眩千金方同)胃中空虚。客气动膈。短气躁烦。心中懊 。阳气内陷。心下因硬。则为结胸。大陷胸汤主之。若不结胸。但头汗出。余处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身必发黄也。常氏云。发黄者。与茵陈蒿汤。煎茵陈浓汁调五苓散亦可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结胸热实。脉沉而紧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十余日。热结在里。复往来寒热者。与大柴胡汤。但结胸。无大热者。此为水结在胸胁也。但头微汗出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重发汗而复下之。不大便五六日。舌上燥而渴。日哺所小有潮热。(一云日哺所发心胸大烦)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小结胸病。正在心下。按之则痛。脉浮滑者。小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二三日。不能卧。但欲起。心下必结。其脉微弱者。此本有寒分也。常云。可增损理中丸。反下之。若利止。必作结胸。常云。可大小陷胸汤主之。利未止者。四日复下之。此作协热利也。常云。白头翁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。其脉促。(一作纵)不结胸者。此为欲解也。脉浮者。必结胸。常云。可增损理中丸。脉紧者。必咽痛。常云。可桔梗甘草汤。脉弦者。必两胁拘急。常云。小柴胡汤。脉细数者。头痛未止。常云。可葱须汤。脉沉紧者。必欲呕。常云。可七物黄连汤。脉沉滑者。协热利。常云。可白头翁汤。脉浮滑者。必下血。常云。可与类要柏皮汤。
又曰。病在阳。应以汗解之。反以冷水 之。若灌之。其热被劫不得去。弥更益烦。肉上粟起。意欲饮水。反不渴者。服文蛤散。若不瘥者。与五苓散。寒实结胸。无热证者。与三物小陷胸汤。白散亦可服。
又曰。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头项强痛。或眩冒。时如结胸。心下痞硬者。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。慎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脉弦。五六日谵语不止。当刺期门。
又曰。妇人中风。发热恶寒。经水适来。得之七八日。热除。而脉迟身凉。胸胁下满如结胸状。谵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也。当刺期门。随其实而泻之。常氏云。随其实而泻。谓针家当行泻法也。亦可用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妇人中风七八日。续得寒热。发作有时。经水适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其血必结。故使如疟状。发作有时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发热。经水适来。昼日明了。暮则谵语。如见鬼状。此为热入血室。无犯胃气。及上二焦。必自愈。雍曰。上焦中焦。营卫所出也。如不自愈者。服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发热微恶寒。支节烦疼。微呕。心下支结。外证未去者。柴胡桂枝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已发汗而复下之。胸胁满。微结。小便不利。渴而不呕。但头汗出。往来寒热。心烦者。为未解也。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头汗出。微恶寒。手足冷。心下满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。脉细者。此为阳微结。必有表复有里也。脉沉亦在里也。汗出为阳微。假令纯阴结。不得复有外证。悉入在里。此为半在里。半在外也。脉虽沉紧。不得为少阴病。所以然者。阴不得有汗。今头汗出。故知非少阴也。可与小柴胡汤。设不了了者。得屎而解。雍曰。实者。大柴胡。虚者。蜜煎导之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呕而发热者。柴胡汤证具。而以他药下之。柴胡证仍在者。复与柴胡汤。此虽已下之。不为逆。必蒸蒸而振。却发热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满而硬痛者。此为结胸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但满而不痛者。此为痞。柴胡不中与之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而反下之。成结胸。心下硬。下利不止。水浆不下。其人心烦。常氏曰。可半夏生姜二泻心汤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。则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气痞耳。常氏曰。可小陷胸汤、生姜泻心汤。雍曰。宜半夏泻心汤、枳实理中丸。
又曰。太阳中风。下利呕逆。表解者。乃可攻之。其人 汗出。发作有时。头痛。心下痞硬。满引胁下痛。干呕短气。汗出不恶寒者。此表解里未和也。十枣汤主之。雍曰。十枣汤太峻。后人未易用。当以槟榔汤代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医发汗。遂发热恶寒。因复下之。心下痞。表里俱虚。阴阳气并竭。无阳则阴独。复加烧针。因胸烦。面色青黄。肤者。难治。今色微黄。手足温者。易愈。常氏曰。可生姜泻心汤、小柴胡汤、桂枝去芍药加龙骨牡蛎救逆汤。雍曰。此难治之证。一言不可尽。临时更详轻重。痞甚则先泻心。发热恶寒甚。则先柴胡。火逆甚。则先救逆。从所重治之。
又曰。心下痞。按之濡。其脉关上浮者。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。
又曰。心下痞。而复恶寒汗出者。附子泻心汤主之。
又曰。本以下之。故心下痞。与泻心汤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烦。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一方云。忍之一日乃愈。
又曰。伤寒汗出。解之后。胃中不和。心下痞硬。干噫食臭。胁下有水气。腹中雷鸣下利者。生姜泻心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硬而满。干呕。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故使硬也。甘草泻心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服汤药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泻心汤已。复以他药下之。利不止。医以理中与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。复利不止者。当利者小便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吐下后。发汗。虚烦。脉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胁下痛。气上冲咽喉。眩冒。经脉动惕者。久而成痿。常氏云。可茯苓甘草白术生姜汤。成痿者。振痿汤。雍曰。当作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解后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旋覆代赭汤主之。
又曰。下后。不可更行桂枝汤。若汗出而喘。无大热者。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外证未除。而数下之。遂协热而利。利下不止。心下痞硬。表里不解者。桂枝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大下后。复发汗。心下痞。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当先解表。表解。乃可攻痞。解表。宜桂枝汤。攻痞。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呕吐而下利者。大柴胡汤主之。
又曰。病如桂枝证。头不痛。项不强。寸脉微浮。胸中痞硬。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。此为胸有寒也。当吐之。宜瓜蒂散。
又曰。病患胁下素有痞。连在脐旁。痛引少腹入阴筋者。此名脏结。死。常氏云。可刺大赫。在腹部第二行。
又曰。伤寒病。若吐若下后。七八日不解。热结在里。表里俱热。时时恶风。大渴。舌上干燥而烦。欲饮水数升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无大热。口燥渴。心烦。背微恶寒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。发热无汗。其表不解者。不可与白虎汤。渴欲饮水。无表证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心下硬。颈项强而眩者。当刺大椎肺俞肝俞。慎勿下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少阳合病。自下利者。与黄芩汤。若呕者。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胸中有热。胃中有邪气。腹中痛。欲呕吐者。黄连汤主之。
又曰。风湿相搏。骨节烦疼。掣痛不得屈伸。近之则痛剧。汗出短气。小便不利。恶风不欲去衣。或身微肿者。甘草附子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滑。此表有热。里有寒。白虎汤主之。雍曰。此一证传写之误。校正者谓热结在里。表里俱热。此即仲景吐下后。欲饮水数升。白虎加人参汤之证。又非此也。仲景别条云。伤寒脉浮。发热无汗。其表不解。不可与白虎。表不解者。尚不可服。况里有寒者乎。详此证。当作伤寒脉浮滑。此表里有热。白虎汤主之。是亦仲景之言。故仲景厥阴论中。脉滑而厥。亦为里有热。亦用白虎也。
又曰。伤寒脉结代。心动悸。炙甘草汤主之。
又曰。脉。按之来缓。时一止。复来者。名曰结。又脉来动而中止。更来小数。中有远者反动。名曰结。阴也。脉来动而中止。不能自还。因而复动。名曰代。阴也。得此脉者。必难治。雍曰。宜炙甘草汤。难治者。谓代阴脉也。金匮要略云。脉结心悸。炙甘草汤是也。仲景曰。伤寒八九日。风湿相搏。身体疼烦。不能自转侧。不呕不渴。脉浮虚而涩者。桂枝附子汤主之。若其人大便硬。小便自利者。去桂枝。加白术汤主之。雍曰。桂枝附子汤。非桂枝加附子汤也。朱氏名曰桂附汤者是也。所主不同。而世多误用。故朱氏少辨其名。今桂枝加附子汤。系桂枝第六方。桂枝附子汤。系桂枝第十七方。去桂加白术者。谓自桂枝附子汤中去桂枝加白术。非谓桂枝加附子汤中加减也。宜详之。
又曰。病欲吐者不可下。常氏云。可小半夏加橘皮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有外证未解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常氏云。可桂枝麻黄各半汤。雍曰。根据可汗证中。用桂枝二麻黄一汤。
又曰。病发于阳。而反下之。热入因作结胸。病发于阴。而反下之。(官本及脉经汗之皆作下之)因作痞。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。则作痞。常氏云。可小陷胸汤、泻心汤。雍曰。宜用半夏泻心汤。
仲景曰。尺寸俱长者。阳明受病也。当二三日发。以其脉侠鼻。络于目。故身热。目疼。鼻干。不得卧。庞氏曰。此证恶寒。可发汗。若恶寒罢。反自汗恶热者。为胃家实。属正阳阳明。宜调胃承气汤。
仲景问曰。病有太阳阳明。有正阳阳明。有少阳阳明。何谓也。
答曰。太阳阳明者。脾约是也。正阳阳明者。胃家实是也。少阳阳明者。发汗利小便已。胃中燥烦实。大便难是也。庞氏曰。本太阳病。若发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因转属阳明。名曰太阳阳明也。本传到少阳。因发汗。利小便。胃中燥。大便难者。名曰少阳阳明也。病患本风盛气实。津液消烁。或始恶寒。汗出后。恶寒既罢。而反发热。或始得病。便发热狂言者。名曰正阳阳明也。凡阳明证。俱宜下。唯中寒恶寒为病在经。与太阳合病属表。可发其汗。
又曰。阳明之为病。胃家实是也。千金作胃中寒者非。
又问曰。何缘得阳明病。答曰。太阳病。若发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因转属阳明。不更衣。内实。大便难者。此名阳明也。
又问曰。阳明病。外证云何。答曰。身热。汗自出。不恶寒。反恶热也。
又问曰。病有得之一日。不发热而恶寒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虽得之一日。恶寒将自罢。即自汗出而恶热也。
又问曰。恶寒何故自罢。答曰。阳明居中土也。万物所归。无所复传。始虽恶寒。二日自止。此为阳明病也。
又曰。本太阳。初得病时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也。
又曰。伤寒。发热无汗。呕不能食。而反汗出 然者。是转属阳明也。
又曰。伤寒三日。阳明脉大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而缓。手足自温者。是为系在太阴。太阴者。身当发黄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为阳明病也。
又曰。伤寒转系阳明者。其人 然微汗出也。
又曰。阳明中风。口苦咽干。腹满微喘。发热恶寒。脉浮而紧。若下之。则腹满小便难也。常氏云。可桂枝麻黄各半汤、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若能食。名中风。不能食。名中寒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若中寒者。不能食。小便不利。手足 然汗出。此欲作固瘕。必大便初硬后溏。所以然者。以胃中冷。水谷不别故也。常氏云。可理中汤、猪苓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初欲食。小便反不利。大便自调。其人骨节疼。翕翕如有热状。奄然发狂。 然汗出而解者。此水不胜谷气。与汗共并。脉紧则愈。常氏云。疑阙麻黄汤一法。又一本云。脉去则愈。雍曰。千金翼作坚者则愈。无脉字。证既有误。未可便用麻黄汤也。若脉浮而紧无汗者。则可用。三书之误。是误以紧为坚。者为去。或漏脉字。或漏者字。当云脉紧者则愈。
又曰。阳明病欲解时。从申至戌上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不能食。攻其热必哕。所以然者。胃中虚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虚。故攻其热必哕。常云。可温中汤。金匮方小半夏汤亦可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迟。食难用饱。饱则微烦。头眩。必小便难。此欲作谷瘅。虽下之。腹满如故。所以然者。脉迟故也。常氏云。茯苓汤、五苓散。雍曰。已发黄者。茵陈蒿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法多汗。反无汗。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。此以久虚故也。常氏云。可桂枝加黄 汤。雍曰。以无汗。故如虫行皮中状。须小汗乃解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此汤解身痒。能小汗故也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反无汗而小便利。二三日。呕而咳。手足厥者。必苦头痛。若不咳不呕。手足不厥者。头不痛。常氏云。类要用小建中汤误也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手足厥者。宜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但头眩。不恶寒。故能食而咳。其人必咽痛。若不咳者。咽不痛。常氏云。可服茯苓甘草白术生姜汤。(未见方)咽痛者。宜桔梗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无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 者。身必发黄。常氏云。可茵陈蒿汤调五苓散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被火。额上微汗出。而小便不利者。必发黄。常氏云。可与茵陈蒿汤调五苓散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浮而紧者。必潮热。发作有时。但浮者。必盗汗出。常氏云。可与柴胡桂枝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口燥。但欲漱水不欲咽者。此必衄。常氏云。可黄芩芍药地黄汤。(当作黄芩芍药甘草汤此句后增非郭氏语)
又曰。阳明病。本自汗出。医更重发汗。病已瘥。尚微烦不了了者。此大便必硬故也。以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故令大便硬。当问其小便日几行。若本小便日三四行。今日再行。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为小便数少。以津液当还入胃中。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
又曰。伤寒呕多。虽有阳明证。不可攻之。常云。可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心下硬满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利遂不止者死。利止者愈。常氏云。未攻者。可与生姜泻心汤。利不止者。四逆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面合赤色。不可攻之。必发热色黄。小便不利也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。雍曰。既不可攻。则调胃承气不可用。但煎茵陈蒿汤调五苓散服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不吐不下。心烦者。可与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迟。虽汗出。不恶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气。腹满而喘。有潮热者。此外欲解。可攻里也。手足 然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气汤主之。若汗多。微发热恶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热不潮。未可与承气汤。若腹大满不通者。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。勿令大泄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潮热。大便微硬者。可与大承气汤。不硬者。不可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与小承气汤。汤入腹中。转失气者。此有燥屎也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转失气者。此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。与水则哕。其后发热者。必大便复硬而少也。以小承气汤和之。不转失气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又曰。夫实则谵语。虚则郑声。郑声者。重语也。直视谵语。喘满者死。下利者亦死。
又曰。发汗多。若重发汗者。亡其阳。谵语。脉短者死。脉自和者不死。
又曰。伤寒。若吐若下后。不解。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。日晡所发潮热。不恶寒。独语如见鬼状。若剧者。发则不识人。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微喘直视。脉弦者生。涩者死。微者但发热谵语者。大承气汤主之。若一服利。止后服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其人多汗。以津液外出。胃中燥。大便必硬。硬则谵语。小承气汤主之。若一服谵语止者。更莫复服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谵语。发潮热。脉滑而疾者。小承气汤主之。因与承气汤一升。腹中转失气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转失气者。勿更与之。明日又不大便。脉反微涩者。里虚也。为难治。不可更与承气汤也。常氏云。可用黄 人参建中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谵语。有潮热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耳。宜大承气汤下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下血谵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但头汗出者。刺期门。随其实而泻之。 然汗出则愈。雍曰。此是妇人证。
又曰。汗出谵语者。以有燥屎在胃中。此为风也。须下之。过经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。语言必乱。以表虚里实故也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伤寒四五曰。脉沉而喘满。沉为在里。而反发其汗。津液越出。大便为难。表虚里实。久则谵语。常氏云。喘满无大热者。可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。里实谵语者。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三阳合病。腹满身重。难以转侧。口不仁面垢。谵语遗尿。发汗则谵语。下之则额上生汗。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。白虎汤主之。(庞氏在少阳证)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证罢。但发潮热。手足 汗出。大便难而谵语者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浮而紧。咽燥口苦。腹满而喘。发热汗出。不恶寒。反恶热。身重。若发汗则躁。心愦愦。反谵语。若加烧针。必怵惕烦躁。不得眠。若下之。则胃中空虚。客气动膈。心中懊 。舌上苔者。栀子豉汤主之。(庞氏云。脉浮紧。当无汗。反有汗。咽燥腹满恶热。法当下之。而反脉浮紧。不可下。此恐变风湿。宜细详之。)
又曰。若渴欲饮水。口干舌燥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若脉浮发热。渴欲饮水。小便不利者。猪苓汤主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汗出多而渴者。不可与猪苓汤。以汗多。胃中燥。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。常氏云。可与白虎加人参汤。雍曰。宜柴胡桂枝汤和营卫。通津液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迟。表热里寒。下利清谷者。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若胃中虚冷。不能食者。饮水则哕。常氏云。可温中汤。(金匮方二物)
又曰。脉浮发热。口干鼻燥。能食者则衄。常氏云。可黄芩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下之。其外有热。手足温。不结胸。心中懊 。饥不能食。但头汗出者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又曰。阳阴病。发潮热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胸胁满不去者。与小柴胡汤主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胁下硬满。不大便而呕。舌上白苔者。可与小柴胡汤。上焦得通。津液得下。胃气因和。身 然而汗出解也。
又曰。阳明中风。脉弦浮大而短气。腹都满。胁下及心痛。久按之。气不通。鼻干不得汗。嗜卧。一身及目悉黄。小便难。有潮热。时时哕。耳前后肿。刺之小瘥。外不解。病过十日。脉续浮者。与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脉但浮。无余证者。与麻黄汤。若不尿。腹满加哕者。不治。雍曰。千金通续前证为一证。似当理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自汗出。若发汗。小便自利者。此为津液内竭。虽硬不可攻之。当须自欲大便。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及大猪胆汁。皆可为导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迟。汗出多。微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可发汗。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浮。无汗而喘者。发汗则愈。宜麻黄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发热汗出。此为热越。不能发黄也。但头汗出。身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渴饮水浆者。此为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茵陈蒿汤主之。
又曰。阳明证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虽硬。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宜抵当汤下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下之。心中懊 而烦。胃中有燥屎者。可攻。腹微满。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病患不大便五六日。绕脐痛。烦躁。发作有时者。此有燥屎。故使不大便也。常氏云。可小承气汤。
又曰。病患烦热。汗出则解。又如疟状。日晡所发热者。属阳明也。脉实者。宜下之。脉浮虚者。宜发汗。下之。与大承气汤。发汗。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大下后。六七日不大便。烦不解。腹满痛者。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。本有宿食故也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病患小便不利。大便乍难乍易。时有微热。喘冒不能卧者。有燥屎也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食谷欲呕者。属阳明也。吴茱萸汤主之。得汤反剧者。属上焦也。常氏云。可桔皮汤。(类要云。橘皮一两。甘草一两。生姜四两。人参三两。为末。水煎服。)
又曰。太阳病。寸缓。关浮。尺弱。其人发热汗出。复恶寒。不呕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医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病患不恶寒而渴者。此转属阳明也。小便数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十日。无所苦也。渴欲饮水者。少少与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。宜五苓散。
又曰。阳脉微而汗出少者。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为太过。阳脉实。因发其汗。出多者。亦为太过。太过为阳绝于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常氏云。可与小柴胡汤和其津液。如便益坚。可调胃承气汤。
雍曰。通津液。用柴胡桂枝汤尤稳。如不得已。至用承气汤。防下后变作狐惑。宜小小通之。
又曰。脉浮而芤。浮为阳。芤为阴。浮芤相搏。胃气生热。其阳则绝。常氏云。可柴胡汤。
又曰。趺阳脉浮而涩。浮则胃气强。涩则小便数。浮涩相搏。大便则硬。其脾为约。麻仁丸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三日。发汗不解。蒸蒸发热者。属胃也。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吐后。腹胀满者。与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若吐若下若发汗后。微烦。小便数。大便因硬者。与小承气汤和之愈。
又曰。得病二三日。脉弱。无太阳柴胡证。烦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虽能食。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。令小安。至六日。与承气汤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少者。虽不能食。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未定成硬。攻之必溏。须小便利。屎定硬。乃可攻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(千金作七八日)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无表里证。大便难。身微热者。此为实也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发热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(一云大柴胡汤)
又曰。发汗不解。腹满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腹满不减。减不足言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少阳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脉不负者顺也。负者失也。互相克贼。名为负也。
又曰。脉滑而数者。有宿食也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雍曰。此本文与前证相连。恐是合病脉滑数者。更详之。
又曰。病患无表里证。发热七八日。虽脉浮数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脉数不解。合热则消谷善饥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也。宜抵当汤。
又曰。若脉数不解。而下不止。必协热而便脓血也。常氏云。可白头翁汤。千金方通前证合为一证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已。身目为黄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湿在里。不解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。于寒湿中求之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七八日。身黄如桔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满者。茵陈蒿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身黄发热。栀子柏皮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。
仲景曰。脉尺寸俱弦者。少阳受病也。当三四日发。其脉循胁。络于耳。故胸胁痛而耳聋。三阳皆受病。未入于府者。可汗而已。
又曰。少阳之为病。口苦咽干目眩也。
又曰。少阳中风。两耳无所闻。目赤。胸中满而烦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则悸而惊。庞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常氏云。吐下惊而悸者。可桂枝去芍药加龙骨牡蛎汤。雍曰。此证当服柴胡加龙骨牡蛎汤。用桂枝非也。
又曰。伤寒脉弦细。头痛发热者。属少阳。少阳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此属胃。胃和则愈。胃不和则烦而悸。(一作躁)庞氏云。多少阳者宜调胃承气汤。此属少阳阳明证。少阳宜和表。鲜有汗证。仲景少阳和表。宜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本太阳病不解。转入少阳。胁下硬满。干呕不能食。往来寒热。尚未吐下。脉沉紧者。与小柴胡汤。庞氏云。脉紧者。与小柴胡加牡蛎汤。
又曰。若已吐下发汗温针。 语。柴胡汤证罢。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庞氏曰。犯何逆。犯四温病。坏病也。雍曰。千金方通前合为一证。则小柴胡首尾备见为当。温针谵语。亦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。
又曰。三阳合病。脉浮大。上关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则汗。常氏云。可柴胡桂枝汤。庞氏云。不言弦者。隐于长大也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无大热。其人躁烦者。此为阳去入阴故也。常氏云。可八石散、茯苓汤。庞氏云。四五日或七八日。又云。伤寒三日。三阳为尽。三阴当受邪。其人反能食而不呕。此为三阴不受邪也。庞氏云。病到阴。必吐利也。
又曰。伤寒三日。少阳脉小者。欲已也。庞氏云。谓小而平匀也。
又曰。少阳病欲解时。从寅至辰上。
仲景曰。脉尺寸俱沉细者。太阴受病也。当四五日发。以其脉布胃中。络于嗌。故腹满而嗌干。庞氏云。宜大承气汤下之。雍谓更当详证而后可下。此即仲景辨太阴之说也。未可遽下。
又曰。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必胸下结硬。雍曰。若太阴本证。脏寒自利不渴。当根据仲景温之以四逆辈。若本太阳病。因误下腹痛。转属太阴者。根据仲景用桂枝加芍药汤。以太阳误下。表证未解也。
又曰。太阴中风。四肢烦疼。阳微阴涩而长者。为欲愈。
又曰。太阴病欲解时。从亥至丑上。
又曰。太阴病。脉浮者。可发汗。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自利不渴者。属太阴。以其脏有寒故也。当温之。宜服四逆辈。
又曰。伤寒三日。太阳脉弱。至四日。太阴脉大。庞氏云。脉大而胸满多痰者。可吐之。无此证者。宜汗之。雍曰。吐用瓜蒂散。汗用桂枝汤。仍须脉浮。则可汗也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而缓。(庞氏云亦大之类)手足自温者。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。(庞氏云。小便不利者。必发黄。以五苓散加茵陈主之。)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。虽暴烦下利。日十余行。必自止。以脾家实。腐秽当去故也。庞氏云。可类要四味桔皮汤。
又曰。本太阳病。医反下之。因而腹满时痛者。属太阴也。桂枝加芍药汤主之。大实痛者。桂枝加大黄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阴为病。脉弱。其人续自便利。设当行大黄芍药者。宜减之。以其人胃气弱。易动故也。校正云。下利者。先煎芍药二沸。雍曰。以脉弱。故知胃气弱也。
仲景曰。脉尺寸俱沉者。少阴受病也。当五六日发。以其脉贯肾。络于肺。系舌本。故口燥舌干而渴。庞氏云。宜大承气汤。雍曰未可也。更宜详余证。可下则下之。
又曰。少阴之为病。脉微细。但欲寐也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欲吐不吐。心烦。但欲寐。五六日。自利而渴者。属少阴也。虚故引水自救。若小便色白者。少阴病形悉具。小便白者。以下焦虚。有寒。不能制水。故令色白也。常氏云。可四逆汤、甘草干姜汤。(金匮方)
又曰。病患脉阴阳俱紧。反汗出者。亡阳也。此属少阴。法当咽痛而复吐利。常氏云。可猪肤汤。雍曰。少阴有伏气。病亦如伤寒。法先咽痛。次必下利。与前证相似。古人谓之肾伤寒。其病轻。不传经。治法不可同。咽痛则半夏桂枝甘草汤。下利用四逆汤。二三日即愈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咳而下利。谵语者。被火气劫故也。小便必难。以强责少阴汗也。常氏云。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以救火逆。猪苓汤、五苓散以通小便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脉细沉数。病为在里。不可发汗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脉微。不可发汗。亡阳故也。阳已虚。尺脉弱涩者。复不可下之。雍曰。可附子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脉紧。至七八日。自下利。脉暴微。手足反温。脉紧反去者。为欲解也。虽烦下利。必自愈。
又曰。少阴病下利。若利自止。恶寒而蜷卧。手足温者。可治。常氏云。可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恶寒而蜷。时自烦。欲去衣被者。可治。常氏云。吴茱萸汤。雍曰。凡少阴病。烦躁者。不可下。先服吴茱萸汤。以烦躁非实热。且手足多逆冷也。
又曰。少阴中风。脉阳微阴浮者。为欲愈。
又曰。少阴病欲解时。从子至寅上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吐利。手足不逆冷。反发热者。不死。脉不至者。灸少阴七壮。常氏云。少阴。太溪穴也。庞氏云。言发热者。谓其身发热也。太溪穴。在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。
又曰。少阴病八九日。一身手足尽热者。以热在膀胱。必便血也。常氏云。可桃仁承气汤、芍药地黄汤。(未见方)
又曰。少阴病。但厥无汗。而强发之。必动其血。未知从何道出。或从口鼻。或从目出。是名下厥上竭。为难治。常氏云。可芍药地黄汤。雍曰。仍灸太溪。三阴交。及涌泉穴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恶寒。身蜷而利。手足逆冷者。不治。雍曰。灸太溪等穴。仍服四逆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吐利躁烦。四逆者死。庞氏云。烦躁者。内烦躁也。与吴茱萸汤。正宜细审其生死也。
又曰。凡少阴四逆者。宜温之。
雍曰。此正仲景吴茱萸汤证。不当不治。仍灸太溪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止而头眩。时时自冒者死。庞氏云。此当是少阳冒昧。汗 然出。脉匀小浮者。少阴无眩冒之证。雍日。千金翼作少阴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四逆恶寒而身蜷。脉不至。不烦而躁者死。(千金翼同。一作吐利而躁逆者死。)庞氏详定云。吐利烦躁者死。雍曰。吐利烦躁四逆者死。已见前证。不应重出。此正谓不烦而躁。属利证也。更宜吴茱萸汤、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。仍灸太溪穴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六七日。息高者死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脉微细沉。但欲卧。汗出不烦。自欲吐。至五六日自利。复烦躁。不得卧寐者死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始得之。反发热。脉沉者。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。
庞氏曰。少阴病脉沉。不知何沉也。且沉紧发汗则动经。沉数为病在里。不可发汗。此脉或沉而濡。或沉而微。是表中寒而里不消。脉应里而发在表。故以细辛之药温散而取汗也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得之二三日。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。以二三日无里证。故微发汗也。庞氏曰。谓初得病二三日。常见少阴证无阳者。须发小汗也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得之二三日以上。心中烦。不得卧。黄连阿胶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得之一二日。口中和。其背恶寒者。当灸之。附子汤主之。常氏云。当灸膈俞关元穴。背俞第三行。雍曰。此有漏字。当是灸膈俞及关元穴也。膈俞是背俞第二行穴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身体痛。手足寒。骨节痛。脉沉者。附子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便脓血者。桃花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二三日至四五日。腹痛。小便不利。下利不止。便脓血者。桃花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便脓血者。可刺。常云。刺幽门交信。雍曰。宜灸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吐利。手足厥冷。烦躁欲死者。吴茱萸汤主之。雍曰。凡少阴病。四逆而烦躁者。未问其余证。先宜服吴茱萸汤。四逆而无烦躁证者。先宜服四逆汤。四逆下利脉不出者。先宜服通脉四逆汤。此三者。治少阴证大要药也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咽痛。胸满心烦者。猪肤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二三日。咽痛者。可与甘草汤。不瘥者。与桔梗汤。庞氏云。半夏散亦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咽中痛。半夏散及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咽中伤生疮。不能语言。声不出者。苦酒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。白通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脉微者。与白通汤。利不止。厥逆无脉。干呕烦者。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。服汤。脉暴出者死。微续者生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二三日不已。至四五日。腹痛。小便不利。四肢沉重疼痛。自下利者。此为有水气。其人或咳。或小便利。或下利。或呕者。真武汤主之。雍曰。真武汤不愈者。小青龙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清谷。里寒外热。手足厥逆。脉微欲绝。身反不恶寒。其人面赤色。或腹痛。或干呕。或咽痛。或利止脉不出者。通脉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四逆。其人或咳。或悸。或小便不利。或腹中痛。或泄利下重者。四逆散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六七日。咳而呕渴。心烦不得眠者。猪苓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得之二三日。口燥咽干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自利清水。色纯青。心下必痛。口干燥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(一法用大柴胡)雍曰。惟口干燥一证见热。更当细详其余证。方敢用。
又曰。少阴病六七日。腹胀不大便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脉沉者。急温之。宜四逆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饮食入口则吐。心中温温欲吐。复不能吐。始得之。手足寒。脉弦迟者。此胸中实。不可下也。当吐之。若膈上有寒饮。干呕者。不可吐也。急温之。宜四逆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。脉微涩。呕而汗出。必数更衣。反少者。当温其上。灸之。脉经云。灸厥阴可五十壮。常氏云。可灸大冲穴。雍曰。仍灸太溪。
问曰。自利者。三阴证也。仲景以自利不渴者属太阴。渴者属少阴。何也。雍曰。太阴。脾之经也。其脉布胃中。与胃为表里。脾本恶湿。加以胃中寒。故不渴也。少阴。肾之经也。肾属水。故恶燥。经中有邪。则肾当大燥。于是引饮自救。故渴也。是以太阴无渴证。少阴有渴证也。
仲景曰。脉尺寸俱微缓者。厥阴受病也。当六七日发。以其脉循阴器。络于肝。故烦满而囊缩。庞氏曰。脉微缓者。囊不缩。若外证发热恶寒似疟。为欲愈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若尺寸俱沉短者。囊必缩。宜承气汤下之。雍曰。厥阴见沉短。短。命脉。下证未具。更宜详下证中。下证全则可下。
又曰。三阴皆受病。已入于府。可下而已。雍曰。三阴可下。三阳可汗。此言其大略也。阳之中自有可汗不可汗证。阴之中自有可下不可下证。故阴阳之中。又当各详其可汗可下而施行之。
又曰。厥阴之为病。消渴。气上撞心。心中疼热。饥而不欲食。食则吐蛔。下之。利不止。庞氏云。可乌梅丸。常氏以有余证。故曰可乌梅丸、四逆汤。雍曰。无厥证者。不用四逆。消渴下利。饥不欲食。宜理中汤。下利甚者。去白术。加附子。气上如奔豚者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。吐蛔。服乌梅丸。兼理中丸。
又曰。厥阴中风。脉微浮为欲愈。不浮为未愈。
又曰。厥阴病欲解时。从丑至卯上。
又曰。厥阴病。渴欲饮水者。少少与之愈。
又曰。诸四逆厥者。不可下之。虚家亦然。常氏曰。可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伤寒先厥。后发热而利者。必自止。见厥复利。常氏云。可白头翁汤。雍曰。白头翁治热利。此当更审证冷热用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始发热六日。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。当不能食。今反能食者。恐为除中。(一云消中)食以索饼。不发热者。知胃气尚在。必愈。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。后三日脉之。其热续在者。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。本发热六日。厥反九日。复发热三日。并前六日。亦为九日。与厥相应。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后三日脉之而脉数。其热不罢者。此为热气有余。必发痈脓也。常氏曰。可服千金漏芦汤。
又曰。伤寒脉迟。六七日。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。脉迟为寒。今与黄芩汤。复除其热。腹中应冷。当不能食。今反能食。此名除中。必死。
又曰。伤寒先厥后发热。下利必自止。而反汗出。咽中痛者。其喉为痹。发热无汗。而利必自止。若不止。必便脓血。便脓血者。其喉不痹。常氏云。喉痹。可桔梗汤。便脓血。可桃花汤。
又曰。伤寒一二日。至四五日而厥者。必发热。前热者后必厥。厥深者热亦深。厥微者热亦微。厥应下之。而反发汗者。必口伤烂赤。雍曰。仲景言厥应下之者。谓有当下之厥而误汗也。非谓皆可下也。故仲景又曰。诸四逆厥者。不可下。然厥病至于发痈疽。便脓血。应下者。不必拘此。
又曰。伤寒病厥五日。热亦五日。设六日当复厥。不厥者自愈。厥终不过五日。以热五日。故知自愈。庞氏续云。若六日厥者。必发热愈甚。仍下利也。雍曰。此恐论中语。而诸书皆不见。若六日厥。则知阳气有余。故知热愈甚也。
又曰。凡厥者。阴阳气不相顺接。便为厥。厥者。手足逆冷者是也。庞氏曰。凡厥。通用四逆汤。谓其脉浮迟。或微。或细。或沉。皆属里有寒也。雍曰。世之论厥者。皆不达其源。厥者。逆也。凡逆皆为厥。伤寒所论。盖手足厥逆之一证也。凡阴阳正气偏胜而厥者。一寒不复可热。一热不复可寒。伤寒之厥。非本阴阳偏胜。暂为毒气所苦而然。毒气并于阴。则阴盛而阳衰。阴经不能容其毒。必溢于阳。故为寒厥。毒气并于阳。则阳盛而阴衰。阳经不能容其毒。必溢于阴。故为热厥。其手足逆冷。或有温时。手足虽逆冷。而手足掌心必暖。庞氏谓非正厥。皆寒气之轻者也。故可消息汗下。或者以此便为热厥。非也。热厥之热。与寒厥之寒一也。伤寒厥阴。止论寒厥。唯有轻重之异。无热厥也。其谓寒热相胜复五日六日之言。谓发热五日复寒。厥深重者。后发热亦深重。其寒厥轻微者。其后发热亦轻微。此仲景论文本意。误读者谓手足寒厥深者。其内蓄热亦深。寒厥微者。其内蓄热亦微。大非也。然则热厥之证何如。曰。手足如炭火炮烙。或如入汤中是也。曰。伤寒有此证乎。曰。虽未之见。以理推之。阳毒恐有此证。人见之。未悟其为热厥也。曰。寒热二厥之论。始于何时。曰。始于素问。岐伯曰。阳气衰于下。则为寒厥。阴气衰于下。则为热厥。故阳气胜。则足下热。阴气胜。则从五指至膝上寒也。曰。经又言足如履冰。时如入汤中一证。岂寒热并厥乎。曰。此为风痹淫烁。阴阳二经俱不足。邪气乘虚而入。舍于二经之间。往来寒热。正气不能与之争。邪气日进。正气日衰。所以不出三年死。非厥也。
又问曰。厥病发痈脓。便脓血。何也。雍曰。毒气随三阴经走下。不复可止。非发脓痈便脓血。则无自而出。故其毒下于表者。则发痈脓。下于里者。则便脓血。以是知厥亦有可下逐之理。免发痈脓便脓血也。便脓血则喉不痹者。以毒下也。应下之而反汗。则口伤烂赤者。以毒下而复上也。曰。厥阴论寒厥。而此皆热厥。何也。素问曰。人之伤于寒者。则为病热。寒极则生热。是为热厥也。
庞氏曰。手足厥冷。皆属厥阴。不可下。亦不可汗。有须下证者。谓手足虽厥冷。或有温时。手足虽逆冷。而手足掌心必暖。非正厥也。故可消息汗下。庞氏又曰。寒热而厥。面色不泽。冒昧者。当用绵衣包手足令暖温。必大汗而解。
庞氏曰。有不因大汗下。而两手忽无脉。谓之双伏。或一手无脉。谓之单伏。或利止。如此必有正汗。急用四逆辈温之。得有汗便安。脉终不出者死。
仲景曰。伤寒脉微而厥。至七八日。肤冷。其人躁无暂安时者。此为脏厥。非蛔厥也。庞氏曰。四逆辈冷服之。常氏云。可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蛔厥者。其人当吐蛔。今病者静而复时烦。此为脏寒。蛔上入膈。故烦。须臾复止。得食而呕又烦者。蛔闻食臭出。其人当自吐蛔。蛔厥者。乌梅丸主之。又主久利。
又曰。伤寒热少厥微。指头寒。默默不欲食。烦躁数日。小便利色白者。此热除也。(庞氏曰宜干姜甘草汤)欲得食。其病为愈。若厥而呕。胸胁烦满者。其后必便血。雍曰。热不除而便血。可犀角地黄汤。
又曰。病者手足厥冷。言我不结胸。小腹满。按之痛者。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。庞云。宜灸关元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四日。厥反三日。复热四日。厥少热多。其病当愈。四日至七日。热不除者。必便脓血。常氏云。可桃花汤。
又曰。伤寒厥四日。热反三日。复厥五日。其病为进。寒多热少。阳气退。故为进也。常氏云。可四逆汤。待其热退寒存。厥不复热。始可用之。雍曰。寒多热少。便宜四逆汤少与之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脉微。手足厥冷。烦躁。灸厥阴。厥不还者死。常氏云。可灸太冲穴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下利。厥逆。躁不得卧者死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下利至甚。厥不止者死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不利。便发热而利。其人汗出不止者死。有阴无阳故也。雍曰。汗出不止者死。先服防风牡蛎汤以止汗。次服甘草干姜汤以复其阳。得厥愈足温。更作芍药甘草汤以和之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不结胸。腹濡。脉虚。复厥者。不可下。此亡血。下之死。常氏云。可当归四逆汤、四逆加人参汤。
又曰。发热而厥。七日下利者。为难治。常氏云。四逆散。
又曰。伤寒脉促。手足厥逆。可灸之。常氏云。灸太冲穴。
又曰。伤寒脉滑而厥者。里有热也。白虎汤主之。
又曰。手足厥寒。脉细欲绝者。当归四逆汤主之。若其人内有久寒者。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。
又曰。大汗出。热不去。内拘急。四肢疼。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。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大汗。若大下利而厥冷者。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病患手足厥冷。脉乍紧者。邪结在胸中。心下满而烦。饥不能食者。病在胸中。当须吐之。宜瓜蒂散。
又曰。伤寒厥而心下悸者。宜先治水。当服茯苓甘草汤。却治其厥。不尔。水渍入胃。必作利也。雍曰。治厥。四逆汤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大下后。寸脉沉而迟。手足厥逆。下部脉不至。咽喉不利。唾脓血。泄利不止者。为难治。麻黄升麻汤主之。雍曰。服汤已。脉终不至。泄利不止。宜服通脉四逆汤。
又曰。伤寒四五日。腹中痛。若转气下趋少腹者。此欲自利也。常氏云。可四逆汤散。
又曰。伤寒本自寒下。医复吐下之。寒格。更逆吐下。若食入口即吐。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主之。雍曰。窃疑此汤性寒。又干姜黄连相反。若更呕吐者。当服当归四逆加茱萸生姜汤。及吴茱萸汤。
又曰。下利有微热而渴。脉弱者。令自愈。
又曰。下利脉数。有微热汗出。令自愈。设复紧。为未解。雍曰。紧为有寒。须温之。宜四逆汤。
又曰。下利手足厥冷。无脉者。灸之不温。若脉不还。反微喘者死。少阴负趺阳者。为顺也。常氏云。当灸气海关元二穴。庞氏云。凡厥通用四逆汤。谓其脉浮迟。或微。或细。或沉。皆里有寒也。
又曰。下利。寸脉反浮数。尺中自涩者。必圊脓血。常氏云。可桃花汤。
又曰。下利清谷。不可攻表。汗出必胀满。雍曰。宜通脉四逆汤。
又曰。下利。脉沉弦者。下重也。脉大者。为未止。脉微弱数者。为欲自止。虽发热。不死。
又曰。下利脉沉而迟。其人面少赤。身有微热。下利清谷者。必郁冒。汗出而解。病患必微厥。所以然者。其面戴阳。下虚故也。雍曰。不解。宜通脉四逆汤少与之。其人下利清谷。里寒外热。正通脉四逆证也。
又曰。下利。脉数而渴者。令自愈。设不瘥。必圊脓血。以有热故也。常氏云。可黄芩汤。
又曰。下利后脉绝。手足厥冷。 时脉还。手足温者生。脉不还者死。雍曰。宜通脉四逆汤。
又曰。伤寒下利。日十余行。脉反实者死。
又曰。下利清谷。里寒外热。汗出而厥者。通脉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热利下重者。白头翁汤主之。
又曰。下利欲饮水者。以有热故也。白头翁汤主之。
又曰。下利腹胀满。身体疼痛者。先温其里。乃攻其表。温里宜四逆汤。攻表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下利谵语者。有燥屎也。宜小承气汤。
又曰。下利后更烦。按之心下濡者。为虚烦也。宜栀子豉汤。
又曰。呕家有痈脓者。不可治呕。脓尽自愈。
又曰。呕而脉弱。小便复利。身有微热。见厥者难治。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干呕。吐涎沫。头痛者。吴茱萸汤主之。
又曰。呕而发热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大吐大下之。极虚。复极汗出者。以其人外气怫郁。复与之水。以发其汗。因得哕。所以然者。胃中寒冷故也。常氏云。可吴茱萸汤。
又曰。伤寒哕而腹满。视其前后。知何部不利。利之则愈。常氏云。前部不利。猪苓汤。后部不利。调胃承气汤。雍曰。哕者胃中有寒。不宜更服调胃承气汤。先宜服半夏生姜汤。腹满如故。后部不利者。小承气汤微和之。
庞氏曰。三阳皆有合病。凡十四证。唯三阴无合病。
伤寒本论曰。夫以为疾病至急。仓卒寻按。要者难得。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。比之三阴三阳篇中。此易见也。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。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。
仲景曰。少阴病。脉细沉数。病为在里。不可发汗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紧者。法当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迟者。不可发汗。何以知之。以营气不足。血少故也。庞氏云。前阳明病脉迟。汗出多。微恶寒。宜桂枝汤。不责营不足。盖尺脉长大而迟。此必软紧而迟。不可汗。宜小建中汤。雍曰。桂枝本为解肌。不动经。故前阳明证中用之。麻黄则发汗动经也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伤寒阳脉涩。阴脉弦。法当腹中急痛。先与小建中汤。不瘥。与小柴胡汤。二药可相须用也。故庞氏又曰。凡脉紧病。必无汗。唯濡而紧。必有汗。勿误行桂枝。宜建中汤也。
又曰。少阴病脉微。不可发汗。亡阳故也。(一作濡而微弱)庞氏曰。汗则厥而烦躁不得眠。常氏云。可附子汤。
又曰。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微反在上。涩反在下。微则阳气不足。涩则无血。阳气反微。中风汗出而反躁烦。涩则无血。厥而且寒。阳微发汗。躁不得眠。雍曰。宜与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动气在右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衄而渴。心苦烦。饮则吐水。
庞氏曰。动气者。谓心腹中虚气动。若误汗者。先服五苓散一服。次服竹叶汤。朱氏曰。凡脉濡弱。不可发汗。诸动气在心腹上下左右。不可发汗。诸脉动数微弱。不可发汗。皆宜小建中汤。烦躁者。宜竹叶汤。雍曰。诸动气不可发汗者。皆宜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。
又曰。动气在左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头眩。汗不止。筋惕肉 。庞氏曰。此为逆。难治。先服茯苓白术散。汗止。续与小建中汤。朱氏同。雍曰。汗不止。筋惕肉 者。皆亡失津液证。不可茯苓汤也。
又曰。动气在上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气上卫。正在心端。庞氏云。李根汤主之。朱氏同。常氏云。可奔豚汤。
又曰。动气在下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无汗。心中大烦。骨节苦疼。目运恶寒。食则反吐。谷不得前。(一云谷不消化)庞氏云。先服大橘皮汤。得吐止。服小建中汤。朱氏同。常氏云。可柴胡桂枝汤、茯苓汤、小半夏汤。雍曰。大橘皮汤、茯苓汤、小半夏汤。皆可用以止吐。吐止而心中烦。骨节疼。恶寒证不去者。服柴胡桂枝汤。后服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咽中闭塞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吐血。气欲绝。手足厥冷。欲得蜷卧。不能自温。庞氏云。甘草干姜汤主之。常氏曰。咽中闭塞。可小柴胡汤。设经发汗吐血者。柏叶艾叶汤。(金匮方)气微厥逆蜷卧者。可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诸脉得数动微弱者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大便难。腹中干。(一云大便难胞中干)胃燥而烦。其形相象。根本异源。雍曰。宜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弦反在上。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。微为阴寒。上实下虚。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寒 不能自还。常氏云。可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咳者则剧。数吐涎沫。咽中必干。小便不利。心中饥烦。时而发。其形似疟。有寒无热。虚而寒 。咳而发汗。蜷而苦满。腹中复坚。(一作蜷而心痛)常氏云。可柴胡干姜桂枝汤、小青龙汤、理中丸。雍曰。脉经以上二证合而为一。雍谓自咳者之下。为咳者剧证。咳者之上。为不咳未剧之证。二证之脉。皆濡而弱也。咳证里寒多。宜小建中汤、理中丸、附子汤微温之。
又曰。厥脉紧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声乱咽嘶。舌萎。声不得前。雍曰。厥阴经紧。则引舌与卵。故舌卷而囊缩。若缓。则舌萎声不得前。故厥脉紧者。不可发汗。恐其脉缓也。厥脉紧者。宜四逆汤。缓者。宜小建中汤。或言宜白虎、小柴胡。皆不可用。
又曰。诸逆发汗。病微者难瘥。剧者言乱。目眩者死。(一云谵语目眩精乱者死)命将难全。
又曰。太阳病得之八九日。如疟状。发热恶寒。热多寒少。其人不呕。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发。脉微缓者。为欲愈也。脉微而恶寒者。此阴阳俱虚。不可更发汗也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亦宜先服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热恶寒。热多寒少。(千金翼云寒多热少)脉微弱者。此无阳也。不可发汗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亦宜甘草干姜汤。
又曰。咽喉干燥者。不可发汗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亡血家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寒 而振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加芍药地黄汤。
又曰。衄家不可发汗。汗出必额上陷。脉紧急。目直视。不能 。不得眠。常氏云。可犀角地黄汤。
又曰。汗家重发汗。必恍惚心乱。小便已。阴疼。宜禹余粮丸。(本阙方)常氏云。只取一味禹余粮石。火 末服之亦可。雍曰。禹余粮不用石壳。此火 末服则是壳也。
又曰。淋家不可发汗。发汗必便血。常氏云。可猪苓汤、芍药地黄汤。
又曰。疮家虽身疼痛。不可发汗。汗出则 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 者。葛根桂枝汤。雍曰。更详治 门中。
又曰。下利清谷。不可发汗。汗出必胀满。雍曰。宜温其里。后随证治之。
又曰。咳而小便利。若失小便者。不可发汗。汗出则四肢厥而逆。雍曰。设误发汗。宜甘草干姜汤、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。必发热。前厥者后必热。厥深者热亦深。厥微者热亦微。厥应下之。而反发汗。必口伤烂赤。雍曰。已见厥阴卷中厥论并问。
又曰。伤寒脉弦细。头痛发热者。属少阳。少阳不可发汗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伤寒头痛。翕翕发热。形象中风。常微汗出。自呕者。下之益烦。心中懊 如饥。发汗则致 。身强难以屈伸。熏之则发黄。不得小便。灸则发咳唾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、桂枝加葛根汤、茵陈蒿汤、小青龙汤。雍曰。各随证用之。头痛发热汗出。即小柴胡汤。心烦喜呕。亦柴胡。 而身强。用桂枝加葛根汤。不得小便而咳唾。则小青龙汤。熏之发黄。则茵陈蒿汤也。
又曰。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头项强痛。或眩冒。时如结胸。心下痞硬者。不可发汗。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。发汗则谵语脉弦。五六日语不止。当刺期门。
又曰。太阳发汗。因致 。雍曰。前本病云。太阳病发汗太多。因致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咳而下利。谵语者。此被火气劫故也。小便必难。以强责少阴汗也。常氏云。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小便难者。五苓散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但厥无汗。而强发之。必动其血。未知从何道出。或从口鼻。或从目出者。是名下厥上竭。为难治。常氏云。可芍药地黄汤。雍曰。仍灸三阴交涌泉二穴。三阴交难取。涌泉尤奇。
王叔和曰。冬时发其汗。必吐利。口中烂。生疮。(千金翼同)
又曰。汗出多热。发其汗亦坚。雍曰。坚字宜作 。前有云。发汗太多。因致 也。
又曰。病患脉数。数为热。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。以医发其汗。令阳气微。膈气虚。脉乃数也。数为客热。不能消谷。胃中虚冷。故令吐也。常氏云。可与小半夏汤、温中汤。
又曰。伤寒四五日。其脉沉。烦而喘满。脉沉者。病为在里。不可发汗。津液越出。大便为难。表虚里实。久则谵语。常氏云。可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。脉沉里实谵语者。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伤寒有五。皆热病之类也。同病异名。同脉异经。虽俱伤于风。其人自有痼疾。则不得同法。其人素伤于风。因复伤于热。风热相搏。则发风温。四肢不收。头痛身热。常汗出不解。治在少阴。厥阴不可发汗。汗出谵语。独语内烦。躁扰不得卧。善惊。目乱无精。治之复发其汗。如此死者。医杀之耳。(出医律)朱氏曰。风温不可发汗。宜葳蕤汤。雍曰。仲景以风温湿温为伤寒四种坏病。难经以湿温为五种伤寒。皆属伤寒也。余见风温本门。
又曰。伤寒湿温。其人常伤于湿。因而中 。湿热相搏。则发湿温。病苦两胫逆冷。腹满叉胸。头目痛苦。妄言。治在足太阴。不可发汗。汗出必不能言。耳聋。不知痛所在。身青。面色变。名曰重 。如此死者。医杀之耳。(出医律)朱氏曰。白虎加苍术汤。
又曰。湿温多汗。其脉阳濡而弱。阴小而热。
庞氏曰。不当汗而强汗之。则津液枯槁而死。
仲景曰。大法。春夏宜发汗。庞氏作春宜汗。
又曰。凡发汗。欲令手足俱周。时出以 然一时间许。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若病不解。当重发汗。汗多必亡阳。阳虚不得重发汗也。
又曰。凡服汤发汗。中病便止。不必尽剂也。
又曰。凡云可发汗。无汤者丸散亦可用。要以汗出为解。然不如汤随证良验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外证未解。脉浮弱者。当以汗解。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而数者。可发汗。属桂枝证。(一法用麻黄汤)雍曰。麻黄桂枝二汤。分恶风恶寒有汗无汗用之。如太阳本证。
庞氏曰。恶寒者不当风而憎寒。恶风者当风而憎寒。皆属表证。庞氏论桂枝证曰。凡桂枝汤证病有常自汗出。小便不数。手足温和。或手足指稍露之则微冷。覆之则温。浑身热。微烦而又憎寒。始可行桂枝汤。若病者身无汗。小便数。或手足厥冷。不恶寒反恶热。或饮酒后。切不可桂枝汤也。此则中风自汗。用桂枝汤证。又论麻黄证曰。伤寒之脉紧盛而按之涩是也。脉浮而紧。浮为风。紧为寒。风伤卫。寒伤营。营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外证必发热无汗或喘。其人但憎寒。手足指末必微厥。厥久而复温。掌心不厥。此伤寒无汗用麻黄证也。
又曰。脉紧必无汗。设有汗。不可误作桂枝证。
仲景曰。阳明病脉迟。汗出多。微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可发汗。属桂枝汤。
又曰。病患脉浮大。问病者。言但便硬尔。设利者为逆。大便硬为实。汗出而解。何以故。脉浮。当以汗解。
又曰。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必谵语。弱者发热脉浮。解之当汗出愈。常氏云。可柴胡桂枝汤。渴者。五苓散。被火谵语者。龙骨牡蛎救逆汤。
又曰。病患烦热。汗出则解。又如疟状。日晡所发潮热者。属阳明也。脉浮虚者。当发汗。属桂枝汤。
又曰。病常自汗出者。此为营气和。营气和者。外不谐。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尔。以营行脉中。卫行脉外。复发其汗。营卫和则愈。属桂枝汤。脉经云。病常自汗出。此为营气和。营气和而外不解。此外卫不和也。营行脉中。为阴主内。卫行脉外。为阳主外。复发其汗。卫和则愈。雍曰。二者语小异。而理皆通。脉经尤明。恐本论为后人笔削。盖营气独和而卫气未和也。故其病外不解。营卫二气本相和。共循脉内外而行也。今寒不伤营而营气独和。风反伤卫而卫气不和。则营卫不相通。不得谐循脉内外而并行。是以其外不解也。必复发去卫中所中之邪风。然后营卫谐和而病解矣。所以用桂枝者。以桂枝能和卫而不能至营也。所以不用麻黄者。以麻黄俱入营卫。反复动已和无疾之营气。使营卫俱虚。俱出而为汗。遂令汗漏不止。则人殆矣。此古人解表精微之意。因世人疑营气和而外不解之语。故详明之。
又曰。病患脏无他病。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。此卫气不和也。先其时发汗则愈。属桂枝汤证。雍曰。前证言营气和而反不及卫。此证言卫气不和而不及营。其实一证也。但前证谓常发热而汗出者。此证谓发热汗出有时者。故论言先其时发汗则愈。其用桂枝。则二证皆同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。浮则为风。紧则为寒。风则伤卫。寒则伤营。营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可发其汗。宜麻黄汤。雍曰。此营卫俱伤之证。所以不用桂枝。
又曰。太阳病不解。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。当先解外。属桂枝汤。外解已。血未下。少腹急结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气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微喘者。表未解也。宜桂枝加浓朴杏子汤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紧。不发汗。因致衄者。属麻黄汤证。
又曰。阳明病脉浮。无汗而喘者。发汗则愈。属麻黄汤证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者。可发汗。属桂枝汤证。
又曰。太阳病脉浮紧。无汗。发热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证仍在。当复发汗。服汤已。微除。其人发烦目瞑。剧者必衄。衄乃解。所以然者。阳气重故也。属麻黄汤证。雍曰。服汤已者。谓服麻黄汤已也。衄家不可发汗。而此用麻黄汤。盖久衄之家。既已亡血。故不可汗。今缘失发其汗致衄。故当泄其毒气也。
又曰。脉浮者。病在表。可发汗。属麻黄汤。(一云用桂枝汤)雍曰。亦分中风伤寒有汗无汗二证。而用桂枝麻黄二汤也。
又曰。伤寒不大便六七日。头痛有热者。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里。仍在表也。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。必衄。属桂枝汤。常氏云。疑其误也。设须发汗。当用麻黄汤。不然。用桂枝麻黄各半汤取小小汗出而已。雍曰。亦当分有汗无汗二证而用汤也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里。故不用承气汤而用二汤也。
又曰。下利腹胀满。身体疼痛者。先温其里。乃攻其表。温里宜四逆汤。攻表宜桂枝汤。雍曰。下利。里证。身疼痛。表证也。
又曰。下利后。身疼痛。清便自调者。急当救表。宜桂枝汤。雍曰。可与前证相续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头痛发热。汗出恶风者。属桂枝汤。
又曰。太阳中风。阳浮而阴弱。阳浮者。热自发。阴弱者。汗自出。啬啬恶寒。淅淅恶风。翕翕发热。鼻鸣干呕者。属桂枝汤证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热汗出者。此为营弱卫强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风。宜桂枝汤证。雍曰。营弱者。自和也。卫强者。风邪乘之也。欲逐风邪。须令桂枝入卫。则不动营也。
又曰。太阳病下之后。其气上冲者。属桂枝汤。脉经云。气不上冲者。不可与服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初服桂枝汤。反烦不解者。先刺风池风府。却与桂枝汤则愈。庞氏曰。风池足少阳之经。阳维之会。不针天柱而取风池者。阳维维诸阳。巨阳为诸阳主气故也。
又曰。烧针令其汗。针处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发奔豚。气从小腹上抢心者。灸其核上各一壮。与桂枝加桂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项背强KT KT 。无汗恶风者。葛根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必自下利。不呕者。属葛根汤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不下利。但呕者。宜葛根加半夏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桂枝证。医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脉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宜葛根黄芩黄连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头痛发热。身疼腰痛。骨节疼痛。恶风。无汗而喘者。属麻黄证。庞氏云。身疼痛骨节烦疼。凡脉浮数或脉浮紧。无汗。小便不数。病虽十余日。尚宜麻黄汤也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也。属麻黄汤证。
又曰。太阳中风。脉浮紧。发热恶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烦躁。或头痛者。大青龙汤主之。若脉微弱。汗出恶风者。不可服之。服之则厥逆。筋惕肉 。此为逆也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缓。身不疼。但重。乍有轻时。无少阴证者。可与大青龙汤发之。雍曰。大青龙汤惟有此二证最为难识。故世医多不能辨。用之亦多误也。前曰太阳中风脉浮紧者。此即中风见寒脉也。后曰太阳伤寒脉浮缓者。此则伤寒见风脉也。庞氏曰。似桂枝证。反无汗而脉紧。似麻黄汤证。反身不疼而脉缓。此为大青龙证。其言皆不难知。其要则在太阳中风脉浮紧。太阳伤寒脉浮缓而已。然大青龙发汗。过于麻黄汤远甚。如中风见寒脉汗不出者。尚可用。设或中风见寒脉自汗出者。安敢更用青龙汤发表。故仲景又曰。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。不可服之。服之则厥逆。筋惕肉 。此为逆也。盖谓服之则汗漏不已。至于亡阳之极。则必厥逆而生筋惕肉 之证。不可治也。世医所以多误用者。正谓此。如是则大青龙之证。又当于中风见寒脉之中。再分有汗无汗。作为两证。则大青龙当有三证。其两证无汗者。可服大青龙。其一证有汗者。不可服也。有汗一证。既不可服大青龙汤。则有证无药矣。自仲景之后。古今未尝议此一证。所以后人多误。雍谓此一证。当用桂枝麻黄各半汤。仲景本以此汤治发热恶寒形如疟者。且疟之发寒本因伤于寒。疟之发热本因伤于风。惟疟具风寒二证。故与大青龙其源相似。但恐病重药轻。雍又妄意大青龙三证。皆可代用。惟无汗者。微加麻黄。有汗者。微减麻黄。用之则尤善。虽曰药轻。其实对证。又无误用之失。不犹愈乎。庞氏云。桂枝石膏汤夏至后可代桂枝证用之。更加麻黄去节半两代麻黄汤青龙汤用之。然言无少阴证可用者。三阴俱不可发汗。独少阴为甚也。
又曰。伤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气。干呕发热而咳。或渴。或利。或噎。或小便不利少腹满。或喘者。宜小青龙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心下有水气。咳而微喘。发热不渴。服汤已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属小青龙汤证。
又曰。阳明中风。脉弦浮大而短气。腹都满。胁下及心痛。久按之。气不通。鼻干不得汗。嗜卧。一身及目悉黄。小便难。有潮热。时时哕。耳前后肿。刺之小瘥。外不解。病过十日。脉续浮者。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。无余证者。与麻黄汤。若不溺。腹满加哕者。不治。雍曰。发黄不溺而哕者。宜多服茵陈五苓散大通小便。若无表证。脉不浮。则十枣汤下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十日以去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胁痛者。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者。与麻黄汤。
又曰。中风。往来寒热。伤寒五六日以后。胸胁苦满。默默不欲饮食。心烦喜呕。或胸中烦而不呕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胁下痞硬。或心下悸小便不利。或不渴身有微热。或咳者。属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伤寒四五日。身热恶风。颈项强。胁下满。手足温而渴者。属小柴胡汤证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发热。微恶寒。支节烦疼。微呕。心下支结。外证未去者。柴胡桂枝汤主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得之二三日。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。以二三日无里证。故微发汗也。雍曰。少阴病不可汗。惟此一证。可微发也。
又曰。脉浮。小便不利。微热消渴者。与五苓散利小便发汗。
又曰。太阳病下后。脉促胸满者。桂枝去芍药汤主之。庞氏曰。芍药味酸。脉促胸满。成结胸。故去芍药。全用甘辛发散毒气也。
又曰。服桂枝汤或下之。仍头痛项强。翕翕发热。无汗。心下满微痛。小便不利者。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。
庞氏曰。伤寒三日后。与诸汤不瘥。脉势如故。阳气犹在经络。未入脏腑。宜桂枝石膏汤。此汤可夏至后代桂枝汤证用之。若加麻黄半两。可代麻黄青龙用之。
又曰。伤寒疗治四五日不瘥。身体毒热面赤者。葛根龙胆汤主之。兼治阳毒风温。
又曰。凡发散以辛甘为主。复用此苦药。何也。辛甘者。折阴气而助阳气也。今热盛于表。故加苦以发之。素问云。热淫于内。以苦发之是也。
又曰。时行热病。六七日未得汗。脉洪大或数。面目赤。身体大热。烦躁。狂语欲走。大渴甚。又五六日以上不解。热在胃中。口噤不能言。为坏伤寒。医所不能治。如已死人。或精魄已竭。心下才暖。发开其口。灌药下咽即活。兼治阳毒。麦奴丸。(活人书名黑奴丸)
又蒸法曰。伤寒连服发汗汤七八剂。汗不出者死。如中风法蒸之。使温热之气外迎。无不得汗也。古今用效。薪火烧地良久。去火扫地。以水洒之。取蚕沙柏桃荆叶糠及麦麸皆可用。和铺烧地上。可侧手浓。铺席。令人卧席上。温覆之。热月只可夹被覆。其汗立出。候周身至脚心皆 。乃用温粉扑止。移之上床即愈。如无蚕沙。则用麦麸之类亦得。雍曰。此即千金所载陈廪邱法。已见首篇叙论之后。不厌重出也。
又曰。伤寒瘥后。有不了了证者。谓至十日或半月二十日。终不惺惺。常昏沉似失精神。言语错缪。或无寒热。有似鬼祟。或朝夕潮热颊赤。或有寒热如疟状。此乃发汗不尽。余毒气在心胞络间可致也。宜知母麻黄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下之后。气上卫。其脉必浮。可根据证发汗。不与发汗。则成结胸也。凡发汗。脉浮大。虽大便秘小便少者。可发汗而解也。
又曰。当汗不汗。诸毛孔闭塞。闷绝而死。
仲景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。阳气怫郁在表。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。不足言。阳气怫郁不得越。当汗不汗。其人烦躁。不知痛处。乍在腹中。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气。但坐。以汗出不彻故也。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。以脉涩故知之。常氏云。可柴胡桂枝汤。庞氏云。用麻黄汤。
又曰。未持脉时。叉手冒心。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。此两耳聋无闻也。所以然者。以重发汗。虚故如此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先宜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饮水多。必喘。以水灌之。亦喘。常氏云。治喘。可麻黄杏子石膏汤。雍曰。伤水者。五苓散。(钓崖曰宜小青龙汤)
又曰。发汗后。水药不得入口为逆。若更发汗。必吐下不止。常氏云。可小半夏加橘皮汤。雍曰。可类要四味橘皮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本自汗出。医更重发汗。病已瘥。尚微烦不了了者。此必大便硬故也。以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故令大便硬。当问其小便日几行。若本小便日三四行。今日再行。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为小便数少。以津液当还入胃中。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小便少者。津液还入胃。则不须服药也。
又曰。发汗多。若重发汗者。亡其阳。谵语脉短者死。脉自和者不死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已。身目为黄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。于寒湿中求之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。雍曰。黄 加茵陈汤。
又曰。病患有寒。复发汗。胃中冷。必吐蛔。常氏云。可理中丸。乌梅丸。
又曰。太阳病发汗。遂漏不止。其人恶风。小便难。四肢微急。难以屈伸者。属桂枝加附子汤。庞氏曰。小便难。为有津液可作汗。若小便数。不可误认为桂枝证也。
又曰。服桂枝汤。大汗出。脉洪大者。与桂枝汤如前法。(谓刺风池风府)若形似疟。一日再三发者。汗出必解。属桂枝二麻黄一汤。
又曰。服桂枝汤。大汗出后。大烦渴不解。脉洪大者。属白虎加人参汤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。自汗出。小便数。心烦。微恶寒。脚挛急。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。此误也。得之便厥。咽中干。烦躁吐逆者。作甘草干姜汤以复其阳。若厥愈足温者。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。其脚即伸。若胃气不和谵语者。少与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若重发汗。复加烧针者。与四逆汤。雍曰。此证首尾都无四逆证。恐是字误。今详重发汗复加烧针。恐是火劫亡阳惊狂者。则当与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若止是火逆。因烧针烦躁。则当与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。亦救逆也。故恐四逆本是救逆汤字。校正日误书入四逆一方也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。已解。半日许复烦。脉浮数。与桂枝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身疼痛。脉沉迟者。属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不可更行桂枝汤。汗出而喘。无大热者。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。
又曰。发汗过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欲得按者。属桂枝甘草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其人脐下悸者。欲作奔豚。属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腹胀满者。属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病不解。反恶寒者。虚故也。属芍药甘草附子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恶寒者。虚故也。不恶寒但热者。实也。当和胃气。属调胃承气汤。脉经作小承气汤。仍二证通为一。
又曰。太阳病发汗后。大汗出。胃中干。烦躁不得眠。欲得饮水者。少少与饮之。令胃中和。自愈。若脉浮。小便不利。微热消渴者。属五苓散。
又曰。发汗已。脉浮数。烦渴者。属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汗出而渴者。宜五苓散。不渴者。属茯苓甘草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发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发热。心下悸。头眩。身动。振振欲擗地。属真武汤。
又曰。伤寒汗出解之后。胃中不和。心下痞硬。干噫食臭。胁下有水气。腹中雷鸣下利者。属生姜泻心汤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呕吐而下利者。属大柴胡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自汗出。若发汗后。小便自利者。此为津液内竭。虽硬不可攻之。须自欲大便。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大猪胆汁。皆可为导。
又曰。太阳病三日。发汗不解。蒸蒸发热者。属胃也。宜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大汗出。热不去。内拘急。四肢疼。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。属四逆汤也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不解。腹满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发汗多。亡阳谵语者。不可下。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营卫以通津液。后自愈。
问曰。古所谓阴阳交者。何也。素问三十三篇曰。有病温者。汗出辄复热。而脉躁疾。不为汗衰。狂言不能食。病名阴阳交。交者死也。岐伯曰。人所以汗出者。皆生于谷。谷生于精。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。是邪却而精胜也。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。复热者。邪气也。汗出者。精气也。今汗出而辄复热者。为邪胜也。不能食者。精无俾也。汗而热留者。其寿可立而倾也。
问曰。素问言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。何也。雍曰。此则阴阳交也。灵枢二十三篇曰。热病已得汗。而脉尚躁盛。此阴脉之极也。死。其得汗而脉静者生。热病脉盛。躁而不得汗者。此阳脉之极也。死。脉盛。躁得汗。静者生。
又问曰。何以谓之交也。雍曰。阴极则交阳。阳极则交阴。交则争而乱矣。故不可极也。有生者何如。曰。静则生。交则死也。阴脉脉静。阳脉人静。皆生之证也。
问曰。何以谓之盛躁。雍曰。灵枢九篇所谓人迎一盛、二盛、三盛。脉口一盛、二盛、三盛者。此之谓盛也。一盛而躁、二盛而躁、三盛而躁。此之谓躁也。极者何也。人迎脉口四盛。皆为极矣。人迎四盛。名曰溢阳。为外格。脉口四盛。名曰溢阴。为内关。内关外格。死不治。即阴阳交也。人迎不为衰。阳交也。脉口不为衰。阴交也。脉口即气口也。
问曰。有躁而不盛者何如。雍曰。灵枢二十三篇曰。热病已得汗出。而脉尚躁。喘。且复热。勿肤刺。喘甚者死是也。此虽不盛而喘。亦非其宜。故喘甚则死也。
问曰。有烦满不为汗解者何也。雍曰。素问三十三篇曰。有热病身热汗出。烦满不为汗解。岐伯曰。汗出而身热者。风也。汗出而烦满不解者。厥也。病名曰风厥。巨阳主气。故先受邪。少阴与其为表里也。得热则上从之。从之则厥也。治之者表里刺之。饮之汤剂。
雍曰。仲景言伤寒感异气。变为坏病。如风温温毒之类。则此风厥。亦其类也。宜刺太溪昆仑。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。
问曰。汗后脉洪者。何也。雍曰。洪大者。非不为汗衰。衰而未得尽去。非若躁盛。全不为汗衰也。故仲景以为可治之疾。然洪大亦有轻重。如一盛二盛之说。若洪大而无他证者。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是也。洪大而大烦渴不解者。白虎加人参汤除其里热也。其余逐证不同者。皆根据仲景之法治之。
问曰。汗后饮水多者必喘。而治热病饮之寒水。何也。雍曰。素问三十二篇曰。诸治热病。以饮之寒水。乃刺之。必寒衣之。居止寒处。身寒而止也。此谓治五脏热病。各刺手足诸经。证治与伤寒有异。详刺热终篇可见。故伤寒不可多饮水。
问曰。素问言热病已愈。时有所遗。何也。雍曰。此谓劳复。非汗后证。劳复本证详之。
问曰。汗后之证。或治或不治。何也。雍曰。汗后之证多矣。动于脉者重。见于证者轻。如汗后脉盛躁。是邪之曾不退也。脉洪大者刺之。如汗后尚发热。心下痞。喘满吐利。小便或利或不利之类。皆正病已衰。余毒未退。根据仲景随证治之。则愈。
千金翼曰。发汗后身热。又重发其汗。胃中虚冷。必反吐也。雍曰。宜小建中汤、四味橘皮汤。
又曰。发汗后。重发其汗。亡阳谵语。其脉反和者。不死。服桂枝汤。汗出。大烦渴不解。若脉洪大者。与白虎汤。
仲景曰。太阳病。当恶寒发热。今自汗出。反不恶寒发热。关上脉细数者。以医吐之过也。若得病一二日吐之。腹中饥。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吐之者。不喜糜粥。欲饮冷食。朝食暮吐。以医吐之所致也。此为小逆。常氏云。可小半夏加橘皮汤、温中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吐之者。但太阳病当恶寒。今反不恶寒。不欲近衣者。此为吐之内烦也。常氏云。可金匮竹皮汤、竹叶石膏汤。雍曰。大橘皮汤、四味橘皮汤皆可服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饮食入口则吐。心中温温欲吐。复不能吐。始得之。手足寒。脉弦迟者。此胸中实。不可下也。当吐之。若膈上有寒饮。干呕者。不可吐也。急温之。常氏云。可小半夏加橘皮汤、温中汤。
又曰。诸四逆厥者。不可吐之。虚家亦然。庞氏曰。诸四逆脉微弱细。或弦迟。虽中满闷。不可吐。宜橘皮汤、枳实散。
又曰。虚家当吐而不敢吐者。宜以枳实散压气毒痰水。过日毒气入胃。乃可微下之。
庞氏曰。不可吐而强之吐。气筑心则死矣。
仲景曰。大法春宜吐。
又曰。凡用吐汤。中病则止。不必尽剂也。
又曰。病如桂枝证。头不痛。项不强。寸脉微浮。胸中痞硬。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。此为胸有寒。当吐之。(一云。此以内有久痰。当吐之。)常氏云。可瓜蒂散。
又曰。病胸上诸实。(一云作寒)胸中郁郁而痛。不能食。欲使人按之。而反有涎唾。(一作浊唾)下利日十余行。其脉反迟。寸口脉微滑。此可吐之。吐之。利则止。常氏云。可瓜蒂散。
又曰。宿食在上脘者。当吐之。常氏云。可瓜蒂散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饮食入口则吐。心中温温欲吐。复不能吐者。宜吐之。常氏云。宜瓜蒂散。
又曰。病患手足厥冷。脉乍结。(一作紧)以客气(一作邪结)在胸中。心下满而烦。欲食不能食者。病在胸中。当吐之。常氏云。可瓜蒂散。
庞氏曰。胸膈痞闷。痰壅塞碍。脉得浮滑。并宜瓜蒂散吐之。产后六七日内。下泻。诸药不效。得此脉者。吐之。泻立止。千金伤寒论曰。得病无热。但狂言烦躁不安。精采言语不与人相主当者。勿以火迫之。但以猪苓散一方寸匕服之。当逼与新水一升。若二升。强饮之。令以物刺喉中吐之。病随吐愈。若不能吐者。勿强与之水。水停则结心下也。当更以余药吐之。若此病辈。不将猪苓散吐解之者。其死殆速。有水饮膈实者。皆难治。此三死一生也。雍曰。心下停水。难治之疾。须早吐也。病源曰。寒多热少。可吐者。此谓痰多也。治疟亦如之。
仲景曰。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(庞云关下三分也)濡反在巅。(关上三分也)微反在上。(寸脉也)涩反在下。(尺部也)微则阳气不足。涩则无血。阳气反微。中风汗出。而反躁烦。涩则无血。厥而且寒。阳微不可下。下之则心下痞硬。庞氏以气血俱不足。用小建中汤。常氏云。下后心下痞硬。用增损理中丸。
又曰。动气在右。不可下。下之则津液内竭。咽燥鼻干。头眩心悸也。庞氏以咽燥鼻干。宜竹叶汤。
又曰。动气在左。不可下。下之则腹内拘急。食不下。动气更剧。虽有身热。卧则欲蜷。庞常皆云先服干姜甘草汤。后服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动气在上。不可下。下之则掌握热烦。身上浮冷。热汗自泄。欲得水自灌。常氏云。宜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动气在下。不可下。下之则腹胀满。卒起头眩。食则下清谷。心下痞也。庞氏云。心下痞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咽中闭塞。不可下。下之则上轻下重。水浆不下。卧则欲蜷。身急痛。下利日数十行。常氏云。咽中闭塞。可乌扇煎。下利。宜四逆散。
又曰。诸外实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则发微热。亡脉厥者。当脐握热。
雍曰。宜服去白术理中汤。以术利腰脐间血故也。
又曰。诸虚者不可下。下之则大渴。求(一作引)水者易愈。恶水者剧。雍曰。宜小建中汤。
又曰。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弦反在上。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。微为阴寒。上实下虚。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。虚者不可下也。微则为咳。咳则吐涎。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。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。粥入则出。小便不利。两胁拘急。喘息为难。颈背相引。臂则不仁。极寒反汗出。身冷若冰。眼睛不慧。语言不休。而谷气多入。此名除中。(一云消中)口虽欲言。舌不得前。雍曰。此不治之证。故诸家无治法。庞氏云。诸脉濡弱微虚细相搏。俱不可下。
又曰。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浮反在上。数反在下。浮为阳虚。数为亡血。浮为虚。数为热。浮为虚。自汗出而恶寒。数为痛。振寒而 。微弱在关。胸下为急。喘汗而不得呼吸。呼吸之中。痛在于胁。振寒相搏。形如疟状。医反下之。故令脉数发热。狂走见鬼。心下为痞。小便淋沥。小腹甚硬。小便则尿血也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、鹊石散、延胡索散。
又曰。脉濡而紧。濡则卫气微。紧则营中寒。阳微卫中风。发热而恶寒。营紧胃气冷。微呕心内烦。医为有大热。解肌而发汗。亡阳虚烦躁。心下苦痞坚。表里俱虚竭。卒起而头眩。客热在皮肤。怅怏不得眠。不知胃气冷。紧寒在关元。技巧无所施。汲水灌其身。客热应时罢。 而振寒。重被而覆之。汗出而冒巅。体惕而又振。小便为微难。寒气因水发。清谷不容间。呕变反肠出。颠倒不得安。手足为微逆。身冷而内烦。迟欲从后救。安可复追还。常氏云。可灸关元。
雍曰。仍服通脉四逆汤。
又曰。脉浮而大。浮为气实。大为血虚。血虚为无阴。孤阳独下阴部者。小盒饭赤而难。胞中当虚。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。法应卫家当微。今反更实。津液四射。营竭血尽。干烦而不得眠。血暴肉消而成暴液。(暴液一作黑液)医复以毒药攻其胃。此为重虚。客阳去有期。必下如污泥而死。常氏云。可小建中汤。已经下者。不治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。浮则为风。紧则为寒。风则伤卫。寒则伤营。营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当发其汗。而不可下也。常氏云。可桂枝麻黄各半汤。雍曰。仲景可汗证中。只用麻黄汤。
又曰。趺阳脉迟而缓。胃气如经也。趺阳脉浮而数。浮则伤胃。数则动脾。此非本病。医特下之所为也。营卫内陷。其数先微。脉反但浮。其人必大便硬。气噫而除。何以言之。本以数脉动脾。其数先微。故知脾气不治。大便硬。气噫而除。今脉反浮。其数改微。邪气独留。心中则饥。邪热不杀谷。潮热发渴。数脉当迟缓。脉因前后。度数如法。病者则饥。数脉不时。则生恶疮也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恶疮。漏芦汤。
又曰。脉数者久数不止。止则邪结。正气不能复。正气却结于脏。故邪气浮之。与皮毛相得。脉数者不可不。下之必烦。利不止。常氏云。可柴胡桂枝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脉浮。不可发汗。亡阳故也。阳已虚。尺脉弱涩者。复不可下之。雍曰。宜建中汤。
又曰。脉浮大。应发汗。医反下之。此为大逆。雍曰。误下宜四味理中丸。误下则中气受伤。故用是汤。
又曰。脉浮而大。心下反硬。有热属脏者。攻之不令发汗。属腑者。不令溲数。溲数则大便硬。汗多则热愈。汗少则便难。脉迟尚未可攻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此一证中有误字。脉经云。攻之不令微汗。属腑溲数则坚。汗多则愈。汗出小便难。文皆有误。不能通。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。若太阳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常氏以太阳证不罢。宜柴胡桂枝汤。
又曰。结胸证。脉浮大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则死。常氏云。可小陷胸汤、增损理中丸、圣饼灸法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。常氏云。可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。
又曰。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心下硬。颈项强而眩者。不可下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雍曰。仲景刺大椎肺俞肝俞。见太阳证中。
又曰。诸四逆厥者。不可下之。虚家亦然。常氏云。可当归四逆汤。庞氏云。若下证悉见。四逆者。是失下后。气血不通使然。但手足微厥。掌心常温。时复指稍温。即可下之。勿拘忌也。
又曰。病欲吐者。不可下。常氏云。可半夏加橘皮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有外证未解。不可不。下之为逆。常氏云。可桂枝麻黄各半汤。雍曰。根据可汗证中。用桂枝二麻黄一汤。
又曰。病发于阳。而反下之。热入因作结胸。病发于阴。而反下之。(一作汗之。宫本及脉经皆作下之。)因作痞。常氏云。结胸。可大陷胸汤、痞。可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病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。则作痞。常氏云。可小陷胸汤、泻心汤。雍曰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夫病阳多者热。下之则硬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其人本虚。攻其热必哕。雍曰。宜半夏生姜汤、类要四味橘皮汤。
又曰。无阳阴强。大便硬者。下之必清谷腹满。常氏云。可蜜煎导之。
又曰。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必胸下结硬。常氏云。可桂枝加芍药汤。胸下结硬者。增损理中丸。
又曰。厥阴之为病。消渴。气上撞心。心中疼热。饥不欲食。食则吐蛔。下之利不止。常氏云。下之利不止。宜四逆汤。余见厥阴本证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饮食入口则吐。心中温温欲吐。始得之。手足寒。脉弦迟者。此胸中实。不可下也。常氏云。饮食入口则吐。可瓜蒂散。余见少阴本证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不结胸。腹濡脉虚。复厥者。不可下。此亡血。下之死。常氏云。可小建中汤。已下。不治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头痛。微汗出。发汗则不识人。熏之则喘。不得小便。下之则短气。小便难。头痛背强。加温针则衄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已汗者。桂枝加附子汤。汗出而喘者。麻黄甘草杏子石膏汤。已下者。五苓散。加温针者。芍药地黄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脉阴阳俱紧。恶寒发热。则脉欲厥。厥者脉初来大。渐渐小。更来渐大。是其候也。如此者恶寒。甚者翕翕汗出。喉中痛。若热多者。目赤脉多。睛不慧。医复发之。咽中则伤。若复下之。则两目闭。寒多便清谷。热多便脓血。若熏之则身发黄。若熨之则咽燥。若小便利者可救之。若小便难者为危殆。常氏云。初证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喉中痛。桔梗汤。热多。小柴胡汤。便清谷。理中丸。便脓血。桃花汤。身发黄。茵陈蒿汤。小便难者。猪苓汤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口中勃勃气出。头痛目黄。衄不可制。贪水者必呕。恶水者厥。若下之。咽中生疮。假令手足温者。必下重便脓血。头痛目黄者。若下之。则两目闭。贪水者。若下之。其脉必厥。其声嘤。咽喉塞。若发汗。则战 。阴阳俱虚。恶水者。若下之。则里冷。不嗜食。大便完谷出。若发汗。则口中伤。舌上白苔。烦躁。脉数实。不大便。六七日后必便血。若发汗。则小便自利也。常氏曰。若热衄不可制者。芍药地黄汤。水逆者。五苓散。便脓血。桃花汤。咽中生疮。白矾甘草散。阴阳俱虚。小建中汤。里冷不嗜食。理中汤。发热身黄。栀子柏皮汤。余证。小柴胡汤。汗出小便数。甘草干姜汤。
又曰。得病二三日。脉弱。无太阳柴胡证。烦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虽能食。以小承气汤少少和之。令小安。至六日。与大承气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少者。虽不能食。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未定成硬。攻之必溏。须小便利。屎定硬。乃可攻之。庞氏曰。尺下弱。小便不利。或尚少。皆未可攻。
又曰。脏结无阳证。不往来寒热。或寒而不热。其人反静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常氏云。可刺关元穴。在脐下。
又曰。可刺大赫。在腹部第二行。雍曰。灸尤奇。
又曰。伤寒呕多。虽有阳明证。不可攻之。雍曰。不可攻之。恐厥逆也。可小半夏加茯苓汤、生姜橘皮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潮热。大便微硬者。可与大承气汤。不硬者。不可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与小承气汤。汤入腹中。转失气者。此有燥屎也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转失气者。此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必胀满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。与水则哕。其后发热者。大便复硬而少。宜小承气汤和之。不转失气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又曰。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。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硬而满。干呕。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故使硬也。属甘草泻心汤。
又曰。下利。脉大或浮。大者虚也。以强下之故也。设脉浮革。因尔肠鸣。属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面合色赤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必发热色黄。小便不利也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心下硬满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利遂不止者死。利止者愈。常氏云。心下硬满者。可半夏泻心汤。已攻而利者。四逆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自汗出。若发汗。小便自利者。此为津液内竭。虽硬。不可攻之。当须自欲大便。宜蜜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及猪胆汁。皆可为导。
庞氏曰。不当下而强下之。令人肠胃洞泄不禁而死。
仲景曰。大法秋宜下。
又曰。凡服下药。宜用汤。胜丸散。中病便止。不必尽剂也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发热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柴胡汤。庞氏云。发热不恶寒。汗多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得之二三日。口燥咽干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少阳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脉不负者顺也。负者失也。互相克贼。名为负也。庞氏曰。阳明土。其脉大。少阳木。其脉弦。若合病。土被木贼。加之以利。则胃已困矣。若脉不弦。为土不负。弦者为土负。必死。雍曰。此合病一证下至名为负也而终。按本论原误录。宿食一证相连。非也。脉经以宿食别作一证。为当。盖脉滑数。有宿食。故仲景可用承气汤。若胃为木克。困而下利。安有用承气之理。今根据脉经。离而为二。宿食证。根据仲景用承气汤。惟合病下利。阙治法。今以负为不治。不负。宜理中丸。厥者。宜四逆汤。仍泻邱虚、阳陵泉。补三里穴。庞朱二氏依旧本合为一证。疑其非。大抵读仲景论。仍须以脉经参校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清水。色纯青。心下必痛。口干燥者。可下之。宜大柴胡汤、大承气汤。余见少阴本证。更详之。
又曰。下利。三部脉皆平。按之心下硬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庞氏曰。凡脉沉细数。为热在里。又兼腹满咽干。或口燥舌干而渴者。或六七日不大便。小便自如。或目中瞳子不明。无外证者。或汗后脉沉实者。或下利三部脉皆平。按之心下坚者。或连发汗不恶寒者。或已经下。其脉浮沉按之有力者。皆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下利。脉浮而滑者。内实也。利未欲止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雍曰。常氏疑本论之误。故欲以葛根黄芩治下利。殊不思仲景以承气下宿食。而合病下利。原无治法也。葛根黄芩汤。以太阳表未解。误下之利不止者。既有协热下利之表证未退。故可用。今合病下利。胃气伤困。只当救胃。宜用温药。故雍以四逆理中补其法。胃气已负。而又加以寒药。则胃谷绝矣。仲景于此一证。特论脉负不负。盖欲后人当思阳阻少阳土木克贼之理而治之。可谓尽善矣。以是知合并病之论。虽二阳俱受病。邪气俱当去。又须审二经五行之气。毋令相克贼。抑强扶衰以致和气。不使复生一秦。助桀为虐也。如是则胡越可同舟而共济矣。此证和二经。退邪气。与人事不少异。非天下至精。孰能与于此。然生胃气。制少阳木。亦用金石药。尝见名医治少阴自汗。自利不止。用金液丹取大效。既非古药。不敢以为然。必不得已而用。亦须七炼九炼火力重者用之。其一炼火力轻者。复可下宿食。以虚人老人。不敢用承气也。
仲景问曰。人病有宿食。何以别之。师曰。寸口脉浮而大。按之反涩。尺中亦微而涩。故知有宿食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下利。不欲食者。以有宿食故也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下利瘥。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。以病不尽故也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病腹中满痛者。此为实也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、大柴胡汤。
又曰。下利。脉反滑。当有所去。下之乃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腹满不减。减不足言。当下之。宜大柴胡汤、大承气汤。雍曰。减不足言者。言不甚减也。论言太阳发汗不彻。不足言。与此同意。俗语所谓不济事者是也。
又曰。伤寒后脉沉。沉者。内实也。下之解。宜大柴胡汤。雍曰。须沉数有力。可下之。虽沉而微弱迟。皆不可下也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无表里证。大便难。身微热者。此为实也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、大柴胡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未解。脉阴阳俱停。必先振 。汗出而解。但阴脉微(一作尺脉实)者。下之而解。宜大柴胡汤。(一法用调胃承气汤)
脉经云。但阴微者。先下之而解。(庞作阴实)雍曰。文当从脉经及庞氏。当作但阴脉微而尺脉实者。先下之而解。
又曰。脉双弦而迟者。必心下硬。脉大而紧者。阳中有阴也。可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结胸者。项亦强。如柔 状。下之则和。庞氏云。宜大陷胸丸。
又曰。病患无表里证。发热七八日。虽脉浮数者。可下之。宜大柴胡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六七日。表证仍在。脉微而沉。反不结胸。其人发狂者。以热在下焦。少腹当硬满。而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。宜下之以抵当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身黄。脉沉结。少腹硬满。小便不利者。为无血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血证谛也。属抵当汤。
又曰。伤寒有热。少腹满。应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为有血也。当下之。宜抵当丸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发热汗出者。此为热越。不能发黄也。但头汗出。身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渴饮水浆者。以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宜下之以茵陈蒿汤。雍曰。先服茵陈五苓散。黄退则不须更下。
又曰。阳明证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虽硬。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宜抵当汤。
又曰。汗出而谵语者。以有燥屎在胃中。此为风也。须下者。过经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。语言必乱。以表虚里实故也。下之愈。宜大柴胡汤、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病患烦热。汗出则解。复如疟状。日晡所发热者。属阳明也。脉实者。可下之。宜大柴胡汤、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谵语。有潮热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耳。属大承气证。
又曰。下利谵语者。有燥屎也。属小承气汤。初一服。谵语止。若更衣者。停后服。不尔。尽与之。
又曰。得病二三日。脉弱。无太阳柴胡证。烦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虽能食。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。令小安。至六日。与承气汤一升。若不大便。六七日小便少者。虽不能食。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此未成硬也。攻之必溏。须小便利。屎定硬。乃攻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太阳中风。下利呕逆。表解者。乃可攻之。其人 汗出。发作有时。头痛。心下痞硬。满引胁下痛。干呕短气。汗出不恶寒者。此表解里未和也。属十枣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不解。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者愈。其外未解。尚未可攻。当先解其外。外解已。但少腹急结者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气汤。庞云。不恶寒。为外解。
又曰。伤寒七八日。身黄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满者。属茵陈蒿汤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呕吐而利者。属大柴胡汤。
又曰。伤寒十余目。热结在里。复往来寒热者。属大柴胡汤。
又曰。但结胸。无大热者。以水结在胸胁也。但头微汗出者。属大陷胸汤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结胸热实。脉沉而紧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属大陷胸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其人多汗。以津液外出。胃中燥。大便必硬。硬则谵语。属小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不吐不下。心烦者。属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迟。虽汗出。不恶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气。腹满而喘。有潮热者。此外欲解。可攻里也。手足 然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气汤主之。若汗出多。微发热恶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热不潮。未可与承气汤。若腹大满不通者。与小承气汤微和其胃气。勿令大泄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潮热。大便微硬者。可与大承气汤。不硬者。不可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与小承气汤。汤入腹中转失气者。此有燥屎也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转失气者。此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必胀满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。与水则哕。其后发热者。大便必复硬而少也。宜小承气汤和之。不转失气者。慎不可攻之。雍曰。不转失气者。勿服药。待一昼夜。热气不发泄。定成硬屎。然后可攻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谵语发热。脉滑而疾者。小承气汤主之。因与承气汤一升。腹中转失气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转失气者。勿更与之。明日。又不大便。脉反微涩者。里虚也。为难治。不可更与承气汤。常氏云。可人参黄 建中汤。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证罢。但发潮热。手足 汗出。大便难而谵语者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病患小便不利。大便乍难乍易。时有微热。喘冒不能卧者。有燥屎也。属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大下后。六七日不大便。烦不解。腹满痛者。此有燥屎也。所以然者。本有宿食故也。属大承气汤。
庞氏曰。脉朝夕快者。实癖也。可下之。朝平夕快者。非癖也。不可下。快。谓数脉六七至者也。若脉数一息八九至。切不可下。若下之。则烦躁下利不止而死。脉数与皮毛相得。亦不可下也。虽数。为虚客热。
又曰。合下不下。令人腹胀满。通身浮肿而死。雍曰。凡汗下。皆不宜太过。故汗下后。易将理。若汗下太过。则病患虚。难将理。易劳复。凡用大承气。亦宜消息。用调胃承气代之。盖仲景自有承气之戒故也。
仲景曰。脉微而涩者。此为医所病也。大发其汗。又数大下之。其人亡血。病当恶寒。后乃发热无休止时。夏月盛暑。欲着复衣。冬月盛寒。欲裸其身。所以然者。阳微则恶寒。阴弱则发热。此医发其汗。使阳气微。又大下之。令阴气弱。五月之时。阴气在里。胃中虚冷。以阳气内微。不能胜冷。故欲着复衣。十一月之时。阳气在内。胃中烦热。以阴气内弱。不能胜热。故欲裸其身。又阴脉迟涩。故知亡血也。庞氏曰。阳微。宜四逆汤。阴弱。宜苦酒艾之类。常氏云。宜小建中汤。雍日。阳微阴弱之症。其候至微。亦未易言。仲景初谓亡血之人。病当先寒。后乃发热。则一病之内。阳微阴弱之症。先后俱见也。故言医发汗。使阳气微。又大下之。使阴气弱。则知一病是二证也。夏月盛热。欲着复衣。冬月盛寒。欲裸其身。谓暑月犹有寒。不必重言其热。寒月犹有热。不必重言其寒也。若如是。则暑月有寒热。寒月亦有寒热。非五月病者独见寒。十月病者独见热也。故常氏用小建中汤。似得其意。令阴阳两建之。虽药证相得。第恐力微。此外亦无药矣。庞氏分寒热为两证。则阳微用四逆。阴弱用酸苦。然疾证初不分。用药又难分也。夫然。则当见寒时用四逆。又恐后乃发热时。热大甚不可制。若庞氏药。用之于表热里寒。表寒里热之证则相宜。盖表热里寒。表寒里热。是自两病。非阳微阴弱同病之证也。粗工以表热里寒。表寒里热。便为阳微阴弱者。尤非是。此证虽甚希有。而前人论说。尚多失仲景之意。则后人用药宜审矣。
又曰。寸口脉浮大。而医反下之。此为大逆。浮则无血。大则为寒。寒气相搏。则为腹鸣。医乃不知。而反饮冷水。令汗大出。水得寒气。冷必相搏。其人则KT 。常氏云。宜甘草豆蔻散。
又曰。太阳病三日。已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温针。仍不解者。此为坏病。桂枝不中与也。观其脉证。知犯何逆。随证治之。
又曰。脉浮数者。法当汗出而愈。若下之。身重心悸者。不可发汗。当自汗出而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脉微。此里虚。须表里实。津液自和。即自汗出愈。常氏云。疑缺。雍曰。宜柴胡桂枝汤。
又曰。凡病。若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亡血。若亡津液。阴阳自和者。必自愈。
又曰。大下后。复发汗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。得小便利。必自愈。
又曰。下之后。复发汗。必振寒。脉微细。所以然者。内外俱虚故也。常氏云。可 参建中汤。
又曰。本发汗。而反下之。此为逆也。若先发汗。治不为逆。本先下之。而反汗之。为逆。若先下之。治不为逆。雍曰。此谓病当先汗而反先下之者。故为逆。若已汗而后下之。不为逆也。若病当先下而反先汗之。故为逆。若已下而后汗之。不为逆也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复发汗。以此表里俱虚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当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。然后复下之。常氏云。可桂枝大柴胡汤。雍曰。大字误。当是两药。先用柴胡桂枝汤和其表。复下之者。用大柴胡汤。
又曰。得病六七日。脉迟浮弱。恶风寒。手足温。医二三下之。不能食。而胁下满痛。面目及身黄。颈项强。小便难者。与小柴胡汤。后必下重。本渴饮水而呕者。柴胡不中与也。食谷者哕。常氏曰。可柴胡桂枝汤、干姜汤。饮水呕者。五苓散。哕者。小半夏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二三日。不能卧。但欲起。心下必结。脉微弱者。此本有寒分也。反下之。若利止。必作结胸。未止者。四五日复下之。此作协热利也。常氏云。可理中汤。结胸者。大陷胸汤。协热利。表不解者。桂枝人参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。其脉促。(一作缓)不结胸者。此为欲解也。脉浮者。必结胸。脉紧者。必咽痛。脉弦者。必两胁拘急。脉细数者。头痛未止。脉沉紧者。必欲呕。脉沉滑者。必协热利。脉浮滑者。必下血。常氏云。结胸。陷胸汤。咽痛。猪肤汤。两胁拘急。小建中汤。头痛未止。小柴胡汤。呕者。小半夏汤。协热利者。白头翁汤。下血者。柏皮汤。雍曰。柏皮汤用栀子柏皮汤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而反下之。成结胸。心下硬。下利不止。水浆不下。其人心烦。常氏云。可陷胸汤。雍曰。太少二阳。水木无负。因下伤胃。三阳俱病。轻者不成结胸。宜理中汤。或无效者。宜枳实理中丸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。则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气痞耳。常氏曰。宜小陷胸汤。增损理中丸。雍曰。先枳实理中汤。不解。用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吐下发汗后。虚烦。脉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胁下痛。气上冲咽喉。眩冒。经脉动惕者。久而成痿。常氏云。可茯苓桂枝五味甘草汤。成痿者。振痿汤。(甘草汤未见方。疑用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。)
又曰。阳明病。不能食。若攻其热。必哕。所以然者。胃中虚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虚。攻其热必哕。常氏云。可温中汤、小半夏汤。雍曰。宜理中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迟。食难用饱。饱则微烦头眩。必小便难。此欲作谷疸。虽下之。腹满如故。所以然者。脉迟故也。常氏云。可茵陈汤、五苓散。雍曰。此当煎茵陈汤一物调五苓散。作茵陈蒿汤也。
又曰。夫病阳多者热。下之则硬。汗多极。发其汗亦硬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寸缓。关浮。尺弱。其人发热汗出。复恶寒。不呕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医下之也。常氏云。可生姜半夏二泻心汤。
又曰。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必胸下结硬。常氏云。可桂枝加芍药汤、桂枝加大黄汤。雍曰。本太阳病。反下之。因腹满痛。转属太阴者。桂枝加芍药汤主之。大实痛者。用桂枝加大黄汤。今证吐而食不下。自利。腹满自痛。皆无实证。不可便用桂枝加大黄汤。有微寒者。当宜桂枝加附子汤。存芍药而不去也。
又曰。伤寒。大吐大下之。极虚。复极出汗者。其人外气怫郁。复与之水。以发其汗。因得哕。所以然者。胃中寒冷故也。常氏云。可小温中汤。雍曰。胃寒甚者。理中汤。哕者。小半夏汤、五苓散。
又曰。吐利。发汗后。脉平。小烦者。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。常氏曰。可调胃承气汤。雍曰。勿服药。夺其食则愈。以脉平。不可再损也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医发汗。遂发热恶寒。因复下之。心下痞。表里俱虚。阴阳气并竭。无阳则阴独。复加烧针。因胸烦。面色青黄。肤者。难治。今色微黄。手足温者。易愈。常氏云。可小柴胡汤、桂枝龙骨牲蛎汤。雍曰。心下痞者。枳实理中丸。烧针胸烦。桂枝加龙骨牡蛎汤。外证未除者。桂枝加人参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疟状。发热恶寒。热多寒少。其人不呕。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发。脉微(一作浮)缓者。为欲愈也。脉微而恶寒者。此阴阳俱虚。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。面色反有热色者。未欲解也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身必痒。属桂枝麻黄各半汤。
又曰。服桂枝汤。或下之。仍头项强痛。翕翕发热。无汗。心下满。微痛。小便不利者。属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先发汗不解。而下之。脉浮者。为不愈。浮为在外。而反下之。故令不愈。今脉浮。故知在外。当须解外则愈。宜桂枝汤。雍曰。此证本当先汗。所谓若先发汗。治不为逆也。
又曰。下之后。复发汗。昼日烦躁不得眠。夜而安静。不呕不渴。无表证。脉沉迟。身无大热者。属干姜附子汤。雍曰。此证本当先下。所谓若先下之。治不为逆也。
又曰。伤寒。若吐若下后。心下逆满。气上冲胸。起则头眩。脉沉紧。发汗则动经。身为振振摇者。属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。
又曰。发汗。若下之后。病仍不解。烦躁者。茯苓四逆汤。
又曰。发汗吐下后。虚烦不得眠。若剧者。必反复颠倒。心中懊。属栀子豉汤。若少气者。栀子甘草豉汤。若吐者。栀子生姜豉汤。
又曰。发汗。若下之。而烦热。胸中窒者。属栀子豉汤证。
又曰。太阳证。过经十余日。心下温温欲吐。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满。郁郁微烦。先此时自极吐下者。当调胃承气汤。若不尔者。不可与。但欲呕。胸中痛。微溏者。此非柴胡证。以呕。故知极吐下也。雍曰。庞氏云。属调胃承气汤。误也。本论原无属字。不可妄加。此一论当分作二证。所以本论继之以承气方者。谓前证当用之方。非后证所属也。自若不尔之下。非柴胡汤证。为后证本论门治法。宜生姜橘皮汤、大半夏加橘皮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重发汗而复下之。不大便五六日。舌上燥而渴。日晡所小有潮热。(一云日晡所发心胸大烦)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。属大陷胸汤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已发汗而后下之。胸胁满。微结。小便不利。渴而不呕。但头汗出。往来寒热。心烦者。此为未解也。属柴胡桂枝干姜汤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解后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属旋覆代赭石汤。
又曰。伤寒大下之后。复发汗。心下痞。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当先解表。表解。乃可攻痞。解表。宜桂枝汤。攻痞。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若吐下后。七八日不解。结热在里。表里俱热。时时恶风。大渴。舌上干燥而烦。欲饮水数升者。白虎加人参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若吐若下后。不解。不大便。五六日上至十余日。其人日晡所发潮热。不恶寒。独语如见鬼状。若剧者。发则不识人。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(一作循衣妄撮怵惕不安)微喘直视。脉弦者生。涩者死。微者。但发热谵语者。属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三阳合病。腹重身重。难以转侧。口不仁面垢。谵语遗尿。发汗则谵语。下之。则额上生汗。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。属白虎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浮而紧。咽燥口苦。腹满而喘。发热汗出而不恶寒。反恶热。身重。若发汗则躁。心愦愦而反谵语。若加温针。必怵惕烦躁不得眠。若下之。则胃中空虚。客气动膈。心下懊 。舌上苔者。属栀子豉汤。庞氏根据论云。凡用栀子汤得效。即止后服。病患旧微溏者。不可与之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下之。心中懊 而烦。胃中有燥屎者。可攻。其人腹微满。初头硬。后必溏者。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。宜大承气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下之。其外有热。手足温。不结胸。心中懊 。饥不能食。但头汗出者。属栀子豉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若吐。若下。若发汗后。微烦。小便数。大便因硬者。与小承气汤和之愈。
又曰。大汗。若大下利。而厥冷者。属四逆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后。其气上冲者。可与桂枝汤。若不上冲。不得与之。雍曰。不上冲者。根据后三证。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、桂枝加浓朴杏子汤、葛根黄芩黄连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后。脉促胸满者。(促一作纵)属桂枝去芍药汤。若微恶寒者。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。(本论二证脉经合为一)
又曰。太阳病。桂枝证。医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脉促(一作纵)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属葛根黄芩黄连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微喘。表未解也。属桂枝加浓朴杏子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不大便六七日。头痛有热者。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里。仍在表也。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。必衄。宜桂枝汤。常氏云。疑其误。当用麻黄汤及各半汤取大汗。雍曰。有汗当用桂枝。无汗当用麻黄也。详见衄血门中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大下之后。身热不去。心中结痛者。未欲解也。属栀子豉汤。
又曰。伤寒下后。心烦腹满。卧起不安者。属栀子浓朴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医以丸药大下之。身热不去。微烦者。属栀子干姜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下之。续得下利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。急当救表。救里。宜四逆汤。救表。宜桂枝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过经十余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后四五日。柴胡证仍在者。先与小柴胡汤。呕不止。心下急。其人郁郁微烦者。为未解。可与大柴胡汤下之愈。雍曰。与小柴胡汤。呕止小安者。勿服大柴胡也。
又曰。伤寒十三日。不解。胸胁满而呕。日晡所发潮热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证。下之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热者。实也。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十三日。过经谵语者。以有热也。当以汤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大盒饭硬。而反下利。脉调和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脉当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为内实也。属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伤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满烦惊。小便不利。谵语。一身尽重。不得转侧者。属柴胡加龙骨牡蛎汤。
又曰。火逆下之。因烧针。烦躁者。属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而动数。浮则为风。数则为热。动则为痛。数则为虚。头痛发热。微盗汗出。而更恶寒。表未解也。医反下之。动数变迟。膈内拒痛。(一作头痛即眩)胃中空虚。客气动膈。短气烦躁。心中懊 。阳气内陷。心下因硬。则为结胸。属大陷胸证。若不结胸。但头汗出。余处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身必发黄。常氏云。可茵陈蒿汤、调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五六日。呕而发热者。柴胡汤证具。而以他药下之。柴胡证仍在者。复与柴胡汤。此虽已下之。不为逆。必蒸蒸而振。却发热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满而硬痛者。此为结胸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若但满而不痛。此为痞。柴胡不中与之。属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本以下之。故心下痞。与泻心汤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烦。小便不利者。属五苓散。(脉经云。一方言忍之一日乃愈。)
又曰。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硬而满。干呕。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故使硬也。属甘草泻心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服汤药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泻心汤已。复以他药下之。利不止。医以理中与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服赤石脂禹余粮汤。复利不止者。当利其小便。庞氏云。可五苓散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外证未除而数下之。遂协热而利。利下不止。心下痞硬。表里不解者。属桂枝人参汤。
又曰。下后。不可更行桂枝汤。汗出而喘。无大热者。属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。
又曰。病患无表里证。发热七八日。脉虽浮数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脉数不解。合热则消谷善饥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也。属抵当汤。
又曰。若脉数不解。而下不止。必协热。便脓血。
又曰。本太阳病。医反下之。因而腹满时痛者。属太阴也。桂枝加芍药汤主之。大实痛者。属桂枝加大黄汤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大下后。寸脉沉而迟。手足厥冷。下部脉不至。咽喉不利。吐脓血。泄利不止者。为难治。属麻黄升麻汤。
又曰。伤寒本是自寒下。医复吐下之。寒格。更逆吐下。若食入口即出。属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。此证根据脉经定。
千金翼曰。大下后。口燥者。里虚故也。
庞氏曰。因发汗时。汗出如水漏下。还复汗少。喘促不止。脉促而按之濡者。合当汗而解。脉促而按之实者死。若脉浮。手足微厥。面垢唇青。昏愦而喘者。阴阳未和。气阻升降。宜服顺阴阳五味子汤。
又曰。发汗。或下后。痞满。或成结胸。气塞不通。宜槟榔散。
雍曰。仲景本论门自三阴三阳。至发汗吐下以后证而终。自病可温以下。本论原无门目。其论说皆仲景之言。其见于三阳三阴诸门者。王叔和重出于脉经以备仓猝寻按。今根据脉经所撰录诸后。
仲景曰。大法。冬宜服热药及灸。
又师曰。病发热头痛。脉反沉。若不瘥。身体疼痛。当救其里。宜温药。四逆汤。雍曰。凡温药。皆用四逆汤。厥脉细者。宜当归四逆汤。凡脉微欲绝。及脉不出者。通脉四逆汤。内有久寒者。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。
又曰。下利腹胀满。身体痛。先温其里。宜四逆汤。
又曰。自利不渴者。属太阴。以其脏有寒故也。当温之。宜四逆辈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其人饮食入口则吐。心中温温欲吐。复不能吐。始得之。手足寒。脉弦迟。若膈上有寒饮。干呕者。不可吐。当温之。宜四逆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脉沉者。急温之。宜四逆汤。
又曰。下利。欲食者。就当温之。
又曰。下利。脉迟紧。为痛未欲止。当温之。得冷者。满而便肠垢。
又曰。下利。其脉浮大。此为虚。以强下之故也。设脉浮革。因尔肠鸣。当温之。宜当归四逆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。脉浮涩者。必呕。汗出必数。更衣反少。当温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医下之。续得下利清谷不止。身体疼痛。急当救里。宜温之以四逆汤。庞氏以凡病发热头疼。脉反沉。若不瘥。身体疼痛者。脉浮迟。表热里寒。下利清谷者。汗出热不去。内拘急。支节疼。四逆者。下利。厥逆恶寒者。下利。腹痛胀满。身疼痛。脉浮者。凡五证。先用四逆汤温其里。得利止。乃可随证用药攻表也。
仲景曰。微数之脉。慎不可灸。因火为邪。则为烦逆。追虚逐实。血散脉中。火气虽微。内攻有力。焦骨伤筋。血难复也。常氏云。宜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欲其有汗。宜柴胡桂枝汤。
又曰。脉浮。当以汗解。而反灸之。邪无从出。因火而盛。病从腰以下必重而 。名为火逆。若欲自解。当先烦。乃有汗。随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脉浮。故知汗出当解。
又曰。火逆下之。因烧针烦躁者。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又曰。脉浮热甚而灸之。此为实。实以虚治。因火而动。必咽燥吐血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。医以火迫劫之。亡阳惊狂。卧起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
庞氏曰。灸及烧针之后证以火劫者。并宜火劫法治之。烦躁惊及狂。用六石风引汤尤良。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亦通用。
又曰。不当灸而误灸。令火邪入腹。干错五脏。重加烦死。雍曰。凡火邪逆证者。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。
仲景曰。烧针令其汗。针处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发奔豚。气从少腹上冲心者。灸其核上一壮。与桂枝加桂汤。更加桂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得之一二日。口中和。其背恶寒者。当灸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吐利。手足不逆冷。反发热者。不死。脉不至者。灸少阴七壮。雍曰。凡灸少阴下利诸证。皆兼服四逆汤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。脉微涩。呕而汗出。必数更衣。反少。当温其上。灸之。一云。灸厥阴五十壮。(当灸百会)
又曰。诸下利。皆可灸足大都五壮。(一云七壮)商邱阴陵泉皆三壮。
又曰。下利。手足厥无脉。灸之不温。脉不还。反微喘者死。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。
又曰。伤寒脉促。手足厥逆。可灸之。为灸少阴厥阴。主逆。
庞氏曰。当灸不灸。令病患冷结。久而弥固。气冲心必死。
雍曰。脉经与可刺不可刺二门所载素问灵枢经语又有异者。今改从本经。字有当者。即从脉经。仍据所出之处。以别非仲景之言。灵枢经曰。九刺之禁。新内勿刺。已刺勿内。大怒勿刺。已刺勿怒。方醉勿刺。已刺勿醉。大劳勿刺。已刺勿劳。大饥勿刺。已刺勿饥。大渴勿刺。已刺勿渴。大惊大恐。必定其气。乃刺之。
又曰。粗工勿察。是谓伐身。
灵枢又曰。毋刺 之热。毋刺漉漉之汗。毋刺浑浑之脉。此刺病与脉相逆者。
又曰。五脏之 出于背者。灸之则可。刺之则不可。
灵枢又曰。热病身热甚。阴阳皆静(脉经作争)者。勿刺之。其可刺者。急取之。不汗出则泄。所谓勿刺者。有死征也。
灵枢又曰。上工刺其未生者也。其次刺其未盛者也。其次刺其已衰者也。脉经云。粗工逆此。谓之伐形。
灵枢又曰。热病不可刺者有九。一曰。汗不出。大颧发赤。哕者死。二曰。泄而腹满甚者死。三曰。目不明。热不已者死。四曰。老人婴儿。热而腹满甚者死。五曰。汗不出。吐下血者死。六曰。舌本烂。热不已者死。七曰。咳而衄。汗不出。出不至足者死。八曰。髓热者死。九曰。热而痉者死。凡此九者。不可刺也。脉经无此。素问灵枢禁不刺者甚多。详见补亡禁刺门。
仲景曰。太阳伤寒者。加温针必惊也。常氏云。宜服救逆汤。
仲景曰。太阳病。头疼至七日自愈者。其经竟故也。(竟字仲景作尽)若欲再作经者。针足阳明。使经不传则愈。(庞氏云补三里穴)
又曰。太阳病。初服桂枝汤。而反烦不解者。当先刺风池风府。却与桂枝汤则愈。
又曰。伤寒腹满而谵语。寸口脉浮而紧者。此为肝乘脾。名曰纵。刺期门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啬啬恶寒。其人大渴。欲饮水浆者。其腹必满。若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。名曰横。刺期门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下血谵语。此为热入血室。但头汗出者。当刺期门。随其实而泻之。 然汗出则愈。
又曰。妇人中风。发热恶寒。经水适来。得之七八日。热除。脉迟身凉。胸胁下满。如结胸状。谵语。此为热入血室。当刺期门。随其实而泻之。叔和曰。平病云。热入血室。无犯胃气及上二焦。雍曰。与此相反。岂谓药不谓针耶。
又曰。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头痛。颈项强而眩。时如结胸。心下痞硬。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。慎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脉弦。五日不止。当刺期门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下利便脓血。可刺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怀身。腹满不得小便。从腰以下重。如有水气状。怀身七月。太阴当养不养。此心气实。当刺。泻劳宫及关元。小便利则愈。
又曰。伤寒喉痹。刺手少阴。在脘。当小指后动脉是也。针入三分。补之。素问曰。有病身热汗出。烦满不为汗解。此为何病。岐伯曰。汗出而身热者。风也。汗出而烦满不解者。厥也。病名曰风厥。巨阳主气。故先受邪。少阴与其为表里也。得热则上从之。从之则厥也。表里刺之。饮之汤剂。雍曰。此伤寒感异气变而为风厥也。宜刺太溪、昆仑。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。灵枢经曰。热病三日。气口静。人迎躁者。取之诸阳。五十九刺。以泻其热。而出其汗。实其阴以补其不足。素问曰。病甚者。为五十九刺。灵枢曰。所以五十九刺者。两手外内侧各三。凡十二 。五指间各一。凡八 。足亦如之。(亦八 也)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。凡六。更入发三寸边各五。凡十 。耳前后口(一作耳)下项中各一。凡六 。巅上一。囟会一。发际一。廉泉一。风池二。天柱二。此五十九穴也。
雍曰。五十九刺。出于二经。见于仲景叔和二书。然未闻有善用之者。古人第存之而不敢废上古之法。后有灵枢十一症。亦多不能解者。亦不能废法耳。灵枢经曰。热病先肤痛。窒鼻充面。取之皮。以第一针五十九。苛轸(一云苛干)鼻。索皮于肺。不得索之火。火。心也。(轸车上前后两端横木也。言鼻塞之甚。内外不通。亦犹轸之横塞也)
又曰。热病嗌干。多饮善惊。卧不得安。(一作卧不能起)取之肤肉。以第六针五十九。目 青。索肉于脾。不得索之木。木。肝也。
又曰。热病面青脑痛。手足烦。取之筋间。以第四针针于四逆。(一作边)筋辟(一作 )目浸。索筋于肝。不得索之金。金。肺也。
又曰。热病数惊。螈 而狂。取之脉。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。癫疾。毛发去。索血(一作脉)于心。不得索之水。水。肾也。
又曰。热病而身重骨痛。耳聋而好瞑。取之骨。以第四针五十九刺。骨病食(一作不食)啮牙齿。耳青。(一作清)索骨于肾。不得索之土。土。脾也。
又曰。热病。先身傍 。(太素作倚。本经作涩倚而热)烦闷。干唇口嗌。取之脉。以第一针五十九。肤胀口干寒热。(本经作寒汗出)
索脉于心。不得索之于水。水者肾也。
又曰。热病。头痛颞 。目 脉痛。善衄。厥热病也。取之以第三针。视有余不足。寒热痔。
又曰。热病。体中病重。肠中热。取之以第四针于其 。及下诸指间。索气于胃。络得气也。
又曰。热病。侠脐急痛。胸胁支满。取之涌泉与太阴阳明。(经作阴陵泉)以第四针针嗌里。
又曰。热病而汗且出之。(经作及)脉顺可汗者。取之鱼际。太渊。大都。太白。泻之则热去。补之则汗出。汗出太甚者。取内踝上横文(一作脉)以止之。
又曰。热病七八日。脉口动喘而短者。兼刺之。汗且自出。浅刺手大指间。
素问曰。热病。先胸胁痛。手足躁。刺足少阴。补足(一作手)太阴。病甚者为五十九刺。王冰云。足少阳邱虚取之。
又曰。热病。始手臂痛者。刺手阳明太阳。而汗出止。王云。臂痛。列缺主之。取汗。商邱主之。
又曰。热病。始于头首者。刺项太阳而汗出止。王云。足太阳。天柱主之。
又曰。热病。先身重骨痛。耳聋好瞑。刺足少阳。病甚。为五十九刺。
又曰。热病先眩冒而热。胸胁满。刺足少阴少阳。
又曰。热病始于足胫者。刺足阳明而汗出止。此出甲乙经。
仲景曰。发汗后。饮水多者。必喘。以水灌之。亦喘。常氏云。微喘。宜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。雍曰。饮水多者。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。大吐大下之。极虚。复极汗出者。其人外气怫郁。复与之水。以发其汗。因得哕。所以然者。胃中寒冷故也。常氏曰。可小温中汤、小半夏汤。雍曰。胃寒。理中汤。哕者。半夏汤、五苓散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潮热。大便微硬。可与承气汤。不坚。勿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可与小承气汤。若腹中不转失气者。此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必胀满不能食。欲饮水者。与水则哕。雍曰。可温中汤。哕者。小半夏汤。
又曰。下利。其脉浮大。此为虚。以强下之故也。设脉浮革。因尔肠鸣。当温之。与水。哕。雍曰。宜温中汤。
又曰。病在阳。当以汗解。而反以冷水 之。若灌之。其热被却不得去。弥更益烦。皮上粟起。意欲饮水。反不渴。宜文蛤散。若不瘥。与五苓散。若寒实结胸。无热证者。与三物小陷胸汤。白散亦可服。身热。皮粟不解。欲引衣自覆。若以水灌之洗之。益令热却不得出。当汗而不汗。即烦。假令汗出已。腹中痛。与芍药三两。如上法。
又曰。寸口脉浮大。医反下之。此为大逆。浮则无血。大则为寒。寒气相搏。则为肠鸣。医乃不知。而反饮冷水。令汗大出。水得寒气。冷必相搏。其人则KT 。常氏云。宜草豆蔻散。
又曰。寸口脉濡而弱。濡则恶寒。弱则发热。濡弱相搏。脏气衰微。胸中苦烦。此非结热。而反薄居水渍布。冷铫贴之。阳气遂微。诸腑无所根据。阴脉凝聚。结在心下。而不肯移。胃中虚冷。水谷不化。小便纵通。复不能多。微则可救。聚寒心下。当奈何也。
千金翼曰。太阳病。小便利者。为水多。心下悸。雍曰。宜小半夏加茯苓汤。
仲景曰。凡得时气病。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。饮不能多。不当与也。何者。以腹中热尚少。不能消之。便更与人作病也。至七八日。大渴欲饮水者。犹当根据证而与之。与之常令不足。勿极意也。言能饮一斗。与五升。若饮而腹满。小便不利。若喘若哕。不可与之也。饮而忽然大汗出。是为自愈也。
又曰。凡得病反能饮水者。此为欲愈之病。其不晓病者。但闻病人饮水自愈。小渴者乃纵与之饮。因成其祸。不可复救也。庞氏曰。凡病非大渴。不可与饮冷水。若小渴。口燥咽干。少少呷水滋润之。若不与水。则干燥。无由作汗。烦喘而死者多巳。但勿令足意饮也。若大汗将来。燥渴甚者。但足意饮之。勿疑。若小渴强饮者。致停饮。心下满结。喘而死者多矣。其有热脉数。尚可作汗而解者。出于幸之幸也。
仲景曰。太阳病。发汗后。若大汗出。胃中干。烦躁不眠。其人欲得饮水者。当稍饮之。令胃中和则愈。
又曰。厥阴病。渴欲饮水者。少少与之愈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寸缓。关浮。尺弱。其人发热汗出。复恶风寒。不呕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为医下之也。若其不下。病患不恶寒而渴者。为转属阳明。小便数者。大便则坚。不更衣。十日无所苦也。渴欲饮水。少少与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。宜五苓散。
又曰。寸口脉洪而大。数而滑。洪大则营气长。滑数则胃气实。营气长。则阳盛怫郁。不得出身。胃实则坚难。大便则干燥。三焦闭塞。津液不通。医发其汗。阳气不周。复重下之。胃燥蓄热。大便遂燥。小便不利。营卫相搏。心烦发热。两眼如火。鼻干面赤。舌燥。齿黄焦。故大渴。过经成坏病。针药所不能制。与水灌枯槁。阳气微散。身寒。温衣覆令汗出。表里通然。其病即除。形脉都不同。此愈非治法。但医所当慎。妄犯伤营卫。
又曰。呕吐而病在膈上。后思水者解。急与猪苓散。饮水亦得也。千金亦曰。必思煮饼。急思水者。与五苓散饮之。(余同)
又曰。霍乱而头痛发热。身体疼痛。热多饮水者。属五苓散。
庞氏曰。病患水药入口则吐。或渴而呕者。或汗后脉尚浮而烦渴者。或下利渴而小便不利者。或呕而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皆主之。或因渴。停水心下。短息者难治。
又曰。若头痛无热。但狂言。烦躁不安。精神不与人相当。勿以火导之。但以猪苓散方寸匕服之。当连饮新水三升。即令指刺喉中吐去之。病随手愈。若不能吐者而强与水。水停则结心下也。当以药吐之。不尔。更致危病。若当吐。不时以猪苓散吐之。其死殆速矣。亦可针之佳。水饮膈实难治。此三死一生也。(千金之文)
仲景曰。太阳中风。以火劫发其汗。邪风被火热。血气流溢。失其常度。两阳相熏灼。其身发黄。阳盛则欲衄。阴虚小便难。阴阳俱虚竭。身体则枯燥。但头汗出。剂颈而还。腹满微喘。口干咽烂。或不大便。久则谵语。甚者至哕。手足躁扰。循衣摸床。小便利者。可治。
雍曰。宜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、五苓散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医发汗。遂发热恶寒。复下之。则心下痞。此表里俱虚。阴阳气并竭。无阳则阴独。复加烧针。因胸烦。面色青黄。肤者难治。今色微黄。手足温者。易愈。雍曰。发热恶寒。宜小柴胡汤。心下痞者。生姜泻心汤。火逆。宜救逆汤。
又曰。阳脉浮。阴脉弱。则血虚。虚则筋急。其脉沉者。营气微也。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。卫气衰也。营气微者。加烧针则血流不行。更发热而烦躁也。雍曰。和营卫。宜柴胡桂枝汤。因烧针烦躁者。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也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。医以火劫迫之。亡阳。必惊狂。卧起不安者。属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
又问曰。得病十五六日。身体黄。下利。狂欲走。师脉之。言当下清血如豚肝乃已。后如师言。何以知此。师曰。寸口脉。阳浮而阴濡。阳浮为风。阴濡为弱。为少血。(一作虚)浮虚受风。少血发热。恶寒洒淅。项强头眩。医加以火熏。郁令汗出。恶寒遂罢。客热因火而发。怫郁蒸肌肤。身目为黄。小便微难。短气。从鼻中出血。而复下之。胃无津液。泄利遂不止。热瘀在于膀胱。蓄结成积聚。状如豚肝。当下不下。心乱迷愦。奔走赴水。不能自制。蓄血若去。目明心了。此皆医所为。他无祸患。微轻者得愈。重极者不治。雍曰。宜犀角地黄汤。有热如狂者。加黄芩。
又曰。形作伤寒。其脉不弦紧而弱。弱者必渴。被火者谵语。弱者发热脉浮。解之当汗出愈。雍曰。宜救逆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经不解。必圊血。雍曰。宜犀角地黄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被火。额上微汗出。而小便不利。必发黄。常氏云。可茵陈汤、五苓散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其脉浮紧。咽干口苦。腹满而喘。发热汗出。不恶寒。反恶热。身体重。发汗则躁。心愦愦。而反谵语。加温针。必怵惕烦躁不得眠。雍曰。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。若误下者。栀子豉汤。
庞氏曰。脉浮紧。不可下。恐变风温。宜详之。
又曰。少阴病。咳而下利谵语。是谓被火气劫也。故小便必难。为强责少阴汗也。常氏云。宜用救逆汤解其火气。五苓散通其小便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二日反躁。反熨其背。大汗出。火气入胃。胃中水竭。躁烦。必发谵语。十余日。振 自下利者。此为欲解也。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。其人欲小便不得。反呕。欲失溲。足下恶风。大便硬。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。大便已。其头卓然而痛。其人足心必热。谷气下流故也。雍曰。大便坚及烦躁谵语者。宜调胃承气汤以和其胃。不得小便者。宜五苓散。
仲景曰。下利。谷道中痛。当温之。当以熬盐末熨之。一方。炙枳实熨之。千金翼云。宜炙枳实。若熬盐等如炒蚕沙之类皆可熨。庞氏言枳实末与盐相兼用。益佳。或单用枳实末非。枳实须逐片炙用。即枳壳也。
庞氏曰。脐中冷结。不可便熨。冷气攻心腹。必死。须先用药温之。久而可熨之。
又曰。脐下冷结。或关阳去者。大小便不通。服药虽多。不见效。炒盐熨脐下。须臾即通。若病患已服巴豆甘遂大黄轻粉之类过多者。略通则大利而损人。宜详之。
庞氏曰。伤寒。医以火置卧床下。或周身用火迫劫汗。或熨。或误灸。皆火邪也。仲景曰。伤寒脉浮。医以火迫劫之。亡阳。必惊狂。或卧起不安者。宜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
又曰。火逆下之。因烧针烦躁者。桂枝甘草汤主之。雍曰。可代救逆汤用之。
庞氏曰。灸及烧针后。证似火劫者。并宜以火劫治之。烦躁惊及狂。用金匮风引汤尤良。柴胡加龙骨牡蛎亦通用。
千金方曰。其病形不可灸。因火为邪。散走血脉。伤脉尚可。伤脏则剧。井俞冗肿。黄汗自出。经络外烂。肉腐为痈脓。此为火疸。医所伤也。雍曰。千金翼有火疸一证。错简在狐惑后。又并微数之脉不可灸证合为一。又云。应用泻心汤。其言舛谬不可续。微数之脉不可灸。已见本门。独留火疸一证。似属火邪。故录于此。外台以泻心汤治蚀于上部属狐惑。亦系火疸微数脉于后。其误久已。
素问曰。人之伤于寒也。则为病热。热虽甚不死。其两感于寒而病者。必不免于死。
又曰。两感于寒者。病一日。则巨阳与少阴俱病。则头痛口干。烦满而渴。二日。则阳明与太阴俱病。则腹满身热。不饮食。谵语。三日。少阳与厥阴俱病。则耳聋囊缩而厥。水浆不入。不知人。六日死。病源曰。水浆不入。不知人。则六日而死。其义甚明。
问曰。素问言不知人。六日死。又言三日其气乃尽。何也。雍曰。两感之病。表里俱传。三日而六经竟。虽竟而气未绝。故经竟之后。又三日。其气乃绝。其言三日者。谓三日而阳明之气方尽故也。言六日者。通传经之日也。传经三日。气尽故言六日。何以明之。三日经竟之时。五脏已伤。六腑不通。营卫不行。如是之后。又三日。气尽乃死。帝以疑而问之。而岐伯告以阳明气血盛不知人。三日而后死也。经既曰如是之后。则是传六经竟之后也。又曰不知人。三日。则是阳明未绝之时也。经竟甚明。而或者谓其传六经而后死。夫能再传。则不死矣。本以邪气传至少阳欲传太阴之间。而太阴已先与阳明同受邪气。不能更受后来再传之邪。虽太阴复欲以邪传之三阳。而三阳邪气亦皆满。亦不更尔容受。两邪相拒。六经皆满。俱不能流注传泄。是以六腑不通。营卫不行。水浆不入。不知人。以待阳明之气尽而后死矣。阳明。胃经也。胃为血气之海。朝夕灌注营卫六腑十二经者。皆胃之气血也。诸经虽绝。独阳明气血未尽。故又三日而后死也。六日死。三日死。只是两感一证。或者谓再传为六日死。邪气直入阳明。为三日死。遂分两证。此说甚误。未通经意。又不当改经血气盛为邪气盛。仍有血气随邪而尽之说。皆失也。反复读经。当自得之。庞氏曰。两感之疾。素问无脉候。今详之。凡脉沉者。皆属阴也。一日脉当沉而大。沉者。少阴也。大者。太阳也。二日脉当沉而长。三日脉当沉而弦。乃以合表里之脉。沉长弦皆隐于沉大也。凡三阴无合病。惟三阳有合病。今三阳与三阴合病。故其脉似沉紧而大。似沉实而长。亦类革至之死脉也。
王仲弓监丞曰。本论言两感俱作。治有先后。发表攻里。本自不同。近时张翊云。论有伤寒。医下之。利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。急当救表。今可根据仿而治。既云治有先后。则宜先救里。内才温则可医。然救表亦不可缓也。朱氏曰。内尤为急也。雍曰。救里药用四逆。救表药用桂枝汤。此法出于不得已。犹愈于束手待毙矣。仲景曰。救里药用四逆。救表药用桂枝汤。更看临时寒热多少参订之。幸有表里一轻者。则急治其重者也。然其治大宜速。过三日。则水浆不入。虽有药不纳已。张亦未悟此也。
两感论曰。病患有不治之证。古人不复论方药者。立论固可如此。医家亦可如此。而人有父兄母弟至亲。不幸遇疾如此。能坐视不思拯援万死一生之术哉。孙真人论。精神困者。病久不瘥。欲死者。但与药救之。十人中或瘥三四。以是言。则人虽有不治之病。其气未绝之间。亦无不服药待尽之理。今观两感之证。以阴阳之经。邪气皆满。不相来往传注。故为必死之候。乘其三日内邪气未满。营卫可通之时。早为疗治。尚或不死。若六经邪气三日既满。则水浆不入。汤药何缘可纳。势须于初觉之时急治之。然初感之日。谁能断然不疑。知其为两感。拟议之间。已不及矣。是以必至于死也。雍谓汤药至此。不如针灸。汤药虽可内攻。而内攻未必至。虽至而药病方有胜负。针艾可以外泄。随其轻重。必有泄而出者。昔虢太子之死。扁鹊治之。盖外泄之术也。方其厥气上行。绝阳破阴。有甚于两感不知人之证。扁鹊以为阳脉下坠。阴脉上争。令气闭而不通。夫厥气。亦邪气也。阳脉阴脉者。即阳经阴经也。阳脉下坠。犹传之阳也。阴脉上争。相搏而不能受也。气闭不通。以阴阳俱邪实。故不通。不通则水浆不入矣。越人于是不施汤剂。而遽用针石。外取三阳五会。有间。太子苏。是知汤不能达于外。而针尚可泄于外也。既苏而得为五分之熨以逐余邪。邪去然后得服汤药。二旬而复故。倘使汤先。必不能得入。何缘有复苏之理。今两感之邪。与尸厥之邪。其暴杀人一也。诚能效越人先针后汤之术。取之三阳。使三阳气缓。然后灼三阴之会以泄其邪。邪气未尽。方以汤攻。使无所逃。既尽。则以汤养之。虽生死未可必。而其为治。有所据而不谬矣。故愚意欲先取昆仑委中。乃去其血以泄太阳。次取三里以泄阳明。后取邱墟阳陵泉。以泄少阳。三阳气既缓。急灸三阴交穴。以泄三阴之邪。此穴亦难取。或上下左右少差即能中。一阴二阴不中。必三阴俱中。仍须审度。再分灸之。上阴陵泉可泄太阴。太溪可泄少阴。大敦可泄厥阴。炷如麦粒。缓缓灸之。徐泄其气。不必以多为贵也。虽其如此。亦不可以不灸三阴交。先并泄之。然后分得阴阳。得阴阳缓。乃可服汤。泄不患多。治不厌速。盖有三日之期。不可待也。所以不敢用熨者。必为火邪。故惟用汤。二者。皆阴气闭不通之疾。大略相似。而其为寒热则异也。以是思之。则三阴合病之中。脉有负者。亦宜灸刺以治之。且如阳明少阳合病。其脉负者。少阳木气盛也。泻邱墟阳陵泉。则少阳木气不得不平。补三里。则阳明之土。不得不旺。或不精补泻者。第以刺为泻。灸为补。古人皆有是法。如是。则虽死亦有可生理。所谓十中三四愈者。未必不如孙氏之言也。虽然。天下之事。固有大小同异。而其理一也。昔洪水横流。泛滥于中国。禹决九州。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。愚因诵此。而得通病有外泄之理。使早得而熟之。则越人氏之学。何难至之。颜渊曰。舜何人也。予何人也。有为者亦若是。况卢扁乎。惜余得之暮年。所用之小也。然亦不敢不告诸来者。故备言之。
素问三十三篇曰。有温病者。汗出辄复热。而脉躁疾。不为汗衰。狂言。不能食。岐伯曰。病名阴阳交。交者死也。人所以汗出者。皆生于谷。谷生于精。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。是邪却而精胜也。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。复热者。邪气也。汗者。精气也。今汗出而辄复发热者。是邪胜也。不能食者。精无俾也。汗而热留者。其寿可立而倾也。
又曰。热论曰。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。今脉不与汗相应。此不胜其病也。其死明矣。狂言者。是失志。失志者。死。今见三死。不见一生。虽愈。必死也。雍曰。汗出辄复热。一死。脉尚盛。二死。狂言失志。三死也。灵枢二十三篇曰。热病已得汗。而脉尚躁盛者。此阴脉之极也。死。其得汗而脉静者。生。雍曰。此二证。脉经皆以为阴阳交。疑以得汗者为交。不得汗者非交也。
又曰。热病已得汗。而脉尚躁。且复热。勿肤刺。喘甚者死。脉经曰。热病。阴阳交者死。
又曰。热病。烦已而汗。脉当静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已得汗。脉反躁盛者。是阴阳交。死。复得汗。脉静者。生。
又曰。热病阴阳交者。热烦心躁。太阴寸口脉两部尚躁盛。是阴阳交。死。得汗脉静者。生。雍曰。以上二证。与前同。灵枢不言阴阳交。此言阴阳交为异。脉经所载皆古书。此二证莫知所出也。
又曰。热病。阳进阴退。头独汗出者。死。阴进阳退。腰以下至足汗出者。死。阴阳俱进。汗出已。热如故。亦死。阴阳俱退。汗出已。寒不止。鼻口气冷。亦死。以上十证。并见脉经阴阳交部。
又曰。热病所谓并阴者。热病已汗。因得泄。是谓并阴。故治。(一作活)
又曰。热病所谓并阳者。热病已得汗。脉尚躁盛。火热汗出。虽不汗出。若衄(庞氏云和而衄)者。是谓并阳。故治。雍曰。并阴阳二证。诸书无所见。亦类阴阳交。故脉经继之于其后。阴阳交论曰。伤寒两感阴阳交二证。皆出于素问。仲景发明两感。而不及阴阳交。王叔和载阴阳交。而不及两感。后世因仲景而明两感之证。独阴阳交多所未解。予考阴阳交之证。大抵伤寒脉不为汗解者。皆阴阳交也。何以不为汗解。曰。独阴独阳之病。一汗则解。阴兼阳阳兼阴之病。一汗不能解。盖汗解其阴。阳脉不得退。汗解其阳。阴脉不得退。此所以不为汗衰也。然则阴兼阳阳兼阴者。何病也。余悉索之。则两感之证似之。一日太阳与少阴俱病。二日阳明与太阴俱病。皆阴兼阳。阳兼阴也。阴阳相兼而病。故其病名曰交。是以太阳汗解。而少阴未得解。阳明汗解。而太阴未得解者。岂非因其相交而不为汗衰乎。观二证之言。初若不相同。合二证阴阳之理。则无异也。故素问言两感。本非病名。至阴阳交。则曰病名阴阳交。盖两感言其始感。阴阳交者。着其名也。故阴阳交之证。有曰复得汗。脉静者生。是邪气再出而复生也。仲景亦曰。发表攻里。本自不同。岂非再乎。故遇斯病者。当参二证而治之。然则仲景发明两感。而不及阴阳交。叔和载阴阳交而不言两感。意岂异乎。更俟贤哲明之。
庞氏曰。凡三阴无合病。惟三阳有合病十四证。其三阴三阳相并而病者。即两感是也。雍曰。合病十四证。已见三阳经。今重列于下。非惟便于检按。亦相附参考易明。庶无瘥矣。
仲景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不下利。但呕者。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。宜麻黄汤。
仲景问曰。何缘得阳明病。答曰。太阳病。若发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亡其津液。胃中干燥。因转属阳明。不更衣。大便难者。此阳明病也。雍曰。无太阳证者。宜调胃承气汤。凡转属之法。与合病微不同。且如太阳阳明合病。必须解两经之邪。故仲景不舍葛根麻黄二汤。若转属阳明。可以少俟太阳证衰。即以调胃承气汤专攻阳明。一举而两得之。盖太阳为既往。则当日衰。阳明为方来。则当日盛故也。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证罢。但发潮热。手足 汗出。大便难而谵语者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朱氏曰。若太阳证不罢。不可下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小发其汗。雍曰。若太阳不罢者。宜少俟一日。又不罢。则根据朱氏法。
又曰。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如此。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。阳气怫郁在表。当解之熏之。(一作蒸)若发汗不彻。不足言。阳气怫郁不得越。当汗不汗。其人躁烦。不知痛处。乍在腹中。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气。但坐。以汗出不彻故也。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。以脉涩故知之。雍曰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
问曰。太阳阳明合病并病。二者之证。何以别之。朱氏曰。脉浮大而长。头疼腰痛。肌热鼻干目疼者。合病也。太阳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者。并病也。雍曰。合病。脉浮大而长者。未必恶寒。其脉浮紧而长。无汗者。当恶寒也。皆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有下症者。自宜前法。
仲景曰。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头项强痛。或眩冒。时如结胸。心下痞硬者。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。慎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脉弦。五六日。谵语不止。刺期门。雍曰。仲景言少阳不可发汗。故并病亦不可汗也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心下硬。颈项强而眩者。当刺大椎肺俞肝俞。慎勿下之。雍曰。仲景曰。太阳病转入少阳。脉沉迟者。与小柴胡汤。庞氏曰。脉紧者。小柴胡汤。少加牡蛎。大抵少阳多宜和解。故宜小柴胡汤。太阳和解。亦宜用之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太阳病不解。转入少阳者。胁下硬满。干呕不能食。往来寒热。尚未可吐下。脉沉紧者。与小柴胡汤。庞氏曰。脉紧者。小柴胡加桂枝。胁下硬满。加牡蛎。
又曰。阳明少阳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脉不负者顺也。负者失也。互相克贼。名为负也。雍曰。宜理中汤。下利而厥者。宜四逆汤。其脉不弦者。为顺。脉弦者。阳明土负也。急泻邱墟阳陵泉。以泄少阳木。急灸三里。以补阳明土也。
仲景曰。三阳合病。腹满身重。难以转侧。口不仁。面垢。谵语。下之。则额上生汗。手足厥冷。若自汗出者。白虎汤主之。
又曰。三阳合病。脉浮大。上关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则汗。庞氏曰。不言弦者。隐于长大也。常氏云。可桂枝柴胡各半汤。雍曰。即柴胡桂枝汤也。
问曰。仲景言本太阳病。因医下之。腹满时痛。转属太阴者。此为两感乎。为合病乎。雍曰。非也。合病虽亦有转属者。要之两阳俱作也。两感则表里阴阳俱病矣。难经曰。人之有尺。犹木之有根。枝叶虽枯槁。根本将自生。两感则根叶皆将枯。无自而生矣。合病太阳太阴。虽名一阴一阳。而实非相为表里之经。互相有生救。谓如太阳虽病。而少阴不受病。太阴虽病。而阳明不受病。正类枝叶虽枯槁。根本自生之象。是以不为两感。况本非邪气传注。医误下之。移太阳之疾。入于太阴。非两经俱作之证甚明。是以仲景用桂枝加芍药汤、桂枝加大黄汤也。
雍曰。结胸。痞气。阳毒。阴毒。狐惑。百合六证。虽有见于前证中者。而庞氏皆以其异证。故别列于后。今根据庞氏之法。益以斑黄血衄证。为十证。
仲景曰。问病有结胸。有脏结。其状何如。曰。按之痛。寸脉浮。关脉沉。名曰结胸。庞氏曰。寸口脉浮。关上尺中皆沉。或沉紧。
又曰。何为脏结。答曰。如结胸状。饮食如故。时时下利。寸脉浮。关脉小细沉紧。名曰脏结。舌上白苔滑者。难治。常氏云。可刺关元。在脐下。
又曰。脏结无阳证。不往来寒热。(一云寒而不热)其人反静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常氏云。可刺关元穴。
又曰。病患胁下素有痞。连在脐旁。痛引小腹。入阴筋者。此名脏结。死。常氏云。可刺大赫。在腹部第二行。
又曰。发病于阳。而反下之。热入因作结胸。病发于阴。而反下之。因作痞也。所以成结胸者。此下之太早故也。朱氏曰。伤寒本无结胸。以其热下之早。热气乘虚而入。痞结不散。变成结胸。王仲弓曰。杜壬云。伤寒在表误下者。宜急频与理中汤丸。更加人参。多得解。不作结胸。若大腹转损发厥者。愚与四逆汤便安。若胃中虽和。而病不退。候再有里证再下之。朱氏云。以前来下汤未是故也。
又曰。若心下满而硬痛者。此为结胸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但满而不痛者。此为痞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结胸证。其脉浮大者。不可下。下之则死。朱氏云。尚宜发汗也。脉浮是表证。兼以小柴胡汤等先发表。表证罢。后以结胸药下之。常氏云。用巴豆黄连饼子。封脐中灸之。即诸方中所谓圣饼子灸法也。
又曰。结胸证悉具。烦躁者亦死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而动数。浮则为风。数则为热。动则为痛。数则为虚。头痛发热。微盗汗出。而反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医反下之。动数变迟。膈内拒痛。胃中空虚。客气动膈。短气烦躁。心中懊 。阳气内陷。心下因硬。则为结胸。大陷胸汤主之。雍曰。此即病发于阳而反下之之证也。若不结胸。但头汗出。余处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身必发黄者。可茵陈蒿汤。雍曰。若单服茵陈浓汁。调五苓散。亦可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结胸热实。脉沉而紧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十余日。热结在里。往来寒热者。与大柴胡汤。但结胸。无大热者。此为水结在胸膈也。但头微汗出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雍曰。可下证中。自但结胸下。分别为二证。故用二药不同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重发汗。而复下之。不大便五六日。舌上燥而渴。日晡所小有潮热。(一云日晡所发心胸大烦)从心下至少腹。硬满而痛者。大陷胸汤。或以大陷胸丸下之。
又曰。小结胸证。正在心下。按之则痛。脉浮滑者。小陷胸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二三日。不得卧。但欲起。心下必结。脉微弱者。此本有寒分。反下之。若利止。必作结胸。未止者。四日复下之。此作协热利也。常氏云。脉微弱有寒者。可增损理中丸。作结胸者。大小陷胸汤。协热利者。白头翁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下之后。其脉数促。(一作纵)不结胸者。此为欲解也。脉浮者。必结胸。(常氏云可增损理中丸)脉紧者。必咽痛。(常氏云可桔梗甘草汤)脉弦者。必两胁拘急。(常氏云可小柴胡汤)脉细数者。头痛未止。(常氏云可葱须汤)脉沉紧者。必欲呕。(常氏云可七物黄连汤)脉沉滑者。协热利。(常氏云可白头翁汤)脉浮滑者。必下血。(常氏云可柏皮汤)
又曰。病在阳。应以汗解之。反以冷水灌之 之。其热被却不得去。弥更益烦。肉上粟起。意欲饮水。反不渴者。服文蛤散。若不瘥者。与五苓散。寒实结胸。无热证者。与三物小陷胸汤。白散亦可服。庞氏云。无热证者。与三物白散。(小陷胸汤非也)愚以为热者。小陷胸汤。寒者。三物白散。
又曰。结胸者。项亦强。如柔 状。下之则和。庞氏云。宜服大陷胸汤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而反下之。成结胸。心下硬。下利不止。水浆不下。其人心烦。常氏云。可半夏生姜二泻心汤。
活人书云。西晋崔行功云。伤寒。结胸欲绝。心膈高起。手不得近。大小陷胸皆不瘥者。此是下后虚逆。气已不理。而毒复上攻。气毒相搏。结于胸中。当用枳实理中丸先理其气。次疗诸疾。古今用之如神。应手而愈。今常氏谓增损理中丸。即是也。庞氏曰。近世治结胸。多用针头丸。用硫黄阳起石者。若病热毒甚者。必死。惟治冷结寒实耳。
活人书云。结胸三种。有大结胸。不按而痛。胸连腹坚硬。大陷胸汤主之。有小结胸。接之心下痛。小陷胸汤主之。有水结胸。在膈间。亦名结胸。小半夏加茯苓汤、小柴胡去枣加牡蛎汤主之。又有寒热二证。有热实结胸者。胸中烦躁。心内懊 。舌上燥渴。脉沉滑者。皆热证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有寒实结胸。无热证者。三物白散。枳实理中丸主之。
王仲弓曰。治结胸。当用小陷胸汤。甚佳。大陷胸汤太峻。如不得已。则用大陷胸汤丸。脉浮者。不得用大陷胸丸。宜用小陷胸、枳实理中丸。结胸。用黄连巴豆灸法。得解。心下痞硬。宜旋覆代赭汤。若外尚未解。胸满胁痛者。宜小柴胡汤。雍曰。凡用仲景药。皆当准此为式。盖今古不同。病患血气不能胜药力。医工不能精于诊视。非古人比。故用药可不及。不可太过。如脉浮者。尤宜从朱氏用发表药。表证罢。以结胸药治之。
仲景曰。病发于阴。而反下之。因作痞也。庞氏曰。发热恶寒。为发于阳。误下。则为结胸。无热恶寒。为发于阴。误下。则为痞。朱氏曰。伤寒本无痞。因身冷。医反下之。遂成痞。枳实理中丸最良。
又曰。心下满而硬痛者。为结胸。但满而不痛。名为痞。宜半夏泻心汤。朱氏曰。此汤药盖本理中。又参黄芩汤也。审知是痞。先用桔梗枳壳汤尤妙。缘桔梗枳壳行气下膈。故先之。庞氏曰。设使下后。津液入里。胃虚上逆。寒结在心下。故宜用辛甘发散之。今用半夏以下气。用苦以去湿。兼通心气。又甘草力大。使干姜黄连不能相恶。此用半夏泻心汤之意也。
又曰。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。则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气痞耳。常氏云。可小陷胸汤、生姜泻心汤。雍曰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又曰。心下痞。按之濡。其脉关上浮者。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。
庞氏曰。寒湿迫心气不行。欲作热也。朱氏曰。结胸与痞。关脉皆须沉。若关浮则热结。故以三黄泻心也。
又曰。心下痞。而复恶寒汗出者。附子泻心汤主之。(大黄黄连泻心汤内加附子)
又曰。本以下之故。心下痞。与泻心汤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烦。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主之。(一云。忍之一日乃愈。)
又曰。伤寒汗出解之后。胃中不和。心下痞硬。干噫食臭。胁下有水气。腹中雷鸣下利者。生姜泻心汤主之。庞氏云。胃中不和。为少阳本气所制。故用生姜之辛味也。(本字当作木字)
又曰。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。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硬而满。干呕。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故使硬也。甘草泻心汤主之。庞氏云。胃虚。故加甘味。
又曰。伤寒服汤药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泻心汤已。复以他药下之。利不止。医以理中与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。复利不止。当利其小便。庞氏云。五苓散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大下后。复发汗。心下痞。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当先解表。表解。乃可攻痞。解表。宜桂枝汤。攻痞。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庞氏曰。前加附子。是汗出多而恶寒。表将解而里结未除也。此证是发汗无汗而恶寒。故先须解表也。朱氏曰。结胸与痞。表未解者。不可攻也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呕吐而下利者。大柴胡汤主之。庞氏云。汗出呕吐下利。是胃中津液燥。里有结实。非胃虚也。故大柴胡汤下之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解后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旋覆代赭石汤主之。朱氏曰。有旋覆代赭汤证。其人或咳逆气虚。先服四逆汤。胃寒。先服理中丸。次服此汤良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外证未除。而数下之。遂协热而利。利下不止。心下痞硬。表里不解者。桂枝人参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吐下后。发汗。虚烦。脉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胁下痛。气上冲咽喉。眩冒。经脉动惕者。久而成痿。常氏云。可服茯苓甘草白术生姜汤、振痿汤。(此汤未见方。恐是误写。)
又曰。太阳中风。下利呕逆。表解者。乃可攻之。其人 汗出。发作有时。头痛。心下痞硬。满引胁下痛。干呕短气。汗出不恶寒者。此表解里未和也。十枣汤主之。朱氏曰。此汤尤难用。须是表证罢。身凉不恶寒者。乃可用。若表未解者。切不可用也。雍曰。十枣汤乃攻里大峻药也。非和里药也。设或误用。杀人过于承气。常氏言。此证传写之误。故朱氏亦畏而戒之。宜代用槟榔散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医发汗。遂发热恶寒。因复下之。心下痞。表里俱虚。阴阳气并竭。无阳则阴独。复加烧针。因胸烦。面色青黄。肤者。难治。今色微黄。手足温者。易愈。常氏云。痞者。可生姜泻心汤。发热恶寒。可小柴胡汤。火逆。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。
又曰。病如桂枝证。头不痛。项不强。寸脉微浮。胸中痞硬。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。此为胸有寒也。当吐之。宜瓜蒂散。
又曰。太阳少阳并病。心下硬。颈项强而眩者。当刺大椎肺俞肝俞。慎勿下之。雍曰。其详见并病中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寸缓。关浮。尺弱。其人发热。汗出。复恶寒。不呕吐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医下之也。常氏云。可生姜半夏二泻心汤。雍曰。此证汗出。发热恶寒。表证不罢。宜先服柴胡桂枝汤。次服枳实理中丸。
又曰。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必心下结硬。常氏云。可增损理中丸、桂枝加芍药汤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心下硬满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遂利不止者。死。常氏云。可半夏泻心汤也。已攻而利者。四逆汤。
又曰。脉双弦而迟者。必心下硬。脉大而紧者。阳中有阴也。可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活人书曰。已痞。服泻心汤不愈。然后可用陷胸汤下之。
又曰。外证未解。而心下妨闷者。非痞也。谓之支结。柴胡桂枝汤主之。胁胸满。微结。小柴胡加干姜牡蛎汤主之。
王仲弓曰。生姜泻心半夏泻心二阳和平。宜常用之。
雍曰。伤寒阴阳二毒。最为疾势重者。张仲景有升麻甘草二汤。今竟不见于仲景书中。惟脉经载其论证二篇。千金方中略言之。今二汤用药加减。与仲景异同。金匮要略复合为一。曰。阴毒阳毒。升麻鳖甲汤主之。前后诸方书。皆无是说。然二疾。冰炭也。用药正相反。诸书之间。虽有升麻甘草二汤。方味皆同。又与要略异。以此不能无疑。惟活人书二方。用药不同。最为当理。第不见活人书升麻汤所出方书。想朱氏必有所据。今从活人书用二药。(士弱曰。二方载外台秘要。云出古今录验方。)
王叔和脉经曰。阳毒为病。身重。腰背痛。烦闷不安。狂言。或走。或见鬼。或吐血下利。其脉浮动大数。面赤斑斑如锦文。咽喉痛。吐脓血。五日可治。至七日不可治。有伤寒一二日。便成阳毒。或服药。吐下后。变成阳毒。升麻汤主之。庞氏云。又宜葛根龙胆汤。雍曰。此疾常有之。不知治。多大吐下血而死。虽用助阴去热药。亦须有解毒在其中。则可用。
活人书曰。阳毒病。阳气独盛。阴气暴绝。必发躁。狂言妄走。面赤斑斑如锦文。咽痛。或下利赤黄。脉洪实滑促。宜用酸苦之药。令阴气复而大汗解矣。葶苈苦酒汤、升麻汤、大黄散、栀子仁汤、黑奴丸。可选而用之。雍曰。表里皆大热证者。宜黑奴丸。审知热在里不在表。以朴硝大黄桃仁药下之。其物则多服升麻也。盖阳毒之作甚暴。非阴毒比。(下原文缺)雷时强人。(下原文缺)及小儿。便宜用升麻汤预防其毒。
又曰。近人治伤寒。脉洪大。内外结热。舌卷焦黑。鼻中如烟煤者。则以水渍布薄之。叠布数重。新水渍之。稍挨去水。搭于胸上。须臾蒸热。又渍令冷。如前薄之。乃换新水。日数十易。热甚者。置病患于水中。热势才退。即已。亦良法也。
雍曰。置人水中之法。势甚不得已。虽可用。亦难用。须内热少衰。势未解则可。不然。水迫外热。并归于内。则不可支也。大抵阳虚狂躁。与伤寒下证不同。下证只坐卧不安。阳毒则必欲起走。且有力。人不能制。虽见江河。亦入也。亦有偶然得解者。非常道也。雍曰。岭南治热瘴。取蚯蚓研烂。新冷水渍取清汁饮之。此未试也。盖说言獭肝治热不治冷。余尝苦病后潮热。以冷水调少许末服之则止。然未尝用治大热也。漫书之以备用。
叔和脉经曰。阴毒为病。身重背强。腹中绞痛。咽喉不利。毒气攻心。心下坚强。短气不得息。呕逆。唇青面黑。四肢厥冷。其脉沉细紧数。身如被杖。五六日可治。至七日不可治也。或伤寒病一二日。便结成阴毒。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。变成阴毒。甘草汤主之。雍曰。要略有咽喉痛字。千金二毒。并同脉经。金匮要略阳毒之为病。面赤斑斑如锦文。咽喉痛。吐脓血。阴毒之为病。面目青。身痛如被杖。咽喉痛。此与脉经证同语异。第语简而易明。故重录之。
庞氏曰。阴毒之为病。因汗下药性冷所变。多在四五日也。或素来阳气虚冷。始得病便成阴毒。或始因伤寒冷物。便成阴毒。服甘草汤。仍作返阴丹。喘促吐逆者。入口便定。服药三五服不退。便于脐下一寸半灸之。大炷百壮。未愈。可至二百壮。若手足极冷。小便涩。小腹硬痛。囊缩。即须于脐下四寸。如前灸之。仍用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。同返阴丹。频频与服。内外逼逐。亦可解。稍缓则死矣。其阴毒气结在小腹。故小便涩。切不可用利小便药。有以炒盐及热药熨脐下者。其冷气在少腹之间。被热物所熨。无处通出。即冲上奔心。其死尤速也。当须预服温剂。然后熨之。非不当熨也。
又曰。阴毒。脉沉微欲绝。四肢逆冷。大躁而渴不止。宜服附子饮子。仍下硫黄丸。尤妙。
活人书曰。阴毒之为病。初得病。手足冷。背强咽痛。糜粥不下。毒气攻心。腹痛短气。四肢逆冷。呕吐不利。身如被打。宜服阴毒甘草汤、白术散、附子散、正阳散、肉桂散、回阳丹、返阴丹、天雄散、正元散、退阴散之类。可选用之。雍曰。升麻甘草二汤。观其用药。性甚缓。然诸家必先用之者。以古人治阴阳二毒者惟此二汤。故须用之以去其毒势。而后辅之以他药也。
又曰。阴毒本因肾气虚寒。或因冷物伤脾。外伤风寒。内既伏阴。外又感寒。或先感外寒而内伏阴。内外皆阴。则阳气不守。遂发头疼腰重。
又曰。阴毒伤寒。心间烦躁。四肢逆冷。白术散、返阴丹皆主之。
雍曰。朱氏返阴丹。比之庞氏加附子干姜桂心为六物。其灸法。先灸脐下一寸间。若其人手足冷。少腹硬。即更于脐下两边各一寸。三处齐灸之。仍与四逆返阴二药频服。方可解退。若加以小便不通。及阴囊缩入。少腹绞痛欲死者。更于脐下二寸石门穴火灸之。仍可服二药。切不可与寻常利小便药也。
雍曰。从兄盛年恃健。不善摄生。因极饮冷酒食。内外有所感。初得疾。即便身凉自利。手足厥。额上冷汗不止。遍身痛。呻吟不绝。偃卧不能转侧。心神俱无。昏愦恍惚。呼医视之。治不效。予言兄曰。此疾证甚重。而病患甚静。又觉昏愦身重不能起。自汗自利。四肢厥。此阴病无疑也。又遍身痛。不知处所。出则身如被杖。阴毒证也。安得不急治。医者之言。缪误不可听。乃急令服四逆汤。灸关元及三阴交。未知。加服九炼金液丹。利厥汗皆少止。稍缓药艾。则诸证复出。再救急治。如此进退者三。比三日两夜。灸十余壮。服金液六十余粒。四逆汤一二斗。方能住火灸汤药。阳气虽复。而汗不出。证复如太阳证。未敢服药以待汗。二三日后。大烦躁饮水。次则谵语。斑出热甚。无可奈何。复与调胃承气汤。得利。大汗而解。阴阳反复有如此者。前言烦躁不可投凉药。此则可下证具。非止小烦躁而已。故不可同也。
论曰。发斑一证。缘仲景书遗逸不详见。故诸家之说无所统。大抵斑有数种。惟热毒入胃者当下之。非下斑也。下其胃中之毒也。而胃中之毒。由斑而后见也。若皮间暴作瘾疹。无他里热证者。不可下。当服平凉去风解肌药。及以摩膏治之。若在春末及夏。不宜火灸及重复。随其浅深略分内外。不可一切用药。亦表虚不可发汗也。
千金方载华元化之言曰。伤寒热毒之气。五日在腹。六日入胃。乃可下也。若热毒在外。未入于胃。而先下之者。其热乘虚入胃。则烂胃也。然热入胃。要须下去之。不可留于胃中。胃若实。其热为病。三死一生。胃虚热入。烂胃也。其热微者。赤斑出。此候五死一生。剧者黑斑出。此候十死一生。
千金又曰。病者过日。不以时下。则热不得泄。亦烂胃斑出。雍曰。发斑有下之太早者。有失下者。故王仲弓谓下早热入胃者斑出。下之迟失下之亦斑出。
活人书曰。发斑有两证。温毒热病。皆有斑也。温毒发斑者。冬时触冒寒毒。至春始发。病初在表。或已发汗吐下。而表证未罢。毒气未散。故发斑。黑膏主之。又冬月温暖。人感乖戾之气。冬未即病。至春或被积寒所折。毒气不得泄。至天气暄热。温毒始发。则肌肉斑烂。瘾疹如锦文。内攻心闷。但呕清汁。葛根橘皮汤主之。雍详发斑。有阳毒温毒热病。热病。即今之伤寒也。温毒发斑于三日之内。毒气在表时即出。以此验其温毒。非热病也。盖其毒久郁而发。病不在里。故不可下。必随表证治之。当用药解肌热。麻黄桂枝皆不可用也。如三日毒不解。其病入里。则同伤寒治之。
又曰。热病发斑。与时气同。或未发汗。或已经汗下而热毒不散。表虚里实。热毒乘虚出于皮肤。所以发斑。雍曰。此证是温毒发斑也。与伤寒发斑不同。盖温毒之毒本在里。久为积寒所折。腠理闭塞不得出。及天气暄热。腠理开疏。乃因表虚郁发为斑。是时在里之毒发在表。故可解肌而不可下也。伤寒之毒。初亦在里。久不能出。及春再感温气。腠理方开。随虚而出于表。遂见表证。而未成斑也。医者昧于表里之证。下之太早。时内无毒气可下。所损皆胃之真气。真气既损。则胃为之虚矣。邪毒者。乘虚而出。乘虚而入者。以先损之虚胃。而当复入之今毒。力必不胜。而胃将烂。是以其华见于表而为斑。则伤寒之毒。初蕴于里出而之表耳。既见于里。又见于表。是毒气往来者再矣。诸经者。血脉之道路也。今邪毒往来于道路。而营卫气血不通。其人可久乎。此其所以不通也。然温毒之斑。惟感于动而发。从而散之。则去矣。伤寒之毒。已发而复遏之。又虚而复客之。即入于胃。如升堂入室。不复可逐。必使下泄于肠胃则可出。故必下之。所以救胃烂也。元化曰。要须下去之。不可留于胃中是也。故温毒之斑。郁发之毒也。伤寒之斑。烂胃之证也。发则可去。烂则不可生。是以言五死一生。十死一生也。其烂如何。曰。毒热焚于内。则胃为疮烂矣。
又曰。大抵发斑。不可用发表药。盖表虚里实。若发汗重令开泄。更增斑烂也。元参升麻汤、大青四物汤、猪胆鸡子汤。可选用之。
雍曰。温毒发斑。感在表。惟可解肌。不可发汗。伤寒发斑。毒气在胃。当下不当汗也。故皆腹痛。眼睛疼。身体倦怠。四肢逆冷。额上手背冷汗不止。或多烦渴。精神恍惚。如有所失。二三日间。或可起行。不甚觉重。诊之则六脉沉细而疾。尺部短小。寸口脉或大。若误服凉药。则渴转甚。烦躁急。有此病证者。便须急服辛热之药。一日或二日便安。
又曰。若阴毒渐深。其候沉重。四肢逆冷。脘腹转甚。或咽喉不利。心下胀满。结硬躁渴。虚汗出不止。或时郑声。指甲面青色黑。六脉细沉而疾。一息七至以上。有此证者。速于气海及关元二穴灸二三百壮。以手足和暖为效。仍兼服诸丹散。内外逼逐。令阳气复而大汗解矣。若阴毒盛而阳气暴绝。则为阴毒。阳毒盛而阴暴绝。则为阳毒。大抵离绝阴阳。非大汗不能复其正气也。
又曰。若阴毒已深。疾势困重。六脉附骨。取之方有。按之则无。一息十至以上。或不可数。至此则药饵难为功。但于脐中用葱熨法。或灼艾三五百壮。如手足不温。不可治也。如手足温。更服药以助之。若阴气散。阳气来。则渐减热药调治之。阳气乍复。往往却烦躁。切不可投凉药。烦躁甚者。再与返阴丹则定也。
又曰。六脉俱浮大。或沉取之而不甚疾者。非阴证也。大抵阳毒伤寒。其脉多弦而洪数。阴毒伤寒。其脉沉细而弦疾。
又曰。阳盛则身热而无汗。阴盛则身冷而有汗。岐伯曰。阳盛则身热。腠理闭。喘粗为之俯仰。汗不出而热。阴盛则身寒汗出。身常清。数 而寒。寒而厥。不可用发表药。雍曰。发斑一证。以仲景不言。故诸书少至当之论。既不分温毒伤寒在表在里不同。又不别发斑瘾疹诸疮之异。虽朱氏亦然。活人书曰。斑疮瘾疹如锦文。俗名麸疮。素问谓之疹。此亦发斑、瘾疹、麸疮三病为一证也。雍详发斑。未尝成疮也。伤寒之斑。初如朱砂细点。又如狗蚤啮痕。初甚稀有。渐加稠密是也。瘾疹略如风尸。亦有赤白二种。赤者如锦文也。不如风尸之高起。渐隐而起相连续。初多起臂腿。次满腹背。皆成锦花者是也。温毒之斑。略类赤色瘾疹。又不与伤寒斑同。至俗名麸疮者。乃是阳毒诸疮之类。与斑疹二者不同。古有阳毒疮者。即本俗名豆疮、麻子疮、水铃、麸疮。皆是也。皆因形名之。每有轻重。惟豆疮为至重。其他若误服凉药。亦皆能杀人。又有暴发锦文瘾疹者。初无伤寒证。但前一日二日减食。情思不佳。次必臂腿瘙痒。搔之随手锦文出。丹毒治之。涂赤小豆鸡子清甚佳。胸中余毒不去。则胸中烦闷。不入食。二三日。服解毒药。去毒尽乃安。石南汤、元参升麻汤。正解此毒。诸家论斑毒疮疹皆为一类。故此略辨之。其详自有阳毒斑疮论。并在小儿伤寒部中。
问曰。仲景不言斑者。何也。庞氏曰。古方虽有治方。而法不详备。疑当时热毒未甚。鲜有死者。雍曰。非也。其论亡逸也。如阴阳二毒。本论皆无。考之千金。则知尝有而今亡矣。亦犹是也。又仲景自治伤寒。必不至出斑。盖伤寒之斑非本证。皆医者之所为。仲景不可下则不下。可下则下。必不至于下之早。亦必不至于失下。何缘有斑出。阳明证中多言急下之者是也。亦恐伤寒为庸医所误。则斑出。故不得不论耳。医者苟能工于汗下证。则结胸。痞气。发斑。发黄。皆不应有。可不审哉。
问曰。诸证发斑。何药以解之。孙真人曰。凡除热解毒。无过苦酢之物。故多用苦参、青葙、艾、栀子、葶苈、苦酒、乌梅之属。是其要也。热盛非苦酢之物不解。热在身中。既不时治。治之又不用苦酢之药。如此。救火不以水也。今诸疗治。多用甘、辛。姜、桂、人参之类。此皆贵价不常有。比行求之。转以失时。而苦参、青葙、葶苈、艾之属。所在尽有。除热解毒最良。得病内热者。不必按药决也。便以青葙、苦参、艾、苦酒疗之。但稍与。促其间。无不解也。雍曰。此论不暇寻求。所在可得之药。其他则如千金活人书庞氏论中。药与证相对者皆可用。前已载之矣。
问曰。斑出必欲下。何药为宜。雍曰。三者之病。阳毒最为重。其斑为证自有之。治从本方。温毒内外热盛。不能偏表偏里。须两解之以去内外热。宜白虎加人参汤、化斑汤。若内外热太甚者。根据阳毒治之。常时伤寒误下失下致斑出者。其毒已入胃。审其无表证。有下证。宜用调胃承气汤以除胃中热。盖此斑非独表证也。
雍论曰。仲景本论不见斑证。惟千金方载华佗之说。最为至当。而近时医家多不见取。故其论不分毒在表里。仍并疮疹混为一说。设误汗下。宁不害人。惟庞氏朱氏善究根源。持论亦如此。若不用华言。则无用调胃承气之理。雍曰。睹其效验。故主其说。然已经孙真人手。复何疑哉。
仲景曰。脉浮而动数。医反下之。动数变迟。阳气内陷。心下因硬。则为结胸。若不结胸。但头汗出。余处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身必发黄。常氏云。发黄者。与茵陈煎浓汁。调五苓散亦可。雍曰。凡黄皆用二药。重者茵陈蒿汤。轻者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脉浮而缓。手足自温者。是为系在太阴。太阴者身当发黄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发黄。治在阳明证中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无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 者。身必发黄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被火。额上微汗出。而小便不利者。必发黄。常氏云。可与茵陈汤、五苓散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发热汗出者。此为热越。不能发黄。但头汗出。身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渴饮水浆者。此为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宜下之。茵陈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六七日。身黄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满者。茵陈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身黄发热。栀子柏皮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发汗已。身目为黄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湿在里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。于寒湿中求之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头痛。翕翕发热。形象中风。下之。益烦心。发汗。则致。熏之。则发黄。雍曰。治在不可汗证中。发黄。则茵陈蒿汤也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脉迟。食难用饱。饱则微烦。头眩。必小便难。此欲作谷疸。虽下之。腹满如故。所以然者。脉迟故也。常氏云。可茯苓汤、五苓散。雍曰。宜千金方谷疸丸。
又曰。太阳中风。以火劫发汗。两阳相熏灼。其身发黄。阳盛则欲衄。阴虚则小便难。阴阳俱虚竭。身体则枯燥。但头汗出。剂颈而还。小便利者。其人可治。雍曰。治法在不可火证中。身黄者。茵陈汤。小便难者。五苓散。
又曰。寸口脉。阳浮而阴濡弱。阳浮则为风。阴濡弱为少血。浮虚受风。少血发热。医以火熏熨令汗出。恶寒遂甚。客热因火而发。身因为黄。小便难。鼻中出血。复下之。热瘀在膀胱。蓄结成积聚。状如肝。当下不下。心乱狂走赴水。蓄血若去。目明心了。此皆医所为。轻者得愈。剧者不治。雍曰。详治在不可火证中。先下积血。次身黄。小便难。治如前证。
又曰。阳明中风。脉弦浮大而短气。腹都满。胁下及心痛。久按之气不通。鼻干不得汗。嗜卧。一身及面目悉黄。小便难。雍曰。治在阳明证中。身目黄。茵陈蒿汤。小便难者。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发热。口中勃勃气出。头痛目黄。衄不可制。雍曰。治在不可下证中。目黄。如前法治。
又曰。得病六七日。脉迟浮弱。恶风寒。手足温。医二三下之。不能食而胁下满痛。面目及身黄。颈项强。小便难。雍曰。治在吐下后证中。身黄小便难。治如前法。
千金方曰。诸病黄胆。宜利其小便。假令脉浮。当以汗解。宜桂枝黄 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热出表。发黄胆。麻黄醇酒汤。冬用宜酒。春用宜水。
又曰。治黄胆。鼻中取黄汁。宜瓜蒂、赤小豆、秫米末。名瓜丁散。
又曰。时行病。急黄。并瘴疠疫气 疟。宜茵陈丸。余见千金十卷。(今千金三十四卷)
巢氏曰。伤寒阳明病。无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 。必发黄。被火。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。亦发黄。其人黄如橘色。或如桃枝色。腹微满。此由寒湿气不散。瘀热在脾胃也。又时气发黄候曰。湿气盛。蓄于脾胃。脾胃有湿。则新谷郁蒸。不能消化。大小便结涩。故发黄。又温病候曰。发汗不解。温毒气瘀结在内。小便为之不利。故发黄。雍曰。巢氏所论。即仲景阳明懊 被火二证。及寒湿一证而已。亦甚略也。言简多不尽意。大抵瘀热在里不解。必为黄。热在膀胱。亦为黄也。桃枝色者。孙真人云。久则变作桃皮色也。
又巢氏黄病论曰。黄病一身尽痛。发热。面色深黄。七八日后。热结在里。有血当下。如豚肝状。(庞氏云。有血。抵当汤。狂者。血下必自愈。)其人少腹满急。若眼睛涩痛。鼻骨疼。两膊及项强。腰背急。则是黄候。大便涩。但得小便利。则不虑死矣。不用大便多。多则心腹胀不住。此由寒湿在里。则热蓄于脾胃。腠理不开。瘀热与宿谷相搏。郁蒸不得消散。则大小便不通。故身体面背变黄色。凡黄候。其寸口近掌无脉。鼻口气冷。并死不治。
活人书曰。病患寒湿在里不散。热蓄于脾胃。腠理不开。瘀热与宿谷相搏。郁蒸不消化。故发黄。此皆巢氏之言。惟改一表里字。
又曰。发黄与瘀血。外证及脉俱相似。但小便不利为黄。小便自利为瘀血。要之发黄之人。心脾蕴积。发热引饮。脉必浮滑而紧数。若瘀血证发狂。大便必黑。此为异耳。凡病患身体发热。头面汗出。身无汗。剂颈而止。渴引水浆。小便不利。如此必发黄。茵陈蒿汤、五苓散加茵陈主之。
又曰。茵陈蒿汤十分。五苓散五分。二药拌匀。每服三钱。温酒调服。日三服。即以茵陈蒿汤调五苓散服之最良。病患服汤。得小便利如皂角色赤。一宿腹减。则黄从小便中出也。栀子柏皮汤、麻黄连翘赤小豆汤。皆可选用。
又曰。伤寒欲发黄者。急用瓜蒂末。口含水。搐一字许入鼻中。出黄水。甚验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一身尽痛。发热。身如熏黄者。何也。太阳中湿也。雍曰。宜五苓散。(太阳下宜有一病字。中湿原本是温字。)
又曰。白虎证与发黄相近。遍身汗出。此为热越。白虎证也。头面汗出。颈以下都无汗。发黄证也。雍曰。白虎证遍身汗出。安能发黄。故仲景言阳明热越。不得发黄也。
雍曰。巢氏黄病一论。未为该通。而诸家伤寒论中多从之。夫致黄之由非一。或误下。或火熏。皆能成黄。非止寒热谷气而已。大抵寒邪中人。久不能去。变为热毒。假春风发动表为可出之时。既动则不可复回。而腠理不开。无由作汗而出。郁而在里。终不能散。淫邪泮衍。血脉传流。其毒之重者。遇血相搏不能胜。为之变结。或如豚肝。或如墨色。此为邪气所败之血也。无以泄其邪。则血枯而人死。其轻者鼓血而上。随衄可出。涩者因促滑气而下。随溺可去。既不能与血相搏。又不能开腠理而生汗。上不可出。下不可去。乃散于毛窍之际。已失所舍。而无可定止。进退不能。郁为至黄之色。以待汗与溺而后通。此毒非不欲出也。犹人之行及门而无路也。医者疏通其道而指示之。不为汗。则为溺。未有不去之理。然毒在腠理之内。与正气争持。正邪相窒。毛孔亦不可开。是以不能作汗。必从开窍利小便而出。此所以毒气在里不能出者。必成黄血二证。虽轻重上下不同。其理一也。有可汗而出者乎。曰。脉浮甚者。其表必疏。可汗而出之也。
庞氏曰。孙真人云。凡遇天行热病。多内热发黄。但用瓜丁散纳鼻中。黄水出乃愈。即后不复病患黄矣。常须谨候病患。四肢身面。微似有黄气。即速行瓜丁散。不可令散漫失候。必大危矣。特忌酒面色欲。犯者不治。(瓜丁细辛含水搐一字许千金方三味不同)
仲景曰。太阳病不解。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。当先解其外。属桂枝汤。外解已。血未下。但少腹急结者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气汤。雍曰。小便不利。不可攻也。
又曰。太阳病六七日。表症仍在。脉微而沉。反不结胸。其人发狂者。以热在下焦。小腹当硬满。而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阳随经。瘀热在里故也。宜下之。以抵当汤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身黄。脉沉结。小腹硬满。小便不利者。为无血也。小便自利。其人如狂者。血证谛也。抵当汤主之。常氏云。小便不利。无血者。与五苓散。
又曰。伤寒有热。小腹满。应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为有血也。当下之。不可余药。宜抵当丸。
又曰。阳明症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虽硬。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者。宜抵当汤下之。
又曰。病患无表里症。发热七八日。虽脉浮数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脉数不解。合热则消谷善饥。至六七日。不大便者。有瘀血。宜抵当汤。脉经云。若脉数不解。而下不止。必协热而便脓血也。
又曰。少阴病八九日。一身手足尽热者。此热在膀胱。必便血也。常氏曰。宜用桃核承气汤、芍药地黄汤。雍曰。宜先犀角地黄汤。
又曰。伤寒。热少厥微。指头寒。默默不欲食。烦躁数日。小便利色白者。此热除也。欲得食。其病可愈。若厥而呕。胸胁烦满者。其后必便血。常氏云。便血者。可黄芩汤。雍曰。热已除者。畏黄芩。
又曰。淋家不可发汗。发汗必便血。常氏云。可柏皮汤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经不解。必圊血也。
雍曰。凡病各有轻重。治病用药。亦有轻重。且如瘀血一症。用抵当汤。根据法如此。不可易也。若其血症轻。或治之早者。亦不须用。只服犀角地黄汤。血症稍重。及治之瘥迟者。则用桃核承气汤。其重及治之迟者。方用抵当汤丸。抵当汤丸是十分之药。轻病不宜用也。用他药仿此。
仲景曰。太阳病。脉浮紧。发热身无汗。自衄者愈。
又曰。伤寒。脉浮紧。不发汗。因致衄者。麻黄汤主之。雍曰。麻黄汤发其汗。则热越而出。其衄必轻。(怡云子云。若根据时发汗。则不衄矣。脉浮紧。当用麻黄汤发汗。非致衄后用也。衄则愈矣。)
又曰。太阳病。脉浮紧。无汗。发热。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症仍在。此当发其汗。服药已。微除。其人发烦目瞑。剧者必衄。衄乃解。所以然者。阳气重故也。麻黄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不大便六七日。头痛有热者。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里。仍在表也。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必衄。宜桂枝汤。常氏云。疑字误也。设须发汗。当用麻黄汤。不然。用桂枝麻黄各半汤。取其小汗出而已。雍曰。此症不言有汗无汗。故后人用药有疑。然反复详读。似无可疑者。衄家固当用麻黄汤。仲景以病仍在表。虽当发汗。而里症不大便六七日。既不敢用承气攻里。亦不敢用麻黄大发汗。故止用桂枝逐表邪。表解若见里症。待其可下。复用承气攻之也。此不用麻黄之意。若头痛者必衄六字。是此症中一小变症。仲景不言治衄法。盖此症其初里症似重。故仲景初欲与承气汤。后言仍在表者。是表症亦轻也。表轻则衄。衄则表当解。不必用药。虽桂枝亦不当服。当移宜桂枝汤四字于当须发汗之下看。则意亦明矣。
又曰。阳明病。口鼻燥。但欲漱水不欲咽者。此必衄。常氏云。宜黄芩芍药汤。
又曰。脉浮发热。口干鼻燥。能食者。则衄。常氏曰。可黄芩汤。
又曰。动气在右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衄而渴。心苦烦。饮则吐水。
雍曰。此有衄渴吐水三症。故庞氏先五苓散以止渴。次用竹叶汤以止烦。烦止则衄退矣。
问曰。仲景言衄家不可发汗。亡血家不可发汗。此皆用麻黄汤。何也。雍曰。王仲弓言久衄之家。既已亡血。故不可汗。今缘失发其汗致衄。当分其津液乃愈。此论固已当。又庞氏之言为甚明。其言曰。脉浮紧无汗。服汤未中病。其人发烦目瞑。剧者必衄。小衄而脉尚浮者。宜麻黄汤。衄已脉微者。不可再行也。此分有汗无汗。麻黄桂枝。脉浮脉微。最为当理。以是论之。则小衄者。有发汗分津液之理。大衄者。病必自解。当听之。惟虑其衄不肯止。则根据活人书以药止之。若小衄发汗无汗。则反成大衄也。
仲景曰。少阴病。但厥无汗。而强发之。必动其血。未知从何道出。或从口鼻。或从目出者。是名下厥上竭。为难治。雍曰。常氏用芍药地黄汤。以治上竭。而不治下厥。雍谓下不厥。则上不竭。必先以当归四逆汤治下厥。仍灸太溪穴、三阴交、涌泉穴。以止少阴之厥。或三阴交难取。则太溪涌泉尤奇。
又曰。咽喉闭塞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吐血。气微绝。手足厥冷。欲得蜷卧。不能自温。庞氏曰。干姜甘草汤主之。常氏曰。咽中闭塞。可小柴胡汤。发汗吐衄者。柏叶艾叶汤。气微厥逆蜷卧者。当归四逆汤。雍曰。亦宜灸三阴交、涌泉穴。以止厥逆蜷卧。切勿服小柴胡汤。
金匮要略曰。狐惑之为病。状如伤寒。王叔和曰。其气如伤寒。
活人书曰。名狐惑伤寒。默默欲眠。目不得闭。卧起不安。蚀于喉为惑。蚀于阴为狐。不欲饮食。恶闻食臭。其面目乍赤。乍白。乍黑。千金同。病源曰。或因伤寒而变成此疾。
又曰。蚀于上部则声喝。(一作嗅。金匮作声嗄。)甘草泻心汤主之。(千金同)
又曰。蚀于下部则咽干。苦参汤淹洗之。
千金又曰。此由温毒气所为也。(病源作湿毒者所为。误。)
又曰。蚀于肛者。雄黄散熏之。(千金同)外熏法。宜用千金也。
又曰。其人脉数无热。微烦。默默但欲卧。汗出。初得之三四日。目赤如鸠眼。七八日。目四 黑。叔和曰。黄黑。若能食者。脓已成也。赤小豆当归散主之。千金云。治狐惑。当用黄连熏草汤。叔和曰。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。或从下焦蚀其肛阴。蚀上为惑。蚀下为狐。狐惑。并用猪苓散主之。
千金曰。此由湿毒气。(湿当作温)然湿所为者。狐惑正病也。
又曰。伤寒不发汗。变成狐惑。狐惑者。此自伤寒气而变也。
又曰。 病与狐惑百合湿温之病鬼魅皆相似。宜精察节气。其新故二气相搏。成此病也。
活人书曰。狐惑伤寒。与湿 。皆虫证。初得状如伤寒。或因伤寒成此疾。雍曰。狐惑与 。虽是两疾。治法不相远矣。
又曰。大抵伤寒病。腹内热入食少。肠胃空虚。三虫行作求食。蚀人五脏。及下部为 病。其候齿无色。舌上尽白。甚者唇黑有疮。四肢沉重。忽忽喜眠。虫蚀其肛。烂见五脏则死。当数看其上下唇。上唇有疮。虫蚀其脏。下唇有疮。虫食其肛也。杀人甚多。因下利而得。治 。桃仁汤、黄连犀角汤、雄黄锐散主之。雍曰。常见有舌上成疮。不止唇而已。病源作上唇内。下唇内为当。
雍曰。狐惑之 病。亦多有之。因医者既汗又吐。或又下。或利小便。亡津液太过。热毒内攻。脏腑枯焦。虫不得安。故上下求食。亦有不发汗。内热焦枯而成者。凡人之喉及阴肛常有。是皆比其他肌肉最津润处。故虫缘津润而食之。 病又不止因伤寒而成。多自下感之。因居湿地。下利不止。日久者。必得根据朱氏服汤。用锐散。若在肛外可见。用芦荟龙胆涂之尤妙。然必先汤内攻。而后淋洗外涂也。夏秋之交。小儿因下利。感此疾尤多。当须淋洗肛外。频视之。见细红点初有十数。即急治之。稍迟则增多。经夕即十数倍。如仓卒不能辨。只先以芦荟加小豆以涂之。他药能杀虫而不能毒人者亦可用。医工不识。误小儿甚多。若夫汤淹法屡验。
千金论曰。百合病者。谓无经络。百脉一宗。悉致病也。皆因伤寒病虚劳大病以后不平复。变成斯疾。其状恶寒而呕者。病在上焦也。二十三日当愈。其状腹满微喘。大便坚。三四日一大便。时复小溏者。病在中焦也。六十三日当愈。其状小便淋漓难者。病在下焦也。三十三日当愈。各随其症以治之。雍曰。孙氏着论。皆见于古书。独此论中分三焦症。古无所见。岂其书亡乎。果分三焦。则各有所在。诸药可治。不应仲景曰诸药不能治。乃时用诸百合汤也。千金百合病余论。则皆见于金匮矣。惟此一论有异。
金匮要略论曰。百合病者。百脉一宗。悉致其病也。意欲食。复不能食。常默默然。欲卧。复不得卧。欲行。复不能行。饮食或有美时。或有不用闻食臭时。如有寒。实无寒。如有热。实无热。口苦。小便赤。(千金云。至朝口苦。小便赤涩。)诸药不能治。得药则剧吐利。如有神灵所加者。百合之病。身形如和。其脉微数。其候于溺时即觉头痛者。六十日乃愈。溺时头不痛。淅淅然寒者。四十日愈。若溺时觉快然。但头眩者。二十日愈。其症或未病而预见。或病四五日而出。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。各随症治之。千金。或病一月二十日后见其症者。治之喜误也。雍曰。此论有言不甚明处。今皆以千金论中字足之。又如一月二十日后症方出。则一月二十日之前为治。安得不误。故千金论中治之喜误四字。最为要切。论言其症者。谓溺时三症也。
叔和曰。百合之为病。其状若默默。欲卧复不得卧。或如强健人。欲出行而复不能行。意欲得食复不能食。或有美时。或有不用闻饮食臭时。如寒无寒。如热无热。至朝口苦。小便赤黄。身形如和。其脉微数。百脉一宗悉病。各随症治之。
金匮又曰。百合病见于阴者、以阳法救之。见于阳者。以阴法救之。见阳攻阴。复发其汗。此为逆。见阴攻阳。乃复下之。此亦为逆。
千金曰。百合病见在于阴。而攻其阳。则阴不得解也。复发其汗。为逆也。见在于阳。而攻其阴。则阳不得解也。复下之。其病不愈。雍曰。金匮之意。谓见阳当攻阴。若不攻阴而发其汗。则为逆。见阴当攻阳。若不攻阳而复下之。亦为逆。此为易明。千金言见阴攻阳。阴未解之间。不可复发汗。恐阳再受攻。故为逆。见阳攻阴。阳未解之间。不可复下之。恐阳再受攻。故为逆。其意难明。
又曰。治百合病。发汗后者。宜百合知母汤。外台云。发汗已。更发者。下之已。更发者。吐之已。更发者。
又曰。治百合病。下之后者。宜百合滑石代赭汤。
又曰。治百合病。吐之后者。宜百合鸡子汤。
又曰。治百合病。不经吐下发汗。病形如初者。宜百合地黄汤。
又曰。百合病。经月不解。变成渴者。宜百合洗方。
又曰。百合病。渴不瘥。宜栝蒌牡蛎散。
又曰。百合病。变发热者。宜百合滑石散。
千金曰。治百合病。变腹中满痛者。宜百合散。
雍曰。详金匮言发汗后。下之后。吐之后。皆有百合病也。而千金方言百合病已经发汗之后更发者。百合病已经下之后更发者。百合病已经吐之后更发者。其意谓百合本病。汗下吐之后而更发。非伤寒汗下吐之后。变成百合病也。反似百合病中治劳复之伤。而不见正行汗下吐百合病之药。于义未甚安。恐因数百年间。传录校正。误有增加。非孙氏之本文。故活人书只用金匮本文。不用千金增加更发等字。而庞氏直改其语云。治汗后百合病。治下后百合病。治吐后百合病。尤使人不疑也。
又论曰。仲景以药之百合治百合病者。与神农经主治不相当。自古莫能晓其义。是以孙真人言。伤寒杂病。自古有之。前古明贤。多所防御。至于仲景。时有神功。寻思旨趣。莫测其致。所以医人不能钻仰。此亦未能钻仰之一也。古人以孙真人之智犹如此。况乎后之来者。然百合须百合治之。智者不能知。则前所谓三焦者。既有所在。又三焦各有主对之药。按图可治。何难之有。不必须百合而后治。雍是以疑非孙氏之言。或因而见三焦之症有如前所言。更不必问是百合非百合。皆以三焦药治之可也。然百合之为物。岂因治百合之病而后得名哉。或因是病须百合可治。因名曰百合乎。皆莫能。测知也。然少时见先生言以百合汤治一仆病得愈。是时雍未甚留意。不解仔细看症。虽见其似寒似热。似饥似饱。欲行欲卧。如今百合之症。又自呼其姓名。有终夕不绝者。时至醒时问之。皆去不知。此症殊不可晓。岂所谓如有神灵所加者乎。恐人有如是症者。因笔于此后。此症又与素问所谓解 者相类。
素问曰。热病已愈。时有所遗者。何也。岐伯曰。诸遗者。热甚而强食之。故有所遗也。若此者。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。因其谷气相搏。两热相合。故有所遗也。治遗奈何。曰。视其虚实。调其逆从。可使必已矣。
又曰。病热当奈何禁之。歧伯曰。病热少愈。食肉则复。多食则遗。此其禁也。
仲景曰。大病瘥后。劳复者。枳实栀子豉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。瘥已后。更发热。小柴胡汤主之。脉浮者。以汗解之。脉沉实。(实一作紧)以下解之。常氏云。汗宜柴胡桂枝汤。下宜调胃承气汤。
又曰。大病瘥后。从腰以下有水气者。牡蛎泽泻散主之。
又曰。大病瘥后。喜唾。久不了了。胸上有寒。以丸药温之。宜理中丸。
又曰。伤寒解后。虚羸少气。气逆欲吐。竹叶石膏汤主之。
又曰。病患脉已解。(脉一作热)而日暮微烦。以病新瘥。人强与谷。脾胃气尚弱。不能消谷。故令微烦。损谷则愈。华元化曰。时病瘥后。酒肉五辛油面生冷酸滑房室皆断之。此其大略也。
孙真人曰。凡热病新瘥。及大病之后。食猪及羊血肥鱼油腻等。必大下利。医所不能治也。必至于死。若食饼饵粱黍饴脯脍炙枣栗诸果修脯。及坚实难消之物。胃气尚弱。不能消化。必更结热。设以药下之。则胃气虚冷。大便难禁。不下之则死。下之则危。皆难救也。热病及大病之后。多坐此死。不可不慎也。
又曰。新病瘥后。但得食糜粥。宁少食令饥。慎勿饱。不得他有所食。虽思之勿与也。引日转久。可渐食羊肉白糜。若汁羹雉兔鹿肉。不可食猪狗肉也。新瘥后。当静卧。慎勿早起梳头洗面。非但劳体。亦不可多言语用心使意劳烦。凡此皆令人劳复。故督邮顾子献得病已瘥。华叔视脉曰。虽瘥尚虚弱。未得复。阳气不足。慎勿劳事。余劳尚可。女劳则死。当吐舌数寸。其妇闻其夫瘥。从百余里来省之。经宿交接。中间三日。发热口噤。临死舌出数寸而死。病新瘥。未满百日。气力未平复。而以房室者。略无不死。有古人名盖正者。疾愈后六十日。已能行射猎。以房室。即吐涎而死。近有一士。大病瘥十余日。犯之。小腹急痛。手足拘挛而死。
又曰。时病瘥后。未满五日。食一切肉面者。病发必困。
又曰。瘥后新起。饮酒及韭菜。病更发。
又曰。新瘥食生鱼鲜。下利必不止。食生菜。终身颜色不复。食生果及羊肉者。必膈上作热蒸。食犬羊等肉。必作骨中蒸热。食鱼肉瓜生菜。令人生肿。食蒜脍者。疾更发。必致大困。新汗解。饮冷水者。心包冷。令人虚。补不复。雍曰。伤寒之为热毒诸疾。不可不谨惧其后者。畏此毒之再作也。一之已甚。其可再乎。况饮酒食枣羊犬肉。皆大热之物。以此致复。无不大困。且汗下之后。表里俱虚。胃气困弱。食过多。食生冷。及小有劳动。必皆致复。可不谨哉。雍见北方多此疾。亦有调摄之方。疾愈之后。三日之内。惟食白粥。言语亦忌。三日之外。粥内稍加滋味。六日之后。方食至软之饭。稍加面丝葱蒜羹。切忌梳头洗手。此疾初自足起。故虽二十日后亦不敢洗足。犯之必皆复。前论或言忌羊。或言忌猪不同者。猪羊皆忌食也。猪畏动风下利。羊畏热复。北土病愈一两月后。后有敢食猪肉者。而羊近亦忌两月。远须百日。更有其人若十分平复。当少食。勿多食也。北土羊羹。其热尤甚。而洛原间猪。不甚发病。西北至秦晋。南至汉南。则猪不可食。秦晋尤甚。南方猪羊亦多。有病仍须用心选择。盖大病之后。脏腑血气不与平日同也。禁忌三日如法。则七日可保也。七日如法。则二七三七日可保。三七如法。则一月三月可保。令其在初调护之力。目击如此之人。未有不速平复者。至房室。则须忌百日外。孙氏之论。一字不可忽。盖一劳复之后。必困于前病时。再复之后。又困于一复时。况有三复四复。殆不胜其困矣。是以往往以疾复而死也。贵家大族。多有女儿娇纵。又经汗下之后。肠胃空虚。急欲得食。虽食而未能消化。必须致疾。难于劝说。全在父母晓解。左右有能调和之人为调节之。则可也。若病患瘥后。惟喜食白粥。则永无患矣。
千金方曰。伤寒瘥后。更头疼壮热烦闷。宜服黄龙汤。
又曰。男子新病起。近房室而复者。宜服赤帛烧散。
又曰。病后早起。及食多劳复者。鼠屎豉汤。崔氏加栀子。
又曰。食饱不消。劳复脉实者。宜栀子香豉鼠屎大黄方。
又曰。劳复。气欲绝。宜麦门冬汤。起死人困。有效。
又曰。伤寒瘥后一年。心下停水。不能食者。宜地黄白术面汤方。
庞氏曰。病新瘥后。气血津液衰耗。切勿为诸动事。凡言语思虑劳神。梳沐澡 劳力。劳则生热。而病复如初也。又新瘥后。精髓枯燥。切不可为房事。犯之必死。如顾子献是也。此名女劳复。又非阴阳易。素问有言。食多则难消化。复病如初。此名食复。新瘥。强人足两月。虚弱人足百日。则无复病矣。
又曰。天行劳复。头痛。四肢疼痛。宜葱豉鼠屎汤。此汤最妙。
又曰。天行劳复作热。旦至晚则腰脊痛。头项强重。宜葛根姜豉汤。
又曰。伤寒已瘥。劳复如初。脉浮无汗者。宜桂枝栀子汤。自汗者。去麻黄。
又曰。伤寒劳复如初。脉浮无汗者重。
又曰。伤寒劳复如初。自汗出者。脉浮。烦躁甚。宜栀子石膏香豉汤加雄鼠屎。
又曰。病新平复后。劳动发热。热气攻胸。手足拘急搐搦。如中风状。宜栝蒌竹茹汤。
又曰。天行瘥后。劳复发热。呕吐食不下者。宜芦根橘皮汤。
又曰。男子房劳成复者。宜鼠屎薤根汤。兼治阴阳易。神验。
又曰。男子房劳复发。口噤。舌出者死。又始得劳复。百节痛如被打。浑身沉重。恍惚失措。脉促而绝。不可治。或有吐涎不已。或有谵妄烦乱者。不治。
又曰。妇人病未平复。因夫所动。少腹篡中急痛。腰胯痛。四肢不任举动。无热症者。附子黄 汤。
活人书曰。新病瘥。血气尚虚。津液未复。因而劳动生热。热气复还入经络。名曰劳复。仲景云。小柴胡汤主之。又有食复者。大病新瘥。脾胃尚弱。强食过多。停积不化。因而发热。名曰食复。仲景于枳实栀子汤后云。若有宿食者。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。服之愈。广济疗复雄鼠屎汤。许仁则七味葱白汤。皆可选用。雍曰。病瘥后。梳沐等事。皆易为禁止。惟肠胃空者食不已。故多食复。然劳复之中。食服亦易。所患再三作耳。
孙真人论曰。妇人温病虽瘥。未能平复。血脉未和。尚有热毒。足以毒人。男子接之得病。名为阴易之病。其人身体重。热上冲胸。头重不能举。眼中生眵 。(一作膜脉)四肢(一云膝胫)拘急。小腹绞痛。手足拳。皆即死。其亦有不即死者。病苦小腹里急。热上中胸。头重不能举。百节解离。经脉缓弱。血气虚。骨髓竭。便嘘嘘吸吸。气力转少。着床不能动摇。或引岁月方死。晋代名医张黄。言有婢得病。瘥后数十日。有六人接之。皆死。可不戒之。
仲景曰。伤寒阴阳易之为病。其人身体重。少气。小腹里急。或引阴中拘挛。热上冲胸。头重不能举。眼中生花。(一作眵。千金翼加胞赤二字。)膝胫拘急者。烧 散主之。
千金方曰。交接劳复。阴卵肿缩。宜取妇人衣服以覆男子。
庞氏曰。阴阳交易。阴阳相感动。其毒气着人。如换易也。男子病新瘥。妇人与之交。妇人得病。名曰阳易。妇人病新瘥。男子与之交。男子得病。名曰阴易。若二女二男。则不相易。然女犯男得病。鲜有死者。男犯女得病。治稍缓则死。无一生者。又若女犯男而男自劳复。则女不病。男犯女而女自劳复。则男得病亦轻。富贵之家。虽知其事。后生忽恣意犯之。多致不救。田野之家。蒙蒙昧昧。只知伤寒能杀人。因此死者。又十有三四。皆不知其所犯之由。深可伤也。宜服手足甲 灰散。阴头毛际二穴灸之。男女初得病者。便服薤根鼠屎汤。出汗愈。灸阴头百壮。而卵缩未下者。灸大敦二穴小炷七壮。足大拇趾旋毛上是穴。
活人书曰。阴阳易病。男子则体重少气。阴肿入腹。绞痛。妇人则里急。腰胯连腹内痛。余与仲景孙氏庞氏三家同。
又曰。烧 散、鼠屎汤、竹叶汤、干姜汤、竹茹汤、当归白术汤。皆可选用。雍曰。男子用千金赤帛烧散为奇。
雍曰。男子初病伤寒。其毒虽未必重。及其易人。则多杀人。过于本伤何哉。盖本病所感。必先太阳膀胱经。自表入里。其传有渐。易人之病。随感而入。直伤膀胱与肾五脏。不由经脉。故其病只见里症。无表症。病在脏不在经也。至其所用药。必须隐秽之物。与本脏相侵者。然后可败而逐之。至于灸法。亦必在隐恶之处。盖病不在经络之中。不可取也。
仲景曰。伤寒所致太阳病 湿 三种。宜应别论。以为与伤寒相似。故此见之。雍曰。自此以下二卷。皆论似伤寒非伤寒之疾。湿盖其首也。三者皆在太阳一经。与伤寒为难辨。故仲景论于伤寒之先。以不能先别此三者。则必不能辨伤寒也。孙真人亦同此言。近世方论。列于杂病疑似诸疾之中。然疑似诸病。非太阳所感。所以仲景独先 湿 者。为其与伤寒同为一经。根源不异。症亦多同。误治则杀人。是以不得不先之。今讨论既详。复恐乱伤寒症治之法。不免根据近世所述。与霍乱等项别为一卷。其疑似诸疾。又附之后卷。庶几有所区别乎。
雍曰。先兄子若明医道。常疑医经中 痉二字。当只是一字传写之误。盖汉晋之书皆作 。如仲景言。结胸病。项亦强。如柔 状。千金载之曰。项亦强。如柔痉状。其二字传写之误明矣。然素问灵枢二经。亦有 痉一病。不同。则自仲景以来。诸书皆有当为 当为痉者。后世传录者。俱不复辨别也。政和间。先人客京师。有家人病。招东平刘寅诊视。刘曰。此 病也。治之愈。因问 痉之别。刘曰。病以时发者谓之痉。不以时发者谓之 。后归洛。有兄病伤寒。汗后。以时作痉者。先兄因刘医语。用庞氏葛根加麻黄汤治之而愈。刘医之言。不见于诸书。东平昔多名医。必有由来。后雍颇读医经。始悟刘医之言。虽当而不尽也。盖二字之误。固多有之。在汉晋之书中。有当为者。亦有当为痉者。在隋唐之书中。亦有当为 。当为痉者。方知痉必竟二字。盖 者病名。如曰中风伤寒之类也。痉者症名。如结胸痞气之类也。如此言 湿 三病。则 是病名。不可作痉也。仓公当归汤方云。主贼风口噤角弓反张痉者。则是痉病中一症之名。不可作 也。盖痉是经脉与筋强直反张之病。故为病中之一症。所以诸风有痉。伤寒亦有痉。 病之中亦有痉不痉者。大抵 为轻。痉为重。 而又痉者尤为重。刘氏虽不分病名与症名有异。而 病不以时发。故有累日不知人事者。痉病则随发随止。孙真人所谓须臾有十数发者。则又与病以时发不以时发之言相应也。故雍谓 病名痉症名者。究其源也。刘谓以时发不以时发者。别其流也。活人书又曰。阴阳二 者。此言非古。恐出于后世。雍以意度之。刚 之 名阳。柔 之 名阴 。朱氏虽言阴阳二 。而终不明辨。第曰阳属刚。阴 属柔而已。其症与药。俱不详言之。
仲景曰。太阳病。脉沉而细者。名曰 。
又曰。太阴病。发热无汗。反恶寒者。名曰刚 。
又曰。太阳病。发热汗出而不恶寒。名曰柔 。巢氏曰。柔 恶寒。雍曰。详刚 。即与太阳伤寒症同。柔 。即与太阳中风症同。然伤寒脉浮紧。中风脉浮缓。 病脉沉细。当以脉别之。
又曰。病身热足寒。颈项强急。恶寒。时头热面赤。目脉赤。独头动摇。卒口噤。背反张者。痉病。雍曰。此病为 症字误。
问曰。 病何由而感也。素问三十七篇曰。肺移热于肾。传为柔。仲景曰。太阳病。发汗太多。因致 。
又曰。疮家虽身疼痛。不可发汗。汗出则 。在叔和曰。风病下之 。复发其汗。必拘急。此皆致之由也。千金曰。先因伤风。后感寒湿。则致 。故柔 亦有不恶寒而恶风者。
问曰。 脉如何。仲景曰。脉沉而细。叔和曰。其脉伏坚直上下。
又曰。脉来。按之筑筑而弦。直上下行。巢氏曰。策策而弦。直上下行者。风 脉也。伏坚直上下。 而加痉之脉也。筑筑而弦。策策而弦。皆病脉。筑策亦疑一字误。
问曰。治 如何。叔和曰。太阳病。无汗。而小便反少。气上冲胸。口噤不得语。欲作刚 。葛根汤主之。雍曰。叔和既论治刚 。次当言柔 。今乃不言。及再论刚 为病。胸满口噤。卧不着席。脚挛急。其人必 齿。可与大承气汤。雍以仲景伤寒本论。无此一症。故疑此亦非叔和之言。误从之杀人。大承气汤的非治刚 之药。纵是诸。皆不可用。盖 太阳中风。再感寒湿之疾。太阳属表。中风在表。及寒湿之疾。皆不可下。其脉沉细伏弦。亦不可下。今又言胸满。非寒则虚痞。口噤。卧不着席。又太阳中风之症。脚挛急者。脚蜷也。胞中有寒也。皆不当行承气汤。用之必死。庞朱二氏不明改之去之者。意其是叔和之言。不敢削也。朱氏之言。加审之二字。盖亦有疑矣。尝见庸愚下此以杀人。知而不言。不为无罪。然则柔 用何药以治之。曰。庞氏治刚柔 。加减葛根麻黄汤。 无汗者。加麻黄。 自汗者。去麻黄加葛根。朱氏治柔 。以桂枝加葛根汤。皆其药治切当者也。王叔和曰。太阳病。其症备。身体强KT KT 。然脉反沉迟。此为。栝蒌桂枝汤主之。庞氏曰。栝蒌不主项强KT KT 。其意以治肺热。令不移于肾也。桂枝汤内加栝蒌四两。雍曰。审如庞言。则移热之。乃柔 也。独未知疮家风家二 亦同治乎。更当审其症而用之。常见太阳伤寒。出汗多致 。服此亦愈。
千金曰。其重者。患耳中策策痛。此风入肾经中也。不治。流入肾。喜卒然体痉直。如此。皆服小续命汤两三剂。雍曰。亦须无汗。乃可服。
又曰。针耳前动脉及风府神良。雍曰。二穴亦难取。动脉在客主人之下。误刺陷脉。则为内漏为聋。风府在脑户喑门之间。误刺亦死。一喑门风府。又禁不可刺。能者互审之。
又曰。刚柔 。宜加减葛根麻黄汤。 自汗者。去麻黄。更加葛根。雍曰。此汤诸家未见。惟庞氏载之。
又曰。 病不宜大发汗及针灸。宜小汗之。叔和曰。 病有灸疮。难疗。雍曰。大抵疮家忌灸。惟孙真人云。若耳痛肿生汁作痈疖者。乃无害也。惟风宜防耳。此定为耳能泄肾气故也。痉亦同。
活人书云。柔 。桂枝加葛根汤主之。雍曰。此即仲景治太阳病有汗之药。朱氏以叔和缺治 药。故取而用之。若然。则刚 正宜用庞氏葛根麻黄也。又朱氏论二 。取千金说云。并宜服小续命汤。此皆可为定法。其热甚而欲移于肾者。必加痉。宜以叔和桂枝加栝蒌汤主之。
叔和曰。 病。发其汗已。其脉 如蛇。暴腹胀大者。为欲解也。其脉如故。反伏弦者。必 。既曰 病。又曰必 。何也。雍曰。必当作必痉。则义通也。此谓 病加痉者也。
问曰。 病其详何如。孙真人曰。太阳中风。重感于寒湿。则变。 者口噤不开。背张而直。如发痫之状。摇头马鸣。腰反折。须臾十数发。气息如丝。汗出如雨。时有脱。易得之。雍曰。此即正谓之痉也。痉同他病而有。初无本病。或因中风而痉。或因伤寒而痉。或因而加痉。其用药皆相类。大抵葛根续命也。
问曰。妇人小儿多作 。何也。孙真人曰。新产妇人。及金疮血脉虚竭。小儿脐风。大人湿温。得痉风者。皆死。又热病。热入肾中为。小儿病痫。热甚亦为 。雍曰。此二者。可治之 也。
问曰。风喑似痉何如。孙真人曰。凡风喑。暴尸厥。及鬼魇不寤。久厥或癫。皆与痉相类。宜精察之。雍曰。风喑暴尸厥。鬼魇不寤。皆冥冥不知人。皆似 。癫痫似痉。贼风口噤而痉者。为风痉也。仓公当归汤主之。庞氏曰。 病卧不着席。小儿腰背去席二指。大人身侧掌。为难治。雍曰。难治。尚可治。非不治也。 虽强直。不至加痉。则幸矣。亦见有反张过掌而愈者。尝见口噤似痉。略知人事。但坐而顺掣腰脊仰倒者。亦风 也。服仓公当归汤而愈。
问曰。 痉二字相混。以经别之何如。雍曰。素问四十五篇曰。手阳明少阳厥逆。发喉痹。嗌痛肿痉。此非足太阳之疾而言痉。故全元起本作痉。盖诸经有痉。独足太阳有 也。
问曰。巢氏分风 。伤寒 。何也。雍曰。灵枢云。热病不可刺者九。二曰。热而痉者死。腰折螈 噤 也。此伤寒 也。
又曰。风痉。身反折见。取足太阳及 中及血络出血。此风 也。灵枢有 二。故巢氏亦分二 。尝见热病汗后发 。亦服桂枝加栝蒌汤而愈。经言热而 者死。必谓未汗而 。其热甚有异耳。
雍曰。庞氏言若汗出太多。因而熟寐。汗为冷湿之气。复着太阳经。故发 。朱氏言先因伤风。后感寒湿而致痉。二者皆谓先因病变而为 者。皆痉之一症。如前仲景言。太阳病。发热无汗。反恶寒。发热汗出。不恶寒者。乃 之正病也。朱氏又曰。术附散、桂心白术汤、附子防风散、八味白术散、桂枝煮散。可选而用之。其感疾既非一端。固当根据症选用也。然 痉二病。终缘二字差误。诸书鲜有晓然无疑者。所以近世无端确之论。幸而用药二病不甚相远。不然。大误也。雍深取朱氏治柔 。用桂枝加葛根汤。庞氏治刚 。用葛根加麻黄汤。叔和治太阳病。欲作刚 。用葛根汤。热甚而 。用栝蒌桂枝汤。大抵皆宜续命汤。而千金以此治痉。朱氏以治二 。不同。此复不须疑。 痉皆用。惟无汗者可用也。
雍曰。二病亦多有之。各为伤寒治。或为风治。故不愈。风犹近之而未的也。雍亲见者数人。略言其状。一人初如伤寒。三数日后。冥冥不知人。亦似柔软。不甚强直。惟忘记口噤不口噤。雍谓此也。
又一人初亦如伤寒。数日后。时作角弓反张。作则口噤不知人。罢则略知人而困。雍谓此痉也。又有伤寒汗后。方坐谈语次。忽瞠目口噤。虽坐如故。而四肢僵硬不可屈折。少顷即罢。罢而复作。正所谓须臾数十发者。罢则言语如故。雍谓此缘出汗多所致。伤寒痉也。时服桂枝栝蒌而愈。
又一儿如伤风。一二日后不知人。冥冥卧。不语不食。此 也。忽四肢强直。口噤。手足皆如策肿。手足指皆HT 开。少顷即定。复稍柔。但冥冥然。雍谓此为 病而加痉者也。
又一村人。病二三日后。口噤。身强直反张。觉臂腿长于常日。略知人事。齿缝中能作声。不甚明晓。饮冷水。反要火炙。寻衣缝。摸床撮空。无所不至。其症甚怪。时雍思之。只是痉。用大岩蜜汤擦其齿。须臾口得开。数进续命汤。遂愈。村人耐疾。使富贵安得不死。
又一家父子闭户坐。不出门。人云患锁牙风。使侦之。父子对坐。各用两手板面前一横木。少顷病来。则两手俱脱偃仆。后苏而复坐。父子更起更偃仆。以仓公当归汤主之。其子遂愈。父羸老不救。问风来之状。则自足起。循太阳经而上。过 中。至股分两支。一支循股外而上入腰。则猛掣便侧起。一支循股内而上入少腹。考之于经。太阳无此别支。应是入少阴也。
又有一人行次。仰面顾者三。众谓仰面有所视。少顷即倒。舁归反张。数日而没。此疾症甚不一。亦有间者。不能具记。历验之。 似微柔软。发痉则极强硬。前人叙此未能尽。雍虽加详。而次第紊乱耳。
雍曰。活人书载湿病三种。一曰中湿。二曰风湿。三曰湿温。
问曰。何谓中湿。仲景曰。太阳病。关节疼痛而烦。脉沉而缓者。(朱氏云。一作细者非也。)此名湿痹。(一云中湿)湿痹之候。其人小便不利。大便反快。当利其小便。朱氏曰。一身尽疼。发热身黄。小便自利者。术附汤。小便不利。大便反快者。甘草附子汤、五苓散主之。
又曰。至真要论曰。治湿之法。不利小便。非其治也。
问曰。中湿之痹何如。雍曰。中湿与风寒气合者为痹。故素问曰。风寒湿三气杂至。合而为痹。灵枢所谓风寒湿气。客于外分肉之间。朱氏曰。中湿与风寒气合者为痹。其寒多者为痛。为浮肿。非术附桂不能去也。其风多者为烦剧。为流走。为拘急。非麻黄薏苡乌头不能散也。其中湿气者为坚满。为气闭。非甘遂葶苈枳术不能泄也。
问曰。何谓风湿。仲景曰。一身尽疼。发热。日晡所剧者。此名风湿。此病伤于汗出当风。或久伤取冷所致也。金匮要略曰。可与麻黄杏子薏苡甘草汤。朱氏曰。脉浮为风湿。麻黄杏仁汤、防已黄 汤、桂枝附子汤、甘草附子汤、术附杏仁汤、败毒散。可选而用之。
仲景问曰。风湿相搏。一身尽疼痛。法当汗出而解。值天阴雨不止。医云。此可发汗。汗之病不愈者。何也。答曰。发其汗。汗大出者。但风气去。湿气在。是故不愈也。若治风湿者。发其汗。但微微似欲汗出者。风湿俱去也。
金匮要略曰。湿家身烦疼。可与麻黄汤。加术四两。发其汗为宜。切不可以火攻之。朱氏曰。湿家。虽身体疼。不可大发汗。汗出则作。
又曰。风湿。脉浮身重。汗出恶风者。防己黄 汤主之。
仲景曰。风湿相搏。骨节疼烦掣痛。不得屈伸。近之则痛剧。汗出短气。小便不利。恶风。不欲去衣。或身微肿者。甘草附子汤主之。千金方名四物附子汤。
又曰。伤寒八九日。风湿相搏。身体疼烦。不能自转侧。不呕不渴。脉浮虚而涩者。桂枝附子汤主之。若其人大便硬。小便自利者。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。庞氏云。桂枝附子汤。治大便自利。小便不利者。雍曰。桂枝附子汤。非桂枝加附子也。自是第十七方名桂附汤者。详见太阳症治上。
仲景曰。湿家。其人但头汗出。背强。欲得被覆向火。若下之早则哕。胸满。小便不利。舌上如苔者。以丹田有热。胃中有寒。渴欲得水而不能饮。口燥烦也。
又曰。湿家之为病。一身尽疼。发热。身色如熏黄。庞氏曰。宜防已黄 汤。
又曰。湿家病。身上疼痛。发热面黄而喘。(脉经曰。病患喘。无而字以上十二字。)头痛鼻塞而烦。其脉大。自能饮食。腹中和。无病。痛在头中寒湿。故鼻塞。纳药鼻中则愈。庞氏曰。用瓜蒂细末。含水。搐少许于鼻中。
又曰。湿家下之。额上汗出。微喘。小便利者(一云不利者)死。若下利不止者。亦死。雍曰。大抵湿家不可下也。初虞氏曰。发汗下之死。谓误作伤寒治而汗下之也。
问曰。中湿风湿。脉何以辨。雍曰。脉沉而缓者。曰中湿。脉浮恶风者。曰风湿。中湿无风脉故也。
问曰。何谓湿温。王叔和曰。伤寒湿温。其人常伤于湿。因而中。湿热相搏。则发湿温。病苦两胫逆冷。腹满支胸。头目痛苦。妄言。治在足太阴。不可发汗。汗出不能言。耳聋。不知痛所在。身黄而色变。名曰重 。如此死者。医杀之也。朱氏曰。湿温多汗。头目痛苦。妄言。其脉阳濡而弱。阴小而急。治在足太阴经。(余上下文同)
雍曰。白虎加苍术汤主之。活人书。载中湿风湿湿温三种之外。尚缺寒湿痹。今续附于后。湿痹谓缓风湿痹。亦云湿风。非风温也。
仲景曰。伤寒发汗已。身目为黄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。于寒湿中求之。常氏云。可五苓散。雍曰。湿病汗不出者。寒湿在里不解也。凡湿家发黄者。宜五苓散。
又曰。湿家病在头中寒湿。则头痛鼻塞而烦。内药鼻中则愈。其详见上。
千金方曰。湿痹缓风。身体疼痛。如欲折。如锥刺刀剜。七物附子汤主之。
又曰。湿风体痛如折。肉如锥刺刀所刺。八物附子汤。
仲景曰。太阳中热者。 是也。其人汗出。恶寒。身热而渴也。金匮要略曰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雍曰。亦有恶风者。谓汗太多也。
又曰。太阳中 者。身热疼重。而脉微弱。此以夏月伤冷水。水行皮中所致也。要略曰。瓜蒂散主之。
又曰。太阳中 者。发热恶寒。身重而疼痛。其脉弦细芤迟。小便已。洒洒然毛耸。手足逆冷。小有劳。身即热。口开。前板齿燥。若发汗。则恶寒甚。加温针。则发热甚。数下之。则淋甚。庞氏曰。宜大小橘皮汤。大橘皮汤治动气在下不可发汗者。小橘皮汤主手足逆冷呕哕。即二味生姜橘皮汤。
问曰。中暑。中 。热病。何以别之。雍曰。冬伤于寒。因暑气而后发者。为热病。冬不伤于寒。而夏伤于暑。为中暑。中暑。即中也。皆太阳经受病。故热病正为伤寒。而中暑为与伤寒相似。活人书曰。夏月发热恶寒。头疼。身体肢节痛重。其脉洪盛者。热病也。夏月自汗恶寒。身热而渴。其脉微弱者。中暑也。大抵中暑与热病外症相似。但以脉盛脉虚别之。甲乙经云。脉盛身寒。得之伤寒。脉虚身热。得之伤暑。盖寒伤形而不伤气。所以脉盛。热伤气而不伤形。所以脉虚。伤寒肢节痛重。其脉洪盛。按之有力。此冬月感寒深。至夏发耳。中暑则背寒面垢。手足微冷。烦渴口燥。但觉倦怠。四肢却不痛重。其脉微弱。按之无力。白虎汤主之。其厥逆恶寒者。橘皮汤主之。头痛恶寒。心烦躁。心下不快者。五苓散为最良。
问曰。中暑何故洒洒然毛耸恶寒。朱氏云。经曰。四时八风之中人也。因有寒暑。寒则皮肤急。腠理闭。暑则皮肤缓。腠理开。开则洒然寒。闭则热而闷。近人不问中热暑。或作热病法治之。复用温热药。必致发黄斑出。更为蓄血。尤宜戒之。
问曰。热病。暑病。 病。三者异名。诸家不分。何如。雍曰。热病亦可谓之暑。 病亦可谓之暑。故时言热。亦时言暑。其始则当有热二病。以其通可谓之暑。故有三名。是以难别。素问曰。热病者。皆伤寒之类也。以热而言也。
又曰。先夏至日为病温。后夏至日为病暑。此以暑而言也。二者其实一也。仲景、叔和曰。中而即病者。名曰伤寒。不即病者。至春变为温病。至夏变为暑病。
又曰。辛苦之人。春夏多温热病。此一病。或言暑。或言热也。是以巢氏于伤寒之外。别出热病一门。而首曰。暑病者。热重于温也。是热病亦谓之暑也。庞安常复出暑病一篇。而取之实伤寒之热病。又二家所载。皆以素问五脏热病为主。是名同而实异也。惟朱氏分别热病与中暑不相差互。然朱氏所谓热病者。伤寒也。所谓中暑。即 者是也。其意易明。不令人惑。当从朱氏名之。其他诸家所论。亦未尝不同。名特异耳。
仲景问曰。病有霍乱者何。答曰。呕吐而利。此名霍乱。
问曰。病发热头痛。身疼恶寒。吐利者。此属何病。答曰。此名霍乱。吐利而复发热也。(一作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)雍曰。此论霍乱似伤寒之症也。
又曰。伤寒。其脉微涩者。本是霍乱。今是伤寒。却四五日。至阴经上转入阴。必利。(一作吐利)本呕。下利者。不可治也。欲似大便。而反失气。仍不利者。此属阳明也。便必硬。十三日愈。所以然者。经尽故也。下利后。当便硬。硬则能食者愈。今反不能食。到后经中。颇能食。复过一经。能食。过之一日。当愈。不愈者。不属阳明也。恶寒。脉微而(一作缓)复利。利止亡血也。四逆加人参汤主之。雍曰。此论今是伤寒之症。故言本呕下利不可治。若论霍乱。则必呕吐而利也。一是伤寒而不属阳明。恶寒脉微复利。利止者。则用四逆加人参汤主之。此汤若霍乱症亦可服。千金翼合二论为一。是当经有缺文。
问曰。霍乱何由而致也。雍曰。胸中逆乱之气也。初无疾而霍乱。往往饮食失节。而致胸中逆乱也。故伤寒而霍乱者。阴阳二气乱于胸中也。灵枢三十四篇曰。清气在阴。浊气在阳。营气顺脉。卫气逆行。清浊相干。乱于胸中。是为大 。
又曰。乱于肠胃。则为霍乱。经言五乱。霍乱其一也。惟乱于胸。所以吐。乱于肠。所以利也。孙真人曰。饮食 狯。复食乳酪。海陆百品。无所不啖。眠卧冷席。多饮寒浆。胃中诸食。结而不消。阴阳二气壅而伏痰。阳气欲升。阴气欲降。阴阳乖隔。变成吐利。头疼如破。百节如解。遍体诸筋。皆为回转。论时虽小。卒病之中。最为可畏。虽临履薄危。不足论也。故古人语此者。刺之则徐出徐入。导气而已。非补泻也。用药者。顺其阴阳之气而已。无汗下也。此伏治乱气之道。
仲景曰。霍乱。头痛发热。身疼痛。热多。欲饮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寒多。不用水者。理中丸主之。
又曰。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。当消息和解其外。宜桂枝汤小和之。
又曰。吐利汗出。发热恶寒。四肢拘急。手足厥冷者。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既吐且利。小便复利而大汗出。下利清谷。内寒外热。脉微欲绝者。四逆汤主之。
又曰。吐已下断。汗出而厥。四肢拘急。不解。脉微欲绝者。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。千金翼曰。无猪胆。以羊胆代之。千金方别有加减法。
又曰。吐利发汗。脉平。小烦者。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。雍曰。勿服药。损谷则愈。
叔和曰。转筋为病。其人臂脚直。脉上下行。微弦。转筋入腹。鸡屎白散主之。千金要方曰。凡霍乱。务在温和将息。若冷则遍体转筋。凡此病。定一日不食为佳。仍须三日少少饮粥。三日以后。可恣意食息。七日勿杂食为佳。所以养脾气也。
又曰。凡诸霍乱。忌与米饮。胃中得米即吐不止。但与浓朴葛根饮。若冬瓜叶饮。但沾渍咽喉。而不可多与。若服汤时随吐者。候吐定乃止。诊脉绝不通。以桂合葛根为饮。吐下心烦。内热。汗不出。不转筋。脉急数者。可犀角合葛根为饮。吐下不止。发汗心烦。欲饮水。可少饮米粉汁为佳。若不止。可与葛根荠 饮服之。
又曰。霍乱吐多者。必转筋不渴。即脐上筑。霍乱而脐上筑者。为肾气动。当先治其筑。治中汤主之。去术加桂心。去术者。以肾虚故也。加桂者。恐作奔豚也。霍乱而脐上筑吐多者。若下多者。霍乱而惊悸。霍乱而渴。霍乱而腹中痛。呕而吐利。呕而利。欲得水者。皆用治中汤主之。
又曰。治中汤治霍乱吐下。胀满。食不消化。心腹痛。
又曰。霍乱转筋。肉冷汗出呕哕者。四顺汤主之。
又曰。霍乱多寒。手足厥冷。脉绝者。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。旧方用枣三十枚。今以霍乱病法多痞。故除之。如退枣。入葛根二两佳。霍乱。四逆汤加半夏一合。附子小者一枚。恶寒。乃与大附子。(朱氏无此加减故详录之)
又曰。霍乱吐利已。服理中四逆四顺热不解者。竹叶汤主之。(与竹叶石膏汤方不同)
又曰。毒冷霍乱。吐利烦呕。转筋。肉冷汗出。手足指皆肿。喘息垂死绝语音不出。百方不效。脉不通者。服人参汤。取瘥乃止。随吐。续更服勿止。并灸之。
又曰。老人羸劣。冷气恶心。饮食不化。心腹虚满。拘急短气。霍乱呕逆。四肢厥冷。心烦气闷。流汗。扶老理中汤。原系理中散。常服以蜜为丸。
又曰。霍乱四逆。吐少呕多者。附子粳米汤主之。
又曰。妇人霍乱。呕逆。吐涎沫。医反下之。心下即痞。当先治其吐涎沫。可服小青龙汤。涎沫止。次治其痞。可与甘草泻心汤。
又曰。中热霍乱。暴利心烦。脉数。欲得冷水者。以新汲并水顿服一升。
又曰。凡霍乱。灸之或未能立瘥。终无死忧。不可逆灸。或但先下后吐。当随病状灸之。雍曰。治霍乱之法。惟千金要方最为详备。除以前录外。尚有霍乱余症。及转筋危症等十六法。灸法十八法。当参同用之。
活人书曰。夏月中暑霍乱。上吐下利。心腹撮痛。大渴烦躁。四肢逆冷。汗自出。两脚转筋。宜服香薷散。须井中沉令极冷。顿服之。乃效。雍曰。香薷、浓朴、 豆。皆古人治霍乱要药。故此药为有理。中暑霍乱。惟纳冷水饮则不复吐逆。时有以新汲水服理中丸。亦佳。灵苑方煮良姜末。沉令极冷服。皆宜冷服。
问曰。传信载柳州尝得干霍乱。吐之愈。诸家未见有言干霍乱者。有之乎。雍曰。有之。第当时不能究其说。真言少伪耳。近世之人。尤不知也。霍乱者。五乱之一也。皆作吐利。无干而不吐利者。其不吐利者。乱气也。按灵枢经五乱之症。惟乱于肠胃一症名霍乱。故作吐利。其余四症。皆不作吐利。只谓之乱气。柳州之疾。盖乱气干心之症。非霍乱也。谓为干霍乱者虽谬。然尚不失为五乱之一。今则无复知乱气之名矣。
孙真人曰。诸虚烦热者。与伤寒相似。然不恶寒。身不疼痛。故知非伤寒也。不可发汗。头不痛。脉不紧数。故知非里热也。不可下。如此内外皆不可攻。而强攻之。必遂损竭多死。难救也。此虚烦。但当用竹叶汤。若呕者。以橘皮汤一剂。不愈。为可重辨也。此法宫泰数用。甚效验。伤寒后虚烦。亦服此汤。
活人书曰。王叔和云。有热不可大攻。攻热者则寒起。正宜服竹叶汤。
仲景曰。伤寒虚羸少气。气逆欲吐者。竹叶石膏汤主之。
雍曰。千金方竹叶汤有二方。霍乱热不解者。用竹叶汤。与竹叶石膏汤方不同。若里虚烦不可攻者。当以竹叶汤。与前所说虚烦症同。当用之。即仲景竹叶石膏汤也。
雍曰。王仲弓云。凡似伤寒症有五。一曰 。二曰湿。三曰 。四曰霍乱。五曰虚烦。以上四症见仲景论。独虚烦始于孙氏。
庞氏曰。虚烦似伤寒。身亦热而烦躁。头不痛。身不疼。脉不数者。宜竹叶石膏汤主之。兼治中 吐逆。脉滑数者。
又曰。虚烦。或呕逆吐。脉弦细芤迟。手足微寒。胸寒者。橘皮汤主之。兼治暴寒下利。只用生姜橘皮二物。水煎。
雍曰。伤寒时气。症类亦多。或名伤寒。或名温病。或曰时行。或曰温疫。或曰温毒。或以为轻。或以为重。论说不一。益令人惑。大抵其病往往有一种实时发者。必轻。经时而发者。必重也。且如伤寒一病。仲景以为冬伤于寒。中而即病者。名曰伤寒。盖初感即发。无蕴积之毒气。虽为伤寒。而其病亦轻。
仲景又曰。不即病。寒毒藏于肌肤。至春变为温病。至夏变为热病。是则既伤于寒。又感于温。两邪相搏。合为一病。如人遇盗。又有同恶济之者。何可支也。故伤寒冬不即发。遇春而发者。比于冬之伤寒为重也。又有夏至而发者。盖寒毒浅近在肤腠。正气易胜。故难久留。是以即发。其毒稍深。则入于肌肉。正气不能胜。必假春温之气开疏腠理。而后可发。是以出为温病。又其毒之盛者。经时既久。深入骨髓。非假大暑消烁。则其毒不可动。此冬伤于寒。至夏为热病者。所以又重于温也。故古人谓冬伤于寒。轻者夏至以前发为温病。甚者夏至以后发为暑病也。此三者。其为伤寒。本一也。惟有即发不即发之异。随脉变动。遂大不同。又有冬不伤寒。至春感不正之气而病。其病无寒毒之气为之根。虽名温病。又比冬伤于寒。至春再感温气为病轻。然春温冬寒之病。乃由自感自致之病也。若夫一乡一邦一家皆同息者。是则温之为疫者然也。非冬伤于寒自感自致之病也。盖以春时应暖而反寒。夏热反凉。秋凉反热。冬寒反暖。气候不正。盛强者感之必轻。衰弱者得之必重。故名温疫。亦曰天行时行也。设在冬寒之日。而一方一乡一家皆同此病者。亦时行之寒疫也。大抵冬伤于寒。经时而后发者。有寒毒为之根。再感四时不正之气而病。则其病安得不重。如冬病伤寒。春病温气。与夫时行瘟疫之类。皆无根本蕴积之类。才感即发。中人浅薄。不得与寒毒蕴蓄有时而发者同论也。惟温毒一病。既非伤寒。又非温病。乃在冬时表尝感寒。先感冬温不正之毒。后复为寒所折。肤腠闭密。其毒进不得入。退不得泄。必假天气暄热。去其外寒。而后温气得通。郁积既久。毒伤肌肤。故斑如锦文。或烂为疮。而后可出。仲景曰。其冬有非节之暖。名为冬温。冬温之毒。与伤寒大异。谓此温毒也。亦有所感轻浅则易出。所感深重。则非节之暖。人人皆感。故每为疫。其实先温后寒。所以与伤寒大异。然而时之气有正有不正。何也。大论曰。春气温和。夏气暑热。秋气清凉。秋气冰冽。此则四时正气之序。所谓四时正气之病也。
又曰。春时应暖而反大寒。夏时应热而反大凉。秋时应凉而反大热。冬时应寒而反大温。此非其时而有其气。是以一岁之中。长幼之病。多相似者。此则时行之气。是谓不正之气毒伤人者也。雍论伤寒名例。已见于初卷。今辨析时行温疫。详言着于篇下。
雍曰。医家论温病多误者。盖以温为别一种病。不思冬伤于寒。至春发者。谓之温病。冬不伤寒。而春自感风寒温气而病者。亦谓之温。及春有非节之气。中人为疫者。亦谓之温。三者之温。自不同也。
素问曰。冬伤于寒。春必病温。
又曰。凡病伤寒而成温者。先夏至日为病温。此皆谓伤寒而成温者。比之伤寒热病为轻。而比之春温之疾为重也。其治法与伤寒皆不同。或有冬不伤寒。至春自伤风寒而病者。初无寒毒为之根源。不得谓之伤寒。第可名曰温病也。又或有春天行非节之气中人。长幼病状相似者。此则温气成疫也。故谓之瘟疫。瘟疫之病。多不传经。故不拘日数。治之发汗吐下。随症可施行。其不伤寒。至春触冒自感之温。治与疫同。又轻于疫也。或曰。春时触冒自感之温。古无其名。何也。曰。假令春时有触冒自感风寒而病。发热恶寒。头疼身体痛者。既非伤寒。又非疫气。不因春时温气而名温病。当何名也。如夏月之疾。由冬感者为热病。不由冬感者为暑为 。春时亦如此也。活人书葳蕤汤方云。治风温。兼疗冬温。及春月中风伤寒。即其药也。曰。何以辨其冬感春感之异。曰。但传经。皆冬感也。皆以伤寒治。不传经者。皆春感也。皆以温气治之。今于诸家方论下别而言之。庶几易明。然春温之病。古无专治之法。温疫之法兼之也。
活人书曰。春月伤寒。谓之温病。冬伤于寒。轻者夏至以前发者。为温病。盖由春温暖之气而发也。雍曰。此谓伤寒之温也。即素问所谓凡病伤寒而成温病者是也。其治与伤寒同。故朱氏自注曰。非徒温疫也。
又曰。治温病。与冬月伤寒夏月热病不同。盖热轻故也。雍曰。此谓春温非伤寒者。若伤寒成温。则其热轻于热病。而重于冬月伤寒也。盖冬月伤寒。为轻。至春发为温病。为重。夏月热病。为尤重也。朱氏注曰。春秋初末。阳气在里。其病稍轻。纵不用药治之。五六日亦自安。即此推之。则此春温之病。乃谓非伤寒成温者。
又曰。升麻汤解肌汤最良。热多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不渴。外有微热者。小柴胡加桂枝也。嗽者。小柴胡加五味也。烦躁发渴。脉实。大便闭塞者。大柴胡微利也。虚烦者。竹叶汤。次第服之。此治春温之法。其伤寒成温者。并根据伤寒治之。治温疫之法。并同春温。而加疫药也。
又曰。一岁之中。长幼疾多相似。此温疫也。四时皆有不正之气。春夏亦有寒凉时。秋冬亦有暄暑时。人感疫疠之气。故一岁之中。病无长幼。悉相似者。此则时行之气。俗谓之天行是也。老君神明散、务成子萤火丸、圣散子、败毒散主之。雍曰。此谓春温成疫之治法也。若夏暑成疫。秋瘟成疫。冬寒成疫。皆不得同治。各因其时而治之。况一岁之中。长幼疾状相似者。即谓之疫。如疟利相似。咽喉病相似。赤目相似。皆即疫也。皆谓非触冒自取之。因时行之气而得也。
又曰。春应暖而凉气折之。则责邪在肝。升麻解肌汤主之。夏应暑而寒气折之。则责邪在心。射干汤、半夏桂枝甘草汤选用之。秋应凉而反大热抑之。则责邪在肺。温热相搏。民多病疟。宜白虎加苍术汤。煎茵陈汤调五苓散。冬应寒而反大温抑之。则伏寒变为温。宜葳蕤汤。土无正名。因火而名。当随其经而取之。此又治四时温气之法。温疫皆同治也。
千金方曰。风温之病。脉阴阳俱浮。汗出体重。其息必喘。其形状不仁。默默欲眠。下之者。小便难。发其汗者。必谵语。加烧针者。则耳聋难言。但吐之。则遗矢便利。如此疾者。宣服葳蕤汤。活人书曰。脉尺寸俱浮。头痛身热。常自汗出。体重。其息必喘。四肢不欲收。嘿嘿但欲卧者。风温也。病患素伤于风。因复伤于热。风热相搏。则发风温。主四肢不收。头疼身热。常自汗出。不解。治在少阴厥阴。不可发汗。汗出则谵语。独语内烦。躁扰不得卧。若惊痫。目乱无精。治者复发其汗。如此死者。医杀之也。活人书曰。风温不可发汗。宜葳蕤汤。风温身灼热者。知母葛根汤。风温加渴甚者。栝篓根汤。风温脉浮。身重汗出。汉防己汤。
活人书曰。初春病患。肌肉发斑瘾疹。迹如锦纹。或咳心闷但呕者。此名温毒也。温毒发斑者。冬时触冒寒毒。至春始发。病初在表。症如伤寒。或已发汗吐下而表症未罢。毒气不散。或发斑。黑膏主之。(成疮者自作疮毒治。不可用黑膏。)又有冬月温暖。人感乖戾之气。冬未即病。至春或被积寒所折。毒气不泄。至天气暄热。温毒始发。则肌肉斑烂。瘾疹如锦文。内攻心闷。但呕清汁。葛根橘皮汤主之。雍曰。不必初春春夏。皆发其斑。与伤寒不同。瘾疹如锦文而不作疮烂者是也。其发疮脓烂者。实时行热毒豌豆疮也。二者初症。皆先有表证如伤寒。又有瘾疹赤白二种。初无表症。暴感温气而作。其毒轻浅。风尸之类也。又有一种遍身如锦。初亦无表症。暴感而作。如丹如疹。其毒亦轻。皆详见小儿疮疹后斑疮瘾疹论辨中。
雍曰。仲景言风温温毒二症。又与二说不同。仲景之言曰。伤寒过十三日以上。不间。尺寸陷者。大危。若更感异气。变为他病者。当根据后坏病症而治之。若阳脉浮滑。阴脉濡弱者。更过于风。变为风温。阳脉洪数。阴脉实大者。更遇温热。变为温毒。温毒为病最重。此乃伤寒后四种坏病。此病最为重也。又非但前所谓风温温毒而已。其用药亦当不同。然则仲景所言。伤寒坏病、中风、温毒也。诸家所言者。冬春自感风温温毒也。其治之轻重。不得不异也。四种坏病中。又有湿温一症。见第八卷不可汗门中。
雍曰。天行温疫。虽症不多。用药亦多端。如千金方言辟温疫气。并断温疫相染诸方。及千金翼弹鬼丸、神明白散、太乙流金散、萤火丸等方。前人虽尝选用。更尝缺省。收其遗逸用之。大抵治疫尤要先辨寒温。然后用药。取阴阳表里之在伤寒也。故庞安常又述其治寒疫诸方。盖以赤散、解圣散之类。皆宜治寒疫。若施之瘟疫。则益热矣。
雍曰。活人书论痰症、食积、虚烦、脚气四者。皆与伤寒相似。而实非伤寒。医者见其发热恶寒。多作伤寒治之。因兹夭横甚多。故特立此名。使览者知其非伤寒也。雍取此论而广之。然虚烦一症。已置之前卷者。仲景言病。有本是霍乱。今是伤寒者。孙真人言伤寒后虚烦。故以霍乱虚烦二病次于前卷 湿 之后。今独取朱氏之说。继之以疮毒。虫毒、溪水、瘴雾诸症类伤寒者。皆当辨症而后用药也。
活人书曰。病有憎寒发热者。恶风自汗。寸口脉浮。胸膈痞满。气上冲咽喉不得息。而头不疼。项不强者。此为有痰也。虽类伤寒。但头不疼。项不强为异。宜服柴胡半夏汤、金沸草散、大半夏汤。若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。用瓜蒂散吐之。古法服瓜蒂散用一钱匕。药下便卧。欲吐且忍之。良久不吐。以三钱匕。汤二合和服。以手指之。便吐。不吐。复稍增之。以吐为度。若吐少病不除。明日如前法再服之。但不可令人虚也。药力过时不吐。饮热汤一升以助药力。吐讫。便可食。无复余毒。若服药过多者。饮水解之。雍曰。凡吐后。须服糜粥二三日。忌生冷油腻物。
又曰。头疼脉数。发热恶寒。而身不疼痛。左手脉平和者。食积也。虽类伤寒。而左手人迎脉平和。身不疼痛者是也。甲乙经云。人迎紧盛伤于寒。气口紧盛伤于食。盖气口主中。人迎主外。以此别之。伤食之症。由脾胃伏热。因食不消发热。故似伤寒。若膈实吐呕者。食在上脘。宜吐之。若心腹满。宜下之。治中汤、五积散、黑神丸。可选用也。雍曰。巢氏言脾胃有伏热。因食不消。所以发热。状似伤寒。但身不疼。头不痛为异。
又曰。食积病。亦类时行。但发热头疼。食病当速下之。时行病当待六七日下之。
又曰。伤寒头疼身热。支节痛。大便秘。或呕逆而脚屈弱者。脚气也。伤寒只传六经。故症与脚气相似。然终不同者。孙真人云。卒起。脚屈弱不能转动者。此为异耳。其脉弦而浮者起于风。濡而弱者起于湿。洪而数者起于热。迟而涩者起于寒。风者汗而愈。湿者温而愈。热者下而愈。寒者熨而愈。脚气之病。始得不觉。由他病乃知。毒气入腹。则少腹顽痹不仁。令人吐呕。死在旦夕矣。然脚气之候。必先从脚起。或先缓弱疼痛。(寒胜为痛痹)或行起忽倒。或两胫肿满。或不肿。脚膝枯细。或心中忪悸。或少腹不仁。(病久入深。营卫不荣。故为不仁。不仁者皮肤顽木不知是也。)或举体转筋。或见食吐。遂恶闻食气。或胸满气急。或遍体酸疼。皆脚气候。黄帝所谓缓风痹是也。顽弱名缓风。疼痛为湿风痹。(痹者。闭也。闭而不仁。故名痹。)宿患瘴毒。得热更增。虽形候旺盛。犹在于表。未入肠胃。不妨温而汗之。已入内者。不妨吐而下之。又本有冷。今得温瘴。虽暴壮热烦满秘塞。正须温药汗之。汗之不散。不妨寒药下之。若服利药不瘥。成黄胆。不瘥。为尸疸。病前热而后寒者发于阳。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。发于阳者攻其外。发于阴者攻其内。一日二日。发汗必愈。三日以上。宜吐之。五日以上。当下之。雍曰。要方参千金翼方十卷。皆有方宜用。
问曰。瘴作疟何如。巢氏曰。此病生于岭南一带。山瘴之气。其状发寒热。休作有时。皆由山溪源岭瘴湿毒气故也。其病重于伤寒暑之疟。鲮鲤汤主之。此又休作无时。其初皆类伤寒也。
问曰。雾气如何。千金三十九卷曰。患雾气者。心内烦闷。少气。头痛项急。起则眼眩。又身微热。战掉不安。时复憎寒。心中欲吐。吐时无物者。猪清汤主之。雍曰。头痛项急。身热憎寒。皆伤寒类也。
问曰。温疟类伤寒。何如。素问三十三篇曰。温疟者。得之冬中于风寒。气藏于骨髓之中。至春则阳气大发。邪气不能自出。因遇大暑。脑髓烁。肌肉消。腠理发泄。或因有所用力。邪气与汗皆出。此病藏于肾。其气先从内出之于外。雍曰。温疟始感之气。与伤寒同。及其发出之时。与伤寒异。故不为伤寒而为疟也。温疟之症。寒中三阳。所患必热。小续命汤去附子。减桂一半主之。大烦躁者。紫雪最良。大便秘者。脾约丸、神效丸、五柔丸、大三脘散、木瓜散主之。头痛身热。肢体痛而脚屈弱者。是其人素有脚气。此时发动也。脚肿者。槟榔散主之。脚气方论。千金外台最详。大热。越婢汤、小续命汤、薏苡仁酒、脾约丸、神效丸皆要药。仍针灸为佳。用补药与汤淋洗。皆大禁也。雍曰。此其大致也。前言闭而不仁。故名痹。不仁者。痹之一症。非痹皆不仁也。脚气与痹。各详本症论之。
雍曰。凡射工毒、水毒、瘴雾、疮疡、斑豆等症。其初如伤寒。故孙真人于伤寒后附溪毒一症。溪毒即射工。今详其状类以明其症。与伤寒别。是亦疑而辨之也。
孙真人曰。江南有射工毒虫。一名短狐溪毒。一名蜮。其虫形如甲虫。无目而利耳。有一长角在口前。如弩担其角端。曲如上弩。以气为矢。因水势以射人。人或闻其在水中铋铋作声。要须得水没其口。便以口中毒射人。此虫畏鹅。鹅能食之。其初始症候。先要寒噤。寒热筋急。仍似伤寒。亦如中风。便不能语。朝苏晡剧。寒热闷乱。是其症也。始得三四日。急治之。稍迟者。七日死。
又曰。中人疮有三等。(巢云四等)
又曰。其虫小毒轻者。及相逐者。射着人影者。皆不即作疮。先病寒热。自非其地之人不知其症。便谓伤寒。作治乖谬。是以致祸。(方见千金二十及第十卷第五卷)雍曰。巢言含沙射人影便成病。此取杜元凯之说。
又曰。中人头面尤急。腰以上去人心近。多死。腰以下小腹。不治亦死。
孙真人曰。凡山水有毒虫。人涉水之时。中人。似射工而无物。其诊法。初得之。恶寒。微似头疼。巢云。偏头痛。目眶痛。心中烦懊。四肢振掀。腰背百节皆强。两膝痛。或翕翕而热。但欲眠。旦醒暮剧。手足逆冷至肘膝。二三日腹中生虫。蚀人下部。肛中有疮。不痛不痒。令人不觉。不急治之。六七日上蚀五脏。下利不禁。良工不能治矣。水毒有阴阳。觉之。急视其下部。若有疮正赤如截肉者。为阳毒。最急。疮如鲤鱼鳞者。为阴毒。犹小缓。要皆杀人。不过二十日也。初中水毒时。当以小蒜作汤试之。方治详见千金。巢氏曰。东南郡县山谷溪源有水毒病。亦名溪温。以其病与射工诊候相似。故通呼溪病。其实有疮是射工。无疮是溪毒也。
又曰。水毒有雌雄。脉洪大而数者为阳。是雄溪。易治。宜先发汗及浴。脉沉细而迟者为阴。是雌溪。难治。欲审知是中水毒者。手足指冷为是。不冷非也。又呼为KT 病。巢氏曰。岭南从仲春至仲夏。行青草瘴。季夏至孟冬。行黄芒瘴。先热后寒。自余诸疟疾见本病门。
问曰。伤寒亦变疟乎。千金三十五卷曰。时行后变成瘴疟者。大五补汤主之。
问曰。酒病似伤寒。何如。巢氏曰。酒有毒而性尤热。饮之过多。故毒热气流溢经络。浸淫腑脏而生诸病也。或烦躁壮热而似伤寒。或洒淅恶寒有同温疟。或吐利不安。或呕逆烦闷。随脏气虚寒而生病焉。雍曰。凡痈疽病。及豌豆 疮之类。初症多类伤寒。各见本门。更不重出。
问曰。妇人伤寒何如。活人书曰。男子调其气。妇人调其血。血室不蓄。则二气和谐。血气凝结。则水火相刑。伤寒气口紧盛则宜下。人迎紧盛则宜汗。妇人左关脉浮紧。不可下。当发其汗。以救血室。营卫得和。津液自通。浃然汗出而解。
问曰。热入血室何如。活人书曰。仲景云。妇人伤寒。经水适断。昼日明了。暮则谵语。如见鬼状。此为热入血室。无犯胃气及上二焦。无犯胃气者。言不可下也。小柴胡汤主之。若行汤迟。则热入胃。令津液枯燥中焦。上焦不荣。成血结胸状。须当针期门。
问曰。谵语即下症。而前症不可下。何也。活人书曰。伤寒胃实谵语。则宜下。妇人热入血室谵语。不可下也。
问曰。犯胃气者何如。活人书曰。五行相克以生。相扶以出。平居之日。水常养木。水木相生。则荣养血室。血室不蓄。则脾无蕴积。脾无蕴积。则刚燥不生。若犯胃气。则昼夜谵语。喜忘。小腹满。小便利者。属抵当汤。
问曰。妇人先调血。男子先调气。何如。活人书曰。此大略之言耳。要之脉紧无汗为伤寒。脉缓有汗为伤风。热病脉洪大。中暑脉细弱。其症一也。假如中 者用白虎。胃实用承气。岂必调血而后行汤哉。仲景伤寒所以不分妇人。良亦由此。学人皆可随病。于男子药症中以意选用也。
活人书曰。妇人伤寒。发热恶寒。四肢拘急。口燥舌干。经脉凝滞。不得往来。宜桂枝红花汤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。口燥咽干。腹满。不思饮食。宜黄芩芍药汤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。喘息烦躁。或战而作寒。阴阳俱虚。不可下。宜柴胡当归汤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。经脉方来初断。寒热如疟。狂言见鬼。宜干姜柴胡汤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。血结胸膈。揉而痛不可近。海蛤散。朱氏又言。妇人血结胸证。法当刺期门。仲景无药。此方疑非仲景意。又云。妇人伤寒发热。经水适来。昼日明了。暮则谵语。如见鬼状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无犯胃气及上二焦。宜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七八日。续得寒热。发作有时。经水适断。此为热入血室。其血必结。故使如疟状。宜小柴胡汤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。发热恶寒。经水适来。得之七八日。热除脉迟。身凉和。胸胁下满。如结胸状。谵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也。当刺期门。随其实而取之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六七日。胃中有燥粪。大便难。烦躁谵语。目赤。毒气闭塞不得通。宜三黄泻心汤。(原本是泻心三黄汤)
又曰。妇人伤寒。瘥后。犹有余热不去。谓之遗热。宜干地黄汤。
又曰。妇人伤寒未平复。因交合里急。腰胯连腹内痛。名阴阳易。宜烧 散。
又曰。妇人病未平复。因有所动。致热气上冲胸。手足拘急搐搦。如中风状。宜青竹茹汤。
又曰。妇人病未平复。因有所动。小腹急痛。腰胯痛。四肢不任。举动无力。发热者。宜当归白术汤。
活人书曰。娠妇伤寒。仲景无治法。用药宜有避忌。不可与寻常妇人一概论治也。
又曰。妇人妊娠伤寒。药性须凉。切不可行桂枝半夏桃仁等药。小柴胡去半夏。名黄龙汤。盖为妊妇而去也。大抵产前先安胎。产后先补血。次服伤寒药。若病稍退则止药。不可尽剂。此为大法。黄帝问妇人重身。毒之何如。岐伯曰。有故无殒。亦无殒也。大积大聚。其可犯也。衰其大半而止。过者死。千金方治妊娠伤寒。头痛壮热。肢节烦疼。石膏前胡汤七味。又治妊娠伤寒。头疼壮热。心烦呕吐。不可食。生芦根汤四味。又治妊娠伤寒。服汤后。头疼壮热不歇。宜用竹叶石膏汤拭其身。又治妊娠热病。葱白五两。豉一升。煮服取汗。
又曰。大热烦闷者。葛根汁二升。分三服。如人行五里。进一服。活人书娠妇伤寒。安胎。宜阿胶散。又宜白术散。
庞氏曰。娠妇时气。欲令子不落。宜用护胎伏龙肝散。伏龙肝为末。水调敷脐中。干即易之。疾瘥乃止。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内热极甚。令不伤胎。宜取鸡子。以绢袋贮。投井底。浸令极冷。旋破吞六七枚佳。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大热甚。胎不安者。宜用阿胶末一钱半。竹沥调下。如无竹沥。用小麦竹叶煎汤调下。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服汗下诸药。热已退。其间与此药安胎。宜服人参黄 汤。
活人书曰。妊娠伤寒。憎寒发热。发其汗。宜葱白汤。(以葱白生姜同煎连服取汗)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头疼壮热。肢节痛疼。宜服前胡汤。(千金方)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或时行。洒淅作寒。振 而悸。或加哕。宜苏木汤。雍曰。苏木大破血。更宜参究避之。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头疼。默默不欲饮食。胁下痛。呕逆。痰气。及产后伤风。热入胞宫。寒热如疟。并经水适来适断。病后劳复。余热不解。宜黄龙汤。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头疼恶寒。身热躁闷。四肢疼痛。项背拘急。唇口干燥。宜柴胡石膏汤。
又曰。妊妇伤寒。四日至六日以来。加心腹胀。上气。渴不止。饮食不多。腰疼体重。宜三物枳实汤。
又曰。妊妇伤寒。头目疼。壮热心烦。宜旋覆花汤。
又曰。妊娠伤寒。壮热呕逆。头疼。不思饮食。胎气不安。宜麦冬汤。
又曰。妊妇发斑。变为黑色。宜栀子大青汤。
庞氏曰。妊娠伤寒。腹胀大便不通。喘急。宜牵牛散。(卷十五)
活人书曰。妇人产后伤风。十数日不解。头微痛恶寒。时时有热。心下坚。干呕汗出。宜阳旦汤。
又曰。妇人产后伤风。发热面赤。喘而头疼。竹叶防风汤。
又曰。妇人蓐中伤风。四肢苦烦热。头疼。与小柴胡汤。头不疼。但烦。与三物黄芩汤。
庞氏曰。妊娠热病。胎死腹中。用鹿角屑一两。水一碗。葱白五茎。豉半合。煎六分。去滓。温作二服。又方。益母绞汁。饮半升。即出。
又曰。伤寒小产。恶露不行。腹胀。满闷欲死。宜大黄桃仁汤。
又曰。小产后。恶露被热蒸断不行。宜地黄饮。生地黄藕汁各一碗。生姜汁一盏。和匀温服。分作三四次服。微有寒者。煎二十沸服。亦下死胎。
又曰。伤寒产后。血晕欲绝。宜红花散。
又曰。凡伤寒小产。夏月宜少用醋炭。多有烦闷晕死者。雍曰。寒月用炭多。
又曰。伤寒产后。恶血冲心。闷乱口干。生姜小便饮子。生地黄汁藕汁小便各一盏。和匀。煎二三沸。分三服。
又曰。伤寒产后。恶露为热搏不下。烦闷胀喘狂言者。抵当汤及桃仁承气汤主之。
又曰。伤寒小产。烦闷。大燥渴。石膏汤主之。
千金方论曰。小儿未能涉冒霜雪。乃不病伤寒也。然天行非节之气。其亦得之。有如行瘟之年。小儿出腹患斑者。治其时行节度。故如大人之法。但用药分剂少异。药少冷耳。
又曰。治小儿未满百日。伤寒鼻衄。身热呕逆。麦冬汤。
又曰。治少小伤寒。芍药四物解肌汤。
又曰。治少小伤寒。发热咳嗽。头面热者。麻黄汤。(活人书减桂半两。加石膏。名石膏麻桂汤。)
又曰。治小儿伤寒。以葛根汁淡竹沥各六合。二味相和。二三岁儿。分三服。百日儿酌服。不宜生。煮服佳。
又曰。治小儿时气。枇杷叶三两。捣。以水五升。煮十沸。取汁。日五六遍淋之。若复发热。烧雄鼠屎二三枚。用水调服之。
又曰。治小儿伤寒久不除。瘥后复剧。瘦瘠骨立。五味子汤。
又曰。治少小伤寒。宜莽草汤。治之避眼与阴。
又曰。小儿伤寒发黄者。捣土瓜根汁三合服之。
又曰。捣青麦汁服之。
又曰。韭根汁澄清。滴儿鼻中如大豆许。即出黄水瘥。
又曰。小豆二七粒。瓜蒂二七枚。糯米四十粒。以少许吹鼻中。活人书论小儿伤寒曰。治法与大人同。但小分剂。药性差凉耳。寻常风壅发热。痰嗽烦渴。惺惺散主之。咽喉不利。痰实咳嗽。鼠粘子汤主之。头额身体温热。大便黄赤。腹中有热。四顺散、连翘散、三黄丸主之。头额身体温热。大便白而酸臭者。胃中有食积。双丸主之。小儿无异疾。惟饮食过度。不能自节。心腹胀满。身热头疼。双丸悉主之。小儿身体潮热。头目碎痛。心烦神躁。小便赤。大便燥。此热剧也。洗心散、调胃承气汤主之。头疼发热。偎人畏寒者。此伤寒症也。升麻汤主之。无汗者。麻黄黄芩汤。有汗者。升麻黄芩汤。皆要药也。小儿寻常不可过当服凉药。胃冷虫动。其症与惊相类。医者不能辨。往往复进惊药。如脑麝之类。遂发吐。胃虚而成慢惊者多矣。小儿须有热症。方可疏转。仍忌用丸子药利之。以大黄川芎等 咀。作汤液。以荡涤蕴热。盖丸子巴豆。可攻食积耳。雍曰。此症不止小儿伤寒症。亦多及余病。故详录之。
又曰。治小儿风热。及伤寒时气。疮疹发热。宜惺惺散。
又曰。治伤寒中风。头痛。憎寒壮热。肢节痛。发热恶寒。鼻干不得睡。兼治小儿大人疮疹已发未发。皆可服。寒暄不时。人多疾疫。乍暖脱着。及暴热之次。忽变阴寒。身体疼痛。沉重如石者。升麻汤主之。
又曰。治胸中客热。口舌咽中生疮。赤眼。目睑重不欲开。疮疹已发未发。宜服甘露饮子。
又曰。洗心散通治麸豆疮。时行瘟疫。狂语多渴者。
又曰。连翘饮子治小儿一切热。
又曰。解大人小儿膈热。退壅盛。凉心经。宜四顺散。
又曰。治小儿伤寒。发热咳嗽。头面热者。宜石膏麻桂汤。(千金名麻黄汤)
庞氏曰。小儿伤寒。发热自汗。多啼。宜葛根芍药汤。
又曰。小儿伤寒。不解。发惊。妄言语。狂躁潮热。钩藤大黄汤。
又曰。小儿伤寒。结胸。其项强眼翻。弄舌搐搦。如发痫状。久则哽气。但啼声不出。医亦多作惊风治之。其脉浮滑。试以指按心下则痛而啼。宜半夏黄连栝蒌汤。斟酌大小服之。当出黄涎。便瘥。
又曰。小儿伤寒。始因壮热不除。被汤丸下后。其症一如前结胸状。但啼声不出。医又以惊风治之。多服凉药无验。此由误下后。毒气结在心胸。内热吐涎。涎裹药。不能宣行所致。宜服荡涎散取下黑黄涎。犹包裹诸药。啼声一出即安。雍曰。此因初误下后。凉药不宣通。方服荡涎散。
又曰。小儿伤寒。蒸起风热发痫。手足搐搦而不省。蛇皮汤。
又曰。小儿伤寒。胃中有热。烦闷不食。至日晚潮热颊赤。躁乱呕吐。芦根汤。
又曰。小儿伤寒后。盗汗。体热。咽干。犀角黄 汤。
外台曰。肘后言比岁有病。天下发斑疮。头面及身。须臾周遍。状如火疮。皆戴白浆。随决随生。不即疗。剧者数日必死。疗得瘥后。疮瘢紫黯。弥岁方减。此恶毒之气也。世人云。建武中于南阳击虏所得。乃呼为虏疮。诸家参详作疗用之有效方。取好蜜。通身摩疮上。或以蜜煎升麻。数数拭之。亦佳。
又曰。永徽四年。此疮从西域东流于海内。但煮葵叶蒜齑啖之则止。鲜羊血入口亦止。巢氏曰。表虚里实。热毒内盛。攻于脏腑。余气流于肌肉。遂于皮肤毛孔之中。结成此疮。重者匝遍其身。状如火疮。若根赤头白则毒轻。若紫色则毒重。其疮如豌豆。亦曰豌豆疮。脉洪数者。是其候也。
活人书曰。小儿疮疹与伤寒相类。头痛。身热。足冷。脉数。疑似之间。只与升麻汤丸。缘升麻解肌。兼治疮子。已发未发。皆可服。但不可疏转。此为大戒。伤寒身热。固不可下。疮疹发热在表。尤不可转也。世人不学。乃云。初觉以药利之。宣其毒也。误已。又云。疮豆已出。不可疏转。出得已定。或脓血大盛。即用疏利。亦非也。大抵疮症皆不可下。小儿身热。耳冷。尻冷。咳嗽。辄用利药。则毒气入里杀人。但与化毒汤、紫草木通汤、鼠粘子汤。出得太盛。则用犀角地黄汤解之。若疮出不快。烦躁不得眠者。水解散、麻黄黄芩汤、升麻黄芩汤、活血散主之。疮黑倒靥。猪尾膏、无比散、龙脑膏子。无不验也。若热毒攻咽喉痛。如圣汤。疮毒入眼。决明散、拨云散、密蒙花散、通圣散、蛤粉散主之。治疮疹之法。无出此矣。
庞氏曰。天下豌豆疮。自汉魏以前。经方家不载。或云建武中南阳征虏所得。俗呼虏疮。其后名医虽论发斑候。是发汗吐下后。热毒不散。表虚里实。热气凑于外。故身体发斑。又说豌豆 疮。表虚里实。一如发斑之理别之。热毒内盛。攻于脏腑。余气流于肌肉。遂于皮肤毛孔中。结成此疮。既是里实。热毒内盛。则欲发未发。疮斑未见。皆宜下之。疮已瘥。则再下之。此病有三种。一则发斑。俗谓之麻子。其毒犹轻。二则豌豆。其毒最重。多是冬温所变。凡觉冬间有非节之暖。疮毒未发。即如法下之。次第服预防之药。则毒气内消。不得作矣。有不因冬暖四时自行者。亦如法下之。古方虽有治法。而不详备。疑当时热毒不甚。鲜有死者。近岁此疾。岁岁未尝无也。甚者夭枉十有五六。虽则毒气内坏不治。因医为咎。又大半矣。若身痛壮热头疼。不与小汗。何由表散。大腑久秘。毒攻腰胁。或心腹胀满。不与微利。何由释去。故当消息汗下。然则寒药固不当行。温药反增热毒。若势太甚。脉候洪数。凉性之药。不阻表里气者。亦可通用。若寒气阻滞。脉候浮迟。则温性之药。不阻表里气者。可冀冰释。云不可汗下寒热之药。只可紫草一味者。乃滞隅之流。只是遭遇轻疾。以自瘥为功。若值重病。则拱手待毙也。世有权贵自信。不任医师忌冷热汗下。病或不救。则责医者谬误。斯又可为伤叹。小儿多染此患。故此方多用小汤剂。大人宜倍用之。活人书小儿大人疮疹。已发未发。皆宜服升麻汤。
又曰。伤温病。应发汗而不发汗。内有瘀血者。及鼻衄吐血不尽。内有余瘀血。面黄大便黑者。并宜犀角地黄汤以消化瘀血。及疮疹出得太盛。亦以此汤解之。
又曰。天行热毒。生豌豆疮。出不快。益烦躁昏愦。或虽出。身体尚热者。宜麻黄黄芩汤以发其表。无汗者。宜用之。有汗者非。
又曰。小儿时行。疮豆出不快。烦躁不眠者。宜升麻黄芩汤加木香一钱半以杀其毒。有汗者尤宜服。
又曰。小儿疮豆。已出未出。并宜服化毒汤、紫草木通汤。
又曰。豆疮欲出。未透皮肤。热气攻咽喉。眼赤心烦。宜鼠粘子汤。
又曰。天行头痛。壮热一日二日。及疮 未出。烦躁。或出尚身体发热者。宜水解散去大黄芍药。只用四味。
又曰。疮子不出。宜活血散。以白芍一钱。温热水调下。
又曰。疮子倒靥。宜猪尾膏。小猪儿尾。铁刀刺血一两。入生龙脑少许。同研。和水调下。
又曰。疹疮有一切恶候及黑陷。并宜服无比散。取下恶物便安。
又曰。豌豆疮出未透。心烦狂躁。气喘妄语。或见鬼神。或已发而陷伏。皆宜速治。宜龙脑膏子。
又曰。痘疮入眼生翳。有决明散、拨云散、密蒙花散、通圣散、蛤粉散。皆宜择而用之。
庞氏曰。温毒发斑大疫难救兼治豌豆疮不出。宜地黄膏。
又曰。天行发斑疮。须臾遍身皆戴白浆。皆恶物也。
又曰。凡觉冬温。将来春夏必发斑豆。小儿辈于冬暖时。预服漏芦汤下之。下后。逐日空心饮甘草汁。直候腹疼乃止。或下后饮羊血一盏。则不发。
雍曰。冬温时。小儿逐日宜服鼠粘子汤。则斑豆喉痹赤目口疮皆不发。下后。煎甘草黑豆竹叶汤亦好。三晋人不用黑豆。用槐豆尤胜。羊血。当根据外台法。若下后服之。非宜。
又曰。时行豌豆疮。以槿皮二两。细切。水一升。煮半升。去渣。分服之。此晋王中令方也。
又曰。初得病。便惊狂不眠。浑身热。汗出。问之。身不憎寒。亦不恶风。其脉如数。以漏芦根汤下之。甚数者。以大承气汤下之。疮豆伤寒亦然。
又曰。小儿时行疮豆。恐相传染。先服漏芦汤下之。本治热毒痈疽赤白诸丹毒疮疖。雍曰。今根据朱氏法。但存其说。
又曰。疮豆毒气不出。烦闷。热毒气攻腰。或胁腹疼不可忍。大便不通。五杏汤主之。
又曰。热气在表。已发汗未解。或吐下后。热毒不散。烦躁谵语。此为表虚里实。热气燥于外。故身发斑如锦文。或不因汗下。始得病一日二日便发。皆由温疫热毒气使然。甚则发豌豆疮。其色白或赤。发于皮肤。头作浆。戴白脓者。其毒则轻。其紫黑色者作根。隐隐在肌肉里。其毒则甚。十死一生。甚者五内七窍皆有疮形如豌豆。故以名焉。脉洪数者。是其候也。雍曰。疮靥则有紫黑色。初生者。皆赤根白头。
又曰。天行热毒未解。欲生豌豆。发热疼痛。宜解肌发汗。葛根石膏汤。
又曰。斑豆始有白 。忽搐入腹。渐作紫黑色。有脓。日夜啼叫烦乱。宜郁金散。
又曰。此疾小便涩。有血者。中坏也。疮黑靥无脓。十死不治。斑豆烦喘。小便不利。鳖甲汤。定烦喘。竹沥饮子。又定烦喘。麻黄甘草汤。
又曰。常行豆疮。紫草汤最良。患其服之太少。不能中病。但多槌切好紫草以沃之。候温去渣服。紫草半升。汤一升为准。
又曰。疮出不快。碎红花子一合。水半升。煎百沸。去渣服。
又曰。斑豆已出。不可发表。更增斑烂。以虚故也。
又曰。疮出不快。表里不解。烦喘。大便闭。气攻腹满。宜犀角升麻汤。
又曰。斑豆服凉药太过。咳嗽。手足冷。脉迟。甘草干姜汤。
又曰。豆疮已出定。芒硝猪胆汁和。研匀涂之。勿动。痂落无痕。仍卧黄土末上良。
又曰。天行豆疮。预服三豆饮则不发。
又曰。疮豆发斑。下利赤黄。或脓血。遍身发热。宜栀子薤豉汤。(八卷)
雍曰。庞氏钱氏诸方。如活人书有缺药症及用之不应者。则取之。钱氏曰。凡小儿面燥。囟赤。目亦赤。呵欠烦闷。乍凉乍热。咳嗽喷嚏。足稍冷。夜卧惊悸多眠。并疮疹症。惟用温凉药治之。
又曰。小儿在胎。食五脏血秽。生下。则其毒当出。故疮疹之状。皆如五脏之液。雍曰。世医言初年不出。至老亦出。此说不经见。庞氏亦无是说。第俚俗有此言。恐钱朱未能免俗也。
又曰。发热潮热三日以上。热入皮肤。即发疮疹。而不甚咳者。热留肤腠之间故也。
又曰。疮疹尻凉者。顺候也。若疮黑陷。耳尻反热者。逆也。用牛李膏、百祥丸。多至三服。若不愈者。死病也。
又曰。凡疮疹一发便出尽者。必重。疮夹疹出者。半轻半重也。出希者轻。里外肥红者轻。外黑里赤者。微重。外白里黑。大重。疮端里黑点如针孔者。势剧也。青干紫陷。昏睡。汗出不止。烦躁热渴。腹满啼喘。大小便不通者。困也。凡疮当令乳母忌口。不可令小儿饥。及受风冷。必变紫黑。难治。
又曰。有大热者。宜利小便。有小热者。宜解毒。若黑紫干陷者。百祥丸下之。不黑者。切不可下。
又曰。疮疹更看时月逆顺。大抵属阳。故春夏病为顺。秋冬病为逆。
又曰。春脓泡。夏黑陷。秋斑子。冬疹子。亦不为顺。雍谓钱氏大抵拘于脏。谓脓泡为肺金。黑陷为肾水。斑子为心火。疹子为脾土。皆克四时。故不为顺也。然则黑陷者。何时不为逆也。
又曰。重病犹十活四五。黑者无问何时。十难救一。其候或寒战噤牙。或身黄肿紫。宜急以百祥丸下之。复恶寒不已。身冷汗出。耳轮反热者。死病也。下后身热气温。欲饮水者。可治之。宜解毒。不宜妄下。若能食而痂头焦起。或未焦而喘实者。可下之。雍曰。平时医者有候疮痂头焦而下者。云欲下余热。不作 痈也。若症中果见有余热。及疮后脉不衰。信可下。若症无余热。脉已衰弱。则如何敢下。疮后儿已虚。又下则重虚之。非惟将息不起。又因虚别成大病。脏腑脆弱。故病未已。新病复加。则难治。不可不慎也。但当解余热。
又曰。身热烦渴。腹满加喘。大小便涩而赤。闷乱大吐。此当利小便。不瘥者。宣风散下之。若六七日痂未焦。是内发热。热气蒸皮肤。故不得痂焦也。宣风散导之。磨生犀角解之。
又曰。若疮入腹为脓血。及连痂皮得出者。脾气实也。出则安。若泻米谷及乳不化者。是脾虚自泻也。必难治。
雍论曰。朱氏作活人书。亦多取蕲水庞安常之说。至论疮泡。则二家之说如冰炭。朱氏谓疮疹首尾皆不可下。庞氏谓未发欲发。疮斑未见。皆宜下之。疮已瘥而再下之。何其一说相戾如此。雍曰。考汉魏医方无所见。至东晋王 。始有治时行热恶毒疮方。随巢元方始有疫疠 疮论候。其言皆不甚详。此大疾也。杀人不异伤寒。何其轻易简略如此。故庞氏疑当时热毒未甚。鲜有死者。雍谓不然。上古岐黄之时。其病尚与今日无异。安有中古反不同也。王中令既以属时行。巢氏又以为疫病。则此疾当详见于时行疫病中。今亡矣。伤寒以仲景论故存得详备。时行瘟疫以无仲景治法。故后世之说不得同。仲景金匮玉函之书。千百不存一二。安知时行疫疾不亡逸于其间乎。然疮疹舍庞氏朱氏二家。则别无可取之论。雍疑其相反。无所适从。尝闻先兄子若曰。朱氏之论。后世不可易之常道也。此法当独得于朱氏。雍曰。然则庞氏之言失乎。兄曰。医道精微。言所不能尽述。使医之明如庞氏。则可用庞氏之法。不然。则一从朱氏。虽不肖者。亦可 而及也。闻此方释然。又有东平钱乙仲阳。以治小儿名家。及论疮疹。亦稍支离。滞于五脏五色。究其说终不出于二氏之门。然仲阳老于医。论症用药。有可取者。故系于朱庞二氏之后。
雍曰活人书(下原文佚)病患肌肉发斑(下原文佚)
疮疹始是温毒(下原文佚)伤寒(下原文佚)
初言止此。不比其他。亦未尝言斑疹。岂言之而亡逸欤。故医家所论温毒等症。多非仲景言。时行温疫。至今未详者详此。或谓疮疹与伤寒相类。谓其头痛壮热之类同也。非谓所感之同也。仲景曰。其冬有非节之暖。名曰冬温。冬温之毒。与伤寒大异。故庞氏曰。凡觉冬间有非节之暖。疮毒未发。即如法下之。则庞氏亦以为冬温之毒矣。然如朱氏二家论症。皆如温毒。而不欲明言者。以仲景无正说故也。以雍观之。疮疹即温毒之一。晋人既名为时行。热毒疮。即温毒疮矣。又何疑为。其感疾本与伤寒同。皆感于冬。藏于肌肤。至春而发。是其同也。而仲景言与大异者。伤寒感至寒之气。温毒感冬温之气。是其所以为异也。然有成疮疹者。亦有不成疮疹者。总其名。皆谓之温毒也。雍谓感冬温非节之暖。藏于皮肤之中。至春夏而其毒发。郁积之盛。熏炮肌骨已久。一旦发出于外。必皆溃烂为疮而后已。不但能为一汗而已。然温毒成疮有数种。曰脓胞。又名豌豆疮。曰水 。又名麻子疮。曰麸疮。亦名麸疹。又有瘾疹斑烂。皆其类。其轻者。世俗以其形象名之。本其所感深重为脓胞。千金之后。名曰豌豆疮。次者为水 。轻者为麸疮。脓胞生七日方长。贯脓成痂。然后愈。其日未满而干者。谓之倒靥也。水 生数日。圆满水出则愈。麸疮随出则焦。他处再出再焦。如是遍及其身。三者皆忌倒靥。大者倒靥则色紫。甚则脓血欲干。故变黑。有黑者一二日尚可以药再发。黑者多则难药已。水 疮水如铃。倒靥则色干不明。麸疮才出多。忽不见。是倒靥也。虽麸疮倒靥。亦能杀人。以温毒之气。复入五内也。非感温毒之气。因时行暴发者。多不杀人。故疮家畏风畏寒。畏涂凉水凉药。大畏下。皆恐毒气倒靥于内。当欲谨避风处。若时尚寒。则难出表。虽温不可太暖。不可服热药。朱氏所云但服升麻汤者。最为要法。疹病多暴感。非冬温之气所成。病甚轻。不成疮。但作瘾疹。起有赤白二种。世俗所谓风尸者是也。须服药。亦可涂治。虽无倒靥之患。亦有毒气入腹之忧。千金小儿泽兰汤。即其药也。又有一种。斑发如描画。遍身灿烂如锦文者。又如火丹发。虽无瘾疹。起亦如瘾疹。内外治之。色淡则愈。伤寒发斑。见本文。
雍论曰。诸家论疮疹可下不可下。世人不能无惑。雍详二法本于伤寒。伤寒冬感至寒之气。藏于肌肤骨髓之中。为腠理闭密不得出。至春腠理开疏而后发于表。医者发表中病。则从经为汗而出于表。发不当。或遇毒气甚重。则不能出。因传阴经。遂入于里。至里无可发之理。候其入胃。则下之。五脏之毒。其根在胃。根去则诸脏之毒随去。若有余毒在里。表未能入。间值胃中毒根已下。则在表之毒。如断根之蓬。随其所在作汗而出矣。故伤寒有汗而愈。有下而愈。下者亦必先泄后作汗而愈也。疮 之家。本无汗下症。其初冬感于非节之温气。藏于肌骨。时方外寒。腠理闭密不得出。至春腠理开疏而发。其藏于肤腠者。发为麸疮。藏于肌肉者。发为麻子疮。藏于骨髓者。发为豌豆疮。既发为疮。则无发汗之理。惟用解肌药以托之。庶其易出也。毒气既作疮而出。不复入里。亦如伤寒大汗之后。不入阴经。自无可下之毒。故治伤寒之法。惟在汗下。而疮 之家。无汗下也。然诸家有言下者。亦有三说。其一方盛冬感非节之温气。腠理闭密不得出之时。其毒气无所宣泄。不过上攻头目胸膈。必头热眼赤。口疮喉闭。若见其症。预先下之。则温毒尽去。至春夏不复作疮 矣。此一可下之时也。庞氏所云。凡觉冬间有非节之暖。疮毒未发欲发时。即如法下之。次第服预防之药。则毒气内消。无使入里永不可出必毙而后已。此一可下之时也。其二则疮 黑陷倒靥。是大恶候。轻者犹可用药再发。发之不出。是疮毒入深。不能再至表。因而深入。急下之。则可活矣。是十死一生之候。不得已而下。他无救之之术。此二可下之时也。其三疮 既愈。余毒不已。发为大痈。既溃出脓血。又别发痈。相续不已。世谓之 痈。必解利之而后已。是时病患疮方愈。未得食力。气血虚羸。下之甚危道主。藉医者斟酌用药。然不下则毙。亦不得也。此三可下之时也。舍是三者。皆不可下矣。朱氏云。小儿疏转。切忌用丸子药。当以大黄川芎等分。咀作汤液。以荡涤蕴热。此说甚良。雍谓宜加甘草。大黄倍之。此常器之所用也。盛冬初感未发之时。宜用此汤。及作 痈之后。亦宜用此。但少加剂。未效。再服之。惟疮作黑陷倒靥。发之不出者。须朱氏无比散。及钱氏百祥丸。前所言大黄川芎药。亦不可用也。此病原不见于仲景。故无定论。不免详言之。庶无惑焉。
雍曰。东晋中书令王 。有伤寒身验方云。KT 桦木皮浓汁冷冻饮料。主伤寒时行热毒疮特良。此即今之豌豆疮。当时谓之时行热毒疮也。故庞氏方中。载桦皮饮子者本之此。至巢氏论疫疠 疮候。曰。热毒盛则生豌豆疮。周匝遍身。状如火疮。色赤头白者毒轻。色黑紫黯者毒重。亦名为登豆。此即热毒疮。至巢氏而后。有 疮、豌豆之名。至今呼之。以二者考之。则疮谓为温毒疮不谬也。凡冬感于寒。纵其病热甚极。不过为斑为黄。终不成疮。惟感冬温非节之暖者则成疮。故庞朱皆言温毒之为疮。而王中令巢氏皆以热疮为时行。为疫病。诸家虽异同。其实一也。
雍曰。余家值小儿将作疮疹。未辨伤寒时行。即根据朱氏法。先服升麻葛根汤。服之疮未出。而恶风发热。头痛。诸症不罢者。即是药性缓。次日更兼败毒散服之。若是疮子。一夕便出。或不成疮。亦以汗解。仍能解疮毒。重者便轻。屡验。
又曰。疮疹变出恶症者。多是豌豆。以其毒气盛故也。其他唯服药有误。则有恶症。不误服药者。无恶症也。
又曰。麸疹虽不成疮。亦头焦皮起。如麸片然。若瘾疹则暴发。初无表症。亦不退皮。愈后便消。故世谓疹子为麸疮。其毒虽轻。若误服凉药。则盛出之际。一夕忽不见。便是倒靥。毒气入里。亦能杀人。以牛李膏发之。
又曰。贫下之家养小儿。素无暖衣衾。亦无酒肉滋味。至其感病。只是时行所感。候其气散。即便安愈。豪贵之家。温燠太过。饮食无度。既感时行之气。人事又为之助。是两毒相攻。所以多生异症。遇冬温时。小儿午间常服牛蒡消毒饮甚好。
又曰。疮疹大畏大小便不快。恶症便生。急须通之。用牛李膏通大便。麝香膏通小便。大妙。
又曰。钱氏所谓五七日痂不焦。以内热蒸皮中。此只是毒气未尽。亦不须宣风散。但服牛李膏。
又曰。牛李膏亦是旧方。不止钱氏用。正是疮疹本药。如宣风散是外来。借功自不同。所以贵牛李膏者。以出未快者。可以出之。多者可以解之。在表者。可因而越之。在里者。可引而竭之。是疮疹八面可用之药。故凡疮疹。皆先服之。
又曰。牛李膏奇处。正在能分毒气。在表者使出。在里使下。表里并用。两不为妨。同时供应。毒势已衰。诸药皆无是之妙。天生神物为人用。非只此一物。第人未能尽知之耳。
又曰。疮疹初发。固不必用牛李膏。才见出得稠密。或大小便不快。或出不快。烦闷渴甚者。便与服之。牛李二种。稍大而黑紫者奇。微小而深黑者劣。微小者。即早李也。本草共为一物。
又曰。凡豌豆疮根边色红活。疮颗圆满如珠者。大好。初生亦未便圆。日渐长也。疮根色红淡。疮颗不圆好。盒饭表发。仍频看觑。雍有一孙四五岁。患此已数日。背上疮盛。而根色淡而不红活。疮颗已半平半陷。间有紫黑色者。急与牛李膏二服。不见色回。再取猪尾血滴研龙脑。水调服。时已日暮。少顷。灯下视之。疮根复红活如初。次早陷疮皆起。累日再长。圆满焦痂而愈。但病身中痛异常。手不可触。病后羸极。如两次伤寒也。是岁一房同时患者。皆毒重稠密烦渴。皆用牛李膏下黑涎而愈。
又曰。牛李膏之上。惟猪尾膏奇。但猪尾膏非恶候不用。不若牛李膏可常用。虽恶候未出。使见热盛。便先解之。猪尾膏如无龙脑。即用麝香。麝香大通小便。小便快则毒自衰。曾用之验。
又曰。恶候。二膏不效。方可下。雍尝见一病。医者用无比散下之。立愈。惟百祥丸不亲见用之者。雍以多用前二膏。故未尝至于用大下药。
又曰。活人等书诸方。如升麻汤。固必先用。疮出不快。烦躁不眠者。用升麻汤、黄芩加木香汤。毒攻咽喉心烦者。用牛蒡子汤。咽喉肿者。如圣汤、牛李膏、猪尾膏。疮毒入眼成翳者。用通圣干柿。皆亲经用。殊效。
又曰。疮毒好攻人眼目。须预防之。方感此患。便以蝉蜕去土。入热水放冷。乘温日饮。至疾愈。毒气永不入眼。温冷任服。甚验。
雍曰。世医论斑瘾疹。不甚详明。虽庞朱二氏亦然。朱氏曰。初春病患肌肉斑烂瘾疹如锦文者。温毒也。庞氏之言亦然。朱氏曰。发斑有二症。有热病发斑。温毒发斑。温毒如上所言是也。热病发斑者。朱氏曰。或未发汗。或已经汗下。而热毒不散。所以发斑疮瘾疹如锦文。俗云麸疮。素问谓之胗。此误也。雍谓斑与疮 及瘾疹。实是三种。伤寒热病发斑。谓之斑。其形如丹砂小点。终不成疮。退即消尽。不复有疮。温毒斑即成疮。古人谓毒热疮也。舍是又安得别有热毒一疮。后人谓豌豆疮。以其形似之也。温毒疮数种。豌豆疮则其毒之最者。其次水泡麻子是也。又其次麸疮子是也。如麸片。不成疮。但退皮耳。以其不成疮。故俗谓之麸疮。又与瘾疹不同。瘾疹者。皮肤发痒。搔之则瘾疹垄起。相连而出。终不成疮。不结脓水。亦不退皮。忽尔而生。复忽尔而消。亦名风尸也。世人呼麸疮。或曰麸疹即是。